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模板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2 18:51:24 页码:12
2023年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模板11篇)
2023-11-22 18:51:24    小编:ZTFB

总结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从而更好地改进自己。总结要有重点,突出关键信息,将重要的经验和教训提炼出来。在读完以下的总结范文后,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哪些地方可以借鉴和应用到自己的写作中。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一

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该法于3月1日起施行,这对公证界来说是一件喜事,因为我国公证制度全面恢复的20多年后终于有了一部公证自己的法律。

目前规范公证的主要条文是: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206月11日司法部颁布的《公证程序规则》及各地方的公证条列(如199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上海市公证条例》)。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公证体制早已突破了1982年的《公证暂行条例》,而且各条文彼此之间也存在不少矛盾,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公证的发展。

《公证法》的出台对公证而言无异是一场及时雨,它明确了公证的各项制度,并对公证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公证法》继承了原先绝大部分的公证制度,但也适当做了一些修改。

一、公证机构的性质。

《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这里把公证机构定性为证明机构,但具体采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没有规定,因为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实践中对公证机构的组织形式还存在争论,所以立法就规避了该问题。在《公证法》出台后,段正坤副部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回避了该问题,只是说公证机构是证明机构。原先《公证暂行条例》第3条: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8月10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提到: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处要尽快改为事业体制,边远、贫困地区及近三年人均业务收入不足三万元的公证机构,可以暂时保持原行政体制不变。所以目前公证机构既有事业单位模式,也有行政体制模式,但今后几年公证机构都主要将以事业单位模式管理与运行。公证机构能否改成合伙的模式,新的《公证法》没有说“不”,司法部也曾经搞过试点,应该说立法还是给公证机构的组织形式开了一个口子。

二、公证机构的设置。

这是所有公证机构都非常关心的事情,这关系到目前公证机构去留的问题。《公证法》第七条规定:“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这里明确了一个原则就是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这应该说是回归了公证机构的本性。原先公证机构有国家公证处,省级公证处,市级公证处,县级公证处,后来国家公证处已改为长安公证处,但省里依旧是三层设立公证处,这导致了公证管理的混乱及公证机构之间地不公平竞争。原先《公证法草案》第6条:公证机构在县(县级市)、市辖区设立。《公证法》改变了草案的规定,对公证机构设置在哪个级别作了选择性规定,但必须是同一级别,所以到明年3月1日开始,各个地方的公证处都将进行一次大的变动,取消层级设立公证机构。

三、公证机构设立的条件及程序。

《公证法》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第一次明文规定了公证机构设立的条件,从条文来看,设立公证机构的条件还是比较简单的,但目前也不是随便就可以开设公证机构的。

四、公证的业务范围。

五、公证的管辖。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对于管辖的规定主要是参考了《公证程序规则》,只是增加了“经常居住地”。对于不动产的公证,还是严格依照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这对上海的公证机构来说影响比较大,因为上海公证机构的业务约70%都是不动产业务,而且上海市原先存在跨区管辖不动产买卖公证业务的情况。目前不动产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及不动产继承公证是允许跨区受理的,但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但除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外。不动产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及不动产继承公证并不在除外的范围之内,所以公证法施行后对该业务的受理将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六、公证的期限。

《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原先《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期限为:一个月。表面上看,期限是缩短了,但《公证法》没有约定办证的`最长期限,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公证机构核实情况,公证机构可以无限延长办证期限,《公证法》没有对办证的最长期限作出规定。

七、公证效力。

《公证法》第五章对公证效力作了规定,原先当事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向公证处或其主管的司法局提出,再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公证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讼,而无需经过司法局。

八、法律责任。

《公证法》对由于公证机构的过错进行赔偿有了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该规定,理顺并明确了公证赔偿的救济方式与途径,从而也加强了公证员办证的责任心。

《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原先公证法草案对此没有规定,在公证机构地要求下,增加了这一款,这对减轻公证机构的责任风险非常重要。但具体如何执行却没有规定,譬如公证机构发现当事人提供的假文凭,是否可以当场没收,使用假文凭的当事人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

总而言之,《公证法》的出台,对公证机构无异是一件好事,虽然它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笔者希望对《公证法》的一点介绍及分析,能给读者带来一点启发。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奚正辉)。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二

当今的幼儿,基本是独生子女,自理能力普遍差,所以培养自理能力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下面给家长朋友介绍几种方法。

观察法录制一些孩子自己穿衣、吃饭、自己照顾和管理自己的录像片,或者在幼儿园内选择一些做得好的小朋友做表演,组织小朋友看,然后再举一些与此相反的事例,让小朋友去对比,从中分辨是与非,好与差,激发孩子自理的积极性。

表演法根据孩子不同的特点和不同时期的要求,创设一些情境,可与家长一起扮演不同的角色,把正反两方面的形象表演给大家看,鼓励小朋友向做得好的学习。

直观法对最基本的技能,由家长做示范,然后指导小朋友一步一步照着做,同时还可以根据每位小朋友掌握的程度,加以改正和指导。

游戏法这种做法,不是事先确定表演者,而是根据需要先明确一个主题,然后让小朋友参加这种游戏,在参与中快快乐乐地学会某种本领。这个方法在幼儿园中可由老师带领。

提问法针对实际,向小朋友提出一些,让他们思考后回答。接着再让小朋友自己提出一些,由家长回答。通过提问和回答问题,明确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故事法选择和自编一些故事,讲给小朋友,让他们通过故事,明白一定的道理,从而知道怎样做对,怎样做不对。在3岁以上的孩子中,可以发组织小朋友自己讲故事,还可以在家长讲完之后,让小朋友续故事,通过讲故事做到自己教育自己。

奖励法一个时期提出几项要求,然后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比,凡是进步的,哪怕一点一滴都给予肯定和表扬,并在自制的评比表上贴上小红花,鼓掌祝贺。不仅可以进行单人比赛,还可以进行多人的比赛。

娱乐法将日常生活中经常做的事,如洗脸、刷牙、梳头等,编入活泼欢快的乐曲中,编成小的歌曲,教给小朋友。也可以把一些事情编成顺口溜、儿歌教给小朋友。这样便使幼儿通过娱乐的形式学会了一些本领。

单教法每个小朋友都可能有特殊情况。所以要用单教法,就是“练兵教练”,手把手一点一点地教会。

以上几种方法,要根据孩子的不同特点灵活运用,只要坚持不懈,幼儿的自理能力就会逐步提高。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三

学习的过程,应该是学生积极参与、主动获取的过程。《识字8》里的5句谚语内容较深,学生不易理解,所以在学习这篇课文中,我以学生合作者的身份,和学生一起去感悟、去探索、去发现。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及认知水平,运用画一画、做一做、演一演、议一议、贴一贴、读一读等学习方法,让学生在乐于参与的活动中主动探究,自主学习,学习合作。在议中感悟句意;在读中积累语言、感悟语境;在说中训练语言;在评价中激活思维。创设一种言、色、声有机结合的教学情境,使全体学生主动、有效地参与教学的全过程。

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教师的作用是设创各种途径让学生自己去解决问题,通过生生合作,师生合作,让学生自己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使知识的获得有自己体验的过程。通过多种形式的读和富有童趣的活动,让学生在画中理解词语。学生不仅领悟谚语的意思,学会读懂句子的方法,而且会对科学产生浓厚的兴趣,产生探索发现的欲望。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四

吴越(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德国的司法考试严格上讲应称为“州法律考试”。换句话说,德国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这是因为德国实行联邦制,而联邦德国的法律规定,教育(包括法学教育在内)属于各州的事务,因此各州也有权制定自己的司法考试制度。每个州的司法考试举行时间、考试内容的范围以及报考要求可能彼此不同。当然联邦法律对司法考试也有原则性的要求,以防止各州的司法考试差距太大。例如德国的法官法对德国法官的专业素质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法实际上对司法考试规定了框架性的条件。各州则根据联邦法律的原则要求实施条例。因此,只能就各州的司法考试存在一些共同特点作简单介绍。

一、报考条件与两次司法考试的内容。

在德国,只有经过正规的大学法学教育的人才有资格报考司法考试。在大学的法学系经过大约五年半的学习之后,大学的各门必修课以及选修课均合格者,可以取得大学的法学本科毕业证书。不过,法学专业的学生只要通过至少7个学期的专业学习,就可以参加第一次司法考试。而没有经过正规法律教育的人,例如其他专业的学生,则不能参加司法考试。第一次司法考试的内容以基础知识考察为主,考试范围以必修课为主,即民事法律、公法(主要是宪法与行政法)以及刑法。当然,有关的诉讼法,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诉讼法也在考试范围之列。

原则上,学生有两次机会参加司法考试,即如果首次参加司法考试没有通过,则还有一次补考机会。

法学专业学生通过第一次司法考试后必须进行实习。实习生必须分别在法院、检察院、行政机构以及律师事条所实习,实习时间大约为两年。实习合格者,才可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第二次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以考察学生的法律适用技能为主,在考试范围上与第一次司法考试基本相同。同样,参加第二次司法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二、法学教育改革与司法考试改革。

在德国,大学教育实行学术与科研、教育自由原则,因此大学的法学教育是以教授为中心的。法学院的任务就是向学生传授法律基础知识。至目前为止,法学教授并没有义务在大学教育中就为学生的司法考试作准备。因此,老师教的与州司法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内容可能不一致。这就导致大学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脱节。此外,由于参加司法考试的次数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学生在准备充分之前,不能冒然参加考试。

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司法考试辅导班也就应运而生。司法考试辅导班一般都是私人组织的。因此学生要参加司法考试辅导班就必须交纳辅导费。授课的老师主要也不是大学的法学教授,而是具有考试与实践经验的人,例如律师。经过司法考试辅导班培训,学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机会大大提高。但是尽管如此,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的比例还是不高。据说,大约70%到75%的考生能够一次性通过考试,有的州的.比例更低一些。

由于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脱节,尤其是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脱节,德国联邦议会在4月通过一项法案。按照该法案,从起,大学法学教育应当面向实践,尤其是要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外语能力。换句话说,德国希望将来的法学教育能够培养出更多的优秀的律师,以迎接国际化的挑战。在这个基础上,司法考试的组织相应作了调整。从20起,大学的法学院也将承担一定的司法考试任务。具体来说,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本科阶段的成绩中30%将成为司法考试成绩的一部分。相应地,州的司法考试成绩的70%计入总成绩。这同时也意味着,今后的大学法学教育要从以灌输法律思想为主转向以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为主。

三、司法考试的作用。

德国司法考试的作用在于,州的司法考试其实就是一种竞争淘汰机制。因此,它基本上保证了只有合格的法律学生才有资格从事法律职业。事实上,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在大学低年级就得考虑如何为将来的司法考试作准备,因此它有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司法考试也为司法部门录用合格人才提供了标准,从而避免在人事方面不公平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司法考试制度也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载年10月23日法制日报及该报网络版)。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五

观察能力是构成人的智能中重要的能力结构之一。观察能力决定了人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只有会观察,才能发现事物的特点与内部结构与联系,为认识事物的本质奠定基础。美术是幼儿阶段最喜欢的课程之一,经过小班和中班阶段的学习,大班幼儿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对美术课程中的一些教学资源有了一定的认识水平,因此,教师在美术的课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美术教学资源来培养大班幼儿的观察能力,以发展大班幼儿的智能。例如,在大班幼儿的美术课中,教师让孩子们对班里的一盆兰花进行画像,那么就需要孩子们对兰花进行仔细地观察,观察兰花的叶子是什么形状的,花是什么形状的,兰花叶子的方向和花朵相互之间的位置以及都是什么颜色的等等,通过孩子们仔细全面地观察来发现兰花的主要特征,然后根据自己的观察来勾画兰花的线条以及填充颜色。那么,孩子们的作品就是根据对兰花的细心观察而创作出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学会了观察,提升了孩子们的观察能力。

理解能力是人对事物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包括整体思考能力、想象力、类比力、直觉力以及解释力等。美术学科中包含了许多工艺和手法创作的艺术作品,这些作品无不展示了创作者的整体思考力,发挥了创作者的想象力和类比力,更需要创作者的直觉力和解释力。因此,一个成果得美术作品展示了创作者的理解能力。因此,在大班幼儿的美术教学中,教师要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和教学手段来发展大班幼儿的`理解能力。例如,在大班孩子们的美术课中,教师让孩子们画外星人。外星人孩子们都没有见过,但是孩子们在看动画片和电影的过程中对外星人有模糊的概念。这就需要孩子们发挥他们丰富的想象力,根据自己对外星人的理解来作画。在画的过程中,孩子们根据自己对外星人的模糊理解和直觉,通过与人进行类比,综合自己的想象力,画出自己脑海中的外星人。每个孩子画出来的外星人都不一样,因为每个孩子对外星人的理解不同。经过这样的引导作画,孩子们锻炼了自己的理解能力。因此,在大班的美术学习中,教师可以通过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来培养孩子们的理解能力,以发展孩子们的智能。

分析能力又叫逻辑思维分析能力,是人在面对具体事物的时候,能够根据积累的经验和相关知识,有效选择和实现特定目的的能力。在美术创作中,面对创作素材,如果想创作出自己想要的作品,就要求创作者对素材进行分析,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创作出自己想要的作品,成功的美术作品,需要创作者有高超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为了发展大班幼儿的分析能力,教师在美术教学中应该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来让孩子们进行创作,以提升孩子们的分析能力。例如,在大班幼儿的美术课中,教师为孩子们每人准备了橡皮泥若干盒、小瓶盖若干个、粉笔一根、大黄豆若干粒等等素材,让孩子们用这些素材来为自己制造一辆汽车。孩子们面对这些素材和老师的要求,开始开动自己的脑筋,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怎么用这些东西制造汽车呢?”孩子们经过自己的分析着手制造起来,孩子们经过自己的努力,最后制造出来了各种各样的汽车,有的老师可能也没见过,不过也是孩子们眼中的汽车。通过这个作业的完成,孩子们锻炼了自己的分析能力。

记忆能力是人识记、保持、再认识和重现客观事物所反映的内容和经验的能力。美术作品中有许多是创作者对一些场景的回忆和再现。作品中对各种事物特征和细节的描述,表现了创作者对事物特征的识记和重现能力,因此,一些优秀的美术作品需要创作者有优越的记忆能力才能完成。可见,美术创作有利于大班幼儿的记忆能力。教师在教学中应该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发展大班幼儿的记忆能力,促进大班幼儿智能的发展。例如,教师在大班幼儿的手工制作美术课中,教孩子们学习小鸟的折纸游戏。用纸片折成一只栩栩如生的小鸟,需要多道折纸工序。老师要先折一步,让学生观察并跟着做。孩子们在跟着老师折纸的过程中需要记住老师这一步是如何折的,这就需要孩子们不仅要观察仔细,而且要记住动作。当老师折成了小鸟,孩子们也跟着做成了。然后,考考孩子们,你们记住小鸟怎么折了吗?一遍肯定记不住,然后教师再教孩子们折,并且要求孩子们要记忆步骤,经过几次练习,孩子们不断加强记忆,最后孩子们学会了自己折小鸟。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们的记忆能力得到了训练和提高。

综上所述,美术作为孩子们非常喜欢的课堂,完全可以肩负起培养大班幼儿智能发展的重任,因为美术课内容丰富多彩,方法多种多样,每个作品的学习和完成,无不需要孩子们开动自己聪明的大脑和运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因此,教师应该在大班幼儿的美术课堂上注重培养孩子们的智能发展。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六

很长的以来,很多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一切为“升学”服务,教师为“升学”而教,学生为“升学”而学,这严重违背了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规律。教师为应付考试随便增加课时,对学生进行超负荷的训练,加重了学生的负担,严重地影响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改变传统的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观念,变升学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为素质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进行数学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改革已势在必行。

近年来各地掀起了数学教改的热潮,教改成果不断出现,这是很令人鼓舞的。这几年我读了很多有关的数学教改的理论,进行了思考和分析,发现在取得教改成果的同时,由于很多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数学教改未能全部按计划进行,以达到预期目的。在教改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有必要提请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界人士引起重视的困惑,这些困惑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数学教改便难以寻到走上正轨的出路。

一、数学教改的困惑。

教改是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事业的.百年大计,是使中国数学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然而纵观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数学教改实践活动,却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如下一些使人感到困惑的现象。

1、忽视对学生自学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

[1][2][3][4]。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七

去年,我国对法官制服进行重大改革,取消了以前那种类似军警的制服、肩章和大沿帽,采用法官袍和西式制服佩戴胸徽的两款新式法官服。从去年5月11日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法官开庭审案时必须穿着法官袍。尽管穿上法官袍仅是一种形式,它并不能直接的必然的保证司法公正与防止司法腐败,但象征着国家司法权威的法官袍的推行还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而且也得到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普通民众普遍的赞同与许可。

赞成推行律师袍的主要观点是,目前在全国,律师出庭时着装不一,已严重的影响到司法的权威与庭审的庄重与严肃性以及律师职业的形象,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有必要要求律师出庭统一着律师袍。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即使是没有统一着装,但在我国绝大多数律师在出庭时着装是得体的。其次,律师穿袍与法官穿袍之间实际上并存在着一种简单的对应关系。并不是说法官穿袍了马上律师也要跟着穿袍,而且,律师穿袍也并不必然地代表着形式正义。因为法官穿袍象征的是国家司法的权威,因此,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法官在开庭时都是穿袍的。而律师是否穿袍则更多的是由一个国家的传统和习惯所决定。因为,即使是在十分讲究法庭仪式的普通法国家,虽然法官出庭均着法官袍,但由于传统与习惯的原因,并不是所有普通法国家的律师出庭时都穿律师袍的,例如在美国,律师出庭虽然未着袍,但这些丝毫不影响律师这一职业的公众形象与律师作用的发挥,也丝毫不影响美国是全世界律师制度最发达、律师人数最多的国家的这一无可争辩的事实。

另外,在中国,无论南方与北方、东方与西方、城里于乡间,无区别的统一推行律师出庭着律师袍的做法既无必要,而且在实践中也很难实行。例如,南方与北方的气候迥异,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在南方的夏天时,律师穿上质地不薄的律师袍坐在没有空调的法庭里,以及在北方的冬天时,律师里面穿着厚厚的衣服,外面鼓鼓的套上一件律师袍坐在没有暖气的法庭里的情景,律师感觉会怎样?(有鉴于此,及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法官袍穿着的有关规定后,随即又作出了基层法院法官审案可不着法官袍的变通规定。)又如,就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地区的律师及城里与乡间的律师相比,东部经济比较发达,西部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城里人的观念相对比较开放,乡间的人观念相对比较保守,无区别地统一推行律师袍,对东部律师来说,几百元一套的律师袍算不了什么(据人民网公布的消息,这种新式的律师袍现初定价格为375元每套),但对西部有些律师来说则可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另外,对城里人来说从观念上会较快接受律师袍这一新生事物,但在乡间的法庭里,穿上律师袍的律师会不会像动物园里的怪兽一样受到群众的围观还很难说,更惶论能有助于庭审气氛的庄严和肃睦了。

目前,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所下的定义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我国,要做一名专职律师他首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前是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然后,经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以上后方可申领执业证,领到执业证后,他(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并可以独立办案。但这时作为律师的他(她)却一无所有,失去了工资和福利,失去了铁饭碗的他(她)需要依靠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以赢得劳动报酬。作为律师,他(她)没有任何权力,律师是民间人士而不是行政官员,他的执业权利是靠法律来保障的。

职权在法理上还值得作进一步深入的探讨。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是作为整体的检察机关所享有的职权也是需要通过检察官个体来实现的,更何况在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多数公诉人是理所当然、责无旁贷地将其视为自己的职权甚至权力的),公诉人的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特殊身份往往甚至会使法官也惧之三分。《刑诉法》也没有规定控方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和辩护律师从事刑事辩护的司法豁免制度。由于以上的种种原因,使得在刑事诉讼中本应是力量平衡的控辩双方的力量却变得如此失衡,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律师高质量地无后顾之忧地辩护以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律师来说无异是“索我于枯鱼之肆了”。

另外,由于中国历史上没有律师制度及法治的传统,由于封建遗毒尚远未肃清及我国的依法之国之旅才刚刚开始,如今包括领导干部、公检法人员、普通群众及新闻媒体等在对律师的认识方面都普遍地存在着极大的误解。有些领导干部和公检法人员错误地认为律师就是帮坏人说话和开脱罪责和专门同公检法部门过不去的,有些公检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但特权思想严重,将法律赋与其的职责当作权力,根本丝毫不把律师放在眼里,对律师趾高气扬发号施令。人民群众在需要律师时会将律师视为正义的化身,但在不满意律师收费时则将律师说成是专门乘人之危谋取钱财的唯利是图的小人。在影视作品中,对律师的认识也同样存在着普遍的误解。有一部以律师为主角的电视剧,其中一个剧情讲的是一位女律师为她的当事人代理一宗离婚官司,她的任务是为她的当事人争取对小孩的监护权。但她在办案过程中却为作为小孩母亲的对方的伟大的母爱所感动而在庭审中故意输掉了当事人委托的官司。这位律师的行为实际上严重违反了律师伦理,但这部作品竟是将其作为正面形象来宣传的!在我国的这类作品中,在关键时刻,对律师来说,几乎最终总是社会伦理战胜律师伦理。如果律师伦理战胜社会伦理,那么这名律师的公众形象必然是反面的,将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公众的唾弃。这充分地表明了人们对律师这一职业的误解有多深!培根曾说过,没有坏人,就没有律师。实际上,律师为“坏人”辩护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但在现代中国,公众对律师的作用与形象却是如此的定位,实不能不能说是一大悲哀。加上中国根深蒂固的官本位和人治传统残余以及现行的司法制度中存在着种种不尽合理因素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以权代法、以权代审、审而不判、判而不审、作为律师你辩你的,作为法官我判我的等种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律师执业因此而变得阻碍重重,这就使得律师的作用根本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进而连原本相信律师的当事人也开始不得不怀疑律师的作用及这种司法法制度的合理性,转而相信打官司不如打关系之说了。而对一些律师来说,在经历过一次次的挫折与打击后,转而会认为,既然现状就是这样,自己无法去改变它,那倒还不如干脆就浑水摸鱼及时地捞点钱今朝有酒今朝醉算了,作为律师应有的正义感、责任感、神圣感和社会的及政治的使命感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通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州学院政法系邮编:516015。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八

摘要:孝道中华民族的两大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中国儒家文化的基石,中华民族尊奉的传统美德。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孝道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百善孝为先,针对当前部分孩子不懂得父母工作的艰辛,缺少孝心的状况,作者从平时的教育。

教学。

出发,有意识地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对幼儿进行孝道教育,对于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促进孩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有非同寻常的作用。

关键词:大班幼儿孝道教育主题活动弟子规。

一、理解“孝道”的内涵。

陶行知先生曾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父母把自己的孩子从小拉扯大,期间的辛劳可真谓大也。我们必须让孩子明白父母的养育之恩,懂得孝敬父母。我们专门为孩子设立了“孝敬日”,要求孩子将自己的生日定为孝敬日,在这一天最要感谢的自己的妈妈,要用行动表示对妈妈的爱,以此表达浓浓的母子之情。教育孩子知恩就要感恩,感恩就要报恩。让孩子从小养成关心父母、体贴父母、爱护父母的好习惯。我们有意识地给孩子讲一些有关二十四孝的故事,在满足孩子听故事愿望的同时感受爱的教育。让孩子知道对父母应该有孝心,理解父母对我们的爱,同时也要对父母表达自己的爱。另外,我们还利用发生在孩子身边的典型事例,身边的真人真事给予孩子榜样教育。给孩子讲述一些孝敬教育的实例或典故,同孩子一道进行分析,使他们懂得孝一种优良的品质,鼓励他们用实际行动去表现。让他们理解什么孝道,孝道就要为父母尽义务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二、在各科教学活动中渗透孝道教育。

幼儿园教学活动我们进行幼儿孝道教育的一个主要阵地。在音乐活动中让孩子唱一唱有关孝敬方面的歌曲,使孩子们在歌声中得到熏陶,受到教育。如:歌曲《人间有爱》、《小乌鸦爱妈妈》、《我的好妈妈》、《常回家看看》、《烛光里的妈妈》、《世上只有妈妈好》、《妈妈的吻》、《母亲颂》;手语表演《感恩的心》、《生命之河》等。在语言教学中通过儿歌、诗歌、三字经、故事等形式,丰富有关孝敬方面的人物事迹。如:三字经里的《黄香温席》,《孔融让梨》;故事《我想要爱》《猜猜我有多爱你》《小兔真孝顺》《我妈妈》;诗歌《游子吟》、《妈妈的雨季》、《妈妈,我的守护神》;在美术活动中让孩子画一画有关孝道方面的图画,如:《我帮妈妈做家务》、《送给爸妈的礼物》《小鬼当家》《学做小主人》。

三、

在主题活动和传统节日中渗透孝道教育。

充分利用各个传统节日和主题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让幼儿懂得感知、体验“孝道”教育。本学期我班开展的系列孝道主题活动有:九月的《我爱我的老师》活动,孩子们感受了老师工作的辛苦,并通过自己不同的方式表达了对老师们的尊敬和感谢。十月的《我爱我的祖国》的绘画比赛,激发了幼儿的爱国之情。《我和爷爷奶奶做朋友》活动,本次活动不仅培养孩子从小关心尊敬老人,更使孩子们走进社会的途径之一。十一月的《感恩你我,真情成长》的活动,幼儿时期的感恩对象应该从幼儿身边的人着手,在与他们交往的过程中,幼儿会学会感恩、实施感恩。我们让孩子欣赏感恩影片。如:《暖春》、《妈妈再爱我一次》、《宝莲灯》,并用心形制作感恩卡,上面写上爱爸爸妈妈的话语。孩子们用稚嫩的声音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十二月的《大手牵小手》活动,主要让孩子们懂得自己长大了,应该学会关心和照顾弟弟妹妹,它能有效地弥补独生子女缺乏与不同年龄儿童交往机会的不足,帮助他们学习社会交往的技能,以此培养他们关爱他人的情感。一月的《做个孝顺的孩子》活动,让幼儿从小拥有一颗感恩的心。能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学会感谢家人、感谢朋友、感谢身边的每一位人。如:在主题活动“我们的家园”中,我们要求孩子在家能主动帮助父母做家务,好吃的东西和父母分享,给爸妈捶背、倒水、梳头、拿鞋、唱首歌,等等。教育孩子回家要多做孝事,并把自己的孝事讲给老师和周围的小朋友听,让孩子在这样的氛围中,慢慢加深对“孝”字的理解,懂得要从小热爱父母及家庭,进而提升到热爱家乡,热爱祖国。

四、在一日生活中渗透孝道教。

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一直以来我们都很注重孩子的礼仪教育,教育他们看见老师和小朋友要深深一鞠躬,并说“老师早”、“小朋友早”。刚开始孩子有点放不开,需要我们在旁边不断督促提醒。我们意识到要让孩子鞠躬,我们自己首先必须作出表率。刚开始我也有些不能够接受,让我和孩子鞠躬,不说不愿意,而觉得很别扭。早上小朋友来,我们首先向孩子鞠躬问早,下午放学,我们也主动向小朋友鞠躬说再见。我们教育孩子,别人向你鞠躬,要及时给别人还礼。孩子的进步巨大的,当我们和孩子们慢慢坚持去做了,我发现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让我和孩子的距离拉近了。甚至,当我们和同事阿姨之间互相问好时,我们感觉心中彼此更尊重对方了。越来越多的孩子甚至回到家也会给自己的父母、爷爷奶奶鞠躬,表达自己的孝心。不要小看这一鞠躬,当一个人从小懂礼貌,能做出鞠躬这个动作时,他的修养也在慢慢提高。虽然现在有些孩子还不能真正明白鞠躬的含义,只机械模仿,但我坚信,一直坚持这样做了,习惯成自然,对孩子一生都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教师幼儿每日必读的书”,暑假我们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以“幸福人生”为主题的传统文化培训,利用暑期在家观看蔡礼旭老师《细讲弟子规》的光碟,并结合实际写下自己的感悟。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我们更加意识到了孝道教育的重要性,不断修炼自身的德行,用良好的言行影响、感染孩子,做到言传身教。在进行教学活动时,我们教育孩子要遵守纪律,不讲话影响别人。如厕时要排队、学会等待,洗手开小水,不浪费水。进餐前我们都要组织孩子念感恩词:“感谢国家培养护佑,感谢父母养育之恩,感谢老师辛勤教导,感谢同学关心帮助,感谢农夫辛勤耕作,感谢打众信任支持。”以此教育孩子学会感恩,爱惜粮食。在进行游戏活动时教育孩子要遵守游戏规则,轻拿轻放,注意安全,不争抢。午睡时教育孩子保持安静,不打扰别人。角色游戏时,开展“自助餐厅”“玩具大家玩”“给爷爷奶奶让座”“帮娃娃穿衣”等活动,幼儿从中感受到了与他人共享的快乐,在体验角色扮演的愉悦情感的同时,学到了助人、关心他人的言行,有助于将外在的道德观念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作为幼教工作者,我们应该肩负起历史履于我们的光荣使命――做好孝道教育工作。使孩子从小就懂得感受爱并实践爱,有爱心和孝心,这些不仅能使孩子受益,而且能使整个世界充满和谐爱的阳光。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九

(作者: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研究室隋美玲)。

引言。

在司法文明发达的的西方国家,法官被赋予极大的声望。在今天的中国,我们的法官刚摘下大盖帽,穿上法袍,用上法槌,在人们心目中把法院作为专政工具的看法还没有完全转变。我们只是向现代化的门槛里迈进了一只脚,法官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面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实际谈谈对法官现代化理解。

实现法官现代化是我国的形式所需。

法学界、实务界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当前中国法官的地位太低,收入太少。的确,在目前来说,法官的地位与收入和行政官员没有什么区别,在老百姓心目中,法官在国家干部中没有什么特殊地位,只不过在提起“公检法”、“政法部门”时觉得权力较大,比一些“清水衙门”显得重要一些。因此我国的法官与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相比起来,在社会中的地位差距悬殊。我国法官待遇低是不可否认的,这与法官整体素质不高有一定的联系。

首先,不容回避的是,现在有些法官的素质的确适应不了社会的需要。但这决不能全部归因于法院进人把关不严,而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第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十五大才提出来的,法学的繁荣是在此之后的事。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法制不健全,制定的法律屈指可数,法学理论也远没有现在这样繁荣,所以,就专业知识来说,经过并不太长时间的学习和适应之后,普通人胜任法官职位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大量复员军人进法院不但没有给社会带来什么混乱,反而是顺理成章的事。第二,以前的社会纠纷较少,法院的任务远远没有现在这么繁重。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的经济运转都是通过国家计划完成,经济主体主要限于国营企业。出现纠纷之后,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就解决了。同时,私有制还没有得到社会主流的承认,人们的权利观念、诉讼观念也没有现在这么强。民告官的案件(行政诉讼)少之又少,“一元钱官司”更是闻所未闻。法院的任务除了刑事审判外,主要是解决离婚、小额债务、普通民事侵权纠纷,法官无需太多专业知识就能够解决。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走进法院的法官,以今天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专业素质的确偏低。现在新法律不断出台,新理论互相争鸣,新类型的案件也层出不穷。即便是认知能力很强、法律科班人不下一番功夫,也难以全部掌握。当时进法院的人,绝大部分没受过专业的教育,只是依靠自身知识积累和经验来处理(诚然,法学院的教育模式也值得检讨,受过高等教育未必能成为优秀法官),再加上错过了最佳的学习年龄,能够通过成人教育取得学历的法官也属难能可贵。现在法院内年龄较大的法官承受着社会上种种诟病,其实,他们也很无辜。和西方比起来,中国法治落后是全方位的,不仅是法官的地位和素质。在十七世纪英国大法官福蒂斯丘爵士即赋予法律职业以神秘性,主张法律是法官和律师界的特殊科学,一个法官需要二十年的时间才能掌握法律知识。今天,法院已经很少招收复转军人,随着法学教育的空前繁荣,招收法学院学生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所以,在法官的素质问题方面,只能说理论走在了实践的前面,如果查找法官素质低下的原因,只能向历史追究责任。

法官素质偏低是历史造成的不容忽视的事实,但随着法治文明的发达、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类型的社会纠纷的出现、法律、法院和法官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提升、司法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法官这个职体团体的素质也亟待提高,法官现代化成为形式所需。

法官现代化的应有之意。

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是为了提高综合国力,使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法官现代化也是服务于整个政治文明的大局,最终是为了向社会提供尽善尽美的纠纷解决机制。那么法官现代化究竟为法官提出了哪些要求呢?本人有以下粗浅的认识:

一、法官独立是法官现代化的保障。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推进司法改革,要“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通过改革逐步建立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的机制”。当我们思考或设计我国法官制度时,法官独立是一个无法回避,也必须明确的问题。在进入现代社会以后,司法权作为一种摆脱王权控制的独立权力获得了宪法的承认,司法独立与分权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现代分权原则的创始人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明确区分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提出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则不会有自由和法治的存在。因此,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有独立的司法,无论是从法官职业的本身特性或是从法院审判独立与法官个人独立的关系而言,法官个人独立是司法独立和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其一,法官个人独立是法官职业和审判活动的内在规律的要求,我们知道,司法活动不同于行政和军队的活动,它强调的是法官的个人行为,即法官需要具备独立人格。因为法官行使职权并不是仅仅集中在最后的判决,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法庭上对诉讼过程中一些需要确定的事项的决策,如果法官对诉讼过程中随时需要作出判断的事项不能独立进行决定,就会失去当事人的信任,也会降低审判活动的效率,增加纠纷解决的难度。除此之外,审判还是一项讲究亲历的活动,它要求法官对当事人的言词、证人的证词都需要亲自听取和分析,并作出判断,同时还要求法官对整个诉讼都自始至终地参加,对证据有一个完整的认识,以便作出准确的判断。而在我国,承办法官在遇到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案件时,为了防止出现错案追究责任,往往将案件提交审委员讨论决定,或者再向上级法院请示,这种做法显然违背法官的独立性。案件的承办法官应当独立审判,依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公正的做出判决。我国法官的等级制度强调的是行政级别高的法官对行政级别低的法官的领导或影响,要求下级法官对上级法官的服从和依赖,这不利于审理案件的法官作出直接、独立的判断。这也是我国的审判人员在庭审中对一些最基本的证据都不认证的深层次原因。其二,法官个人独立与法院独立审判是司法独立性原则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法院审判独立,单个法官无法履行其职责;同样,法院的审判活动并不是抽象的,是由法官具体体现的,如法官个人不独立,法院的独立、审判权的独立就毫无意义。

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法官在法律制度中的统治性地位。在“遵循先例”和“法官造法”的制度下,法官在形成法律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法律适用之外,对事实的判决主要是由陪审团完成的,而对陪审团成员却要求其没有法律背景。中国法官的职能与此相比有些不同,法官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对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适用仿佛居于次要地位,或者说适用法律比认定事实更为简单。这样看来,在审理案件时,如果仅仅是认定事实,那么就不能说法官是一种专业性的职位,因为认定一件事实这是任何普通人都能够完成的。但是在我国,法官对法律发展的确起不到直接的推动作用。尽管司法解释在审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但这种司法解释的权力只是集中中最高法院手中,地方各级法院的法官仍然是“适用法律的机器”[3]。

法官专业化不仅是社会公正的需要,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建立法官专业化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障严格执法、公正裁判,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官专业化制度,旨在全面提高和保障法官的素质,从而适应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需要。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社会冲突的最后防卫者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裁判者,也决定了必须由高素质的人担任。法官必须精通法律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而只有熟悉法律才能信仰法律,并严格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三、在具备了独立性和实现专业化后,现代化的法官还应具备以下素质:

1、现代化的法官应树立“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现代化的法官应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马克思说过,法官除了法律以外,没有任何别的上司。对于法官,法律应该是其唯一绝对的服从对象。法官必须崇尚法律,唯法是尊,视法律为第二生命。法官必须用一种职业的方式来看待法律、适用法律。这种方式就是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就是必须忠于法律,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根据法律来说理和裁判。除非法律规定,法官在审判时不能服从上级,也不应服从其他机关组织或团体和个人。司法权威根本上来源于法律的权威。为保障法律权威,法官应当遵从程序法和实体法来审判每一个案件,奉法律为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忠于法律,只有这样才能树立真正的司法权威。

2、现代化的法官应树立“司法中立”的理念。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其性质了法官司法的中立性,即法官在裁判中处于中立的地位,法官应以公平中立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目光不应该有斜视。法官中立使法官不仅能切实地主持正义,而且是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维护正义。如果在诉讼中,法官不能显示其中立性,就不能使冲突与矛盾得到公正解决,不可能使纠纷通过诉讼而划上句号,社会结构的平衡与稳定将继续受到干扰。

3、现代化的法官应当知识渊博、善于研究。高深渊博的法律知识,是一名优秀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司法实践告诉我们:一名法官,仅凭满腔热情、一身正气是难以实现公正裁判这一目的的。那么,靠什么才能理清错综复杂的案件?靠什么才能识别扑朔迷离的案情?回答只能是这样的:理清和识别错综复杂的案件、案情,靠的是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如果一名法官,不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就不可能做到对案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甚至可能出现由于缺乏客观准确的分析而让罪犯逃脱法眼、继续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一再证明,我们不能不把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丰富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作为一名法官的基本素质而常抓不懈。

同时法官要善于研究,不断钻研,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在理论创新方面,实务界往往落后于学者,甚至在审判方面,也受到学者的严重影响。不可否认,大陆法系法官的成长是与学者的贡献分不开的,从中世纪罗马法的复兴时期,法学家便以积极的姿态登上舞台,并且一直传承下去。这也是学术独立精神的体现。但是,法官们也不应忽视自己的贡献,毕竟,法官时案件的见证人,是疑难问题的目击者,最能够掌握第一手资料,也最能够听到社会的呼声。但是在一些前沿问题上,总是学者最先站出来,表明自己的观点,最终争论一番后,法官再依据结果权衡案件的判决。学者的争论理应只对法官形成间接影响,因为裁判权掌握在法官手中,对于学者的观点,具有采纳不采纳的选择权。但有时学术太过于自由,直接影响个案的审判。现在传媒发达,在案件出现之后,判决之前,编辑记者们喜欢找法律专家做点评,这本也无可厚非。但公众并不把种点评当作学术讨论,而是当作案件应然的判决结果。在这种舆论大造声势的条件下,媒体的“判决”结果直接影响法官判决。甚至有的学者公然与法官争夺话语权、审判权。在引起广泛关注的刘涌案中,在锦州中院做出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后,十几名京城学者联名出具法律意见书,直接将学术讨论延伸到个案审判中,结果辽宁高院受其影响,二审改判死缓,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二审判决。在这起案件中,学者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但法官们不妨反思一下,为什么学者的法律意见书会起到这么重要的作用呢?追根溯源,是法官的理论水平较低,长期以来过分依赖于学者的法律解释,过于迷信权威,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因此法官的职业化不仅要求法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还进一步要求法官的专业水平能达到一定的高度,即能达到所谓的学者型法官的程度。

结语。

以上所述是从单纯的应然的角度出发对法律现代化作出的一点分析,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法官现代化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它是与我们的现实社会相联系的,古罗马谚语云:“有社会斯有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一部分的法律,总是与特定社会的历史、结构以及文化传统密切关联的。因此法官现代化建设会遇到一系列的制约因素,必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成,这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但更需要我们对改革可能甚至必然产生的代价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沿着法官现代化建设道路坚定的走下去,实现法官队伍建设的历史性跨越。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十

幼儿大部分时间在幼儿园渡过,而幼儿教师作为幼儿在幼儿园的教育者、引导者,其一言一行对幼儿都有重要的影响,幼儿教师的个人道德素质修养及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幼儿都有深刻的影响。优秀的幼儿教师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学前教育事业,有职业理想与责任。

近年来,在公立幼儿园的数量有限的情况下,政府放宽政策,鼓励私立幼儿园的发展,但随着私立幼儿园的发展,也出现了许多问题。由于国家对私立幼儿园扶持力度小,并且大部分幼儿园又以盈利为目的,招聘标准低、福利待遇又不高,造成私立幼儿园教师出现一些问题。私立幼儿园多数聘用非学前教育或教育专业的工作者从事幼儿教育。大部分教师没有敬业精神,专业素养不高,不注重为人师表,对幼儿缺乏耐心和细心。个别教师个人素养不高,工作时带有情绪,使幼儿园出现虐童、侮辱幼儿等行为;有部分教师为了达到自己目的出现了收礼等现象。

1.私立幼儿园招聘门槛不高,多数聘用非本专业教师。

第一,现阶段,私立幼儿园招聘教师的主要来源有三方面:(1)私立幼儿园向社会招聘时,多数招聘下岗人员,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和少数大专毕业生。(2)部分教师是公办幼儿园或当地中小学退休的老教师。(3)还有一部分为办园者或合伙人,投资者的家人、亲戚、朋友等。

第二,私立幼儿园多数聘用非本专业教师,教师本身素质不高。由于私立幼儿园的招聘门槛低,以盈利为目的。幼儿教师工资普遍不高,各方面社会保障不完善,很难转档落户,这样一些专业教师在择业时很少选择私立幼儿园。而私立幼儿园在中国幼儿园占大部分,教师需求量大,面对社会招聘只能招聘非专业的教师,这就导致私立幼儿园的师德师风降低,从而影响幼儿园的教育水平,也是近年来私立幼儿园频频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私立幼儿园投资主体单一,办园经费不高,经费的主要来源除了投资者的资金外,多数依靠幼儿的保教费用。政府给予的经济扶持又很少,使私立幼儿园的经费紧张,不得不缩减聘用教师的费用。多数私立幼儿园的教师工资低,其工资不以教师执教年龄的增长和教师的优秀表现而有所增加,甚至有的教师工资从未增长过。部分私立幼儿园社会保障制度没有真正落实,私立幼儿园教师没有社会保障,教师对工作热情不高产生职业倦怠。由于收礼导致教师对幼儿的.不公平对待,使幼儿接受不良的教导与影响。

3.私立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不高。

社会对私立幼儿园重视不足,导致私立幼儿园幼儿教师在教育事业中地位最低,一些人认为教导幼儿不需要很高的文化知识、道德修养、专业知识,任何一个有些文化的人都可以担任,这也成了私立幼儿园教育落后的原因。现阶段国家提高了对幼儿园教育的重视,加大对学前教育人员的专业培养,但目前中国处于调整期,各项政策未完善,导致部分私立幼儿园依旧保持原有的教育方式,聘用教师条件低,使非专业的教师仍保持自己对幼儿教师的认识,教师自身没有感觉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与使命感,导致其职业倦怠,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教师的个人素养,影响教师的师德师风。不良的师德师风很难赢得家长的认可,导致家长对教师的偏见,从而导致私立幼儿园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降低,很难聘用优秀教师,留住优秀人才。

4.私立幼儿园管理不严,管理体系不健全。

私立幼儿园管理者多数为幼儿园的投资者人、合伙人,创办人。这些人中很少有专业的教育工作者,也很少有私立幼儿园聘用专业的幼儿园管理者,而这些非专业人员对幼儿教师的认识不足,导致幼儿园的管理体系不健全,没有完善的园规,没有好的领导者引领教师,对教师的工作没有及时监督,对教师的奖惩不明确、不及时,对教师的管理不完善。私立幼儿园的教师很难转档落户、评定职称,出去学习培训,这些问题直接导致部分教师丧失工作热情,影响了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

5.国家对私立幼儿园监管力度不强。

目前,大部分地方行政部门未能设立专门的幼儿园管理机构,聘用专职的幼教管理人员,私立幼儿园基本上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盲区。这样容易造成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及时。各部门分工不明确,互相监管力度低,导致有的部门只负责收费发证,缺乏过程监督,致使一些无办学资质者乘虚而入。

1.提高私立幼儿园教师准入园门槛,招收专业人员。

第一,私立幼儿园不应和过去一样要求聘用教师,要统一进行面试考核,要求应聘者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要求教师自身素养要高,做好为人师表的榜样。私立幼儿园应改变以往聘用教师的来源,要从专业学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人员中聘用品德良好的教师,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改善教师师德师风的问题。

第二,招收专业学前教育工作者承担幼儿的教育工作。在私立幼儿园提高招收标准,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的同时,应大量聘用专业教师承担幼儿的教育工作。因为专业的学前教育工作者,经过专业的学习,能更好地教育幼儿,从身体、心理、智力等多方面教育幼儿。经过专业的培训,教师的专业素养高,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这样可以改善和提高幼儿园的整体文化素养及教师的师德师风。

私立幼儿园教师工资、社会福利待遇不高。很难招聘有资质的优秀教师,所以私立幼儿园应提高教师的薪资待遇,聘用专业的学前教育教师。对优秀教师给予奖励,这样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加强教师的责任感,降低教师的流动性。

3.提升私立幼儿园教师社会地位。

私立幼儿园多数不能接收教师档案,使一些教师不能在当地安家落户,从而使教师的流动性高。私立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很低,私立幼儿教师很少有机会出去学习,给予幼儿教师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福利待遇,使教师可以接档落户,从而使专业教师愿意到私立幼儿园工作,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

私立幼儿园投资者应聘用专业的管理人才,对幼儿园进行整体改革,设定有利于幼儿园发展的园规,加大管理力度,赏罚分明,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

5.国家加强对私立幼儿园监管力度与扶持政策。

国家应加大对私立幼儿园的扶持力度,给予私立幼儿园一定的资金、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及时对条件恶劣的幼儿园进行取缔,扶持优秀的私立幼儿园,给予优秀的私立幼儿园评优的资格,在私立幼儿园中评出典型示范等。

[2]林玉琼、黄桦.浅谈私立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今日南国(理论创新版),2009(1)。

教改论文范文幼儿园简短篇十一

――谈《语文课程标准》对学科性质的把握在语文教改大讨论中,争议最大讨论最为激烈的莫过于语文学科性质。是工具性,还是人文性?抑或是其他什么性质?人们莫衷一是,以至在新大纲修订试用版中采用比较模糊的说法: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前半句含工具性,后半句含人文性。在新近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在保留上述一句的后面接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一表述,应该是讫今为止对语文学科性质的最为科学的表述。这一表述不仅在语文《课程标准》中起提纲挈领的作用,而且贯穿每一部份每一条目,犹如一张网,真的是丝丝相扣。以下为论述的方便,按先分后合,即按先工具性、人文性,再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的顺序,谈谈《课程标准》对学科性质的把握。一、工具性在全国性语文教改大讨论中,在对语文教学弊端的形成原因的探讨中,有人把它归咎于叶老先生的工具论,说是工具论导致人文性的丧失。多数人则持公允之论,认为在教学实践中,把工具论做过了头;导致繁琐的分析和机械的练习,语文学科的工具性不能改,要改的.是做过头的部分。语文课程标准充分吸收大讨论的成果,对工具性有了比较客观的说法。(一)保留语文工具性的基本属性,但要求上有所变化。语文的工具性基本范畴有多大,以往几个版本的大纲都说是听说读写能力,语文课程标准也明确指出是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基本范畴不变,但要求有了新变化。1.识字写字。增加识字数量,小学从2500字增加到3000字,整个义务教育(-上网第一站35d1教育网)阶段从3000字增加到3500字。识字量增加了,才能尽可能减少现代文阅读中的文字阻碍,充分发挥语文工具的作用。2.阅读。明确提出增加积累,培养语感的要求。《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要有较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阅读能力要求的变化,即符合汉语特点,又符合现代社会生活快节奏的要求。有较好的语感,阅读速度就能大大提高。3.习作。降低认识能力方面的要求,提高语言表达要求。明确提出,学生习作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习作要求的调整,体现了对习作教学规律的再认识,以往作文教学要以认识能力的发展为重点的提法是漠视了语言表达能力发展的规律。4.口语交际能力。不是一般的听话说话能力,而是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的能力,要求大为提高,这也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需要。上述要求的变化,是为了更好地发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