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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 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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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 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模板(五篇)
2023-01-16 17:30:5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一

作为法院班子的班长,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活动环节上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在征求党员群众对个人意见建议的过程中,我分别征求了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同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机关组织生活,并征求这些身边工作人员对我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进行梳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查摆自己在党性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和不足,并查找根源,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己进行了认真的反思。

1、科学发展观的要义(发展)、核心(以人为本)、基本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统筹兼顾)有了进一步理解;

2、对在全党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有了进一步认识;

这次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大规模、广泛性、深层次的党内思想解放运动,是一次党的肌体自我修复、自我完善的创新过程。

3、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进行认真地分析检查。自己经过学习、反思,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工作、指导工作的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

(一)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求稳怕乱;

二是求和怕争,怕出差错,怕添乱子,怕工作力度过大影响中心,怕步子过快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对全局不利,对事业不利,对自己开展工作不利;

三是对我们党内出现的一些不良现象,缺乏足够的斗争精神,抱有一定程度的见怪不怪的漠然态度。

(二)在理论学习上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二:一是内容庞杂,不够精深,凭心而论,自己还是比较爱学习的,多年形成的习惯是“通书则读”,相信“开卷有益”。政治、法律、文学、诸子百家广有兴趣,结果造成精力不能很好集结,使所学理论欠精欠深。二是侧重于知,实践不够,对所掌握的理论不能积极应用于实践,指导实践做的不够。通过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对自身所提出的要求,深感自己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存在的差距。对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理解不深不透,一些关键点、创新点认真思考、深刻领会的还不够到位。

(三)、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较少。不能充分了解基层情况,以致在工作上有时缺乏针对性。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差距。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指导就业工作不够细致。虽然自己能够经常带着问题深入到基层了解情况,但很少象“解剖麻雀”一样取得详尽资料。

(四)、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不完全适应。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自己忙于事务多,自觉学习时间少,对党在基层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得不够全面,尤其是对农村实用法律法规学习得不够深入。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造成自身理论知识跟不上形势发展,没能很好地把学习理论与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结合起来。

(五)、工作标准不如过去高,满足上游,不愿争第一,只求重点突出,一定程度上存在满足现状的情绪。

(六)、工作推进的力度不如前几年,认为法院思想和工作关系已经理顺,无须更大力度,无须花更大力气,任务即可完成。

(七)、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够。这几年,我院有几个方面的工作是富有创新精神的,有些做法是比较成熟的经验,本应及时、深入总结加以推广,但因为年龄关系,总是满足于做、满足于既成,不愿在总结推广上下更多工夫。

(八)、对外部协调主动性不够。较多注意法院内部管理,在主动对外对上汇报、沟通、协调方面不够主动,使法院外部制约、法院发展的环境还不够优化。

(九)、调动班子成员、干警的积极性不够,还没能把全院同志的潜能都发掘出来。一把手的主要任务,应当充分发挥下属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一个单位经常处于蓬勃有序状态。这几年,我较多地注意了秩序的建立,但对大家的潜能挖掘的还不够。

对存在的以上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既有客观的原因,又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够,缺乏科学发展的理念。主要表现在:

1、学习不够系统、不够全面、深入。原因是:一是学习态度有所偏向,总认为社会主义理论是务虚的离自己的工作生活太远,学不学没什么,另外,在学校上学时也学了不少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觉得自己有了一定的认识,满足于一知半解,没有必要再深入系统地学习掌握。二是忽视了理论学习,只注重了自己感兴趣东西的学习,只顾钻研自己感兴趣的业务知识,而理论知识却不愿看,不想学。三是学习方法不合理,效果不大理想。不能合理地、系统地安排自己的学习,而是忽冷忽热,想起来了、用到了,就拿起书看两天,事一多,就放下不学习了,或是学了一半,觉得另一内容应该学,又换另一本书看两天,不能持之以恒。有时自己也在学,也在读书、看报,但往往注意力不集中,走马观花,看后没有什么收获,过一段时间就忘了。在学用结合上,也没能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指导工作,指导生活,指导学习。四是学习时间不能保证。认为上班时间业务多,没时间也静不下心来学习,下班时间忙了一天了应该休息一下,业余时间要和家属在一起,没时间学习。

2、工作过于强调忙,只求完成任务,没有完全做到深入细致,工作方法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到统筹兼顾。工作中,推进工作、抓落实方面,注重稳中求进,忽视了时效要求,注重了充分准备,忽视了猛扑猛干,注重了正面影响,忽视了负面作用。原因是:重指导,轻调研。在就业务方面,认为各部门比较懂得各自的情况,只要任务分配好,自己才去做,只是强调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另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领导去抓,自己打打电话,多督促检查几次就可以了,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更高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即使有个别单位的就业务工作完成不太好,也多是考虑他们的困难因素,自己主观上替他们解脱,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标准。

通过这次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到以前存在问题思想根源的危险性,今后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在工作、生活中努力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来审视自己、规范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理论学习,革新自我。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坚持与时俱进,发展自已,革新自我,真正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是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净化灵魂、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以指导自己言行的武器。坚持刻苦钻研的精神,深学苦读的恒心韧劲,掌握先进的知识文化,抓住时代特点、特色。首先学好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工作,使自己树立正确的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辩证的、历史的方法看问题,学会用科学的观点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其次,学业务,不断熟悉业务工作,争取达到精通业务的程度,提高工作本能。第三,学科技,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要学会用科技手段高效能工作,除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外,还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培养自己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

2、分清主次,树立大局意识,统筹安排工作。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上下互动,协调一致。狠抓当务之重,分清主次,区别轻重缓急,集中抓好影响全局、关系根本的重点工作。

推荐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二

上半年,x审判区在新区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新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和区委二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严格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狠抓案件质效为突破口,以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勇争一流,推进x审判区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突破。

一、立足审执工作,提升服务大局的潜力和水平

上半年,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计民生,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力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共受理各类案件6306件,结案4988件,结案率为79.1%,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均衡循环。

(一)运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377件,结案305件,结案率为80.9%,判处罪犯387人。本着哪种犯罪对新区社会和谐稳定影响,人民群众意见就严打哪种犯罪的原则。将打击的重点放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犯罪、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在高压严打的同时,坚定不移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推进量刑规范化的进一步深化。目前,已对盗窃、抢劫、侵占等15类案件开展了规范化量刑工作。加大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限度减少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到达了56.9%。用心参与平安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以民商事审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受理民商事案件4152件,结案3130件,结案率为75.4%,调解撤诉率为63.2%。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强化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障和服务的潜力,加强与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各类功能区的联系,审理好涉及新区建设、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用心的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等方面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继续做大做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合议庭,把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调整行政审判工作思路支持依法行政。受理非诉行政案件32件,结案32件,结案率为100%。根据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用心调整行政审判工作思路。在办理好行政非诉案件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法律宣传、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上,开展讲座培训7次,培训150人次。同时,用心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意见推荐,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推荐6条,均被采纳。

(四)以强有力的执行工作树立法律。受理执行案件1777件,结案1553件,结案率为87.4%,执行标的到位率为93.4%,执行总标的为16874万元。上半年,将执行工作重点放在提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关键实质性的指标上,不片面追究所谓的结案率。为此,大力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措施为抓手,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共采取拘留措施20人,限制离境、限制高消费等6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执行信息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75人。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行涉民生案件985件,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二、立足规范管理,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以搬迁新审判办公楼和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完善为重点,全力实现管理方式由人工到信息化、由粗放化到精细化的转变,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促进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政务和纪律作风的全面规范。

(一)以审判管理为中心,规范审判权利运行。一方面,大力加强司法过程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先后制定了审判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11项,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让群众看到司法的严谨细致、严密规范。在立案环节,对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进行了明确标识,在立案大厅公示了立案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对当事人询问实行首问职责制和一次性告知,限度减少当事人的往来奔波,减轻诉讼负担,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热情、周到和便利。在审判环节,狠抓各类庭审规范和流程标准的落实,同时加大督察力度,杜绝了随意改变庭审时间、随意打断当事人或律师发言、随意进出法庭以及着装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证据举在法庭、疑惑解在法庭、裁判构成在法庭。在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明确细化执行结案标准。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等措施,加强对了执行款物的管理,杜绝了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上半年,用心稳妥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思路。一是规范了合议庭办案职责制。规范完善、落实合议庭组成方式、合议庭评议规则、评议笔录规范等规定,确保合议过程在案件中留痕。二是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透过研判审判质效数据、观摩庭审、评查案件等方式行使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控、监督合议庭等审判管理职责。三是规范案件质量职责制。上半年,开展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职责制的探索,按照司法改革的思路,逐步推进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规范法院日常管理。上半年,坚持贯彻严格管理、强化考核,注重督促、强化职责的原则,努力在抓制度修订、制度落实和求实效上下功夫。着手开展了对以往的制度规定进行整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共修订、完善了审判管理、司法礼仪、着装考勤、廉政纪律、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制度21项。开展了制度的集中学习活动,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干警对新修订的制度进行学习,提x警对制度的重视程度,进而提高认识,主动的学习、掌握、了解、执行、落实各项制度和对每项工作的要求。

(三)以基础建设为中心,规范服务和保障工作。今年一月份,x审判区进行了整体搬迁,解决了原审判办公场所的安全隐患问题。为进一步改善审判办公条件,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较高标准建设了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法庭。审判区域面积为1700平方米,设有导诉、立案、收费、接待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区域;设有律师、当事人休息区域;设有标准化法庭17个,其中民事法庭13个,刑事法庭4个。按照司法公开的要求还建设了科技法庭和直播法庭,能够实现庭审网络现场直播。新的审判场所更加体现司法为民,更加注重司法公开,增强了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对于加强审判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司法潜力,促进司法公正将起到用心的作用。我们以搬迁改造审判场所为契机,全面规范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对车辆使用、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进行了全方位规范,力求为审判工作带给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立足司法公开,提升案件质量效率

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展现了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上半年,共公开各类审判、执行工作信息4556件,裁判文书上网528篇,发放各类诉讼提示材料6690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司法公开。上半年,将司法公开确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审判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卡住时间节点,明确质量标准,倒排工期,确保按照时间规定高水平完成。目前,已经开通了网站、官方微博,较高水平的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12368电话语音系统已经开通。各项司法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司法公开的资料正在按照高院规定的时间要求逐步落实。

(二)不断丰富司法公开资料。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加强诉讼引导和服务,透过带给“诉讼指南”,摆放或悬挂展板、设立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公布各类审务信息,及时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在审判流程公开方面,公开了立案到执行的审判流程,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做到对立案、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各类信息,运用图文、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公开,为公众和当事人带给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在裁判文书公开方面,实现了裁判文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全部公开。同时,进一步明确文书上网工作各主体的职责,将文书上网纳入绩效考核。各庭设专人在文书签章前进行检校,确保文字准确。对于不按时上网、文书存在重大瑕疵的庭室和个人定期进行通报。在执行信息公开方面,依法公开执行过程,告知当事人执行案件的执行流程、执行期限、当事人、承办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结案方式及原因等状况,让让办案流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加强与新闻媒体、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老赖”的曝光力度,进行信用惩戒。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两个平台,及时发布审判信息,加强与网友交流,主动回应社会

关切,既让群众在法院之外迅速了解到案件审理过程,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同时也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公正。截止目前,已在官方网站、微博发布各类信息550多条,微博粉丝数量已到达32万。

(三)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取得成效。上半年,透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显著成效。一是促进了法院工作进一步提升。透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将法院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增强了法官办案质量意识与职责意识,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指标与同期相比均显著提升。二是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盼。人民群众透过上网查看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等方式,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理解,更加自觉地维护司法。经对部门群众及当事人调查,对司法的满意度到达了98%以上,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三是增强了法官队伍司法潜力。司法公开工作个性是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广x官的职责心,同时对法官工作产生了倒逼作用,促使法官不断改善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潜力,广x官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立足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上半年,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从党的建设、审判作风、教育培训、法院文化、廉洁自律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队伍建设,使队伍的总体战斗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继续巩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修订、制订有关规范法官行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6项,建立防止“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作出的整改承诺全部兑现。坚决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30%以上,减少“三公”经费开支25%以上。

(二)狠抓审判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着装制度、庭审规范等制度规定,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了不按时开庭、着装随意、庭审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上半年,开展审判作风督察两次,没有发现存在突出的审判作风问题,也没有接到有关审判作风问题的投诉。与此同时,用心推进审务公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确保从立案环节开始,就把工作纪律、办案程序、审判原则、风险提示等向当事人公开,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同步监督。

(三)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上半年,不断扩大培训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教育培训全员覆盖。制订了全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定学习资料、学习时间、培训范围和培训目标,并由政治处对学习状况每周检查并通报。上半年,组织干警参加由高院组织的民商事、执行等基层法院培训活动共7期27人次。各部门开展业务政治学平均到达100个小时以上,做到了教育培训全员覆盖。

(四)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上半年,用心筹备参加了新区法院首届羽毛球比赛,开展了迎“五四”青年干警趣味运动会和《理想与信念》演讲大会,组织观看了法律信仰电影《十二怒汉》。一系列文化活动,在汇聚力量的同时,提升了法院文化“软实力”,增强了法院文化的“正能量”。

(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干警学习了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学习了“法官行为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片,做到警钟常鸣;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明确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审判执行、财务管理、司法鉴定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将反腐倡廉口号、警示名言制作成画框,在每层楼的楼道悬挂,营造公正廉明的氛围。

推荐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三

一年来,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全体同志的支持和帮忙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自己的主角变化。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从*员的党性要求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并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工作用心进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状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工作中我能够不断增强学习理论的主动性、自觉性,强化系统性、条理性,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采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同志学的方法,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透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汲取精神食粮,丰富自我,提高自己立足法院干好工作的本领。一是用心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并将所学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一年来,对全院组织的所有教育和学习我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并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尤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对照标准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做到了从心灵深处查找对党员先进性认识上的不足,从工作态度查摆在工作落实上的不足,从生活态度查看在自身要求上的不足,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个人整改措施,有力地指导了自己的工作。二是活注重加强法律知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之余和节假日时间,能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和应用文写作,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潜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从“三个少”中挤时间,即少聊会闲天、少喝点闲酒、少看会电视,做到“四个常”即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不断巩固学习的效果。三是虚心向身边的同事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和学习中,我时刻牢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古训,以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为荣,透过嘴勤、脑勤、手勤,不断地将学习的效果引向深入。透过一年的学习,我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写作水平,及信息采取、编报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使自己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工作环境和资料。

二、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是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法院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始终不渝地坚持平心戒燥、与人为善、踏实工作的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四个好”,即自己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务必做好、领导交办的事情想法办好、同事求助的事情尽力办好:一是在主任的领导下用心做好法院各部门内部协调工作。法院办公室是法院内部的“枢纽”和对外接待的“窗口”,代表法院糸统的形象。为此,我每一天坚持按时、准点上下班,,认真有礼地接待各方当事人和上访群众,真正做到了“三不”即态度不燥、言语不急、法律讲解不断,使当事人来访的过程变成我们宣传法院良好形象和法律知识的过程。同时,主动协调法院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做到了及时汇报(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及时反馈(种类状况和信息)、及时通知(各种会议和活动),为有效地促进法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二是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发挥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始终认为要干好每一项工作,就要象雕琢艺术品一样,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一年来,所负责的信息工作既要亲自书写、打印、校改,还要自己报送,有时材料多、要求急,自己就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元至十一月份共编写信息(简报)期,其中被省高级法院采用数为期,被市各级信息(简报)采用余期,为宣传我市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辐射作用。

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持续一名*员应有的严谨作风。

在法院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持续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一是在生活上坚持不骄不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侵占公家一分一厘,不行贿受贿。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己。

二是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较好的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对同事求助的任何事情,只要能够做到的都不推辞,而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忙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

三是严格自身要求,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不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均能够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习气。

一年来,我虽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这些并未给自己带来一丝成就和简单感,反而愈加觉得沉重,总觉得工作起来始终不能称心如意,不如别人游刃有余。同时,工作中大多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尤其是在写材料过程中,遇到稿子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为领导服务只是限于写一些简单的简报,其他工作远远不够,很难站在领导角度去思考问题,缺乏全局性把握,不能很好地理解领导意图并融入文稿,与领导要求有相当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坚持勤奋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为领导服务水平,既要想领导之所想,也要想领导之未想。全面提高自己综合素质,个性是文字水平,尽力把材料写实、写好、写细,使领导满意,自己提高。必须要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学习、注重积累、注重煅炼、注重提高,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我院的全面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推荐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四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我的实习是由我院政管系安排的,在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实习。通过实习,我获得了实际的专业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实习期间,我了解了一些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这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的职务。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不少的民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使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不少法官和律师朋友,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其次,本次实习让我知道法律的学习及案件的审理,远远没有自己想像及书本上说的那么轻松,案件的复杂性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总结出来的,我自己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实践。

再者,在本次实习期间我第一次看见了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通过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

但是通过本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说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我们都认为会是当庭宣判判决结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为了节省时间都是直接写判决书或裁定书,让当事人或委托律师来领,就算代替宣判。远没有我们平常看到的当庭宣判的庄严效果;

2、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是无视国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我认为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3、我发现在很多基层人民法院里都是一些年龄比较大的法官,新鲜的血液补充不进来,使法院缺少活力和激情。希望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能学有所用,尽快加入到法官的行列中。

因为我是在民庭里实习,每天所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借贷纠纷、离婚案件。在上班比较空闲的时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报告总结,我发现其中离婚案件占据大部分,这说明了什么呢?不免让我十分震憾!当我看卷宗的时候,我都会十分留意离婚案件的判决书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没有感情;

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3、婚外情;

4、吵架问题,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

5、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在法院民庭各位审判员及书记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把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完善自己,不断地自我提高。

这几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做事先做人,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法院的各位审判员、书记员,他们都是我最直接的老师,他们的经历和经验都值得我去学习、体会和借鉴。这是我人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此,我再次衷心地谢谢我的老师们!

推荐法院法医进修申请书五

答辩人(被申请人):王**,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路***弄***号***室。

被申请人王**针对申请人王**、王**、王**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甘民一民终字第242号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案(案号:20xx民申字第1871号),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首先,天一艺术馆内存放的画作、文物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论其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多寡,皆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无关。其次,天一艺术馆内馆藏画作与文物的数量已经查实。一审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即对天一艺术馆进行了查封、清点,共统计在册画作117幅及石鲁的《书法对联》一幅。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此皆予以认可

,不存在所谓的“重大遗漏”。事实上,天一艺术馆在被继承人生前为了文化交流而捐赠过部分画作和文物,申请人却一再抓住以前宣传册上的画作和文物数量来认作现存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实在不合逻辑。

再审申请人声称现陈列于天一艺术馆的117幅画作中,其中14幅被王亚民用复制品替代。被申请人再次声明:天一艺术馆不是遗产范畴,馆内是放原作还是复制品,完全是其内部管理以及保护画作的需要,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王**所持有之《孙悟空》画是被继承人所赠小幅《孙悟空》,亦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生前曾多次向儿孙赠画,三位再审申请人也拥有多幅被继承人所赠的画作,被申请人王**作为被继承人之子,拥有一幅父亲所赠的画作实属正常,且被继承人向被申请人赠画时出具了赠与证明,足以证明小幅《孙悟空》画作为被继承人所赠。再审申请人所主张的是20xx年连同数十张名人画作在被继承人家中被盗的精品《孙悟空》画作,该精品《孙悟空》画作不同于被申请人所持有的小幅《孙悟空》画作,是两幅不同的画。家中画作被盗后,被继承人怀疑是申请人王少平偷画,因此对于失窃的精品《孙悟空》画作应当由王少平来说明情况。

再审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王**盗取了天一艺术馆180幅画作,该说法是对被申请人王**的xxx。再审申请人在20xx年3月在天一艺术馆取画一事,是被申请人张帆主持艺术馆工作时安排给被申请人王亚民的工作。对此,再审申请人已在二审答辩状中作了澄清,此处不再赘述。盗窃行为是受我国刑法所规制,由国家公权力机惩治的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作为自然人,却一再xxxx被申请人王亚民。王亚民对此严正抗议,并保留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一艺术馆作为20xx年依法登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独立的财产主体,存放于天一艺术馆内的全部画作和文物是天一艺术馆的合法财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王天一为了收藏展览自己的美术作品及所收藏的文物,进行文化和学术交流,在艺术馆设立之初,就向成县文化局报备过相关画作,作为艺术馆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因此,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的所有权已转至天一艺术馆,不再由被继承人王天一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审判决对于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与文物归属的认定完全正确。

天一艺术馆1.55亩的土地使用权使与房产是天一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是1995年由成县文化局征收城关镇中心行政村的土地并划拨给天一艺术馆使用的,用地类别为“文化用地”,土地所有权归成县政府,使用权归天一艺术馆,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天一艺术馆现有房屋40间作为艺术馆的展区及办公场所是艺术馆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属于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艺术馆存续期间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分割天一艺术馆画作、文物、房屋、土地使用权将使天一艺术馆无法存续,且违背被继承人生前夙愿。正如二审判决所认定的,天一艺术馆是被继承人王天一为造福家乡文化产业而创办的弘扬艺术传播文化的公益性单位,其主要业务活动是收藏展览王天一画作与其收藏的文物,若分割天一艺术馆内所的画作、文物,天一艺术馆将无作品可供展览;若分割天一艺术馆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天一艺术馆将无场地开展业务。被继承人王天一生倾其一生筹建了天一艺术馆,以其通过举办作品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家乡的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被继承人王天一前曾多次表示“天一艺术馆我生为艺术馆,死后为纪念馆”,在被继承人王天一写给成县县委书记、县长的工作汇报里,被继承人也表达了希望天一艺术馆由政府运营管理,让其作品永留成县的愿望。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分割天一艺术馆内全部画作、文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请求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生前夙愿。

至于再审申请人在二审中请求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的画作、文物、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纸面分割”,明确归属,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被申请人认为此种说法荒唐至极。我国法律没有所谓的“纸面分割”的规定,一旦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画作、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再审申请人对于分到其名下的财产即拥有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再审申请人若要取回变卖画作,出租、出售房产土地将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届时法律将无法保护天一艺术馆的完整性,天一艺术馆将难逃被分割解散的命运。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所谓“纸面分割”,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再审申请人为了分割天一艺术馆,官司打到了最高院,其目的已昭然若揭,完全是觊觎天一艺术馆的经济价值,其保留天一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完全不可靠。

再审申请人王百灵系被继承人的孙女,王百灵在祖母、父亲与叔叔均健在且未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无权继承祖父的遗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退休后有充足的退休金保障生活,无需王百灵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的经济来源,王百灵也没有给予被继承人劳务等方面的主要扶助。因此,二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王百灵没有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是完全正确的。王百灵本来就是被继承人的亲孙女且王百灵双亲健在,被继承人带大王百灵是协助王大平夫妇抚养王百灵,王百灵与被继承人之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事实上都是正常的祖孙关系不可能是所谓的“养孙子女”的关系。被申请人完全认同二审法院对于王百灵不具有继承权的认定。

最后,被申请人王**提请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注意,对于弘扬王天一先生的艺术遗产,一边是被申请人耄耋老母与次子王亚民殚精竭虑,多方奔波、多方求助,出版纪念文集,保护艺术馆;另一边是申请人劳师动众,煞费苦心,不顾老母亲高龄病危,一再发起诉讼,进而强行霸占老人在兰州的住房和二审判决中属于被申请人的房产。还多次对王**进行人身攻击,阻挠被继承人文化研讨会顺利召开,扰乱艺术馆的相关保护计划。申请人不顾人伦,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为世人所不齿。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王亚民认为,于情于理于法,二审判决皆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审法院应当在审查材料后,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

20xx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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