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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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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通用11篇)
2023-11-20 23:54:59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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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一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方明星,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x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第x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2013年7月1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2013年7月17日起至7月17日止),借款期内的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另外,被申请人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盛景华庭x幢xxx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予申请人(苏房他证园区字第xxxxxx),作为担保被申请人按期归还申请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后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作出(2013)苏中证民内字第xxxxxx号公证书。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二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8号——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12月30日)。

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确认和行权的相关业务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根据现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采取股票期权方式进行股权激励的,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在激励方案规定的行权条件达到后开始行权。上市公司除了可按《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的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统一行权外,还可根据本备忘录的规定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内自主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上市公司申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应当符合的条件、不得行权的期间、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及公告事宜等要求仍从《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的规定。

一、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前期业务准备。

拟选择自主行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及有关方,需在业务开展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上市公司及其承办券商应出具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明确自主行权过程中各环节操作合法、合规性以及相关参数、数据维护及审核的责任。

二、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业务申请材料。

1、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上市公司,应当最迟在报送确认每期期权行权条件达到的董事会决议时,提交以下自主行权申请材料: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申请书(见附件一);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董事会决议;

(3)国资委批文(如适用);

(4)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激励股票期权定价、会计核算影响及变化的说明;

(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合规承诺书;

(6)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业务承诺书;

(7)上市公司与激励对象及承办券商签署的自主行权服务协议;

(8)独立董事、监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书面核实意见;

(9)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法律意见书;

(10)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11)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市公司还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3、上市公司应在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合规承诺书中至少就下列合规性要求作出承诺:

(3)确保被激励对象行权时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期权激励计划的每个行权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程序。上述注销手续办理期间,同一激励计划下同次授予的所有股票期权应暂停行权直至相关注销手续完成。上市公司应在每个行权期届满后核实到期未行权且应予以注销的期权数量,确保注销数量准确无误。

(7)确保各行权对象自主行权过程符合包括个人所得税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已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备激励对象扣税方案。

4、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应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三、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业务流程。

1、上市公司将行权条件成就及本备忘录前款规定的自主行权申请相关文件报送本所,并与承办券商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前期准备工作就绪。

2、本所审核确认行权条件达到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行权条件成就通知书》(见附件二),上市公司刊登行权条件成就的董事会决议公告。该董事会决议公告除应当按照《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的规定进行披露外,还应在公告中披露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并说明选择该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上市公司应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并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办理可行权股票期权份额的标示手续。

3、行权期内,上市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4、承办券商收集行权委托,并做一定的符合性检查后,按照dcom系统申报委托的接口规范要求,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行权申请。

5、在行权申报(t日)成功后,且次一交易日(t+1日)承办券商履行行权交收责任后,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份到账。

6、承办券商在激励对象行权时,可按照与上市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代扣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并于每个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代扣税明细,以及将税款划付上市公司的划款申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实后,将税款总金额由承办券商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上市公司的行权专用资金账户。

7、上市公司可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将激励对象的行权认购资金和相关税款划入其募集资金专户。

四、自主行权模式下的信息披露和股份管理。

1、上市公司如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应在股权激励方案或行权条件成就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对采用该模式对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定价及估值的影响作出披露。

2、股权激励计划进入行权期后,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三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0号,以下简称国办110号文),创新服务中小投资者的方式,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制定本方案,试点开展持股行权工作。

一、试点目标。

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公益性持有股票,示范行使股东权利,增强股东权利意识,构建健康股权文化,提升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以普通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有效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其积极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提升上市公司整体投资者保护水平。

二、试点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权,行权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

(二)坚持普通股东定位,运用市场化手段,以普通股东身份按程序行使各项权利,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营利为目的,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

(三)坚持规范透明,建立健全持股行权决策、实施、宣传等工作机制,实现持股行权工作科学规范与公开透明。

(四)坚持循序渐进,以先易后难、稳妥推进、逐步摸索、确保可控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试点区域。

持股行权试点范围确定为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展试点区域。

四、持股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规则,通过二级市场持有三个试点区域内,所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

五、行权事项和行权方式。

持股行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主要围绕落实国办110号文提出的要求,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及履行、自愿性简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积极积累经验,逐步丰富行权事项和行权方式。

六、组织实施。

(一)线索发现。建立多元化行权线索发现机制,通过12386热线等渠道了解投资者诉求,通过互动联络平台收集投资者意见建议,通过投资者权益监测汇集损害投资者权益事项,确定行权目标。

(二)行权决策。建立行权立项会制度、专家论证制度和重要事项咨询制度。投资者服务中心在制订具体行权方案时,将充分听取各方特别是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方案提交行权立项会进行集体决策,需要时将启动论证和咨询程序,提高行权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三)行权实施。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具体行权方案开展行权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与相关各方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对具体行权方案的实施进行实时记录与动态评估,确保行权取得预期效果。在行权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监管自律问题的,可以报告相关部门。

(四)宣传引导。围绕持股行权的背景、举措、成果和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示范效应强化广大投资者的权利意识,引导其积极行使股东权利。

七、风险防范。

(一)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回避、廉洁自律等配套制度,完善合规审核、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约束,从制度上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二)强化流程管理,在线索搜集、方案制定、行权立项、行权实施等环节,严控知情范围,全程记录存档,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选择法律政策依据明确、事实清楚的`事项审慎行权,避免引起市场误解。

(四)建立行权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披露行权动态,主动接受投资者、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的监督。

(五)建立舆情预警机制,针对市场各方关注的行权问题主动解疑释惑,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拓展阅读:持股行权将开试点四项原则必须坚持【2】。

根据试点方案,投资者服务中心通过公益性持有股票,示范行使股东权利,增强股东权利意识,构建健康股权文化,提升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已普遍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有效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其积极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提升上市公司整体投资者保护水平。

试点坚持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权,行权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规范,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

二是坚持普通股东定位,运用市场化手段,以普通股东身份按程序行使各项权利,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营利为目的,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

三是坚持规范透明,建立健全持股行使决策、实施、宣传等工作机制,实现持股行权工作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

四是坚持循序渐进,以先易后难、稳妥推进、逐步摸索、确保可控的原则开展工作。

本次持股行权试点范围确定为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展试点区域。持股方式为,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规则,通过二级市场持有三个试点区域内,所有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

据了解,持股行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及履行、自愿性简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积极积累经验,逐步丰富行权事项和行权方式。

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四

物权行理论的探究,主要从物权行为的起源与发展、基本内容和物权行为理论的研究意义三方面论述物权行为。

自2007年l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开始施行。从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来看,在物权规范体系中物权变动规范是整个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来说,在各种法律事实中,法律行为是引起物权变动最重要的一种事实,而在法律行为下发生物权变动的原因,在德国法系国家被称为物权行为。由于物权行为理论对民法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对物权行为理论的研究,将对我国今后立法司法实践有深远影响。下面从三方面谈这一行为理论:

一、物权行为理论的源头与物权行为的概念。

最早出现在法国大儒萨维尼的法学巨著《现在罗马法体系》中,书中写道:“交付具有一切契约的特征,才是一个真正的契约,它一般包括占有的现实交付,而在其他方面也包括了移转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因为物权契约与买卖契约完全分离,所以这一契约时常不被重视。如在买卖契约中,一般人们只考虑债权契约,却忘记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物权契约。”但实际上,物权行为制度早在罗马时期就已经有迹可循例如,罗马法要求交付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有移转所有权的意思表示,才能完成交付,移转所有权。而罗马法的要式买卖也强调物权移转必须采取一定的方式,在要是买卖契约中,不得附条件、期限或负担。这一制度在l7世纪德国法学家撰写的《实用法律汇编》中也有体现这些制度和观念都对萨维尼物权行为理论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萨维尼也正是在对罗马法制度的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创设初了物权行为理论,这一理论震撼了德国乃至整个大陆法系的民法体系,对今后物权体系和民法体系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世纪初萨维尼进一步阐述:以完成买卖合同或者其他所有权移转合同为目的的交付,不能称之为一个纯粹的履行行为,而应当看做是一个以所有权的移转合同为目的的“物权契约”。在区别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之后,为了实现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相分离,他进一步主张物权行为应该无因化,并认为一方当事人为履行买卖合同而交付,但合同相对人误以为赠与而受领时,这种瑕疵对于物权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不排除所有权的转移。

二、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内容。

著名的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买卖合同下的物权交易,应该由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两种法律行为构成,而物权行为的效力独立于债权行为之外,不受其影响。买卖一般包含三个行为: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并登记或交付、支付。可以看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不同于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的,即该行为应与债权行为分开。而物权的合意也不仅仅只存在于买卖合同之中,而是存在于一切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之中。我国著名学者王泽鉴教授在‘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中把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概括成了四个基本观点:第一,交付是一个独立于债权行为外的契约。第二,交付中的意思表示有其独立含义,其性质不同于当事人在原因行为中的意思表示。第三,变动物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公示性的形式要件。第四,物权行为所引起的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因债权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丧失效力。从萨维尼的理论中,德国民法学理论发展出了一系列物权体系原则,成为物权行为理论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这些原则包括分离原则、抽象原则和形式主义原则。分离原则主要是将以移转标的物为目的的交付义务的行为与完成物权变动的各种行为相分离,看做是两个法律行为,相互独立独立,前者谓之原因行为,后者谓之物权行为。抽象原则主要是指原因行为在效力上不能成为影响物权行为的因素,结果的发生与否不影响物权行为的效果,即物的履行效力独立存在于债务关系的效力之外,已被抽象出来。形式主义原则主要是指物权变动的公示要件主义原则。公示对物权的变动和效力起决定作用,没有经过公示,那么物权的设立、变更、废止等一系列变动也宣告无效。

三、研究物权行为理论的意义。

德国学者倡导下的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第一,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原因发生物权变动时,确定当事人的'物权意思在物权变动中的独立作用。第二,物权独立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加以确认,便有了物权公示原则。第三根据一定形式确认的物权意思确定对物的支配权利和秩序。物权行为理论的贡献主要有五点:第一,物权独立意思表示的发现,使得法律行为的理论日益成熟,逐步巩固完善。第二,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分离,给物权法规定物权变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物权行为理论的公示原则,揭示了物权公示的表现方式。第四,物权公示原则借助公示作用,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维护了交易安全。第五,对债权的让与行为等处分行为制度的完善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可以看出,萨维尼提出的物权行为理论产生了及其深远的影响,成为德国立法的理论依据,该理论更被称为“德意志法系的特征”,物权行理论的探究足见其分量之重。在德国民法典各编中都可以看到该理论的身影。而且,该理论对于后来继受德国法律传统的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典的制定和研究,也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研究物权行为理论,将对我国未来制定民法典有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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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五

负责人:董跃林,行长。

委托代理人:张展宏,湖北晋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定代表人:石付军,公司董事长。

申请请求:

依法拍卖被申请人湖北星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证号为:黄梅县房权证黄梅镇字第1221369号、1223434号、1224959号的房产,证号为梅国用(20xx)第(251009002)号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农行黄梅县支行对被申请人星火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以及利息591495元在此维权向下优先受偿(暂计算截止20xx年4月20日结息日止,后期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县支行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经黄梅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6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于20xx年9月9日,作出(20xx)鄂黄梅民初字第01424号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裁定拍卖被申请人湖北星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证号为:黄梅县房权证黄梅镇字第1221369号、1223434号、1224959号的房产,证号为梅国用(20xx)第(251009002)号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农行黄梅县支行对被申请人星火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以及利息591495元在此维权向下优先受偿(暂计算截止20xx年4月20日结息日止,后期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该裁定书于20xx年10月13日完成双方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现特申请对本案依法移送执行。

此致

黄梅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梅县支行。

20xx年10月18日。

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六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x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第x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内的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另外,被申请人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盛景华庭x幢xxx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予申请人(苏房他证园区字第xxxxxx),作为担保被申请人按期归还申请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后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作出苏中证民内字第xxxxxx号公证书。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20xx年x月x日。

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七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申请人:,性别:男,身份证号码:,现住***县政法委宿舍。

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5日承包**县**镇**村委会第三村小组约150亩山地(详见附件),同年对各农户进行相应赔偿,于次年种植芒果及粉蕉。由于缺乏人员及技术管理,造成没有经济效益。于是于20xx年改种橡胶,由于长期作物投资大、周期长。本人长期在外务工,胶林委托胞弟及管理人管理。现胶园已进入开割阶段,为维护本人多年在橡胶园的投入及权利,充分体现个人在承包山地种植的.应有保障,希望得到国家及政府的保护,特向县林业局申请林权确认,望批准为盼。

此致

附:承包荒山合同书复印件。

申请人:20xx年6月3日。

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八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市**区**路**号**幢***室,面积***平米,房产证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按**%年计算,暂从****年**月**日暂计算至***年**月**日直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作为借款人以涉案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即贷款人,抵押借款合计**万元,利息为年**%,期限到****年**月**日。逾期不依约归还,按贷款本金的**%支付收取违约金。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息、利息、违约金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上述协议签订后,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申请人**依约支付了案涉**万元的借款。但该笔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及时清偿该借款的本息。

法权益,在涉案抵押房屋位于******的前提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请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九

申请人:××,男,××岁,×族,湖北省松滋市人,××市第××中学学生,现住××市××路××号。

法定代理人:××,男,××岁,×族,××省××市人,自由职业,现住址(身份证地址)。

委托代理人::××,女,××岁,×族,××省××市人,××卫生院医生,现住址(身份证地址)。

被申请人:××,女,××岁,×族,××省××市人,××市××厂工人,现住××市××镇××路××号。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申请人××的抚养费××元(20xx年月----20xx年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离婚纠纷一案业经××市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判决,判决由被申请人××按每年××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而至今为止被申请人已××月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拓展阅读。

抚养费相关知识。

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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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十

申请人: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苏房权证园区字第xxxxx号”房产及“苏工园国用第xxxxx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7月1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双方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借款期限为十二个月(自207月17日起至7月17日止),借款期内的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十五。

另外,被申请人自愿将其自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盛景华庭x幢xxx室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予申请人(苏房他证园区字第xxxxxx),作为担保被申请人按期归还申请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债权得到清偿的担保。后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对上述事实作出()苏中证民内字第xxxxxx号公证书。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代理律师:方明星。

期权行权申请书汇总篇十一

(3月28日修订)。

为规范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确认的相关业务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备忘录。

一、上市公司申请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等相关前臵条件满足后,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有关事宜。

2、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三)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行权条件满足后,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有关事宜,并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四)董事会对期权行权数量、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说明;

(五)公司聘请的律师关于股票期权行权的法律意见;

(六)说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八)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有);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如有);

(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上市公司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1、公司刊登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可办理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确认的`相关手续,应提交的材料为:

(一)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见附件一);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的董事会决议;

(三)如为国有股东的,应当要求上市公司出具国资委的批文;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书面核实意见;

(五)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股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有);

(九)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公司应当在提交的股票期权行权申请材料本所审核无异议后,依据本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确认通知书》(见附件二)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3、公司应在行权申请中明确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将自动锁定,其所持25%股份可在行权后的6个月后减持;对于行权后激励股份存在限售条件的,上市公司应向登记公司申请将其登记为限售流通股。

四、上市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结算公司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材料,办理期权行权手续。在结算公司审核确认并向本所反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确认通知》后,公司凭结算公司出具的公司行权完成后股份结构变动表,向本所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公告。相关公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一)本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情况,包括行权条件、行权期间、行权数量等;

(二)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前次在交易所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三)行权资金的验资情况;

(五)本次行权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还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本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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