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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 修河坝合同怎么写(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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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 修河坝合同怎么写(七篇)
2023-01-17 01:56:5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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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一

一、各村存在的问题

1、高场社区:(1)乱搭遮阳棚2处;(2)牛皮癣3处;(3)犬只散放2处;(4)乱堆杂物2处;(5)乱倾倒垃圾1处;(6)河道白色垃圾1处。

2、银台山村:(1)垃圾桶破损1处;(2)犬只散放2处;(3)牛皮癣2处;(4)白色垃圾1处。

3、夜合村:(1)乱堆杂物2处;(2)犬只散放1处;(3)牛皮癣1处;(4)背沟积存污水1处。

4、状元村:(1)垃圾桶曝桶1处;(2)乱堆杂物3处;(3)移动店招2处;(4)墙体广告2处;(5)乱牵乱挂3处;(6)牛皮癣2处。

5、双童村:(1)白色垃圾1处;(2)牛皮癣4处;(3)乱堆杂物2处;(4)沟渠白色垃圾1处。

6、三和村:(1)牛皮癣2处;(2)移动店招2处;(3)乱牵乱挂2处;(4)乱堆杂物4处。

7、兴福村:(1)垃圾桶曝桶1处;(2)竹木占道3处;(3)犬只散放3处。

8、纸坊村:(1)垃圾桶曝桶1处;(2)竹木占道2处;(3)未按时报表1次。

9、雅棚村:(1)垃圾桶(房)曝桶(房)2处;(2)牛皮癣2处;(3)垃圾未入桶1处;(4)垃圾桶倾倒乱摆放1处;(5)7组露天焚烧1处;(6)河道白色垃圾1处;(7)未按时报表4次。

10、凤场村:(1)竹木占道3处;(2)牛皮癣2处;(3)白色垃圾2处;(4)犬只散放2处;(5)背沟积存污水1处;(6)未按时报表2次。

二、奖惩情况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7月奖排名第一的夜合村工作经费200元,奖排名第二的纸坊村工作经费100元;7月扣减排名倒数第一的雅棚村工作经费200元,扣减排名倒数第二的状元村工作经费100元。

三、工作要求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不能搞突击应付,不能搞形式主义,否则就会出问题。近期,成都市的第三方测评正在邛崃市进行明查、暗访,请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在8月7日前整改完毕,并做好日常环境治理工作,确保环境治理工作不走样,为我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年月日

最新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庆元县财政部门批准,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水利局委托,就20xx年10月-20xx年9月县城河道保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内容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20xx年10月-20xx年9月县城河道保洁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wxzxqyzb-20xx-002号

4、采购内容:河道保洁范围为垟心新桥至阁门岭段河道保洁(包括河道、亲水平台及绿化带)及绿化带的维护。

5、采购预算总价:37万元。

6、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2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保洁服务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

6.3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投标人,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投标报名:

7.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09月30日16时30分止(工作时间)。

7.2报名地点:庆元县水利局一楼。联系人:叶王健,电话

7.3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庆元县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在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在报名时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以电汇、银行转账、汇票等形式缴纳。

(2)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户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xx 0001 5435 743。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6:30时止,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0.1截止时间:20xx年10月09日15:00时整,逾期不受理;

10.2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庆元县市场路3号)。

11、开标时间、地点:

11.1开标时间:20xx年10月09日15:00时整;

11.2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庆元县市场路3号)。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保洁时间要求:

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

15、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庆元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柳先生 联系人:潘女士 郑女士

电话

电话/传真

年9月15 日

最新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三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水务局委托,就郑州市水务局河道清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水务局河道清淤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xxdl)317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市魏河、七里河、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四条河道部分河段的清淤项目,本项目设一个监理标,九个施工标:其中魏河设两个标段、七里河设四个标段、十七里河设两个标段、十八里河设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20xx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3. 投标人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xx年8月22日起至20xx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8室代理四部(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件及资料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xx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xx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网和《中国财经报》网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水务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渠萍萍、陈薇

联系电话:0371-68660783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22日

最新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四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闽江下游河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利厅2018年5月批复的《闽江下游福州段2018-2020年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特制定《闽江下游福州段2018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河道行洪、交通航运、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政府专营、强化监管、标本兼治”方针,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切实处理好河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实现河砂资源依法、科学、有序、规范开采。

根据《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榕政[20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0]2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0]219号)等规范性文件,结合近年来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制定2018年度河道采砂计划实施方案。

(一)闽清县河段

1.可采区:白河江河段可采区,长1.908km。

2.禁采区:(1)水口禁采区,长6.212km,范围为从水口水电站大坝下游开始至大箬禁采区(含水口大桥、水口调度站);(2)大箬禁采区,长2.167km,范围为从水口禁采区开始至白石坑禁采区(含北溪大桥);(3)白石坑禁采区,长2.588km,范围为从大箬禁采区开始至猴山禁采区(含在建的水口二道坝);(4)猴山禁采区,长2.266km,范围为从白石坑禁采区开始至白河江可采区(含猴山泵房);(5)白河江禁采区,长1.86km,范围为从白河江可采区开始至上马坪禁采区(含闽清大桥,渡口码头,渡口村易崩岸段);(6)上马坪禁采区,长1.507km,范围为从白河江禁采区开始至马坪保留区(含闽清县火车站);(7)下马坪禁采区,长1.509km,范围为从马坪保留区开始至马坪禁采区(含在建公路桥);(8)马坪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下马坪禁采区开始至汤院禁采区;(9)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禁采水域。

3.保留区:无。

4.计划开采量:闽清县2018年白河江河段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为12.5万m3,安排小型链斗式采砂船1艘。

(二)闽侯县河段

1.可采区:(1)埕头可采河段,长2.130km;(2)沙白头河段,长3.0km;(3)马坑可采河段,长2.564km;(4)唐举可采河段,长2.988km。

2.禁采区:(1)马坪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下马坪河段禁采区开始至汤院河段禁采区;(2)汤院禁采区,长0.60km,范围为从马坪禁采区开始至埕头禁采区;(3)沙白头禁采河段,长0.652km,范围为从沙白头可采区开始至马坑可采区;(4)竹岐禁采区,长7.464km,范围为从竹岐河段保留区开始至荆溪河段禁采区(含竹岐水文站以及竹岐大桥,竹西渡口码头,青岐渡口码头,汶洲人渡码头,竹岐下游易崩岸段);(5)荆溪禁采区,长4.335km,范围为从竹岐禁采区开始至白头禁采区(含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桥以及向莆高速铁路桥);(6)白头禁采区,长3.601km,范围为从荆溪禁采区开始至淮安头禁采区;(7)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禁采水域。

3.保留区:(1)马坪河段保留区,长2.082km;(2)大目埕河段保留区,长3.482km;(3)竹岐河段保留区,长2.556km。

4.计划开采量:闽侯县2018年4个可采区年度采砂控制量为135万m3,其中埕头可采区为48.5万m3、沙白头可采区为6.5万m3、马坑可采河段为40万m3、唐举可采河段为40万m3,安排中小型链斗式采砂船4艘以内。

(三)闽江南港河段

闽江下游淮安头至金刚腿河段均列为禁采区。

(四)总量

综上,2018年共安排5个可采区进行采砂,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147.5万m3。其中,闽清县河段为12.5万m3、闽侯县河段为135万m3,安排采砂船控制在5艘内。

2018年度开采的河砂总量安排福州市境内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117万m3(含水利工程建设用砂10万m3),由市重点办负责调度供应;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30.5万m3,由市水利局负责调度供应。

闽江下游沿岸堆砂场设置总数控制在26处以内,其中市重点办所属专供砂场13处,县(市)区设置堆砂场13处。

(一)市重点办所属专供砂场由市重点办提出砂场设置方案报市水利局审批,砂场的内部管理由市重点办负责。

(二)县(市)区堆砂场指标分配如下:闽清县1处、闽侯县6处、仓山区2处、马尾区2处(含琅岐1处)、长乐区1处、连江县1处。根据科学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砂场设置方案,经同级政府审批后,报市水利局备案。县(市)区堆砂场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指导检查监管。

(一)统一组织开采。闽清县河段采砂工作由闽清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开采和监管;闽侯县河段采砂工作由闽侯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开采和监管。

(二)建立健全重点工程用砂专供机制。市水利局负责闽江河道采砂规划、年度采砂计划的编制,以及总量控制和监管。福州市境内的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用砂,由市重点办负责调度供应,市城乡建总、交建集团负责专营,闽清、闽侯县应优先保证省、市重点工程用砂。县(市)区重点工程及民生建设用砂,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砂计划,经审批后由闽清、闽侯县政府指定的国有采砂企业供应,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度,河砂销售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计划指标内河砂出让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专营收益的部分,由市、县按4:6比例分成,超出计划指标开采河砂的出让净收入全额上缴市财政。     

(三)建立《河砂准运单》制度。《河砂准运单》、《定额凭证》分别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河砂水、陆路运输准运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每月核发量控制在15万m3以内,出境(出口)准运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具。闽清县、闽侯县砂石办要根据经批准的年度河砂实施方案和经许可的采砂情况,有计划地对从事运砂的船舶、车辆开具河砂准运单。运砂的船舶、车辆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河砂准运单,河砂准运单当日开具,24小时内有效,过期作废;未持准运单的,采砂业主不得为其装载河砂作业,否则以不按规定采砂行为论处;未持准运单运砂的船舶、车辆,由水政监察、公安边防、海事、交通部门依法予以查扣。建立运砂情况“一日一报”制度,闽清、闽侯等县砂石办与国有采砂企业应提前一天将当日采砂量与次日运砂量、运砂船船号及运砂车牌号、方量、目的地等以报表形式报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政监察支队每月汇总一次供砂情况,作为核发准运单的依据。

(四)建立台帐制度。采砂业主应按“日填月报”要求,逐日如实填写采砂生产作业情况(有关台帐、报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每月5日前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上一个月生产统计表,并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真核实。凡虚报、瞒报、拒报或屡次迟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采砂情况的检查与指导。经许可的采砂船舶必须装置定位测量和在线监测设备,未装置的,不得开展采砂作业。闽清县、闽侯县要在可采区及闽江重要河段安装“全球眼”实时监控系统,设立现场监管点,严防超量开采。

(五)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要对闽清、闽侯等县河砂实际开采量、河砂运输情况,以及河床变化情况等实行半年和年度检查考核。对严格按计划开采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超计划开采、越界开采等违规行为予以查处并没收相应的河砂收益,同时扣减其下一年度的河砂开采量。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加强沿岸工程设施保护。要在有关水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工程保护范围基础上,尽可能扩大保护范围,列为禁采区,确保防洪堤、岸滩、桥梁、水闸、码头、取水口、电缆等有关设施的安全。

(二)加强总量控制。要严格执行河砂准运单制度,运砂船舶要按实计量,平仓运载,严禁超载。在每日通报采运砂情况基础上,闽清县、闽侯县要每月10日前向市水利局报告上一月实际采砂量及当月采砂量计划。

(三)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程序。拟参与采砂的船舶经地方海事局进行适航条件审查合格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上报市水利局审核许可,审核通过后,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给采砂船业主。

(四)严格采砂作业时间。每天河砂开采时间为5:30-17:00,超时间开采按非法采砂论处。

(五)严格控制河砂运出闽江口销往境外。对未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河砂出境准运单》的运砂船,港口部门不予批准过驳作业,海事部门不签发出港证。违者由港口、海事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六)建立联合执法巡查机制。落实河长制,闽清县、闽侯县河长切实履行职责,牵头组织闽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整治行动。市水政监察支队与福州边防支队建立长期联合执法巡查机制,并会同闽清、闽侯县开展跨县联合执法。对闽江下游河道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巡查,对查处的违法采运砂船一律实施扣押,对“三无”采运砂船一律依法予以没收、拆解和销毁,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吹砂、违规设置堆砂场等行为。同时,闽清、闽侯、长乐、仓山、马尾等沿江县   (市)区水政监察队伍要会同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岸滩盗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严格控制从闽江吹砂填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河砂吹填造地,县(市)区确需从闽江吹砂填地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违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最新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五

会议时间:20xx年12月17日8:30

会议地点:中控楼207室

主持人:阚世广

参会人员:王耸、王海涛、杜均、李伟、郭萍、杨秀婷、赵忠萍、梁爽

根据济宁市、邹城市扬尘治理相关要求,20xx年12月17日8:30,安全环保部组织煤管小组、营销中心、综合部、运洗车间、气化车间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对我公司现有堆场、产生扬尘场地及道路扬尘等进行排查,确定整治措施。

纪要如下:

1、煤管小组加强煤炭管理,对进厂煤炭运输车辆和厂内煤炭转运车辆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载、沿途洒落。

2、综合部对厂内各类车辆加强管理,厂区内各道路进行限速,对出厂灰渣运输车辆要求其必须密闭运输,严禁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3、运洗车间应加强现场清洁文明管理,特别是704a的运行管理。锅炉灰渣、气化炉渣应及时清运,避免在厂内长期存放;对渣场周围采取措施,防止滤液溢流进入路面及河道;厂区运输道路安排专人进行保洁,及时清理散落地面的煤炭、灰渣等物料,保持路面整洁,避免二次扬尘。对厂区内煤炭、灰渣等运输车辆进行告知,要求对出厂车辆底盘、车轮等进行清理,确保不带尘上路。对临时煤场固定式喷洒设备根部进行保温处理,防止冻裂。

4、气化车间对滤液回气化管线进行排查,确保704a滤液不溢流;加强现场清洁文明管理,及时714渣池、703周围的灰渣清理,防止进入雨水沟或污染路面。

5、营销中心加强石灰石运输车辆管理,防止石灰石卸料过程中出现溢仓现象。

6、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加大现场扬尘治理的检查与考核力度,严格管理、考核,将扬尘治理工作与车间考核进行责任联挂。

最新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六

案由:关于彻底治理城区护城河和风景河的提案

集体(界别)提案单位: 负责人:

提 案 人: 界别: 经济界 单 位:

主 办:水利局研究办理

会 办:

分 办:

正文:风景河和护城河是城区排水主要通道。这两条河流由于常年疏于管理,两岸群众填河建房、向河内大量倾倒垃圾及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厕所粪便直接排入河内,致使河道日渐狭窄、肠梗,排水不畅,河水严重污染。这与我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县”、“国家旅游县城”极不协调。根据“两河”现状及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城市防洪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两河”沿岸私搭乱建的整治力度,减小后期“两河”治理的阻力,为“两河”后期治理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落实城管、水利、环保等部门在城区河道管理的责任,防止管理交叉和管理层面。

三是借助省省政府支持直管县城市河道治理的有利契机,争取项目资金,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净化、雨污分离等工程,彻底根治两河”。同时,沿岸要增设公共设施,使之成为全县人民休闲和娱乐的好场所。

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城区风景河、护城河流经区域,实行区域划分,责任分担,让风景河、护城河的保护管理落实到每关于彻底治理城区护城河和风景河的提案一个街道,每一个社区(管委会),加强对风景河水质的日常监管,做到天天有人监管、清理,专业人员一周一测验,做到保护和监管并重。

五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介,积极开展关爱风景河、护城河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居民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好风景河、护城河的环境。

最新河道治理打坝协议书如何写七

桂阳县农业局的西水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桂阳县农业局

采购项目名称:桂阳县农业局西水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45万元

二、编号:委托代理编号:hnzt-20xxczzf026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标的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

服务桂阳县农业局西水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桂阳县农业局西水河道垃圾清理服务项目,具体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郴州益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龙泉路北湖区党校综合楼101、102室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xx年04月11日

论证地点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论证意见 鉴于业主迎接xx省乡村旅游节的胜利召开,时间比较紧迫,建议根据《郴州市西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湘政办涵[20xx]201号)文件要求,尽量选择有相关资质,有过类似经验,特别对当地(西河)比较了解的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家成员名单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刘x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自20xx年04月11日至20xx年04月1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xx县农业局

地 址:xx县

联系人:候

联系电话:xx6

2、代理机构名称: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108号(华天大酒店旁)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院内

联系人:黄振

联系电话:0735-22672

3、监管部门名称:桂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桂阳县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735-4428

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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