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 施工电梯拆除注意事项(八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7:57:50 页码:8
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 施工电梯拆除注意事项(八篇)
2023-01-16 17:57:50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推荐)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名称)电梯安装工作劳务分包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地点: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台电梯的安装工程,即场内保管、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直至通过国家法定机构检测合格发放检测报告和准用证及 年质保并保证年检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安装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检测费用价格单位: 元

四、安装调试费组成以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价款包括场内保管、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直至通过国家法定机构检测合格发放检测报告和准用证及 年保修并保证年检合格。不包括土建配合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支付。

2、施工班组承包费支付流程如下:

①开工10日内支付25%:支付时需提供→电梯井道检查记录→施工现场问题书面报告→电梯开箱情况确认清单→随机文件:电梯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安装说明书、装箱清单后,填写工程进度付款审核表,由施工监督确认、工程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核、提供发票交财务部。

②动慢梯7日后支付30%:支付时需提供→电梯导轨枪柄记录、(此项为现场监督枪柄确认后才能进行轿厢安装)。填写工程进度付款审核表,由施工监督确认、工程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核、提供发票交财务部。

③电梯验收后支付20%:支付时需提供→安装自检完成,并通过制造商厂检→甲方物业验收→维保检验整改及完工确认单→交安装部电梯现场质量记录、厂方电梯安装过程控制记录、自检记录报告、竣工资料、电梯厅门及基站钥匙,填写工程进度付款审核表,由施工监督确认、工程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核、提供发票交财务部。

④最后25%支付时间为:每年年底前支付20%。质保金5%在6个月支付。填写施工现场完工确认单,安装部负责人签署确认单,维保负责人签署确认单、总经理审核、提供发票交财务部。

3、安装基本价格包含的项目:

现场土建勘测、每周参加业主或监理公司主持的工作例会、配合卸货、从现场货物堆放地至库房及电梯井道内的搬运(货物堆放地至库房的距离不大于300米)、开臬、样板架制作、部件安装、进厂后至竣工移交产品阶段的材料保管及成品保护、井道临时照明安装及永久照明安装的人工、底坑爬梯安装的人工、调试、检验的配合、检验过程中的磕码搬运人工、安装过程记录的填写、班组自检、维护移的整合整改、安装所需的工器具。

五、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1、甲方提供井道日期: 年 月 日前(以现场签证为准),如逾期提供井道的,则应提前 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完工的期限可适当顺延。

2、安装工期:甲方提供合格井道及货到地盘后,确定安装进场之日起:

5.2.1、合同中工期不含政府验收及中间土建配合延误的时间(须有甲方签证)。

5.2.2、分批次进场时,以上工期是以每批次进场之日起计。

5.3、如一周内遇连续超过八小时以上停电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完工期限顺延。

5.4、甲方延期支付首期工程款,完工期限顺延。

六、甲方责任义务:

6.1、在乙方进场施工以前,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6.1.1、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原因超过双方约定的时间后二周时间导致电梯不能及时安装时,负责货物的保管工作(防盗、防潮、防腐蚀、防高温)。

6.1.2、协调总包方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适当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场所。

6.1.3、协调总包方提供安装、施工期和调试期间所需的电源和水的接驳点,乙方自行挂表并接入施工现场,费用乙方自理,电费计算方式:(电表读数+损耗)×电费单价。

6.1.4、协调相关单位安装可靠的机房正式门窗,以便保管曳引机、控制柜等电器设备。

6.1.5、提供电梯的标高和轴线至电梯的厅门口。

6.2、在乙方进行安装施工时,甲方的义务:

6.2.3、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6.2.4、指定专业工程人员对电梯进场、安装、调试活动进行跟踪管理。

6.2.5、协调总包单位配合提供配重物件配合进行电梯的满载运行,配合验收。

6.2.7、双方验收合格、交接后,负责电梯的保管工作(防盗、防潮)及成品保护。

6.2.8、负责协调土建单位。如因土建配合问题而延误的时间,将不计入安装工期内,但须有甲方的书面签证。

6.2.9、负责三方通话的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埋管及产生的人工费用。乙方负责轿厢至机房的通话敷线、连线,同时提供值班室的监控电话并协助调试。

七、乙方责任义务:

1、施工班组承包要求:

工程由施工安装队直接承包:

①、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安装队将安装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在公司监督下管理,不得进行外包,若不按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违章操作,出现安全事故、材料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则由安装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②、电(扶)梯交政府部门验收不合格,第二次复检费用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一切费用,但公司将对施工班组进行罚款,罚款费用为安装总费用的5%。

③、不属于公司安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公司不给施工班另行计价。在七区十二县外安装的项目可报销往返车费一次,进场施工人员报安装部确认。

④、施工脚手架由公司租凭搭设完毕后移交给施工班组管理,施工班组有责任保管好脚手架材料堆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如若被别人偷盗,公司将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7.1、电梯到货前 ,以甲方提供的土建图纸为准,乙方对甲方电梯井道进行检查是否合格,并提供验收意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7.2.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立即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探,如不具备安装条件,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让甲方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同时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在设备到货时,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7.2.2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7.2.3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

7.2.4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拆箱清点、起吊时甲方进行配合,费用由乙方自理)。

7.2.5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负责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7.2.6 按照gb10060-20xx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和本合同的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7.2.7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由乙方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7.2.8乙方负责井道内部的井道照明。

7.2.9乙方保证其施工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并对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7.2.10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7.2.11负责由于安装乙方原因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7.2.12 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7.2.13施工过程中不能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或原材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无条件在三日内修复至合格或据实赔偿。

7.2.16乙方负责机房的防尘地坪、通风及空调施工,并保证能通过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7.3甲方要求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管理配合职责:

7. 3.1负责井道的土建施工过程,包括门套、嵌缝、召唤按钮箱、机房曳引机座、缓冲器座等的混凝土灌注。井道完工后土建总承包方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保证机房门窗完整。排水、防水工程由甲方直接督促土建总承包方完成,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当督促土建总承包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 3.2提供足够大的电梯保管场地,安装期间电梯保管责任乙方自负。

7. 3.3提供安装期间所需的电源,以便电梯安装用,电费由乙方按实支付。

7. 3.4在乙方进场安装施工前,甲方提供合适房间,以供乙方保管及储藏设备和材料工具。

7. 3.5安装前,提供电梯的标高线至电梯的厅门口。

7. 3.6配合提供塔吊或土建升降机以便乙方进行电梯垂直吊运工作。

7. 3.7甲方负责土建总承包方完成电梯完工后的土建修补余尾工程,但乙方亦应派员会同甲方检查。

7. 3.8甲方负责楼地板地坪装修高程与电梯安装完成之高程平整。

7. 3.9甲方提供工地用水方便,水费由乙方按实支付。

8、安装验收:

8.1 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总包方/业主及乙方提请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根据买卖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以及《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安装是否合格以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书面判定为准。

8.2 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8.3 电梯产品未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或验收完毕尚未发放准运证时,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甲方负责。

8.4关于材料设备供应条款的特别约定:

(1)、同类问题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约定的,按本条款执行。

(2)、材料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联系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样品,且需根据合同条款要求附带齐全的书面资料。材料设备封样后必须及时移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项目部),作为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的主要标准和依据。

(3)、在验收时发现影响功能、结构安全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含外观验收无法判断,后经相关权威检验部门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如已经使用,需要返工的,除无条件退货外,乙方承担全额返工损失的120%,但不免除其它责任。

(4)、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如壁厚、长度等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甲方有权按照实际规格与合同约定规格的比例的80%结算材料款。

(5)、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等级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进行降级使用,并按照实际等级价格的2/3进行结算。

(6)、若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要求使用知名名牌的材料设备,若材料设备尚未开始使用必须无条件退货,若已经开始使用,则按照实际品牌材料设备2/3的价格计算。

(7)、对混凝土、抹灰、钢筋绑扎等施工工艺、产品构件尺寸上偷工减料的,按照实际尺寸与国家规范规定的尺寸比例的80%进行结算;凡不按规范施工,减少施工工艺环节的,按定额扣减相关费用的120%。

(8)、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或退换货造成供应迟延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超用甲供材的(若有),乙方支付承担相应金额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

(10)、发生本条约定的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而无须任何其它证据,也无须乙方认可或确认。

11、其它约定: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盖章确认。

11.3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须负全部责任。

1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11.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7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推荐)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1、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 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2.1 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电(扶)梯设备购买费、运费保险、安装费、试车、检测以及各种行政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甲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金钱给付义务。

2.2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根据所需发票种类向乙方提供开具发票必需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在收到上述资料及合同的全部款项后,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向买方开具发票。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一期款),计人民币 11352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定金。

3.2 货到工地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5%(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3121800元,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户。

3.3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第三期款),计人民币1135200元,直接付给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技术监督部门合格证发放后乙方立即会同电梯相关资料移交甲方。3.4合同价格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电梯无产品质量遗留问题时7日内无息付清。 4 技术条款的确认

本合同签订后,对于乙方经充分考虑甲方具体要求、审阅甲方施工总图、勘察施工现场后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指导电梯设备制作安装的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在内的所有技术文件,甲方将进行书面确认,为乙方提供施工依据,但不代表电梯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此类问题属于本合同乙方的义务范围。5 交货

5.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输到现场。 交货时间顺延: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得顺延交货时间:(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履行付款义务。(2)因土建情况不具备安装条件的。 5.2 交货方式、运输

a、交货地点:甲方工地现场 b、囗货到现场。 c、运输方式:囗公路

收货单位:烟台市容大置业有限公司 到(站)港:烟台市高新区

接货地址:烟台市高新区东泊子工地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6 收货查验

开箱查验: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验收。漏发、错发的电梯部件,经双方现场证实后由乙方免费换发或补发。 7 产品质量保证

7.1 乙方电梯根据“gb-7588-20_”、扶梯根据“gb-16899-1997”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7.2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7.3乙方保证电梯设备的质量,保证电梯设备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其生产、销售、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在先享有的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产品包装 安装施工期

8.1 本合同工期 电梯设备进场后,视为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已具备安装条件。以甲方发出开工令为准,施工周期为日历天。开工后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保证如期完工。

8.2 乙方指派施工现场的联系和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8.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不可抗力等),乙方书面知会甲方后,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 9.1甲方责任和费用

a、甲方在收到电(扶)梯设备后现场验货,并提供存储库房。

b、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扶)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以及库房内的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在乙方进场后,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c、提供符合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和乙方工作现场安全标准的厅门口安全护栏装置;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d、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扶)梯机房电源箱附件。

e、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f、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

g、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9.2 乙方责任和费用

a、负责提前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b、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c、负责保管在甲方提供的库房内存放的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如有毁损、遗失、灭失,与甲方无关。d、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乙方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e、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f、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g、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与甲方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劳务关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导致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h、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按规定向监督管理部门报验并取得合格证按期交付给甲方,承担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费用。

i、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j、负责向当地主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甲方予以必要配合。 10质量保证

10.1 保修期:电梯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自领取准用合格证之日起算,期限为24个月。

10.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除照明灯具和油脂外其余部件均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并承诺每6个月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免费检修、维护和保养。

10.3保修期内,电梯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解决问题,如情况紧急时必须马上派员赶往现场。如乙方未及时采取行动,甲方有权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扶)梯维修、安装、调试,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索补齐。乙方仍应继续承担保修期内的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10.4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扶)设备交付使用后,双方于保修期满之日前15天由双方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11 价格调整如果因为甲方要求需要增设其他额外设施或服务则乙方有权提出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2争议解决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免责。14 违约条款

14.1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电(扶)梯安装,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计付

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

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应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4.3 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甲方或乙方均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

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三十。 15 其他事项

15.1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

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方追索。 乙方指定帐户为:单位全称:烟台嘉铭房屋设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莱山支行; 账户:

15.2 本合同条款如有更改,须另行签署补充协议附后;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并盖章。 15.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特种设备资质证书复印件。

15.4本合同文本自双方签字与盖章(包括双方于首页盖章处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并由双方加盖骑缝章)时起生效。本合同文本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有关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推荐)三

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

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 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所有费用),不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承担)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提供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根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提供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 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提供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须在发货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提供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根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提供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xx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 20xx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立即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配合卖方妥善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具体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付清(无息)。 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噪音、振动、设备可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节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 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专门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买方。 13、安装调试(详见电梯安装合同)

13.1本合同电梯由 13.2土建及安装要求:

13.2.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须按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2.2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由买方负责。

14、设备最终验收前的人员及设备安全及成品保护,概由卖方负责。 15、设备最终验收

15.1工程完成后,卖方及安装方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因卖方及安装方原因而被损坏,卖方及安装方将无条件修复或赔偿损失。

15.2验收合格条件

a.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b.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买方的认可。 c.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材料都已准确无误地提交。

d.设备在交由买方使用之前已通过技术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得到使用证书。 e.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提交的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竣工资料一共四套。

f.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g.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6、产品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按投标文件及询标承诺规定的材料由一流技术人员生产,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且符合本合同中对质量及规格的规定。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0个月。

16.2卖方保证当无论产品质量、安装或维保出现任何问题或纠纷时,由卖方承担本项目最终的责任。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补偿,直至取消合同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7、售后服务

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须在

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卖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免费无偿提供零部件更换服务。由于买方和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卖方予以有偿更换。

18、 电梯规格说明:

电梯配置及技术要求 一、电梯配置: 1、电梯配置:

电梯的驱动方式:永磁同步

主要部件——主电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易损件———门机要求采用该品牌原产地或全球工厂生产

二、轿箱装潢

吊顶后轿内高度达到2400mm;(按标准高度)

轿厢壁及轿厢门:后壁为银色镜面不锈钢,扶手采用末端弯曲的扁平不锈钢。 两侧壁为st4银色发纹不绣钢。

轿厢天花:备吹风机通风,电梯轿厢内吊顶的顶灯采用lf102荧光灯。

轿厢地板:预留20mm凹位、预留200kg装修重量花岗岩(式样为米黄色镜面地砖)

层门及门套 发纹不锈钢 层门地坎 硬质铝合金

轿内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外召显示点阵式楼层显示及方向显示; 三、技术要求:

1、开门方式:对开门 2、开门宽度:见图 3、载重、速度:见图

4、门保护系统:进口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5、轿箱通风:隐蔽式两侧滚动送风

6、电梯召唤及位置显示器:标准配置 7、轿顶、机房,轿厢内检修运行 8、单元并联控制

9、到站的慢速自救运行 10、到站自动开门

11、保持开门时间的自动控制 12、本层厅外开门

13、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14、开门按钮开门 15、重复开门

16、错误指令双击取消 17、反向时自动取消指令 18、满载直驶

19、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20、自动返基站

21、速度设定和反馈曲线显示 22、故障历史记录 23、自动精确平层 24、消防功能

25、主控柜故障显示

26、厅外、轿厢运行方向显示(滚动) 27、抱闸反馈检测功能 28、自动泊梯

29、五方对讲(出楼栋) 30、断相和错相保护

31、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措施 32、 超载保护装置 33、 轻载防捣乱功能 34、 防打滑保护 35、防终端越程保护

36、 安全回路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 37、 调速器故障保护 38、 独立运行

39、 轿厢应急照明 40、 轿厢警铃 41、 锁梯服务

42、 马达堵转和过流、过热保护 43、 层楼位置信号的自动修正 44、 低噪音运行

45、 启动力矩补偿功能 46、 关门等待取消 47、门过载保护功能 48、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49、 上下强换同时断开保护功能

50、快慢车检测保护功能 51、无脉冲计数保护功能 52、安全回路断保护功能

53、 超速电气保护,超速机械保护

19、主要部件清单 见附件

20、随机文件清单 a. b. c. d.

装箱清单

电梯操作维护手册

进口零部件须提交有关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卖方按标准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付使用,买方不能按时付款及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如买方不能按时付款,且延期超过天后仍不能付款,则按合同总价计算向卖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 。逾期付款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 %,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买方仍不能付款,按第3)条买方中途退货处理。

2)逾期交付使用

卖方逾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逾期交付使用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合同总价的不能交付使用,按第3)条卖方不能交货处理。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退回全款和利息并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价的%计算。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付使用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付款或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5)如买方发现卖方驻现场代表未到岗或未完成相应工作,则按元/次予以罚款,从设备款中扣除。

22、履约保证金的罚没

a、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 b、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c、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 d、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加收违约赔偿。

e、卖方提供的设备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合(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 23、仲裁或诉讼

23.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2 )项方式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4、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如有纠纷,以下列文件的以下排列次序作为仲裁依据。

① 招标文件;②投标文件;③询标承诺;④电梯买卖合同。

25、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采购人(甲方): (公章) 供货人(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有关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推荐)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之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和包装:

合同标的之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合同标的包装由卖方负责,按适合铁路、公路或海运的条件设计。

二、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1.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标准。

2.技术资料:买方应当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将所有土建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卖方。

三、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1.付款方式:买方以________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付款时,应当注明付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号,并立即将付款凭证传真给卖方的合同经

办人。

2.付款期限:

(1)买方应当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元)给卖方作为首期预付款,其中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

(2)卖方于交付货物前_______日内发出结算通知书,买方在接到结算通知书日起天内支付合同货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款到按合同规定发货。

(3)货到工地,检验齐备并符合安装要求后第__________天买方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元)给卖方。

四、交货期限:

1.交货时间: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买方交付合同标的。

2.交货时间顺延:卖方在下列情况之一下,得顺延交货时间。

(1)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 款提交技术资料。

(2)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 款履行付款义务。

五、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卖方应当按期交货,买方应当按期办理提货。买方提货的方式是:

卖方负责运输,运达港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负责运输时,安装现场如需办理特种公安运输许可证或其它手续的,由卖方负责。

2.注意事项:买方收到卖方代办托运的货物后,若发现包装箱损坏和缺件,应即时记录缺损情况,并要求运输部门出具有效证明,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同时联系当地保险公司实地勘查,在______________天内向当地保险公司备案并索赔,买方予以必要协助。

六、检验:

1.双方在安装前另行约定开箱日期,并由双方共同进行检验。

2.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货物数量与约定不符,由卖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卖方如期交货后经检验需补足、修理或更换的,只要卖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且不影响安装,不视为延迟履行。

七、土建及安装要求:

1.买方对井道、机房的土建必须按卖方确认的电梯或扶梯井道设计图纸及其图上的技术说明设计和施工,土建图纸由买卖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与卖方提供的电梯井道设计图同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电梯应当由卖方负责安装,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3.买方加装电梯附属设备须经卖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其他不良后果,卖方概不负责。

4.合同标的由于买方原因放置时间过长(超过_______________个月)或保管不当(如未防盗、防腐、防高温等)而影响正常安装,或者出现质量问题,由买方负责。

八、保修:

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负责三包保修______年(三包指零部件的包修包换包退),保修期间每季度巡检一次。如因买方原因不能于交付货后________个月内完成安装,或者因买方原因不能按时报检的,则保修期从交付货物起_______个月后失效。未经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卖方不负责保修,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买方负责。在保修期间,由于买方或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卖方予以有偿修复。

2.卖方在保修期内提供抢修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__),在接到买方及电梯使用人的抢修电话后,卖方应在___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出应急处置,并保证在_________小时内修复。如卖方不履行抢修及保修义务,则质保金不予支付,且卖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1.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卖方逾期交货,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以逾期部分价款总额每日__________%计算。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3.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者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或退货的货价总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迟延履行超过__________天可以视为不能交货或中途退货。

4.买方未按照第第五条第1 款办理提货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仓租;电梯每台每月__________元;扶梯每台每月___________元,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供货期后_________月内,卖方免费为买方存放合同标的物。供货期后第_______天起,因买方原因逾期提货的,买方应按第九条第4 款支付仓租及滞纳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起成立,在买方根据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支付定金及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十三、与本合同不可分割附件:

电梯产品技术要求。

十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推荐)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议,针对2台施工电梯、2台塔式起重机使用中的维修保养做出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机械所有配件及油类;

2、负责提供维修及保养时间;

3、负责每月按时付维修保养费用,每台每月20__元,当月维修于次月10日前付清;

4、甲方使用操作人员必须要有操作证,熟练固定工人;

5、承担机械本身质量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机械维修保养,不含配件及油类;

2、负责维修,有问题1小时内到场维修;

3、负责定期15天全面检查一次,使每个限位等全部有效;

4、负责定期提供维修保养记录;

5、负责提醒应淘汰的配件及防坠器有效期;

6、甲方操作人员,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机械损坏,乙方不负责承担和维修;

7、甲方应按时付维修保养费用,如逾期严重,乙方有权停止维修,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协议不能解决时,可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请仲裁,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到当地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乙方开始承包维修保养之日起至电梯拆除之日,到期后合同自动取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推荐)六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据甲方招标结果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电梯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数量、价格

1.1产品清单:

甲方采购乙方生产的客梯,详细见下表: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电梯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产品价格中包括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卸、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含税费用。

2.交货地点:

2.1 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

2.2货物在到达甲方所要求的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承担,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交货时间

甲方在乙方交货 日前,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 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

4.产品质量要求

4.1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电梯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产品质量部门认定合格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电梯设备中采用的主要的、核心的、关键的元件及技术标准与附件一:电梯技术参数的内容一致。

4.2电梯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

4.2.1 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4.2.2 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

4.2.3 gb/t10059《电梯试验方法》;

4.2.4 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4.2.5 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4.2.6 gb50182-93《电梯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2.7 gb5031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8 gbj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2.9 tj231(四)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2.10 gb/t7025.1-7025.3-97《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4.2.11 以上未含的现行国家、 省、 市规范、标准,若电梯安装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有相应规定的,乙方承诺提供的电梯符合其规定。

4.3技术及装修要求:详见附件一: 电梯技术参数。

4.4履约期间,甲方可以任意抽取一个电梯配置进行检验,如果检验质量达不到4.2条~4.3条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认为其产品不合格。届时,乙方应当无条件更换并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

5.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到货后,甲方组织工程监理公司、承包安装单位,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承包安装单位接收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4交货后,甲方提供设备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设备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5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执行标准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

6.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

6.13%(四舍五入后)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但保函有效期至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若乙方逾期供货或完工的,保函应当相应地延期)。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当乙方按照合同完成全部供货、

6.2采取分批付款分批提货,货款支付方式如下:

6.2.1乙方应先提供该批合同总价10%的定金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合同规定的该批全部货物到甲方工地止。甲方在收到保函后一周内支付该批合同总价的10%作为合同定金。

6.2.2甲方书面通知排产后,支付该批合同总价的20%作为合同排产款,乙方确认款项后立即排产。

6.2.3合同交货期前一周,双方约定款到发货,乙方提供该批合同总价70%的提货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合同规定的该批全部货物到甲方工地止),甲方收到保函后一周内支付该批合同总价的70%,乙方发货货到工地后一周内,乙方提供该批合同总价6%的质保金保函。(其中5%为设备质量保函,1%为安装质量保函)

【设备增值税发票由乙方开具,在该批电梯设备全部到货后10日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

6.2.4质保期为两年,即从电梯通过当地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之日起算。两年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15日内无息退还;若有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扣除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及甲方其他损失费用后,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

6.2.5每次付款前乙方负责提出申请并按甲方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经监理审批后报甲方办理付款手续,甲方负责按规定期限付款。

6.3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的,乙方在3日内经银行确认货款到账后发货。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约定交货日60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依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8.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2乙方逾期供货的,乙方每日应当按总货款5‰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损失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10%为违约金。

8.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误违约金,按每延误一周,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不足一周的以一周计算, 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8.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清点的,视为乙方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上述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8.6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10%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施工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5日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8.7乙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9.产品保修约定

9.1质保期自当地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9.2乙方应给甲方留下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

9.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具体时间如下:

9.3.1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通知后应立即做出答复,乙方保证其传真和电话处于24小时正常开通状态,甲方将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若不及时维修,经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能改正,甲方可扣除乙方的相应金额质保金并有权另行选择维修单位,解除乙方整个项目维修权利,此后发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遇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须派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12小时内完成由于质量问题所涉及的保修;

9.3.2当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托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3.3当乙方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质保事项或不能满足处理质保问题时,乙方应当补足;

9.3.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0.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其他事项

11.1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电梯技术参数。

11.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

11.3合同双方应指定两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乙方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甲方指定技术代表: ,商务代表: 。

11.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1.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推荐)七

单位名称:(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 2 日

单位名称:(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销售总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代码: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 产品和价格

(1) 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 (2) 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 买方在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20%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3. 买方在交货期前二十一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80%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 卖方须在买方第二次付款前五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10%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 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

6. 设备费发票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保险方出具。 注: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且电梯安装图纸双方盖章确认后,38天内全部设备必须发送到施工现场。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电梯安装图纸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货物发送方式及地点

由卖方负责办理托运和保险,运输保险费由买方在交货期前七日付至卖方账户。卖方负责卸车,产品送达后,买方对产品的箱数和箱体的完好进行清点并签收。产品交货地点: 。

六、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因设备包装和装卸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对买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安装图纸的确认。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买方现场安装条件,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电梯产品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30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549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8本合同内电梯设备所有不锈钢全部采用304材质。 八、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及功能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设备功能综合表”(附件后)。

2 电梯安装完成后,卖方须帮助电梯安装单位及买方,按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标准通过最终质量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九、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部分合同款的10%。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售后及保修服务

1. 卖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 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工厂最终出货期后的30个月。

3. 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 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 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卖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 在质保期内,如卖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1 若买方延迟提货,须提前21天通知卖方,买方不收取保管费用。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按付款比例归买卖双方所有。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产品安装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电梯安装图纸”、“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书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的全部承诺 (4) 标准、规范及买提出的有关要求 (5) 图纸

(6) 经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有关施工电梯拆除申请书(推荐)八

甲方(租赁方):杭州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出租方):杭州环康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地点;

1、名称:2、型号:

3、数量:4、地点:

二、进出场费、租金及其交纳期限:

1、进出场费为每台人民币设备备案后10天内付清。

2、按月结算当月租金,每台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不含电梯操作人员工资),一次性定价不作调整。

3、租赁费付款方法:安监站备案日起计算租金,每台前三个月暂不付租费,第四个月开始。下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每月均以月单位计算。全部人货梯拆除后二个月内付清。

三、甲方责任:

1、 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总电缆线及楼层安全门。

2、 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电梯设备电源箱。

3、 积极配合升降机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场道路畅通,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4、 承租过程中,确保对电梯设备失窃或受人为破坏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责任:

1、 提供合格的设备。

2、 向甲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与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3、 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维护、拆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具一切技术安全验收合格资料,甲方现场配合。

五、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1、 因机械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设备安拆时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一切责任。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并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3、 甲方违章指挥时,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操作人员应拒绝作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操作室作业。

4、 甲方必须通知各施工队不得随意打开平台安全门,随手关门不得违犯,如电梯周围作业或需进入电梯运行场地,施工队要通知电梯司机停机,电梯停止运行后,甲方才可安全作业

六、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1、 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机械使用期间要求乙方每 15 天检修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并且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2、 故障排除:乙方应使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乙方应迅速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排除。

3、 做好设备维修保养,乙方处理故障,做到一般故障2小时内排除,大故障当天排除。因乙方原因每月累计停机修理超过2天,如每超一天,乙方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能按期足额付清月租,乙方有权停机待款,停机待款期间租赁费按正常租赁费全额结算,停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机租费按正常结算,如甲方逾期付款,从逾期的次日起按逾期部分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停工停机,双方协商。

2、 甲方报停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机时间。

3、 本合同不详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附墙要求全部6米设置一道。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依法向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所有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电话:

年月 日 (签章)代表签字:电话: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