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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口援疆协议书简短 新疆对口援疆协议书简短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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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口援疆协议书简短 新疆对口援疆协议书简短版(四篇)
2023-01-17 05:23:5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新疆对口援疆协议书简短一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这是全党全国的大事。近日,于田县加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撰写的《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引发了全区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共鸣。他表达了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坚定决心,对丧尽天良的暴恐分子,必须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近几年,随着“三股势力”在国内外的迅速扩张,使得国际形式动荡不安,暴力恐怖事件时有发生,严重的危害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三股势力”各自的表现形式虽有所不同,但本质并无根本不同。因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他们以宗教极端面目出现,以“民族独立”为目的,一方面制造舆论,蛊惑人心,一方面大搞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安定。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独立,在乱中推翻中亚各国的世俗政权,按照他们的“纯粹民族教义”建立“纯粹伊斯兰政权”。所谓“三股势力”,准确一点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团体或组织。

新疆也饱受“三股势力”的迫害,使得民族经济发展延缓,百姓不能安家乐业,每天人心惶惶,甚至许多家庭支离破碎。这不仅损害了民族的利益,更是国家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障碍。1990年4月5日,制造了震惊中国的阿克陶县巴仁乡反革命武装,致使武警、民兵等8人死亡,重伤7人。1995年7月7日,在和田市策划、制造了冲击、打砸和田地委、行署、公安机关的骚乱事件;1997年2月5日、6日,在伊宁市策动、制造了严重的打砸抢骚乱事件,打死7人,打伤200多人,砸烧汽车20多辆。

2009年7月5日20时左右,乌鲁木齐市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5日晚乌鲁木齐发生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境外指挥、境内行动,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事件,致使197人死亡,数千人受伤。2014年3月1日21时20分,云南省昆明市火车站发生一起暴力恐怖案件,10余名统一着装的 蒙面持刀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昆明市政府通报,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是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事件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其中重伤73人,轻伤70人。[1]

在接二连三的暴恐袭击中,暴恐分子精心选择时机,以残害无辜群众的暴恐行径,制造恐怖气氛和轰动效应,以此向党和政府示威施压。然而,他们越是处心积虑,就越说明他们已经穷途末路;他们越是不择手段,就越让世人看清楚他们的凶残本质;他们越是疯狂作恶,就越会遭到毫不留情的迎头痛击!作为一名大学生,在面对暴力恐怖事件时我们要敢于发声亮剑,虽然仅凭借几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是我相信只要有人能站出来,就会由几个人带动一片人,再由一片人带动一群人,一传十,十传百,让更多人敢于站出来发声亮剑。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为这些年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暴恐分子公然与人民为敌,故意破坏各民族大团结,严重破坏各族人民聚众的根本利益,心浪起全区各族人民的强力反对,他们的行径和暴恐必定要失败的。人民生命高无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暴恐分子的暴行,是对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严重破坏。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暴恐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打击违法犯罪同暴恐活动作斗争,是法律于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和光荣义务。不管是什么人,什么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用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使灾难,我们各族干部群众要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维护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好大局面,鉴定信心,团结一致,充分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共同防范和打击暴恐分子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疆,共同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023年新疆对口援疆协议书简短二

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文化人、以文建信、以文培元,让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根植于新疆各族人民心灵深处。

文化润疆的重大意义体现在,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需要,二是内聚人心、外塑中国新疆形象的需要,三是实现文化强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

文化润疆的核心要义要把握两点。

一是何为润。要把握润的特点,即:润的内容价值上的有益性,施力方式的柔性和韧性,以及表现形式的潜在性。要把握润的内容,即:中华文化是主线、主体,也是主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三个支点。要把握文化润疆的原则,即:在导向上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方法上要坚持发展创新,在实施途径上要坚持久久为功,在实现目标上要坚持育人铸魂。

二是如何润。要在实践进程和效果上下功夫,在浸润、滋润、沁润、泽润四个维度上做好文章、做足文章。具体讲就是要全面立体润、广泛深入润、持久不懈润、精准聚焦润、用情用心润。

文化润疆要把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作为基础和前提,实施路径要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文化润疆最根本的还是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上下功夫。要使大家始终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自觉自信地做既有中国脸、又有中国味、还有中国心、更有中国魂的中国人。

二是文化润疆关键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新时代新疆工作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把文化润疆工程打造成凝心聚力的铸魂工程。

三是坚持政治方向和中华视野的统一。历史问题是重大原则问题。要从中国历史、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整体高度来审视、思考、处理新疆历史、文化问题研究。

四是让文物发声,让历史说话。把历史故事生动化、形象化,把当代通俗生动、喜闻乐见的手段运用起来,上接天线,下接地气,让群众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2023年新疆对口援疆协议书简短三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新疆人,高中毕业前没有离开过新疆,甚至是没有离开博乐。我生活的周围有很多少数民族同胞,我上学时的同学有很多是少数民族,有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哈族等,他们很聪明,学习也不错,他们中文都讲的很好,我和他们很容易交流,他们也很真诚、热情、坦诚,我和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了很好的朋友,他们现在都到各行各业去工作了。我大学毕业后选择回到新疆工作,经历了“7·5”事件等恐怖事件,了解到了“三股势力”的巨大危害,了解到新疆政治、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复杂性,了解到新疆人民美好生活来之不易,也了解到坏分子是那么一小撮人,真是“一粒老鼠屎害了一锅汤”。作为一个新疆人,我的心愿是为新疆的建设添砖加瓦,为新疆的美好生活贡献力量,我是多么痛恨“三股势力”的人啊!作为一名公务员党员干部,我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坚决不做“两面人”,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绝对忠诚是中办的生命线,是做好中办工作的根本点”,“要把绝对忠诚作为做好中办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作为中办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作为中办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提出“生命线”“根本点”并一连用了三个“首要”,强调绝对忠诚的极端重要性,把绝对忠诚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党绝对忠诚这个政治品格,既是对中办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对党员干部个人行为的要求。

2009年11月,我光荣的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到现在党龄并不算很长。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打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才能更好地干事创业。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就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胜利和顺境时不骄傲不急躁,在困难和逆境时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困难考验,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坚定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是我们加强党性锻炼的强大思想武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一场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的斗争,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这为我们依法坚决打击“三股势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坚决落实维稳第一责任,毫不松懈地同“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确保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幸福。

我看到,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在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力加快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大局持续保持稳定,有力推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有信心,我们的斗争必将胜利,在“三股势力”面前,我声明,我会勇于斗争,毫不退缩。

在新疆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在血淋淋的事实面前,凡是有良知的人,都能够敏锐地发现谁是民族的敌人,谁是新疆的敌人。“三股势力”是新疆各民族共同的敌人,它不仅与其他民族、其他宗教信仰的人民为敌,而且与广大穆斯林、本民族人民为敌,其本质就是分裂国家,分裂新疆。这是要把新疆各族群众拖向灾难的深渊,任何有理性的新疆人都是不会答应的。旗帜鲜明地与“三股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这不是民族问题,不是宗教问题,也不是发展问题,而是一场维护祖国统一与企图分裂中国、维护民族团结与企图挑起民族仇杀、维护社会稳定与企图制造**暴乱的生死较量。坚决同“三股势力”作斗争,就是维护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各民族的共同利益,这是我们新疆各族群众义不容辞的使命。这场斗争是对新疆各族群众的严峻考验,谁旗帜鲜明地与“三股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谁就无愧于自己的民族良心和责任;谁是沉默者暗助者,谁就是在危害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对此,我们态度要十分坚决,旗帜要十分鲜明,行动要十分果断,坚决维护祖国的统一,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三股势力”犯罪。

在这里,我呼吁大家勇敢的站出来,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不要糊涂地认为他们在为自己争取某种权利;不要被狭隘的民族情绪和宗教极端情绪蒙住了眼睛,因为“三股势力”的成员大多属于本民族、大多打着宗教的旗号,就无原则地予以同情;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借此发泄自己对社会的不满,不要成为对“三股势力”的美化、同情无异于帮凶和同谋。对“三股势力”唯一正确的态度,就是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在此,我还要呼吁少数民族同胞要认学习国语,你们是中国公民,只有懂国语、学国语,才能更深刻的明白国家的方针政策,才能了解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才能明白是共产党带来了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才能真正在心底树立“中国心”。

2023年新疆对口援疆协议书简短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第三条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六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纪律处分

第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或者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或者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罢工、罢市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组织、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煽动宗教狂热和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条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领导非法宗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条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故意作出与之相违背的决策决定和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落实组织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执行不力或者有其它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给国家和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处置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擅离职守或者临危退缩、临阵脱逃,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条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公开发表涉及鼓吹和支持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内容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以及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歪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绐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三条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明知有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四条为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为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所或者其他支持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窝藏、包庇、纵容、支持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或者为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通风报信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及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干扰办案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五条对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瞒报、谎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六条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七条 收听、收看涉及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社会稳定内容的音频视频(包括国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通讯传媒、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八条 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宗教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引进国境外宣传宗教的影视作品),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九条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传媒、移动存储介质、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传播、散布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条 组织、参与或者许可编印、译制、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的;组织、参与或者许可带有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内容的演艺娱乐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信仰宗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参加零散朝觐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零散朝觐不制止、不报告,或者为零散朝觐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为持假护照、冒用他人护照朝觐提供方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组织、参与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煽动、包庇、纵容、支持非法教(学)经活动,或者引诱、强迫、唆使、纵容、包庇、支持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教育工作者中的党员和学生党员组织或者参加宗教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经批准在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宗教课程、传播宗教思想,或者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发展教徒,或者设立宗教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上述活动或者有上述行为,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引诱、强迫、唆使、包庇、纵容、支持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擅自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包括异址重建)、装修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批准修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擅自批准将其他建筑变相用于宗教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规定任免宗教教职人员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或者故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资助与国(境)外宗教组织交往的活动,或者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用于宗教事务的捐赠,或者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接受附加宗教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党组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改组或者解散。

第三十三条 对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2月20日印发的《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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