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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 渣土车安全运输保证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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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 渣土车安全运输保证书(九篇)
2023-01-16 23:32:39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一

乙方:都江堰市奔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 天,从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xx】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 m³,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 元/ m³;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

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 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³。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³)、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 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1、服务地址:朝阳区十八里店大羊坊路(新亚中学——首都联大歌舞剧院分院)

2、服务内容:施工现场渣土清理外运

3、服务价格:200元/车

4、付款方式:工种结束一次结清

5、服务承诺:乙方在清运工程中不得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应充分老虎遮盖封闭,确保无遗洒,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要自行办理相应渣土运输及消纳等证件,确保甲方运输需要。

6、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三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 天,从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xx】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 m³,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 元/ m³;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 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³。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³)、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 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1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四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__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立方米;

合同价款:元(大写)

三、工期:

开工日期:__

竣工日期:__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五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价款: 元(大写 )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六

局属各中队: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渣土管理水平,更好的落实渣土长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按照《20xx年晋安区渣土管理绩效评估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将10月份各中队渣土管理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渣土管理绩效评估得分情况

本月各中队市容管理绩效评估得分情况排名:

第一名:二中队,第二名:四中队、五中队(并列)、六中队(并列),第三名:一中队。

月渣土管理绩效评估百分制得分=“执法工作评估”+“实地成效评估”,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三、实地成效评估得分情况

新闻媒体曝光我区存在渣土乱倒卸现象9处,涉及一中队5处、二中队2处、三中队1处,分别是:10月11日《海峡都市报》a07版刊登“偷拆gps监控 渣土倒三环旁”、10月15日《东南快报》a2版刊登“东三环辅道绿化带被建筑渣土‘吞没’”、10月16日《福州晚报》a3版刊登“登云水库边冒出两座‘渣土山’”、10月17日《福州晚报》a24版刊登“三环高架桥下 建筑垃圾乱倒”、10月18日《海峡都市报》a02版刊登“深夜偷倒垃圾撞倒高压电杆”、10月27日《海峡都市报》a07版刊登“左岸很整洁 右岸堆垃圾”、a04版刊登“北三环百米路撒有大量渣土”、10月28日《福州晚报》a5版刊登”渣土倒满人行道 数月无人管”、10月30日《海峡都市报》a06版刊登“居民区旁垃圾山‘越长越高’”

2、上级部门通知我区存在渣土乱倒卸现象1处,涉及二中队: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关于制止乱倒卸建筑垃圾的函》反映晋安区战坂路汤斜工业园向前约3米左拐直行至福建北山楼房的前面和后面存在非法倒卸渣土现象。

据统计,各中队具体得分如下表:

xx市xx区市容管理局

11月3日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七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项目而产生的渣土需要运输,甲方将该运输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 工程地址

二、 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运输费用:土方每车三公里之内每车 元,每超过一公里 加 元,以上运输税金由乙方负责,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三、 工期

甲方制定合理进度计划,乙方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安排渣土运输车数量。

四、 付款方式

施工过程中按完成工程量百分之五十付款,运输费用达到 万元开始付款; 年付运输费的 %;剩余运输费 年付清。

五、 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乙方进场前甲方代表向乙方技术交底,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栏。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负责和乙方理清运输变更价格,以背以后结账的依据。

六、 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运输车必须证件、保险齐全,具备营运资格,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运输任务包括施工期间的零星土方运输任务。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3、乙方必须配备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人员,保证甲方不间断运输作业。

4、乙方安排现场负责人保持和甲方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员协调,甲方需要加班时必须无条件加班,加班时间内运输单价不变,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

5、乙方负责并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包括交警部门、渣土办、路政大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罚款)。

6、乙方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不超限、不超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 其它约定: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本合同随工程完工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八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车 号:

电 话:

合同当事人就开阳县火车站建设土石方运输事宜,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内容概述: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运输开阳县火车站建设土石方运输的排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保障车辆正常24小时到场参加运输渣土到指定地点。渣土运输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对运输渣土加盖篷布、车辆出场要求对车辆进行清洗严禁撒落污染路面。对签订合同车辆如长期不到场运输影响工程进度,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或解除合同。并应按有关规定结算乙方所有运输费用。

2、义务:甲方提供可供运输渣土,并保证乙方每天每车运输产值达叁仟元以上如因甲方不能满足运输要求则按每天贰仟元的台班计。合同规定准确、足额的给乙方结算运费。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在运输活动中,如甲方人员安排乙方为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提供运输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如在规定期内未能按时结算出当期运费,乙方有权终止本《运输合同》,并根据情况进行追讨,追讨无效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

2、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签订合同车辆保障车辆正常24小时到场参加运输渣土到指定的地点,如长期不到场运输影响工程进度,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赔偿或解除合同。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四、乙方承运资格

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1、车辆运营所必备的《行驶证》、《保险证》、《运营证》等合法证件。

2、年检合格的《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3、乙方《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驾驶证》。

五、乙方承运责任及违约管理

1、乙方如将渣土错运到货地点或无倒土场签字的,应无偿转运至甲方指定的土场。并承担相关费用。照成严重后果的解除运输合同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且对转运产生的运输费用不予结算。

2、装车按先来先装原则,不得随意插队,必须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运输,如有违规每次处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

3、在无甲方管理人员具体安排或指派的情况下,乙方无权私自安排装车及运输,如有违规每次处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在运输活动中有责任进行临时监督,不得给予装车人员小费,发现一次处以人民币200元违约金,违反以上约定三次的车辆,甲方可终止该车运输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同甲方相关管理人员或收货方相关人员勾结多填多报吨位计时,及开虚假结算票据。如有此类情况,终止本《运输合同》并按具体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结算流程:

乙方在本月运输结束后将所有运输票据汇总 → 次月的1号—3号内将票据报送甲方,甲方于报送当月20号前将运输费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账户。(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节假日时间顺延)

七、未尽事宜,协商补充,相关补充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车 号:

签 章: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精选渣土车辆安全驾驶协议书九

为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树立良好文明城市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xx市城市渣土管理办法》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渣土专项治理”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渣土是指城市建设、企业生产中需要和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工程土石方、弃土、余泥等),建筑材料(含沙、卵石、灰浆等)及散体物料(含散煤、煤渣等)。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渣土管理工作。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环保、住建、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搞好渣土管理工作。

三、在城区进行建筑垃圾处置(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日内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

四、建设(拆迁)工地的建筑材料应当堆放在护栏围挡内,围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围挡外不得堆放渣土、摆放施工机具,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禁止建立非法土场。

六、单位和个人因住宅、门店装修产生的零星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临街堆放。

七、单位和个人应主动清除沟港、鱼塘以及道路两边的垃圾,一万方以下由各单位和个人清运,一万方以上由政府部门清理。

八、渣土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车辆在从事渣土运输时,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证》、《车辆行驶证》,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检查;

(二)运输车辆必须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时间,并到指定地点倾倒;

(三)运输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在行驶出施工现场前,应作密封、包扎、覆盖,并将车厢漕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遗撒,不得带泥上路,不得随意倾倒。

九、有下列情形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改正:

(一)基建工地不围挡作业的;建筑材料等堆放在围挡处的;建设工程竣工后,未按规定时间清运渣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经沉淀排入下水道的;渣土运输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的;沿途撒落渣土,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立处置场受纳渣土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五)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六)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七)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十、对侮辱、殴打渣土管理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市民也可以积极举报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上班时间)、(下班时间)。

十二、本通告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实施,自x年5月27日起施行。

xx市武陵区人民政府

x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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