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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变更申请书 执业机构变更申请书模板(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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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变更申请书 执业机构变更申请书模板(4篇)
2023-01-17 04:09:1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执业机构变更申请书(推荐)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经营药店需要,聘请甲方为我店执业药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 本协议期限为壹拾贰个月,即从每年三月份(含三月份)算起至十二个月止。协议期满即终止。双方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二个月协商,若不续签,乙方必须帮甲方撤销执业医师证书注册。

二、 乙方租用为甲方执业药师,只限在乙方壹家药店,聘金为10000元(大写壹万圆人民币)。收付款情况凭收据或银行支付凭证。当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健康体检费等因药店使用费用由药店报销。

三、 甲方需提供:1.毕业证原件2.执业药师证3.身份证复印件4.照片等材料给乙方。

四、 乙方拿到甲方证件后必须在壹个月内向药监局提交资料,如需延迟乙方必须退回药师资料原件给甲方,乙方待交资料时再向甲方索取。乙方从药店验收合格之日计起叁拾天内归还药师资料原件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原件。如有拖延,以每押壹个月付伍百元计算。药监前来药店验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提前壹天到药店,食宿由乙方提供,正常参加验收认证车费由乙方负责支付,并按实报销车费。

五、 乙方通知甲方前来应付检查第一次如因重大事故不能前来可以原谅,协调后第二次通知验收必须前来,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必须退回费用,赔偿乙方损失。

六、 乙方保证药店合法经营不违反《药品管理法》,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执业证书吊销,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注册证书,若有损坏或遗失,乙方应及时补办。

八、 协议一经签定立即生效,双方不得反悔。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执业机构变更申请书(推荐)二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打击非法执业行为,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市卫办发[20xx]78号)文件要求,市卫计委组织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科及卫生执法支队相关人员,于5月23日至28日对全市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包括市直医疗机构在内的医疗机构30家,其中,三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5家,其他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10家。针对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重点查看了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命名是否规范,开展的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是否按照要求备案,是否存在开展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行为。检查组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给各被检查单位,同时将发现的问题以《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形式下发给各区市县卫生计生局,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机构管理: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能按期申请校验,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但从总体来看,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医疗质量仍有待提高,违规执业现象依然存在。一是仍然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现象。检查中发现,多数民营医疗机构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对缺乏,且以b超室、放射科及检验科等功能辅助科室最为明显,存在有执业资质的人员长期不在岗,不具备执业资质人员出具相关检查报告单的现象。同时,民营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有资质的药剂人员缺乏,普遍存在不具备药学资格的人员审核、发药现象;个别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注册地址未及时进行变更开展诊疗活动或注册在该院的执业人员未在岗。二是科室设置、命名欠规范,仍有个别医疗机构虚设科室或增设科室。三是职业放射管理欠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按时校验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副本未登记射线装置明细、放射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检测仪、未进行岗前体检。四是病历及处方管理欠规范。存在病历记录不及时、不完善,打印病历未及时打印并由医师签名,无资质人员书写的病历指导医师未及时审阅签名,处方书写、用药欠规范等问题。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全市现有备案开展二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15家,暂无备案开展三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备案开展的二类医疗技术主要集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并以开展三级以上内镜、髋膝关节置换技术为主。从检查情况看,抽查的30家医疗机构中,有23家未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有6家已经按要求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有1家未经备案开展髋关节置换技术。备案的医疗机构中,个别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备案公告,开展的医疗技术管理欠规范,未建立相关规章制度。

(三)医疗广告管理:部分医疗机构院内医疗宣传欠规范,如挂牌“与xx医院合作”、张贴介绍合作“专家”,夸大治疗作用医疗技术宣传等。暂未接到工商部门提请吊销诊疗科目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

(四)医疗机构命名管理:总体情况看,公立医疗机构命名较规范,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命名有待进一步规范。如涉及使用地域名称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如:邻水川东医院、邻水西南口腔医院、广安市民生医院;利用谐音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医疗机构名称,如邻水协和医院、邻水华西医院、广安华西医院、武胜博爱医院、武胜华西医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梳理问题,依法查处。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检查发现问题为线索,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组织监督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日常监督与管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辖区的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一是规范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和管理。严禁出租承包科室、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严禁超范围执业。二是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加强本辖区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列入日常监督工作重点。三是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依法开展审查和出证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管理。

(三)加强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对提出校验的医疗机构,严格审查涉及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所有表列检查督查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务于7月底前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视其情况纳入年终绩效目标管理部分。整改报告务于7月底前报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

有关执业机构变更申请书(推荐)三

(一)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制定了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方案与考核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医疗管理制度职责,定期进行督查。设立专科和专业疾病的诊治流程,特别是有创检查和治疗(如介入性诊疗操作的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和诊治指南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加强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对科室成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

(三)健全了防范医疗事故纠纷,防范非医疗纠纷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预案,建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在护士管理方面,能严格的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护士条例》,确保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业。

(五)根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加强了对院感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意识。

(一)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大力倡导变被动为主动思想。

(二)明确岗位职责,总结经验,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三)加强护理“三基”的学习考核。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及理论知识,加强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

(四)严格执行医嘱执行制度,加大督查力度。

(五)加强无菌操作规程的培训,加强无菌物品的管理。

(六)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理解以及认真落实各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

(一)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些不到位。

(二)病历书写及护理文书存在缺陷。

(三)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机制有待完善。

(四)护理管理方面有待改进。

(一)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核心制度进行强化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障考核各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以医疗质量管理为核心,以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措施、规程为重点,抓好病历质量,基础医疗质量和医疗操作规范。并开展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反复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利用晨会和平时业务学习时间进行法律知识与防范医疗纠纷案例的讲课,并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

(二)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露处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监测。加强院内感染监管,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消毒灭菌监测和医院感染报告制度,持续改进医院感染控制管理。

(二)加强临床合理用药,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处方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保障合理用药。

(三)加强病案监管。建立健全病例全程质量监控、反馈制度,重点加强运行病例的实时监控与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规范。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病历书写培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范书写病历。

(四)建立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和处理机制,完善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各专项整治拖拉,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的要追究责任。落实医疗安全责任制。按照安全工作“从上到下,一级抓一级,从下到上一级保一级”的原则,层层落实,具体到人。做到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完善专项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如各类导管脱落、患者跌倒、褥疮等。能够运用对不良事件结果,改进相应的运用机制与工作流程,工作制度。

(五)严格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制定及安全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制度、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并保证实施。制定并落实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执业行为。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和护士评优评先相结合。建立完善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职责明确。

有关执业机构变更申请书(推荐)四

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受 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_ 月_ 日至 _年_ 月 日,共 年。(其中 年 月 日至 月 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二、协议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协议。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三、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现甲方诚聘乙方为 岗位,任 职务,并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三、乙方在上岗前应提交与岗位有关的学历证、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将执业注册变更到甲方医院。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半工作制。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

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三、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的必要设备设施。

五、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或专业知识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四条、工作报酬及待遇

一、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从医院正式营业起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 万 千 百元整(¥ 元);绩效工资按科室业务收入比例由科室分配。工资发放时间为本月2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节假日提前或推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发放)。

二、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伤假、生育假等假期。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加班、误餐补助待遇。

四、甲方按国家规定期为乙方缴付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五、安家费按医院“人才聘用细则”提供住房或一次性支安职费。

六、甲方承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解决乙方编制问题。

七、甲方承诺解决乙方子女异地户口及上学问题。

八、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二、乙方应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四、乙方应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

五、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薪酬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六、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合同期限:对聘用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临床护师(士)及相应职位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低于 年;对享受住房补贴金及医院选送外出进修待遇的员工服务年限不得低于 年。任一方违约,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三、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9、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并根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10、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

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试用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须交接完毕后方办理结算离职手续;如未满合同期限又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予于甲方。

五、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

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的,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解决的,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九条、补充事项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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