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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模板(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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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模板(九篇)
2023-01-17 01:23:1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一

出租方:(乙方) 工程地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期限:以每台租赁机械的检测报告日期 年 月 日开始计费至甲方报停日期终止。在租赁期间里由于甲方各种原因或天气原因造成停工或租赁机械无法正常工作时,由甲方承担,乙方无责承担,机械租赁费照常计算。

二. 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每台租赁机械的进出场费用 元由甲方承担。

三. 设备使用权

租赁期间,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只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将设备以实物的形式抵押给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也不得将设备转租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四. 乙方责任

乙方提供型号为 施工升降机 台,高度 米给甲方。

五. 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指定的设备安装地点应满足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在特殊环境中使用时(如作业区内有高压电路、管道等),甲方应采取符合规范的防护措施。

2、甲方负责制作设备安装基础,并承担制作费用,基础制作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必须满足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相关规定。如因基础方面出现的安全事故问题,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如因基础原因导致设备损坏的,甲方将负

3、甲方负责安装承租设备专用的动力电源设施(安装地点至设备底下)。电源配置的技术安全标准应完全满足设备的使用要求。

4、甲方应指定专业人负责承租设备的作业指挥和生产协调工作,根据《劳动法》安排作业时间,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指挥操作。

5、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擅自上机,更不得拆卸设备任何部件和随机附件。否则,导致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乙方负责设备配件,及顶升、附墙的安装工作。

合同中明确的甲乙双方条款和非约定条件在履行中必须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七. 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安装和拆卸费用由 方承担。 设备的现场使用

甲乙双方约定的设备租赁期限到期,甲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签订延期协议,本合同将一直执行至甲方书面需求停止时截止。

八. 设备租赁费的结算

甲方应向乙方一个月结算一次设备租赁费。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内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八、合同纠纷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和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岀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完成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三

出租方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租方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的商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2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个月.

第四条: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30天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七条:租金按月计算,按月收付.乙方在每月5日前将本月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第八条: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的1%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或没收乙方保证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额抵偿乙方所欠全部款项为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商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第十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或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商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商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对乙方所租赁的商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商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商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商铺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四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a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x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x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x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________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x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____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____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____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____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____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饮租户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____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____月____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____月____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____月____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____月____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____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____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____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____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____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____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____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____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____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五

甲方:

乙方:

其它有关法律这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充分协调,特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用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株,单价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

以上苗木合计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上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但需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2、交货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达到第一条规定的要求。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违约责任及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节,仲裁不能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20_年_月_日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六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 ㎡。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五条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租赁期内租金为: 元 /年,租金每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年 月初(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15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缴损失。

第四条 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五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

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乙方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作为商业门面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

出意见,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甲方要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但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物及使用权转让或转租他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若因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及其他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或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或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生效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上述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地 址: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地 址: 年 月 日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七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订本人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

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共计4年,地点位于高北门温州大厦底。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2万元人民币计股。

三、入股金资计算,按人民币20万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起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90%,乙方占股10%。

四、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表,乙方有权利知道,并双方信息一致。

1、纯利润分红:每月总业绩扣除所有一切费用后,是当月纯利润,有多少利润(纯利),即次月20日发放到乙方手中(但乙方半月或半月以上不在店内上班则当月无分红)。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间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各自 投资比例负担。

五、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并退还乙方出资的2万元股金)。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因天灾、国家政策或拆迁等原因造成店面无法经营,各自承担损失并解除合同,并按股份比例处理资产。

4、乙方如中途需退股,则前期投资2万元资金归甲方所有,并终止合同。

六、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甲方持有,甲方投资为大股东,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七、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帐,由甲方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发表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人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债务。

3、乙方合同期必须在岗工作,如不是在岗工作,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出股的2万元股金。

九、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人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人的利益。

十、合伙经营期间,合伙人均不得退股,如乙方违约,则前期投资2万元股金则归甲方所有。

十一、有效时间: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八

编号: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xx集团                  项目经理部

乙方:(全称)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       的部分      工程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在乙方认真研究施工图和进行了详细现场勘察,经过对本工程项目情况的全面了解,以及对合同内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                 ;

(2)工作内容:                      ,具体承包项目见《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附件  )。

4、劳务承包工程数量: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的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

注:双方商定,乙方完成的劳务承包工程数量及质量必须经过甲方技术负责人、计划负责人、安质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逐级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不作为乙方实施施工的证据及双方结算依据。

5、劳务承包方式:甲方包所提供的主要材料           (具体见甲供材料附表);乙方包人工费、除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附属材料、机械机具设备等完成工程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合同工期

1、开竣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个月(甲方可根据业主对甲方进度要求调整乙方工期),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确定,但总工期不变。

2、进度计划: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未完成甲方要求的计划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3、工期延误:如遇下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经监理工程师、业主批准后,工期方可相应顺延:①重大工程量变化和重大设计变更;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约定的合同条款为准)。

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形不作为乙方工期延误的理由。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本合同工程价格采用固定综合单价,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费、劳保费、安全风险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缺陷修复、政府税费以及各类临时设施费、可能存在的施工干扰而增加的窝工费等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工期的变化、天气影响以及工程量增减等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双方应充分考虑市场影响,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物价等原因发生变化,致使工程项目劳务费增加或减少,均不得调整本合同单价。

2、为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所有项目详见《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附件),该表上没有的项目已经包含在相关的工程项目中,其费用已经分摊在相关细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计量和支付。

3、暂定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           元),乙方实际应得工程款为根据设计图纸及甲方技术交底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程量乘以相应《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单价。

4、工程施工期间新增加的项目,若《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中有相应的项目单价,则按该单价执行;若无相应的单价,则参照相近的项目单价。如无相近的单价,则甲乙双方协商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5、工程量计量规则程序: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如无约定的,以甲方另行制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为执行依据。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签订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在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30天内一次性不计息息退还。

3、验工计价:每月计价一次,乙方每月25日前报送本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完成的工程量报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工程量报表后5~10日内,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到现场实测、验收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按第一条第3款程序逐级报批后作为本月的计价依据。

4、工程结算:在本合同劳务承包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乙方向甲方申报办理工程结算,如乙方不主动申报的,甲方不承担最终结算前的欠款利息及违约责任。

5、价款拨付:待业主的计量款拨付给甲方后10天内,甲方根据乙方的计价金额(不超过业主相应的拨款额)预留工程计价款( 10%)的质量保修金(包含安全措施保留金2%),并代扣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的税费及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6、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完工结算时扣留5%保修金,于质量保修期(2年)满后,如工程无质量问题时全部无息退还乙方;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如接到甲方返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到施工现场处理,则由甲方代乙方保修,发生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

7、税费:每次拨付乙方劳务承包工程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拨款额相等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减额支付计量款,或按税务机关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税金。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甲方负责提供                到施工现场,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限额用料,超过限额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超过部分的材料费,并应承担超额材料费20%的甲方管理费;

2、乙方负责除甲供材料以外的附属材料,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第六条  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数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7天内进场。甲方要求的最低进场人员和机械数量详见附件    ,若人员机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队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所有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行保管、维修。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撤离或更换。如人员及机械设备无法按要求进场或进场后经常不在场,或人员不能胜任本工程要求,或机械设备性能和数量不能满足本工程进度、安全、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和增加。

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增加或经更换、增加后仍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将视为乙方无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内容或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指令及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施工,且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工程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并承担一切损失。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工程变更,否则由此引起的数量增减或质量问题,均须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且再按承担费用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隐蔽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满足中间验收要求的部位,乙方自检自查合格后在隐蔽前24小时内通知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由甲方通知)。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行隐蔽和后续工程施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乙方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和甲方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后,须备齐有关资料,申请工程验收。验收中若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全部费用。

4、 从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限为   年,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一切保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须100%。质量验收标准以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2、因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要承担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且须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如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测量和技术管理。

(3)负责办理征地拆迁,提供生产用地、进场主便道的修建。

(4)负责提供施工用电到二级配电箱(生活用电费乙方承担)。

(5)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人员、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

(6)负责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和试验;负责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进行检验。

(7)负责对已完工程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汇总并按合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和竣工结算手续。

2、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协调和管理,否则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第十二条进行处理。

(2)指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组织施工并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签署相关文件;        为现场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技术管理,签署相关文件,    、    为现场物资材料、机械设备负责人,受乙方委托办理从甲方所领用物资材料签字、设备租赁台班签字等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乙方工地现场代表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常住工地,外出必须向甲方代表书面请假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未请假的,按      元/人.天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须承担合同额10%的违约金及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4)乙方承担除甲方供应材料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其他材料、机械设备、工器具等,并负责各类到场材料和卸车、存放、至加工场或施工现场的装卸、搬运、覆盖、看护等工作。

(5)按甲方标准化工地建设的要求负责现场生活及生产用房(砖房或活动板房)的搭建、标识标牌制作、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养护等临时工程,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现场内的临时道路必须满足重型车辆的能行要求,否则材料运输车辆不能到达施工作业面或材料堆放场地而发生的材料转运费由乙方承担。

(6)负责所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源、抽水设备、管路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

(7)负责二级配电箱之后的电力线路敷设并承担费用。乙方承担其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费用,用电量另安电表单独计量,综合电价按      元/千瓦计算。

(8)甲供材料用量实行限额供应,限额供应的标准为甲方依据设计图所核定的数量。

无论任何原因,如乙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核定限额用量,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标准为:混凝土按    元/m3,钢筋按    元/吨,钢模板按     元/吨计算赔偿额,该款项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用量限额计量规则如下:

钢筋限额用量=设计净用量×1.02 

混凝土限额用量=设计数量×1.015

乙方不得倒卖、盗卖甲方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倒卖、盗卖材料价值的3-5倍违约处罚。

(9)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甲方技术交底、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10)乙方每次作业后应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并承担费用。遇到业主等上级部门检查工地乙方应无条件安排人员和机械按照甲方的要求整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因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整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现场整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负责承担本方所有人员的各种劳动保险费用,并应为其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施工过程中对于甲方要求的合同工作内容以外的项目、突发事件处理、自然灾害的抵御等临时用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13)乙方应充分考虑雨季和台风的影响,做好材料及工程成品的覆盖、保护工作。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务必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机具停置有序、各种施工标牌齐备(现场施工标牌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和维护,直至本合同工程结束)。

2、乙方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均要挂牌持证上岗,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照。

3、乙方在作业中要爱护生态环境,严格按照环保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管理,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水;不得对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树木进行破坏,严格遵守当地交通、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做到文明,安全生产,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费用,否则甲方将每次给予      元的违约处罚。 

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乙方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出现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7、本工程实行安全措施保留金制度,于每月计量支付时扣留。若乙方的安全措施投入不足,甲方有权将该笔保留金直接用于乙方现场安全生产投入,多退少补(无息)。

第十一条  劳务用工

1、乙方应与其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所有人员缴交社会保障保险;乙方应将劳动合同原件、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若由于乙方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合同导致的劳动争议纠纷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劳务人员进场后,乙方必须组织岗前培训和教育,岗前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包括工程的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等。对特殊工种,如电焊工、起重工、电工等,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资格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及时足额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本方劳务工花名册、由工人签字的工资单,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单副本交由甲方保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若因乙方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给予乙方     万元的违约处罚。若乙方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计价款中代扣应付工人工资费用,直接代付给工人。

若发生工人投诉、罢工、聚众闹事等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甲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    万元的违约处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的,每拖延一天违约处罚  元。若乙方施工能力差,连续    个月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乙方须按   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经修复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将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工程量不予计量,工程款不予支付。

4、乙方及其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下列情况时,每次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元;以下情况累计发生3次以上的,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赔偿甲方,乙方须在指定限期内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1)不能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进场施工。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3次以上的。

(3)不按有关图纸、技术交底及标准规范施工。

(4)乙方人员、机械设备配备不足,无能力继续施工。

(5)乙方将本合同工程转包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方法

1、 若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商定:如因合同效力或其他原因,导致依法解决争议时需对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或司法会计鉴定,则甲方可直接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乙方对鉴定结果予以认可。如甲方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或司法会计鉴定单位无法定资质,则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其它条款

1、如甲方要求乙方施作的合同工作量以外的各类杂工,应在完工后的3日内按照甲方提供的“临时用工签认表”经甲方2个以上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如只有甲方1人签字无效)后计入当月验工计价中,工费标准按    元/工日计算;逾期视为乙方自愿,费用由乙方承担。

2、无论如何,乙方不得以采取停工的方式解决问题,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次     元的违约处罚,情况严重者,将解除合同,给予清退出场。

3、乙方因施工进度、质量受到业主表扬或奖励,甲方视情况进行奖励。因施工进度、质量受到业主批评或违约处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责任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4、乙方指定如下地址和联络方式为送达地址。甲方按如下地址或联络方式发出的信件、传真、电子文档,不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

4.1、通信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4.2、如乙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发出的信件、传真、电子文档等文件,即使被退回,也视为送达,免除甲方继续通知的义务。

4.3  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  号: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3、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到帐后双方签章,合同成立,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4、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

(1)合同附件;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施工图纸(含变更设计)、技术交底;

(4)施工期间业主、监理、甲方所发布的各项管理及技术文件等。

附件:1、附件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2、附件2《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

3、附件3《本合同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最低进场数量表》

4、附件4《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进场数量表》

5、附件5《甲方供应材料及单价列表》

6、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果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5号

附件1:

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

甲    方:                                            

乙    方:                                             

为了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我公司、项目部的相关规章制度,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劳动保护,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甲、乙双方签定本责任书。

一、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因工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2.杜绝道路交通主要责任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损毁,杜绝火灾和爆炸事故;

3.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杜绝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4.轻伤率控制在2‰内;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100%,优良率80%。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专职安全员;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乙方工人入场后,甲方有关领导(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有关部门应组织乙方所有人员进行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并留书面记录存档。

3.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告知工程情况和施工现场状况,并就所作业范围内危险源进行说明。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

4.乙方所有进场工人或更换工种的工人上岗操作前,甲方应针对工作性质和特点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甲方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乙方日常作业按项目制度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给予及时解答或提出有关解决意见。

7.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制度执行,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要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法规,并熟悉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3.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组织岗前培训和教育,岗前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包括对从事工种的质量、安全、技术规范、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和技术交底等,让乙方人员熟悉掌握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技术。对特殊工种,如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乙方对施工现场内的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及由施工引起的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负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技术交底、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严格服从甲方人员管理,并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

5.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6.乙方需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卷交甲方存档。对班组内新老人员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职工起传、帮、带作用,负责参与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及主持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按建设行政部门及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施做安全内业资料,并报送甲方存档。,

7.乙方配备专职安全员标准:劳务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职安全员名单必须报项目安质部审核,专职安全员要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8.现场管理有序,道路顺畅,管线布置合理,材料堆放整齐,防护设施按规定配置且完好有效,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夜间施工时,现场要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9.乙方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有关安全知识的学习,并将签到记录交由甲方存档。乙方班组长要组织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各班每周至少一次应留有记录),班前活动书面材料须在当月25日之前报送甲方安全员存档.

10、乙方进入工地的各种人员要相应地固定,不得随意招用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明身份者进入,无“身份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单方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报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前,应及时将名单报甲方,包括从事施工的各种证件,特殊工种(如焊工、电工等)应具操作许可证,进场交甲方保存,另交二张一寸照片备用。

11、乙方应在所有进场人员中按每十五人抽一人的原则,配备义务治安消防员,并将名单报送项目安质部。

12.乙方应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的处理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3、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且积极主动处理解决问题,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如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和责任归属乙方。如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4、乙方应按建设部门和业主要求及我项目相关规定保证安全专项资金投入,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做到遵章守纪、作业标准、行为规范,无违章现象。

15、施工时务必保证交通顺畅及安全,控制噪音、粉尘和泥水排放,减少扰民,并符合当地交通、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16、乙方有责任保护好地下已知或不明管线,破坏或发生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7.乙方应为其管理人员及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按建设部门和业主要求统一办理的工伤保险,属于乙方工程范围的费用归属乙方。

18.乙方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有关要求执行,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甲方每次拨款前,乙方应提供每个工人的工资单,并由乙方工人签字后在甲方监督下从乙方计价款中支付,工人签字的工资单交与甲方存档。乙方需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并随时关注班组内工人的身体及心理、思想动态。若发生工人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造成甲方被劳动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处罚,造成的损失及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视情节严重情况有权追加对乙方的处罚。

19、乙方要充分考虑雨季和台风期间的施工,认真做好防雨防台措施。

四、安全奖罚

(一)、奖励

1.乙方完成责任书安全目标,无发生伤亡事故、道路交通责任死亡事故、火灾、坠落、坍塌等事故,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情况良好,可获得项目安全达标奖励,甲方奖励乙方1000~10000元(或视承包金额确定)。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或者在重大事故抢救中有功,甲方视具体情况给予500~10000元奖励。

(二)、处罚

乙方在施工中凡出现以下问题,针对不同情况,按下列规定处违约处罚:

1.发生重伤事故,违约处罚5000~10000元(次/每人)。

2、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经济处违约处罚。发生一般事故的,一次处违约处罚5000元;发生较大事故的,一次处违约处罚1万元;发生特重大事故的,一次处违约处罚5万元。

3.如有发生重大设备损毁、火灾、爆炸事故和道路交通主要责任事故的,视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给予乙方相应的违约处罚款。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对乙方违约处罚5000元;直接经济损失为10~20万元的,对乙方违约处罚5000~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为20万元以上的,对乙方违约处罚3~5万元。

4.对于内部组织安全检查不达标,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全项目通报批评,且每次违约处罚200~1000元。在第三方检查中, 被业主、监理通报批评的,每次违约处罚20__元;被局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违约处罚5000元;被省部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违约处罚10000元。

5.若因乙方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给予乙方1~2万元的违约处罚。若发生工人投诉、罢工、聚众闹事等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甲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一定的违约处罚款。

6.其余安全奖罚条件执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

7.以上所述问题如对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信誉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加倍处罚。

五、其它

1.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2.本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3.本责任书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其中一份交甲方安质部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劳务承包项目及单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工程数量含税综合单价(元)合价

(元)单价包括的主要工作、工序内容  

1  

2  

3  

4  

5  

合计元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3:

本合同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

人员最低进场数量表

工程名称:

序号岗位数量进场时间备注  

1现场负责人名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  

3技术负责人名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  

4安全员名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  

5电工名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  

6施工员名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4:

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机械设备

最低进场数量表

工程名称:

序号机械(仪器)名称进场数量

(台)进场时间备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5: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姓    名性    别  

出生日期学    历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20__年   月   日(企业公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              项目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谨代表本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代理人,并授予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洽商、澄清、补正、递交、修改报价,订立合同,履行相关手续;

二、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办理中期支付计量、计价、结算、领取签认往来书面材料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授权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项目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谨代表本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代理人,并授予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工程材料签字认可;

三、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费用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致            项目部: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谨代表本公司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代理人,并授予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履行签字手续;

二、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办理计价结算、周转借款、合同价款借支和领取手续;

三、为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现场管理,对应付本公司的合同计价款、周转借款、工程结算款等所有应付款项,贵单位可以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个人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

特此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给甲方供货协议书通用九

业主:联系电话:

施工队:联系电话:

工程项目:居室装潢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友好洽谈和协商,现甲方决定将居室装潢权委托给乙方。为了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室厅厨卫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施工项目明细》和户型施工图。

4、委托方式:

二、工程价款

清包工费: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元,

2、水电工完工,付元

3、木工完成,付元,

4、泥工完成,付元,

5、工程竣工,付元,

6、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甲乙双方协商后,待增减项目完工时一并结清。

7、工程质量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后支付。

8、若工程竣工时所有验收项目均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且验收满意,甲方将多支付乙方额外的工程奖励基金元。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凡由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建筑材料,经由乙方验收后并给予保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应按材料的实际价格的2倍补偿给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若需乙方代购部分材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5、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6、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7、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及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_分。

3、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①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②《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③《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吊顶工程,门窗工程、细木工程、墙漆工程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乙方应具备在____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

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三、合同附件

1、施工内容项目及造价明细。

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提起诉讼。

五、其它说明和要求:

1、须隐蔽的管线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甲方提供室内水电管线的竣工图。

2、除上述装潢要求外,如有增加工作,双方另行协商,施工费不得高于同类平均水平。

3、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乙方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4、乙方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5、乙方应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7、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8、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9、附则

①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③工程竣工完结后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④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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