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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 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图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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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 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图片(9篇)
2023-01-16 21:23:23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一

第一条商标名称、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使用期限: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第三条使用费: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第四条限制: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在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

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__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二

许可人: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在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章戳)乙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邮编:

e–mail:

鉴于甲方合法拥有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且该注册商标已被评为 商标;

鉴于乙方致力于商标(国内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维权专项法律服务,且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商标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商标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商标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

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成员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方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维权案件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假冒商标产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商标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结案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费用的,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给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乙方专项法律顾问费用根据甲方的商标维权法律服务需求和乙方维权实际效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商标侵权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商标产品样本提供一份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假冒商标产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维权的商标具体特征享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所掌握的商标侵权线索享有知情权;

(3)乙方对甲方所知晓的有利于乙方商标维权的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商标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应当在其生产的商品的外包装或商品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应当在上为甲方的注册商标产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商标维权信息。

3、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方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四

甲方(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被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      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 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 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         美元。

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    %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 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 保证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可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 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可方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       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 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 第三方侵权

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若寄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五

中国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

1.2“许可方”是指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许可只在____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_______%。

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_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_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商品质量

6.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7.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接受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促销资料

8.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分销

9.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破产、违约

10.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_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10.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10.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最后报告

11.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存货处理

12.1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税费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b.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六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许可

3.1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期限

4.1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被许可人的义务:

(a)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许可人(签章):_________被许可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七

甲方(许):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正在使用而被许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背景说明关于其产品,许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许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被许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得到非独占许可。许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

第三条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授予被许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

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

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以许可商标向

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

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

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确认许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保证不损害许名誉和利益,被许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不怀疑许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_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被许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财产;被许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b.协议终止后,被许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协议终止后,被许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违反协议,许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____天(例如10天)内,被许应付给许____________美元。

3.被许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销售额的____________%计算。每月____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财会帐目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帐目,审查费用由许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应赔偿许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同意在维持许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合作。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认可,许不得无理扣留。许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如果不认可,则许应说明其理由。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提出要求,被许应及时向许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规格和标准,许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同意,仅以许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书面要求,被许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 保证

1.许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

2.许对被许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 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____________美元。被许应向许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 广告宣传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xx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希望得到许保证。如果许在被许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被许和别的被许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

第三方侵权被许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独享的权利,但许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被许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被许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不利的条款。

9.通告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若寄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寄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甲方(许):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许):_________________表签字: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一 许可标志本许可标志为商标,由字母和如下的形式组成:____________(如果由特殊的图案色彩构成标志的一部分,则该标志应出现在上述形式中。)____________(如果包含标志的上述任何特殊的形式,则应从显示这些形式的许图案手册中确定任一可达到的并可应用的形式,并在其中使用许可的标志。)附录二 许可商标--注册情况国别 注册号或申请序号 注册日期或申请日期 a 注册号 1970.0

1.01 b 注册号 1970.0

2.10 注册号 197

5.0

3.01 d 申请序号 1980.1

2.04 等等 附录三 商标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a.适用范围本附录说明适用于被许以本许可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不管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如有下列情况,则被许以不严格执行这些关于许可商标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等规定:(a)被许采用的制造工艺、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虽不严格符合附录三的要求,但与其相当或更好;(b)被许采用的制造工艺、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基本上与附录三的要求一致。()依照许可商标的规定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的质量至少相当于被许严格遵守附录三所述的规格标准和要求应达到的产品质量。b.可适用的文件(在此应列出所有工业上采用的技术规格和说明文件,以及所有确定本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以及其测试的技术规格和说明性文件。).产品测试这里应该详细描述测试产品的步骤。例如,其中应包括产品成份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测定,以及为了生产出可供以许可商标名义出售的最终产品所需的关键生产操作。d 产品质量检验和标准

1.检验(a)描述一般的产品检验要求,例如在各个关键生产步骤。(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范围内,保持产品的性能。

2.标准除了本附录三的节所规定的之外,所有供应用户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都应经受本附录三所述的产品测试和质量检验。 不合格产品被许可能无意中生产了不合格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谅解。这样的产品不能作为许可商标产品出售。万一这种质量问题直到本许可商标用于该产品时才被发现,则被许虽可以销售这种产品,但必须在所有销售文件中标明这是许可商标产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称、不保证这种产品达到了许可商标产品标准质量。附录四 许可商标正确使用准则被许按本协议使用本许可商标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本许可商标只能作为形容词修饰一个描述产品的名称(如车床或别的描述该产品的名词)。

2.许可商标不应用作名词去描述产品,不能用作动词,也不能用在所有格中如‘’用法包括……”。

3.许可商标使用应与其他字明显地区别开来,可以用大写字母或别的大字母,或者使用引号如。如果有图案的话,则必须严格遵守附录一中的规定,除非许另有书面形式的规定。

4.在每个许可商标在该国已注册的国家(见附录二,它是定期修订增补的)和许可商标产品销往的国家,许可商标每次使用时须带有注册符号或“注册商标”或“g...”,在注册商标和被描述的名词之间加上号,并加以脚注或类似说明,指出注册商标是许注册商标。

5.在每个许可商标尚未在该国注册(参见附录二,它是不断更新的)的国家,销售许可商标产品,则记号“..”或号,应放在该商标和被描述的名词之间,并加以脚注或类似的说明,指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商标。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八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__________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定制产品并在电视购物渠道销售。

二、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_(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八、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商标授权书范本

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商标使用申请书样稿九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_________(许可方),_________(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_________(地址),和_________(被许可方),_________(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_________(地址)。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一所示。

第二条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二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三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1项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项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项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__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_____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_________美元。

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_________%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

第六条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三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保证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可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可方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_________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第三方侵权

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_________。

2.合同的修改

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若寄给甲方:_________,若寄给乙方:_________。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10.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甲方(许可方)(盖章):_________乙方(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许可标志

本许可标志为商标,由字母“ttt”和如下的形式组成:

a._________(如果由特殊的图案色彩构成标志的一部分,则该标志应出现在上述形式中。)

b._________(如果包含标志的上述任何特殊的形式,则应从显示这些形式的许可方图案手册中确定任一可达到的并可应用的形式,并在其中使用许可的标志。)

二、许可商标--注册情况

┌───────┬──────────┬───────┬───────┐

│国别│注册号│申请序号│注册日期│

├───────┼──────────┼───────┼───────┤

│││││

├───────┼──────────┼───────┼───────┤

│││││

├───────┼──────────┼───────┼───────┤

│││││

└───────┴──────────┴───────┴───────┘

三、“ttt”商标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

1.适用范围

a.本附录说明适用于被许可方以本许可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

b.不管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如有下列情况,则被许可方以不严格执行这些关于许可商标产品的规格、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等规定:

(a)被许可方采用的制造工艺、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虽不严格符合附录三的要求,但与其相当或更好;

(b)被许可方采用的制造工艺、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法基本上与附录三的要求一致。

(c)依照许可商标的规定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的质量至少相当于被许可方严格遵守附录三所述的规格标准和要求应达到的产品质量。

2.可适用的文件

(在此应列出所有工业上采用的技术规格和说明文件,以及所有确定本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以及其测试的技术规格和说明性文件。)

3.产品测试

这里应该详细描述测试产品的步骤。例如,其中应包括产品成份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测定,以及为了生产出可供以许可商标名义出售的最终产品所需的关键生产操作。

4.产品质量检验和标准

a.描述一般的产品检验要求,例如在各个关键生产步骤。

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范围内,保持产品的性能。

c.除了本附录三的e节所规定的之外,所有供应用户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都应经受本附录三所述的产品测试和质量检验。

5.不合格产品

被许可方可能无意中生产了不合格的带有许可商标的产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谅解。这样的产品不能作为许可商标产品出售。万一这种质量问题直到本许可商标用于该产品时才被发现,则被许可方虽可以销售这种产品,但必须在所有销售文件中标明这是许可商标产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称、不保证这种产品达到了许可商标产品标准质量。

四、许可商标正确使用准则

被许可方按本协议使用本许可商标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a.本许可商标只能作为形容词修饰一个描述产品的名称(如“ttt”车床或别的描述该产品的名词)。

b.许可商标不应用作名词去描述产品,不能用作动词,也不能用在所有格中如‘ttt’s用法包括_________”。

c.许可商标使用应与其他字明显地区别开来,可以用大写字母或别的大字母,或者使用引号如“ttt”。如果有图案的话,则必须严格遵守附录一中的规定,除非许可方另有书面形式的规定。

d.在每个许可商标在该国已注册的国家(见附录二,它是定期修订增补的)和许可商标产品销往的国家,许可商标每次使用时须带有注册符号“■”或“注册商标”或“reg.t.m.”,在注册商标和被描述的名词之间加上“*”号,并加以脚注或类似说明,指出注册商标是许可方的注册商 辍 

e.在每个许可商标尚未在该国注册(参见附录二,它是不断更新的)的国家,销售许可商标产品,则记号“t.m.”或“*”号,应放在该商标和被描述的名词之间,并加以脚注或类似的说明,指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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