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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产协议书的格式如何写 个人资产协议书的格式如何写才正确(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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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产协议书的格式如何写 个人资产协议书的格式如何写才正确(四篇)
2023-01-17 01:52:03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个人资产协议书的格式如何写一

(一)全面摸清家底,提供决策依据。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在用、闲置、出租出借等状况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举办经济实体等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真实、完整地了解掌握国有资产状况,为资产确权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为推进资产的分类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规范资产管理,实现动态监管。进一步健全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规范、实时、动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制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做到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实物相符、固定资产明细账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卡片相符。

(三)强化源头管控,实现“三个结合”。抓好资产配置,强化财务管理,把好入账关口,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整合国有资源,实施分类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和推进县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建设,提高运营效益。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不同状况的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一个乡镇绘制一张资产平面示意图,其中闲置资产要加以标注;一处闲置资产至少配一张照片及一份说明材料。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五)完善责任体系,实现长效管理。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国有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专管人员负责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包括所有财务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要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方案,建立起职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环节监管力度,构建“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收益统管、监管有力”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机制。

(一)清查基准日。

以xx年10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

2、行政单位附属的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企业。

3、县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企业)。

4、重点清查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各级政府资金投资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

(一)资产清查的依据。

1、账内清查依据。以xx年10月31日反映的各单位财务账为依据。

2、账外清查依据。以单位实地盘点申报、社会举报、工作组核查为依据。

(二)资产清查的内容。

对全县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主要清查:1、房屋及构筑物、土地、公共基础设施;2、通用设备;3、专用设备;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文物和陈列品;6、图书档案。

(一)清查方法。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实物盘点同账务核实相结合的办法,根据隶属关系分系统进行。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和登记,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本单位资产的全貌和实际状况。

1、各部门、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资产清查上报的同时,要组织好下属单位和所属国有企业的清查汇总上报工作。

2、县法院、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委、县国土局等单位在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清查的同时,要组织好驻乡镇(街道)的法庭、学校、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养护站、水利站、卫生院、技术服务站、土管所等所属单位及分支(派出)机构的资产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3、县经信委、县农委、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等企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直属国有企业和驻乡镇公司厂站所等资产的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各主管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的清查表格要单独汇总,不能和主管部门的清查表格汇在一起。

4、各乡镇(区)要做好机关和所属部门、所属街道及附属经济实体等单位的资产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5、各融资平台公司要做好本单位及子公司的资产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县改制办要做好改制企业(厂、公司)遗留资产的资产清查和表格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清查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

组织召开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清查具体工作。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体系;下载制作有关表格、报表,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文件报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县国资办)备案。(联系人:路宏,联系电话:0552—8216929、8216911,联系邮箱:2502315893@ qq)

2、自查申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从县财政局网站“下载专区”或国资办qq群下载资产清查表格,认真开展自查和报表的填制汇总工作;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应入单位财务账的资产全部记入财务账后再如实填报清查表中所列内容。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认真审核自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清查表格,连同电子版表格、说明材料一并报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县国资办);有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一上报。xx年12月份和xx年10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打印、盖单位公章后(包括电子版)报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

各乡镇(区)的资产平面示意图和闲置资产照片及说明由各乡镇(区)的财政所长(分局长)与村镇建设所所长共同负责完成,与资产清查汇总表格同时上报。

3、审核复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从12月11日开始,县政府安排三个核查工作组,及时对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检查核对,核实资产实物、资产账务、资产清查数据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否统一,核实有无瞒报、漏报和隐藏国有资产,核实资产收益是否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对上报不及时或表格汇总质量不高的单位要进行实地督查推进。核查人员要在单位清查表上签字确认,以明确核查责任。

4、整改处理阶段(xx年1月1日至xx年1月25日)。

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资产核查结果,对盘盈的资产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调整单位财务账,增加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资产卡片;对盘损的资产按资产处置程序,经批准后调整单位财务账,进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处置”模块进行处置,以达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县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业务指导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报告上报县政府。

5、建章立制阶段(xx年1月26日至xx年1月31日)。

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晰资产产权,规范资产使用行为,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真正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全面梳理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监管等制度和办法,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为保证此次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任组长、分管国有资产工作的负责人、资产专管员等人员任成员的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精心组织,全面发动。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缜密布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密切配合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工作;足额落实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安排所需车辆,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质量,不走过场。要确保清查质量,对历年来形成的对外投资、内部经营、资产出租出借、抵押担保等事项,要逐项排查,真实反映。要全面盘点、清查国有资产存量,逐一核对相关账目。

(三)严肃纪律,依法办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漏报和隐藏国有资产,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产资料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及时协调,加强督导。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核查工作。业务指导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督查推进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组织得力、清查表质量高、清查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最新个人资产协议书的格式如何写二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负责人(其他组织):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管理和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风险揭示

2.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7)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8)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9)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10)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资产嗣后因违章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拆除;

(12)资产嗣后被有关部门拆迁;

(13)资产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

(14)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嗣后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

(15)资产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

(16)乙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7)资产存在权利不完整、第三人拥有部分权利(及/或)第三人对资产已经、正在或将要实施侵权行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占用、侵权等情形);

(18)资产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某种费用之可能;

(19)资产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20)资产有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已毁损、灭失之可能;

(21)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资产,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资产的金额与本协议3.6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各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

2.5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并与甲方、丁方签署本协议。

2.6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贷款剥离银行投资或自办实体的项目放弃对贷款剥离银行(及/或)其投资或自办实体的追溯权。

2.7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中国各级政府担保的项目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并应要求其后续受让人不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该类项目。

2.8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包含的以下三类债权(及/或)该等债权形成或转化的资产(及/或)权利放弃追索权,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中对国家机关的债权(及/或)其他权利;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2.9对于最初由贷款剥离银行签署,后随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或由甲方签署的,为保全或处置特定资产而达成的诉讼代理协议和清收代理协议以及类似的协议(“第三方协议”),乙方同意,一经本协议生效,其将继承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在该等“第三方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该等“第三方协议”条款的约束。

2.10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三条转让标的

3.1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系本协议1.5条所表述的作为总称的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回收和处置,其表现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贷款等债权形态,部分资产表现形式可能为其它债权形态,也可能为物权形态,还可能为物上请求权或其它权利、权益形态。

3.2为便于说明,对于转让标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丁方在报纸或网站上所登《竞价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形式表述,不论其表述形式、用语及方式如何,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或权利种类(或性质)均依其客观状态所唯一确定。

3.3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由甲方整体转让给乙方。

3.4资产之数量及情状均以现状为准,乙方已通过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买方尽职调查,并已获取资产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乙方对资产现状无异议。

3.5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资产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关利益目的而致资产现状之任何变化,乙方均认可资产现状未改变。

3.6甲方向乙方转让对等户债务人共计笔资产,账面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同时向乙方转让户实物资产或权利。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的实际数量以本协议附件二清单中所指有关资产证明文件能够有效证明的属于甲方的资产及/或权利为准。

乙方充分理解和认可以下对转让标的的特别说明并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转让基准日起(含转让基准日当日)至资产实际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

(2)不论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则,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ⅱ.转让基准日之前(不含转让基准日当日),如果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该等事实的,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3.7前款资产账面金额包括资产原协议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协议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资产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3.8前款资产账面金额是以本协议附件二所列资产证明文件并仅仅是以其为依据计算的。

3.9乙方允许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本协议3.6条确定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各资产金额存在如2.4条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条转让价格

4.1甲方将3.6条转让标的整体作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4.2基于甲乙丁三方对转让标的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第五条价款支付

5.1在资产竞价成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4.1条所载价款一次性全数汇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6.1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6.2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即本协议附件二)交于甲方。

6.3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以甲方档案中现有文件资料为准、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协议》;

(2)《担保协议》;

(3)《放款凭证》;

(4)《债权转让协议》;

(5)《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6.4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5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6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该文件是否能起到资产证明作用的判断、该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归类别的判断等)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7乙方声明,其对甲方交付的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已经过充分阅读,并对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认识:从甲方受让的资产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并且仅仅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为依据的。

6.8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第七条资产转让通知

7.1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将有关债权资产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7.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7.1所述的资产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第八条资产与风险转移时间

8.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甲方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

8.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与资产有关的从权利的转移

9.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从权利也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且甲方认为根据资产性质和现状能够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资产担保权的转移

10.1资产保证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保证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保证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1第(1)项所述的资产保证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可与保证人协商,如保证人同意,可另行签订资产的保证合同。

10.2资产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抵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2第(1)项所述的资产抵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资产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质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质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3第(1)项所述的资产质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未明确认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不予认可等)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依法清收保证

11.1对于受让的资产,乙方保证在受让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清收。

第十二条陈述与保证

12.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出让事宜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甲方受本协议约束。

12.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中国自然人),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受让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乙方受本协议约束。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甲方资产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财政部下列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3)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12.3丁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对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见证本协议的签署,办理成交价款的交割,已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丁方受本协议约束。

(2)丁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第十三条税费负担

13.1涉及本次资产转让及后续付款、交割、过户(如有)(包括间接过户时的所有环节)及其他履行事宜发生的所有费和税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密

14.1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14.2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三方同意,虽然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或者三方都违约,违约方均应放弃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机构)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乙方、丁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丁方的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协议实际获得的转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

16.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即按应付而实际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补偿,直至补足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二条12.2款第(2)项所作的有关陈述和承诺如果存在不真实、故意隐瞒或者欺骗等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损失。

(4)鉴于甲方和丁方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资产的指向及风险、瑕疵和缺陷,乙方理应充分注意并合理报价,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地址有误、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并获司法机关认可,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补偿甲方不少于成交价款及相应利息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6)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相关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发出的资产及/或权利转让通知(或类似称谓)中,或者在媒体上发布的该类转让公告中,无论其内容如何表述,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该类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或)权利归属、还款义务向谁履行、责任向谁承担等)与本协议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协议不应归其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应该立即将其移交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按本协议应归甲方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减少或消失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3丁方的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17.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8.1三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要求开始协商)后六十(60)天内,三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裁决。

第十九条完整协议

19.1完整协议

(1)本协议为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协议,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来往通信中的相关内容。

(2)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变更、修改或补充

20.1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三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21.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的附件

22.1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 《资产转让清单》

附件二 《资产证明文件清单》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23.1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和/或)盖章后生效。

23.2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_________

乙方(自然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法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资产转让清单》(略)

附件二 《资产证明文件清单》(略)

最新个人资产协议书的格式如何写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资产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其_________元现金委托甲方进行合法的市场挂牌证券买卖。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设乙方个人所属的合法证券账户,并将上述委托资金全数转入该账户。

三、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对该账户的资金进行买卖,但资金存取权仍属于乙方。

四、甲方在每次买/卖完毕后,应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情况告知乙方,买卖理由可以不作解释。

五、利润分配:

1.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下的,该部分全属乙方所有。

2.所得利润为委托资金_________%以上的,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_________%。

3.资产管理期满后结算利润,如产生可分配利润,乙方应以结算后一周内将该利润款项划拨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4.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作承诺,并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将委托账户的证券完全沽出后,进行结算工作。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则乙方最高只能按利润的_________%提取利润,剩余利润归甲方享有。

5.若甲方在委托期限内终止该协议,即使乙方同意,甲方亦应向乙方支付委托资金和利润。届时,如果乙方委托资金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有利润,全部归乙方享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文件为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个人资产协议书的格式如何写四

资产所有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精神,按照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在_________厂试行(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决定,通过全市公开招标和认真评议,择优选中乙方为_________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第一章经营责任期限

本期经营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二章经营责任目标

一、经营期间,乙方保证实现利润总额_________万元(含所得税,不含帐面亏损)。每年实现目标如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该年12月31日实现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度实现_________万元。

二、按经营期间实现利润总额计算的资产实际价格为_________万元,如上确有保证的增上之后的资产价格为_________万元(计算公式及说明另列,略)

三、对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企业的潜在亏损,按财政局所核实的金额,在经营期间分年进入成本,逐步消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的帐面亏损,用企业税后留利弥补。

四、在保证实现_________万元目标利润的同时,按年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为_________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厂级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权,生产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职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企业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义务:

1.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证企业行为符合国家利益和宏观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业的全部财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

3.按期足额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资金、大修基金只能用于技术改造、增添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和归还专项贷款,不能挪作它用。

4.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5.乙方必须保证按规定发放退(离)休、退职职工的劳保金和缴交合同制用工的劳动保险金,保证在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上级部门所给予的优惠条件。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经济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间的实现利润,按_________%交纳所得税,_________%交纳调节税(或免交调节税)。如超过年度利润基数所交纳的所得税,由财政返还_________%(或不返还),财政返还部分只能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和归还中短期贷款。

二、实行资产经营前企业向银行或财政的贷款,仍按原贷款合同规定办理;对实行资产经营期间所进行的专项贷款,其本息用税后利润归还。

三、经营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应以市财政局审批年度决算数为准。企业税前利润归还专项贷款,允许按规定比例提取“两金”。“两金”来源,由企业用超额利润解决。企业税后利润在扣除经营者和合作者所得后,按财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产发展基金占_________%,奖励基金占_________%,福利资金占_________%。改变分配比例,须征得市财政局同意。

第五章奖罚规定

一、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可得到本人标准工资的_________倍的报酬,月度暂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50%预支,年终结算。其中,提取_________%作为风险基金,存入企业不计利息,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动用。本人标准工资部分可以进成本,超过标准工资部分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其差额部分,由企业留利中弥补。完不成基期利润指标,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则要对乙方的经营资格重新审查。

二、年度超标利润,可转入下年度计算,经营期满,实现利润超过标的利润的部分,每超出1%,奖励给乙方年标准工资的10%。

三、资产增值收入,按下届经营者的中标利润计算的资产价格与本届经营者中标时计算的资产价格之比,资产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过1%,可提取本人年标准工资的10%;资产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本人标准工资的5%。资产减值时,按增值奖励的比例扣除本人标准工资。

四、在完成年目标的基础上,超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超额部分奖励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额10万元以外的部分,按5%奖励。但职工奖励总额不得少于乙方(含合作者)得奖总额。其资金来源在归还贷款提取的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与奖励,不得高于乙方个人的收入和奖罚,具体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资产增值新老设备放在一起评估,新老设备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净值所占比例计算。在结算经营责任奖罚时,不考虑原辅材料、燃料、电力紧缺、调价等因素。)

第六章经济担保

一、乙方必须以_________元(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保证人(合作者)须交相同数额的保证金。

二、抵押金与保证金,须在签约时交_________厂财务科验收、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动用。

三、以上抵押金、风险金和保证金,经营期满,合同规定的经济指标如期实现后,如数发还乙方和保证人。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甲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经仲裁部门裁定,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乙方违法乱纪,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解除合同。

1.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内实现利润达不到目标利润的80%,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条款。

第八章附则

一、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二、资产经营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资产所有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理事会。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政府或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公证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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