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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展览的申请书 成果展邀请函(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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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展览的申请书 成果展邀请函(八篇)
2023-01-17 02:48:02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成果展览的申请书(精)一

芒市是一个集边疆、山区、少数民族、“直过区”为一体的贫困县市,总体贫困范围广、程度深。2011年列为滇西连片特困地区。2013年启动建档立卡工作时,芒市初始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22户18118人,贫困发生率6.70%。通过几轮动态管理后,芒市共有建档立卡户6484户25481人。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2014年至2019年共实现6433户25328人贫困人口脱贫,3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其中2019年脱贫821户2573人,9个贫困村出列)。2018年7月通过国家贫困退出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验收,2018年9月省政府正式批准芒市退出贫困县序列。截至2019年末,全市未脱贫人口51户153人,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06%。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芒市脱贫攻坚工作经过四年的精准扶贫,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2020年我市将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将得到解决”,党的百年目标得到实现。但是,影响脱贫成效和导致返贫的因素仍然很多,遇到难以化解的风险。如: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伤亡事故等,贫困家庭享受了“输血”,但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尚未形成稳定的财产来源,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一是因病、因残、因灾等不可预测不可规避的风险易返贫。截至2019年末动态调整后,有因病致贫、返贫317户1203人,全市持证残疾人总数10172人,有建档立卡残疾户1360户1611人。此类人员,一旦家庭出现因病、因残、因灾等问题,得不到政策的持续帮扶,易产生返贫风险。同时,部分农户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有家庭成员因大病而丧失劳动力,因天灾导致收入大幅度减少等情况出现,也极易产生返贫风险。二是剩余未脱贫户易存在返贫风险。前几年经过帮扶后的已脱贫户,经过持续的帮扶和努力,已具备较好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不易出现返贫的风险。但剩余的未脱贫户多是“老大难”、是脱贫攻坚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虽然享受了政策帮扶,达到了脱贫标准,但是由于经济基础、家庭根基不牢,一遇到风吹草动,经不起风浪和折腾,返贫致贫风险比较高。三是部分建档立卡户仍然存在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缺乏,自信心不足,内生动力不够,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极易出现返贫风险。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是脱贫攻坚成效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实现小康的标志。如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继续落实长效精准帮扶机制。一是继续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脱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贫困户收入结构,针对脱贫户因转移性收入政策退出导致收入影响较大的情况,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兜底保障等综合性措施,保障收入持续稳定。二是对已脱贫出列的原深度贫困村、贫困村的下乡干部、“第一书记”要继续留任,也可换任,确保脱贫不脱帮扶。三是把握政策导向和政策标准,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保险等政策,防止政策变化带来的返贫风险。

(二)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制度。建立出台《关于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意见》,继续实施《芒市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由市财政从每年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调剂安排100万元作为基础资金,上级帮扶单位资金投入作为补充,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法人、机关干部和其他公民捐资的方式,设立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专项用于全市有致贫风险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农业户籍人口,全市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或因学,造成家庭产生大额支出,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以后,家庭自付部分支出仍然较大,且家庭自身无力承担,导致家庭有致贫和返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口和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主导产业培养,坚持龙头带动,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促进农户稳定增收。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坚持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同步发展,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建立稳定增收机制,加强就业和产业指导,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四)持续开展志智结合激发内生动力。只有充分激发出贫困户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发挥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脱贫攻坚成效才会得到不断提升和巩固。全方位开展农村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劳动增收技能。大力开展党建扶贫,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转变贫困群众理念思维。积极开展创评活动,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贫困户的荣辱感和自主意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有关成果展览的申请书(精)二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有关成果展览的申请书(精)三

受让方:_________(甲方)

转让方:_________(乙方)

依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_________。

二、技术情况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_________(地点),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_________。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_________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__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___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5.其它方式: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_________。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_________。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___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______方。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成果展览的申请书(精)四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乡村振兴局的正确指导下,龙苍沟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一刻不停、毫不放,狠抓工作推进和落实,促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龙苍沟镇位于荥经县南部,距荥经县城17公里,雅西高速贯穿而过。全镇幅员面积412平方公里,辖4行政村61个村民小组,全镇共有人口2372户、7515人,常住人口约3823人。经过历年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和动态调整后,目前有建档立卡脱贫户103户208人,2018年我镇全面实现“一超六有”脱贫目标。2017年贫困村万年村实现摘帽脱贫,达到有通村公路、文化活动室、村卫生室、通信网络等“一低五有”指标。全镇的支柱产业是林竹、煤炭和新型镇村旅游业。

(一)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全力实现脱贫户稳定脱贫

在龙苍镇党委政府、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针对全镇脱贫户103户208人的具体情况,按照“一户一策”的帮扶措施和“一超六有”的脱贫标准,从7个方面分门别类进行持续巩固和帮扶。

1、政策兜底。对年事已高、因病丧失劳动力的脱贫户、困难群体帮助其落实政策兜底,全镇脱贫人员中已落实低保人数为108人、五保人数为16人,有效利用“双线合一”政策保障这一群体稳定脱贫。为36位残疾脱贫户落实了生活补贴,确保其稳定转移性收入。

2、医疗保障。将所有脱贫户纳入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中,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对于家庭成员突发意外造成医疗费用急剧增加的一般农户进行动态监测,牵头联系医保部门和民政部门进行医疗救助,减轻农户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返贫。

3、教育帮扶。采用多位一体学生扶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全面实施幼儿保教费免除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中(职高)大学教育资助补助、“雨露计划”等一系列扶助政策。截至目前,累计扶助脱贫学生121人,共投入资金19余万元。切实保障每名适龄学生享受义务教育权利。全面落实助学行动、社会帮扶等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帮扶实效,我镇与市级帮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与脱贫户进行结对帮扶,2018年以来龙苍沟镇万年村20名学生已成功与来自上海、香港、澳门的爱心人士对接成功,形成长效机制,享受爱心人士的捐资助学,每年达到4万元。

4、住房改造到户。我镇大力实施脱贫户住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对2014年以来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认真全面摸排核实,在确保脱贫户住房质量安全不遗漏一户的同时,同时结合农村沼气建设、改厨改厕,不断提升脱贫户居住环境。近期,我镇采用屋面“打胶补漏”新型防水材料,完成1户房屋全方位检查、修缮工作达到居住舒服、安全舒适标准。

5、通讯用电。全镇居民全部通电,并及时为没有电视机的脱贫户购置电视机,安装了信号接收机。

6、饮水安全。在市水务局协调下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帮扶下,修建蓄水池、净水池、安装管道,先后解决了135户562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全镇范围均已接通自来水管道,实现自来水全覆盖入户。在县政协、县水利局、国润供排水公司的支持下,落实“有事来协商”平台建设各项要求,切实解决李家山25户、10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7人)冬季枯水期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7、稳岗就业。对缺乏就业渠道的脱贫户进行项目引导,帮助在荥经当地学技术、找务工项目。今年组织现场招聘会12场,提供农村公益性岗位45个、养路段务工7人。同时,积极对接就业局为我镇121名外出务工脱贫户争取务工奖补政策,目前正在落实务工奖补,争取在9月底将务工奖补发放到位,提高脱贫户的内生发展动力。

(二)以产业发展为抓手,构造持续自主脱贫能力

紧紧扭住脱贫群众收入这个核心,探索产业扶贫造血扶贫增收之路。以“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为目标,确保脱贫群众增收、脱贫村集体经济壮大。

1.生态旅游稳步推进。龙苍沟镇围绕大熊猫国家森林公园南入口社区开发及桌山康养基地打造的良好优势契机,充分发挥保持良好的自然生态优势,通过“连线成片、串珠成链”,促进产业规模发展,推动产村相融、农旅融合发展。2014年以来共整合资金2200余万元用于旅游环线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同步共建成林竹基地2万亩、中山茶400余亩、方竹笋2000亩。实施“农旅+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一镇两区、一带一环两版块”的镇域产业扶贫空间结构,构造果蔬林竹环线、周坪金山环线2条。

2.长短结合促增收。针对每户脱贫户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施“一户一策”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通过送政策、送种养、送技术、教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脱贫群众发展经济林木、养殖、三产务工等长效产业,推行“林+养殖”、庭院经济等模式,帮助脱贫户发展种植、养殖小家禽、牲畜等“短平快”项目。仅2014—2020年,为脱贫户送去鸡苗500余只,猪羊40余头,发放农机肥料20吨。

3.新型经营助脱贫。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植规模和效益,形成长效稳定的增收渠道。全镇脱贫村、非脱贫村合作社7家,新型经营主体6家,竹笋加工合作社、苗木抚育基地、小龙虾生产基地等成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主力军。各村委会成立开发公司,以农旅开发、产业环线建设为契机,通过包装大熊猫生态旅游示范地、川西重要康养度假地等形象定位,通过具体项目进行招商引资。采取流转脱贫户的房屋和土地作为产业资源,提档升级发展生态旅游业。以此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也能够同步带动周边脱贫群众积极参与务工,有力带动全镇群众脱贫致富。

4.金融信贷解困难。构建“优惠信贷政策+产业支撑”模式,采取无息贷款的方式用于脱贫群众发展生产,带动脱贫户融入特色产业发展,着力解决脱贫户发展难的困境。截至2020年,全镇共有37名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参与贷款项目,共贷款163万元(截至2021年6月我镇剩余小额信贷14.7万元),为发展种植养殖业提供资金保证。同时,通过借款产业扶持基金又为27名万年村脱贫户提供10万元的产业发展启动资金,有力地带动脱贫群众脱贫奔康。

(三)对接落地各类扶贫资金项目

2021年全镇编报争取以工代赈项目2个,估算总投资350万元,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争取到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7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5万元。建设内容为改扩建道路全长4.6公里,将原有道路扩宽至5米并硬化;配套雨污排水沟渠、涵洞,增设挡墙、回车道等。项目预计吸纳脱贫人员务工30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7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开工,完成总进度的15%,累计完成投资52.5万元,预计12月完工。目前已按照合同要求准备支付工程启动资金即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带动务工就业、发展自主就业和劳务派遣共20余人,增加脱贫不稳当户收入,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地方路网,改善当地交通状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同时,针对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建立村级项目定期分析会商制度、扶贫项目台账月报制度,对扶贫专项年度方案实施进度跟踪督导、定期通报,确保危旧房改造、产业就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等扶贫重点项目在上半年全面开工,10月底前全面完工。做到项目清单管理和项目库建设,分行业、分系统开展好各级项目资金的对接衔接,实施好“资金清单”和“项目清单”,做好扶贫资金的承接和拨付工作,为攻坚一线提供充足“弹药”,确保资金支付进度符合《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

(四)积极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

根据荥经县乡村振兴局要求,我镇以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的全覆盖、地毯式摸排方式,以行政村为单位形成摸排小组,划分摸排线路和人员分工,按照《荥经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以排、访、评三步工作法,对我镇范围内所有农村人口进行排查,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所有农村人口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了解和监测。通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的集中排查上报数据,我镇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领导小组再次组织4个行政村摸排小组组长实地抽查,分析研判。锁定我镇万年村8组农户胡洪贵因妻子瘫痪,儿子身患尿毒症,导致医疗费用支出骤增,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存在致贫风险,故新增胡洪贵1户3人为监测对象,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根据相关行业部门反馈数据该户不存在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形)。

目前我镇已根据新增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牵头对接民政部门帮助全家落实低保,同时为户主落实公益性岗位,后期我镇将继续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台账对镇内因家庭突发意外状况造成脱贫不稳定的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

(一)工作合力不够。部分干部认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有撤摊子、松口气的想法,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新形势新要求下乡村振兴理解不深,思路不清,责任心不强,办法不多,与上级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力度减弱,没有形成工作合力。

(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近年来我镇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投入到了贫困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思考的不多,推进建设的较少,部分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挖掘,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内生动力不强,导致乡村振兴工作步伐慢。

(三)产业发展不均衡。全镇的支柱产业是林竹、煤炭和森林康养度假产业,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产供销一体化体系还不够健全,农户与经营企业联系不够紧密,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较弱,龙头企业带头示范带动效果不明显。

(一)加强项目监测指导管理

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采用以奖代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法,提高扶贫项目的吸引力和带动力。加大财政预算内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监督,实行定期督办、现场检查,保障进度、质量和安全。强化扶贫项目风险意识,做好前期论证、监测指导和风险化解,重点防范脱贫户产业失败风险、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风险、打着扶贫旗号举债借债加重政府债务风险等,把风险降到最低。

(二)建强基层战斗堡垒,提升干部担当作为

狠抓大熊猫国家公园创新实践区建设契机,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建强配优农村党支部,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抓好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力实施“扶智+坝坝会”等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头致富的能力,增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技能,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勤劳致富,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路人,为如期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贫困群众宣传发动激发内生动力

为了提升脱贫攻坚效果,营造脱贫攻坚氛围,增强贫困村群众内生动力,切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扶贫思想。大力开展精神扶贫与感恩奋进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引领,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深化“四好村”创建,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深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持续开展移风易俗、破旧立新等精神文化扶贫活动,抓好贫困群众宣传发动、教育引导,提高主动脱贫动力。

有关成果展览的申请书(精)五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有关成果展览的申请书(精)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采取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也要看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接下来,我们既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厘清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又要坚决巩固好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在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之后,更好发力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为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尤为重要。

一方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稳脱贫、防返贫的现实需要。脱贫难,稳脱贫、防返贫同样难。当前,已脱贫地区的自身持续发展能力、抵御风险能力还不强,已脱贫户的长期收入尚不稳定,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实现落实帮扶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机结合,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成果。

另一方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有力抓手。消除绝对贫困只是减贫事业的一个节点,相对贫困问题依然会长期存在。推进乡村振兴,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能从整体上有力提升我国乡村的发展质量,进而为更好解决相对贫困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已脱贫地区和已脱贫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够强,稳定帮扶政策和帮扶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举。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此基础上,还要继续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等措施,保障易返贫致贫人口持续增收。同时,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的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需要看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不断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需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同时,还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等等。

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兴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以产业发展为牵引,能为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助力。应该看到,加快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关键。对此,需不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广泛运用,促进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推动农业从以产量为导向朝着以质量为导向转变;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质升级;健全乡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标准高、服务优、作用强的公共服务平台;等等。特别是要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已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的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四是持续在扶志和扶智上下功夫。扶志和扶智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扶志,就是要继续转变观念,改变一些已脱贫群众存在的“等、靠、要”以及脱贫之后“缓一缓”的思想,增强其敢于致富、勇于致富、勤于致富的志气和志向,提高已脱贫群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扶智,就是要继续帮助群众提高技能、开阔眼界,通过文化教育、技能培训,使已脱贫群众更好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增强致富能力。总而言之,就是要以扶志和扶智激发已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为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进而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乡村生态环境优美、布局结构合理,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下一阶段,我们需不断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摒弃急功近利思想,久久为功、循序渐进,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的有机统一。要健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配套制度,严守生态红线,推进农村污染防治、源头治理和生态功能修复。同时,合理规划村庄布局,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为更好推动乡村发展不断拓展空间。

有关成果展览的申请书(精)七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有关成果展览的申请书(精)八

在全党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为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现就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期读书班,列出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党员领导干部要列出年度重点书目学习,每年至少到分管领域、学校等基层单位或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党员要按时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通过学典型案例、听理论宣讲,增强学习效果。

二、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坚持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教育与自我提高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必修课,经常学习对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要把党章作为必学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党支部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强化对党忠诚教育,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观念,做到“四个服从”。就近就便用好红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前行动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让党员、干部学习了解党成立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了解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三、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把政治体检作为党员、干部自觉打扫思想政治灰尘、不断增强政治免疫力的重要途径,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及时检视整改违背初心使命的各种问题,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领导班子还要针对巡视巡察、干部考核、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件,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集体讨论查找问题。针对检视查摆的问题,立查立改,从具体事、身边事、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整改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相互提醒、相互帮助。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同党员、干部政治体检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保证整改到位。

四、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敢担当、善作为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实履行职责,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领导班子应急处置机制和党员、干部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引导党员、干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重大斗争中经得住考验。加强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干部打硬仗、解难题、防风险的能力。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实干实绩考察考核干部,及时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组织党员立足本职、担当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结合巡视巡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不敢面对问题、触及矛盾,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领导班子,对庸政懒政怠政的领导干部,对解决群众困难“推拖绕”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

五、聚焦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贯穿工作谋划、决策和执行全过程,贯穿发现和解决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过程。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当前正在做的事情,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每年研究确定若干重点调研课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领题调研,自己撰写或主持起草调研报告。调研结束后,领导班子要研究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政策措施,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招硬招。坚持问题导向,哪些方面问题突出就聚焦哪些方面调研,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就重点在哪个环节调研。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有时限。加强调研统筹,改进调研作风,防止扎堆调研、作秀调研,不增加基层负担。

六、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要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制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方案、进度和结果,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基层联系点,联系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各层级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交叉。领导干部每年深入联系点至少1次。围绕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系点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帮助建强基层组织、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党员结合实际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引导在职党员到工作地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为群众服务。把联系服务群众与经常性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凝聚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具体化,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重点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文开会不切实际,落实工作重“形”不重“效”、重“痕”不重“绩”,督查检查考核大范围要台账资料,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监督举报、重点督办,严肃查处典型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情况进行自查,加强督促整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动向进行梳理,作为下一年度纠治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整治,防止反弹回潮。

八、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整治是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重要抓手。聚焦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各种问题,列出重点、集中整治。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综合分析民意收集、信访反映、巡视巡察、调查研究等方面情况,每年确定若干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整体推进问题解决。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重点查访,对专项整治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九、督促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从政。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清、俭奢、苦乐、得失的关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确保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自查自纠,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注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全面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完善政策规定,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主动规范、自我规范。对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党委(党组)要负起主体责任,结合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考核评估,通过听取意见、随机查访测评,了解党员、群众评价,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加强具体指导。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既抓自身又抓下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党形成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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