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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退水补偿协议书模板如何写 水厂移交协议书范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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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退水补偿协议书模板如何写 水厂移交协议书范本(6篇)
2023-01-16 18:29:5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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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取水退水补偿协议书模板如何写一

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按照中央、省、市委、市城管局的统一部署,公司党委从今年2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提升城市供水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活动、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征求意见活动等,领会精神、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制定了党委工作要点,并根据年初制定的《基层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支部考核工作。

二、加强管理,供水效益稳步有增长

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为全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按照年初制定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供水营销各项指标再创佳绩。上半年完成售水量1244.44万吨,比去年同期1066.84万吨增加了177.6万吨,产量增长16.64%。实现水费收入1772.22万元,比去年同期1523.33万元增加248.89万元,水费收入增长16.33%。

上半年,工程公司主要完成了解放路供水主管道的安装铺设任务,签订管网施工合同金额3411万元。

供水热线3332211全天候24小时认真接听和记录用户电话,及时快速妥善处理用户难题,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送。上半年,供水热线共接听电话13071次,受理业务总数2991个,办结率99%,回访率30%,用户满意度95%。管线抢修部门做到“快速反应,立即行动”,以最快抢修速度恢复正常供水,用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品牌活动的理念。上半年,管线分公司共受理业务2897次,完成抢修1042次,开展家政服务1786次。

三、多措并举,城市供水安全有保障

加强水厂运行管理,确保水质水压达标。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在供水高峰来临之前,二水厂制定详细的供水应急预案,采取多种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为第一要务”的总体思路,确保夏季高峰供水运行安全。公司中心化验室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着力做好水质检测工作。20_年上半年二水厂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9%,压力合格率99%,较好地保障了城区供水。

为保证今年夏季高温供水,制定以下供水方案:

1、从周边水厂向主城区调水,弥补主城区供水不足

对主城常压区,继续执行从__区城北供水站调水方案,补充二水厂供水的水压和水量不足。对东城开发区,实施从三十铺水厂调水方案,补充东城开发区供水的水压和水量不足。

2、开展内部挖潜,提高供水能力

(1)主城高压区由二水厂高压供水,通过加大水泵流量和扬程,提高供水能力。

(2)东城水厂进一步挖潜改造,提高供水能力。

通过多措并举,有效保障了端午节、中高考期间及城区安全正常供水。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各项活动,上半年在公司领导重视及全体职工努力下,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加强管理,努力降低产销差

产销差是多年来困扰公司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年初,公司积极谋划,制定措施,想方设法努力降低产销差。

1、开展供水普查活动,加强供用水管理。这是公司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踏实活动在供水营销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是供水营销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需要,是加强企业管理,理顺供用水关系,提高抄见率、降低产销差,保障城市正常供水的重要举措,公司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和要求,要求全体普查组人员,统一认识,端正态度,遵守普查纪律;依法办事,按章查询,履行停水程序;积极稳妥,对外查违章,对内查违规。公司各部门积极支持供水普查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普查活动取得实效。

2、开展管网检测工作,减小管网漏损。公司已多年未对供水管网进行检测,针对目前管网情况及产销差居高不下的现状,通过多方调研和借鉴外地经验,公司决定开展一次管网检测,通过招标挑选专业测漏机构,签订合同,在高温供水来临前(四、五月份),聘请专业测漏队对公司主供水管网及部分小区管网进行了检测。

3、实施《工程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确保管网施工质量,通过多次调研和征求意见,公司制定了《__市自来水公司管道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召开《__市自来水公司管道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启动会。会议宣布《__市自来水公司管道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要求公司管道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管道工程建设中的工作职责。《管道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为规范管道安装,保证施工质量,减少管网漏损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4、配合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环卫、绿化、消防用水管理,拟在城区设置指定取水点并安装计量设备,环卫、绿化等部门只允许在定点的消防栓上取水,改变公用事业用水的无序状态。

五、齐心协力,供水工作再上新台阶

制定完善20_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实施。为全面完成20_年公司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通过多次调研和论证,制定了公司各部门《20_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2月18日,在公司六届九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张支农经理分别与公司各二级部门签订了20_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加大效能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供水服务工作,制定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扎实开展“规范化服务先进窗口”评比活动,加强窗口作风建设,提升供水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学先进,树典型,用楷模的力量感召人,教育广大职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职业道德,为发展社会主义和谐人际关系、形成文明进步的良好社会风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广播上线”活动,拉近供水企业与广大市民的距离,搭建服务平台,为他们解决用水困难和问题。

共青团工作有声有色,公司团委按照团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设立宣传台,开展“学雷锋活动月”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三线三边一点一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绿色行动·青年先行”五四清洁行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用水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参观“安徽好人馆”,向好人学习,传递正能量。

依据国家《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质监局、计量院联合专家组对我司水表计量检测中心开展了专项计量授权复查考核。各位专家一致认为,检测中心建立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了计量授权考核所包含的各项要素,并能够做到持续改进;管理、技术人员业务娴熟;硬件设施在全省同类供水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考核组最终认定,检测中心顺利通过此次计量授权复查考核。

有关取水退水补偿协议书模板如何写二

供方:______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_口径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_______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具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_____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_____-_____日,缴费地点:_____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_____)。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_____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_____小时,_____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有关取水退水补偿协议书模板如何写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 议 书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水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___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

第三条 热水量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 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______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水 人:用 水 人:

(盖章) (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话:

有关取水退水补偿协议书模板如何写四

供水人: 联系电话:

用水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用水双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性质和用水地址

(一)用水性质: □非居民生活用水 / □特种用水 。

(二)用水地址: 区 路 街 巷 号 房 。

(三)客户编号: 。 市政给水总表客户编号: 。

(四)注册水表口径为dn 。

(五)注册水表安装位置: □户内 / □户外 。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管网建设和维护需要或者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供水间断外,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需要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但不得影响供水人对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第三条 水费结算

(一)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及类别计量水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及水价分类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水人定期抄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应当自供水人送达缴费通知之日起15天内(遇法定节日顺延)缴纳水费。水费结算采取 □银行代划 / □自行缴交 方式。

用水人超过规定缴费日期60日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有权暂停供水。暂停供水的,供水人应当提前7日通知用水人。因暂停供水致使用水人受到的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用水人缴齐所欠水费和逾期缴费违约金后,供水人应在24小时内予以恢复供水。

(三)因水表丢失、发生故障、损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应当更换安装新水表;从上期抄表日至更换安装新水表日为止的水费,供水人可参照新装水表后一个抄表周期的平均日用水量按日计收;用水人有特殊原因的,与供水人协商处理。

(四)因用水人锁门、物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的,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估算本期水量并暂收水费。供水人在下次抄表后按照实际用水量将暂收水费以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五)用水人对注册水表计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供水人应予以协助。经质监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和水表及附属设施拆装、运送等费用由供水人支付;如未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范围的则由用水人承担。因水表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而造成当期水费收取错误的,应以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六)用水人多类别用水应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用水人应主动申报,并由供水人与用水人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用水人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或未主动与供水人协商各类别用水比例的,供水人可在多类别用水确定之日起至分别装表(或签订补充协议)之日止按高水价类别收取水费。

(七)总分表计量差额水量由供水人向市政给水总表后的全体用水人分摊收取。

(八)公共用水水费由用水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第四条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其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人依法承担。

第五条供水人、用水人权利义务

(一)供水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做好抄验和更换水表等工作,用水人应予以配合。

(二)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 受理用水人关于涉水问题的咨询、建议、表扬和投诉。

(三)除突发爆漏抢修、政府行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24小时通过公共媒体、区域公告或供水人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四)用水人申请施工用水装表前,应取得《施工排水许可证》;申请永久用水装表前,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地区的应取得《排水许可证》,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地区的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用水人因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类别导致其排水量与污染物的项目或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应及时办理排水许可变更手续。

(六)用水人不具备排水条件或排水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供水人可采取限水或停水措施,待排水整改完成后再恢复正常供水。

(七)用水人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申请复核。

(八)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不得擅自迁移、改动和操作供水人的注册水表或者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水表安装在用水人住所范围内的,水表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用水人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人。用水人损坏或者丢失水表的,应当予以赔偿。

(九)用水人申请变更产权人、承租人、结算户名、用水类别、银行代划账户,以及暂停、终止或者恢复用水的,须到供水人经营服务场所按供水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人应及时办理。

(十)因欠费、违章用水被暂停供水的,如用水人要求恢复用水,应缴清所有欠费和缴纳供水设施复装材料费、管道冲洗耗水费及服务费。超过一年的,用水人需按新装表业务要求办理申请用水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水人责任造成停水以及水质、水压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而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用水人遭受损失的,除赔偿用水人水费损失外,还应当支付违约期间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计算)水费10%的违约金。

3. 除突发爆漏抢修、政府行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提前24小时发布相关信息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计算)水费10%的违约金。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供水人支付所欠水费0.5‰的违约金。

2.用水人有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或私自接驳低水价类别用水行为的,除向供水人补缴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因用水人未及时办理变更产权人、承租人、结算户名、用水类别、银行代划账户,以及暂停、终止或恢复用水的有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水人承担。致使供水人遭受损失的,用水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用水人擅自迁移、改动注册水表或有其他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行为的,应按管道口径的小时流量值推算此期间的水量向供水人缴纳水费;致使供水人遭受损失的,用水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通知送达

由供水人根据本合同向用水人所发送的缴费通知、催缴通知等一切材料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直接投递或张贴等方式送达,一经发送短信至用水人手机、发送电子邮件至用水邮箱、投递或张贴至用水地址均视为送达。

供水人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告知区域内、全市所有用水人有关信息时,可以采取公共媒体、区域公告或供水人门户网站等平台通知。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自动续期,续期方式:每次合同期满自动顺延一年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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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提示与说明

一、为规范城市二次供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供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在本行业内积极推广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

二、城市二次供用水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履行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互尊重,充分协商,严格履行。

三、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不得修改相关内容。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不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又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相抵触的,不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名义或者编号。

四、本合同示范文本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通用条款是指不能或者不必协商的条款,专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或者可以协商的选择性、填充性条款。

选择性条款中在选项前标示有“□”符号,选择时在该符号内划“√”表示肯定或者划“×”表示否定。选择性条款包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填充性条款中标示有下划线,双方将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填入,无意见的划“×”、或者“-”表示删除该填充性条款。

五、供水人预先选择或者填充,在订立合同时未与用水人协商的条款,视为格式条款。供水人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对用水人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且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监督。

六、与合同订立、履行有关的通知、说明或者合同中的另附页等书面文件,是合同的组成文件,双方确认后应当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下划线部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或者缩短。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城市二次供用水供应、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水性质、用水地址和用水量

1.用水人用水性质为下列第__种:

①居民生活用水。

②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

③特种用水(□洗浴用水、□洗车用水、□其他________)。

2.用水地址:_____市(州)______县(市、区)______街(路、巷)____号____幢____单元____号。

3.用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用水人月用水量______立方米。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供水水质、水压

1.合同履行期间,供水人采用二次加压供水的方式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可抗拒的事由除外)。

2.供水人承诺城市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供水人承诺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用水价格及水费结算

1.用水价格:_当前二次供水价格为____元/立方米,基本水费价格为____元/立方米,用户用水价格为二次供水价格加基本水费价格合计为_____元/立方米。该价格包含城市污水处理费以及政府规定征收或代收的相关费用。此二次供水价格由政府_____________号文件规定,基本水费价格由政府___________号文件规定,并依照政府相关价格调整的文件调整。

2.水费结算

(1)结算水表:结算水表为下列第__种:

①人工读数水表。

②ic卡智能水表。

结算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表型号_______,水表出厂编号________。

供水人将结算水表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实地安装。

(2)结算方式及付费期限:安装人工读数水表的,供水人按___月为周期查抄结算水表,用水人在___月___日前交清已结算水费和基本水费。

安装ic卡智能水表的,用水人自行及时向预付费账户充值。

(3)用水人的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单独安装结算水表。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结算水表时,供水人按最高类别水价收取水费。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供水人负责对结算水表(含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用水人负责结算水表(不含结算水表)以后的用水管道及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2.对有计划的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需停水的,提前24小时将停水事由、停水时间通知受影响区域用水人。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电或雷击等突发且不可控制事件导致供水中止,供水人应当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用水人停水事由及恢复供水所需时间。

3.维护、检修、更换结算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查抄结算水表。_

4.用水人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逾期不交付水费,经供水人催告后,连续两个月仍不交付水费的,供水人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暂停供水。

5.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查抄结算水表的,供水人可按用水人前三个月的平均月用水量结算本周期水费。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维护结算水表,造成损失的,用水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受理用水人报修和投诉信息。

7.结算水表例行检定,检定费用由供水人承担。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由供水人负责送至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校核检定。校检期间,由供水人为用水人安装符合质量标准的临时结算水表。如检定合格,其发生的费用(包括结算水表和临时结算水表的拆装表费、校检费)由用水人承担;如检定不合格,供水人承担一切与校检相关的费用,为用水人无偿安装新的合格结算水表,并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8.对结算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无偿更换,并根据前三个月的平均月用水量估算本查表周期内的水费。

9.用水人用水量增加,半年内月度平均用水量累计3次超过水表额定流量,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大或者采取限流措施,费用由用水人承担。用水人超负荷用水造成结算水表故障的,供水人可按前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水费。

10.通过用户手册、宣传单、网站列表等便于用水人知晓的方式,公示营业、维修服务网点,以及收费标准、维修标准和维修期限。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和用水范围用水。

2.不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转供城市供水。

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结算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4.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有权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申请校核检定。

5.有权对供水人收取的水费申请复核。

6.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水费。

7.协助供水人维护、检修、更换结算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配合供水人查抄水表。不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

8.用水量增加,提前办理换表手续;用水量减少,经供水人同意后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因更换、改造而发生的工料费。

9.需要水表分户、移表、扩大供水范围、终止用水、变更户名或者用水性质的,向供水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水人未按合同约定向用水人供水或供水水压、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水人每日按违约期间正常用水水费的____%向用水人支付违约金。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电或雷击等突发且不可控制事件以及计划内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的原因除外,供水人及时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用水人。

2.供水人因结算水表计量不准或抄错结算水表而多收的水费,予以退还。

3.供水人安装未经检验的结算水表不合格,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用水人逾期未交付水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交水费的___%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人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5.用水人擅自转供城市供水,有计量表的按照计量交付实用类别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无计量表的按照管径的压力流量交付实用类别水费(含污水处理费),并按合同约定的年用水水费的_%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

6.用水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7.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

1.无固定期限。供水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向用水人供水。用水人向供水人提出终止用水请求,双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终止用水手续后,本合同终止。

2.固定期限。供水人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向用水人供水。合同履行到期,双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终止用水手续

后,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补充

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补充合同未尽事宜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用水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供水人:(签章)__________ 用水人:(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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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水人:

用 水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冷水水表检定规程》的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基本情况

(一)用水地址

(二)用水性质

(三)用水磁卡号

(四)用水计量口径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除计划停水检修或突发爆管等停水抢修外,通过村镇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村镇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符合国家现行《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计量器具(水表)是作为供、用水双方水费贸易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标准强制检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两类性质不同的用水,为混合用水,不得使用同一贸易结算计量器具计量。未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重庆市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抄表当月缴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现金/支票/转账。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以用水人使用的计量器具为界,计量器具前端供水管网和附属设施属供水人的产权,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计量器具及其后端的设施属用水人的产权,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计量器具及其后端的设施的购置费、安装费等由用水人承担。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向用水人安全供水。若因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质、水压向用水人安全供水造成用水人相应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水压要求超过供水管网正常压力的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供水单位同意的技术方案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经建设单位会同供水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二)因供水设施检修,工程施工等原因,需实施计划停水时,供水人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抢修,同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并尽快恢复供水。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供水人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人或进行公告,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对自应缴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结清水费的用水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1‰收取违约金(应缴费日为抄表日的次日)违约金计算至付清欠费之日止,但金额不超过水费本金。自应缴费之日起60天后,经供水人有效方式催告,用水人仍未结清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人有权依法中断供水。用水人结清所有欠费并办理复表手续和相关费用后,供水人在24小时内为用水人恢复供水。

(四)水表禁止擅自拆卸、启封、围压、堆占、损坏,因用水人原因造成表井占压、损坏等情形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抄表周期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因水表自然损坏造成不能抄验水表的,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抄表周期的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供水人抄验水表后,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结算。

(五)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表周期和收费时间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非因供水人故意抄错表而多收的水费,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用水人,不便退还的,供水人可以冲抵用水人后期的用水水费。

如出现表户关系对应错误情形,用水人与供水人应共同查实确认,理清实际用水量,如用水人水费多缴,供水人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如用水人水费少缴,用水人应当在十五个工作内向供水人补缴。

(六)供水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要求用水人对计量水表进行检测和对计量水表进行更换。如用水人认为水表存在计量问题,由双方共同向重庆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送检。若校验后是水表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用水方被多计量的水费,供水方将根据计量误差比和按前三次抄表周期计算出的月平均用水量计算水费,多退少补,并由供水人承担水表检定费。若水表计量在正常值范围内,则由用水人承担水表检定费。供水人要求用水人对计量水表φ25以下水表自安装之日起,每6年进行校验一次,φ25至φ50的水表自安装之日起,每4年进行校验一次,φ50以上的水表自安装之日起,每2年进行校验一次。

(七)用水人连续六个月未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且没有办理停止用水手续的,为保障公共供水水质安全,供水人可暂停供水;因供水人搬迁且未办理停止用水手续,供水人有权拆除供水设施停止供水。

(八)供水人设立专门客服电话,工作日内为用水人提供咨询,投诉,报修等服务。

(九)供水人因保障供水安全需要,有权入户对用水人用水情况进行安全督查。供水人工作人员上门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用水人应予以配合。

(十)用水人在用水过程中出现盗用水、转供水、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等违法、违章行为,供水人将停止供水,供水人有权按《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第五十二条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因停止供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因上述行为对供水人造成损失的,应足额向供水人赔偿;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水质、水压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和更换。

(三)用水人计量水表φ25以下水表自安装之日起,每6年应对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φ25至φ50的水表自安装之日起,每4年应对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φ50以上的水表自安装之日起,每2年应对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五)有义务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及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未经供水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水表及附属设施位置,擅自更改的,供水人有权停止供水直至用水人将水表及附属设施恢复原状,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对供水人造成的损失,由用水人承担,因此产生水质安全事故的,用水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水表用水。擅自使用的,应承担使用水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水质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等法律责任)。

(七)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及向合同约定用水范围外供水。

(八)用水人应自行承担计量水表及表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责任。

用水人计量器具后端到户内用水点的维修,原则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用水人若需要供水人提供帮助维修的,可按照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维修指导价格提供社会有偿服务。

(九)有义务向供水人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用水人如有变更,应及时通过供水人的对外公开渠道变更联系方式。因用水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通知供水人,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十)若用水人发生变更或终止用水等情况,用水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一)合同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届满前三十天,若合同双方均未对本合同的有效期延续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合同期限自动顺延壹年,之后的合同有效期限以此类推延续。

(二)若因用水人原因导致水表和供水设施被拆除,本合同自动解除。届时供水人应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并及时向用水人发出缴费通知,用水人应当及时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一)如需变更用水人或终止合同时,用水人须及时到供水人处办理合同变更(终止)手续;用水人未向供水人办理相关手续的,不论用水人是否为实际用水人,用水人仍为合同相对方,仍应承担合同义务。

(二)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用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供水人(盖章): 用水人(签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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