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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 电力设备安装合同样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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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 电力设备安装合同样本(七篇)
2023-01-16 19:42:4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一

乙方:

为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切实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冬季特殊路面,应向乙方告知雨雪天气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并有权辞退冬季车辆行驶不能达到合同规定服务标准的运输车辆。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不符合安全行车管理规定的乙方车辆驾驶人员有权提出批评、警告,责令其改正。对拒不听从劝阻者,视情节严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工资或租赁费中予以扣除。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告知乙方检查和落实。

2、对乙方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冬季雨雪冰冻路面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有义务告知乙方。

3、合理指挥调派车辆,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由此发生的伤亡事故。

4、对乙方在冰冻雨雪天气行车中遇到的困难需要抢险、救援的,有义务立即组织人员和机具进行解救,防止事态扩大,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与调度,并具备从事车辆运输的有效证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等)及车辆证件,严禁酒后驾车及无证上岗。

2、在冬季起动前要特别注意起动前的预热及起动时的操作。设备所使用的油品(柴油、机油、润滑油等),其使用性能必须符合冬季气温的要求。乙方必须对车辆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在冬季行车要严格按照安全行车速度行驶,雨雪天气或路面结冰时,车辆应及时安装轮胎防滑链或换用雪地轮胎。在冰雪道路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施工道路有凹凸不平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转弯要提前换挡减速,尽量不要猛踩刹车,猛松油门,保持行车间距,谨慎驾驶车辆。

4、出车时要带足保暖衣物及食物,以防冬季严寒造成的突发性伤害。

5、装卸管时应事先检查吊具防滑性能,防止滑管、窜管。其它物资装卸时,必须对所运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捆扎牢固。

6、雨雪天气上下车抄管号时需注意防滑,如果出现碰伤或跌伤等事故, 责任自负。

7、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入车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8、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油路,拉好手刹,防止溜车;锁好车门、车窗,注意防盗。对以上原因造成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四、违章及事故处理

1、乙方单位和个人不服从安全协议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报告甲方,并进行现场处理,由乙方单位和个人负责调查和处理,对事故造成后果,即甲方停工或误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从工资或租赁费中扣除。

3、乙方单位在施工中因违反各项制度及规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单位在施工区域内造成甲方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损失。

5、对违反《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和处理。

6、无视本协议规定酿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第四条 附则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本单位及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补充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二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交货和运输

6.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____3米___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收货单位:

6.16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______

7包装与标记

7.1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___宽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技术服务和联络

8.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质量监造与检验

9.1监造

9.1.1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6款和

11.6款办理。

10.5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按1.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

其中:_总费用(元)

_人工费(元/小时人)

_(小时人)

_材料费(元)

_台班数(台班)

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11保证与索赔

11.1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款处理。

11.3.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11.13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税费

13.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4外包与外购

14.1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复它

19.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签字: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关于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三

会议主题

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会议议程

工作会议

会议主持

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地 点

参加人员

缺席人员

1、会议强调节前节后生产任务,各生产单位要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好生产,保证正常出货,同时强调各车间要做好各自现场放假前的现场整理工作,关好水、电、气(汽)各类开关及门窗,会议决定2月8日上午9:00由负责对各车间及厂区做最后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放假。

2、年关将至,会议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利用班前会或其他方式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宣导,特别要关注上下班途中安全。

3、关于春节值班工作,会议要求各值班人员务必按照集团值班安排表执行。

4、会议要求各生产单位加强沟通与协调,采购部与重点供应商联络,确定其年后上班时间,保障节后生产物料供应正常。

5、会议强调各单位内发生安全工伤等其他事件时,必须及时上报综合部进行处理,杜绝与员工私自达成处理协议或处理意见。

关于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四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

这次会议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史玉波副局长、于晓明副省长分别做出了重要批示,对全省电力安全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刚才,孙永成同志宣读了20xx年度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部分单位作了典型发言,讲得很好,很值得借鉴。在此,我代表山东能源监管办,向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回顾

20xx年,全省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全面实现了年初确定的电力安全生产目标,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人身、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形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全省电力行业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着力推进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年来,全省电力企业按照国家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核心、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监督考核体系,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国电山东公司开展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大讨论,结合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涵盖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红线”118项,强化各级安全责任落实,构筑了有力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神华国华电力寿光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安全管理体系要素进行职能分解,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突出风险预控、承包商主体责任,并进行体系要素岗位责任分解,实现“体系无空白、责任无断档”。山东电建一公司积极推进安全责任、技术管理、安全执行、安全监督“四个责任体系”建设,层层传递和落实安全责任,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显著。20xx年,全省电力行业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和我办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一年来,全系统共排查安全生产隐患60022项,整改58821项,整改率98%,及时堵塞了安全漏洞,确保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全年组织开展各类隐患排查1436次,共排查治理安全隐患3566项,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2916.6万元。大唐山东公司全面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通风、防火防爆、降尘设备设施,普及粉尘、可燃气体防爆知识,共查出问题114项,限期完成整改。山东电建一公司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开展了起重机械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抓好对机械安全装置、保养维护、机械入场审查以及防风防碰撞安全排查,有效提高了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三)电力供应保障有力。面对去年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的不利局面,各级供电企业加强负荷预测,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需求侧管理,全力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各发电企业加强运行管理,加大设备治理维护力度,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发电保障能力,确保在负荷高峰时段满发稳供,没有发生限电拉闸现象,保障了全省各类用户电力供应。山东电力调控中心加强与发电企业的沟通,动态掌握运行和备用机组的状况,不断优化调度方案和运行方式安排,尽量避免临时停机和降出力,加大机组调峰管理力度,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用户供电可靠性。济宁供电公司针对省运会保电工作,从生产、基建、应急、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编制了七个专项工作方案,精心制定和落实保电措施,确保省运会安全可靠供电。国电费县电厂结合发电生产季节特点,开展了设备防汛度夏治理、冬季防冻等改造工程,保证了机组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安全稳定运行。通过厂网团结协作,全省全年电力供应稳定可靠,圆满完成了迎峰度夏、迎峰度冬、两会、省运会等重要保电任务。

(四)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增强。全省电力行业进一步加大了应急管理工作力度,应急体系、物资装备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预案管理、培训和演练等工作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年,各电力企业共修订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2627项,组织应急演练1785次,不断完善应急预警、响应和处置机制,确保电力应急体系的有序、高效运转。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加快制定和出台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市、县级政企联动应急演练,全省17地市全部制定了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济南、淄博、临沂、莱西等10个市、县先后成功开展政企联动无脚本应急演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成功开展了反恐专项应急演练及现场观摩活动,所属企业全年共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危化品、火灾、交通、触电等应急演练活动200余次,13000余人次参与。威海供电公司成功应对“5.29”山火、“麦德姆”台风等自然灾害侵袭,累计投入应急人员2357人次,出动各类车辆545辆次,对重点部位日夜坚守,保障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民生用电需求。

(五)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一年来,各单位从技术管理、安全监督、安全培训等方面入手,抓基层、强基础,不断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华能山东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修订完善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管理和作业程序,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推动所属五家企业通过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胜利发电厂大力开展星级班组创建工作,以“挂星评级”动态考评为抓手,通过开展“亮点区域”、“亮点指标”、“亮点操作”创建,加强对生产区域、设备现场的治理,创造了安全、舒适、明亮的生产工作环境。国网山东电科院加强对电力安全热点问题的技术支持,针对除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后出现的低氮燃烧不稳、高温腐蚀、烟道堵塞等共性和典型性问题,强化技术攻关,从逻辑完善、燃烧调整、检修维护、自动控制优化等方面多措并举,为发电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提高了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

(六)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20xx年,我办始终把电力安全监管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依法监管,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重新公布了全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名单,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无缝隙。二是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先后开展了5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各类隐患2083项,下达整改通知书61份,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有力促进了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联合公安厅网警总队、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对12家重点企业进行网络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将网络信息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65个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开展3次的现场督查,共查出和治理安全隐患500余项。首次开展了全省电力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对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转、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了全方位检查,促进电力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五是进一步健全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通知》,推动全省17地市全部制定下发了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10个市、县成功开展了政企联动无脚本演练,全面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六是以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为重点,从结构风险、技术风险、设备风险等方面,深入分析和评估当前山东电力系统安全状况,找出薄弱环节并落实防控措施,实现了电网安全风险全过程闭环管控。七是强化电力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制定发布了《山东省电力环保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为监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针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1000余人次,指导企业贯彻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取得突出成效。

一年来全省电力安全生产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不懈努力的结果,也与各级安监部门大力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山东能源监管办向一直关心、支持电力安全和监管工作的省安监局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电力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

二、当前电力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虽然全省电力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稳定局面,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电力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部分领域呈现反弹势头。20xx年,全国共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7起,设备事故4起,电力安全事件15起。其中,电力建设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7起,死亡30人,同比分别上升113%和173%。从我省情况看,去年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上升2起和2人。这充分说明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然突出,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清醒地看到电力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一)电网运行控制难度不断加大。随着我省电力装机和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稳定特性变化较大,检修和临时方式等安排复杂,运行控制存在较多危险因素,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加剧。随着“三交三直”特高压工程的全面建设,电网结构形态、运行特征将发生重大变化。今年陆续开工建设的特高压工程,需跨越银东直流和菏泽、济宁、聊城等地的多条500千伏电力输送通道,将对全网电力平衡及电力输送产生很大影响,安全和电网控制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区域性电网结构不强,配网较为薄弱,部分220千伏以下变电站单线、单变问题依然突出,局部电网网架依然薄弱。

(二)极端天气和外力破坏对电力安全影响加剧。近年来,山东电网受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发生多起电力系统故障事件。去年7月,我省半岛地区遭受“麦德姆”台风袭击,多条线路停电,造成局部地区电力供应中断。暴雨、雷击、强对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电网故障也时有发生。同时,违章施工、盗窃等外力破坏也成为影响电网安全的重要因素,去年发生的18次输变电设备跳闸有7次是外力破坏引起的。极端恶劣天气和外力破坏已成为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电力供应紧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依然存在。今年我省电网负荷高峰时期可调出力不足,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局势依然存在,预计迎峰度夏期间最大缺口将达到700万千瓦。电网调峰问题日益突出,统调公用电厂中供热机组容量已占64%以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高速增长,电网调峰、调压和稳定运行控制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在节假日等低谷时段,很多电厂都处于最小运行方式状态,随时有全厂停机、停热的危险,对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供热都带来影响。

(四)部分发电企业设备安全隐患呈上升态势。部分发电企业在设备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安全欠账较多,特别是一些长期运行的老机组设备可靠性降低,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隐患。部分发电企业对涉网设备安全管理重视不够,因发电设备原因造成电网事故和障碍呈上升趋势。部分企业对新建、改造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因脱硫、脱硝系统故障造成的停机事件增多。

(五)电力建设施工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资质审查不严,个别企业存在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或违规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现象,特别是对外包工、临时用工缺乏必要的管理和培训。部分单位盲目抢工期,给施工安全带来很大风险。有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管理力量薄弱,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隐患和违章现象较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六)安全基础管理和责任落实还存在薄弱环节。在电力系统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情况下,部分单位产生了麻痹和松懈思想,个别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安全工作只注重表面文章,基础管理滑坡严重,“两票三制”等基本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在去年安全标准化查评中,甚至有极个别单位操作票没有一份是符合要求的;部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个别单位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培训不到位,现场“三违”现象比较严重。去年我省发生的3起电力人身伤亡事故,都与违章和现场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从管理角度讲,三起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性。此外,个别企业管理机构、岗位变动频繁,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不能同步落实,人员因素带来的安全风险增大。

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得力措施,努力实现全省电力安全生产长期稳定。

三、全力做好20xx年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

20xx年山东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落实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改革创新,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续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电力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防止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故及事件,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围绕上述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安全生产,事关全局,关系到千家万户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反复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都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努尔·白克力局长、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安全生产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些都为我们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命脉产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尤其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国家能源战略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新举措,为能源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能源局、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电力企业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铭记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不可逾越,时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把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铺下身子,严抓严管,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依法治安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于去年的12月1号开始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提出了一系列安全工作新理念、新措施,包括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更加完善、规范和可操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电力企业要把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深入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真正使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深入人心,固化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要在开展学习培训的同时,依据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完善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规程和标准,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法治秩序,提高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这大大加强了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力度。作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等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努尔·白克力局长在今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上强调:“在安全生产领域里任何工作部署都不可能代替人的责任心,责任心是第一位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是主体,责任落实是关键。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中央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一定要落实到位。企业的党政一把手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亲历亲为,亲自动手抓,定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企业每一位分管领导、班子成员,都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在各自分管的领域部署、检查工作时,要对安全生产同时部署、同时检查。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真正实现安全责任全覆盖、无缝隙。同时,必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责任事故和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一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隐患排查、分级、登记、上报、整改和监控等规定要求,把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深入排查整治设备设施、劳动环境和生产作业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科学化”。在抓好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巡检和排查,加强对重要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控。电网企业要加强对跨省区输电线路、枢纽变电站、电力监控系统等重点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自然灾害、外力破坏易发地区电力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活动、用电高峰等特殊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发电企业要加强对油库、氢站、氨区、灰坝等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长期运行的老旧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电力建设企业要加强对作业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脱硫、脱硝改造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外包工安全培训和现场管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按照省安委会部署,今年我省要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各企业要结合电力系统火灾特点,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变电站、煤场、油库、氨区、氢站、电力建设施工人员聚居场所等关键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在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实效。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依照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管理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措施、预案和期限“五落实”。今年,我办将把隐患整改情况作为监管重点,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将一律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五)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保障系统安全,防范大面积停电是电力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全网“一盘棋”的大局观念,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电网安全风险辨识和防控,特别要加强对银东直流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等关键环节的研究分析,找准薄弱环节,落实防控措施。要针对局部地区自然灾害多发,电网防灾能力不足的问题,采取电网差异化设计、建设和改造措施,有效提高电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超前把握供需变化,严格调度运行管理,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要加强对重要输配电设施的运行监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提高电网整体安全运行水平。

发电企业要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调度指令安排运行方式,确保电力生产组织有序。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关键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深层次治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发电保障能力。要围绕“两个细则”,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机组的稳定性和辅助服务能力。

(六)全面提升电力应急综合能力

应急处置是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能否及时防范和遏制事故升级,减少事故损失。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省政府的部署,大力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能力。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程序,严格执行预案评审和备案制度,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预测预警工作,保持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暴雨、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要加强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和管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的衔接和配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总结重大活动保电工作经验,健全完善重点时期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机制,保证重大活动安全可靠供电。要认真对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理顺信息报送流程,切实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电力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如实上报。

(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安全生产重在基层,重在基础。基层安全工作抓好了,安全基础打牢了,安全生产才能有根本保证。一是要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技术装备配置到位,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大力推动“科技兴安”,不断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设备治理、事故预防、现场监控、抢险处置等方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攻关,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装备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要结合当前深化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反违章专项行动,围绕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备设施、人员防灾避险四个重点环节,下大力气治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行为,严肃整治管理性、作业性、装置性违章现象。要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教训,突出电力建设、检修任务繁重的重点时段,突出易造成人员触电、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危险作业环节,突出电力生产、施工中事故易发的作业地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禁违章,尤其对习惯性违章现象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查处,及时曝光,严加考核。三是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今年,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对全省电力企业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三种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三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同时,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安全隐患”的理念,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费,严格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能。要重点加强新进员工、外包工、劳务派遣工的教育培训,加强安全警示教育,使员工养成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严格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八)切实加强对电力安全的监管

一是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电力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增强运用法制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能力,巩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电力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加大电力安全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反新《安全生产法》、拒不执行安全整改指令、无证施工、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电力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追究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二是深化专项监管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安全、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专项监管。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四不两直”,定期、不定期对电力企业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企业和重点部位,组织专家集中会诊,蹲点督导,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坚持和完善“三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现重大隐患及时挂牌、过程督办、慎重摘牌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四是切实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做好重大电力工程项目驻点监管和监督抽查,完善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抓好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坚决杜绝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五是强化应急管理。配合省政府修订《山东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推进电力应急平台与省政府应急办平台的对接,增强各部门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警预测,健全应急信息收集、报告、反馈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在怎么说,关键在怎么做。各单位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抓落实当中,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实现电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同志们,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红线意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关于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五

大家好,我是生产部的,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梦想与安全并进” 。

在我的演讲开始前我想问在坐的每一位,我们每天辛勤工作,是为了什么?为了发工资后能约上一帮朋友去国会还是丽晶?为了能在短时间内买上一辆自己经看好的车?像我们这样的年青人或许很多会有这样的想法。呵呵!可是对于绝大多数而言,我想我已经知道答案了,为了-“家”。为了你的父母,为了你的孩子,当然还有你的另一半,为了给他们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就为了这一个看似平常却坚实伟大的愿望,让我们每天都在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忙碌着。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们这些平常却伟大的原望会在某一天,被一个很底级的失误,一次很不起眼的违章而变得无法实现?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且你的生命不只仅属你个人,因为你同时还肩负着亲人对你的期盼和你对亲人的责任。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我们最基本的需求就是安全,不管作什么我们都要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开始,同时为了确保安全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就像小学生都要尊守的交通规则一样,特别我们这样的机械行业,所有的设备都编制了操作规程,针对特殊工种还特配了相关岗位说明书,这些都是为了能够确保安全生产而存在的。除此之外公司还在明显的位置张贴、悬挂各种类型的安全标语和特殊标致,来提高我们对安全的警觉。还定期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纵然如此还是有很多人没有好好的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从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在我们身边,那些已经发生的让人伤心的事我不想多说,因为这些事情我想在坐的都比我清楚。所有的这一些都是由于一些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引起的,可见确保安全生产员工的安全意识才是基础。只有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员工才会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遵守了规章制度,我们才真得到了安全的保护。

在公司,老员工的安全意识向来都比较强列些,因为他们都见证了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后果。出事的往往都是些年轻的新进人员,每一位员工进厂的时候都要经过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可是有部份同志对于这样的教育全当成耳边风,对相关操作规程不学不问,对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进出车间的注意事项,等等相关的规定漠不关心。只有在安全检查的时候才临时应付,总以为事故是倒楣的代名词。可是长期以往“烂船总会有翻的一天”到时不只伤害自己,也可能会伤害别人。

朋友们啊,安全事故不出还好,一旦出了,都可能损害人的精神、财产甚至生命,即使国家的财产损失,还可以挽回部份,但对于那些不能复苏的生命,对于那些死亡者亲人所遭受的无法弥补的身心创伤,我们又能如何面对 即便事故出在自己身上,那我们又怎么对得起自己的亲人和当初初涉社会时那份要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的豪情壮志。

年青的我们怀着梦理走进工作单位,寻找着生命的意义,又怎么能因为一次违章,一个不起眼的坏习惯而断送了呢…… 我没有很好的文采,不能给大家带来很好的演讲,可是站在这里我想我已经给大家传递了我所能感受到的安全。

谢谢。

关于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六

同志们: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又一个生机勃发的春天即将向我们走来。值此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们欢聚一堂,喜迎新春佳节的来临,共同展望美好未来。首先,我谨代表金元公司、遵义产业公司领导班子,向公司系统全体干部员工及家属、离退休老同志们致以新春最美好的祝愿!向同志们在过去的时间里为公司的发展建设付出的辛勤劳动,作出卓有成效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此时此刻,我们还要向仍然坚守在生产和项目建设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新年慰问!向大家拜年,祝大家猪年吉祥、工作顺利、阖家欢乐、幸福安康!

20xx年对我们金元公司和遵义产业公司来说,是发展史上浓墨重彩、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精诚合作下,中电投集团公司和金元公司于顺利实现了资本重组、强强联合,由此开辟了中电投集团公司、金元公司发展史上崭新的里程!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重写了中电投集团公司和金元公司在贵州发展的全新格局!同时,也必将作为电力行业资本运作的成功典范载入史册,永为佳话!

在过去的一年里,金元公司、遵义产业公司系统的全体干部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辛勤耕耘,克服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企业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在各方面的工作中均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我们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保持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夺取了“抗凝冻、保民生”的全面胜利,并圆满完成了全年发电任务。

--我们积极应对各种矛盾和困难,强化经营管理,在电力行业全国性亏损的形势下,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01亿元,实现利润3亿元,经营成绩在中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内名列前茅,成绩斐然。

--我们积极推进企业重组,优化企业发展方向,并确保了员工队伍和公司经营秩序的稳定。

--我们团结拼搏、积极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落实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努力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目标,遵义煤电化项目实现了“5.28”开工;煤电铝项目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盘点过去的成绩,我们倍感荣耀;展望未来的蓝图,前景无限美好!20xx年,是金元公司重组后发展历程中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集团公司、省政府和公司股东对金元公司新的发展寄予厚望,赋予了新的重任。作为中电投集团公司大家庭中新的一员和骨干企业,我们有责任在推进集团公司“三步走”发展战略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承担起中央国有企业更加重要的社会责任,使公司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跨越!

为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中电投集团公司20xx年度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好存量资产管理与增量资产发展的关系,打造产业集群;紧紧围绕金元公司完成发电量298亿度、煤炭产量55万吨,利润总额6亿元,遵义产业公司实现水泥、动力车间和铝工业基地开工等年度生产经营建设目标,扎实开展相关工作。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努力开拓电力市场,节能降耗,提高经营业绩;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抓发展、调结构、保增长、强管理、防风险、维稳定上下功夫,把公司的发展水平、经营水平、管理水平提高到新的层面,提升企业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又好又发展。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同志们,面对新的机遇,新的发展,在新的一年,让我们在中电投集团公司的领导下,万众一心,以坚定的信念、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求实的作风,埋头苦干,为打造一流的现化化能源集团而努力奋斗!

最后,再次祝愿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谢谢大家!

关于车间电力安装协议书怎么写七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

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

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

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交货和运输

6.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

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

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_3米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

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

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

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

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

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

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收货单位:

6.16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______

7包装与标记

7.1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

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

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宽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

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

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技术服务和联络

8.l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

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

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质量监造与检验

9.1监造

9.1.1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

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

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

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

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

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

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

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

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

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

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

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

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

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

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

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

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

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o.6款和

11.6款办理。

10.5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h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按1o.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

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

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其中:p_总费用(元)

a_人工费(元/小时人)

h_(小时人)

m_材料费(元)

c_台班数(台班)

m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11保证与索赔

11.1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

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

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款处理。

11.3.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

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

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

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

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

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

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io%。

11.13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l-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o.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税费

13.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

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i4外包与外购

14.1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

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

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

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

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

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

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o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复它

19.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

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

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

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19.10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供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传: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签字: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台同审查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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