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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 申请更换监控设备的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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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 申请更换监控设备的申请书(9篇)
2023-01-17 05:59:3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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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一

细巷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细巷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转发的《关于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防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发[2021]2号文的要求,现就我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动态监测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我镇于2019年落实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的动态排查,深入到贫困户和特殊困难群众中,如实摸排贫困户中已脱贫但有返贫风险的户和一般群众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低下的特殊困难户;经过各村入户调查和收支核算后,各村共上报贫困监测户45户225人,边缘户139户620人。截止2020年10月,我镇在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经过数次动态管理后,共有贫困监测户47户232人,边缘户138户612人,2021年1月,经排查后,均无新增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上报。

二、数据共享比对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我镇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现有指标数据,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监测方式和渠道,不断完善数据,提升相关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结合日常入户排查工作,及时排查户内问题、及时帮扶、持续强化户内帮扶工作效果。结合前期疫情防控工作,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户内生产生活受情影响实施全覆盖核查,涉及内容包括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归乡情况、务工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等问题排查。

三、存在困难问题

在此次排摸调查中,部分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表示,由于今年冬季较往年寒冷,担心自来水管冻裂,希望有相关人员能对水管进行再次检测,确保春节期间自来水能够正常使用。

另外,由于近期新一波新冠疫情的来袭,且春节将近,大学生寒假回家、在外务工人员返乡,使许多人担心感染的风险将会上升,希望相关医疗措施能跟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细巷镇深入贯彻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切实加强动态帮扶。坚持以科学精准帮扶、攻坚克难,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决胜战。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基本标准,补齐短板弱项,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推荐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二

同志们:

省厅召开这次全省环境监测监控和信息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环境监测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主要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省环境监测监控和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环境形势严峻,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没有明显改善,引起了国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大了工作力度,出台了多项措施。全省环境监测、监控和信息系统紧紧围绕全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监测数据已成为各级环境管理的导向,有为才有位

省厅坚定不移地依靠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监测数据已成为各项工作的基础、依据和导向,环境监测在环保工作中的地位日益凸显。省厅每月上旬召开全省环境形势分析会,监测处汇报全省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监测监控情况,各业务处室依据监测数据分析全省主要水、气环境形势,共同研究打好监管“组合拳”、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举措。省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以奖代补”考核奖励办法,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对各市水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污染源监管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其中60%的考核评分依靠监测数据确定。今年,省政府建立了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的地区间生态补偿机制,对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赔偿,充分发挥监测数据“指挥棒”的作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

(二)深化监测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监测管理水平

一是调整“环境管理奖”考核办法。省厅在坚持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的基础上,修订调整了“以奖代补”考核中“环境管理奖”考核分值和考核细则,取消了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考核,重点对水气环境质量和监测数据质量进行考核,省级抓宏观、市级抓微观,通过环境质量倒逼机制促进各市加强污染源监管和污染防治,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真正形成了合力,共同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20xx年省厅共查处数据弄虚作假企业17家,两起案件移交了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开创了我省破坏自动监测设施案件行政处罚的先河,有力地震慑了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污染源监测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二是强化空气监测质量保证与信息发布。省厅下发了空气站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规定,明确了各方职责,规定了量值溯源、标准传递、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要求。每月对运营公司、比对公司定量考核,组织各市对空气站进行交叉检查,空气站运维质量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在山东环境网站和手机上实时发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每月在主要新闻媒体发布上月1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确保公众及时了解环境质量状况,增强了监测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省级投资1400万,用于省站标准化和应急能力建设。投资4300万元,为全省86个县级监测站配备了常规应急监测设备,提升了县级预警应急监测能力。截止20xx年底,全省共有13个市级和75个县级监测站达标,达标率分别为76%和56%。其中,济南、东营、烟台、威海4市市县两级监测站全部达标。四是规范社会检测机构发展。本着“宽进严管”的原则,省厅出台了《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制,重点强化对社会化检测机构的后监督。目前已有43家机构列入我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

(三)突出做好监测重点工作,提升监测技术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环境监测监控任务。20xx年,全省各级监测站、监控中心完成了各项监测任务,共获取人工监测数据300余万个,自动监测数据24亿个。省市县三级监测站开展了环境安全预警监测,省级发现了53起严重超标情况。各级监控中心严格落实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省级全年报送应急信息6311条,编发超标和应急快报615期。二是做好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在工作基础薄弱、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省厅领导高度重视,同省气象局联合制定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并以此指导、要求各市环保、气象部门,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开展了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预报。截止到现在,全省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38次,为保障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及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济南市率先使用数值预报技术开展了预警预报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三是创新开展重点污染源动态管控试点工作。针对部分不法企业“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的数据造假手段,省厅组织研发了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在全省规模较大的火电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共170余个点位进行了试点。潍坊市率先在市属企业扩大试点。从全省试点情况尤其是潍坊市试点效果看,动态管控系统的应用,切断了主要造假环节,固化了设备参数,全天候监控报警保存异常状态,提高了监管效率,促进了企业达标排放和环境质量改善,收到了明显成效。四是加强监测科研和人才培养。建立了省级环境监测专家库,省级举办了各类监测技术培训班10余次,培训监测技术人员500多人次。与国家总站联合召开了全国第11次暨我省首届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全省共有10余项课题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济南、青岛等市初步完成了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

(四)做好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确保信息网络安全

一是完成了我省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等级保护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通过了环保部组织的专项检查和验收。二是进一步做好全省信息网络及安全设备的运行管理,加强各级信息网络风险防范工作,实行社会化运维服务,确保信息数据、视频会议和“三级五大网”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做好省厅电子政务办公平台运行维护,为平台推广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持。济南、青岛等市根据环境监管需求,开发了10多个业务系统,同时注重信息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充分发挥了环境信息的技术支撑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环境监测、环境监控和环境信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厅党组,向大家表示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监测站转型发展还不到位。目前,我省还没有进入国家环境监测专家序列的拔尖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仍是空白。除济南、青岛几个市外,其他市监测基础应用研究工作薄弱,全省以技术为导向的监测工作局面尚未形成。

二是监测数据质量还需提高。随着环境质量考核工作不断深入,各市压力越来越大,在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行政干预等现象又有所抬头。有些企业在自动监测设备上造假,逃避环保部门监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是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还需加强。全省还有4个市级(枣庄、济宁、莱芜、菏泽)、56个(44%)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不达标,已通过达标验收的多数也是低水平达标,全省整体达标验收条件还不具备。大型分析仪器不完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挥发性有机物(voc)、重金属、饮用水源地109项全分析、生物及预警应急监测能力不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结构与水平不能满足监测工作需要。

四是环境信息化水平还有待提升。环境信息化机构不健全,信息化技术人才缺乏,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不高,环境管理业务信息化应用水平整体较低。

二、20xx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当前,全省环保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异常艰巨。大气污染未得到有效遏制,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任务艰巨,实现水质持续改善的压力依然很大。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薄弱,潜在环境安全风险仍较为突出。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企业偷排偷放、逃避监管的现象时有发生。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明确提出“将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建立了时间上的生态红线,制定了八年大气改善计划,实施了大气治理的五项严厉措施,社会各界对环境质量与污染源排放状况日益关注,这些都对环境监测尤其是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和监测监控科研,切实增强数据质量意识,真正做到能出数、出真数、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认可的数,为环境管理提供更加扎实的技术支撑。

20xx年全省环境监测、环境监控和环境信息工作要点和监测方案已经制定,各项监测监控和信息工作目标任务都很明确,各市要认真抓好落实。关于今年的工作,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推动环境监测技术转型发展

环境监测站转型发展是环境监测政事分开的需要,也是日益增长的环境管理需求和社会各界对环境质量状况知情权的需要,更是各级环境监测站长远发展的需要。目前,我省各市监测站转型发展进度不一,个别市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省监测站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坚持“服务政府监管、服务社会民生”两条主线,树立“技术立站、人才兴站、质量强站”的理念,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测业务和监测技术上来,采取有效措施,营造以崇尚技术为荣、以技术拔尖为荣、以有研究成果为荣、以在全国有位置为荣的良好氛围;在装备、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创监测技术成果、监测拔尖人才、监测技术管理达到国家一流水平。各市要参照省监测站的转型思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明确目标,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本地区监测站转型发展。今年,我省将举办第二次环境监测大比武,为参加明年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做好准备。各市要从现在开始,加大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年底前,省厅将在全省大比武的基础上,选拔优秀监测人员组建参赛队伍,适时开展集中培训,力争再创佳绩。

(二)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信息发布体制机制

按照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不得低于80%,否则视为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这既是国家的规定要求,也是改革大形势下社会文明的进步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事情,各市务必高度重视。一是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xx年,省厅统一研发了全省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配发各市使用。对自动监测项目,各市已全部发布;对人工监测项目,由于企业和环保部门认识不到位,致使大多数企业没有开展监测。即便已开展人工监测的企业,其监测方案、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等也不完全符合国家要求,为我省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埋下了隐患。二是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发布体制机制。①要明确企业是自行监测和信息发布责任主体的原则,企业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自测,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污状况,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企业可选择自己开展监测,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化社会检测机构承担。②省厅监测处要组织省监测站、省监控中心,及时调度各市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市认真落实省厅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关于完善重点污染源信息发布体制机制改革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自行监测行为和信息发布形式。③各市环保局要按照省厅的作法,指派专门的科(处)室和专人负责,组织监测、监控部门,向企业宣贯国家和省厅的规定与要求,明确企业的监测内容与方式,做好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审查与落实,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数据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规范开展监督性监测,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监测信息。④要引导污染源社会化检测逐步形成规模,力争各市有3-5家独立的、能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运营和检测业务,提升环保部门的监管效率。各市要在4月30日前,将本市负责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科(处)室及负责人名单报省厅监测处。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工作。省厅将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将与各市“以奖代补”考核中的“环境管理奖”挂钩,与总量减排核查挂钩。下半年,省厅将组织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我们要始终把监测数据质量当做环保工作、监测工作的生命线,要紧紧围绕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做好质保和质控工作,必须狠抓、常抓不懈。一是加强监测质量考核。各市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按照规范和标准要求加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qa/qc)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省厅将制定和完善全省环境监测质量考核制度,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对河流断面监督性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预警监测、社会化检测质量的检查,检查结果与各市“以奖代补”监测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对违反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从我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目录中删除。二是确保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质量。省监测站、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要严格按照省厅有关规定,做好59个水质自动站的运营维护和监督考核,对新调整的107个省控河流断面做好主要指标每月2次、22项指标每季度1次的监督监测,强化现场采样、现场监测质量控制,确保省厅全面掌控主要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各市水污染防治情况。三是加强空气站质量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空气站社会化运营质量管理体系,尽快形成地方标准规范。各运营公司要进一步细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配备专职质控人员,按照标准规范开展质控工作。各运营公司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不能还停留在对单纯运营的认识上,被动地去做维修维护,满足于设备能出数,要把自己作为空气质量监测的主体去认识自己的位置,不仅能出数还要出有可靠质量保证的数,主动规范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要充分发挥市级监管的作用,建立省、市联合检查和交叉检查制度,赋予市级对运营公司适当考核权。各市环保局要做好空气站监测条件保障,凡干扰设备正常运行和运维公司运维的,一律扣减所在市“监测管理奖”得分。四是完善污染源数据质量保障机制。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是及时发现弄虚作假企业,提高监管效率的有效手段。今年,省厅将在全省省控及以上重点监管企业推广使用,“动态管控”软件和数采仪费用由省级承担。各市要按照省厅有关要求,组织企业和设备供应商清除自动监测设备数据修改功能,对不符合“动态管控”技术要求的设备进行升级完善,确保顺利推广应用。市控企业由各市负责,自行组织安装“动态管控”系统。

(四)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是做好环境监测和信息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向政府汇报好,积极争取资金投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一是加快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按照环保部要求,我省要于20xx年上半年前组织完成全省环境监测站整体达标验收工作。为确保今年上半年完成全省环境监测站整体达标验收,省厅研究并下发了通知,确定枣庄、济宁、莱芜、菏泽4个市级环境监测站,以及各市自评分65分以上的29个县级环境监测站,作为本次标准化建设重点达标单位,20xx年5月底要完成达标验收,6月省厅将对通过市环保局验收的县级监测站进行抽查,其他县级站要在年底前全部达标。二是强化专项监测能力。各级环保部门要梳理尚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指标项目,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投入,重点配备大型分析仪器,尽快形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挥发性有机物(voc)、重金属、饮用水源地109项全分析、生物及预警应急监测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建设。继续做好环境信息网络和环境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增强各类环境信息和数据的多方法与异地存储能力。认真做好我省环境信息机构达标验收和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验收的迎查工作,组织对具备条件的市进行达标验收。做好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工程准备工作,提出我省的业务需求和初步设计方案。

(五)加强全省环境预警应急监测工作

环境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抓好预警与应急监测是全省各级监测站的一件重要任务。各市要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其中,抓好监测特别是预警应急监测是这一切的基础和关键。一是扎实做好预警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环境安全预警监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监测、及时报数,绝对不能出现不测、漏测和编造数据的现象,确保有问题及时发现、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二是提升应急监测能力。省厅为各县配备的应急监测设备近期将全部到位,各市要督促各县尽快做好设备接收和初验工作,省厅5月份开始集中组织技术培训,尽快形成应急监测能力。三是开展方法储备工作。本着“省站全面储备、市站重点储备、县站针对性储备”的原则,省站组织开展预警应急监测技术储备,积极争取资金、申报课题,通过研发一批、借鉴一批的办法,尽快建立全省非常规应急监测方法储备库,提升全省应急监测技术水平。6月底前要前期储备一批,年底前基本完成常见特征污染物监测方法储备,全省各级统一使用。四是开展应急监测演练。要通过实战模拟、突击拉动、技术比武等方式,锻炼应急监测队伍、熟悉应急监测程序、检验应急监测装备,确保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监控污染状况,为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六)做好环境空气预报预警监测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保部要求,我省在20xx年底前必须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这项工作列入了今年省厅重点工作计划,10月底前初步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一是在省级层面上,研发全省共用的、基于数值预报技术和统计预报技术相结合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模型,搭建高性能计算集群系统,建立省级预报预警平台。制定污染源排放清单调查工作指南,建立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健全与气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预报会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形式,提高预测精度。二是在市级层面上,建立污染源清单动态数据库,开展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等污染物来源详细调查和源解析工作。配备不少于2名大气物理、大气环境科学专业的预报技术人员和2台运算速度在1000亿次以上的i7高性能计算机,在全省统一模型、统一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各市具体污染特征,修改补充模型参数,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预报预警工作。有条件的市可以自行建设更精细化的市级预警预报平台。

(七)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

大气颗粒物源解析能够说清颗粒物污染的组成与来源,是科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依据,是我省实现八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基础性工作。环保部要求全国分阶段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年底前我省济南、青岛2市要向环保部报送源解析研究成果。北京、上海等省市在这方面已走在全国的前列,北京市已经公布了最新解析结果,在北京市pm2.5来源中,本地污染源贡献率占64-72%,在本地污染源中,机动车、燃煤、工业、扬尘分别占31.1%、22.4%、18.1%、14.3%,餐饮等占14.1%,为有针对性的治理大气污染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下一步,我省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启动。济南、青岛2市作为第一阶段实施城市,要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验证源解析结果并及时报送。其余各市要结合源清单调查立即开展源解析工作,争取到20xx年底前完成初步解析工作。省厅将组织省监测站、省监控中心,按照国家技术指南和有关规定,出台全省源解析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开展技术宣贯与培训,加强对各市的技术指导。二是提升能力。各市要结合本市监测能力,科学选择样品采集与分析方法,增加挥发性有机物(voc)、硝酸盐、硫酸盐等颗粒物组分监测能力,配备必要的源解析设备与专职技术人员,尽快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因地制宜。颗粒物源解析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市要从实际出发,逐步推进。济南、青岛等技术能力较强、有一定科研基础的市,要一步到位开展精细化解析;其他城市可先开展大尺度的、定性半定量、相对简单的研究,逐步过渡到精细化水平。各市可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力量,联合开展解析工作。

(八)加强作风与廉政勤政建设

当前,各市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环境监测监控和信息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检查对照自己,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庸懒散”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练就过硬本领,全面提高职业素养,为“发现问题、分清责任、依法行政”提供政治思想保障。

各级监测监控和信息部门要毫不放松的抓好廉政建设,从实际工作出发,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长效的监督制度和严格的奖惩制度,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制度落实,达到以制度促廉政的目的。工作中,严禁检查时向企业通风报信,严禁编造和篡改监测数据,坚决杜绝腐败现象。

近期,省厅评选了5名孟祥民式的模范人物,监测监控系统有2名技术人员(监测站李恒庆、监控中心张淼)入选,这充分反映了全省监测监控系统干部职工吃苦耐劳、脚踏实地、善于钻研、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各级环境监测监控和信息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人物为榜样,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以高度的奉献精神,全身心投入到本职工作之中,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勤于作为、善于作为,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同志们,今年,是落实完成“”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项任务非常繁重与艰巨。让我们继续发扬“忠于职守、善于学习、敢于担当、廉洁奉公”的山东环保精神,再接再厉,适应新形势、探索新路子、完成新任务,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荐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三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到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怎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收入不高或刚脱贫的群众返贫,成为当下脱贫攻坚的重要方面。今年以来市创新开展防范返贫工作,建立防贫帮困新机制,切实解决贫困人口返贫和困难群众临贫的“截流闸”和“拦水坝”,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九大工程”,累计完成了12.55万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是由于2014、2015年脱贫户不享受健康脱贫“351”“180”政策,面临着因病返贫的风险,同时在农村地区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体收入水平不高,一旦出现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过大的情况随时有临贫致贫风险,防范返贫工作形势较为严峻。2018年10月市扶贫办在赴河北省邯郸市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制定了防范返贫意见,切实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杜绝返贫风险。

一是框定防贫帮困对象。防范返贫工作惠及的对象不事先确定,仅框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了防范返贫资金的杠杆作用。防范返贫对象的识别工作采取不事先确定具体对象、只设认定条件、入户精准核查收入的方式,覆盖县、南陵县2014、2015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无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识别出来的困难群众同时,重点关注两类群体,即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低收入户”和脱贫标准不高,截至目前收入水平仍较低的“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对符合防范返贫帮扶条件的户按照入户查核、公示确认、发放资金等程序及时给予救助。

二是确定防贫帮困标准。为精准确定防贫帮困标准,根据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年度医保报销比确定了以上年度国家贫困线的1.5倍为基准确定收入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不高于5200元),将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这个标准的农村人口纳入监测范围进行监测。为进一步精准确定实地入户核查标准,市扶贫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参考低保复核相关标准,制定了《市防贫帮困收入核查参考标准(试行)》,进一步精准界定户内收入。同时对于部分户内人均纯收入高于防贫帮困标准的户,但是家中确实没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支出负担明显高于家庭收入水平的户,也纳入防范返贫范围。

三是设立防贫帮困资金。经初步测算,市财政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防贫帮困保障资金,为经数据监测、入户核查、评议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救助条件的户提供防贫帮困保障。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公示126户,发放防贫帮困资金49.6万余元。

四是采取社会化经办。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和完善的运行机制对经信息监测和个人申请的户开展收入核查,认定防贫帮困对象。同时市、县扶贫办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公司入户核查情况抽样复核,控制入户核查质量和精准度。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入户400余户,走访800余人次,完成核查383户,与医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核实比对5000余条。

(一)建立一个体制机制。

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防范返贫的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解决了医疗政策方面的“悬崖效应”。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人保财险市分公司提供防贫帮困入户核查,充分保障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了优亲厚友的可能。目前人保财险市分公司配备了9辆户外勘查用车,配备了28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专职开展入户核查工作。

(二)畅通两种监测渠道,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一是自上而下监测机制。每月5日前,由县级医保、民政、应急管理部门(其中教育部门每年3月和9月各监测一次)将监测信息报至县区扶贫(帮扶部门),经镇村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户后将结果交由保险公司开展入户核查。二是自下而上申请。发动镇村帮扶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让贫困户及困难户及时掌握政策,在出现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较大且家中确无力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到村(居)委员会申请,经村(居)、镇(街)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帮扶)部门并交由保险公司入户核查。目前各县区均按照数据监测和个人申请两个途径收集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较大的数据1200余条。

(三)实现三类防贫保障。

对入户核查符合防贫帮困保障的户,经村级评议、公示等环节过后,由保险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兑现防贫帮困保障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因病防贫符合条件的户已公示126户,第一批共帮扶74户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的困难户,发放救助资金49.6万元,其中救助2014、2015年脱贫户15户14.27万元,救助非贫低收入户59户35.32万元;因灾防贫入户核查3户,符合保障条件的1户,将于近期公示;因学防贫入户核查2户,暂无符合救助条件的户。三类防贫保障切实为全市所有困难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缓解了户内因病、因灾、因学导致费用支出过大的压力,增加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

推荐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略脱贫办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产业发展失败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家庭发展产业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经营不善、市场影响、产品滞销、或其它原因,导致产业发展预期收益差,对家庭生活影响较大的情况。由各村负责,一是充分发挥村产业合作社带动及能人大户带动发展机制,转变发展途径,帮助发展短中产业、畅销产业;二是发挥好三产平台作用,依托农村电商网络等平台、消费扶贫、订单扶贫等模式,拓宽销路,加快滞销产品的销售;三是落实金融扶贫等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瓶颈,鼓励发展产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四支队伍、镇乡村振兴办为成员,专班设在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干部负责专班工作日常事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站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有问题及时反馈镇乡村振兴办和各村,各村要对监测预警对象户内帮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把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务。镇政府对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年终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不细、信息不精准、监测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

推荐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五

甲方:

乙方:

根据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__年__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指标环境监测方案》,为全面、准确、及时完成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做好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年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等前期工作,为省市环境监测部门开展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调查数据,乙方同意接受此项服务。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现场采样等基础性工作,做到客观、真实、精准、高效;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现场调研工作。

三、甲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按期接受乙方的服务成果,及时支付工作经费;按考核工作要求,依据《__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关指标环境监测方案》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的计取:

本合同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按照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按期拨付。

五、此项工作为年度连续性工作,如无大的变化,以后年度将不再另行签定合同,据此执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补充和修改文件,这些补充和修改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日期:

推荐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六

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0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五、监测步骤

按照“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监测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在3月2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干部、网格化精细管理工作队成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一次入户排查。

第二步:重点“访”。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力量对村上报的初步监测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新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评定标准,进行核实并综合评定是否符合监测对象条件。

第三步:综合“评”。

1.村级初评。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镇上。

2.镇上评定。镇扶贫办对村上反馈对象名单,组织力量开展动态监测,并据此开展暗访督查督办。

(二)准确锁定

第四步:准确“录”。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镇扶贫办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监测对象信息,组织人员及时在国家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由扶贫开发局把国家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乡(镇)、村同时建立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扶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根据分级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今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及时开展评定,准确录入信息。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评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评定红色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二)加强监测帮扶,限时完成补短。从4月开始,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措施,做好监测对象的对标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全面销号。

(三)全面巩固提升,提高脱贫质量。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确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站所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硬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细化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类落实帮扶。镇上综合统筹,组织办公室和村(社区)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各村要立行立改。4月起,各村每月2号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上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推荐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七

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0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五、监测步骤

按照“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监测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第一步:精准“排”。在3月25日前,由村“两委”、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干部、网格化精细管理工作队成员参与组成工作队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稳定,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困难家庭户作为拟监测对象,集中一次入户排查。

第二步:重点“访”。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力量对村上报的初步监测名单开展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新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评定标准,进行核实并综合评定是否符合监测对象条件。

第三步:综合“评”。

1.村级初评。村委会排查汇总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镇上。

2.镇上评定。镇扶贫办对村上反馈对象名单,组织力量开展动态监测,并据此开展暗访督查督办。

(二)准确锁定

第四步:准确“录”。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镇扶贫办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监测对象信息,组织人员及时在国家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由扶贫开发局把国家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乡(镇)、村同时建立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第五步:每月“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扶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三)分类帮扶

第六步:分类“补”。根据分级对象、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今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于收入不达标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协调就近和外出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力的,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务、教育、卫健、住建等负责补齐短板。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及时开展评定,准确录入信息。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评定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评定红色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工作,4月25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二)加强监测帮扶,限时完成补短。从4月开始,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措施,做好监测对象的对标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全面销号。

(三)全面巩固提升,提高脱贫质量。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确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站所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硬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细化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分类落实帮扶。镇上综合统筹,组织办公室和村(社区)分级分类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上将此项工作纳入督导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对影响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对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各村要立行立改。4月起,各村每月2号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上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推荐监测设备更换申请书通用八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到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怎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收入不高或刚脱贫的群众返贫,成为当下脱贫攻坚的重要方面。今年以来市创新开展防范返贫工作,建立防贫帮困新机制,切实解决贫困人口返贫和困难群众临贫的“截流闸”和“拦水坝”,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九大工程”,累计完成了12.55万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是由于2014、2015年脱贫户不享受健康脱贫“351”“180”政策,面临着因病返贫的风险,同时在农村地区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体收入水平不高,一旦出现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过大的情况随时有临贫致贫风险,防范返贫工作形势较为严峻。2018年10月市扶贫办在赴河北省邯郸市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制定了防范返贫意见,切实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杜绝返贫风险。

一是框定防贫帮困对象。防范返贫工作惠及的对象不事先确定,仅框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了防范返贫资金的杠杆作用。防范返贫对象的识别工作采取不事先确定具体对象、只设认定条件、入户精准核查收入的方式,覆盖县、南陵县2014、2015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无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识别出来的困难群众同时,重点关注两类群体,即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低收入户”和脱贫标准不高,截至目前收入水平仍较低的“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对符合防范返贫帮扶条件的户按照入户查核、公示确认、发放资金等程序及时给予救助。

二是确定防贫帮困标准。为精准确定防贫帮困标准,根据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年度医保报销比确定了以上年度国家贫困线的1.5倍为基准确定收入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不高于5200元),将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这个标准的农村人口纳入监测范围进行监测。为进一步精准确定实地入户核查标准,市扶贫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参考低保复核相关标准,制定了《市防贫帮困收入核查参考标准(试行)》,进一步精准界定户内收入。同时对于部分户内人均纯收入高于防贫帮困标准的户,但是家中确实没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支出负担明显高于家庭收入水平的户,也纳入防范返贫范围。

三是设立防贫帮困资金。经初步测算,市财政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防贫帮困保障资金,为经数据监测、入户核查、评议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救助条件的户提供防贫帮困保障。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公示126户,发放防贫帮困资金49.6万余元。

四是采取社会化经办。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和完善的运行机制对经信息监测和个人申请的户开展收入核查,认定防贫帮困对象。同时市、县扶贫办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公司入户核查情况抽样复核,控制入户核查质量和精准度。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入户400余户,走访800余人次,完成核查383户,与医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核实比对5000余条。

(一)建立一个体制机制。

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防范返贫的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解决了医疗政策方面的“悬崖效应”。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人保财险市分公司提供防贫帮困入户核查,充分保障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了优亲厚友的可能。目前人保财险市分公司配备了9辆户外勘查用车,配备了28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专职开展入户核查工作。

(二)畅通两种监测渠道,切实解决群众难题。

一是自上而下监测机制。每月5日前,由县级医保、民政、应急管理部门(其中教育部门每年3月和9月各监测一次)将监测信息报至县区扶贫(帮扶部门),经镇村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户后将结果交由保险公司开展入户核查。二是自下而上申请。发动镇村帮扶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让贫困户及困难户及时掌握政策,在出现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较大且家中确无力承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到村(居)委员会申请,经村(居)、镇(街)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帮扶)部门并交由保险公司入户核查。目前各县区均按照数据监测和个人申请两个途径收集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较大的数据1200余条。

(三)实现三类防贫保障。

对入户核查符合防贫帮困保障的户,经村级评议、公示等环节过后,由保险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兑现防贫帮困保障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因病防贫符合条件的户已公示126户,第一批共帮扶74户医疗费用支出过大的困难户,发放救助资金49.6万元,其中救助2014、2015年脱贫户15户14.27万元,救助非贫低收入户59户35.32万元;因灾防贫入户核查3户,符合保障条件的1户,将于近期公示;因学防贫入户核查2户,暂无符合救助条件的户。三类防贫保障切实为全市所有困难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缓解了户内因病、因灾、因学导致费用支出过大的压力,增加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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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巷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文件精神,细巷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转发的《关于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防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发[2021]2号文的要求,现就我镇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上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我镇于2019年落实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的动态排查,深入到贫困户和特殊困难群众中,如实摸排贫困户中已脱贫但有返贫风险的户和一般群众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低下的特殊困难户;经过各村入户调查和收支核算后,各村共上报贫困监测户45户225人,边缘户139户620人。截止2020年10月,我镇在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经过数次动态管理后,共有贫困监测户47户232人,边缘户138户612人,2021年1月,经排查后,均无新增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上报。

我镇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甘肃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现有指标数据,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监测方式和渠道,不断完善数据,提升相关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结合日常入户排查工作,及时排查户内问题、及时帮扶、持续强化户内帮扶工作效果。结合前期疫情防控工作,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户内生产生活受情影响实施全覆盖核查,涉及内容包括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归乡情况、务工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等问题排查。

在此次排摸调查中,部分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表示,由于今年冬季较往年寒冷,担心自来水管冻裂,希望有相关人员能对水管进行再次检测,确保春节期间自来水能够正常使用。

另外,由于近期新一波新冠疫情的来袭,且春节将近,大学生寒假回家、在外务工人员返乡,使许多人担心感染的风险将会上升,希望相关医疗措施能跟上。

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细巷镇深入贯彻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防止返贫致贫,切实加强动态帮扶。坚持以科学精准帮扶、攻坚克难,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决胜战。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基本标准,补齐短板弱项,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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