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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延后开庭申请书 申请延长开庭时间申请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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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延后开庭申请书 申请延长开庭时间申请书(五篇)
2023-01-16 21:08:2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庭延后开庭申请书(精)一

一、 案件受理、审理基本情况:

20xx年度我庭共受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765件,旧存22件,一共787件,和20xx年(601件+旧存22件)相比,多受理了164件,受理案件上升26.3%。审结各类纠纷案件769件,全年结案率达到97.7%。在审结的769件案件中,其中调解441件,撤诉案件105件,调撤率达到了71%。

今年受理的案件大多数涉及买卖、承揽、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离婚五大类,其中买卖合同纠纷为137件(含旧存3件)、承揽合同纠纷74件(含旧存4件)、民间借贷纠纷90件(含旧存4件)、借款合同纠纷29件、离婚案件109件(含旧存1件).

合伙协议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

在今年判决案件中,其中提出上诉的为21件,其中8件维持, 4件撤诉,改判3件,其余在审理中。

一年来全庭干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团结一致开展工作,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与其它庭、科室的联系协作,根据法庭地处基层第一线的工作特点,放弃中午休息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进行调解、准备下午庭审的工作,全年实行单休制度。另外自西塘景区假日法庭开办以来,全庭干警自愿放弃周日休息时间轮流值班。

二、 法庭特色工作

1、六字庭训 贯彻落实

今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人民法庭庭训的通知》在中国法院网刊登后,我们法庭立即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第一时间即在审判大厅电子屏幕上予以公示,同时组织全庭干警学习庭训,引导和激励干警,扎实做好审判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落实,统一制作了庭训宣传版面,放置在法庭的宣传栏中,并在天凝、洪溪巡回审判站、道交巡回审判点、景区假日法庭张贴庭训内容。为了确保干警对庭训内容学习掌握到位,我们将“公正、廉洁、为民”六字庭训的内容制作成学习手册,保证每位干警人手一份,并且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并通过座谈会、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使广大法庭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法庭庭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让六字庭训成为全体人民法庭干警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另外,结合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将落实执行庭训情况与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监督。组织民主监督员,随时对法庭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认真学习庭训,全庭同志统一思想,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借鉴模范五好法庭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2、司法联动 诉调对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遵循新时期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原则,一年以来,西塘法庭继续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全调解”。一是树立“全程调解”理念,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二是树立“全心调解”理念,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耐心、细心、专心调解,不厌其烦、锲而不舍。三是树立“全力调解”理念,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切手段,动员一切力量绝不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有可能,就绝不放弃调解的努力。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

在我庭受理一部分简易的民事案件后,发现当事人双方都希望尽快了结,但是按常规法律程序办案,手续相对比较繁琐,诉讼时间较长,双方的矛盾可能激化。法庭干警创新了审判模式,采取了委托人民调解的方式,既有效地调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又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庭在审判工作中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建立了法官联系、指导各镇调委会制度和诉讼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在民事纠纷案件审理中,特别是一些发生在辖区内的赔偿、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当即委托当事人所在乡镇的人民调委会调解,随后再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做法,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共委托调解处理这类纠纷案件8起。

另外,我庭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审判员的指导下,积极调动了书记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考虑到书记员的送达、记录、宣判等程序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尤其在书记员送达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当事人释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作用。在送达诉状副本的过程中,书记员积极了解被告方的意见、询问是否有调解意向,判断双方的调解可能性,并通过电话联系原告,如双方达成合意,即以笔录形式加以固定,再另行安排调解时间,及时解决纠纷。对于年老、残疾、文化素质低的当事人必须宣读判决书,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降低上诉率。通过书记员的参与,由书记员庭前调解达成协议或初步意向的多达300余件,大大的提高了调解率,缩短了审限。全庭上下齐努力,全年案件调撤率达到71%。

3、假日法庭 西塘特色

为了促进西塘古镇旅游业和谐、有序、快速发展,着力提高西塘景区快速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11月11日,我院党组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为大局服务的高度,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在法庭辖区西塘古镇景区内设立了景区假日法庭,作为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项具体措施加以实施。

景区假日法庭成立之后,主要受理游客之间、游客与景区之间以及景区内居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由我们法庭派1名法官、1名书记员利用休息时间,逢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假日法庭办公,对景区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采取当场立案、当场调解的方式。与此同时,景区假日法庭还将与先前成立的西塘镇旅游管委会、西塘派出所旅游警队、景区城管大队、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西街、西园、塘东街、朝南埭4个社区居委会共同协作联动,及时调处矛盾,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为游客营造一个舒心的旅游购物环境。

景区假日法庭的成立,不仅是大力开展巡回办案的需要,而且也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发展的需要。做好假日法庭的审判工作,对于维护景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法院及法官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景区假日法庭的成立已经成为古镇西塘的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截止今日,景区假日法庭已经接受群众来访百余人次、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数十人次,当场调处矛盾纠纷4起。

4、法庭博客 真诚为民

今年3月底,西塘法庭博客在新浪网正式开通。因法庭位于古镇西塘南苑路,西塘古名“胥塘”,古镇诗意盎然,庭院风景如画,为勉励法庭干警秉持“司法公正”的理念,情洒古镇、一心为民,成为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缕缕春风,故取名“庭苑胥风·和谐民心”。

我们的法庭博客突出了五大特点:一是内容丰富。共设立了10个主篇幅,从审判服务、基层调解、总结汇报、司法廉洁、支部活动、专题调研、案例聚焦、法制宣传、闲庭信步十个方面充分展现了西塘法庭的风采。二是主题突出。让博客成为西塘法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公开法庭动态的官方网站。这对于基层法院,是便民服务的一大创新。三是资料全面。法庭博客及时上传各类信息报道,成为全面记载西塘法庭工作的电子台账。四是形式新颖。博客以案说法、以图配文、信息报道与调研报告相结合,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五是目的突出。博客的设立符合法院的工作要求;符合现代普法工作的需求,符合法制宣传工作的内涵和发展轨迹。

西塘法庭博客由专人负责对网民的提问一一作答,已经形成了一个网民互动平台,为网民法律咨询提供了便利通道。网民可以通过法庭博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法庭博客同时又是一个普法的窗口,目前,网络普法已经成为法治宣传的一种新模式。法庭博客自开办以来,点击率已达7000余次,为使网络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我们上传了典型案例,进行正确引导,受到了网民的欢迎。

5、巡回审判 化解矛盾

(1)道路交通巡回审判庭

自今年4月起,为了方便当事人及时处理赔偿事宜,法庭专门成立道交巡回庭直接办理辖区三镇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这是法庭的一大便民举措。通过半年多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服务前移。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由专人在西塘交警大队设点办公,目前已初步实现咨询、立案、送达、开庭、判决、执行“一站式服务”,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得以公正高效地利用。案件承办人充分利用办公地点设在交警部门的优势,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便准确、快捷地处理案件。

二是简化手续。在受理案件时,简化立案手续,降低诉讼门槛,现场受理,给当事人提供简单易懂的格式化、填充式诉状和证据清单、赔偿金额计算标准参考,尽量做到当天收案、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一律缓、减、免诉讼费;同时预约办案时间,最快的是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付款。对于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速裁方式,利用法庭电子签章、远程立案的优势,即调即结并当即发送调解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强化调解。法庭一如既往地坚持民事审判中“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原则,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承办法官坚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答疑,将证据的采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赔偿标准等问题给当事人进行详尽的解答,使大部分案件都能主动履行。

自成立以来,西塘法庭道交巡回庭已办理236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100%,且无一起因处理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

(2)巡回审判站

今年6月6日,法庭在辖区成立了洪溪巡回审判站,巡回审判站设立在原洪溪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内,至此,我院已顺利完成了对天凝、洪溪镇巡回审判站的揭牌工作,迈出了构建便民诉讼网络的实质性步伐,扩大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直径。

法庭定期到巡回审判站进行“三养”(赡养、抚养、扶养)、婚姻、借贷、相邻关系纠纷等民事纠纷的审理,方便当地民众的诉讼,妥善地解决各类纠纷。巡回审判站的建立,体现了 "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为民便民利民护民"的司法服务理念,以努力实现"以案件为中心"向"以解决矛盾为中心"的转变,及时掌握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为当地党委、政府化解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及时化解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虽然目前洪溪已经并入天凝镇,但是洪溪巡回审判站仍然发挥着她的功能,便于解决农村基层一些简单民事纠纷难以及时化解等问题;有利于法院在更大层面上指导人民调解,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我们法庭也经常利用巡回审判站这个平台做好司法联动委托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巡回审判站共开庭审理、调解案件26件,参与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工作10余次。

6、审判服务 保驾护航

法庭辖区内有两大产业园区,即天凝静电植绒园区、大舜纽扣产业园区,法庭与植绒业、钮扣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商会分别组织了座谈,就如何在产业园区发展壮大的同时规范交易行为、避免交易风险以及如何发挥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以及行业商会的作用进行探讨,为企业保驾护航。

三、 其他工作

1、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一年来,法庭走访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0人次,向他们不定期汇报法庭动态性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和今后工作打算。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法庭主动上门走访接受人大监督的诚恳态度表示赞赏和肯定,并且对法庭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就法庭如何进一步深化落实“三项承诺”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西塘法庭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2、法制宣传工作

一年来,举行了“3·8幸福家庭直通车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6·6走进洪溪—西塘人民法庭法律现场咨询会”,“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并向市民发放了诉讼宣传资料、“司法便民联系卡”。西塘法庭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便民工作延伸到辖区最前沿,采取加强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培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设立便民联络点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使那些地处相对偏远,诉讼能力相对不强的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司法为民的便利和实惠。

另外一年来法庭共出刊简报4期、信息通报6期,发放到辖区各镇的领导班子、司法所、人民陪审员,形成了信息互通,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阐述各类民商事案件中出现的问题,供辖区行政机关借鉴和探讨,帮助分析存在问题,解答法律疑难。

3、支部工作 廉政建设

法庭现有在职党员3名,退休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党支部。一直以来支部工作扎实开展,党员身先士卒,在法庭的各项工作中始终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西塘法庭党支部以高度责任感和拳拳爱心,在“法庭--社区、乡村共建”活动中,我们西塘法庭与舜茜墩村结对,在台风“莫拉克”登陆前,法庭党支部一行人协助做好防台工作,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社区、乡村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党的关怀送进了家家户户,构建和谐社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七一” 前夕,在支部书记的带领全体支部党员来到西塘朝南埭社区以及“创文明、双结对”联系村茜墩村,了解社区、农村贫困老党员的生活,号召全庭党员、共青团员、党外人士捐款献爱心,向社区、农村的5户贫困老党员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今年以来,我们法庭支部始终把廉政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从2 月份起,积极响应全院开展的法官警示录教育,写好个人警示体会,除了每月的政治学习、庭务会议外,还利用多种载体、形式加以巩固、深化。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为契机,创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将“五个严禁”的内容规定制成电脑屏保,安装在法庭干警的每台电脑上,把“五个严禁”摆上台面,时刻提醒干警秉公执法,强化干警廉洁意识。此举在市中院纪检明察暗访中受到好评,并在全院进行推广。同时将5月份定为法庭廉政教育月,全庭干警专程前往浙江省勤政廉政教育基地——倪天增故居参观学习,接受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与驻镇站所西塘地税分局进行廉政共建活动,相互交流廉政建设工作,共同商讨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共同观看以我县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犯罪为内容的警示片——《沉痛的自白》,12月份观摩了“红船杯”全国廉政楹联大赛作品展。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全庭干警廉政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法庭处在基层第一线,各种矛盾纷呈,利益重整的过程中,部分案件调解工作较难开展。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双方之间分歧较大对法律认知的程度大相径庭,难以沟通;二是案件数量增多,结案效率使得办案法官难以抽出大量时间进行调解,导致以判决结案的案件较多;三就是干警工作经验的积累不够深,法庭干警年龄普遍偏小,虽然已经尝试参与调解,但是对某些案件相对缺乏经验,调解的说服力不足。

二、主要类型案件影响农村稳定。一些因日常生活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农村发生较多,在民事赔偿中,由于法律规定有赔偿标准,加上当事人自身过错等因素的考虑,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不满,认为没有得到应有保护,转而怨怨相报。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通行权在诉讼时各执一词,矛盾极大,有的竟为自己争回面子,经常引发打斗事件。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经常势不两立,甚至引发伤害事件,若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判决离婚,则非常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针对以上问题,法庭下一步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文明司法。积极行使释明权,向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防止当事人因法律知识的不足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对外,通过增加各巡回审判站、流动审判点的使用率,法制讲座,案例报道,司法解释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对内,庭内以老带新,庭外充分发挥司法联动系统,利用基层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等改进法庭干警调解水平、调解技巧、提高调解率。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法庭延后开庭申请书(精)二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围绕房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展开争夺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对比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

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上原告没有提到具体的诉讼数额,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权益,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

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通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 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能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意义。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是我们知识能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 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希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法庭延后开庭申请书(精)三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一、确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而整个审判过程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弊病,这都与我们所倡导的公正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控、辩、审三方权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们在模拟审判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前,由公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询问被告人历史上有无受过法律处分,并口头公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之后被害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经控、辩方询问后,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辩护方以及被告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由辩护方举证,公诉方及被害人进行了质证,双方所举的证据都一一提交给法庭。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宣读了较为详细的公诉词,辩护方针对公诉词进行答辩后也宣读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辩护词,由公诉方进行答辩。整个审判过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辩双方进行自由辩论的过程,本次模拟审判的控辩双方将这一环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与扎实的专业功底诠释得很完美。自由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后,合议庭休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最终对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审判长,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义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意义。如果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务必夯实个人的法学知识功底,为未来成就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xx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情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情况,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可以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符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通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法庭延后开庭申请书(精)四

鲁山县人民法院 2010年民事审判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着力打造‚服务型、文化型、创新型、规范型、和谐型、廉洁型‛法院,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鲁山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0年,我院依法受理各类民事案件 件,占全院各类案件收案总数的 %;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 件,结案标的金额1200万余元。在审结的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件,占结案总数 的 %;调解(含撤诉)结案 件,占结案总数 件的 %。在裁判的案件中,当事人提起上诉 件,二审法院审结 件,在二审法院审结的案件中,维持一审裁判(含二审调解和撤回上诉) 件,占二审法院结案总数的 %;改判 (含指令继续审理) 件,占二审法院结案总数的 %; 发回重审 件,占二审法院结案总数的 %。

2010年以来,我院始终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促进发展与稳定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任务与目标,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力求实

- 1谐精神,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高度重视对就医、就学、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问题案件的审理,着重保护劳动者、受损害一方当事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圆满审结了原告张红卫、张朋银、刘丙合、郭振峰、郭轻民5名职工诉河南省达昌机械厂破产清算组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牢固树立信访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一是信访工作关口前移,搞好源头治理。要求每位民事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将信访意识贯穿于案件审判环节的始终。二是要求每位民事审判人员树立办‚精品案件‛意识,公正司法,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公正促稳定。三是积极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对宣判后当事人对裁判文书提出质疑的案件,由承办人和庭长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由于措施到位,2010年以来没有出现新的涉诉信访案件。

——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民事审判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为此,我院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用足用活简易程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二是实行审限跟踪通报,由立案庭每月逐庭对审限已超过三个月的案件进行通报,对即将超审限案件进行警示,督促各庭尽快审结,逾期则按超审限对庭长及承办人予以追究。三是适时组织民事审判人员开观摩庭,给各位民事审判人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以提高每位民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四是切实提高民事判决书的内在质量,主要是认证断理水平,增强说理性,确

- 3事案件 件中,调撤结案率达 %。如:原告张金定、刘霞诉被告张国民、张国文、张国现赡养纠纷一案,原告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原告自2003年2月起曾三次向我院起诉,经我院审理,先后两次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因三个儿子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赡养义务,我院曾对长子张国民、次子张国文采取过强制执行措施。使人更加生气的是原告刘霞在生病住院期间,三个儿子未支付任何费用,也不到医院探望,导致家庭矛盾日趋激化。我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曾先后三次深入到辛集乡贯刘村找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由于家庭矛盾日积月累,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是,承办法官不言放弃,在村组干部的陪同下第四次深入到贯刘村农户家里、田间地头广泛与群众座谈,详细了解矛盾纠纷的根源,寻找突破口,同时反复与村组干部及其邻居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动员各方力量协同化解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感化、疏导,双方当事人为承办法官的真诚和敬业精神所打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妥善解决了一起历时8年的赡养纠纷案件。

与此同时,我院各业务庭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民一庭采用‚庭审‛变‚课堂‛的方法,以婚姻家庭纠纷为重点,邀请其他同类正在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亲朋好友旁听案件审理,台上调判给台下调解工作做出了典范。民三庭总结出了‚用热心去帮助、用耐心去解释、用诚心去感化、用公心去调判‛的‚四心促调法‛, 调解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昭平湖法庭针对辖区经济较发达、民事案件多的实际情况,坚持吃住都在法庭,保证充足的办案时间,利用业余时间和调解网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这些闪耀着干警智慧的调解方法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另外,我院还将开展调解年活动与深化‚马锡五审判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巡回办案,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一是以巡回审判推进调解工作。要求民庭及各人民法庭对受理的赡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纠纷以及群体性、敏感性、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原则上一律深入到案发地乡、镇审判点巡回审判,全年庭长担任审判长巡回审理的案件不少于10件,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巡回审判的案件不少于3件。院巡回审判活动办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排名通报一次,好的表彰,差的批评。实践证明,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到案发地开庭审案,注重依靠群众,调查研究,既解决了纠纷,也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如: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针对此类案件发案率高、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到案件发生地巡回开庭,就地调解,扩大了社会影响,赢得当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调解创造了有利条件。民二庭在审理原告八里仓村二组与被告张铁伟等22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到案件发生地琴台街道八里仓村巡回审判,旁听群众达200余人,最终上述22起案件全部案外和解结案。 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审判。在开展巡回审判的过程中,我院还坚持走司法大众化道路,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司法,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司法过程最大限度地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实现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如:张良法庭在巡回开庭时向群众发放《社会调查表》、《巡回审判征求意见表》等,让群众发表对

- 6证金300元,如果年度内本人出现廉政问题,除扣发本人的廉政保证金外,主管领导与庭长也要承担责任。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体民事审判人员拒收当事人现金及礼品折款5万余元,拒吃请300多人次。

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取得了长足发展,民事审判工作已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如今,民事调解工作已成为我院的一个亮点:原张良法庭庭长郑留生同志,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经他所审理的案件调解(含撤诉)率达90%以上,2009年6月份,郑留生同志经省高院选拔,参加了全省法院民事调解技能讲师团,在全省法院系统巡回介绍了自己开展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2010年9月,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袁永新到我院调研时,对郑留生同志‚调解是宝、官了民了‛的审判理念给予了很高评价。2009年12月,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先进单位‛。2010年6月,《河南法院网》、《平顶山法院网》、《平顶山法院工作信息》以《鲁山县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超八成》为题报道了我院的‚一二三四五‛ 调解工作法,即:把‚调解优先、多调少判‛作为审判的‚第一选择‛,强化调解理念;坚持自愿原则、合法原则‚两个原则‛,依法规范调解;找准案件争议焦点、矛盾转化交叉点、法理与情理融合点‚三个切入点‛,及时公正调解;做到公开调解过程、公开案件事实、公开双方证据、公开调解结果‚四个公开‛,提高调解水平;尽到以爱心赢得当事人认同、以诚心赢得当事人信任、以耐心赢得当事人理解、以公心赢得当事人尊重、以恒心赢得当事人支持的‚五心之责‛,增强调解能力。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院长郭保振同志阅后作出批示:‚鲁山法院‘一二三四五’调解工作法值得在

- 8做得不够。个别法官对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畏难、悲观厌战情绪,缺乏工作热情、疲于应付。总认为只要依法办案,上访是当事人的权利,与案件无关。

民事审判面临的外部环境不尽如人意,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当事人以非诉讼渠道给审判工作施加不当影响,个别当事人和案外人以缠访、闹访、自杀、等相威胁,采取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谩骂法官等做法,给民事审判法官施加压力,使公正司法受到挑战;个别民事审判法官有回避矛盾,偏袒人多势众一方之嫌,不能很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机遇与困难同在,希望和挑战并存。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虚心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构建和谐鲁山,实现鲁山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法庭延后开庭申请书(精)五

看完后还会细细的回味一番,也曾想象着如果我能成为其中的一员那该多好啊!

这样的机会来了。

《法律基础》课程中开办了一个模拟法庭。这是一个关于花盆坠楼而砸伤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拟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个路过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路人。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角色,但从中我获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击者路人,即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作为证人,所作的证词必须属实,不能胡编乱造。虽然民事诉讼是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在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却有重要区别。做诚实的证人,做诚实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与法同行。

模拟法庭是以法律基础课教学为依托。以学法、用法、普法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质为目的,有非法律专业学生自编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拟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可听性、可学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础课生动有意思,使得同学们端正了上《法律基础》课的态度,深刻理解法律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权威性等精神内涵。

举行此次模拟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整个程序。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不许大声喧哗,不许随意走动,要遵守法律纪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2)、审判长、审判员入庭。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3)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辩护人出庭。(4)、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控辩。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诉方)发表控诉意见和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5)、审判长(员)宣布并进行法庭调查。包括控辩双方提供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6)、审判长(员)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辩护人做最后的陈述。(7)、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8)、5分钟后,法官入庭。(9)、审判长做最后的审判,退庭。

模拟法庭还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怎样写法律文书的机会(起诉书、答辩词、辩护意见、判决书等)。

通过法律基础的学习与模拟法庭的结合,应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

这次的模拟法庭中有点小小的不足,就是双方进行法庭辩论不够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拟法庭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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