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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产移交协议书 公路移交协议书范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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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产移交协议书 公路移交协议书范本(四篇)
2023-01-16 19:58:40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公路路产移交协议书(推荐)一

乙方:

甲方将 工程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投资:

4、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2)委派工地监理人员,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及技术管理。

(3)协助乙方做好与地方的协调工作。

(4)若乙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甲方有权指定分包或租赁机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工程质量低劣,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更换施工队伍。

(5)负责组织阶段质量检查、阶段验收和交(竣)工验收。

2、乙方:

(1)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对工程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2)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开工前七日内向甲方和监理提交开工报告。

(3)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4) 严格遵守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检验报验程序。

(5) 对工程质量负全责,为监理人员无偿提供检测设备、工具和人员。

(6) 不合格工序和出现质量事故必须返工,返工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担。

(7)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组织、制度和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8)负责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地方事务,办理临时占地、开工场地、竣工场地的清理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9)准确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和各种实验报告,按甲方及监理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10)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内,按要求整理好竣工文件,报甲方一式三份。

(11)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有关工程的其他事宜。

(12)该项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第三条 工程质量的目标及奖惩

(1) 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设计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各项要求。

(2) 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工程验收标准,杜绝不合格工程。

(3)甲方将预留合同价的5%共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

(4)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工序、工艺不合理的扣除合同价的1%。

(5)工程内业资料不齐全,存在弄虚作假、上报不及时现象的扣除合同价的 。

(6)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无条件返工。

第四条 验收与保养

(1)工序验收由甲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验合格后,报请有关部门组织交工验收。

(2)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五条 计量与支付

(1) 工程的计量支付:开工报告由相关单位批复,主要机械和主要材料已进场,施工人员到位,由甲方代表与村们监督员签字认可,可支付工程投资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2)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总投资扣除预付款及质保金后,全部支付。缺陷责任期满,无任何质量事故,支付剩余质保金。

第六条 附 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公路路产移交协议书(推荐)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品种

乙方承运甲方,具体明细内容以托运单据记载为准。托运单据系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货物运输线路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从到的运输服务。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货物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要求(收货地址、收货联系人、收货联系电话)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并执行。

3、在双方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货源供应,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营运资格等决定,乙方应予服从。

4、甲方必须提供货物发运所需的合法单证或其它证明文件,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客户拒收货物,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解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取得能够履行本合同中公路运输业务的合法运营资格。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配备适格的作业人员。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按指令要求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

4、为保证运输质量,乙方车辆应符合货物运输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5、乙方在仓库办理提货手续时应清点品种及数量,如发现有差错,乙方应当场提出并与甲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及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如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7、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保证货物无损坏、无短缺,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充分重视物流信息服务,应安排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全程跟踪,并真实、及时地将在途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隐瞒车辆在途情况、提供虚假反馈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如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错货物的,由乙方无条件将正确货物送至正确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1、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方对货物进行验查并签收;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由收货方在涂改处注明并签字,否则一律无效。乙方应于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将收货凭证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单据丢失的,乙方应按50元/每单承担违约金责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货凭证给甲方带来其他经济纠纷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乙方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各线路运输期限

1、货物运输期限从发出运输指令的次日起算,运输期限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在运输合同上注明以共同遵照执行。

2、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索赔,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3)款。

第七条运输货损货差处理及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

1、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由于发生甲方投保的货物整车被他人诈骗的事故时,保险公司每次均实行损失20%的绝对免赔率;其他保险事故,每次事故免赔3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因此,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规定扣收。

3、甲方货物保险范围包括:交通事故(翻车、撞车)、被盗被抢以及整车灭失。

4、如出现承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应及时将出险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递交甲方人员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

5、保险公司有效赔偿期限为3个月。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未结运费及货物运输风险保证金中扣收。

6、如出现承保范围之外的货损货差事故,所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出现货物损坏客户拒收的,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将损坏货物返回到甲方仓库,逾期将视为乙方按投保价值购买。

8、每次发生事故后,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损失金额,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之约定扣收。如保险公司向甲方理赔,甲方按理赔额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正常运输价格按双方议价执行。加急发运每单给予的加急补贴费用。

2、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根据上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乙方审核确认;经乙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运输发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格的运输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运费;如因乙方原因而影响费用结算进度的,乙方应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于每月____日之前收齐上月所发运的车辆《货物运输单》回执联,按发运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后交甲方审核。

第九条运输风险保证金

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_____万元。

2、对于乙方依约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由甲方从乙方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或运费中扣收;如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扣收,则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自行划转。运输风险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运费中自行划转直至补足。

3、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剩余的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保密条款

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指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它财务记录等材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2、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2)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的;

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合同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的;

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6、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起算,至秘密信息成为公共信息时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关于违约责任,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本条规定与其他条款就同一违约行为都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则除非该约定与本条规定相冲突者外,权利人可以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其他条款的约定与本条规定。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2)乙方按时将货送到收货地点,因收货方原因未能及时卸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3、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方按每车每天200元补偿甲方损失。

2)若运输指令下达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且拒运的甲方有权决定自行调度车辆发运,实际运价与合同差价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迟交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在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当次运费的10%作为违约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客户投诉、索赔的,乙方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补齐甲方所有损失。

4)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乙方按每次200元偿付给甲方,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具体赔偿办式见本合同相关规定。

6)乙方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由于乙方严重违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纳的运输风险保证金及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结算的运费不予结算。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可协商将本合同期限延续一年或数年。如双方未就延长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2、如遇下列情况出现时,本合同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

2)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时。

3、对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没有约定当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这一违约行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改正。如违约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关于要求改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提出破产申请或其它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被指定了清算组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十三条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市场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合同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公路路产移交协议书(推荐)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及其他附属广告品、促销品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i《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i:《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有关公路路产移交协议书(推荐)四

同志们:

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督战会议,目的是为了动员全县广大干群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保证质量,加快进度,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省市实事任务高标准完成,兑现年初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向省市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刚才,佳政书记、元敬局长就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情况作了详细通报,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就农村公路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强化任务意识,确保目标任务无条件完成

今年以来,县交通部门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农村公路建设,较好地把握了工作主动权。在雨季较长、资金紧缺等不利条件下,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10月29日,全县通畅工程共开工建设104个项目192.9公里,完成路面硬化176.3公里,分别占省市目标任务和县定目标任务的65.3%和63%。

这个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相关部门、各乡镇村场干部群众、寓外乡友以及施工队伍同心协力,互相配合支持,艰苦努力的结果。总的来看,形势喜人,形势也逼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就目前的进展情况与完成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整体进度偏慢,农村公路全面启动至今已有整整6个月时间,月均完成里程还不到30公里,全县平均每天打路还不到1公里,严重滞后于去年;同时纵观周边,形势也十分逼人,全市有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6个县市,最慢的也完成了80%之多,大大落后于兄弟县市。二是工作极不平衡,同样的条件,有的乡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注滋口镇完成了116%,南山乡完成了96%,其中还包括一条长达9公里的乡道,新建、治河渡、胜峰、东山、北景港、梅田湖等乡镇也都完成了70%以上,相反还有新河、宋家嘴、鲇鱼须、团洲、三封寺、插旗等乡镇任务完成还不到50%,尤其是万庾镇还没有打一米路,任务完成为“0”,就农村公路建设这一项工作来说相差太远了。照此下去,今年不少乡镇将存在完不成任务的危险,必须引起我们在座各位的高度重视,对此,我们要切实感到如履薄冰、寝食难安,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我县今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这里我强调两条:

一是必须完成任务。今年280公里建设任务是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人大xx届一次会议确定的,已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向人民承诺的实事内容,各乡镇年初也与县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年底要严格考核兑现。能否完成任务是检验我们各级干部的组织观念、对党和群众的忠诚度以及执政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面对这样的目标,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可走,没有任何价钱可讲,也不能有任何幻想可留,要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任务完成,所有乡镇必须按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保任务完成,绝对不允许欠帐,否则,将按照华政发[20xx]15号文件严格奖惩,严肃追究责任。尽管农村公路建设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无论困难有多大、问题有多少,我们的决心和信心都不能动摇。同时,我们也要深刻地认识到,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正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和在不在状态的考验。因此,我们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作风,科学安排好各项工程的建设,确保既定目标如期如实完成。

二是要抢抓有效工期,大干当前。今年剩下的有效工作日不到60天了,还要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时间很紧,任务压头。当前正是秋高气爽,最佳施工的时期。今天的会议后,各乡镇要把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上足机械和劳力,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的新高潮,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做到亲自挂帅、亲自上阵、亲自组织、亲自参与、亲自督查,真正做到出全力、负全责、尽全心,深入第一线了解情况,研究决策,协调矛盾,解决问题。总的要求:确保全县所有年内计划实施的项目不得调整,在11月上旬申报开工,并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工,凡逾期未开工的,今后不再安排建设计划;不能按时完工报省市验收的,一律不作资金安排。同时对已经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要抓紧做好相关配套工程建设,重点是把道路的路肩培土、错车道设置、交通标牌设置、绿化工程和排水系统等工程按标准建设到位,以便迎接省市验收和顺利争取补助资金,否则,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初检,更不可能向省市报验,因此而错过省市验收造成国省补助资金无法到位等后果一律自负。

二、严格管理,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工程的使用效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甚至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可以说是“悠悠万事,唯此为大”。特别是凤凰堤溪大桥整体跨蹋事故给我们敲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的警钟,当前,对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满意度都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对质量考核验收将更加严格,只要出现了一个省、市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仅仅只是影响到项目的业主单位,更重要的是会连带全县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这个责任是谁也担不起的。对此,我们要引以高度重视,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要牢牢把住质量这道关键防线,把这一造福于民的好事办实办好,绝不能因我们的工作失职而留下遗憾。

但从目前现实情况来看,一些乡镇、村场负责人质量意识淡漠,重进度、轻质量,甚至庇护包工老板,对县质监人员层层设阻,为包工老板说情讨保。从最近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质量督查情况来看,质量问题还十分严重,如水泥用量不足,水泥品种以次充好,施工设备不齐,路基改造不到位,质量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刚才元敬局长已经作了专门通报,这里我不再一一列举。对于这些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痛下决心,采取坚决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各乡镇和交通主管部门都要从严要求,从严把关,要把各级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严格实行现场动态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一要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乡道、村道的施工及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是所属乡镇政府,乡镇书记、乡镇长为本单位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负责人和工班长为具体责任人,县交通局负责对乡镇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比。同时要建立农村公路质量责任人档案,将每条道路的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责任人的名字挂牌明示,并存入档案,实行施工质量终生追究制。

二要健全质量监管体系。要建立健全三级质量监控体系,坚持施工单位自检,乡镇政府初检,县交通部门抽检,做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特别是交通部门质量监督人员,必须要身临一线、现场检查、跟踪督查,严格把握质量标准。要加大对影响结构稳定和安全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消灭质量管理通病和实体质量通病。各项目业主必须成立由有责任心、有经验、敢于坚持原则的村代表、老干部代表和老党员代表为监督主体的质监小组,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拌合场和浇筑现场实行全程监督。对拌和场的监督关键是要把握好混凝土的配比关,对水泥的用量要当日进行统计,通过丈量施工路面的长度折算水泥的用量,确保每米水泥的用量村道不少于5包,乡道不少于6.5包;对浇筑现场的监督,重点是装模要规范,保证水泥路面每处厚度都要达到20cm,混凝土振捣要实,抹面要在4次以上,确保表面平整光洁,养生施水时间要在半月以上,确保建成一米,合格一米。同时还要发动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及时举报质量问题。

三要从严查处质量问题。在质量检查中,如发现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该返工的坚决返工,并通过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华政办函[20xx]60号)的规定追究责任。即县综合验收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要实行处罚三挂钩:一是与项目的资金拨付挂钩,一律不予拨付资金;二是与乡镇的年度考评挂钩,所在乡镇年终千分制考核“交通建设年度考核”科目评定为不合格,考核分值计负分;三是与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挂钩,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片责任人、乡村两级工程建设责任人年度个人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对承包人及包工老板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3年内不允许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省、市抽查验收定为不合格的项目而影响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验收的,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总之,要力争将每一条农村公路建成“长寿工程”、“精品工程”、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放心工程”。

三、规范操作,强化廉洁意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必须在资金使用、工程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推行“阳光行动”,增加透明度,把农村公路建成“廉洁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在座的各位与农村公路建设直接打交道,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碰“高压线”。

一是不碰农民减负的“高压线”。要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各项费用,有效缓解资金压力,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在资金筹集上,必须适度把握政策,体现群众意愿。否则,就会加重农民群众的负担,不仅会违背政府建设农村公路的初衷,而且会让善意的举动伤害了农民的心。筹资筹劳时,要采取“一路一议”的办法和“一事一议”的程序办理,正确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民负担的关系,做到议之有法,议之有据,不碰农民负担“高压线”,也不搞“软着陆”,严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盲目举债、强行摊派,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利益,严禁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拖欠或变相拖欠农民工资。

二是不碰资金使用的“高压线”。资金投入是公路建设的基本保障和决定因素,资金不足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难题。国家省补助资金对于规模庞大的农村公路建设来说,十分有限。要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彻底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树立“放(开放的思想)、改(改革的方式)、筹(多渠道的筹资办法)”的观念,继续巩固和完善“政府投、群众捐、社会融”的筹资渠道,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影响力和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发动企业主、个体工商和人民群众捐资修路,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投工投劳。对于筹集到的建设资金,要加强监管,实行资金随项目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要认真搞好成本控制,乡镇、村组在项目资金管理上要实行专户储存、财务公开,采取设置村民监督员、财务公开栏和项目公开牌等措施,由村民和社会进行监督,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资金和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各部门、乡镇绝对不能以农村公路建设的名义收取任何工作经费,绝对不能以收工作经费和扣税名义动用、截留国省补助资金。在这方面,交通部门坚持较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近3年来,县交通部门始终继续坚持“零”收费服务;在农村公路建设国省资金管理上,做到阳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一笔资金都是按政策、程序和标准拨付,不仅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一分国补资金,而且还在国省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先后向县信用联社会贷款过900万元提前支付工程款。

三是不碰廉洁自律的“高压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各级干部要严格要求,洁身自好,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要算好“经济帐”、“法纪帐”和“良心帐”。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廉政责任制,在项目申报、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要严守纪律,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工程质量不出事,确保安全施工不出事,确保稳定发展不出事,确保廉洁自律不出事。不要出现“改造一段公路,倒下一批干部”的现象。

同志们,农村公路建设惠及三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为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富民强县步伐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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