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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令救助申请书样本范本 冬临救助申请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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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令救助申请书样本范本 冬临救助申请怎么写(六篇)
2023-01-17 01:27:5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冬令救助申请书样本范本一

民政工作是党委政府的减压器,尤其是低保,是困难群众非常关心的话题。在这一年的时间,民政办能够严格规范低保申请审查程序,确保把真正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坚决杜绝漏保、错保、“人情保”,尽管低保是一个含金量非常高的社会保障,从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对低保对象都有优惠政策,但对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户民政办都一一审核,给予回复,通过其他社会保障渠道,比如: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惠民帮扶、春荒、冬令等来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问题。经过两年的严格规范,尤其是在今年6——8月,严格遵照政策要求,认真开展低保复核工作,规范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全部取消,到20xx年10月,有低保143户,276人,发放低保金37568元/月。城市低保总体变化不大,在20xx年10月,我乡城市低保有xx户,22人,发放低保金6623元/月。城乡低保金按月银行发放。逐步实现了城乡低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取得了群众信任,维护了社会稳定。

所谓“五保”,就是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五保的政策条件有其特殊性,比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好把握。民政办对五保工作做到尽心尽责,根据区民政局的要求,对于每一位要申请五保的群众,都严格政策法规,规范程序,必须入住养老院,由养老院统一管理,每月按时发放五保金,每年春荒款、冬令款对五保户进行春荒补助和节前慰问,每年底按时给民政对象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乡现有五保户63人。在平时工作中,加强与敬老院的衔接,及时了解五保户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

20xx年8月,范石坎村赵正华,因未婚无儿无女,符合申请五保条件,在村三职积极配合下,民政办向民政局申请审批了五保。目前,因赵正华无社保卡,养老院暂不接收,社保卡还在办理之中,此人会尽快被送往养老院居住。

开展以“办实事、解难题、做贡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共建活动。每年“八一”召开座谈会,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民政办将优抚对象享受的各项抚恤、补助、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并按时上报义务兵优待金上卡的账号,于9月底已全部上卡。民政办按照区民政局要求对各类申请优抚对象的资料严格把好入口关,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了部队退役士兵的安抚工作,走访特困对象,为他们答疑解难,凝聚了人心。

门牌号编码工作已渐进尾声,于今年9月将门牌号制作表经村干部全部确认核实,已打印盖章上交民政局。

1、随着社会老龄化人口日趋增加,外出务工人口流动量大,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孤寡老人、五保户等也是民政办重点监管的对象。对于这些特殊人员,利用亲朋好友主要帮助,村社干部重点慰问,街坊邻居互相扶持等措施,预防他们外出流浪乞讨,防止这些特殊人员遇到意外的时候,无人知晓。

2、现在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今年我乡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有389人,141720元。其中,80—89的老人有333人,每人360元/年,90—99的老人有56人,每人720元/年。另外,积极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今年,共办老年证20本。惠民政策让我们的高龄老人多了一份关爱和帮助,让我们的老年人感受到国家的温暖。在民生惠民政策上,民政办严格政策按时申报,坚决杜绝错报、漏报、不报。坚决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更需要我们大家去关心和爱护,不管是精神帮助还是物质帮助,民政办都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每年及时收集需要帮助残疾人的资料。我乡共有残疾人694人(持证303人),其中持证的303名残疾人已录入了量体裁衣服务平台,在平台中为他们制定了帮扶计划,制定了帮扶方案,并且都得到了落实。帮助残疾人申请辅助器具9件,全部发放到位。今年对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也搭建了帮扶平台,对95名残疾人进行了帮助,每名240元;对8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一级80元/月,二级50元/月。今年,根据政策规定,为25名重度残疾人申请了单独享受低保服务,并已落实完成,让残疾人感受到党的关心与关怀。

今年5月中旬接手民政工作以来,在党委政府的帮助下,虽然掌握了大部分民政相关政策,能开展工作。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

1、社会救助工作压力较大,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现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当然对一些保障制度所规定的一些入门条件也相对严格。在日常工作中,群众眼中的困难补助就只有一个“低保”,这说明民政办对各项社会制度政策的宣传力度还非常不够,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不能让群众全面了解其他社会保障制度。

2、对基层问题了解不深入。在基层工作也有近2年的时间,对农村工作还有很多不懂的地方,接不到地气,不会说老百姓的话,平时入户的时候也非常少,不懂得与老百姓打交道。

3、对群众诉求强烈的问题缺乏处理技巧。在工作中,遇到诉求比较强烈的群众,缺乏沟通方式和沟通技巧,有时还有些小烦躁。

1、继续做好社会救助、农村救灾救济工作,特别对新增的农村低保、五保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到底子明、情况清,并及时做好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2、继续学习业务知识,只有自己充分了解政策,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吃透精神本质,这样在给老百姓做工作的时候才不会慌乱阵脚。

3、继续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对待同事和工作,做到求真、求实、求精,以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力的精神状态做好民政工作。

精选冬令救助申请书样本范本二

一、活动主题

阳光 合作 运动 七彩少年我能行

二、活动目的

1、以“体验快乐、学会沟通、增进亲情”为活动目标,熔炼团队意识、磨练个人意志、挑战自身极限、发掘无限潜能。

2、以“感受冬天、戏冰滑雪、亲子活动”为拓展项目,帮助学生建立自信、积极的心态,学会坚强与承受,不因失败而轻言放弃;学会交流与沟通,体会合作与关爱的力量。

3、以“自然、家乡、冰雪”为教育载体,激发学生融入自然、热爱家乡的情感,挖掘、培养孩子的多种兴趣爱好,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

三、活动内容

滑雪、高山雪圈、冰上碰碰车、冰车等。

四、活动特点

1、聆听自然 体验冰雪 温暖亲情

“亲子冬令营,共度好时光”。寒冷的冬日,让孩子和家长共同融入冰雪世界,一起享受冰雪乐趣。亲近自然、发现自然、探究自然,与冰雪深度互动,尽情释放童心野趣。感受暖暖的亲情,品味浓浓的欢乐,让幸福和笑声精彩整个寒冬。

2、挑战自我 强健体魄 感悟人生

冰雪运动锻炼平衡感,强健体魄,提高注意力。踏着雪板穿梭在冰雪世界,宛如精灵一般展示着青春与活力,让孩子们挑战自我极限,在冰雪中感悟大自然海纳百川之包容,享受人与自然亲密接触之宁静,体会面对人生曲折坎坷之勇敢。

3、特色活动 锻造能力 涵养品性

依托“高山雪圈”等独具特色的活动课程,开启思维、激发创意、锻造能力,在意趣中体验,在活动中信任,在磨练中励志,在挑战中成长。

五、活动组织

为加强冬令营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特成立冬令营活动领导小组,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总指挥:

营 长:

副营长:

队 长:

安全员:

学校事先制定安全预案,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家长和学校各留一份。

六、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1月26日上午9:00——下午1:00

要求学生、家长及带队老师7:30准时在学校操场集合。

2、活动地点:__冰雪大世界

3、活动准备:营旗(学校旗手) 中队旗(各班级旗手) 冬令营口号标语 参加活动人员标签(年部安全员)照相、摄像、学生才艺表演等。

4、分组情况:营员分成红黄蓝三队,四年级为红队,五年级为黄队,六年级为蓝队,每名队员胸戴红黄蓝三队营员号的标签。工作人员贴好职务标签,家长贴好学校校标。营员熟记本队口号,红队:“阳光 合作 运动 七彩少年我能行”;黄队:“我运动 我快乐 七彩好少年”;蓝队:“战冰雪 斗严寒 豪气冲霄汉”。

5、乘车要求:租用5台大巴车(车上贴有编号),上车前按班级整队集合,每个班级拿队旗,学校旗手拿校旗。学生和家长排队按号有序上下车,记好车号,来去要乘坐同一辆车,每辆车上都有带队老师和车长,在车上听从车长老师的指挥,做到文明乘车。乘车时车长老师可让学生进行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学生事先做好准备。

6、到达活动地具体安排:

(1)到达冬令营地点后学生和家长有序下车,按年部集合,进行一个简短的开营仪式。

主持人:xxx

①营长讲活动要求

②副营长做动员讲话

③学生代表讲话

④三队学生呼本队口号

⑤冬令营所有成员合影留念

⑥三队分别合影留念

(2)开营仪式结束后营员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亲子活动。活动中要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注意安全。

(3)预计在12:30,营员在《兔子舞》的乐曲中集合,学校还安排了一项神秘的小活动,相信会给孩子们带来一份惊喜,会给孩子们的冬令营之旅增添更美好的回忆。

(4)活动结束,营长做活动总结,并评出“最佳合作小队”、“最具活力小队”和“最佳亲情小队”,营员们再次呼出自己的口号。

(5)返程时间:1:00

七活动延伸

(1)内容:举办冬令营征文活动

(2)要求:所有营员都要参加,结合本次冬令营活动主题及自身活动见闻、体会,自拟题目,自定内容,完成征文,用稿纸工整书写,返校日交给班主任老师,参加学校的征文比赛,再择优参加教育局征文大赛。

为使冬令营活动顺利开展,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和带队老师、班主任会进行研究并落实,制定安全预案,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相信这次冬令营活动一定会带给孩子们一次特殊的体验,这将是一次快乐之旅、安全之旅、亲情陪伴之旅,二小的学生在活动中一定会表现出他们健康、阳光的精神风貌。愿孩子们高兴而去,满载收获而归,愿冬令营之旅给孩子们的寒假生活留下美好的回忆!

精选冬令救助申请书样本范本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x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对区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大范围社会灾害的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标准执行,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10倍。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 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导致个人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或个人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第八条 受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临时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3、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申请的,应说明委托原因,介绍委托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承担委托责任。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先行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

(一)一般程序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核责任主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2天。无异议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批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批准给予临时救助的,应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并实施救助;不予批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临时救助居民的情况,应当在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批决定按季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拨委托审批的临时救助资金。

对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对于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并提供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并在救助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各级应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打卡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临时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为辅。

第五章 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将临时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其中,县级财政均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

(二)城乡低保结余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如有结余,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家庭临时救助支出。

(三)福彩公益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不低于8%比例的福彩公益金作为临时救助或救急难资金。

(四)社会捐助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民政部门或受民政部门委托的慈善机构为临时救助提供资金捐助。

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统筹考虑,列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同级财政应通过追加预算、通过春荒冬令款调剂等途径予以解决,确保实际需要。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在收到同级民政部门现金发放清单2个工作日内,经复核后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实行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实施,实行动态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先行救助所需资金和物资,实行报账制,县级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审批材料和救助对象收据,按规定程序予以拨付或补充。

第六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临时救助。

第十五条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七章 建立机制

第十六条 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为召集人,将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急难”救助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业务工作,明确各干部职工的包保区域、单位和时段等内容,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第十七条 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和村(居)委会要分别实行每月和每周1次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报告、主动帮助,必要时可代为提交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公安、城管、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管理机构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协助其申请,需要分办、转办的,应明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处理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社会救助窗口应及时转介。

县、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可依托社会救助平台,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网络。县政府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求助、报告渠道。

第八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 民政、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二十一条 临时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民政部门应当悉数追回并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予受理其城乡低保等其他社会救助申请,已经享受城乡低保的予以取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岳西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我县城乡居民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x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并按规定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制度衔接,加强各项保障、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

(五)坚持资源统筹,促进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二章 救助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对区域性水灾、旱灾、风雹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大范围社会灾害的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临时救助标准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区域性临时救助标准执行,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低保标准10倍。

临时救助实行一事一救。同一申请人、同一事由的,一年内原则上只救助一次。特殊情况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一年内最多给予再次救助,且第二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首次。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实施临时救助:

(一) 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导致个人生活困难的;

(二)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三)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或个人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五)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临时救助办理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第八条 受理。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其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被委托人补齐所有规定的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临时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低保、五保和低收入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

3、导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申请的,应说明委托原因,介绍委托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承担委托责任。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可先行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

(一)一般程序

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核责任主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对象的审核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视情组织民主评议。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居住地公示2天。无异议的,及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是临时救助工作审批责任主体,负责全面审查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批准给予临时救助的,应同时确定救助方式和金额,并实施救助;不予批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获得临时救助居民的情况,应当在救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救助金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审批决定按季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按一定比例下拨委托审批的临时救助资金。

对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对于未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并提供救助。

(二)紧急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并在救助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审核审批手续,救助情况在救助对象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3个月。

第四章 救助方式

第十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各级应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打卡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临时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服务救助为辅。

第五章 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将临时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资金。其中,县级财政均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

(二)城乡低保结余资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如有结余,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城乡低保家庭临时救助支出。

(三)福彩公益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应安排不低于8%比例的福彩公益金作为临时救助或救急难资金。

(四)社会捐助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向民政部门或受民政部门委托的慈善机构为临时救助提供资金捐助。

临时救助工作经费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统筹考虑,列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 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救助资金缺口时,同级财政应通过追加预算、通过春荒冬令款调剂等途径予以解决,确保实际需要。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在收到同级民政部门现金发放清单2个工作日内,经复核后通过金融机构打卡发放。实行实物救助和服务救助的,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实施,实行动态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先行救助所需资金和物资,实行报账制,县级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审批材料和救助对象收据,按规定程序予以拨付或补充。

第六章 社会力量参与

第十四条 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资源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特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支持其参与临时救助。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专项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临时救助。

第十五条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七章 建立机制

第十六条 临时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为召集人,将临时救助和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临时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急难”救助包保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业务工作,明确各干部职工的包保区域、单位和时段等内容,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第十七条 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排查,并建立分析研判制度,乡镇和村(居)委会要分别实行每月和每周1次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报告、主动帮助,必要时可代为提交救助申请,做到早发现、早救助,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公安、城管、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

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以及救助管理机构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政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申请的受理、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要协助其申请,需要分办、转办的,应明确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处理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社会救助窗口应及时转介。

县、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可依托社会救助平台,建立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网络。县政府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畅通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求助、报告渠道。

第八章 监督和处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办理程序“三公开”,申请原因、核查情况、审批结果、救助金额“四公布”,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 民政、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将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二十一条 临时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民政部门应当悉数追回并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予受理其城乡低保等其他社会救助申请,已经享受城乡低保的予以取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岳西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精选冬令救助申请书样本范本四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xx年10月19日起,公司开始执行冬令时上下班时间,具体调整如下:

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

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注:由原来的一个半小时变更为一小时)

下午上班时间:13:00——17:30

值班电话: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xx年10月x日

精选冬令救助申请书样本范本五

数字冬令营总结会在北京x中学召开。各实验校的骨干教师及信息中心、教委中教科、小教科、职教科的相关人员围坐一堂,总结过去,畅谈未来。会议由中教科副科长王梦娜主持,教委副主任冯洪荣、职教科科长姜婷、信息中心副主任詹伟华参加了此次会议。

王x娜副科长在会议中对今年数字冬令营活动前期的设计、安排,后期的整合、制作进行了总结,并用翔实的数据展示了数字冬令营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对各学校教师在假期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深深的感谢。会上还对新学期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1、继续完善“好书推荐”和“佳文共赏”两个板块内容,引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2、将在数字德育网上为教师搭建交流平台,开辟教师论坛,使其成为帮助教师、引领教师、指导教师的有效途径;

3、建立网上班主任部落,利用现代化网络平台,搭建多样化的班主任培训机制;

4、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数字德育网上开通法制知识“小英雄”闯关活动;

5、准备在原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成立活动策划、设计宣传、网站管理等三个工作组,进一步推进数字德育的整体工作,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为数字德育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座谈过程中,各学校教师踊跃发言,总结了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活动的经验,如65中、景山学校、和一小等学校都在放假前把活动写在了家长信中,对教师、学生进行了专题培训,东四九条小学在放假前还培训了学生网管,171中学把数字冬令营活动与假期活动手册相结合,学校培训宣传到位,学生积极参与。老师们表示数字冬令营活动丰富了学生假期生活,受到了学生广泛欢迎。

精选冬令救助申请书样本范本六

一、 活动准备:

请学校积极与家长和学生沟通,将活动计划写入“寒假家长信”,组织学生参加活动。

二、 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预计于1月20日开营,2月19日结束。

三、 数字冬令营活动内容栏目介绍:

版块1:金鸡报啼贺新春

充实的猴年已渐行渐远,崭新的鸡年即将到来。每当新的一年来临,大家都会许下新年愿望,为亲朋好友送上祝福。欢迎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到数字冬令营来过年,对对春联、聊聊民俗,为亲人送祝福、为家庭添福气,在敲响新年钟声的喜庆时刻,畅谈“我的中国梦”。

本版块包括:

1) 金鸡报春送祝福

在农历鸡年来临的日子,向你的父母、亲戚长辈、同学、老师、兄弟姐妹送上祝福;老师、家长们还可以为您的同事、学生、孩子送上祝福;更希望大家在鸡年到来之际为我们伟大的祖国送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

2) 新年故事喜乐会

春节里发生的故事,吃到的美食,你都可以用图片、文字的形式,把它记录下来,成为记忆里的珍藏,更欢迎同学们分享你的快乐,让我们的冬令营见证你的成长与收获。

3) 金鸡独立我最棒

从认识“1、2、3、4、5”到学习“人之初,性本善”,我们都在不断成长。成长中有纯粹的快乐,也有微苦的滋味,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们都在快乐与苦涩的交替磨练中顽强地成长。相信经过勤学苦练,你会掌握更多本领,越来越独立,今天的付出都会成为你成长道路上引以为豪的经历。或者,现在的你仍然平凡普通,但你却一样渴望着自己的精彩。新的一年里,你有什么计划或者打算,欢迎在本版块发帖,和大家交流共享。

4)学习规范筑梦想

《xx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xx年修订)》x月x日正式发布。新版的行为规范共xx条,涵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同学们在追逐梦想的路上,发展自我、成长自我、塑造自我,最终成为有为少年的依据与准则。请同学们设计“学习规范筑梦想”卡片,填写自己学习规范的感受,对照规范内容的自我成长规划以及梦想,随机出现,作为互动。

时间:20xx年整个寒假。

参与者:全市中小学生、教师、家长等。

版块2:e网迎春共成长

相信对于大多数同学而言,问世十余年的xx区数字德育网就像是一个亲切的老朋友。它记录着校园的生活,讲述着中小学生自己的故事,每逢传统节庆日,还有系列主题活动等着大家去参与,它是一道桥梁,连通了我们成长的过去和未来,也汇聚了小伙伴们共同成长的点点滴滴。就让我们在这个版块中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吧。

本版块包括:

1) 我是文明志愿者

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其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的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是衡量地区人文水平的重要参照依据。

我们在做文明志愿者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继续传播文明礼仪知识,提醒身边的人时刻注意言行文明,为建设“文明xx”再建新功。我们下发过“xx区志愿服务爱心手环”,领到手环的你,是如何发挥榜样作用,带领同伴开展志愿服务的呢?正在争取申领的你,又是如何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向着优秀志愿者的目标努力的呢?欢迎大家在本版块状讲述自己的志愿服务故事和经历,传播文明礼仪知识——这也算是在数字德育电子平台上完成了一次有意义的志愿服务哦。

(网上设有xx市志愿者注册网站官方链接,请学生点击登录,进行注册。)

2) 学习榜样共进步

我们将把优秀学生的事迹材料在本版块进行发布,他们都是同学们的同龄人,是大家身边的好榜样,希望同学们为伙伴点赞,不仅学习优秀榜样事迹,更要向他们看齐,争做全面发展的xx学子。

参与者:全市中小学生、教师、家长等。

时间:20xx年整个寒假。

版块3:我是时政小达人

希望同学们通过参与本版块,在假期中做到多听新闻、多看报纸,从身边熟悉的问题开始,培养起关注社会,关注时事的好习惯,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本版块包括:

1) 天下达闻我尽知

本栏目将会在冬令营期间每天上传20xx年1月到2月期间发生的各类时事新闻题目若干,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答题获得积分,争做时政达人。

2) 时政要闻我点评

寒假期间,希望同学们继续关注时政要闻,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思考,深入分析;更欢迎同学们在本栏目就同学的要闻点评予以讨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从多视角、多维度和多层面看问题,会让大家认识事物的能力得到迅速的提升哦。

3) 社会实践挑战赛

挑战赛旨在通过搭建平台,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热情,从而推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向更高水平迈进,促进中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同学们在平台上展示自己参加的实践活动,个人或者集体项目均可进行网上展示哦,注意展示时请对活动进行简要说明,并晒上照片。

参与者:全市中小学生。

时间:20xx年寒假

版块4:闻鸡起舞话健康

传说东晋时期将领祖逖年轻时就很有抱负,每次和好友刘琨谈论时局,总是慷慨激昂,满怀义愤,为了报效国家,他们在半夜一听到鸡鸣,就披衣起床,拔剑练武,刻苦锻炼。这正是成语“闻鸡起舞”的来由。

规律的生活起居、充足的体育锻炼、积极向上的心态,良好的社会适应,是保持身心健康的基本要素,也是我们今后为社会做贡献的必要保障。好身体要从小锻炼,从小积累,希望同学们积极参与本版块的讨论,过个积极锻炼的寒假,个个都如故事中的祖逖一样,强身健体、立志报国,用积极健康的身心状态迎接新一年的学习生活。

1) 健康指数小测试

欢迎朋友们来本栏目测测自己的健康指数,看看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否达到了基本的健康目标,然后有针对性地为自己制定一份锻炼计划并努力加以落实吧。

2) 确立计划勤锻炼

为了身体健康,你和你的家人都有哪些好的习惯呢?寒假中你是否制定了详细的体锻计划?如果有,你能够坚持实施吗,在辛苦疲劳的时候,支持你坚持锻炼的动力是什么?欢迎到本栏目聊一聊,公布一下自己的体锻计划,每天打卡完成情况,让网络帮助你培养良好的健康习惯,实现锻炼目标吧。

3) 平安快乐过大年

近日,各级相关教育部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开展各项安全检查,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情况和相关安全教育工作。为加强大家的安全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同学们都学会了哪些安全知识,又观察到了身边那些事例,请在本版块中把自己掌握的安全知识、发现的事例介绍给同伴,彼此提醒提升安全意识吧!

另外,如果同学们需要了解和学习安全知识,本版块也有一些安全知识介绍,大家可以通过学习,获得更多的保护自己的有效方法,祝愿同学们树立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知识,过一个平安、愉快的春节!

参与者:全市中小学生、教师、家长等。

时间:20xx年整个寒假

版块5:e网相联无极限

1) 网络班会心连心

网络班会是课题实验校同学熟悉的假期交流方式,今年寒假我们还将持续推进“网络班会”,同时希望大家在假期坚持学习,通过我们的网页板块点击xx数字学校的网址链接,在假期里做到休闲学习两不误,让快乐和收获写满新春。

2) 家长智慧聚e网

通过xx区数字德育网学习e网通平台,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相关主题的论坛,开展网上交流活动。欢迎家长和学生一起在论坛发帖,讲述家风家训故事。特别推出“学习规范筑梦想”家庭论坛,发表亲子共同学习规范、践行规范的感言。

3) 数字学校齐学习

通过我们的网页板块点击xx数字学校的网址链接,学习学科和艺术知识。建议每位同学在假期内听课10节以上,尽量均匀分布学科,学段和年级选课,做到全面均衡发展。

参与者:xx区中小学生、教师、家长。

时间:整个寒假,各实验校结合本校情况自定时间,至少召开3节网上班会或家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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