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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医疗体建设协议书简短 乡村医生协议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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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医疗体建设协议书简短 乡村医生协议书(六篇)
2023-01-16 19:01:49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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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乡医疗体建设协议书简短一

今年寒假期间,本人发动“保山市隆阳区蒲缥大学生联合会”成员专门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现状进行调研,采取访谈、问卷、文献等多种调查方式,对农民、政府工作人员等进行深入调查,努力探寻现行农村医疗保险模式存在的不足及可行的解决对策,希望对完善农村医疗保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调查时间:

20xx年1月26日——20xx年2月22日

 调查地点: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

 调查对象:

农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员、医疗工作者

 调查方法:

问卷、文献、访谈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发展宏观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二、“新农合”在保山市隆阳区的发展:

(一)区域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位于云南省西部,横断山脉南段。境内山脉起伏盘错,最高海拔3655.9米,最低海拔648米。东距省会昆明593千米,西离中缅边境279千米,全境东西宽78千米,南北长96千米,全区总幅员面积为5011平方千米,其中山区、半山区占总面积的92.6%。隆阳区辖2个街道、6个镇、6个乡、 4个民族乡。全区总人口85.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3.68万人,占总人口的85.83%;少数民族人口11.55万人,占总人口的13.46%。

改革开放以来,隆阳区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城镇建设、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已形成了粮油、烟草、蔗糖、畜禽、林果、蔬菜、咖啡、丝麻、山葵、药材花卉等十类优势农业产业,全区一、二、三产业的比重由1978年的57.8:21.1:21.1调整为20xx年的32.58:27.05:40.37。20xx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现价)48.9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第一产业15.93亿元,第二产业13.23亿元,第三产业19.74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2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79元。优越的立体气候,造就了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给隆阳区带来了立体农业之利,已被国家列为滇西农业综合开发区和全国粮棉大县(区)之一。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隆阳区将逐步成为我国内地向西南边疆实行经济技术转移的支撑点和接力点。

(二)“新农合”发展成效:

自20xx年 隆阳区被列为首批“新农合”试点以来,隆阳区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具体工作中,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作为每年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纳入市、县、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各级政府都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监督委员会,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切实加强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还认真落实“新农合”机构和人员编制,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合管办,落实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了办公设施,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制度。

为了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新农合”,消除农民群众的顾虑,逐步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各县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新农合”宣传,通过对享受到“新农合”补偿的农民的专访,并在新闻报纸上作专题报道,强化了“新农合”宣传的直观性和辐射能力,让群众亲眼看到“新农合”带来的好处。为进一步做好“新农合”工作,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保山市各试点县区均认真组织开展了基线调查和“新农合”运行情况分析,并在全面分析、评估、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各县区根据运行情况,及时调整试点方案。

至去年年底,隆阳区按照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全区实际参合约850000人,参合率达98.33%,共筹措资金 1亿多元,使六十多万农民得到了补偿。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全区的全面铺开,广大农村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全区共有2800名孕产妇得到住院补偿, 20xx年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0.24%;减轻了患传染病参合农民的经济负担,全区共有710人次因患传染病得到“新农合”补偿,共补偿资金41.89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共减免住院病人费用91048人次,其中得到9001-10000元的8人次,10000元以上的7人次。

三、隆阳区在发展“新农合”中取得的经验:

隆阳区自20xx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前发展,在方案设计、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让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扩大群众受益面,隆阳区先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两次调整,实现了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截止20xx年3月份,共筹集到1.28亿元“新农合”基金,有62.95万人次受益,基金为农民群众支付6266.20万元,农村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2.联系实际,以人为本,对孕产妇实行政策倾斜。长期以来,隆阳区农村医疗卫生保健水平滞后,特别是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难以得到有效控制。隆阳区在制定“新农合”实施方案过程中,对孕产妇顺产实行打包收费制度,即对孕产妇顺产到乡级医疗机住院的给予全额减免,病人不需要付任何费用;到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顺产)的,病人只需付300元,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顺产)的给予350元定额补助。自孕产妇打抱收费制度实施两年来,孕妇和婴儿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20xx年产妇死亡率比上年下降了0.3135‰,婴儿死亡率比上年下降0.52‰;20xx年婴儿死亡率比上年下降了1.18‰。目前,隆阳区实施的孕产妇打包收费制度已在全市得到推广。

3.探索监督机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确保我区“新农合”稳步发展。积极探索制度监督、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实现形式:

一是印发了《隆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职责(试行)》隆合管[20xx]1号文件,明确了区乡合管办的工作职责,并明确规定了其权利和义务,要求区乡合管办要把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放在工作的首位,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职责,确保我区“新农合”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印发了《隆阳区卫生局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隆卫字[20xx]16号文件,并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其权利与义务,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不断规范服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坚决村绝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对于违反“新农合”相关制度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印发了《隆阳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通知》隆合管[20xx]2号文件,对市区乡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次均费用实行分别限价规定,限定药品比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四是加大对合管办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培训力度。三年来我区共组织“新农合”工作人员培训10余次,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区乡合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提高了经办机构的管理能力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

五是率先实行入户核查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通过核查,成功杜绝了部分医疗机构套取基金的行为,现在入户核查制度在全市已得以推广。

六是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对报销单据实行“三审制”,即医疗机构自审,乡镇合管办初审,区合管办终审,对于不合格的病历给予清退,严把报销单据审核关。

4.积极探索社会救济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我区卫生事业救济制度的向前发展。隆阳区地处保山市中心,是保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长期以来,隆阳区经济基础薄弱,农业仍是广大农民群众主要经济来源,特别是贫困人口所占基数较大,如何对农村弱势群众实行有效的医疗求助,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否能赢得民心的根本体现。对此,隆阳区把探索社会救济制度的探索纳入工作重点来抓,通过与民政部门、残联等部门的共同协作,对五保户、残疾人、特困户等弱势群众进行每年5元∕人的参合补助,20xx年将提高到每年10元∕人;对特殊群体住院减免后,自付部分仍无力承担的,根据由隆阳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文的《隆阳区农村医疗求助实施办法》隆民政联[20xx]95号文件规定,按不同标准给予500元—5000元的救助。

5.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农村卫生事业。自实施“新农合”以来,我区积极向上级争取“新农合”配套项目,不断改善农村医疗环境,推进我区农村卫生事业向前发展。

20xx年已列入项目建设计划的有:市二院新建住院大楼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第一期工程投资1000万已经完成;15个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总投资765万元;16个卫生院设备配置项目,总投资300多万元;96个村卫生室建设,总投资500万元,上述项目已全部完成,我们相信,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将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为“新农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奠定坚实的基础。

6.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一是鼓励在职人员加强学习、自觉学习。

二是通过举办远程视频中专教育,解决了264个乡村医生长期以来无文凭的问题。

三是选送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三年来共进修77人。

四是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函授大专、本科班学习。

五是积极派人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

六是扎实开展对口支援。武警保山医院、市二院、区保健院对技术力量薄弱的7所山区卫生院,以“传、帮、带”的形式,重点支援相关卫生院妇产科和外科建设。

七是下派业务骨干到乡镇卫生院任职。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外科技术骨干,到河图卫生院任院长2年多以来,带领全院职工真抓实干、励精图治,使河图卫生院的整体服务功能得到不断加强,赢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八是招聘卫生技术人员98人,充实医疗机构。

四、问卷调查结论分析:(问卷及数据见附件)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针对农民、村干部进行了一系列有关“新农合”实施情况的调查,主要是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两种方式,共发放问卷200 份,回收192份,有效问卷188份,有效率达94%。下面就调研情况分析如下。

(一) 农民看病选择什么地方:

当人们生病时,一般选择什么地方看病,在“新农合”的制度设计中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这样才能确定参加“新农合”应该是哪些医院, 才能真正达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的。调查结果显示, 当农民生病时10%的人会选择所在的村卫生所就诊,主要原因是距离近、价格便宜,可见村卫生所在农民的治疗小病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8%的人选择个体医生,这可能是个体医生离自己家比较近,而且免去挂号的麻烦;只有42%的人会选择乡级以上的医院,这些医院的技术是主要的优势,大病的治疗医院还主要是乡级以上医院,这点也不能忽视。但对农民的参保内容应以常见病为主,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的看病问题。

(二)对“新农合”的宣传效果:

20xx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xx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但是基层是否有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具体宣传呢?通过调查可以看出,64%的人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途径是政府宣传和电视报纸等媒体。其它宣传途径主要有:①广播站和电视台的宣传、②下发到每户村民的《致全县农民群众的一封信》、③村委亲自到村民家中进行宣传、④召集各镇合医办小组发布当年相关政策。从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政府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还是很到位的,宣传效果很好。

(三)农民的参与度:

“新农合”实施已经有几年了, 但调查结果并不很令人满意, 已有96%的人参加了“新农合”,这其中有84%的人是自愿参加的, 有16%的不是自愿的,可能是受了别人的影响参加的。因为“新农合”是以“户”为单位的,所以一家人要参加就都参加,不参加就都不参加,不得以家庭部分成员参加。这里的非自愿不是有相关部门的人在其中强制农民参加。其中不参保的原因则主要有经济负担重、认为“新农合”没什么用、不了解“新农合”以及觉得“新农合”麻烦等这几个方面。 总体来说,农民的参与度达到一定水平,但还没有完全覆盖。解决的方法还是要以宣传为主要手段,从而使人们对“新农合”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逐步转变一部分人对“新农合”的错误认识, 同时农民也有了更多的经济能力来参保。

(四)“新农合”的报销制度:

“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对农民有着重要意义,但参保者对报销制度还不是很清楚,很多人只是知道有报销, 但根本不知道怎么去做,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对“新农合”的参与热情。对于“新农合”的报销程序,42%的人认为太麻烦了,做起来有点难。这其中可能是因为农民的教育水平普遍不是很高, 再加上相关组织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农民对“新农合”一系列的报销规定理解起来比较难,做起来就更不易。但大家对报销情况还是满意的。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的同时应结合农民的实际,简化相关程序,以最简洁易懂的语言向农民宣传“新农合”。

(五)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参保者中有95%的人认为“新农合”对农民群众有好处, 他们认为中央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针对农村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 对促进农村建设有很大的好处, 从中央到地方也在处处为农民着想, 所以“新农合”作为其中一项政策对农民是真正有好处的。66%的人认为“新农合”减轻了经济负担,但是幅度不大,有待加强。这就说明,“新农合”对减轻农民的负担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农民对“新农合”还是充满希望和期待的,是能接受并支持“新农合”的推广的。“新农合”在赔率以及理赔内容上应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所扩大,以更大程度地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六)参保后,看病花费的变化:

“新农合”可以说是顺应时代要求,合民意、顺民心的一项政策,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新农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但是医院或其他部门有没有变相地收取“新农合”为农民节省的这部分费用呢?在调查的过程中, 可以看到农民普遍感觉现在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原来相比有所上升,但这可能有这几方面因素:一是这几年物价上涨,使得医疗领域价格也在上升;二是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群众收入不断增加;三是部分地区可能存在将中央的医疗政策为农民节省下来的那部分钱变为医疗服务价格提升中的差价,变相地收入囊中。所以,在“新农合”实施的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应该加强并完善价格监督机制, 从各方面促进“新农合”政策的推进。

五、“新农合”中存在的问题:

从上面对农民的调查问卷的分析中, 可以看出隆阳区的“新农合”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解决农民的就医困难问题的,对农村的建设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作为一个新事物,它不论是从制度设计上还是组织实施上都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1.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

2.筹资困难和运行管理费用过高,现行筹资水平难以提供有效的大病医疗保障。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乡镇财政、集体收入锐减,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存无几,向农民集资成为建立合作医疗基金的主要经济来源。但向农民集资的难易程度,主要取决于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和信任程度。从全国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看,参加合作医疗的比重较小,大多数地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比较低, 参与意愿不强。

3.新农合统一的标准体制难以适应收入水平差距极大的农民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要求。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差异, 我国农村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的收入梯度,而区域内部因乡村劳动力的急剧分化和大规模的非农化、职工化,农民对医疗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样,这就给建立统一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即农村医疗保障的主体、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式、待遇标准等方面的统一设置了障碍。

(二)政府政策不稳定,投入不足,缺少法律保障:

1.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不稳定,有关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这就使得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再加上地方、部门之间的利益分割和对立,使得他们的主动性大大降低,没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动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90年代以后,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合作医疗”项目,这一政策与国家支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相冲突,因而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医疗的难度。

2.政府财力不足,公共资财筹集难。卫生医疗事业本是公共产品, 政府对其必要的投入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近些年来,国家对合作医疗没有明确的筹资政策,各级财政对合作医疗也没有明确的支出项目。目前我国合作医疗已经演变成为农民个人集资为主的模式,也就是说,用农民自己的钱给自己减免小伤小病费用,难以分担他们因大病所引起的沉重负担。这不仅达不到应有的互助共济、分担风险的目标,而且增加了合作医疗的管理成本,最终削弱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3.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医疗的性质不能确定下来,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也难以定位,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容易产生混乱。农村医疗保险立法必须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状况和农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以强制为原则,必然会引起农民反感。

(三)农民思想认识有偏差,对政府缺乏足够的信任:

1.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都要求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2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2.地方政府的管理方式让农民心存疑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和推行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农民普遍存在的对政府的信任问题。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担心各项政策能否真正落实, 担心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 担心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因人而异,等等。

(四) 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极不合理,难以充分发挥效益:

1.按照农村的行政区划设置卫生医疗网点,使不少网点实际上业务不足,可有可无。不少地方的农民基本可以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直接去县或县以上医院。因此,一乡(镇)一院的布局已明显不能适应新的情况。这是相当多的乡镇卫生院业务量减少、自身生存困难的一大原因。

2.县乡卫生体系机构重叠、人员臃肿现象突出,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县级卫生医疗机构,除县级医院外,还有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机构等,乡镇除了卫生院之外也都还设有计划生育指导站。这些机构大多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专业人员,加大了机构运行成本。因此,必须打破部门体制的限制,促进县乡卫生资源的流动和重新组合。

六、对“新农合”的一点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农民进一步了解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制度及给群众带来的实惠。

第二,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要切实把好人才关,政府在选拔人才时要极其严格,从源头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三,明码标价。每日都有部分药价公布,让农民看到,了解到药价的具体情况,真正让他们作到心中有数。并且加大监管力度,如有可能让农民参与监督,防于民、用于民。

第四,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点,增大报销范围。要想最大限度地给老百姓实惠,就得让老百姓享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好处。

第五,加强医疗机构建设。目前,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满足群众基本就医,但个别卫生院基础条件差,缺少起码的诊疗设备,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要。建议各级政府多方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医疗条件,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

第六,政府要明确在农村医疗保险中的职责。政府不仅要对反馈信息做出处理,而且要主动收集信息,做出正确的预测和估算,对政策作及时的调整,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政策得到逐步完善。

第六,深化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理解,提高参“合”度及满意度。要大力宣传合作医疗的出发点、目的及其社会意义和具体操作运行, 使农民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和合作医疗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自觉参加合作医疗。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在医药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农民医药费用支出上升的幅度大大超出了农民实际收入的增长幅度,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很容易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只有努力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承受能力,才能真正达到普及农村医疗保险的目的。

七、总结:

农民的健康状况一直是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切的问题。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现如今政府福利已潜入全国各个小地方,惠及的范围也已大大增大。此次所做的关于“新农合”的调研深入地了解了当地的参保情况、政府宣传、医院福利落实情况及群众的满意度等,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希望我国的新农村的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结硕果!

有关县乡医疗体建设协议书简短二

关于20xx年度云南省省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xx年7月27日在云南省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马 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会本次会议报告20xx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云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规定》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xx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具体组织执行省本级预算情况,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省国库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省级14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此外,还审计了部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对部分专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xx年,省级财税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经济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抓好增收节支,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本级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实现了省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20xx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比较好的,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㈠省本级预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审计省财政厅具体组织执行省本级预算情况

⑴未及时批复省级各部门(单位)预算。20xx年2月,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了省本级预算,省财政厅于20xx年4月开始批复省级各部门(单位)预算,批复个别部门预算的时间较晚,未按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批复完省级各部门(单位)预算。省财政厅应按规定及时批复部门(单位)预算。

⑵外币银行存款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未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1993年至20xx年末,省财政厅涉外金融处外币银行存款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 358万美元,未按有关规定将外币银行存款专用账户利息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应将上述利息收入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⒉审计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

20xx年,盘龙区地税局办理昆明星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恒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退税511万元,经核实应退各项税款6万元,多退税款505万元,减少了本级预算收入,少上解省级收入152万元。目前,该局已将多退税款清缴入库。

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省审计厅对14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各部门执行年度预算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加强,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规范,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明显减少,但是一些部门也还存在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⒈自行调整项目资金用途,拨付专项资金不及时。省工商局1 332万元预算资金未严格按照省财政预算安排支出,自行改变用途。省教育厅20xx年当年未完成项目专项资金结余1 440万元,以前年度专项结余5 167万元,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及时发挥。延伸审计省科技厅“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发现,玉溪、思茅、西双版纳3个州、市科技局未及时将项目专项资金263万元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⒉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省交通厅挤占养路费300万元,用于支付省交通医院工程,挤占客货运附加费50万元用于省交通厅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省宗教局挪用国家宗教局拨入的专项资金313万元用于购置商品房补助;省体育局下属单位挤占体彩公益金49万元用于弥补事业支出。

⒊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省卫生厅下属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急救中心、省卫生监督所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86万元;省宗教局购置物资24万元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⒋预算资金清理不及时。省工商局挂账3年以上的暂付资金919万元未及时清理;20xx年,省林业厅在专项往来款中挂账以前年度育林基金留成251万元,未及时清理;省体育局机关20xx年末尚有暂存款99万元未及时清理。

⒌虚列支出。省科技厅在未取得报销发票的情况下,将378万元专项资金以“事业支出”科目列支后拨到下属单位,实际只支出了105万元,尚有273万元未支出。

⒍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

省交通厅自批自建办公楼附楼工程支出998万元,工程于20xx年底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

省教育厅(原省教委) 1996年违规决定由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经办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平安保险业务。1997年至20xx年共计从基金会违规收取316万元“手续费”,用于厅机关职工福利和其他开支,现有余额75万元。

⒎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在国有产权经营及下属企业改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省地质矿产开发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

⑴矿业权经营中存在的问题。20xx年,省地矿局下属企业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探矿权 327个,采矿权20 个。其中:登记取得的153个矿业权,仅交纳了登记费,基本属无偿获得;转让取得的168个探矿权,取得成本平均仅1万元左右。20xx至20xx年间该公司以企业间协议转让形式共出售3个采矿权、13个探矿权,累计收入3 622万元,获利1 340万元,均作为公司的经营收益,税后直接进行股东分配,由财政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其国家权益未得到确立,导致应上缴省财政的非税收入或应增加的国家资本金大量流失。

⑵省地矿勘查工程总公司(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股权变动及改制方案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剥离减少国有资本金6 605万元,致使各分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由100%下降为27%至44%。各分公司还将财政性资金直接分配给职工股2 517万元;集团公司用财政性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职工发放入股贷款1 063万元;违规用地勘发展基金、转产扶持金、资本公积、离退休统筹等资金向职工超范围配股183万元。

⑶省地矿勘查工程总公司(集团)将国有划拨土地转让收益 9 660万元投入项目开发,该事项长期未纳入财务核算,形成巨额账外国有资产。

省政府高度重视地矿局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研究,要求有关部门督促地矿局认真进行整改。

㈢审计和审计调查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⒈审计调查全省42个县(市、区)20xx年至20xx年度的财政收支及政府负债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2个县(市、区)20xx年末政府负债总额达1 728 416万元,是当年一般预算收入总额的3.91倍,已超过县级财政的承受能力。二是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加剧了县级财政困难。在20xx年一般预算可用财力中,人员经费支出所占比例平均为70.2%,最高的达94.7%。

⒉审计调查我省6个州(市)20xx年度省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资金总额330 762万元,占16个州(市)转移支付总额的46.3%。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县、乡挪用专款发工资,县乡两级收支矛盾突出、债务包袱沉重,刚性支出增幅较大、地方财政负担逐年加重等。楚雄州各县为保工资和运转至20xx年已挪用专款达10 000万元。

⒊审计20xx年度全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资金总额444 144万元,审计报告要求自行纠正金额5 861万元,审计决定处理金额14 299万元。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曲靖市4个县财政未按时拨付3 016万元,昆明市3个县财政未及时拨付2 397万元。二是截留、挤占和挪用支农资金3 977万元,剑川县红旗林业局挤占天保资金226万元用于离退休经费支出,翠云区扶贫办挪用扶贫专项资金31万元购越野车,挪用易地扶贫专项资金40万元购买办公楼。三是违规出借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弥渡县财政局借给县林业部门160万元,借给县水利局51万元;富宁县田篷镇将财政扶贫蔬菜基地建设资金30万元无偿借给个体户吕某,至今仍未收回。四是虚报冒领和私设“小金库”130万元,楚雄州4个县部分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以虚造花名册等方式虚报冒领42万元;贡山县农业局农资回收款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形成“小金库”39万元。五是自行改变项目计划和资金投向843万元。审计期间,已纠正金额3 926万元。

⒋审计调查省级、玉溪市、峨山县三级属地1992年至20xx年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收支、管理及运营情况,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挤占、挪用资金,违规借贷、拆借资金,以及参保对象不符合条件等问题。如:省农保经办机构资产账实不符1 740万元;峨山县将农保资金借给县乡开发公司,造成354万元资金难以收回;新平县民政局擅自借出农保资金290万元至审计时止未收回,该局出纳陈某挪用、贪污农保资金105万元被判刑。

⒌审计12个州(市)、97个县(市、区)20xx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资金总额308 814万元,占20xx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411 525万元的74.4%。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问题突出,欠费金额总计16 491万元。二是挤占挪用基金1014万元,如泸西县财政局将以前年度公医挂账的应收账款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300万元,其中借给县乡开发公司200万元。三是基金未专户存储1 207万元。四是收入过渡户年底滞留资金205万元。

⒍审计调查省级、10个州(市)、64个县(市、区)财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4部门20xx年至20xx年度政法补助专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资金总额为32 14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369个申报项目未进行可行性研究,金额6 091万元;49个项目内容不全,金额942万元;55个项目调整无书面依据,金额230万元。二是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399万元,基层政法部门挪用项目专款配套资金211万元。三是装备物资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形成账外资产4 730万元。

⒎审计调查临沧市、德宏州及所属10个县(市)20xx年至20xx年度“三免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资金总额2 25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滞留“三免费”教育经费647万元;自行扩大“三免费”乡镇范围,多列多报学生人数和经费;购买教科书874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超过规定范围购买教辅材料188万元。

⒏审计调查全省地方税务系统20xx年度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5个州(市)地方税务部门未将部分补助和收入纳入机关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的资金达4 100万元,如:昭通市1 237万元、保山市720万元。二是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账、账表、账实不符12 763万元,9个州(市)未经政府采购自行购置固定资产272万元。三是虚列支出、结余经费不实10 631万元。四是违规支出代征代扣手续费和发票工本费220万元。审计揭示上述问题后,省地税局随即进行了整改。

⒐审计调查7个州(市)交警支队及所属37个交警大队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将其他收入1 338万元放在“暂存款”等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少数交警支队基建超规模,红河州交警支队科技培训楼超投资概算421万元、超建筑面积881平方米;西双版纳州、昭通市交警系统“车辆安全保证金”的收取、核算管理不规范,至20xx年9月两支队分别有175万元、101万元未按规定清退;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未将驾驶员培训学校上交的管理费163万元纳入财务核算管理。

⒑审计调查全省1998年至20xx年交通(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和8条高等级公路的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制尚未真正建立,项目资本金不能足额到位;在项目建设管理中采用初步设计图纸招投标,导致工程量增减变更较大,不利于投资的控制,工程投资超概算情况严重,7条高等级公路超过批复的初设概算;挤占建设成本3 078万元,砚平、曲胜、昆石路指挥部支付管理机构开办费及路政管理大队设备购置费、宣传费1 627万元,澜临路的征地拆迁费拨付当地包干使用后,又另行支付征地拆迁费用1 410万元;曲胜、元磨、嵩待、昆石路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2 348万元,超概79.6%;元磨、澜临、安楚、昆石、嵩待路指挥部共计购置车辆247辆,花费5 610万元;元磨、昆石、嵩待路征地拆迁补偿费超概算68 412万元,超概183%,但层层截留,致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向下逐级降低;挤占、挪用征地拆迁费达3 569万元,临沧市征迁办用征地拆迁包干资金支付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贷款利息430万元,云县拆迁办将澜临路与县级出资的羊耿、云凤路的征地拆迁资金合并核算,致使澜临路征地拆迁资金被挤占、挪用2 497万元,东川区挪用嵩待路征地拆迁费613万元用于龙东路的征地拆迁工作,并挤占征地拆迁费购买车辆及手机共计30万元。

⒒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对昆明钢铁股份公司板带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建安工程投资送审金额为79 113万元,审定金额为52 097万元,核减工程结算金额27 016万元;对云大软件学院一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送审金额为13 476万元,审定金额为12 043万元,核减工程结算金额1 433万元。上述建设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是:施工单位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错套、高套定额等,造成工程造价不实。

㈣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xx年,省审计厅对18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3名州(市)长、11名部门党政领导干部、4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查出违规金额48 93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9 164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1人。

⒈州(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少计财政收入,虚列财政支出。玉溪市20xx年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16万元;怒江州20xx年应缴未缴预算收入525万元,20xx年至20xx年虚列支出2 630万元。二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未按规定纳入预算,楚雄州20xx年将国有资产处置收益1 000 万元作为“暂存款”挂账,未按规定纳入预算。三是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怒江州20xx年末扶贫资金账户余额3 418万元,天保资金账户余额2 236万元。

⒉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私设“账外账”,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昆明大学房屋租金收入471万元,未按规定纳入校财务核算并及时上缴财政。楚雄州法院及其下属执行局20xx年以来收取的诉讼费和执行费未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而是另行开设账户坐收坐支,形成“账外资金”780万元。二是挪用专项资金。原省乡镇企业局20xx年至20xx年挪用乡镇企业干部培训费、煤炭安全专项资金和基建拨款结余资金291万元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和购车。省林业厅林业社保中心下属的昆明林茂木材经营中心挪用森工企业亏损补贴和转产分流资金102万元借给多个公司、个人做生意,并违规收取利息。三是违反民主决策程序,为下属单位提供担保,给国家造成损失。1997年,省供销社原主任未经集体研究,决定为下属省供销社进出口公司进口沥青提供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担保294万美元,由于在交易过程中被骗,经诉诸法律,仅能收回人民币约116万元,造成人民币2 000余万元的损失。

⒊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对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发现,3个企业存在实行年薪制或经营目标奖未按规定报经批准,自定年薪标准、经营目标奖及考核办法;领导人员兼职领取报酬,实行年薪制后仍领取奖金、补贴等问题。上述问题,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国资委已于20xx年10月组织开展了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收入情况进行清理、整改的工作。

二、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情况

根据省十届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的要求,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审计厅对20xx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从落实的情况看,各有关部门都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积极采纳审计建议,14份审计决定书要求执行的42个问题基本得到了纠正、落实;26份审计意见书要求自行纠正的86项事项基本得到了清理、纠正和规范;提出的110余条审计建议大部分得到了采纳。各有关部门还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行为。

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分析并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先后出台了省本级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两个暂行办法,以及省本级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核定办法、省垂直管理系统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省社保局对20xx年离退休人员个人经费的结余资金情况进行清理、核对;省民委制定了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交通厅及时上缴了应缴未缴的养路费、客货附加费、车辆通行费。上述情况,省审计厅于20xx年11月专题向省人大会作出了报告。

今年的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省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下达审计处理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对执行国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重要项目的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及时向省政府作了报告;对涉嫌经济犯罪或违规违法的案件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本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审计厅将于今年11月专题向省人大会作出报告。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今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的问题,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决定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

㈠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厅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管理,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细化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严格调整预算的审批程序,规范省级各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㈡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管采分离”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厅加快推进“管采分离”进程,尽快建立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完全分离的管理机制。同时,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督促省级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上报、审核等工作。

㈢进一步清理核对政府性外债债权、债务,并完善政府性外债还贷准备金管理。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州(市)财政部门和省级项目办的债权、债务清理,并完善部分会计科目的核算,确保政府性外债债权、债务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省政府还要求省财政厅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还贷准备金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完善政府性外债还贷准备金管理。

㈣省政府还要求省地税局加强系统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系统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严格代征代扣手续费和发票工本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㈤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构建协同监督的长效机制。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席制度,构建齐抓共管、协同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大主管部门、用款单位、项目实施和管护者的监督力度;继续完善和推广报账制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有关县乡医疗体建设协议书简短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落实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特制定《***县乡村振兴青年有为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中心工作是共青团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舞台。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团旗必须飘扬在第一线。全县共青团组织将以“乡村振兴青年有为”为主题,积极引导全县青年争做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生力军,让青年成长在乡村,奉献在乡村,奋斗在乡村,为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围绕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启动乡村振兴青年行动计划,组织动员全县广大青年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作为。使乡村振兴中青年先进典型群体逐步扩大,乡村团员先进性和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乡村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村级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使共青团参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作用更加凸显。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前提。要聚集全县所有贫困村,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组织动员全县广大青年投身大扶贫战略行动,在脱贫攻坚一线展现青春风采。

(一)办好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技校。建立共青团夜校工作体系,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技校建设,将技校打造成青年服务当地群众文化阵地和精神家园。组建党政领导、农技专家、各级团干在内的教师队伍,完成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开展政策宣讲、实用技能培训等乡村教育活动,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用好青年志愿服务队。围绕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河长制等重点工作,由各乡镇团委牵头组织由青年干部、教师、医生青年志愿服务队,在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治安巡防等任务。各乡镇团委要推进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常态化开展,团县委每年对青年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志愿服务工作开展良好的乡镇及青年志愿者进行表彰,并拨付一定经费支持。

(三)助推青年产业扶贫。发现、引导和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为有创业意愿和正在创业的乡村青年搭建创业平台、帮助协调金融机构提供创业贷款服务。实施“创在乡村”青年技能培训计划,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

(四)创办共青团扶贫爱心超市。依托共青团资源优势、帮扶单位及爱心企业赞助,在贫困村创办扶贫爱心超市。贫困户通过主动参加集体劳动、家庭门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邻里和睦互助、干部走访等方式获得积分兑换日用品及粮油等商品,以此激发贫困户劳动创业的热情,提高他们参与村级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建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队伍。推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建设,实施“领头雁”计划,培育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发挥致富带头人在产业发展、创业带富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引导青年创业者走进农村、参与农业,搭建青年企业家投资乡村产业的平台。

(二)培育乡村青年人才队伍。发挥好本土人才作用,引导本土大学生到农村广阔天地干事创业,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青年人留得安心,在乡村建设中发挥作用。依托团委及少先队抓好乡村教师教育培训工程,加强对乡村教师的德育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支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骨干队伍。

(三)引好用好人才智力资源。深化“希望工程”品牌,精准实施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服务乡村青少年公益活动。服务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乡村支医、支农、文教、脱贫攻坚、文化公共事业等领域,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一)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青年精神,为广大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以农村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讲、志愿服务、实践锻炼等经常性、互动性活动。

(二)引导青年做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传承者。动员青年积极参与发掘保护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和传统乡村手工艺传承,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和地域特点的乡土文化,让本村人有自豪,让外乡人有归宿,让***的乡土文化更好地传下去。传承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乡村习俗,让青年成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带头人。

(一)广泛开展植树湖绿主题活动。持续开展“绿动**”系列活动,抓住植树节、环保日等时间节点,发起植树造林群众性活动,构建各级共青团造林护林的长效机制。紧扣乡村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治理、环境美化等,整合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种植爱心林、纪念林、清风林,厚植乡村生态屏障。

(二)大力推进“河小青”行动。认真落实河长制部署,抓好“我是河小青助力河长制”保护河湖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动员青年担当河湖志愿者监督员、护林员。积极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着力点,打造农村环境治理示范点。

(一)推进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和引领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团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作用,积极打造村级团建示范点,着力解决乡村团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确保建成一个、规范一个,示范一个、带动一批。创新组织设置,打造覆盖面广、辐射力强、功能齐全的乡村“青年空间”平台。推动村“两委”相对年轻且符合条件的干部兼任村级团组织书记,积极从驻村干部、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优秀团员青年中选配兼职副书记,推动形成“1+n”村级团干部选任工作机制。打造一批村级“五四”红旗团组织,探索推进村级专职团干选配,每个乡镇打造至少1个“青年空间”。

(二)动员社会力量助力乡村建设。引领在外务工青年返乡创业,整合外部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建“团干部+青年志愿者”队伍。推动形成共青团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助推乡村建设工作格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共青团参与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保障《***县乡村振兴青年有为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团县委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乡镇团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团委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制定本乡镇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汇集形成强大的青春合力。

(二)建立机制,强化督导。各乡镇团委书记对本乡镇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推进工作,落实责任。要将青年投身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在全县共青团组织通报。

(三)加强宣传,注重总结。以“乡村振兴·青春有为”主题,讲好身边的***青年投身乡村振兴的故事,选树一批“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先进典型,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要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出***青年的好声音。

有关县乡医疗体建设协议书简短四

同志们:

今天这次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员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总结20xx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安排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刚才,卫生局康局长宣读了我县《20xx年新农合筹资方案》,并就《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做了具体解释和说明;一会儿,田县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客观认识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的成绩,正视存在问题,坚定做好20xx年各项工作的信心的决心

我县自20xx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为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工作平稳运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卫生部门的有效监管及各级医疗机构的规范运作,新农合运行的各项指标平稳有序,基金使用高效安全,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民参合率逐步提高。20xx年农业人口参合23万人,参合率80%,20xx年参合26.65万人,参合率提高到了96.6%,净增16个百分点。各级财政补贴逐年增高,从20xx年的40元提高到今年的120元,人均筹资标准由起初的每人50元,提高到明年的150元。同时,报销补偿封顶线也由1.5万元提高到4.5万元,加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偿的部分,大病统筹最高补偿可达到14.5万元。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报销补偿比例不断提升。本着“为民、便民、惠民”的宗旨,先后几次对补偿比例进行调高,与运行初相比,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平均调高了20%。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达到了75%,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达到了65%,市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达到了55%,省级住院补偿比例达到了45%。 20xx年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报销比例将进一步调整,乡级、市级再次调高。另外,为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收益程度,我县今年又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推行实施了门诊统筹,成为全市十个试点县市之一,农民在门诊看病能按比例进行报销补偿,确保了农民群众进一步享受到了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是惠及参合农民的政策不断出新。自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先后推出了域内住院“出院即报”,“上转减、下转免”,“一本通”,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大额医疗费用补偿、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定额补偿、市定点农民工医院住院及传染病患者定点医院住院享受县级补偿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今年又推出了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父母享受新农合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即报”,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封顶线大幅提高等优惠政策,都为参合农民患病就医提供了诸多便利。

四是群众受益面逐年扩大。从20xx年1月1日新农合制度运行到现在,全县累计有100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补偿医疗费用达7400万元。越来越多的参合农民享受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实惠。尤其是今年,随着广大群众对新农合政策认知程度的提高,看病就医保健意识不断加强。截止11月底,全年已累计补偿31.76万人次,占参合总人数的120%,看病就诊率较去年提高了3倍,完成补偿2650万元。其中,门诊补偿30万人(次),达到 174万元;住院补偿1.7万人(次),达到2300万元;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478人(次)达到52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偿74人(次),达到62.2万元,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基金运行健康平稳。今年1—3季度,我县新农合运行四项主要指标均符合省、市标准要求,位居全市较好水平。可以说,我县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六是医疗卫生事业得到持续发展。随着新农合医疗制度的实施,促进和带动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制度的推进、乡村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及标准化卫生院所建设步伐的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健全有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条件和技术力量得到了较大改善,现有的卫生资源得到合理整合和优化配置,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七是新农合管理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全县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县、乡、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领导体系和监督体系。在资金筹集和管理上,通过不断规范筹资程序、严格资金管理,初步建立了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包片驻村,各村两委成员包组包街入户的由村到乡到县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在资金安全运行上,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县相关规定,做到了资金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合作医疗基金安全管理制度。在卫生服务监管上,逐步形成了卫生部门主管与多部门监督、群众反映与主动检查、现场“出院即报”与每月补偿公示相结合的服务监管措施,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年来,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达到了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医疗技术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广大群众参合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克服和加以解决。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不断推动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新农合工作连续性强,时间要求严格,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在20xx年1月1日享受到新年度的报销补偿,资金筹集尤为关键。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要求,加大基金筹资力度,规范操作,快速推进。

一要抓好宣传动员。明年的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10元,达到30元/人,这是上级要求,为确保在个人筹资标准增加的前提下做到参合人数不减少,参合率不降低目标,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参加新农合的重要意义,使新农合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尤其在这4年来新农合宣传工作中,各乡(镇)、村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一些行之有效的好做法,要继续利用主要领导亲自抓,乡村干部分片包干,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村民的带头作用,给农户发一份新农合政策解读明白纸等办法进行广泛宣传。要继续充分利用参合农民受到补助的典型事例广泛开展宣传,让受益的农民群众现身说法,动员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特别是要讲清今年报销起付线调整、补偿比例提高以及门诊统筹补偿等一系列政策变化的重要意义,让群众切实认识到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每年都在加大。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公示栏,确保向社会公布最新的报销比例、住院用药、诊疗范围、宣传资料等,要做到新农合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及时公布。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确保20xx年全县农民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6%以上,力争实现100%,让每位农民都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障。

二要加大筹资力度。20xx年新农合资金筹集时间从现在起,截止到20xx年12月20日,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采取乡干部包片、包村、包户等多种形式,细化工作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收缴。卫生部门要加强筹资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和解决好筹资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管理,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财政部门要做好上级补助资金结转工作,按照我县实际参保人数,及时足额划拨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及时通报各乡镇筹资进度;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都要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确保筹资工作圆满完成。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惠民政策,随着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认知程度的提高,农民的参合率逐年上升,但要实现应参尽参,达到100%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为提高参合率,扩大群众受益面,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今年将新农合参合工作继续列入各乡镇岗制考核内容,实行“县考核乡镇、乡镇考核村”的“三级双向考核”责任制。为此,各乡镇要认真对照要求,加强调度,按进度抓好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随时了解各乡镇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要开展对筹资工作的专项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

三、加强领导,确保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广大群众参合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20xx年全县参合人数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要强化责任。各乡镇要结合今年的《筹资方案》,制定详细的落实措施。同时,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筹资过程中要实行分片包干,分队到户到人的办法,做到定目标、定进度、定人员、定责任。

二要抓好管理。县财政和卫生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基金做到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公平有效。要切实完善监督和公示稽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民主监督机制。对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等有关情况,要列入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保证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要注重服务。要不断更新服务观念,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结合标准化卫生院所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建立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监督机制,制定降低医疗费用具体措施,从源头上减轻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各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正确处理自身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努力改善办医条件,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参合群众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办实办好,确保20xx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有关县乡医疗体建设协议书简短五

一、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体情况

肥西县是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县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实施,已运行近五年时间。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县新农合资金支出9751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9029万元,补偿186818人次。统筹资金支出包括住院补偿783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551万元,慢性病补偿154万元,村卫生站观察治疗(门诊统筹)补偿488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平均为90%,受益率平均为7%,补偿比平均为30%。我县共有690257位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新农合资金支出2605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2364万元,补偿35400人次,家庭账户支出24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称号。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保障新农合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全县70多万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县分别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县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长兼任,每乡镇安排1名专职经办人员和1名兼职财会人员负责新农合的审核、报批、兑现、记账等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县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县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强化资金筹集。我县农民入保金的筹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卫生部门配合,收缴入保金时,由乡镇合管办开出专用收款收据,登记发放《合作医疗证》,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各乡镇合管办在本乡镇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专用账户,收取的入保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在筹资结束后全部汇入县新农合资金财政专户,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今年3月底,我县顺利完成二次筹资工作,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100元。严格资金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由县财政局管理,新农合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支出需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方可拨付,县合管办将每批补偿人数及金额制成报表,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由收入户转入支出户,县合管办将资金从支出户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保证了资金的封闭安全运行。

(三)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我县在新农合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农村部分常见慢性病、村卫生站观察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起报线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县新农合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取消家庭账户,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慢病病种,将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逐步完善,资金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扩大。

(四)优化办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在方便群众就诊方面,参合农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卫生站治疗,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做到小病不出村;在县内就诊不受级别限制,参合农民可以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外就诊只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时,乡镇合管办以一封信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在费用报销方面,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到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直接给予补偿。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偿费用,当场审核并兑现补偿金,实现了零距离、零时限补偿。

(五)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从开始,我县充分发挥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作用,实行乡村一体化与新农合工作有机结合,将村卫生站作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派出机构,参合农民患病在村卫生站观察治疗可以获得20%的补偿。5月起,我县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即按照人均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补偿门诊费用,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的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六)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

疗费用。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在着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一是实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住院。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和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共同查验,防止发生冒名顶替。二是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合管办每月安排一定时间抽取部分报销材料与医疗机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三是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虚假票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医疗收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而出现的弄虚作假漏洞。四是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事后监督。每批新农合补偿情况都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社会各方可以通过公示来监督补偿情况。五是建章立制,明确处理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六是定期考核,明确奖惩。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1次,将考核结果与10%管理保证金挂钩。七是多管齐下,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限定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核定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历和处方评审制度的,通过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几年来的工作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较为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通过对参保农民直接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护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新农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民得到实惠,新农合工作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参合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办事能力得到加强,能够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通过我县几年来的实施,我们体会到: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多部门配合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二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三是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新农合工作须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四、存在问题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还未建立有效、便捷、稳定的筹资机制。虽然筹资难度大大减小,但筹资工作量仍然较大,筹资成本高。二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难以监管。我县新农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但受隶属关系的制约,我县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监管。三是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建议

(一)探索符合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参合筹资机制。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如试行参合农民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村民委员会代缴,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会代办、由参合农民自己主动缴纳,或是一次筹资,多年使用等。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适应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管办体系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管办队伍的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管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发新农合管理软件,并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四)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于引导农民在基层就近就医、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合格卫生站的建设,重点培训好乡、村两级卫生人员,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有关县乡医疗体建设协议书简短六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今年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年度新农合试点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 起来,采 取过硬的措施,努力扩大新农合覆盖面,全面推进我县新农合工作的深入开展。等下,黄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 议安排,我 就今年我县新农合工作作个简要回顾,并对下一年度新农合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新农合试点工作情况回顾

今年是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第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乡(镇)场、街办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和相互协作下, 我县新农 合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有20.4万人,参合率为85.04%。截至今年10月31日止,全县为农民提供医疗补偿费用 345.89万 元,现在正在进行的二次补偿工作,将有4607人获得112.4万元的二次补偿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 民看病也 可以报销,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关心。随着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了解以及身边受益人的不断增多,农民群众普遍认为新农合是党和政府为农民办 的一件大好 事,是关心农民疾苦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从心底里感谢党的好政策。二是切实减轻了农民医药费负担。据统计,目前,我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率 达 28.02%,最大补偿达1.5万元。住院补偿达封顶线1.5万元的有5人次,1万元以上的有8人次,5000元以上的有36人次,3000元以上的 有 93人次。初步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给农民带来了很大实惠。三是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健康。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刺激了农民的医疗消费,原来没 钱看 病、看不起病或放弃治疗的农民能看得起病了,小病及时看,防止进一步发展恶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的恶性循环。 据调 查,新农合制度实施后,农民的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四是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增长的农民医疗消费需求对乡镇卫生机构的 服务能 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各地不断加大对乡镇卫生机构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提 高了服务 水平。

我县新农合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么好的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织领导到位,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场、街办都十分重视新农合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 心工程” 来抓。为抓好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分别多次召开会、常务会进行研究,成立了新农合监委会和管委会,设立了上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和 乡镇农医 所,并及时配备了人员、场所和办公设施,同时科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新农合试点工作列入了乡镇绩效考核内容;将农医局16万元启动资金和工作 经费(按照 农民人均0.5元)列入了财政预算。在去年年底,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县、乡、村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并与各乡镇签定了新农合工作责任状。在 具体实施过程 中,县委余书记、县政府黄县长每三天就要调度一次运行情况。各乡镇也非常重视,设立了经办机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部门大力配 合,密切协作。人 劳、编办为县农医局选调了6名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为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共4010户参合农民缴纳参合资 金,参合农民就诊补 偿后还有困难的还可申请民政救助,且定点医疗实行“三免三减半”政策,构建了试点工作的运行框架,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协 调配合、卫生部门具体 实施的工作管理体系。

2、宣传发动到位,营造了浓厚的参与氛围。为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把宣传工作作为关键措施来抓,通过 广播电 视、散发宣传单、制作宣传栏、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农合政策。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县、乡、村干部分片包干,卫生局派驻工作指 导组深入 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向农民面对面讲解新农合政策、目的、意义及相关规定;全县共出动宣传车走村入户宣传60余辆次;发放新农合宣传手册和县 委、县政府致 农民兄弟的一封公开信各7.2万余份;县、乡、村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500余幅;县农医局统一设计制作永久性宣传栏236套,还利用农民赶 集时间,组织定 点医院和农医所人员进行义诊和新农合政策宣传;县电视台不仅对政策进行了宣传,而且对县领导6次专程送大额补偿费用到户的情况制成专题新 闻,在电视台滚动 播出,扩大了新农合工作在广大农民群众中的影响;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民朋友对新农合工作的了解,提高了农民参合的自觉性和 主动性。

3、监督检查到位,实现了规范有序运转。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对县乡两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审核制度、 办事承 诺、宣传公示、工作流程等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统一制作,并分别悬挂在显著的位置上,让农民群众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二是加强基金监管。按照 省“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要求,在县财政局、农医局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专账。实行收支两条线,资金封闭运行。在基金调拨时实行 “双印鉴”制 度,做到了财政账户只收不支,农医局账户只支不收。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县新农合管委会、监管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农医局和各农医所的工作运行情 况以及定点医疗 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督查,农医局每月对各农医所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确保了新农合试点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实行阳光操作。农医局、 农医所每天要对定 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住院进出情况进行了解,且实行定点医院对参合农民住院情况向农医所或农医局报告制度。通过举报电话 以及每月更新内 容的公示栏,对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确保了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确保了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办事公开、 公平、公正。

4、设施建设到位,提升了医疗服务水平。为适应农民需求,为农民提供便捷、安全、有效、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各地加强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 新农合工 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今年全县争取到了乡镇卫生院发展国债资金145万元,用于野市、锦江、芦洲等6个乡镇卫生院的改扩建项目,使乡镇卫生院面 貌有了根本 的改善。加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意见》,促使各乡镇卫生院在服务、管理等方面有了整体提高。按 照80%以上 村卫生所达到达标村卫生所标准,强化了村卫生所建设,使村卫生所真正成为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和健康教育的阵地。

尽管我县的新农合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项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农合制度认识不足。个 别 干部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政策学习的不够,理解的不透,把握的不准,对试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 晓程度不够。有的虽然参加了合作医疗,但对政策一知半解,甚至在理解上有偏差。如有的农民对住院才能补助不清楚,拿着门诊发票去 报销;有的对设置起付线 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了解。 三是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人才匮乏,难以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技术服 务;部分医院的医务人员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 晓程度不高,不能主动为就诊病人提供合作医疗方面的服务;少数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着收费不规范的问题。这些困 难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 决。

二、20xx年度新农合工作安排

经过近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决不意味着明年新农合工作就可以放松了,我们仍然面临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实施效果,使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新农合带给他们的实惠。

1、要明确目标任务。前段时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收缴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资金的通知》(上府字[20xx]42号),文件要求在 11月 15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要完成20xx年度新农合参合资金收缴任务,并要求各地在20xx年度参合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各乡镇要立即行动起 来,开始 进行20xx年的新农合参合资金收缴工作。今年的收缴工作还是以户为单位,由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新农合基金,农民自愿缴纳的资金由乡镇政府 代收,同时 开具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专用收据。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救助,其个人应缴参合资金由县民政局从医疗救 助基金中代 缴。各地要按行政村、自然村、农户的顺序,对参合人员进行农医证编号登记造册,同时做好家庭台帐,上交县农医局备案。

2、要把握政策措施。新农合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弄懂、吃透政策,严格按照政策去落实。20xx年的新农合实 施方案已 经下发,这个实施方案对新农合参合条件、资金筹集、补偿标准、补偿条件等都作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大家务必要严格按照这个执行。今年,根据上级检 查指导的意 见以及农民群众的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在20xx年新农合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研测算,对20xx年的实施方案作了适当调整和补 充。一是对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标准进行了调整,乡镇医院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200元调整为100元,县级医院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0元调整为 300元,县外医疗 机构起付线标准仍维持800元。二是对参合农民患有9种慢性病需治疗用药方面作了具体安排,对患有恶性肿瘤、慢性肾衰、脑血管意外瘫 痪三种病,由参合农民 提出申请,凭专家鉴定小组意见、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及相关材料到农医局办理核准手续,并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最高 补偿限额5000元。对 患糖尿病、肺结核、二期以上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五种慢性病,只需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材料,到农医局办理核准手 续,最高补偿限额为 1000元。三是对参合农民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药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有效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定点医疗机构 初审,垫付补偿费用, 经农医所复审合格后给定点医疗机构拨付所垫付的费用。四是对自愿婚检对象,若男女双方均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凭发票、《婚 前医学检查证明》,按每 对60元补偿,男女仅一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每对30元补偿。

3、要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发动工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因此,各乡镇要把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部分农民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解不深不透、 存在疑虑和担忧的问题,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和宣传提纲,广泛宣传,大造舆论。要结合受益 群众的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宣传建 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使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参加合作医疗后自己的权益、义务,明白看病报销的办法、程序 和比例,消除农民的疑虑和担心,促使 他们进一步增强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20xx年的新农合资金的收缴时间较紧,必须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 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 宣传,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11月至12月份底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要开展 阵地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利用乡镇、村公开栏进行宣传。要进村入户宣传,组织乡镇、村干部进村入户,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掉一户。

4、要加强基金监管。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监督体制,严格基金管理,严格审计监督,管好用好基金。一是要请县人大、县政协和社 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对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进行监督,及时反映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委员会要定期例会,定 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反馈,查找 工作中的问题,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确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运行。三是要继续严格执 行审核制,县农医局、乡镇农医所或定 点医疗机构在报销时要认真查验患者的医疗证和户口簿,严格执行报销办法。四是要坚持定期公示制,及时公示住院患者报 销情况,让农民群众来进行监督,应该在 哪个层面进行公示的必须进行公示,县农医局要认真监督和检查好乡镇及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情况。五是要进一步完善 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套取基金的定点医 疗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相关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利用别人医疗证做假的农 民,或者是将自己的医疗证借与他人做假的农 民一经发现也要给予相应处理,从而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足额、安全、有效地用到农民身上。

5、 要规范服务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患者提供优质、低价、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疾病诊治方面,要合理施治,合理 用药,合理检 查,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药品目录用药,禁止违规现象的发生。在药品价格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保证农民患者看得起病,用得 起药。在服务质 量方面,要为农民患者提供连续、温馨服务,让患者感受到温暖。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不断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 计划地购置医疗设 备,逐年改善办医条件,增强整体服务功能。要注重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特 别是要提高他们对合 作医疗政策的熟悉掌握程度,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同志们,20xx年度新农合试点工作即将开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为树政府形象、让 农民朋友真正得到实惠,为保障广大农民朋友的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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