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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指挥中心调度报告范文 消防指挥调度系统(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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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指挥中心调度报告范文 消防指挥调度系统(二篇)
2023-01-16 22:19:48    小编:ZTFB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消防指挥中心调度报告范文(精)一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整体工程的需要,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排烟系统的安装及调试(不含灭火器、消防应急灯)。

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甲方提供有效消防施工图纸两套(蓝图),乙方按照图纸施工。最终价款以安装的工程量结算。

二、工程造价: ( 元)

三、三、工程期限

1、乙方根据甲方工期要求,合理组织人员,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四、工程质量

1、本合同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最新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与技术规范标准手册》的要求。

2、甲方提供办公室及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必须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并经甲方代表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和退货。

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质量不符合相关验收单位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四、付款方式

1、材料到场甲方付合同款40%,工程施工完毕甲方付合同款40%,验收合格甲方付合同款1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付清乙方合同款。

五、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负责验收,甲方积极配合验收。

2、从验收之日起,乙方对该工程的产品质量及正常使用免费保修一年。

六、双方责任

1、乙方进场施工,设备材料堆放、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工。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对

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4、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根据停工时间的长短给乙方,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或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施工场地、仓库。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的水、电源及周边关系。乙方负责保质.保量.按时施工近期交付,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如在施工期间发生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的申报手续必须齐全,如手续问题遇到麻烦由甲方自己解决。

七、纠纷解决方法

如有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经济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合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消防指挥中心调度报告范文(精)二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区消防安全管控力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居住出租房房东是本单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并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三合一”现象,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演练,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24小时持证上岗、员工掌握基本消防安全逃生自救常识。

三、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浙江省消防条例》、《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976—20xx)等设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同时,要规范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规范电气线路安装并采用暗敷或套管保护,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等消防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要依法组织严格检查,对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控制室人员未落实24小时值班或无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未在规定时限整改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对不配合整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要组织网格员、护村队、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开展巡逻防控,加强防火巡查、宣传教育。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和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119)。

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9月10日。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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