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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减产协议书如何写 减产协议达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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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减产协议书如何写 减产协议达成(4篇)
2023-01-17 02:53:4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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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减产协议书如何写一

(一)持续不折不扣抓好宣传。全县9个办税服务大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减税降费政策,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更换宣传展板30个。在电视台、县政府的网站、颍上发布定期发布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信息,利用企业包保群,纳税服务微信群向纳税人发布有关信息。

(二)抓实抓细培训辅导。对内,“打铁必须自身硬”,累计培训税务干部300余人次。对外,统一举办了3期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专题集中辅导培训,小微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5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采取座谈会、面对面、入户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继续开设了“减税降费”辅导“小课堂”,受训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共计1000余人次。

(三)压紧压实包保责任。县局领导及业务股室包企业,税务干部包个体户,实现重点户包保全覆盖。一把手亲自指挥,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包保责任人精准定人定责,形成人人有挑战,人人担责任,全员参与的格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税款应退尽退。

(一)健全领导机制。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颍上税务实际,县局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和《支持湖北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

(二)营造宣传氛围。以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政风行风热线为契机,依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税法直播课堂”“政风行风在线解答”等活动,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达到了寓教于乐的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利用微信、电子税务局线上推送《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3178份,确保全县重点企业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100%。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从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着手,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问卷调查和在线答疑,以实的举措协助中小微企业复产达产,恢复发展信心。截止目前,我局线上推送税收优惠政策5745次,推送电子宣传资料2975份,发放问卷调查共2718份,问题反馈9个,都及时给予解决答复。二是面对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拓展线上“非接触式”办理业务模式,充分发挥皖事通、电子税务局、12366短信系统、微信公众号“问卷星”等线上服务平台作用,让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确保疫情防控与纳税服务两不误。截止目前,共计线上办理16599户次业务,邮寄发票54.75万份。三是运用信用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注入发展活力。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深化银税互动。联合金融部门积极拓展线上“银税互动”,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截止目前,银行已通过税融通为企业办理贷款319笔,贷款金额4.1亿元。

(四)扎实推行线上包保责任制。更好解决线上包保业务问题,推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颍上县税务局组建了包保服务业务支持团队和大数据信息支持团队。一是重点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人员和办税服务人员政策辅导培训,确保线上线下业务办理便捷通畅。二是组织对包保责任人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包保责任人熟悉政策、有问必答、答必精准。截止目前,举办针对税务人员业务培训6期参训人员达600多人次。三是加强线上辅导,包保责任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捐赠企业、困难行业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特定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在线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四是利用实地走访方式进行宣传辅导,包保责任人实地走访重点企业,深入了解纳税人的复工复产情况,询问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认真倾听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将政策传达到每户企业,让企业足不出户便知晓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截止目前,走访2858户企业。

(一)科学辅导,及时跟踪。灾情发生后,颍上县税务局根据省局发布的《遭遇自然灾害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工作指引》,按照列明受灾企业适用的减免优惠政策和可享受的税收服务,全面摸排因洪水受灾的企业,对重点受灾企业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了解诉求、逐一辅导政策,助力企业用足税收减免优惠,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同时灾区税务分局第一时间上门问需,送上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服务措施清单,辅导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主动与金融办对接,畅通受灾企业税融通办理流程。截止目前税务局已帮助受灾企业通过申请税融通贷款600余万元,同时为受灾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39余万元。

(二)靠前服务更添力,保障办税路通畅。依托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和线上宣传平台及时向受灾企业宣传涉灾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流程。同时,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核实灾情,全面掌握灾情灾况,做好损失账务处理、延期申报等业务指导。截止目前,全局共走访受灾企业103家,发放灾情损失调查表200余份。办税服务厅设立专窗,积极落实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妥善地为纳税人办理灾后相关涉税事宜。截止目前,该专窗共为受灾纳税人办理即办事项67件,流转事项13件。一户受灾企业已经申报资产损失100多万元,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一)截止10月份,累计办理减免税收48105万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198万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178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截止10月份,落实社保费降率政策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6277万元;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累计减免社保费6020万元。

(三)疫情期间办理延期申报14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49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优惠应享尽享,税款已退尽退。

(二)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将持续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分析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帮助企业按产销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发展颍上经济做出贡献。

(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进一步落实总局“四力”举措,巩固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税费服务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

(四)持续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确保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百分之百。及时了解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是时,纳税人的诉求,征管系统运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及时召开第三方涉税专业机构会议,严查第三方收费情况,坚决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成系统风险,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舆论。

(五)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折不扣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不越收“过头税费的红线,使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红利。

(六)严明纪律严肃追责,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强对落实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税务干部,一律严肃查处,依规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国务院减产协议书如何写二

同志们:

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之后,全国“两会”期间,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并邀请省环保局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亲临指导,这足以说明这次会议的重要性。刚才,宏选局长全面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环保工作,市政府表彰了20xx年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县市和部门,省环保局李兴民副局长讲了非常好的意见,希望大家振奋精神,鼓足干劲,认真抓好落实。

20xx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一年,也是我市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历史性转折的一年。“流域限批”提前解除,“两个减排”超额完成,城市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较为满意。去年,面对“流域限批”的严峻形势,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变压力为动力,团结一致,克难攻坚,解决了一批长期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渭河水质持续好转,韩城地区的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环境整改任务,国家环保总局提前一个月解除了对我市的“流域限批”,使保护环境成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坏事变成了好事。我们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并举,全面加强污染治理,超额完成了减排任务,进入全省前三名;渭南市区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同比增加26天,在创卫验收中接近得全分,群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度明显上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省环保局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对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环境整治和污染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县市和部门,表示热烈的祝贺!

20xx年,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新胜利的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新渭南的重要着力点来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环境问题,对我们的工作寄予厚望。下面,我就搞好今年的环保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把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首次写入党的行动纲领,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党章,这标志着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党意志,进入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大家从国家实行“流域限批”、挂牌督办、严格环境准入、“一票否决”等严厉措施中,也深有体会。

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理解生态文明。从人类进化史来看,生态文明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人类文明史上的第四纪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最新阶段;从文明社会的组成来看,生态文明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构成人类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生态文明,一切文明就没有了享受的前提。什么是生态平衡,我认为,生指的是生物,态指的是环境,生态就是生物生存的环境。生态平衡是指生物与环境的和谐相处、良性互动,是一种永续发展状态。一种高级的平衡一旦被破坏,那么生态就会经受一个痛苦的过程,降低到一个低水平的平衡。这个过程会引起动乱和动荡,许多物种将会消亡或变异,丰富多样的自然界将会衰减,变得简单而机械。就动植物的食物链来讲,农药的大量使用,消灭了很多天敌,但破坏了许多食物链,从而引起很多动植物的消亡。美国人写了一本书叫《寂静的春天》,描写大量使用农药以后,在春天再也听不到鸟叫和虫鸣。我看过一场美国电影《世界的末日》,说的是温室效应引起一种新的病态。事实上,由于温室效应,海洋的温度和温差发生了变化,厄尔尼诺等极端现象不断出现。南涝北旱、全球沙漠化,前多年都经历过,包括今年南方的雪灾。由于大量使用空调,排放废气,南极上空的臭氧层不断被破坏,黑洞越来越大,紫外线直射南极,很多生物因此而消亡。生态的形成是很脆弱的。但生态的破坏是一个几何基数,破坏很快;而生态的恢复是一个代数基数,恢复很慢。就拿渭南来讲,每年有33万吨二氧化硫、5万吨的cod存在,这么多的二氧化硫与空气中的水结合,就会形成酸雨,使土壤酸化,建筑物被腐蚀。cod对河水污染也是严重的。80年代以前,黄河鱼资源非常丰富,总量也比较多,我们经常能吃到鲶鱼和黄河鲤鱼,但现在数量很少。目前由于渭河的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大量cod的存在,地下水也受到影响。渭南的重金属污染也很严重,特别是汞和铅,在局部地区引发一系列疾病,这些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也是目前资源环境的严峻形势所决定的。有人测算过,说我国如果按目前的经济增长率发展下去,gdp二十年将超过世界第二位日本,三十年可以超过世界的霸主----美国。但问题是我们的gdp能不能按这个速度维持下去?我们的gdp增长始终面临着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容量限制这两大约束,已经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撑,也没有足够的环境能力来承载。从1990年到20xx年十年间,我国各类资源消耗增长远远超过gdp,石油消耗增长了100%,天然气消耗增长了92%,钢材增长了143%,铜增长了189%,铝增长了38%,锌增长了311%,有色金属消耗增长了276%,这种增长速度在20xx年以后有增无减。从我市来看,重工业比重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大量存在,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渭河、韩城等局部地区环境质量较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今年省上把四大电厂减排任务下放我市,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高、减排压力大、任务重,我们能不能完成,将直接影响全省减排任务的完成。我市作为欠发达地区,面临发展与环境的双重压力,既要加快发展,又要减少排放,如何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是我们搞好环保工作的核心问题。我们既不能放慢速度,使经济增长目标落空,又不能一味追求增长,不顾环境的承载力。要坚持好中求快,把握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平衡点。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循环经济的发展路子,走“关小上大”的路子,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提高发展速度。要看到中央铁腕抓环保的决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力度,充分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开创我市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二、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今年,省上下达我市化学需氧量存量削减0.26万吨,削减3.5%,排放总量控制在5.52万吨;二氧化硫存量削减2.07 万吨,削减5.8%,排放总量控制在33.72 万吨;加上增量削减任务,预计全年化学需氧量需削减0.75万吨,二氧化硫削减4.17万吨。这两项指标,已列入省对市、市对县综合考核体系,是保证我市乃至全省“”减排任务顺利完成的刚性指标、约束性目标、一票否决指标,逐级落实责任、强化减排措施、形成减排合力,确保全面完成。

落实责任是实现减排目标的基本要求。要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行政领导责任,落实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各个企业的直接责任。把污染减排任务落实到重点企业,落实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考核奖惩力度,对今年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区,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政府“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环保局长的责任。

强化措施是实现减排目标的关键。要采取淘汰落后产能、严把准入关口、实施重点治理、加强执法监测等多种措施,促进污染减排。按照“关小上大”的原则,在去年环境整改的基础上,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治理的全面治理,不折不扣地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的工业项目;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严禁新上高耗能、重污染企业,渭河流域不允许再上高耗水项目,渭北地区不再批建小水泥。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污染减排的根本出路。扎实推进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要抓好韩城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企业也要积极构建循环产业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使循环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新优势。

三、抓好环保十件大事,解决好环境突出问题

市政府确定的环保十件大事,是针对我市环境突出问题提出来的,事事关系民生,件件关乎发展,要不遗余力地一一完成。这十件大事,可以归纳为三大类:

一是渭河流域污染治理。主要任务是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沋河综合治理工程等。目前,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全省是最滞后的。去年要求开工的6个污水处理厂,只开工了4个。今年国家将安排渭河流域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17个,补助资金1.83亿元,省级配套1个多亿。省上要求渭河流域新建的40个污水处理厂中未开工的18个要全部开工建设。各县市区要把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想尽千方百计,加快建设步伐,年内渭南西区、华阴、华县、蒲城、潼关、大荔沿渭6县市基本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韩城垃圾处理厂要基本建成,澄城、蒲城垃圾处理厂和其它县市污水处理厂都要开工建设。今年把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纳入环保“十件大事”和“一票否决”指标体系,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不仅取消评先资格,主要领导还要作出检查,并实行行政问责。

二是韩城龙门地区的污染治理。主要任务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关停到位,进一步加强108国道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矸石山的搬迁、绿化工作,抓好阳山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完成矿区浮选机的技术改造、排渣厂生态恢复工程、白矾河治理工程、龙钢转炉二次烟尘治理工程。韩城龙门地区的环境问题,由于群众举报投诉不断,已成为各级各方面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长期以来,韩城龙门地区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人居环境较差,群众反映强烈。20xx年,韩城龙门的环境污染问题曾惊动中央,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组织了多次检查,去年被省环保局“区域限批”,国家环保总局实行挂牌督办。限批之后,韩城市痛下决心,全力整改,局部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初步缓解,但我们决不可盲目乐观。因为从省环保局到国家环保总局,从韩城的老百姓到周边地区老百姓,一直没有放松对韩城环境问题的关注。年前,由于群众举报,国家环保总局一个星期内连续派出三拨不同的人来韩城调查取证,这在过去是很少见的。截止目前,群众对韩城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仍接连不断。在今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韩城龙门与陕北石油煤炭资源开发区、铜川水泥产区被列为全省三大重点污染治理地区,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该区域的后督查工作,全面落实焦化水泥关停计划。对此,韩城市要高度警觉,早安排、早动手,继续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完成7家水泥企业和23条焦化生产线关停任务,努力使韩城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不可有侥幸过关的思想,等待观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大焦化、大水泥项目的建设,把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是解决好重点行业结构性污染和生态保护问题。重点抓好四大电厂脱硫工程,淘汰焦化落后产能390万吨、水泥落后产能92万吨、造纸落后产能8.33万吨,按期关闭大唐韩城发电厂1号、2号机组和秦电1号、2号机组,完成金堆城钼业公司炉料部低浓度so2治理工程、潼关寺底河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做好陕西化工总厂搬迁可行性研究,果汁企业的达标排放等。建设好3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和20个生态示范村,实施涧峪水库、沋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昝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对于“环保十件大事”,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逐一实施到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确保按期完成。

四、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切实抓好“一山(秦岭)两河(渭河、尤河)一中心(中心城市)”环境保护。大力整治秦岭北麓的采石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营造绿色屏障。以《渭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为指导,加大渭河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尤河治理工程,着力打造“生态渭河”、“生态沋河”,逐步恢复渭河生态功能。以城市环境定量考核为契机,抓好中心城市环境整治。积极实施集中供热、天然气和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减少城区二氧化硫、烟尘排放量。加快实施南塬北坡绿化、渭河南大堤绿化、朝阳公园、街头绿地等工程,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加强华山、黄河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好珍贵的自然资源。

五、构建全社会抓环保的工作机制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惠及千家万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环保工作。

一是各县市区要切实把环境保护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使“科学发展看环保、和谐社会看民生”变为各级的实际行动。要定期听取环保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解决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建设、水务、农业、林业、工商、电力、监察、环保等部门,要围绕今年的环保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市发改委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县市污水、垃圾处理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财政局要做好环保经费的保障工作,加大对环保工程的支持力度。建设局要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加强对县市污水、垃圾处理的指导、支持。水务局要牵头实施好沋河综合治理工程,保证年内建成。监察局要协同环保部门做好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环保局要加强督促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新服务机制,为关小上大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三是提高公众参与度。要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开展社会化环保宣传教育活动。除执法监督外,要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

四是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和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建立企业环保约束诚信机制,在重点污染企业设立“环保监督公示牌”,在渭南电视台、渭南日报开辟企业环保诚信承诺栏目。要定期公布各县市区环境保护指标,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民意调查,征求公众对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绿黄黑三级环境信息管理制度。形成企业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实行绿色信贷政策。

同志们,今年的环保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搞好环保各项工作,努力开创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国务院减产协议书如何写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执法范围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第三章执法主体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五条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辅助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执法保障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调查取证设施、通讯设施等装备配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按规定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共享。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五章执法规范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渠道或者场所,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

第六章协作与配合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行政执法信息和相关行政管理信息。

第三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对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三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七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十条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3日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减产协议书如何写四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生根生效,县税务局党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保”、“六稳”决策部署,落实总局“四力”要求和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在疫情、灾情过后,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规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一)持续不折不扣抓好宣传。全县9个办税服务大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减税降费政策,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更换宣传展板30个。在电视台、县政府的网站、颍上发布定期发布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信息,利用企业包保群,纳税服务微信群向纳税人发布有关信息。

(二)抓实抓细培训辅导。对内,“打铁必须自身硬”,累计培训税务干部300余人次。对外,统一举办了3期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专题集中辅导培训,小微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5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采取座谈会、面对面、入户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继续开设了“减税降费”辅导“小课堂”,受训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共计1000余人次。

(三)压紧压实包保责任。县局领导及业务股室包企业,税务干部包个体户,实现重点户包保全覆盖。一把手亲自指挥,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包保责任人精准定人定责,形成人人有挑战,人人担责任,全员参与的格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税款应退尽退。

(一)健全领导机制。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颍上税务实际,县局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和《支持湖北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

(二)营造宣传氛围。以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政风行风热线为契机,依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税法直播课堂”“政风行风在线解答”等活动,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达到了寓教于乐的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利用微信、电子税务局线上推送《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3178份,确保全县重点企业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100%。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从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着手,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问卷调查和在线答疑,以实的举措协助中小微企业复产达产,恢复发展信心。截止目前,我局线上推送税收优惠政策5745次,推送电子宣传资料2975份,发放问卷调查共2718份,问题反馈9个,都及时给予解决答复。二是面对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拓展线上“非接触式”办理业务模式,充分发挥皖事通、电子税务局、12366短信系统、微信公众号“问卷星”等线上服务平台作用,让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确保疫情防控与纳税服务两不误。截止目前,共计线上办理16599户次业务,邮寄发票54.75万份。三是运用信用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注入发展活力。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深化银税互动。联合金融部门积极拓展线上“银税互动”,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截止目前,银行已通过税融通为企业办理贷款319笔,贷款金额4.1亿元。

(四)扎实推行线上包保责任制。更好解决线上包保业务问题,推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颍上县税务局组建了包保服务业务支持团队和大数据信息支持团队。一是重点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人员和办税服务人员政策辅导培训,确保线上线下业务办理便捷通畅。二是组织对包保责任人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包保责任人熟悉政策、有问必答、答必精准。截止目前,举办针对税务人员业务培训6期参训人员达600多人次。三是加强线上辅导,包保责任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捐赠企业、困难行业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特定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在线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四是利用实地走访方式进行宣传辅导,包保责任人实地走访重点企业,深入了解纳税人的复工复产情况,询问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认真倾听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将政策传达到每户企业,让企业足不出户便知晓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截止目前,走访2858户企业。

(一)科学辅导,及时跟踪。灾情发生后,颍上县税务局根据省局发布的《遭遇自然灾害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工作指引》,按照列明受灾企业适用的减免优惠政策和可享受的税收服务,全面摸排因洪水受灾的企业,对重点受灾企业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了解诉求、逐一辅导政策,助力企业用足税收减免优惠,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同时灾区税务分局第一时间上门问需,送上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服务措施清单,辅导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主动与金融办对接,畅通受灾企业税融通办理流程。截止目前税务局已帮助受灾企业通过申请税融通贷款600余万元,同时为受灾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39余万元。

(二)靠前服务更添力,保障办税路通畅。依托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和线上宣传平台及时向受灾企业宣传涉灾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流程。同时,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核实灾情,全面掌握灾情灾况,做好损失账务处理、延期申报等业务指导。截止目前,全局共走访受灾企业103家,发放灾情损失调查表200余份。办税服务厅设立专窗,积极落实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妥善地为纳税人办理灾后相关涉税事宜。截止目前,该专窗共为受灾纳税人办理即办事项67件,流转事项13件。一户受灾企业已经申报资产损失100多万元,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一)截止10月份,累计办理减免税收48105万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198万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178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截止10月份,落实社保费降率政策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6277万元;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累计减免社保费6020万元。

(三)疫情期间办理延期申报14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49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优惠应享尽享,税款已退尽退。

(二)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将持续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分析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帮助企业按产销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发展颍上经济做出贡献。

(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进一步落实总局“四力”举措,巩固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税费服务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

(四)持续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确保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百分之百。及时了解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是时,纳税人的诉求,征管系统运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及时召开第三方涉税专业机构会议,严查第三方收费情况,坚决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成系统风险,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舆论。

(五)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折不扣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不越收“过头税费的红线,使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红利。

(六)严明纪律严肃追责,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强对落实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税务干部,一律严肃查处,依规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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