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 个人所得税赡养协议(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8:35:29 页码:14
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 个人所得税赡养协议(9篇)
2023-01-16 18:35:2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一

(一)、很抓基础信息建设,强化企业户籍管理。

二0__年我们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市局对我们税收征管“六率”日常考核的总要求,我们结合自己所从事的税务企业户籍管理工作进行认真对照反思从而对企业户籍基础信息建设有了新的认识。我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税务登记证办理的核查工作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过去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前必须进行实地核查,然后才能发证;今年改革之后,我们税务部门实行的是先发证后核查。这样虽然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但同时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些麻烦。有些企业从开办就不正规,他们给我们提供的联系的通讯方式是虚假的,提供的经营地址也是虚假的。对于这些极个别的“皮包公司”,我们在经过核实之后。及时给分局办税大厅进行反馈以便及时进行防范。同时针对我们以前实地核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及时对我们的实地核查工作进行了调整。从而增加了对其办理税务登记证所应提供的所有合法手续进行了全面核实。为下一个环节的工作和国家税收的安全打下了基矗由于种种我们税务部门自身的原因,许多企业的税务登记证都已经过期并且我们也没有进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工作。因此有不少企业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而没有进行税务变更。由于此种现象比较普遍,因而对我们的企业户籍管理工作和市局的“六率”考核工作都有一定的影响。我们为了加强企业税收征管质量,不断提高我们的税收管理水平,我们印制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表》并根据我们综合组的实际情况将路、段、户落实到具体的人从而保证了对各户税务登记信息内容的质量。分局的车辆紧张,我们就骑着自行车或者摩托车下户进行清理。我们在清理的过程中要求大家针对表上的内容逐项进行核对,表格采集回来之后我们又与ctais上的内容进行核对。对于税务登记内容已发生变化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确需进行税务登记变更的及时与企业进行联系要求企业及时进行税务变更。由于工作的需要我们组的两个同志先后调整到了其他工作岗位上,又有两位同志充实到了我们组来。刘和平作为组里的老同志充分发挥了自己业务工作熟、企业情况通的优势,积极对新来的同志搞好传帮带。由于全组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目前已完成了对191户企业的实地核查工作。圆满完成了迎接并接受市局征管“六率”考核检查。

(二)、深查细找,认真做好催报催缴工作。

我们今年在发扬过去搞好分局增值税、所得税未申报企业的催报催缴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分局和科领导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过去我们在接到服务大厅转来的有关文书并通知到企业之后就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工作任务,对于那些虽然拿走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但仍未进行改正的企业就不再过问了。今年我们组进行了跟踪服务,及时与这些企业进行联系直到他们完成了全部申报工作为止。对于那些迟迟未来、各种通讯方式都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利用一切线索进行查找。一次我们收到襄樊市定昌柳制品有限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我们经多方联系都无法找到该企业,我们根据企业原登记经营地址即襄樊市春园路138号,由于目前我们这一区域的门牌号非常混乱,已十分不好找。我们先后到襄樊市高新区工商局等单位咨询都没有什么结果。我们又通过在春园路从事经营的企业进行了解,终于找到了现已被襄樊市德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为商品房的襄樊市春园路138号。我们经与该公司的有关业务人员详细了解,知道襄樊市定昌柳制品有限公司在他们进行拆迁前就已经搬走。我们及时将这一情况向科领导进行了汇报。我们在接到分局办税大厅转来的襄樊市晟兴商贸有限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就立即利用一切通讯联系方式与该企业进行联系。在一切通讯联系方式均未奏效的情况下,我们先后五次到该企业所在的经营场所航天招待所四楼四四一号房进行查找,并且与该招待所的服务人员交谈了解。在确认该企业的确已失踪的情况下,我们及时向科领导进行了汇报。科领导十分重视并及时向分局领导进行了汇报。从而为及时消除隐患争取了时间。过去我们对未申报企业

特别是所得税未申报企业只是进行文书送达,后来我们通过了解感到所得税未申报企业多数并不是有意而为之。其主要原因在于有不少新办企业对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不清楚造成的,我们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向这些企业进行宣传,从而保证了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质量。由于我们的基础工作做的细、做的扎实,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项工作中我们积累的资料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三)、认真搞好“一学三论”,全面提高__的思想觉悟。

年初我们综合组根据分局总支和管理科党支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地开展了“一学三论”学习活动。在学习中我们管理科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将全科人员划分为了五个学习小组,为了使大家能够学习好,我们综合组多方为各学习小组收集学习资料。在学习中间我们积极推广同志们好的学习方法,归纳同志们的学习经验向分局汇报。我们一方面学习理论,另一方面结合我们身边的最典型的反面教材“我局干部任绍斌的犯罪事实”。真正使大家学的生动、透彻。我们积极参加了分局、科里组织的到六新生砖瓦厂现场接受教育的活动。通过学习我们组的干部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志们变“让我干成为了我要干”。我们组的余福道同志虽然已年过五十但工作的热情和干劲一点不减当年。通过学习他的干劲更足了,无论是深入企业开展工作,还是在科里打扫卫生,处处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我组的陈建萍同志是一位工作经验十分丰富的女同志,她努力克服自己身体的多处疾病和不少的家庭负担在干好我们本组的业务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帮助其他组的同志搞好发票管理等项工作。我们组的刘和平同志在搞好自身的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自己对企业熟、业务强的优势积极协助其他组的同志搞好其他各项工作。李柯同志虽然是一位刚调入我们开发区国税分局的新同志对于组里所分配的对我们开发区辖区内的加油站的管理工作确十分认真,对于加油站的违归行为他能够进行大胆管理。夏日他和其他同志一道顶着烈日为二汽的加油站进行测试服务。

(四)、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全面服务中心工作。

日常的考核和管理是我们综合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使我们的日常考核不流于形势,真正起到全面服务我们管理科中心工作的目的。我们根据分局考核组的统一要求,将日常考核落实到每个组、每个站。我们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定期不定期的对我们在分局上班的各组的同志们的劳动纪律进行了抽查。为了解决科里打扫卫生这一老大难问题,我们对各组实行了严格的每周卫生责任包保制度。在制度面前我们不徇私情、不掩盖问题。本年第三季度中的一周,虽然我们组也按时进行了卫生清扫,但由于进行的不彻底,因而被分局检查了出来。我们不护短,我们组的每个同志在季度考核中都进行了扣分。在每季度的考核工作中我们首先征求各组、各站的意见,积极向科领导反映,使考核工作真正起到了鼓励先进、警示后进的作用。对于工作取得成绩、考试成绩优秀为分局和管理科争得荣誉和成绩的同志我们积极向分局和科领导提出加分的建议。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二

同志们:

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科技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征管科技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科技和纳税服务工作。受省局党组委托,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近期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随着税收管理提高年、跨越年各项部署的落实,尤其是业务巡查工作的开展,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基础更加牢固,质量效率明显改善,信息化和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制体系的贯彻落实和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保证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扎实开展业务巡查,管理基础进一步打牢。各单位以业务巡查为契机,普遍开展自查自纠、培训整改和责任追究,基层税收管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税收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所增强,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各级领导抓管理抓落实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为全面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协调联动,税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单位认真落实修订后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着力解决基层协调联动机制运行不畅、评估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提高分析预警质量,强化协调联动,对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积极探索创新,纳税评估质量有所提高。各单位采取视频教学、优秀案例交流讲评、以评代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一些市、县局成立纳税评估小组,对问题严重或情况复杂的企业实行直接评估,或开展“异地评估”和 “交叉评估”。邢台等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实现了行业税源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开展纳税评估25388户,补税46000万元,加收滞纳金1074万元,调减留抵税额6587万元,调减亏损额53128万元。

(四)稳步推行两个平台,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在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的基础上,按照“信息管税”的基本思路和“风险管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下达反馈”的工作模式,建设并推行了税源管理平台。进一步挖掘数据资源潜力,构建预警指标体系,开展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进一步深化、优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机制的信息化运行,有效提高协调联动机制的运行效率和纳税评估水平,强化了以信息化为依托的集约高效的税源管理。正在运行的外部信息采集和交换平台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税款缴纳,在部分办税服务厅安装了pos机,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款缴纳事项,通过 “银联”卡刷卡即可轻松完成,税款解缴实时划转,避免了纳税人往返银行缴款,受到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广泛好评。全省26.6万户纳税人纳入电子申报,占应申报户数的73%。试点推行自助办税终端(简称arm),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报税速度显著提高,有效缓解了窗口认证、报税的排队问题,提高了办税效率。

(五)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税源管理能力。在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改进管理员管户形式,按照分组管理、主管协管模式,达到了以老带新、以强助弱、工作互补、共同提高的目的,征管力量配置不科学、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和管理责任不清的状况得到改善,促进了管理员工作能力和税源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挖掘征管潜力,全力保障组织收入工作。为应对今年税收收入的严峻形势,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通知》和《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和征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种管理和税收征管状况分析,积极开展重点户的纳税评估工作。部分地方积极探索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发票、加大矿产品产量监控系统推行力度、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开展普通发票的交叉稽核比对,努力减少税款流失,有力促进了税收任务的完成。

(七)纳税服务理念进一步转变。各级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进一步确立,从法定义务、法定责任的高度,落实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在满足纳税人多层次共性需求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提升服务层次,由过去浅层次的态度化、环境化服务逐步转变为深层次、具体化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效率服务、权益服务和救济服务。

(八)纳税人负担明显减轻。按照总局要求,扎实推进“两个减负”工作,精简报表资料,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工作统筹,坚持能在上级完成的工作不再向下布置、能在内部完成的不再向纳税人延伸、能从信息系统调取的数据不再逐级上报、能整合的工作不再单项开展。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纸质申报表改为一年报送一次,减轻了基层和纳税人的负担。全省已有三分之二的办税服务厅试行“一窗通办”,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头办税、重复排队现象。探索推行 “同城通办”办税方式,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避免了路途奔波,节省了办税成本。大幅度降低网上申报客户端软件和使用ca证书的收费标准,全省每年可为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节省成本1800多万元。提供网上申报软件的门户网站免费下载服务,并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培训和辅导服务,提高了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的积极性。

(九)服务方式不断创新。改除政府部门办网站的“教化式”弊病,突出纳税人关心和实际需要的栏目,减少栏目层级,加强对新发布的税收政策法规和税收知识的宣传、解读,提高了网站与纳税人的互动性。建设了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室,实现了与纳税人的交流互动。建设和完善“12366”服务热线功能,实现了全省集中的人工坐席服务。建立了坐席专家制度,实现了三方通话功能,做到及时答复咨询,提高了纳税咨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据统计,纳税人对“12366”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12366真正成了社会和纳税人的纳税服务“热线”。

(十)努力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办税公开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涉税政务公开信息4583条,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通过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收集纳税人各类诉求和建议近300条。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原则,认真审查地方政府、部门涉税立法草案和相关文件以及系统内的规范性文件,纠正其中未经法律授权触及纳税人权益、增加纳税人义务的内容,从立法层面维护了纳税人权益。在税收行政处罚中坚持过罚相当和不显失公正的原则,做到税务行政处罚横向、纵向平衡,努力减少畸轻畸重、同样情况不同对待、不同情况同样对待等现象,从执法层面维护了纳税人权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税源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税源管理理念陈旧,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手段落后,对税源的掌控不够准确,制约了税源管理能力和效率的提高。二是信息资源的应用水平和信息共享程度还不够高。各级各部门缺乏应用信息资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利用信息支持决策、指导工作、管理税源等方面仍较薄弱。三是纳税评估效果还不够理想。评估层次低、方法少,走过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上存在,评估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四是对纳税服务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纳税服务提高税法遵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重形式、轻实质、重过场、轻实效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五是服务体制机制不完善。服务资源分散,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服务局面还未建立。服务层次和标准比较低,不能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服务手段落后,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功能不完善。办税效率不高,办税流程不够简化,基层税务人员工作负担和纳税人办税负担依然较重。办税服务厅规范建设落实不到位。六是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有待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仍然偏低,中介服务存在指定现象。七是纳税人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保障。纳税人投诉受理处理不及时。税收执法不规范、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有发生。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更新理念,探索创新,全面提高我省国税系统的信息管税和纳税服务水平

6月24日和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科技工作会议和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宋兰副局长分别做了《大力推进信息管税 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水平》和《优化纳税服务 构建和谐税收》的重要讲话。根据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信息管税思路,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征管质效,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这个指导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信息管税思路和风险管理理念。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着重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信息管税是税收征管思路的重大变革,体现了以信息化带动征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必由之路,总局将以此为立足点制定未来几年的税收征管战略规划。

对于纳税服务工作,宋兰副局长也受总局党组委托,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纳税服务理念,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开创纳税服务工作新局面。特别强调: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努力实现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负担显著减轻,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等基本要求。

根据总局征管科技工作的新思路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河北国税的实际情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清形势,牢固树立“信息管税”理念。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纳税人数量迅速增长,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税源的流动性显著增强,不法分子偷骗税的手法也不断翻新,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明显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日益突出,成为税收管理的主要风险。与此同时,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特征,信息资源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经过近年的努力,我省国税系统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已初具规模,具备了较强的信息采集、传递、处理能力,已经覆盖大部分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已成为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关键因素,成为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生产力。实施信息管税,抓住了信息这个税收管理的关键因素,是逐步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全面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效率的必由之路。“信息管税”要求征管业务和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既要强调发挥信息化的支持保障作用,又要注重管理业务的创新。落实“信息管税”,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观念、机构、流程、机制、习惯的改变,必然带来业务重组、机构重组、不同层级机构事权的调整以及职能实现方式的转变。对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积极探索,锐意创新,确保我省“信息管税”的实践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二)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是信息管税的核心,要切实抓好信息的采集、加工、分析等环节,为实施信息管税奠定基础。一是规范信息采集。这是落实信息管税的初始环节。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需要采集大量的原始信息,要认真研究规范采集什么、从何而来、由谁采集以及采集标准等问题。通过制度建设,依靠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规范数据采集,努力做到采集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形成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范。同时积极探索推行网络开票,适时推广税控收款机,更加及时准确地获取开票信息,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制度。适时推广石家庄市局开发的“数据质量智能保证系统”,并把ctais以外的各应用软件纳入该系统,以规范电子数据的录入,把好数据入口关,从源头上保障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各岗位的操作规范化和数据信息的质量。三是深化数据分析利用。建立上下级协同配合梯次管理的涉税信息分析机制,发挥各级税务机关在涉税信息分析中的作用,既有宏观分析、区域分析,又有行业分析、具体纳税人分析,更好地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三)落实“信息管税”思路,完善税源管理体系。落实“信息管税”的最终目的是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整个税收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当前,首先要深入应用税源管理平台。税源管理平台按照风险管理理念,以增强数据整体应用能力、提升税源管理水平和支持领导决策为目的,实现省、市、县国税机关各级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完成工作事项,开展税收分析、预警管理、协调联动、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决策支持和考核管理等的管理平台,是实现信息管税的重要工具,对深化和规范税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要充分发挥税源管理平台的效能,全面提高各层级各岗位应用水平,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自动推出、自动记录、自动考核的功能和业务流程标准化、监控预警自动化、绩效考核科学化的目标,全面提高各级组织税源管理和管理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及对税源的监控能力。其次要积极推行外部信息采集平台。如期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在提高征管质效、降低征纳成本、提高服务水平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第三要深化税源分类管理,建立税源管理长效机制。在税源管理上突破现有按属地、划片管户的单一方式,探索按纳税人规模、行业、风险、信用等级等实行多元化的分类管理;在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同时,探索按重要事项、环节等分工,组织形式上实行个人和团队相结合的专业化管理,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税源管理队伍,促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第四要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税收管理员职责,把税收管理员从催报催缴、填制报表等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突出巡查巡管、开展纳税评估的主要职责。推行专业化管理,防范执法风险,总结完善税收管理员主管协管制度,优化征管力量配置,调配重点税源管理力量,提升重点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优化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纳税评估工作。为落实信息管税的思路,在强调信息化、专业化的同时,总局提出了税源管理立体化的要求,就是全面建立横向互动、纵向联动,各级税务机关、各部门以及征管各环节间相互协调、配合,并有相应制度机制保障的立体化税源管理格局。四位一体的协调联动机制就是横向联动的重要形式。近几年我们积累了一定经验,下一步,一要用信息管税的思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组织上,建立健全各级协调联动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省局、市局、县局和税务分局四级分析监控管理体系。在内容上,重点提高税收分析评估的质量。在方法上,要推广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加快纳税评估应用平台建设,加强涉税信息共享,促进纳税评估工作水平的提高。引入风险管理理念,构建风险识别、预警、排序、处置的信息化应用平台。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确定疑点、指明方向;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处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向管理环节反馈共性问题和管理建议。通过联动管理机制,实现部门之间横向联动、条块之间上下联动,在协调联动中产生征管效益,提高征收管理水平。二要深化纳税评估,提高评估质量。一是加强预警分析,提高评估的准确率。县以上税务机关要着重开展综合信息分析和评估预警工作。前段时间总局公布了国税系统的部分征管状况数据,并对各级税务机关提出了开展数据分析的具体要求。省局也下发了《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和征管质量监控管理办法》,意在促进各级国税机关形成征管数据分析的工作常态,各市国税局要按照省局的要求抽取和发布数据,分析本地区的征管状况,并将发现的问题按地区、行业逐级深入分析到具体纳税人和具体管理环节,形成面、线、点有机联系、逐级递进的分析机制,为基层纳税评估提供准确疑点和指导。二是注意综合性、专业化评估与日常性、简易化评估的结合。注重采取市县局直评、县局或分局间互评和分局内集体评估等方式,对重点税源和风险大的税源,组成专业化团队进行各税种综合评估;对风险较低的中小税源,由税收管理员进行日常性、简易化评估,并注意二者的有机结合。三是注重信息比对工作。充分利用税务机关已掌握的信息,积极进行有关税种的票表比对、增值税征扣退税比对、货物劳务税与所得税税基比对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管理措施。四是要注意总结规律,建立和应用评估模型。适时推广邢台、秦皇岛等市建立评估模型的做法,分工合作,逐步建立全省各行业分类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手段。五是重视评估成果的使用。评估中发现纳税人的一般性问题,应提醒同类纳税人自我纠正,并及时改进税源监控措施;发现涉嫌偷骗税款的,要及时移交稽查查处,坚决杜绝“以评代查”;稽查部门也应及时将稽查结果反馈给税源管理部门,落实以查促管。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共享,畅通社会信息渠道,推进综合治税。继续推进国税、地税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深化与工商、金融、海关、公安、司法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努力拓展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加强信息交换和互联互通,拓宽征管工作视野,解决税收征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税收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六)牢固树立新时期纳税服务理念。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是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也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部门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这一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新时期纳税服务理念,将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体现在指导思想上、固化到制度职能里、落实到工作部署中。要认真审视传统税收征管体系和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矛盾,不断探索和总结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在规律,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在严格执法和强化管理中优化服务,在优化服务中严格执法和强化管理,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是衡量税收工作的重要标准,要从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出发,提高办税服务水平和税收征管效率,引导和促进纳税人自愿遵从税法、依法诚信纳税。强化全员服务意识,决不能把纳税服务看作是服务部门或某些税务干部的事,加强统筹,密切协作,不断增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持续性、主动性和普及性。各级领导,特别是今天参会的领导同志,要做理念变革的先行者,并且通过不同途径将纳税服务的新理念传递给我们的每一名税务干部,通过理念的转变,加快对纳税人监控导向向服务导向的转变,加快由单纯管理执法型向管理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转换。去年底总局在省会城市开展了纳税人满意度和办税服务厅调查工作,在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了播放了经暗访制作的专题片《直击办税服务一线》,暴露了我们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此省局也专门发出了通知,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对照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抓紧解决,并按照要求将情况上报省局。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省局将根据总体工作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

(七)全面提升办税服务层次和功能。一是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升办税服务厅功能。年内,各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区域,建设1-2个全面现代化的“标杆办税服务厅”,按照总局新的要求,参照全国先进水平规划其形象设计、功能分区、窗口设置、流程优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服务标准等,选派优秀干部担任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树立窗口形象,形成样板,以高效快捷的服务满足不同层面纳税人不同层次的办税需求。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规范、统一、提升全省办税服务厅形象。总结“一窗通办”办税方式,明确窗口名称和职责,积极稳妥地做好 “一窗通办” 推行工作。总结完善“同城通办”试点经验,根据纳税人规模,在较大的市逐步推行。总结自助办税方式,在办税服务厅划出专门区域,配置专用设备,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办税服务厅或其他社会公共场所探索设置纳税人自助办税终端(arm机),进一步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便利。二是加快“网上河北国税”建设步伐。完成省级集中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以省局门户网站为入口,为纳税人提供实时办理网上登记、申报缴税、文书申请、发票管理、网上认证等办税服务,同时提供涉税软件、办税资料下载以及涉税信息查询等服务,并提供邮寄税务证件、普通发票服务方式,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建立面向纳税人的集成化、个性化的“一站式”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一次登录,全程办理”。全面整合税法宣传、办税服务、通知提醒、税务咨询和投诉举报等功能,实现网上办税平台、12366纳税咨询平台、税收短信平台的“三网合一”。积极探索“场景式服务”,推进征纳双方交流互动,建设以栏目齐全、即时互动、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为主要特征的“网上河北国税”。三是完善“12366”服务热线和税收短信平台功能。建设和应用在线访谈功能模块,完善服务热线的工作流、知识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实现便利、权威、准确的税收政策解答和7×24小时纳税服务的目标。强化“12366”咨询、投诉、举报、维权等功能组合,将其建设成为专业高效、功能强大、覆盖面广的纳税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税收短信平台功能,强化税收短信平台增值服务功能的应用,实现短信多层级发送与接收,适时以短信形式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提示、涉税事项提醒、催办催缴服务。

(八)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和咨询,开展个性化服务,提高税法宣传咨询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一要丰富税法宣传和咨询内容。建立便利、准确、快速、专业的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办税程序、权益保护等内容的宣传,促进依法纳税。大力开展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宣传,促进全面落实依法治税。建立内容完整、答案标准、信息共享的税收法规库、咨询问题库、纳税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权威的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的宣传和解答。注重加强操作性和程序性等税收知识的宣传,方便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坚持正反面典型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曝光涉税违法犯罪大案要案,促进税法遵从和依法诚信纳税。了解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针对不同纳税人编制内容实用易懂的宣传资料,多层面传递税收知识,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税法宣传的有效性。二要拓展税法宣传和咨询渠道,创新宣传和咨询方式。坚持运用报刊、图书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短信平台、电子邮件、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有效载体,定期发布纳税咨询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订阅或推出电子税务期刊和纳税服务期刊,及时、准确传送税法信息。推行网络在线咨询,进一步完善纳税咨询岗责体系、操作规程、转办制度及疑难问题专家裁决制度,提高咨询人员的综合素质,高效规范地回复纳税人咨询。三要开展分类服务,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各级国税机关要有针性地开展提醒服务、提示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援助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和救济服务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分类服务、个性化服务。不断创新手段,务求实效,保证纳税人及时获得最新税收知识、了解办税流程,避免纳税人因不知情而增加纳税风险和成本,促进依法主动纳税和税法遵从。

(九)优化办税流程,减轻办税负担,维护纳税人权益。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环节,简并申报资料,建立税务电子档案库,实现纳税人电子信息在国税机关内部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税务报表设立、审核机制,防止任意设立报表,积极推进无纸化申报和无纸化审批。创新办税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及时了解纳税人诉求,解决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简化投诉举报程序,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推行投诉回访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推行税收法律援助,保证各类纳税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理权益得到保护。

(十)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推行纳税信用评定信息化,提高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落实纳税信用等级激励和监督措施,对不同信用等级、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进行分类与需求分析,提供有针性的服务。年内按照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规定,开展20xx—20xx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十一)完善纳税服务保障机制。

1、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的要求,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抓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要加强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着力抓好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等的建设与管理。加快办税服务厅实体化。

2、落实纳税服务规划。纳税服务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各项内容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总局制定了20xx-20xx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近期就会下发。省局起草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我省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对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纳税服务方式等进行了规划,这次会议讨论修改后,将尽快下发。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好总局的规划和省局的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动纳税服务工作科学、快速、可持续发展。

3、健全纳税服务制度。重新审视现有服务制度,借鉴现代企业管理 “流程控制”、“标准控制”理论,着眼建立纳税服务综合管理体制,健全覆盖征、管、查等各部门的科学、规范、明确、具体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细化、分解、落实各个环节的纳税服务职责,切实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等岗位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建立考核管理体系,实现纳税服务流程化操作、标准化管理,较快提升我省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强化配合协作。各级国税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范围,具体办理纳税服务的相关事宜。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纳税服务工作高效运转。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作,联合开展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检查、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等工作。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引导和促进税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倡导建立纳税服务志愿者组织,加强与社区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服务。

5、加强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各级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从事专业服务工作。要关心办税厅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良好环境,吸引优秀干部到办税服务厅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建立纳税服务质量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促进纳税服务人员履行职责、提高效率。

同志们,今后几年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向管理要收入、促服务上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征管科技和纳税服务部门作为综合业务部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同志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使命感,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能力,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精心谋划组织,为我省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做出贡献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三

截止20__年12月31日,我分局共有外商投资企业104户,其中正常申报户数为56户、筹建期户数48户,在筹建期户数中20__年3月16日之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有46户。由于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众多投资经营决策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筹建期结束的外商投资企业要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新法的实施对于这些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一)税法执行时间性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在20__年3月16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该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20__年3月16日之前在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处于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从20__年年度起即使亏损也作为获利年度执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__年3月17日以后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统一适用新税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不享受新税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影响。新税法取消了原对外资企业特定地区直接投资、新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取消了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回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改为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20__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__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__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筹建期的外商投资企业今后将无缘上述税收优惠,一部分即得利益将无法实现。

(三)税率变化的影响。新税法实施后,随着对外资企业特定优惠政策的取消,外资企业的整体税负将有所上升。但具体对每个外商投资企业税负影响是不同的,一是原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税负将有所上升。二是对原来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税负将下降。三是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按新税法的规定将享受20%的优惠税率;四是原对设立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现改为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取消了区域限制。对原适用24%或33%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20__]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20__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我区处于沿海经济开放区,今后不再适用24%的税率,对于在20__年3月16日前在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结束后优惠期内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

(四)税前扣除限制的影响。一是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的变化。原外资企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销售净额的0.5%; 全年销售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售净额的0.3%。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 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0.5%。新税法规定,企业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主要是考虑了企业招待费有公私不分现象,其中包含部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消费支出。二是原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及公益性捐赠没有限制比例据实扣除。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筹建期结束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对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将不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今后发生应税前扣除的项目按上述规定执行,对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

(五)纳税年度变化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以满十二个月的会计年度为纳税年度的外国企业,其20__-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截止到20__年12月31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__年1月1日起,外国企业一律以公历年度为纳税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筹建期结束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将以公历年度为纳税年度,对纳税年度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以前的计算相比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新增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一是对农林牧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渔业和花卉、茶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对新上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水节能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对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的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是对民族自治地区自治机关对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收入部分可自行决定免征和减征,但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享受此政策。六是企业研发费可加计扣除50%,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支出可加计扣除100%。七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10%缴纳企业所得税。八是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筹建期结束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原来应享受的有的不再享受,同时将会享受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能促进产业政策的调整和科技的创新,促使企业在节能环保资源利用方面做文章,起到政策导向作用,对筹建期的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应及时调整投资决策和思路,顺应政策变化趋势。

针对新所得税法实施对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产生的影响,提出几点建议:

(一) 密切跟踪新税法后续影响,及时反映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从区位、产业、质量等多方面,密切关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续影响。积极指导各地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机遇,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突出招商重点,促进招商选资。

(二)要加强对新税法的学习和研究,加强对外商的宣传及培训,帮助已批外商投资企业和各地招商引资部门准确理解新税法精神和有关规定。加强对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的户籍巡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情况,帮助企业落实好新所得税法的各项政策,调整好投资策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目前我分局内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结构还集中于纺织、服装、机械加工、低端电子等行业,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税收优惠原则由区域优惠转为产业优惠,将更好地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引导我市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既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又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外商投资和提高外资使用效率。因此,建议作为掌控经济形势大局的政府部门和贯彻落实税收政策的各级税务部门,及时把握和运用新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优化好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推进经济健康发展。

(四)由于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迫切需要拉动内需,因此政府要抓住增值税转型这一有利时机,引导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及时调整好投资思路,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合力,让基建已经基本完成的筹建期外商投资企业迅速投入生产运行,督促已经开工建设或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加快建设步伐,以便拉动内需,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四

一、当前依法行政与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改革中,确立了以“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抓手,以纳税评估为手段,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了“理念意识培育为先导,政策服务为基础,规范执法行为为关键,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的依法行政工作新格局,然而,在依法行政与税收征管之间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税收执法主体意识欠缺

税收执法主体忽略了纳税服务的前提。虽然近几年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美中不足的是仅仅停留在具体行政行为的优质快捷上,而忽略纳税服务的前提是纳税人先应依法纳税。纳税人只有应依法纳税后税务机关才有义务为其服务,但实际工作中税收执法主体对于在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时的服务在先,依法在后的缺位或不到位,将法律刚性排在服务的后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税收法治环境有待改善

完成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存在矛盾。长期以来,税收计划任务是考核、评价税务机关的首要条件或干部晋升的标准,致使依法治税让位于税收任务。当前有税不收、大量欠税与寅吃卯粮等现象并存,是对应收尽收法治要求的冲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但与各级政府财政增收相矛盾,这也严重影响了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和依法行政。

(三)税收执法队伍素质整体有待提高

许多执法人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有些税务人员在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上还不够适应依法行政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熟悉税收依法行政工作的人员缺乏,法规干部的配备与日益繁重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间仍有差距,其突出表现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较低,理解力、执行力不强,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单一,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因而误解、曲解税收法律法规现象在所难免,这势必造成执法行为不规范,给依法行政造成危害。就目前xx市地税局来说,在职人员86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66人,占总数的76.74%;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含)以上证书的72人,占总数的83.72%,但真正懂市场经济、懂税收政策、懂财会业务,会查账、会计税、会写作、会微机的“三懂四会”的综合性人才不多。

(四)税收依法行政行为及制度建设方面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税收执法依法行政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现,个别领导干部“打招呼有面子,办事讲义气”。少数税务人员还存在不作为,文书签发、送达、收集、归档不规范,随意执法、滥用权力等问题。有的履职责任心缺乏,审核不仔细,税收管理等税收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关系税”、漏征漏管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五)税源管理监控不全面,征管基础工作不扎实,增大了执法风险

目前,征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征管制度、管理流程、税源监控、纳税服务、征管资料、征管考核、队伍建设等,原有的征管制度(如征管户籍管理、申报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管理等)和工作流程在很大程度上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税源监控、纳税服务、征管资料也都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征管考核、队伍建设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和提出了新的要求,故而征管基础工作的不扎实,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我们的税务干部也存在很大的执法风险。

(六)税务部门内部协作不给力,出现税收征收漏洞。

从税收机关内部来看,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税务稽查、执法监督等各环节之间,职能科室与基层分局之间,职能科室与职能科室之间,在机构职能和工作职责上既存在一定的交叉又相互依存,但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不够、信息共享不畅。

二、针对当前依法行政与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如何强化依法行政,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营造依法行政和谐氛围

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税收宣传。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税法深入人心是税务机关的责任。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坚持不懈地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法、普及税法,要着重把纳税人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公开,增强税收政策透明度,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为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xx市地税局为扩大税法宣传,一是把握税收宣传的经常性,二是把握税收宣传的深入性,三是把握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四是把握税收宣传的实用性,五是税法宣传“进企业”,六是税法宣传“进学校”,七是税法宣传“进社区”,使纳税人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

(二)坚持优化纳税服务环境与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并重

在纳税服务上,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设置全职能办税窗口、服务区、查询区,不断优化办税环境。在执法环节上,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高层次服务的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最大限度保护纳税人利益,把优化服务体现到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之中,另外,要加大涉税大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偷、逃、骗、抗税行为,维护税收法律法规严肃性,确保依法治税、依法行政。

(三)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关系到税务机关的形象,关系到税务依法行政质量,更关系到税收依法行政行为是否公正。只有加强对各类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执法办事的能力,才能保证依法治税的实现,为此xx市地税局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但加强《税收征管法》等税法知识方面的培训,而且开展具体执法操作程序的培训,同时还注重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江西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予率达到100%,使广大税务干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正确执法,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履行职责,确保依法办成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以加强征管改革制度为根本,强化基础工作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推进,各地税务机关都实现了从分散征收向集中征收、从手工开票向微机开票、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顺利转变,逐步建立起“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征、管、查之间逐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以税源分类管理为核心,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构建行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区域税源分类管理的专业化管理机制;以调整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为重点,把握税源管理的关键点和流程节点,优化和重组业务流程,构建专业化税源管理运行机制以优化服务和规范执法为着力点,持续提升服务效能,大力规范税收执法,有效降低执法风险,建立完善的征管运行机制。xx市地税局目前形成了“规模+行业”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征管模式也由“管户制”向“管事制”转换,管理方式从“单兵作战式”转为“团队流程化”管理,调整区域税源分类管理,创新税收征管新内容和新方式,建立健全了地税稳定增长机制。过去“单兵作战”模式的弊端,容易产生“人情税”,滋生腐败行为。现在实行了“团队式”管理模式,把税收征管工作人员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分为3人或6人一个小组,负责管理一个片区或辖区的税收业务,这样变原来的“管户制”为“管事制”,同时增设了风险监控分局和政策法规股,二者的增设为强化依法行政,更好地完善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

第一,推行政务公开,将税收的重大措施、热点问题及时公告给纳税人,做到查处的案件公开,审批过的事项公开,减免税(费)公开,工作流程、纪律规范和监督途径公开,努力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督察,考核问责”的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进行自动考核。

第三,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充分挖掘外部监督的潜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新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加税收工作透明度,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机结合管理

从管理的效能角度强调实现“人机结合”、“用机器管事”,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但目前这种效果还远没达到预期,人管与机管脱节的现象大量存在,一方面现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对计算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一些人片面地认为计算机能解决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单纯依靠机器去加强基础工作,事实上没管好;另一方面,由于弱化了人的作用,丢弃了原来“管户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干部责任心呈淡化趋势,故而各级税务机关要很好地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人机结合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税收征管基础工作。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五

上半年,办税服务厅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宗旨和“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按照市、县局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便捷、高效、文明的税收服务,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双量”考核,持续优化税收服务,方便了纳税人,降低了税收成本,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一、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税服务技能

上半年,我们创新纳税服务责任考核机制,完善了各项制度,并实行过错追究,同时以开展“纳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等激励的方式,充分调动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创造性,达到了操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步提高的目的。

1.推行了“一窗全能”:今年,我们根据上级精神,克服发票发售、专票代开、认证报税等需专机专用的困难,规范窗口设置,除发票发售岗外,全面推行“一窗全能”,实现了纳税人“走进一扇门,来到一个窗,办好一切事”。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各分局各科室之间的协作,通过电话、网络传输,实行涉税事项统一受理和涉税文书内部统一流转,避免纳税人在县局、分局、大厅之间往返奔波劳累,原来需要几天才能办完的事情,现在只要几分钟就能办完,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2.创新了“双量”考核: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双量”责任考核机制,对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同时进行考核,由县局分管领导进行跟踪监督,每月公开考核结果,以保证责任考核不流于形势。经过半年的试运行,差错率直线下降,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3.完善了各项制度:我们建立健全了大厅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极大提高了服务效能。一是建立了征期领导值班制度,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每月申报期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值班,现场为纳税人解疑答惑,解决实际问题,实行贴近式服务。二是落实了办税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和企业办税人员联系办法,要求大厅工作人员、税收管-理-员和企业办税人员相互留存联系电话,便于需要时相互联系沟通和纳税人在八小时之外办理发票领购、预约服务和咨询等特殊事宜,方便纳税人。三是健全了发票内部管理,要求回收发票必须切实做到验旧购新,按日做好回收发票的归档工作,同时严格了代-开-发-票的审核工作。

4.强化了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全员全岗练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开展“一帮一”和“老带新”学习活动,为提高综合办税能力,我们开展了多次业务培训,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各种法律知识、会计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及税务登记、文书处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认证、发票发售、车购税、工会经费各种操作技能,通过集中学习和个别辅导,办税厅人员都能对各岗位工作进行熟练操作,业务知识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提高了办事效力和服务水平。

二、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工作效率

办税服务厅是窗口,是国税部门的形象,始终应遵循“让纳税人满意”的服务理念,因此,我们努力从纳税人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贯彻纳税服务工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延伸服务触角,优化服务理念,以达到提升服务工作效率的目的。

1.推行了网上办税:我们今年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功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搞好网上办税宣传辅导工作,扩大网上申报、网上认证覆盖面,大力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努力实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税款入库同步,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税款报缴渠道。

2.丰富了宣传内容:我们以税法知识、税收政策、办税公开为宣传重点,以发放税法宣传册等各种宣传形势,不断丰富宣传内容。规范办税服务厅触摸屏管理,指定专人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工作动态,咨询热点,广泛宣传纳税人权利和义务,

3.拓宽了维权渠道:我们根据《黄冈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处理办法》,指定专人认真抓好设诉受理、处理、回复工作,妥善解决纳税人投诉、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我们共受理12366纳税人服务热线转办工作1件,按时回复1件,受理纳税人电话咨询22次,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得到了纳税人的支持和理解。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六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__〕39号),确定了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自20__年1月1日起,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而这些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将按通知所附的《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执行”。这一“政策表”共有30大项,涵盖了新税法公布前国家批准设立的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大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顺利实施“新法”,设立必要的优惠过渡期是客观的需要:这既是我国以往修改税法所采用的一贯做法,也是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衔接新、旧税法的必需。一是有利于体现政府对企业既得权益的尊重及维护政府的国际形象和公信力;二是为企业提供一个适应新税收政策的时间和空间,以缓解因税收政策变化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使企业有时间调整经营策略和采取应变措施,有效保持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保护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三是有利于财政部门利用优惠过渡期制定相应的对策,降低实施“新法”对财政收入带来的冲击;四是有利于税务部门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但同时,过渡期政策也带来一定的问题。

(一)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的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我国加入 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虽已基本确立,但绝大多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的地位。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我国的税收政策和政府行为有一定的关系。wto是一个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其规则体系对所有成员的对外经贸活动都有强制约束力。在wto的诸多规则中,与成员方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关系密切的主要有四项,分别为补贴与反补贴规则、国民待遇规则、最惠国待遇和透明度规则。而我国现行的部分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这四项规则相冲突,而部分发达国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的地位,也与此有一定的关系。在优惠过渡期内如不进行调整,会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

(二)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税收优惠,不利于不同类型企业的公平竞争。

市场竞争要求各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但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资企业一直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有利于吸引外资,我国的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对外开放发展的需要,坚持“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制定了一整套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特点是:对外商投资于不同的地区、产业、行业和不同的投资项目,采取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税收优惠措施。相对而言,内资企业优惠政策侧重于劳动就业(下岗工人再就业优惠、街道企业税收优惠等)、社会福利(福利企业等)和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三废”处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方面;而外资企业则侧重于吸引直接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等方面,内资企业的优惠方式主要是直接减免,而外资企业不仅有直接减免,且优惠面较广,如生产性外资企业全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待遇,还有再投资退税、预提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措施。这种优惠措施对吸引外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反过来说,也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之间的税收不公平待遇。两者名义税率虽然都是33%,但因为外资企业享受着比内资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实际税负只有13%左右,而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则在25%左右,也就是说,内资企业相当于外资企业两倍。由于税收负担差别的悬殊,外资企业享受着超国民待遇,这不仅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上的不平等,而且造成同样是外资企业,因投资地区不同其税负也不平等的问题,这有悖于wto中关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抑制了内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市场经济运行起一定的扭曲作用。

两法合并后,内外资企业适用同一部企业所得税法,上述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但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将有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尽管内资企业适用新法后,税负将有所降低,但由于原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较多,其税负与适用新法后内资企业相比仍然较低,税收的公平原则仍然得不到体现,一定程度上既影响内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也影响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公平。

(三)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税收优惠,不利于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开展。我国现行的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主要是税率优惠和税额减免,减免税优惠较多,容易诱发外商投资者采取转移利润等多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两法合并后,由于原有外商投资企业有一定的过渡期,使新老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较大,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仍然存在,这给新老外资企业提供了避税的空间,也给一些内资企业提供了避税的空间。如外商投资者利用新老企业之间的税赋差距,转移利润的避税将更为容易,内外资企业均可以递延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利用税率差避税。因此,两法合并后的一段时期,我国本来就比较薄弱的反避税工作会更为困难。

(四)给税源监控和税务管理增大难度。由于存在一个优惠过渡期,在一定时期内存在新、旧所得税制并行的情况,既要实行“新法”,又要保留一些旧法的优惠政策,不但给税源监控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容易产生税收征管混乱,且由于“新法”将对纳税义务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政策、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和修改,不但税收管理员在业务上难以兼顾做好,就是纳税人也难以一时适应。如果信息化建设和税法宣传、培训不能及时跟上,“新法”实施将难以取得社会满意的效果。部分企业可能会滥用税收政策进行偷税和避税,从而增大税务管理的难度。

针对优惠过渡期可能存在的问题,拟提出如下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积极引导外资尽快了解和适应“新法”的优惠政策,以有利于外资在优惠过渡期作出新的投资选择(包括转产改行),促使其稳定并增加在华投资。根据新法内容可以看出,制定“新法”优惠政策的原则取向,是把现行的区域性优惠为主向以产业性为主转变,并侧重体现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和有利于就业再就业等,目的是把税收优惠政策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合起来。因此,对于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取向,税务部门在优惠过渡期应积极引导外资企业增进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帮助其根据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转产改行或投资再选择,尽量避免其在优惠过渡期结束后终结在华经营、转移投资。

(二)加强纳税评估,加大反避税力度。两法合并后过渡期内,新老税制之间的税负差异,给外资企业避税造成了空间,因此,两法合并后,要进一步加大反避税的力度,提高反避税工作水平。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在税法中单独列出反避税条款,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税收专门法规,要针对经济全球化对跨国公司的管理要求,补充、修订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其使用条件,增加对避税的处罚。二是要全面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定期进行税务审计,认真审核企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结转的合法性,特别要对未能按期限进入获利年度的企业加强评估和审计;要严格区分和监控企业正常的税收筹划和故意避税行为;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利用“一户式”纳税评估覆盖面广、涉及税种齐全和分行业评估的优势,为反避税审计提供准确性较高的信息数据。三是要建立涉外税收信息库,提高反避税能力,可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建税务情报收集和交换的专门机构,研究制定《情报交换管理规则》,规范情报交换程序,适时扩大情报交换范围。建立国际性的信息库,广泛收集国际经贸税收有关资料,收集和跟踪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成本、行业利润率、贷款利率以及费用收取标准等信息资料。还应建立国际上著名跨国企业有关组织结构、管理特点以及内部交易的资料库,并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供给有关部门,以便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企业调整定价时有可靠依据,切实提高反避税能力。“新法”施行后,在优惠过渡期内,外资企业由于税负上升,其避税手法将会多样化;不仅会利用“转让定价”手法在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还会采取资本弱化,增大借款利息、境外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和转嫁亏损、滥用税收协定、利用避税港避税等手段进行避税。因此,基层税务机关除了要加强纳税评估、反避税审计和税务稽查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外,重要的是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税源监控工作。

(三)要重视运用信息技术监控优惠过渡期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实施“新法”,除要开发适应“法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征管软件外,还要开发能对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期的企业进行有效监控的征管信息子系统,以便随时掌握企业在优惠过渡期的政策执行情况和新、旧税制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企业优惠过渡期纳税申报合法性、准确性的监控和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的动态监控,并要对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结束,或执行有紊乱情况的企业设置警示功能,以利税收管理员及时跟踪调整或纠正,防止企业在优惠过渡期重复或延长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发生。此外,在优惠过渡期内,还要及时在中国税收征管系统(ctais)增加实施“新法”需相应补充的征管功能。

(四)要抓紧创新“法人所得税”征管模式。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仍分属国地税分别征收,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分散而多头的征管模式,既浪费资源,又不利于税务干部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岗位轮换,更不利于统一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完善和加强税收征管。这种旧的不合理、不科学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应该摒弃。在优惠过渡期间,国地税部门对内外资企业不但不能因税制改革放松征管,而是应该进一步加强。要认真进行资源、业务和人员素质的整合,由分散征管平稳过渡到统一征管;要循序渐进,边征管、边整合、边统一,在优惠过渡期内完成新、旧征管模式的转换,防止因整合税收征管而造成混乱和税收流失。为此,要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依托信息技术,创新“法人所得税”的征管模式:一是要从法律上确立国税部门为唯一的“法人所得税”征管部门,“法人所得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实行统一征收,定率分成,税款分别划入中央和地方金库;二是根据现有国地税的征管(稽查)资料对所有内外资企业进行诚信分析,并按“双分类”(诚信等级和税源大小)进行排队,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三是要借助中介机构力量作为加强“法人所得税”征管力度的补充,既可促使纳税人尽快熟识“新法”,又可协助税务部门审查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可协助(代理)税务机关完成一些涉税事项,使税务机关能够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税源监控上。

(五)广泛、深入、扎实做好税法宣传,抓紧、抓好干部业务培训。做好税法宣传,是顺利实施“法人所得税法”的前提和保证。为使纳税人尽快熟识和掌握“新法”,除运用传统的方法组成税法宣讲团到各企业举办讲座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开展“新法”宣传。尤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互联网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快捷、信息量大以及双向互动等优势把“新法”公之于众,随时供纳税人查询和解答纳税人的疑难问题。

为使“新法”顺利实施,避免在优惠过渡期出现征管、执法混乱,扎实抓好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也是至关重要一环。如果在优惠过渡期不抓紧、抓好对干部的全面、系统、扎实的业务培训,将难以有效辅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执行新的“法人所得税法”,更难以保证“新法”的顺利实施、新旧税收政策的准确衔接、税制的平稳过渡和征管模式的创新。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七

最新税务实习报告5000字

实习报告网发布最新税务实习报告5000字,更多最新税务实习报告5000字相关信息请访问实习报告网实习报告频道。

一、实习目的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实习又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此次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在甘肃崇业税务师有限公司的实习,了解了有关公司税务处理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和运用在校所学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日常税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与实际工作水平,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为以后的工作夯实基础。

二、实习时间

20**年2月18日----20**年4月10日

三、实习单位介绍

甘肃省崇业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负责代理记账、税务申报、审核财务报表的税务代理机构。公司共有员工32人,其中高级会计师3人,会计师8人,会计员和助理会计师18人,审计师2人。其主要业务是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对外提供委托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税务审计、公司破产清算、注册验资等业务。同时,公司组织多次培训不断加强员工素质,及时查找并解决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实现客户满意,自身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日益坚实的基础。

四、实习内容及过程

公司经理得知我所学专业后,向我介绍了公司财务部负责报税的韩老师,于是尚老师成为我的实习老师。初来乍到,我顿显窘迫,简单的说明此次的实习目的和任务,韩老师待人很随和,对我所提出的疑惑问题,他有问必答,在他的帮助下,我迅速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并开始尝试独立做一些事情。就这样,我的实习生活开始了。

我首先要学习的是了解并使用金蝶k/3财务管理系统。使用金蝶k/3财务管理系统的步骤:双击金蝶k3主控台——金蝶k/3系统登录(用户注册主控台,输入组织机构、当前账套、用户名、密码),打开财务会计会显示出:总账、报表、财务分析、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收款管理、现金流量表、应付款管理等模块,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模块。例如:外单位给我们开了一张银行承兑汇款单,我们用k3系统制作凭证,就要打开“应收款管理”模块,找“发票处理”打开后,会显示出各类单据,选择“承兑汇款单”,打开后输入票号、所属银行、汇款金额等,输完检查一遍无误后保存。

然后退出,再找“凭证处理”,打开“凭证生成”系统会自动显示出凭证,按照凭证表格根据业务把摘要、科目、金额、附件数、日期、凭证号等输入并检查无误后保存、打印,再把打印出来的凭证和单据粘好,在打开总帐,就会从中找到这个业务。其实还有一种凭证生成的方法,就是把票据处理完成后,直接点击上面“按单”的标志,就会自动生成凭证,你打开信息查一下凭证号,记住后“退出”,找“凭证处理”,打开“凭证查询”,输入凭证号查询,系统会显示出这个凭证,你改一下摘要和附件数就可以保存,打印了。其他业务也是这样处理。月底系统内部自动把所有业务汇总为明细帐,可以把平时记的日记账合计核对一下。

学会财务管理系统之后,就开始学习给委托机构代办网上报税业务了。

(一)登录兰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

(二)操作:纳税人正确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小写即可),点击“登录”按钮即可向网上申报系统发出登录请求。成功登录到网上申报系统后,可以看到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包括三部分:标题区、功能菜单区、业务操作区。标题区:显示网上申报系统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功能菜单区:显示功能菜单,包括:涉税信息、纳税人信息管理、填写申报表、正式申报、网上划款、申报查询、划款查询、退出。操作区:主要用于用户进行业务操作。如点击“申报查询”菜单后,在主界面右侧会出现申报查询页面,供用户查询申报数据使用。

(三)涉税通知。涉税通知主要是使该纳税人能够在登陆后看到管理员给其发送的通知,纳税人登录时应该及时查看通知以免遗漏重要消息。页面显示如下内容:开头:欢迎该纳税人进入大厅及其登录时间。内容:各个通知标题及管理员发布此通知的时间,点击通知标题即可看见通知内容。提示:系统提示该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后如何解决。当纳税人需要查看通知时,单击通知标题打开,查看完通知即可关闭。注意事项:通知是地税管理部门发布的,与该纳税人有关的重要信息,纳税人应该及时查收。

(四)纳税申报。网上报税纳税申报缴款按如下顺序进行:一是填写申报表,填写完申报表后,申报表数据仅保存在网上报税系统,此时发现报表填写错误,可以在“填写申报表”页面,打开需删除的报表,点击页面下方的“删除按钮”即可。二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显示的是未到申报期限的已填写申报表但尚未正式申报的报表信息,正式申报完毕后,就可以进行划款操作,并且申报表数据即可在征管系统查询到。正式申报后,由于数据已经提交到征管,不能通过删除操作来删除申报表,需在征管平台作废申报表作废征管数据,并通过网上报税监控平台提供的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网上报税系统数据。

其中作废时所需的应征凭证序号可以通过网上报税申报查询查询到。1、填写申报表。在“我的办税大厅”页面点击“填写申报表”,即进入填写申报表主页面。将鼠标移至横栏的菜单上面,即可显示其对应的申报表。点击相应报表,即可打开进行填写,填写后保存成功,会在报表名称后显示“√”。2、正式申报。填写完申报表后,需要进行正式申报。点击“我的办税大厅”页面上的“正式申报”,即可进入正式申报窗口。(1)、正式申报窗口列出的,是通过网上报税“填写申报表”填写的,并且到申报当日尚未超出申报期限的申报表。已经正式申报的报表,“申报”栏显示为“★”,尚未正式申报的,显示为“申报”。带有附表的,只显示主表信息。(2)、各报表的申报期限除纳税期限为按次申报的以税种登记的申报期限为准,按次申报的为申报月份的月末最后一个,扣款期限为申报日的次日。

(五)网上划款。正式申报成功后即可在“我的办税大厅”点击“网上划款”缴纳税款。(1)网上划款窗口列出的,是已经正式申报成功,并且当前日期未超过缴款期限的申报表。带有附表的,只显示主表信息。(2)网上划款窗口上方有划款银行和账号信息。由于征管同一纳税人只允许有一个税库或税银联网的账号,所以此处显示账号就是征管登记的申报方式未“网上申报”签署过税库或税银联网的账号。(3)各报表的缴款期限除按纳税期限按次的以税种登记的缴款期限为准,按次申报的扣款期限为正式申报日期的次日。

注:纳税期限核定为“次”的税种,其缴款期限为正式申报次日,如果申报月最后一天正式申报的,是申报月最后一天正式申报的,其缴款期限为下个月第一天。

(六)申报、划款查询。1、申报查询。进入纳税大厅界面→点击申报查询→输入申报的所属日期→单击确认进入→如在所属期内有申报表则点击表名查看申报数据。注:查询报表是按照填写报表的时间为条件。(1)申报状态:申报成功后显示“申报:处理成功”。如果只填写了申报表而未正式申报,则显示“已填写未申报”。申报失败显示“申报:处理失败”。显示“已作废”则表示税务部门已按照纳税人的申请将此报表删除。(2)应征凭证序号:纳税人发送作废申请的时候,需要将所要删除报表所对应的此凭证号附上。

2、划款查询。进入纳税大厅界面→点击划款查询→输入申报的所属日期→单击确认进入。(1)应补退税额:划款金额。(2)划款状态:由于网上报税与征管的信息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同步,请点击明细查询,核对划款明细,点击明细查询。

(七)报表打印。在申报查询中查出需要打印的报表,点击报表名称打开详细信息,然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打印按钮或者在浏览器的文件选项中点击打印。有时委托机构会也需进口原材料,就会收到外国单位的货物出口发票抵扣联合报关单复印件等资料,我们要根据这些资料进行网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采用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0版,申报完后,要把申报汇总表、申报明细表等打印出来,把所有的资料连同申报表装订起来,送到国税局进行审核入档。

国税申报也是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是在兰州市国税纳税平台——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是在每月会计报表出来后,根据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表等,填写完毕,点击审核,审核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完成申报。

实习的时候看到各个经理在处理自己业务时效率,让人感叹呀,但经理会告诉我,时间长了你也可以做到,认识到干什么都需要历练,做到熟能生巧很容易,但需要耐着性子做下去,这就不容易了,我们信用卡的经理,原来是做综合业务,她对办公软件用运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了,你的眼睛更不上人家的操作速度,后来才知道这就是长时间训练出来的,刚来时也不会,一点一点的学,买书去看工作时练,这个经验让我知道了,现在都是无纸化工作了,需要我们去多学习一些工作技能。

五、实习总结及心得

经过这次的实习,我开始从懵懂的状态中走出来,渐渐地熟悉了一些税务和会计流程,了解了一些基本的业务,在师傅悉心的指导下,慢慢地融入到紧张的工作中。这将近一个月的实习是我从学生步入职场的重要的过渡,对我来说有很大帮助,为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还记得,刚来到这里实习,师傅们曾关心的问我累不累,说真的,紧张而繁忙的工作的确有点累。但人在其位,心尽其职,我为自己所承担的一份责任感到自豪,因为责任证明了自己价值的存在,责任是对品格的信任,是对能力的认同,是一种使命,一种荣誉。在这里我的感觉不是压力和辛苦,而是享受工作的乐趣和取得成绩后的快乐。

工作中我慢慢明白不管在学校学了多少理论,明白了多少理论,到了新的工作岗位基本是要从零起步。因为很多东西是课堂上没有的,接触不到的。在单位里,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是自己的老师,要虚心的请教,多发现,多分析比较,多总结,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这样才能把工作完善,让他人满意。而且,通过这次实习我熟悉和适应了税务的一些基本流程和业务操作环节,了解了一些复杂而微妙的社会人际关系,为我以后的社会人际交往做了个热身运动。同时通过这次实习也让我又一次了解了自己的优缺点。

作为新入行的大学生,我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难免会犯错误,但是犯了错误,我应立刻向领导坦白错误,并请领导教给我纠正的方法。一定要有一颗主动承担责任、主动承担错误的心,切不可临阵脱逃、推脱责任,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在任何岗位上都可以做得很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既往的积极学习业务知识,熟悉业务技能,不懂就问,虚心向师傅们请教,多学多练,多做多想,争取做一名合格的金融人。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重视和关心,以及各位师傅们的悉心指导。

s("content_relate");

【最新税务实习报告5000字】相关文章:

1.会计学在税务局实习报告

2.税务局实习报告范文

3.税务会计实习报告

4.税务局实习报告4000字

5.税务会计实习报告

6.会计专业在税务局实习报告

7.实习报告的最新格式

8.最新实习报告格式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八

一年来,自己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仁的密切配合下,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政治理论、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不放松,自己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履行了岗位职责。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廉政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刻苦学习、精心准备、不走过场,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取得111分的好成绩

轰轰烈烈的全国税务稽查考试于3月28日落下帷幕,尽管看书和不看书大体效果差不多,看书不能比不看书多答多少分。但是,我认为,学习的人还是学到了真东西!不怕没用。通过这次学习自己学到了许多可以用到实际工作中的知识,学到的知识永远是自已的…,总之,自己是真的认真学了一回,对以后的工作总是有益无害,或许这也就是总局考试的目的和效果。

二、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较好的完成稽查工作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二)、具体做法:

1.服从分配、顾全大局,注重搞好与同组稽查人员的团结,工作中做到了齐心协力、步调一致。

2.注重检查工作程序的合法性,注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适用,注重提高检查质量和检查时效,注重独立完成稽查模块的操作,做到了案件卷宗审理科审理无差错,被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3.检查完毕,及时与被查对象的负责人协商查补税款入库事宜,并及时将协商结果和被查对象办税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给执行科,确保了查补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三、加强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习,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懂业务、又能查帐、又懂计算机的高素质的税务稽查人员

稽查相关软件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应用程序,是用计算机语言表达的稽查业务工作规程、规范、规定。新税收征管系统要求稽查人员既精通税收业务,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将二则有机结合,这都对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近几年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与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尽快缩短差距,以适应工作需要,自己在20xx年:

1.有针对性的加强了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练习;

2.侧重学习了[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系统]稽查模块的基本规定和要求;

3.重点对稽查模块的操作方法进行了练习;

4.学习、练习中做到了:虚心求教、不耻下问,反复练习、反复推敲,直至学懂弄通为止。

通过努力,自己的计算机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有了新的提高,熟练的掌握了ctais v2.0稽查模块的基本操作,适应了稽查工作的需要,自身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这也为完成今年稽查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自己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一年来,自己始终坚持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通过不断学习,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了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己能够很好地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税务干部“十五”不准规定,廉洁从税,从未参与过任何一起违纪活动。

作为一名党员,严格遵守了党的纪律。

全年共捐款两次。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存在的不足:

1.业务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新的税收知识不断更新,没有及时跟上税收知识的更新。

2.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

努力的方向: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税收理论知识,着重加强税收法规方面的学习,以适应工作需要。

2.熟练掌握各种业务技能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现代税收管理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既能查帐、又能管理的高素质的国税干部。

3.“学精于勤而荒于嬉”,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通过实践不断的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新一年的工作帷幕即将拉开,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决心: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严格执法、不辱使命,遵纪守法、廉洁从税,高质量的完成20xx年工作任务,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有关新税法赡养协议书范本九

新《企业所得税法》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税法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总体税制改革精神,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对营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工作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我市近10个月的执行情况看,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一些纳税及征管等方面的问题亟待我们解决,下面,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市的执行情况,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

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之一,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等方面的职能越来越突出,面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我局严格按照上级20xx年提出的新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思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开展工作,首先是在一线税务人员中加强培训辅导,通过举办政策培训辅导班和每月一次的业务考试,以考促学,使其尽快掌握最新政策新规定;其次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黑板报等多种媒介使广大纳税人对新税法的出台原因及主要变化有了深刻理解和认识,对纳税人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纳税人的自觉遵从度;第三采取集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就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预缴表如何填写及政策依据对纳税人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将预缴表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填写打印后上报税务机关,方便了纳税人,节约了征纳双方的成本;第四建立起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跟踪问效机制,对新税法的实施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逐一解决或上报。通过采取以上切实有效的措施,新税法平稳过渡,目前纳税人已按照新法的规定完成第三季度预缴,截止20xx年9月底,我局累计完成企业所得税112388万元,同比增收10.13%,增收10337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采矿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由于价格因素的影响使企业效益大幅增加(其中采矿业完成企业所得税71913万元,同比增长40.39%,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完成企业所得税2903万元,同比增长85.26%)剔除此项因素,企业所得税收入呈现减少状况。

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过程中,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基层单位反馈的问题,迅速出台了诸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使一些政策性问题及时的得到了解决,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需要有好的征管措施,好的征管措施又是建立在以往征管办法和措施之上,新老接替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接替过程中一些问题不可避免的会显现出来,需要我们去认真处理和研究:

(一)税源管理问题及影响

1、企业所得税地点变更以及总部经济导致的税源管理问题。原内资企业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实行就地纳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分公司应税所得要汇总到总公司进行纳税,随着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纳税地点的变更,对于各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来说,其纳税户户籍管理和税源管理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于新办法对执行就地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具体界定标准不明确,加之总分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对税收任务个地区利益的不同考虑,使得分支机构分配预缴制度的执行出现较大弹性,另外异地分支机构设立后只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副本,不需要在总机构税务登记副本上添加分支机构名称,若总机构不及时主动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其新增分支机构的情况。

2、“老企业”和“新企业”的身份认定与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享受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给予了老企业过渡期优惠政策,新企业则不能享受。原则上说,新老企业的认定以工商登记时间在20xx年3月16日之后还是之前为界限。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改制重组的增多,企业新办、合并与分立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复杂,难以有明确的标准。

3、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的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能够更好地发挥小企业在自主创新、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利用税收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小企业的发展,但是,一些已有的非小型微利企业,为了享受低税率,采取拆分、新增法人等方式,人为进行分解、调整企业规模,将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变换为符合规定的企业,给税务机关认定和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税基管理问题及影响

1、原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税基确认上原理相同但具体规定差异很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的 税基确认标准将会统一,但实际工作中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对政策理解程度和计算方法的不同,都可能导致出现各不相同的结果。

2、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较大,增加了税基确认的难度。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产生了较大影响,企业财务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需要进一步协调,从而增加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执行政策的难度。如新会计准则将职工福利费统一在职工薪酬中核算,同时规定应付福利费结余,上市公司可以结余冲减当期管理费用,非上市公司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却依旧允许提取职工福利费,与新会计准则的不吻合使企业无所适从。

3、不征税收入界定不明确给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带来不便。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这一规定不区分支出性质,“不征税”的精神未真正体现。如果纳税人将不征税收入用于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而不能按配比原则进行扣除,则必然造成对不征税收入事实上的征税。

4、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规定不明确,使企业恶意增加成本费用扣除项目,减少应税收入,而适当凭证概念的引入,也给日常征管中对税前扣除项目的认定带来较大的弹性,使税、企间存在一定的分歧,无形中放宽了税前扣除的条件。如工资薪金的扣除,新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中都用了“合理”一词,但“合理性”作为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在具体执行中由于理解角度和知识背景等差异很容易在征纳双方甚至征管机关内部形成不同的意见,另一方面对“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界定亦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使用劳务派遣企业提供的劳务人员,企业职工应如何界定缺乏统一的征管口径。

5、税收优惠方面的时间认定规定模糊与相关规定不衔接,给实际工作中具体操作造成了困难。如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新法对企业以前年度结转技术开发费未抵扣额如何过渡处理无明确规定;又如新法规定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由5年分别缩短为4年和3年,而是仅适用于20xx年1月1日后购买的设备还是包含以前购买的设备规定不明。

(三)征管能力问题及影响

1、“一税两管”经过六年多的实践运行,导致税收征管成本不断增加、工作交叉、矛盾不断、效率降低,给征纳双方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无法体现税法的刚性,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虽然国家在20xx年出台了有关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的文件,但给企业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的选择上留下了操作空间,企业会随意变动注册资本中货币资金的比例,选择国、地税管理部门,另外由于国、地税两家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程度的不同,势必会造成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倚重倚轻”的问题。

2、所得税优惠由传统的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项目优惠为主的方式,给税务机关征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专用设备投资优惠、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优惠等享有优惠产业和项目的资格认定问题,由于有关法规和文件对认定部门各方的责任划分不明确,税务机关成为了最主要的责任承担者,而以税务机关的专业领域来看,显然难以承担审核和认定的能力,客观上造成了认定责任和专业能力的失衡,必然带来管理上的隐患和漏洞。“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认定亦存在类似问题。

3、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所得税相关模块升级相对滞缓,导致软件模块功能与所得税政策规定不同步、不衔接,无法真正实现管理与信息化同步发展。新旧税法更替,征纳双方在短期内面临新旧申报表的同时运用,如何及时保证更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是一次考验。

(四)对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影响

1、税率调整对收入的影响

从我市的情况看,管辖范围内原适用33%税率,现在适用25%税率的企业约占盈利企业的29%,其应纳所得税约占我局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98%;原适用33%的税率,现在适用20%的优惠税率的企业约占盈利企业的71%,其应纳企业所得税占我局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2%,新税法实施后,若以20xx年度数据为基准,不考虑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市场变化两因素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税率变化将使企业所得税收入下降9%左右。

2、税收优惠政策和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福利企业按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数额进行加计扣除,不再实行全免政策,此政策的实行将增加福利企业所得税收入,以20xx年数据比较,此项变动将使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加约2%左右。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大小,则需要等到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减免税审批时候才能体现出来,目前无法测定,但新法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放宽,基本可以确定将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3、扣除项目的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计税工资扣除政策,对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费三项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列支,并且要求在支出时冲减20xx年底挂账部分,这将对应纳税所得额有比较大的影响,影响深度将有待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候才能得以测算。

面对以上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想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国家税制改革顺利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落到实处,首先应当从机制上给予创新,为税收工作带来新的血脉,其次应不断健全制度,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为契机,强化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工作要求,我们认为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一)从完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体系方面

1、完善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计税及征管体系。首先要细化计税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利用组织结构变化避税的监督,明确、细化对二级分支机构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做出判定的适用标准,统一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口径,同时,加强对外经营环节的管理,提高总机构对挂靠项目的财务核算的监管;其次理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关系,对非法人分支机构进行一次清理,重新明确所得税征管权限,以保证总机构与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一致。

2、优化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规定。进一步完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征税收入的表述,明确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明确工薪扣除标准,弥合新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明确福利费扣除衔接方法,明确原税制下几个税前扣除项目的过渡衔接问题。

3、加紧制订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及审批制度。加快与新税法优惠配套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尽快明确原有优惠政策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明确税收优惠审批制度,对哪些税收优惠属于审批类、哪些属于备案类,权限、程序如何履行,表证单书、提供资料如何确定等具体问题应系统化地重新加以明确。

4、为便于企业所得税的日常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效率,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避免由于国、地税征管力度的差异造成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同,应尽快将企业所得税这一单一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放在一个税务部门进行。

(二)从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和征收管理方面

1、加强培训工作,严格规范企业所得税执法。建立县以下基层税务管理人员定期业务培训制度,要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更新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养一批企业所得税管理专业人才,提高整体管理素质,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抵制干预企业所得税执法的行为。逐步建立依据合法、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易于操作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2、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重点是突出服务特色,创新服务措施,真正达到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效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税源国际化等特点,紧密结合所管辖企业的实际,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各个环节,分别采取加强和改进服务的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大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的力度,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各项政策;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简化减免税、财产损失等事项的审批、审核程序,提高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电子申报,提高企业财务信息采集效率。

3、优化税源管理机制,强化税源监控。首先要建立税源管理机制,把税源管理纳入税管员的职责范围,从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税源调查等方面明确税管员岗位职责,并制定统一标准的业务流程,规范税管员管好税源。其次要建立税源分析机制,准确掌握税源存量,把握税源增量,确保税源管理到位。第三要建立税源监控机制,开发税源监控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管理税源信息,使监控系统成为税管员得心应手的管理平台,利用科技力量实现数字化征管,把税源管住、管好。

4、进一步做好日常征管工作,加强所得税税基管理。在着重抓好规范收入确认和税前扣除两个环节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日常工作:首先,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其次,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合理确定核定征收标准,保证核定征收公平合理,并做好国税、地税核定征收率的协调。第三,对一般税源企业,强化纳税评估,结合所得税税源特点,优先选择重点行业、特色行业、行业税负离散度较大的企业、注册资本在一定额度以上的连续亏损的企业、纳税异常企业等作为评估重点。

5、规范汇算清缴,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将所得税汇算清缴延长到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这给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提供了更充足时间,也为税务机关的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汇算清缴工作是检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最好标准,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步管理,认真规范汇算清缴工作每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法人企业汇总纳税和微利企业的审核认定工作,正确界定适用税法的纳税人和基本纳税单位。

6、加快推进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要将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全部纳入整个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通盘考虑,优先建立汇总纳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全国范围的传递和共享;要加快电子申报、网上申报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实现企业所得税多元化申报;要完善综合征管软件的企业所得税应用管理功能,增加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涉税事项审批等管理功能;要逐步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数据分析预警系统等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推进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