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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外出就业申请书怎么写 农民外出打工申请书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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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外出就业申请书怎么写 农民外出打工申请书模板(4篇)
2023-01-17 01:58:5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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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民外出就业申请书怎么写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我县第六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依法要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就是按照区、州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动员,同时对换届选举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刚才,张军同志宣读了《*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同志宣读了《关于成立*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队的通知》、对全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党的*大提出要确保到20xx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区、州党委要求,实现县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坚持4583长期发展思路不动摇;以粮食转化、畜牧业发展推动第一产业;以优势产业培育推动第二产业;以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第三产业”,到20xx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结合全县农村工作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必须着力在建设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方面狠下功夫。近年来,中央、区、州党委多次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求在农村基层“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摆到同样重要的位置谋划安排。随着中央减免农业税、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增加农民收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家对农业、农村投入和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农牧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高涨,对选什么人当干部,选出来的干部能否做到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把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都十分关心和关注。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把县委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联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税费改革、机构设置调整、村民委员会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查找和解决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类问题,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矗要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通盘考虑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达到村民委员会结构改善、素质提高、能力增强、作风转变、人员精干的目标要求。

二、把握关键,依法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只有明确任务、抓住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工作,才能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我们要认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依法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超前谋划,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区、州党委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对此项工作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这项工作也很复杂,有特殊情况不能实行“一肩挑”的村只是个别的,并要详细说明原因,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前调查了解,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把握,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摸排整建工作,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特别要提前做好村党组织书记选配工作,对不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组织班子,坚决进行充实、调整和整顿,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性观念,激励他们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基矗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规范党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和村委会土地发包、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等敏感村务的管理,防止在换届选举前出现新的隐患。要认真解决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决不?把问题带到选举过程中。四是要扩大群众民-主监督。认真执行村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张榜公开财务审计、审查、清理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群众的疑虑。

(二)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工作。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关键在干部,关键在是否有一支素质较高、熟悉农村及选举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的骨干队伍。从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看,由于一些乡、村干部不懂法、不熟悉选举程序、指导不力、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等,给选举工作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从表面上看,这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较低造成的,从客观上分析,这与我们培训工作抓的不扎实有直接关系。另外,随着农村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干部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迫切需要我们的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素质,以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今天,县委将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换届选举驻村工作队队长及全体队员集中进行动员和培训,主要目的就是为换届选举工作培养一批骨干,通过骨干指导、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发挥,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此前,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参加了自治州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的培训,都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换届选举的注意事项。会后,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抓好换届选举驻村工作组成员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集中培训,培养更多的换届选举骨干;村党组织也要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各级干部提高认识,使他们对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原则、方法、程序、步骤熟记在心,懂得怎么去依法操作,如何严格按程序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矗要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上要突出《组织法》、《实施办法》,重点学习新修订的《*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力求学深、学透,全面掌握;方法上要采取集中培训与阶段性培训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与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换届选举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对选民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在换届选举中紧紧依靠和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必要的投票方法,消除家族、部落、地域、派别的不良影响,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强、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具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才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

(三)严格操作规程,高质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法律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必须严格掌握选举过程中法律所规定的每一个环节和所完成的时限,既不能拖延选举时间,也不能提前选举,更不能走捷径。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政策法规办理。要把握好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重点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依法推选关、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关、候选人提名和预选确定关、投票选举关。特别是在选民登记和候选人酝酿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选举办法中的规定程序。

(四)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这对我们实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不依法办事,就容易出问题、出乱子,群众就要上访。所以,我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所有的工作环节和工作步骤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这是我们搞好这次换届的工作准则。同时,要尊重村民的意愿,不断完善选举制度。要严禁宗教势力、家族势力干预、介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防“贿驯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对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村选举委员会要设立举报信箱,对反映的贿选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按时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各村的下派干部和驻村换届工作队,要切实发挥作用,做好村民调查摸底、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遗留问题等工作,决不能出现群众上访,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

(五) 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有利于”,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实效。通过换届选举,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把换届选举过程与贯彻落实党的*大、国务院32号文件、区、州、县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狠抓?实,有利于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的紧迫感;与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与培养农村致富能手结合起来,把村民公认、有致富本领、能带动群众奔小康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有利于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与依法治村、加强群众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合力。

三、加强领导,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县委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3月15日前完成所有村的村委会成员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算,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就是抓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定要保证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一定要保证换届选举平稳实施不出问题,一定要保证按法定程序选举成功。通过这次换届选举,也是一次对我们乡镇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的考验。各乡镇党委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挂帅,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每个村的情况,特别是重点分析研究上次换届选举群众上访较多的村、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及早研究应对措施,确保一次选举成功。在选举中,决不能出现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要把问题解决在乡镇、村一级。哪个乡(镇)因工作不细、操作程序不严密出现了问题,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县委、县政府就要追究那里的主要领导责任。各乡镇要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尽快启动各项工作。联系乡镇的县领导要及时指导乡镇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抽调的工作队队长、工作队队员要与原单位脱钩,下乡(镇)驻村协助乡镇开展工作,抽调单位要无条件派人,各单位在车辆使用等方面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各乡镇及工作队要指导各村及时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尽快开展工作。

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发挥合力。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助乡镇、村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县换届办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抓好重点工作的指导推动;县人大、民政、司-法-部门要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的解释工作,受理基层的咨询;县信访局要切实做好化解矛盾和纠纷工作;县宣传部、广电部门、政府网站要积极发挥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营造健康、热烈的舆-论环境;县纪检、公安、民宗局、政法委等部门要组织力量,积极协助维持换届选举的秩序,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利用威胁、恐吓、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选举工作的不法分子,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因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强督查,强化指导。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抓好督促检查是关键。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督导组,抽调人大、组织、纪检、政法、民政等部门的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督查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县委督察室要制定立项督查方案,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环节进行专项督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协助乡镇及时纠正,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汇报,对于工作开展不利、问题较多的乡镇要及时进行通报,并依纪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同志们,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关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努力把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县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23年村民外出就业申请书怎么写二

同志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我县第六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依法要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就是按照区、州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动员,同时对换届选举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刚才,张军同志宣读了《*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同志宣读了《关于成立*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队的通知》、对全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党的*大提出要确保到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区、州党委要求,实现县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坚持4583长期发展思路不动摇;以粮食转化、畜牧业发展推动第一产业;以优势产业培育推动第二产业;以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第三产业”,到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结合全县农村工作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必须着力在建设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方面狠下功夫。近年来,中央、区、州党委多次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求在农村基层“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摆到同样重要的位置谋划安排。随着中央减免农业税、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增加农民收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家对农业、农村投入和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农牧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高涨,对选什么人当干部,选出来的干部能否做到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把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都十分关心和关注。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把县委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联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税费改革、机构设置调整、村民委员会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查找和解决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类问题,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矗要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通盘考虑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达到村民委员会结构改善、素质提高、能力增强、作风转变、人员精干的目标要求。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只有明确任务、抓住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工作,才能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我们要认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依法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超前谋划,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区、州党委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对此项工作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这项工作也很复杂,有特殊情况不能实行“一肩挑”的村只是个别的,并要详细说明原因,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前调查了解,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把握,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摸排整建工作,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特别要提前做好村党组织书记选配工作,对不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组织班子,坚决进行充实、调整和整顿,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性观念,激励他们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基矗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规范党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和村委会土地发包、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等敏感村务的管理,防止在换届选举前出现新的隐患。要认真解决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决不?把问题带到选举过程中。四是要扩大群众民-主监督。认真执行村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张榜公开财务审计、审查、清理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群众的疑虑。

(二)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工作。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关键在干部,关键在是否有一支素质较高、熟悉农村及选举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的骨干队伍。从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看,由于一些乡、村干部不懂法、不熟悉选举程序、指导不力、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等,给选举工作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从表面上看,这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较低造成的,从客观上分析,这与我们培训工作抓的不扎实有直接关系。另外,随着农村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干部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迫切需要我们的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素质,以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今天,县委将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换届选举驻村工作队队长及全体队员集中进行动员和培训,主要目的就是为换届选举工作培养一批骨干,通过骨干指导、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发挥,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此前,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参加了自治州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的培训,都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换届选举的注意事项。会后,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抓好换届选举驻村工作组成员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集中培训,培养更多的换届选举骨干;村党组织也要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各级干部提高认识,使他们对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原则、方法、程序、步骤熟记在心,懂得怎么去依法操作,如何严格按程序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矗要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上要突出《组织法》、《实施办法》,重点学习新修订的《*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力求学深、学透,全面掌握;方法上要采取集中培训与阶段性培训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与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换届选举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对选民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在换届选举中紧紧依靠和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必要的投票方法,消除家族、部落、地域、派别的不良影响,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强、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具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才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

(三)严格操作规程,高质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法律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必须严格掌握选举过程中法律所规定的每一个环节和所完成的时限,既不能拖延选举时间,也不能提前选举,更不能走捷径。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政策法规办理。要把握好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重点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依法推选关、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关、候选人提名和预选确定关、投票选举关。特别是在选民登记和候选人酝酿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选举办法中的规定程序。

(四)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这对我们实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不依法办事,就容易出问题、出乱子,群众就要上访。所以,我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所有的工作环节和工作步骤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这是我们搞好这次换届的工作准则。同时,要尊重村民的意愿,不断完善选举制度。要严禁宗教势力、家族势力干预、介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防“贿驯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对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村选举委员会要设立举报信箱,对反映的贿选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按时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各村的下派干部和驻村换届工作队,要切实发挥作用,做好村民调查摸底、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遗留问题等工作,决不能出现群众上访,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

(五)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有利于”,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实效。通过换届选举,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把换届选举过程与贯彻落实党的*大、国务院32号文件、区、州、县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狠抓?实,有利于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的紧迫感;与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与培养农村致富能手结合起来,把村民公认、有致富本领、能带动群众奔小康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有利于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与依法治村、加强群众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合力。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县委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3月15日前完成所有村的村委会成员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算,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就是抓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定要保证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一定要保证换届选举平稳实施不出问题,一定要保证按法定程序选举成功。通过这次换届选举,也是一次对我们乡镇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的考验。各乡镇党委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挂帅,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每个村的情况,特别是重点分析研究上次换届选举群众上访较多的村、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及早研究应对措施,确保一次选举成功。

在选举中,决不能出现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要把问题解决在乡镇、村一级。哪个乡(镇)因工作不细、操作程序不严密出现了问题,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县委、县政府就要追究那里的主要领导责任。各乡镇要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尽快启动各项工作。联系乡镇的县领导要及时指导乡镇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抽调的工作队队长、工作队队员要与原单位脱钩,下乡(镇)驻村协助乡镇开展工作,抽调单位要无条件派人,各单位在车辆使用等方面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各乡镇及工作队要指导各村及时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尽快开展工作。

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发挥合力。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助乡镇、村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县换届办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抓好重点工作的指导推动;县人大、民政、司-法-部门要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的解释工作,受理基层的咨询;县信访局要切实做好化解矛盾和纠纷工作;县宣传部、广电部门、政府网站要积极发挥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营造健康、热烈的舆-论环境;县纪检、公安、民宗局、政法委等部门要组织力量,积极协助维持换届选举的秩序,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利用威胁、恐吓、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选举工作的不法分子,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因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强督查,强化指导。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抓好督促检查是关键。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督导组,抽调人大、组织、纪检、政法、民政等部门的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督查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县委督察室要制定立项督查方案,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环节进行专项督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协助乡镇及时纠正,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汇报,对于工作开展不利、问题较多的乡镇要及时进行通报,并依纪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同志们,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关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努力把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县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023年村民外出就业申请书怎么写三

村民自治章程2017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能正确领导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好自己的事务,真正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我村四个文明建设,搞好村级各项事务,促进村级健康发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定如下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本村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必须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乡(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 为了保障村务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村民委员会下设治保、调解、文卫计生、社会保障等委员会,接受村民委员会领导,对村民委员会负责。同时,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以确保村民自治各项规章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得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本章程既是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工作规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无论干部群众都必须遵守。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制度

第五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六条 村民会议。一些涉及本村绝大多数群众利益调整的事项,可采取全体村民公决,但公决结果不得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

(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或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关事宜。

(三)试行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工作委员会等制度的村,可由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主席、工作委员会主任等主持会议。

(四)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选举问题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

(五)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六)村民代表会议议题一般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后提交村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讨论。

(七)重要事项应通过民主恳谈(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但不得以此代替村民代表会议。

(八)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3日前,将需要讨论的内容告知村民代表,重要事项应提供相关材料,以便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九)会议需要讨论的内容应当及时告知村民。

(十)村民代表会议按以下程序召开:

1、村民代表签到,清点参加会议人数;

2、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介绍并说明提供决策的方案;

3、对决议事项进行讨论和审议,对方案进行修改;

4、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或否决都要形成决定,并当场宣读表决结果;

5、会议小结。

(十一)村民代表会议应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加会议人数、缺席人员、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等。

会议记录、决定文本、代表签名、表决结果等资料应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

(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告或以其他形式向村民公布。

(二)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按分工组织实施,并接受村民的监督。

(三)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不适当决定,村民会议有权予以撤销或者改变。

第三章 村务管理

第九条 本村村务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第十条 为了增加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吸取村民意见和建议,设立村务公开栏和村民意见簿。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问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公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村民反映问题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村民意见箱由村民代表会议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箱,收集到的村民意见应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宣读。村“两委会”要重视村民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报,必要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可以采取签订责任状形式下达给各个村民小组或有关组织,也可以和村民订立完成任务合同,具体形式由村“两委会”根据情况决定。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本村的贯彻落实。本村村民以及村内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依法承担的各项国家任务,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督促完成。

第四章 村干部管理

第十四条 全村村干部都必须对村民负责,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和乡(镇)政府的工作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分工的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思想,带头履行党员义务和村民义务,不准做特殊村民,不准侵占村民利益,不准倚仗职权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不准贪图享受,不准违法乱纪。

第十五条 建立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委员会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研究部署本村工作,交流情况,落实任务。

第十六条 实行村干部分工负责制。根据本村现有干部和村务管理的要求,实行按岗位分工和按任务定员相结合的办法,将全部村务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村干部。

第十七条 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研究落实实现任期目标的办法和措施,确定分年度工作目标。并将任期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年终根据各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取自评、互评和村民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个村干部工作业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村干部的补贴直接挂钩。

第十八条 村主要干部的补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乡(镇)政府备案;村主要干部补贴,是由县、乡(镇)政府支付的,则每年根据县、乡(镇)政府制定的责任制完成情况确定。其他村干部补贴根据财务状况和岗位工作量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后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补贴一年一定,年终结算。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评议活动,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照个人年度目标,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每一位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的评定结论,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要进行宣传、表彰;对不称职的村干部,要限期改正,不适合继续担任村干部工作的,按产生程序进行罢免、劝辞。

第五章 公共公益事业管理

第二十条 建立村民生产服务组织,选用有一定文化基础和技术专长,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员,成立专项服务小组,以便民利民、促进生产、发展经济为宗旨,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服务小组在村“两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大病医疗统筹。组织村民参加社会保障。搞好五保户统筹供养,生活水平不低于一般村民。

第二十二条 为了确保本村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经费投入,实行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制度,由村民义务出工,用于本村公共建设和公益事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也可以向村经济合作社、社办企业或者村民筹集。具体集资办法、集资对象和数额,由村“两委会”提出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村民,除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及家庭特困的人员外,都要负担义务工。凡符合出工条件的村民,每人每年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用于公益事业的“两工”,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安排,对投入情况及时登记、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四条 对于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经费使用情况和收支账目,村民委员会应一事一公布,接受村民和合作社监督。

第六章 集体经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村集体经济包括村集体企业、村集体种养殖业等经济实体和集体资产,属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村民委员会尊重和支持合作社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并有权对集体经济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村区域内所有土地、山林、矿产经营权均属村集体所有,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和分配,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铺设道路和管线都必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申请,并呈报乡(镇)有关方面审批,严格服从规划管理。

第二十八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和规定,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支持和督促村经济合作社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营;

3、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

4、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加工、贮运、销售等服务项目;

5、完善各业生产责任制,管理各业承包合同,按有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收取承包租金;

6、协调本社范围内各业、各队(组)、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

7、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支持社员家庭或联户发展自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社员家庭、联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8、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9、组织实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对没有很好履行上述职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酌情由责任人赔偿。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指导下,有权对村经济和村务进行监督。

第三十条 上级政府下拨的各种农用物资,农业投入经费等的分配使用,由村“两委会”和合作社提出方案,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各项款物分配使用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第七章 计划生育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负总责,实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分片包干。设立计划生育专职管理员承担日常事务。凡居住本村的人员,包括本村的村民、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服从村计划生育管理。对违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两委会”有权报上级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符合婚姻法、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持有《计划生育证》的夫妻,允许生育子女。违反计划生育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行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制度,掌握本村育龄妇女孕情,及时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进行人流引产,防止大月份流产。

第三十四条 严禁弃婴、溺婴,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得藏匿包庇外来人员躲避计划生育。

第八章 社会治安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义务调解队伍,企业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为义务调解员,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本村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六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勇于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七条 协助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以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机关处理;对吸毒人员和利用封建迷信招摇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归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的管教和帮教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登记,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场所的,报送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执行情况由村民委员会按年度作出总结,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第四十条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定单项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须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2023年村民外出就业申请书怎么写四

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第二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条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四条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情况。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逾期未作术,影响村手术及时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应参加每年四次(二、五、八、十一月的十至二十日)的妇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妇检而影响村妇检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次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重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妇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

第六条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外,村民自治委员会给予该收养人处以罚款50元。

第七条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村民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妇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妇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妇检时间寄回妇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外出期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若影响本村当年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由计生业务部门给予该夫妇处以罚款50元。

第八条按时参加村和镇计生部门组织召开的人口学校等培训会议,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会及协会活动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按缺少一次处以罚款10元。

第九条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应及时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对知情不报,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证属实的,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处以罚款50元。

第十条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村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当年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等。第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对照条约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对村民自治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村民自治委员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不能享受上级扶贫及村级给予的其它优惠待遇。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优惠措施:1、村民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民自治委员会应为村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2、村民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给予每例一次性补助50元的奖励经费,在进行各种公益事业的建设时,每年安排义务工给独生子女户应略少于普通村民义务工的10%。3、会同上级政府切实认真开展三结合帮扶,让计生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充分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并通过计生户辛勤耕耘、努力工作、发展生产,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4、对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实后,每例奖给举报者50元,村民自治委员会为举报者保密。5、如本村的村办企业有规模和效益,可优先照顾和解决计生户及子女的就业。

第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各小组群众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需进行修正,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村规民约,由村民自治委员会负责解释。

村规民约范文大全

为加强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加快建设新渔村,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商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渔文化和各旅游景点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村内公用场地景点和土地,保持村内公用场地和各景点清洁、卫生。

二、严禁在人行道、公路及渔家乐、宾馆前面的停车道、绿化带上补网、垒网,对违者除责令改正外,如屡教不改者予以经济处罚。

三、村内所有的景点、景观、渔家乐公园、渔家乐宾馆等必须纳入村的统一管理,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不良抬价,不正当竞争。

四、村民建房必须服以本村规划,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有关建房许可证等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详图设计施工建房。

五、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提倡晚婚。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捕鱼。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不定期户再婚的权利。

九、村民发生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报镇调解委员会及人民法院裁决。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定、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委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造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一、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不得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得在航道上捕鱼作业,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公路及人行道、绿化带、停车道、候车厅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三、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四、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十五、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2、责令写出悔过书;3、损坏财物的责令其恢复原状,并作价赔偿;4、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优抚金。

十六、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文明老大、文明单位。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村规民约。

十七、本村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八、本村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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