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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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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精选13篇)
2023-11-24 09:24:5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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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一

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东来顺火锅店普通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寺中山路店

合法经营,共同盈利,创造火锅新时代!

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1、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按纯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纯利润的90%,按出资比例分配。

3、亏损时,如果继续运营,则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如果解散,择清算合伙企业共有财产,仍没有还清债务,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丁委托甲乙丙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丁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甲负责制定火锅店的营销策略;乙负责大堂事务,包括采购和解决纠纷等日常事务;丙负责研发迎合广大消费者口味的火锅底料;四人可共同讨论火锅店的一切事务。

4、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1、入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连续在15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4)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5)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协议进行清算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清算:

(1)按出资比例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否则造成企业的损失由该合伙人自行承担;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本协议,本协议有关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

第五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合伙经营的期限为2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

第九条。

1.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3.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如下:

以位于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作价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

第十条。

以土地及地上厂房出资的合伙人,其必须保证对该土地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业就该土地及房屋主张权利。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按照以下方式分担: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每半年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六条。

合伙企业对与其无关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对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成立之前由其个人经营或合伙经营而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八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第十九条。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三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每两个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包括: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二十五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条。

退伙人退伙时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一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的约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事后打不成仲裁协议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是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

出现法律、法规和协议未明确之事项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企业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年。

乙方以现金股/技术股方式入股。

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技术股折合人民币xx元,计xx股。

按人民币 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

甲方占xx股,乙方占xx股。

1、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2、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1、乙方技术股属虚拟财产,不参与退股计算;

2、由于本协议是资金入股合作,所有权在甲方,为防不测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情况下,为了保证乙方投入股金不受影响,以甲方( )作为乙方投资风险保证金( )折旧后折价给乙方予以赔偿 元的入股金。

3、公司处于盈利状况时,乙方按以下方式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现金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现金股数退还。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 )。

3、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4、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四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订立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公司。现因甲方与乙方发生就经营理念发生分歧,故甲方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为甲方退伙之日。

第二条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按照退伙时的公司财产进行结算,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退还退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到款项后视为双方关于甲方退伙之日前的债权债务已结算完毕。

第四条甲方退伙后应配合乙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乙方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行使负责人权利,承担负责人义务,变更证照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五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______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______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______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____________)。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_______市、区县生产经营________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________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______(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六

乙方:上海市上海海洋大学爱恩学院一年级 学生余承科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翻译培训的合作,双方达成一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乙方以合伙人成员的身份,代理甲方在上海海洋大学内的世博就业精英班招生咨询、招生报名工作。

2、招生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各种宣传资料参考内容,必要时由乙方组织、甲方派人进行免费宣传讲座。

第二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从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制定招生简章,负责课程研究与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授课教师安排及培训班的其他事物性工作。

2、审核乙方身份。

3、负责考生考试报名、领取听课证等一系列工作。

4、负责及时处理乙方推荐来报名学员的收费、报名等学籍处理工作。

5、根据乙方招生人说和收益分配比例及时清算乙方应得费用。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对报名学员的实际入学情况,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乙方:

1、负责世博就业精英班的宣传及推广(包括校内广告宣传、招生推广方案等)。

2、负责制定招生方案与招生咨询(甲方出具标准招生简章及咨询手册)。

3、负责协调本校的关系,提供培训班招生的必备条件。

4、提交身份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5、乙方不能代替甲方收取费用。

第四条 收益分配:

世博就业精英班:

1、根据乙方招生总人数按实际交费提取总收费的8%,作为乙方应得的合作费用。(根据推荐人数和收益分配比例在开课后的5日内结算)。

2、两个月通过考核者可免费到我校参加一个课程培训。

第五条 其他:

学员对甲方教学服务承诺提出异议或申诉(如授课质量与承诺不符合、延迟开课时间、中途无故听课或课时不足等),由甲方协商解决。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团队成员授权书

甲方:北京元培世纪翻译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法定地址:。公司经营期限:。

三、公司法定股东共个,分别为、、…,由出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各股东出资方式为:出资万美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美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五、股东应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月内认缴出资额的%,个月内认缴出资额的%,其余部分在年内缴清。六、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七、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省市签订。(股东签名、盖章)。

---------。

甲方:****经贸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xx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05293.6)。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生产经营***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八

甲方(退伙人):。

乙方(非退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于20xx年01月01日订立了《上海小苗网络科技企业协议书》,合伙经营事业。于20xx年01月3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注册成立了上海小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因合伙人刘宏凯、赵祖义、朱红、陈跃辉意欲他迁,另图事业,提出声明退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退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刘宏凯、赵祖义、朱红和陈跃辉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自20xx年6月11日起,上海小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证件和手续及世界农业超市(网站)归乙方共同所有;继续经营该企业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应缴税款;以及乙方将来经营的一切事项之权利义务均归乙方享有承担,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合伙企业原购置的所有设备概归乙方享有。

第四条合伙企业截至20xx年6月11日为止的.债务,已经甲乙双方结算,且甲乙双方均承认结算后的债务。见附件一,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全体合伙人各执一份,企业存档二份。

甲方(退伙人):

1、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2、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3、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4、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乙方:

1、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2、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时间:年月日。

地点: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九

第一条甲方开设商行专营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x年x月x日起至__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显名营业人(甲方):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住址:

日期: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十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繁____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风险提示: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风险提示: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

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1、投资第________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________年项目利润)。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4)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2)检查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__法院。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十一

安全、和谐、规范、进取。

主要经营地:振扬物流园、贵阳市金燕路金穗办事处大洼村。

物流园经营管理。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一)合伙人_______元各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_______万元,6月30日前交足_______万元。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一)入伙。

(二)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经营事由。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振扬物流园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振扬物流园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振扬物流园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委托_______为合伙经营决策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决策。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已全部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按出资比例承担。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十二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二)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合伙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

洗浴合伙人协议书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协会的监督。

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

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

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的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咨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

(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十二条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第十三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

第十四条出资方式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

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产帐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一)。

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合伙人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

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四)年龄在60周岁以内;。

(六)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

第二十八条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帐面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_________年内(注:不少于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三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其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要求其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

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上述原因被除名的,其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

合伙人被除名后,其合伙权益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

其权益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事务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所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

第三十六条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

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本条第(五)、(八)款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款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年,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

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

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成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

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

委员困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四条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月日起至月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奖金分配缺席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

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

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及其他应缴款项。

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第五十一条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累计亏损后尚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八章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

应当解散:

(一)合伙人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依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

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

(二)事务所情况发。

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

(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

合伙人各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省财政厅、注协各一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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