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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 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怎么填(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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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 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怎么填(七篇)
2023-01-17 02:51:05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一

为顺利实施“新法”,设立必要的优惠过渡期是客观的需要:这既是我国以往修改税法所采用的一贯做法,也是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衔接新、旧税法的必需。一是有利于体现政府对企业既得权益的尊重及维护政府的国际形象和公信力;二是为企业提供一个适应新税收政策的时间和空间,以缓解因税收政策变化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使企业有时间调整经营策略和采取应变措施,有效保持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保护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三是有利于财政部门利用优惠过渡期制定相应的对策,降低实施“新法”对财政收入带来的冲击;四是有利于税务部门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但同时,过渡期政策也带来一定的问题。

(一)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的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我国加入 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虽已基本确立,但绝大多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的地位。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我国的税收政策和政府行为有一定的关系。wto是一个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其规则体系对所有成员的对外经贸活动都有强制约束力。在wto的诸多规则中,与成员方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关系密切的主要有四项,分别为补贴与反补贴规则、国民待遇规则、最惠国待遇和透明度规则。而我国现行的部分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这四项规则相冲突,而部分发达国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的地位,也与此有一定的关系。在优惠过渡期内如不进行调整,会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

(二)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税收优惠,不利于不同类型企业的公平竞争。

市场竞争要求各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但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资企业一直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有利于吸引外资,我国的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对外开放发展的需要,坚持“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制定了一整套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特点是:对外商投资于不同的地区、产业、行业和不同的投资项目,采取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税收优惠措施。相对而言,内资企业优惠政策侧重于劳动就业(下岗工人再就业优惠、街道企业税收优惠等)、社会福利(福利企业等)和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三废”处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方面;而外资企业则侧重于吸引直接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等方面,内资企业的优惠方式主要是直接减免,而外资企业不仅有直接减免,且优惠面较广,如生产性外资企业全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待遇,还有再投资退税、预提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措施。这种优惠措施对吸引外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反过来说,也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之间的税收不公平待遇。两者名义税率虽然都是33%,但因为外资企业享受着比内资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实际税负只有13%左右,而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则在25%左右,也就是说,内资企业相当于外资企业两倍。由于税收负担差别的悬殊,外资企业享受着超国民待遇,这不仅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上的不平等,而且造成同样是外资企业,因投资地区不同其税负也不平等的问题,这有悖于wto中关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抑制了内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市场经济运行起一定的扭曲作用。

两法合并后,内外资企业适用同一部企业所得税法,上述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但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将有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尽管内资企业适用新法后,税负将有所降低,但由于原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较多,其税负与适用新法后内资企业相比仍然较低,税收的公平原则仍然得不到体现,一定程度上既影响内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也影响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公平。

(三)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税收优惠,不利于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开展。我国现行的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主要是税率优惠和税额减免,减免税优惠较多,容易诱发外商投资者采取转移利润等多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两法合并后,由于原有外商投资企业有一定的过渡期,使新老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较大,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仍然存在,这给新老外资企业提供了避税的空间,也给一些内资企业提供了避税的空间。如外商投资者利用新老企业之间的税赋差距,转移利润的避税将更为容易,内外资企业均可以递延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利用税率差避税。因此,两法合并后的一段时期,我国本来就比较薄弱的反避税工作会更为困难。

(四)给税源监控和税务管理增大难度。由于存在一个优惠过渡期,在一定时期内存在新、旧所得税制并行的情况,既要实行“新法”,又要保留一些旧法的优惠政策,不但给税源监控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容易产生税收征管混乱,且由于“新法”将对纳税义务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政策、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和修改,不但税收管理员在业务上难以兼顾做好,就是纳税人也难以一时适应。如果信息化建设和税法宣传、培训不能及时跟上,“新法”实施将难以取得社会满意的效果。部分企业可能会滥用税收政策进行偷税和避税,从而增大税务管理的难度。

针对优惠过渡期可能存在的问题,拟提出如下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积极引导外资尽快了解和适应“新法”的优惠政策,以有利于外资在优惠过渡期作出新的投资选择(包括转产改行),促使其稳定并增加在华投资。根据新法内容可以看出,制定“新法”优惠政策的原则取向,是把现行的区域性优惠为主向以产业性为主转变,并侧重体现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和有利于就业再就业等,目的是把税收优惠政策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合起来。因此,对于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取向,税务部门在优惠过渡期应积极引导外资企业增进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帮助其根据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转产改行或投资再选择,尽量避免其在优惠过渡期结束后终结在华经营、转移投资。

(二)加强纳税评估,加大反避税力度。两法合并后过渡期内,新老税制之间的税负差异,给外资企业避税造成了空间,因此,两法合并后,要进一步加大反避税的力度,提高反避税工作水平。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在税法中单独列出反避税条款,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税收专门法规,要针对经济全球化对跨国公司的管理要求,补充、修订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其使用条件,增加对避税的处罚。二是要全面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定期进行税务审计,认真审核企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结转的合法性,特别要对未能按期限进入获利年度的企业加强评估和审计;要严格区分和监控企业正常的税收筹划和故意避税行为;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利用“一户式”纳税评估覆盖面广、涉及税种齐全和分行业评估的优势,为反避税审计提供准确性较高的信息数据。三是要建立涉外税收信息库,提高反避税能力,可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建税务情报收集和交换的专门机构,研究制定《情报交换管理规则》,规范情报交换程序,适时扩大情报交换范围。建立国际性的信息库,广泛收集国际经贸税收有关资料,收集和跟踪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成本、行业利润率、贷款利率以及费用收取标准等信息资料。还应建立国际上著名跨国企业有关组织结构、管理特点以及内部交易的资料库,并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供给有关部门,以便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企业调整定价时有可靠依据,切实提高反避税能力。“新法”施行后,在优惠过渡期内,外资企业由于税负上升,其避税手法将会多样化;不仅会利用“转让定价”手法在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还会采取资本弱化,增大借款利息、境外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和转嫁亏损、滥用税收协定、利用避税港避税等手段进行避税。因此,基层税务机关除了要加强纳税评估、反避税审计和税务稽查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外,重要的是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税源监控工作。

(三)要重视运用信息技术监控优惠过渡期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实施“新法”,除要开发适应“法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征管软件外,还要开发能对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期的企业进行有效监控的征管信息子系统,以便随时掌握企业在优惠过渡期的政策执行情况和新、旧税制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企业优惠过渡期纳税申报合法性、准确性的监控和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的动态监控,并要对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结束,或执行有紊乱情况的企业设置警示功能,以利税收管理员及时跟踪调整或纠正,防止企业在优惠过渡期重复或延长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发生。此外,在优惠过渡期内,还要及时在中国税收征管系统(ctais)增加实施“新法”需相应补充的征管功能。

(四)要抓紧创新“法人所得税”征管模式。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仍分属国地税分别征收,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分散而多头的征管模式,既浪费资源,又不利于税务干部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岗位轮换,更不利于统一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完善和加强税收征管。这种旧的不合理、不科学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应该摒弃。在优惠过渡期间,国地税部门对内外资企业不但不能因税制改革放松征管,而是应该进一步加强。要认真进行资源、业务和人员素质的整合,由分散征管平稳过渡到统一征管;要循序渐进,边征管、边整合、边统一,在优惠过渡期内完成新、旧征管模式的转换,防止因整合税收征管而造成混乱和税收流失。为此,要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依托信息技术,创新“法人所得税”的征管模式:一是要从法律上确立国税部门为唯一的“法人所得税”征管部门,“法人所得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实行统一征收,定率分成,税款分别划入中央和地方金库;二是根据现有国地税的征管(稽查)资料对所有内外资企业进行诚信分析,并按“双分类”(诚信等级和税源大小)进行排队,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三是要借助中介机构力量作为加强“法人所得税”征管力度的补充,既可促使纳税人尽快熟识“新法”,又可协助税务部门审查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可协助(代理)税务机关完成一些涉税事项,使税务机关能够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税源监控上。

(五)广泛、深入、扎实做好税法宣传,抓紧、抓好干部业务培训。做好税法宣传,是顺利实施“法人所得税法”的前提和保证。为使纳税人尽快熟识和掌握“新法”,除运用传统的方法组成税法宣讲团到各企业举办讲座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开展“新法”宣传。尤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互联网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快捷、信息量大以及双向互动等优势把“新法”公之于众,随时供纳税人查询和解答纳税人的疑难问题。

为使“新法”顺利实施,避免在优惠过渡期出现征管、执法混乱,扎实抓好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也是至关重要一环。如果在优惠过渡期不抓紧、抓好对干部的全面、系统、扎实的业务培训,将难以有效辅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执行新的“法人所得税法”,更难以保证“新法”的顺利实施、新旧税收政策的准确衔接、税制的平稳过渡和征管模式的创新。

精选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二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召开。本次会议由_____________提议召开,_____________于会议召开_____________日以前以_________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_____________人,实际到会股东_____________人,占总股数__________%。会议由_____________主持,全体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⑤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同意将本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作为激励股权授予_____________,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股东: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股东: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精选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三

深圳国税局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将“两学一做”深入到岗位职责当中、落实到一线工作当中,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纳税人服务的细节当中,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国地税合作、“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当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时代先锋,赢得纳税人好评。

思想领路,营造学习氛围

自党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规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以来,深圳国税局迅速行动,组织学习教育、酝酿讨论学习初步计划,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为今年工作重点,融入日常党员教育管理,抓紧抓好。结合实际先行做好预热工作。

一是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及早加强宣传引导。把思想发动作为开展好学习教育的重要前提,充分利用“鹏城国税党旗红”智慧党建平台、壹周益读学习平台、党建网、微信群等新兴媒体途径,向基层各级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广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学习内容和主要措施,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坚决防止和克服厌倦心理、侥幸思维、松懈情绪和自我满足心态,自觉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切实调动党员“学”的主动性和“做”的能动性。

二是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及早打牢参与基础。准确把握排查对象、任务、步骤和政策要求,督促基层党支部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更新本单位党员信息管理台账、归档党员党费缴纳报告单、核发新的组织生活证等,进一步完善各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同时,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引导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党员和“口袋”党员尽快回归组织、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内活动,有效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为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牢参与基础。

三是切实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家谈活动。结合深圳国税实际,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大家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大家谈活动,着重围绕希望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决哪些问题,从三方面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等,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意见,做好一手资料采集整理工作,为更有针对性、更深入的开展学习奠定基础。

知行合一,立足岗位做贡献

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当中,深圳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组织实施“立足税收作贡献、我为党旗添光彩”系列行动,教育引导党员时刻铭记党员身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营改增”任务、组织税收收入、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等过程中,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涌现出了许多立足岗位做贡献的感人事迹。

深圳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是一支仅有10人的年轻团队,平均年龄38岁。然而就是这样一支年轻的队伍,担起了深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先锋队”职责。

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自20xx年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在20xx年营改增收官之年,深圳国税局肩负着近80万户纳税人的接收,20多套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10多套征管和辅助系统的开发和平移。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货劳税处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互相鼓励,齐心协力,打响了一场漂亮的“攻坚战”:

政策做加法。如何确保税收新政策落地惠及深圳纳税人,确保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只减不增,是摆在货劳税处面前的严峻任务。提及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该处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货劳税处迄今为止面临压力最大的一次改革,必须政策做加法,把政策理透,与所涉及的行业无缝衔接,让纳税人分享改革成果。在吃透政策后,货劳税处组织业务骨干,组成“营改增”教材编写组,全面掌握“营改增”政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连夜加班,编写了既有政策解读又有案例,涵括税制要素和行业政策,长达40多万字的《深圳国税局营改增培训资料》。该处有的同事在多日劳累后仍带病热情工作、有的年轻人两口子一起加班, “准爸爸”也没有时间照顾家人,全处没有怨言,全身心投入到营改增的准备工作中。大家笑着说:“营改增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是全家人全处团体在战斗!”

服务做加法。本次增值税全覆盖,涉及深圳近80万户纳税人,其中生活服务行业约占81%,建筑业约占14%;房地产业约占3%;金融业约占2%,其中包括中国平安、招商银行、盐田港集团等知名企业。为了让纳税人尽快熟悉政策,货劳税处编写了纳税指南小册子,开办网络课堂,和基层税务机关一起,把政策送上门。深圳国地税还联合举办了2场次的分行业政策宣讲会议。

效率做加法。运用信息技术把办税效率提升,多次与地税部门联合开会商议,开发二手房交易和个人房屋租赁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发票系统,从便利纳税人的角度出发,确保5月1日能代开和代征。

税负做减法。对税负高的行业如安保服务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从以往按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到现在增值税按规定进项税额抵扣,考验着纳税人财务核算的转变适应能力和税务机关管理能力。货劳税处主动调研服务行业的税负情况,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及时向总局汇报有关情况。梳理相关营改增税收优惠,落到实处,确保相关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费用做减法。本次营改增试点的大部分纳税人将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该发票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全部由政府埋单,每户节省近1050元的开票设备费用和服务费。此外,国地税联合办公,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申报期做减法。简并试点纳税人申报期,对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度申报。本次新转入营改增的26000多户小规模纳税人将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提高了纳税人资金的周转率。

货劳税处相关负责人说,货劳税处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当成落实“两学一做”的一次“实战演习”,向“为民服务的模范”看齐,努力做好每一个细节。力争通过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确保5月1日试点纳税人开出发票,6月1日正常申报。

深入基层,“两学一做”春风拂面

深圳国税局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当中,认真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广泛参与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为基层税务机关办实事、解难事。

深圳国税局鼓励一线工作人员做勤政务实的模范,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注重自身能力素质建设,积极参加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选拔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努力成为各自工作领域的行家里手。

基层单位纷纷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路,为纳税人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

为了方便纳税人,深圳坪山新区率先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示范点,两局在纳税服务、税源管理、信息共享3个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携手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跑、政策解读多口径、执法多头查的问题,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提高了办税效率,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形成纳税企业、税务机关、区域经济三方共赢的新局面。

深圳前海的国地税联合办税示范点,在“两学一做”春风吹拂之下也是花繁果茂:为了便利纳税人,前海国地税共同开展了联合办证、联合咨询导税等6项纳税服务;双方搭建起统一的数据平台,共享内部涉税信息、执法信息和税源调查分析数据三大方面内容;前海国税局向深圳国税局申请了3个ioa虚拟账号,涉及征管、税政、纳税服务三大主要部门;前海国地税通过ioa办公平台,实现国地税科室工作往来。

深圳蛇口国地税也不断加强合作:一是掌上互通。蛇口国税微信号和蛇口地税微信号分别增加了双方的链接模块。通过在微信号上提供国地税对应业务的链接,纳税人可以快速、便捷地办理国地税业务。二是课堂共建。统筹蛇口国税、蛇口地税纳税人培训工作,联合开辟税收大讲堂、政策发布会、专题辅导会等宣传渠道,有针对性地宣传纳税人关注的国地税政策,实现国地税涉及税法宣传、税收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统一安排、内容统一发布、师资统一授课,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学两家税”。三是信息共享。推出国地税联合开展税邮合作项目。通过税邮合作,完善基础纳税人的信息管理,针对国地税业务特点,与邮政开展深度合作。四是风险共防。建立税收风险信息相互提示机制,国地税定期交换纳税人风险信息,包括登记基础信息不实、申报不同步风险信息、违法处罚等。

据深圳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国税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中,还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作表率,深圳国税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将督促指导各自联系点的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作贡献。

精选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四

地区编制委员会:

地区安监局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已连续6年获得自治区安全生产先进地区。但随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安全监督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压力日益具增,已无法满足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的需要。

一是安全生产压力逐年加大,事故控制指标逐年减少,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由x年的157人下降到今年的93人,下降41%。全地区车辆饱有量由x年的5万辆上升到去年的12.5万辆,上升150%。而随着哈密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工业企业迅速崛起,煤化工、煤电化基地、正负800超高压输变电等大企业进一步带动哈密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矿山、化工等资源能源型企业发展迅猛,有逐年增加的态势。加之地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点多面广线长,交通不便,特别是矿山企业地处戈壁深处,距市区都在100公里以上,最远的矿山达到350公里,到企业检查一次,往返需要2-3天时间。目前地区区域内有矿山、化工企业280余家,工业企业500余家,其中矿山企业比重大,约占全疆井工矿山的1/3,安全监管监察任务极为繁重,人员短缺的矛盾更加突现。

二是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责任书指标要求,要求各地州市新增安全生产协调与行业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而我局三定方案新核定编制中也已增加了这两个科室。安全生产协调与行业管理科的工作基本上属于地区安委办的日常工作,也是我局最为繁重的一项重大工作。目前因人员不到位而不能正常运作。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这项职责在x年机构改革时由地区卫生局划转至我局,而人员没有调剂,迫使我局人员更加紧缺。以上两个科室因人员不到位而一直未能成立。

鉴于以上原因,我局人员编制在地区编委《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哈行办发〔〕147号)核定的14人的基础上,特申请增加参公编制6名。

妥否,请批示。

附:新增科室工作职责

x年五月三十日

精选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五

二0__年我们管理科综合组在分局总支、管理科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帮助下,紧紧围绕分局和管理科的中心工作和基本思路,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税务企业户籍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不断优化税收服务,搞好日常考核和管理等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很抓基础信息建设,强化企业户籍管理。

二0__年我们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市局对我们税收征管“六率”日常考核的总要求,我们结合自己所从事的税务企业户籍管理工作进行认真对照反思从而对企业户籍基础信息建设有了新的认识。我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税务登记证办理的核查工作进行了较大的改革。过去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前必须进行实地核查,然后才能发证;今年改革之后,我们税务部门实行的是先发证后核查。这样虽然极大的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但同时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些麻烦。有些企业从开办就不正规,他们给我们提供的联系的通讯方式是虚假的,提供的经营地址也是虚假的。对于这些极个别的“皮包公司”,我们在经过核实之后。及时给分局办税大厅进行反馈以便及时进行防范。同时针对我们以前实地核查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及时对我们的实地核查工作进行了调整。从而增加了对其办理税务登记证所应提供的所有合法手续进行了全面核实。为下一个环节的工作和国家税收的安全打下了基矗由于种种我们税务部门自身的原因,许多企业的税务登记证都已经过期并且我们也没有进行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工作。因此有不少企业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而没有进行税务变更。由于此种现象比较普遍,因而对我们的企业户籍管理工作和市局的“六率”考核工作都有一定的影响。我们为了加强企业税收征管质量,不断提高我们的税收管理水平,我们印制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表》并根据我们综合组的实际情况将路、段、户落实到具体的人从而保证了对各户税务登记信息内容的质量。分局的车辆紧张,我们就骑着自行车或者摩托车下户进行清理。我们在清理的过程中要求大家针对表上的内容逐项进行核对,表格采集回来之后我们又与ctais上的内容进行核对。对于税务登记内容已发生变化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确需进行税务登记变更的及时与企业进行联系要求企业及时进行税务变更。由于工作的需要我们组的两个同志先后调整到了其他工作岗位上,又有两位同志充实到了我们组来。刘和平作为组里的老同志充分发挥了自己业务工作熟、企业情况通的优势,积极对新来的同志搞好传帮带。由于全组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目前已完成了对191户企业的实地核查工作。圆满完成了迎接并接受市局征管“六率”考核检查。

(二)、深查细找,认真做好催报催缴工作。

我们今年在发扬过去搞好分局增值税、所得税未申报企业的催报催缴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分局和科领导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过去我们在接到服务大厅转来的有关文书并通知到企业之后就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工作任务,对于那些虽然拿走了《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但仍未进行改正的企业就不再过问了。今年我们组进行了跟踪服务,及时与这些企业进行联系直到他们完成了全部申报工作为止。对于那些迟迟未来、各种通讯方式都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我们开动脑筋、想办法利用一切线索进行查找。一次我们收到襄樊市定昌柳制品有限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我们经多方联系都无法找到该企业,我们根据企业原登记经营地址即襄樊市春园路138号,由于目前我们这一区域的门牌号非常混乱,已十分不好找。我们先后到襄樊市高新区工商局等单位咨询都没有什么结果。我们又通过在春园路从事经营的企业进行了解,终于找到了现已被襄樊市德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为商品房的襄樊市春园路138号。我们经与该公司的有关业务人员详细了解,知道襄樊市定昌柳制品有限公司在他们进行拆迁前就已经搬走。我们及时将这一情况向科领导进行了汇报。我们在接到分局办税大厅转来的襄樊市晟兴商贸有限公司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就立即利用一切通讯联系方式与该企业进行联系。在一切通讯联系方式均未奏效的情况下,我们先后五次到该企业所在的经营场所航天招待所四楼四四一号房进行查找,并且与该招待所的服务人员交谈了解。在确认该企业的确已失踪的情况下,我们及时向科领导进行了汇报。科领导十分重视并及时向分局领导进行了汇报。从而为及时消除隐患争取了时间。过去我们对未申报企业

特别是所得税未申报企业只是进行文书送达,后来我们通过了解感到所得税未申报企业多数并不是有意而为之。其主要原因在于有不少新办企业对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不清楚造成的,我们针对这种情况积极向这些企业进行宣传,从而保证了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质量。由于我们的基础工作做的细、做的扎实,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项工作中我们积累的资料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三)、认真搞好“一学三论”,全面提高__的思想觉悟。

年初我们综合组根据分局总支和管理科党支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地开展了“一学三论”学习活动。在学习中我们管理科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将全科人员划分为了五个学习小组,为了使大家能够学习好,我们综合组多方为各学习小组收集学习资料。在学习中间我们积极推广同志们好的学习方法,归纳同志们的学习经验向分局汇报。我们一方面学习理论,另一方面结合我们身边的最典型的反面教材“我局干部任绍斌的犯罪事实”。真正使大家学的生动、透彻。我们积极参加了分局、科里组织的到六新生砖瓦厂现场接受教育的活动。通过学习我们组的干部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志们变“让我干成为了我要干”。我们组的余福道同志虽然已年过五十但工作的热情和干劲一点不减当年。通过学习他的干劲更足了,无论是深入企业开展工作,还是在科里打扫卫生,处处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我组的陈建萍同志是一位工作经验十分丰富的女同志,她努力克服自己身体的多处疾病和不少的家庭负担在干好我们本组的业务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帮助其他组的同志搞好发票管理等项工作。我们组的刘和平同志在搞好自身的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自己对企业熟、业务强的优势积极协助其他组的同志搞好其他各项工作。李柯同志虽然是一位刚调入我们开发区国税分局的新同志对于组里所分配的对我们开发区辖区内的加油站的管理工作确十分认真,对于加油站的违归行为他能够进行大胆管理。夏日他和其他同志一道顶着烈日为二汽的加油站进行测试服务。

(四)、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全面服务中心工作。

日常的考核和管理是我们综合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使我们的日常考核不流于形势,真正起到全面服务我们管理科中心工作的目的。我们根据分局考核组的统一要求,将日常考核落实到每个组、每个站。我们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定期不定期的对我们在分局上班的各组的同志们的劳动纪律进行了抽查。为了解决科里打扫卫生这一老大难问题,我们对各组实行了严格的每周卫生责任包保制度。在制度面前我们不徇私情、不掩盖问题。本年第三季度中的一周,虽然我们组也按时进行了卫生清扫,但由于进行的不彻底,因而被分局检查了出来。我们不护短,我们组的每个同志在季度考核中都进行了扣分。在每季度的考核工作中我们首先征求各组、各站的意见,积极向科领导反映,使考核工作真正起到了鼓励先进、警示后进的作用。对于工作取得成绩、考试成绩优秀为分局和管理科争得荣誉和成绩的同志我们积极向分局和科领导提出加分的建议。

精选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六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__〕39号),确定了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自20__年1月1日起,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而这些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将按通知所附的《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执行”。这一“政策表”共有30大项,涵盖了新税法公布前国家批准设立的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大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顺利实施“新法”,设立必要的优惠过渡期是客观的需要:这既是我国以往修改税法所采用的一贯做法,也是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衔接新、旧税法的必需。一是有利于体现政府对企业既得权益的尊重及维护政府的国际形象和公信力;二是为企业提供一个适应新税收政策的时间和空间,以缓解因税收政策变化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冲击,使企业有时间调整经营策略和采取应变措施,有效保持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保护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三是有利于财政部门利用优惠过渡期制定相应的对策,降低实施“新法”对财政收入带来的冲击;四是有利于税务部门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但同时,过渡期政策也带来一定的问题。

(一)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的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我国加入 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位虽已基本确立,但绝大多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的地位。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我国的税收政策和政府行为有一定的关系。wto是一个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其规则体系对所有成员的对外经贸活动都有强制约束力。在wto的诸多规则中,与成员方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关系密切的主要有四项,分别为补贴与反补贴规则、国民待遇规则、最惠国待遇和透明度规则。而我国现行的部分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这四项规则相冲突,而部分发达国家不承认我国市场经济的地位,也与此有一定的关系。在优惠过渡期内如不进行调整,会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

(二)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税收优惠,不利于不同类型企业的公平竞争。

市场竞争要求各竞争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但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资企业一直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有利于吸引外资,我国的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对外开放发展的需要,坚持“税负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原则,制定了一整套税收优惠政策。其主要特点是:对外商投资于不同的地区、产业、行业和不同的投资项目,采取了分地区,有重点、多层次的税收优惠措施。相对而言,内资企业优惠政策侧重于劳动就业(下岗工人再就业优惠、街道企业税收优惠等)、社会福利(福利企业等)和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三废”处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方面;而外资企业则侧重于吸引直接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等方面,内资企业的优惠方式主要是直接减免,而外资企业不仅有直接减免,且优惠面较广,如生产性外资企业全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待遇,还有再投资退税、预提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措施。这种优惠措施对吸引外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从反过来说,也造成了内外资企业之间的税收不公平待遇。两者名义税率虽然都是33%,但因为外资企业享受着比内资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实际税负只有13%左右,而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则在25%左右,也就是说,内资企业相当于外资企业两倍。由于税收负担差别的悬殊,外资企业享受着超国民待遇,这不仅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上的不平等,而且造成同样是外资企业,因投资地区不同其税负也不平等的问题,这有悖于wto中关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抑制了内资企业的健康发展,对市场经济运行起一定的扭曲作用。

两法合并后,内外资企业适用同一部企业所得税法,上述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但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将有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尽管内资企业适用新法后,税负将有所降低,但由于原涉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较多,其税负与适用新法后内资企业相比仍然较低,税收的公平原则仍然得不到体现,一定程度上既影响内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也影响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公平。

(三)过渡期内沿袭现行税收优惠,不利于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开展。我国现行的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主要是税率优惠和税额减免,减免税优惠较多,容易诱发外商投资者采取转移利润等多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两法合并后,由于原有外商投资企业有一定的过渡期,使新老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较大,内外资企业的税负差距仍然存在,这给新老外资企业提供了避税的空间,也给一些内资企业提供了避税的空间。如外商投资者利用新老企业之间的税赋差距,转移利润的避税将更为容易,内外资企业均可以递延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利用税率差避税。因此,两法合并后的一段时期,我国本来就比较薄弱的反避税工作会更为困难。

(四)给税源监控和税务管理增大难度。由于存在一个优惠过渡期,在一定时期内存在新、旧所得税制并行的情况,既要实行“新法”,又要保留一些旧法的优惠政策,不但给税源监控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容易产生税收征管混乱,且由于“新法”将对纳税义务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政策、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方面作出重大调整和修改,不但税收管理员在业务上难以兼顾做好,就是纳税人也难以一时适应。如果信息化建设和税法宣传、培训不能及时跟上,“新法”实施将难以取得社会满意的效果。部分企业可能会滥用税收政策进行偷税和避税,从而增大税务管理的难度。

针对优惠过渡期可能存在的问题,拟提出如下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一)积极引导外资尽快了解和适应“新法”的优惠政策,以有利于外资在优惠过渡期作出新的投资选择(包括转产改行),促使其稳定并增加在华投资。根据新法内容可以看出,制定“新法”优惠政策的原则取向,是把现行的区域性优惠为主向以产业性为主转变,并侧重体现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和有利于就业再就业等,目的是把税收优惠政策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结合起来。因此,对于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取向,税务部门在优惠过渡期应积极引导外资企业增进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帮助其根据国家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转产改行或投资再选择,尽量避免其在优惠过渡期结束后终结在华经营、转移投资。

(二)加强纳税评估,加大反避税力度。两法合并后过渡期内,新老税制之间的税负差异,给外资企业避税造成了空间,因此,两法合并后,要进一步加大反避税的力度,提高反避税工作水平。一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在税法中单独列出反避税条款,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税收专门法规,要针对经济全球化对跨国公司的管理要求,补充、修订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其使用条件,增加对避税的处罚。二是要全面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定期进行税务审计,认真审核企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结转的合法性,特别要对未能按期限进入获利年度的企业加强评估和审计;要严格区分和监控企业正常的税收筹划和故意避税行为;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利用“一户式”纳税评估覆盖面广、涉及税种齐全和分行业评估的优势,为反避税审计提供准确性较高的信息数据。三是要建立涉外税收信息库,提高反避税能力,可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建税务情报收集和交换的专门机构,研究制定《情报交换管理规则》,规范情报交换程序,适时扩大情报交换范围。建立国际性的信息库,广泛收集国际经贸税收有关资料,收集和跟踪国际市场主要商品价格、成本、行业利润率、贷款利率以及费用收取标准等信息资料。还应建立国际上著名跨国企业有关组织结构、管理特点以及内部交易的资料库,并及时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供给有关部门,以便税务机关对转让定价企业调整定价时有可靠依据,切实提高反避税能力。“新法”施行后,在优惠过渡期内,外资企业由于税负上升,其避税手法将会多样化;不仅会利用“转让定价”手法在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还会采取资本弱化,增大借款利息、境外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和转嫁亏损、滥用税收协定、利用避税港避税等手段进行避税。因此,基层税务机关除了要加强纳税评估、反避税审计和税务稽查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外,重要的是税收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税源监控工作。

(三)要重视运用信息技术监控优惠过渡期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实施“新法”,除要开发适应“法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征管软件外,还要开发能对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期的企业进行有效监控的征管信息子系统,以便随时掌握企业在优惠过渡期的政策执行情况和新、旧税制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要通过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企业优惠过渡期纳税申报合法性、准确性的监控和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的动态监控,并要对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结束,或执行有紊乱情况的企业设置警示功能,以利税收管理员及时跟踪调整或纠正,防止企业在优惠过渡期重复或延长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发生。此外,在优惠过渡期内,还要及时在中国税收征管系统(ctais)增加实施“新法”需相应补充的征管功能。

(四)要抓紧创新“法人所得税”征管模式。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仍分属国地税分别征收,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分散而多头的征管模式,既浪费资源,又不利于税务干部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岗位轮换,更不利于统一执法、提高行政效率、完善和加强税收征管。这种旧的不合理、不科学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模式应该摒弃。在优惠过渡期间,国地税部门对内外资企业不但不能因税制改革放松征管,而是应该进一步加强。要认真进行资源、业务和人员素质的整合,由分散征管平稳过渡到统一征管;要循序渐进,边征管、边整合、边统一,在优惠过渡期内完成新、旧征管模式的转换,防止因整合税收征管而造成混乱和税收流失。为此,要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依托信息技术,创新“法人所得税”的征管模式:一是要从法律上确立国税部门为唯一的“法人所得税”征管部门,“法人所得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实行统一征收,定率分成,税款分别划入中央和地方金库;二是根据现有国地税的征管(稽查)资料对所有内外资企业进行诚信分析,并按“双分类”(诚信等级和税源大小)进行排队,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三是要借助中介机构力量作为加强“法人所得税”征管力度的补充,既可促使纳税人尽快熟识“新法”,又可协助税务部门审查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可协助(代理)税务机关完成一些涉税事项,使税务机关能够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税源监控上。

(五)广泛、深入、扎实做好税法宣传,抓紧、抓好干部业务培训。做好税法宣传,是顺利实施“法人所得税法”的前提和保证。为使纳税人尽快熟识和掌握“新法”,除运用传统的方法组成税法宣讲团到各企业举办讲座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开展“新法”宣传。尤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互联网的重要作用。利用互联网快捷、信息量大以及双向互动等优势把“新法”公之于众,随时供纳税人查询和解答纳税人的疑难问题。

为使“新法”顺利实施,避免在优惠过渡期出现征管、执法混乱,扎实抓好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也是至关重要一环。如果在优惠过渡期不抓紧、抓好对干部的全面、系统、扎实的业务培训,将难以有效辅导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执行新的“法人所得税法”,更难以保证“新法”的顺利实施、新旧税收政策的准确衔接、税制的平稳过渡和征管模式的创新。

精选增加办税人申请书汇总七

今年4月是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河北省地税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转型发展”主题,在全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走访企业,问需问计,在与企业互动中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20xx年,我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1583亿元,实缴税金2666亿元,吸纳从业人员2193万人。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经济产值的2/3以上,吸纳全社会就业人员的3/4以上,创造了全省外汇收入的4/5以上。面对新形势,省地税不断创新服务和沟通方式,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中开展了“民企话税收”活动,努力建立和谐的税企关系,实现税企共赢。

河北红松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程金媛感慨地说:“最大的感受就是办税环境更好了,税收扶持更多了。国地税联合办税快捷方便。围场地税局引导我们用足用好环保企业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500余万元,这些钱企业全部投入到技术研发上,我们对以后发展更有信心了。”

华夏幸福一直是河北省名列前茅的纳税大户,华夏幸福永清项目部财务主管薛二雷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上市公司,税收与我们企业发展息息相关。作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是义务更是社会责任。税务人员为企业健康发展和税收风险规避提供了很多帮助,我们的获得感越来越多。”

20xx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省地税局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里,组织全省范围税企共同参与的主题税收知识竞赛和“民企话税收”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互动,让更多的纳税人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和地税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服务举措。税务部门也通过与民营企业走访座谈,全面了解纳税人需求,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增进税企沟通与协作,让纳税人获得更多改革红利。

“今年初,我们企业接到了辛集地税局转发的省局《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方案》,其中的效能税务、智慧税务、便民税务、公平税务、协作税务等等给我印象极为深刻,33项措施条条都是亮点、条条值得关注,很期待!”辛集腾跃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裴腾跃说。

据了解,20xx年以来,国税总局连续三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继推出21类70项便民办税措施,全省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升,获得感持续增强。近三年开展的“春风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办税全面提速、服务全面规范、合作全面深化,打造了地税服务特色品牌,树立了地税部门良好形象。

省地税局20xx年以“提升·创响”为主题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下发了《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地税机关从纳税人视角出发,进一步深化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持续简化流程、完善制度、创新管理,积极推进办税制度改革进程,让纳税人办税过程更简、办税方式更多、办税成本更低。通过5类17项33条便民措施,让纳税人体验感更好、获得感更强、满意度更高,让便民办税春风四季拂面,打造地税系统优质服务品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河北人赶紧领这个小绿本!买房、买车能省不少钱!”近日,河北地税微信公众号的一则推送消息刷爆朋友圈,“小绿本”引发了好多人的好奇。省地税局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组织编印了《优化营商环境地税服务绿皮书》宣传册,涵盖了税收优惠、申报征收、权利义务、便民办税、纳税信用和服务“一带一路”等六方面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内容,解答了纳税人日常工作生活中常见涉税问题。活动期间共向纳税人发放10000余册,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

宣传月期间,各级地税系统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纳税辅导、权益维护等个性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服务措施,把纳税人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在一线落实、在基层化解,促进征纳关系更加和谐。省地税局还全力打造“五化”纳税服务,即规范化,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简约化,优化、简化办税流程,推进办税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互动化,实现热线、网线、无线互联互通,与纳税人多元化互动;智能化,强化大数据应用,为纳税人提供智能化、个性化办税服务;协作化,深化国地税、税银、社区税务协作,让纳税人更直接地体验办税的方便和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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