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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 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有效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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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 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有效吗(六篇)
2023-01-16 19:51:23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如何写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精)一

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对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增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整体看,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上是严肃认真的,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违背规定不照实报告,严重违背党的纪律。为严肃党规党纪,警示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以下。

1、通报情况 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市委对以上不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动 进行了严肃查处,这是市委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体现,也是全面落实中央巡查整改要求的体现,希望能够引发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产生。

2、缘由剖析 经过组织批评教育,以上同志在个人检查材料中,对自己的毛病有了深入认识。究其思想本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 面缘由。

1 是政治站位不高。某些同志没有深入认识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没有认识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中的家事家产,最能反应领导干部是不是做到廉洁用权廉洁齐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管党治党的 1 项重要制度安排,领导干部是不是向组织如实汇报。

201x 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展开以来,特别是今年“两项法规”印发以来,对领导干部照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出了严格要求,把是不是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不是虔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根据。但是,仍有部份领导干部不能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究其根本,主要有主观、客观两方面缘由: 客观缘由:1 是部份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足,以致部份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上仍未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引发高度重视。2 是部份单位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不够重视,不认真组织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政策规定,致使部份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的政策要求掌握不够准确全面。3 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参加组织部门举行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辅导培训班时,不认真学习听课,以致回去后不能全面准确地转达学习培训班会议精神,不能正确地指点培训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主观缘由:1 是部份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认识不足,没有在思想上引发高度重视,以致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不认真、不仔细,出现漏填漏报问题。2 是部份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不认真学习政策规定,不仔细浏览填表须知和填报说明,不按规定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致使少报告、不报告的情形时有产生。3 是由于夫妻离异、子女在外地工作生活等缘由,造成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从而出现漏报和不报告的情形。

3、意见建议通过对上述领导干部不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的分析,对今后做好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建议:1 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是管党治吏的 1 项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党委、党组及其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 级抓 1 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催促引导所在单位领导干部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真正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2 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是不是对党虔诚老实的试金石,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展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增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接受监督,做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干部。3 是认真做好指点培训。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担当起管党治党责任,做实做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指点培训工作。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要严格依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规定,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指点、培训等工作,确保领导干部照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4 是照实填报个人事项。不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究其本源,主要缘由还在于领导干部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因此,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1 定要吃透政策要求,仔细浏览填表须知和填报说明,严格依照规定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不掌握的事项、信息,要寻根究底,弄清楚、弄明白,坚决避免因政策规定和信息了解掌握不准确,产生少报告、不报告等问题。

5 是严肃处理背规人员。对不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要严格依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以 1 儆百,以儆效尤,坚决把对组织不虔诚、家产家事有问题的干部挡在门外,避免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警示和倒逼领导干部懂规矩、守纪律,干净做官,老实做人。

如何写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精)二

入党志愿书怎么填(填写格式)下面看看这份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参考?!

《入党志愿书》是一个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也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申请入党的同志通过填写《入党志愿书》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心愿和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决心。同时,党组织也要根据《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和审查体现了党组织的严密性。所以,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正文共十二页,三十三个项目,其中一至六页的二十个项目,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其余项目分别由入党介绍人、党支部、组织员、党总支、党委填写。

填写要求如下:

1、入党申请人要依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用钢笔或毛笔逐项填写清楚、准确,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不得有任何涂改,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入党志愿书》上的各个栏目都要填写,如果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在该栏目内注明“无”。

2、《入党志愿书》封面要由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3、《入党志愿书》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过程中如果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

4、“姓名”: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5、民族:指发展对象的出生民族,在填写时要注意写全称,不要用简称。

6、出生年月:指发展对象的出生时间,要按公历填写,并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7、“籍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现在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如祖居与出生地址不一致时,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填写到县级。

8、“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所在地

9、“学历”:指一个人现在所具有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经过正规学校教育,已取得学历的,应按取得的学历填写;没有毕业的,应如实填写,如“高中一年”、“专科一年”、“本科二年”等。

10、“学位或职称”:填写本人已获得的最高学位和最高专业技术职称名称

11、“单位、职务和职业”: 指个人当前实际工作的单位、担任的职务。没有领导职务的干部、工人等只填个人职业。

12、“现居住地”:填写本人现在具体的居住地址

13、“有何专长”:填写本人的特长,没有填无

14、“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的认识和理解,阐述本人对党的认识实事求是地表达本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为什么要入党,要反映思想发展和认识提高的过程,并对自己的优缺点作出分析,具体表明自己如何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实际,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要注意入党申请书与入党志愿书的区别,“入党志愿”在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上应比提出入党申请时有较大提高,不能把入党申请书内容照抄变成个人的“入党志愿”内容。

15、“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工作的经历。一般从7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要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过的同志。经历要填到目前为止。

如××××年×月至××××年×月在××××中学上学等

16、“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加入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根据实际填写,加入要写明加入的时间、地点和所担任职务,没有加入要填写“无”。

17、“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根据实际填写,没有写“无”。

18、“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奖励”是指因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表现,受到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表彰和奖励的情况,写明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如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19、“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20、“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政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与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或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职业和政治情况是指上述成员现在何地何部门做何工作或担任什么职务,参加了什么党派和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和历史问题。

21、“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旁系亲属(爱人的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等)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深的亲友等。

22、“对党还有哪些要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又不好填写的历史、家庭和个人某些方面的重要问题。如有的项目无内容可写,应注明“无”。

23、“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入党介绍人要认真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要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概括地写出来,对被介绍人的优缺点,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填写,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两个介绍人在填写意见时,必须各写各的意见,第二介绍人不能只写“同上”或“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等话语。填写意见后,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入党介绍人的职务,包括其现在担任的党内职务,也包括其担任的党外职务。如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的和主要的职务、入党介绍人没有担任什么职务,该项可不填写。

2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的情况负责填写,填写这一栏的要求:

(1)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对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主要优点和缺点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述。

(2)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和结论性的意见。如:“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入党申请。大会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

(3)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如:“支部大会应到会党员×名,实到会×名,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了表决(或举手表决)。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票弃权。”

(4)填写这一栏目,应写明支部名称,支部书记应亲笔签名,落款日期应是支部大会召开之日。

24、“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上级党组织审批发展新党员之前,要派专人同申请入党的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同发展对象谈话,一般由党委专兼职组织员进行。没有设立组织员的,可由党委指派党委组织委员或党委其他成员负责谈话。

谈话的主要任务是:

审查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反规定的现象及党内群众的反映等情况。同时要把同发展对象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的情况,有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申请人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和今后努力方向,申请人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有无需要说明的问题等,以及谈话过程中,对发展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和希望,一并写上。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提出意见,负责地填入《入党志愿书》,签名盖章。

填写要求:

1)首先写明“受党组织委派,与×××同志进行入党谈话。

2)与申请人谈话的内容,可简要归纳。

3)对申请人的基本看法。通过谈话,审阅入党材料,对申请人的总体印象和评价。

4)对申请人的入党意见。如:“根据党章要求和本人表现,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可以接受为预备党员”。

26、“党总支审查(审批)意见”: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从隶属关系来说,党总支也是党支部的上级组织。但是党总支是签署审查意见,还是签署审批意见,根据发展对象的类型决定,发展对象是学生,党总支是审批意见;发展对象是教职工,党总支签署审查意见。

如果是授权审批党员的总支部委员会,应认真听取组织部门和谈话人的详细汇报。党委会严格审查入党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不完备时应暂停讨论,待查清情况和完备手续后再决定。作出决定后,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审批意见中包括应到会总支委员人数,实到会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应注明预备期止时间,如预备期一年,预备期从××××年×月××日算起,至××××年×月××日预备期满。后由党总支盖章、书记签名盖章。

27、“基层党委审批意见”, 应认真听取组织部门和谈话人的详细汇报。党委会严格审查入党申请人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不完备时应暂停讨论,待查清情况和完备手续后再决定。作出决定后,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审批意见中包括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实到会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应注明预备期止时间,如预备期一年,预备期从××××年×月××日算起,至××××年×月××日预备期满。后由党委盖章、书记签名盖章。

28、“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预备党员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后,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时讨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支部大会结束后,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决议的内容,主要是概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与结果。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中要写明延长时间和原因或取消的理由。

29、“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和“党委审批的意见”:与审批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相同,要召开会议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前要认真听取考察意见和组织部门的审查意见,审查支部上报的有关材料,对具备党员条件的,批准转为正式党员。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对批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亦应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意见。

30、“备考”:这一栏由党组织填写,主要填写表中其他项目中没有包括而又应该说明的问题。例如,自动退党、脱党、劝退、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组织上除名的,需要补办入党手续的问题、结论、意见等等。

如何写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精)三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

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初始工资额为 元/月或 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

(2)劳动定额 (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

2. 。

3. 。

4. 。

5. 。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如何写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精)四

毕业生情况:

姓名:与户口本一致

性别:如实填写

出生年月: 年 月(与户口本一致)

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学校:与派遣证(即报到证)中内容一致

专业:与派遣证(即报到证)中内容一致

学制: 年(根据个人情况填写,例:本科同学一般应填写 "4年")

学历: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培养方式:统分、自费、定向、委培(与校方确认后填写,根据各人实际情况在上面打√) 生源: 省 市(县)(与校方确认后填写,生源地即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健康状况:良好

接收单位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股份制

联系人:张健

联系方式:66593974

回执寄至: (空白,不填写) 邮编:(空白,不填写)

如何写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精)五

2015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要求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自此,“三严三实”作为党内重要的主题教育正式启动,“三严三实”为何如此重要?让我们通过跟习近平总书记学习作风建设,了解“三严三实”提出的全过程,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践行“三严三实”的从政经历,从而更好地把握领导干部下一步践行“三严三实”关键。

推进布局 提炼“三严三实”

2012年11月15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首次亮相,作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的首次讲话,备受各界关注。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此后,在十八届一中全会、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等一系列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将作风建设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高度,着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逐步提炼形成“严”和“实”的要求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召开会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即“八项规定”,要求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2013年6月18日,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2014年3月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并强调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从行为约束、集中整治到长期规范,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步伐正在一步步坚定走来。“三严三实”,作为党员干部的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核心是严,关键是实,蕴含着严肃的政治追求、严格的组织原则和严明的纪律要求。坚持“三严”要求,归根到底是要促进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照“三实”标准谋事创业、治国理政,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与业绩。

率先垂范 传递“三严三实”

2012年12月初,习近平前往广东深圳考察调研,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上任后首次离京考察,不封路、不清场、没有迎送、轻车简从。所到之处,群众纷纷以“亲民随和”、“新风扑面”赞扬此行。

21元的庆丰包子、羊肉烩面、连队食堂的西红柿炒蛋……这些都是总书记的桌上佳肴。在朴素的衣食住行中,老百姓眼中的总书记可亲、可敬,是一名共产党人从严从实的可贵形象。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如何践行“三严三实”,习近平总书记亲身示范,向8600多万党员干部树立标杆。

要实干,就要坚持实事求是。任河北正定县委副书记时,习近平与时任县委副书记的吕玉兰顶着压力,如实向上级反映征购粮食负担过重的问题,争取到粮食年征购量减免2800万斤,使正定得以减轻负担,卸下包袱,轻装前进。

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为跑遍这里的乡村,习近平一连数日坐着吉普车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常常颠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有时腰疼得一时下不了车。

担任福建省省长时,习近平在2001年率先开展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专项工作,得到老百姓广泛称赞。

“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从严要求、郑重表态:不允许任何人打他的旗号谋私利,并欢迎大家监督。

从陕西到北京,从河北到福建,从浙江到上海,从西部贫困地区到国家政治文化中心,从东部欠发达地方到沿海发达地区,习近平总书记从政经历遍及村、县、市(地)、省(直辖市)和中央党政军主要岗位,用实际行动把“三严三实”要求融入日常的工作生活中。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时时刻刻把从严从实的要求传递给全党。在辽宁考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在内蒙古调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攻坚克难 坚定“三严三实”

“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充分肯定这次活动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仰迷茫、精神“缺钙”,有权任性、以权谋私,封妻荫子、权钱交易,好大喜功、沽名钓誉,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阳奉阴违、不守规矩……用“三严三实”这把尺子来衡量,一些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还比较突出。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检验专题教育的成效。

——如何解决好党内自我净化的问题?“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2015年5月25日至27日,在浙江考察调研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既巩固和扩大从严治党成果,又有效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如何解决好改革发展的问题?2015年7月1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看大局、明大势,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站在改革全局的高度,正确看待局部利益关系调整,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形成推动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如何解决好带路人的问题?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要做班子的带头人,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带头依法办事,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

“劲只可鼓不开泄”。解决问题的首先要从内因着手,“三严三实”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找落点,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为构建做人要好、做官要正、做事要实的政治生态注入了强力“粘合剂”。

如何写如实填写保密协议书(精)六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15日的,甲

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

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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