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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 钢材料采购合同范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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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 钢材料采购合同范本(9篇)
2023-01-17 06:21:19    小编:ZTFB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一

乙方: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_____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应当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_________)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_________)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_________)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_________(1+损耗系数)_________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_________(1+损耗系数)_________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_________(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_____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_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程概况

1、工程名称:轻型钢架棚

2、工程地点:镇平工业园区,__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面积:61.3_44.3=2715.59平方,附工程详单,见-3

2、承包方式:甲方出资,乙方承包工、料含土建。

3、工程造价165元/㎡,总造价448072.35元。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造价30%,柱子立起再付40%,验收后再付25%,剩余5%工程完成后一年内全部付清。

5、土建工程结束后开始施工, 天交工。

年内保证维护正常使用。

6、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应由乙方全部投入保险,如发生工伤事故等事宜,由乙方从保险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甲方负责水、路两通及其费用,负责外围治安秩序,乙方负责按施工图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

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三万元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 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 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 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 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 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 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 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 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 须提前 3 日,数量不得超过 30 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 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 后 )。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 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 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 10 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 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 12 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 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 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 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 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 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 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 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中的第五章

5.3.4 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 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 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 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 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 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 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 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 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 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 c4-5 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 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 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 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 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现货市场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 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 24 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 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 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 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 80%,余款 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 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 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 整价格依据 24 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 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 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 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 3 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 50 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 、 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 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 153 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四

合同编号:第号

甲方:

乙方: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应当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__)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__)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

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五

甲方(采购单位):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供应单位):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项目经理部所需钢材供货签订以下采购供应合同,并在履行合同期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包括的其他文件

1、合同附件: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和补充条款等。

2、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充合同及合同更改协议(若发生)。

3、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甲方存档)。

甲方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第二条供应要求

1、名称、规格、牌号、定尺长度、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按要求填写在附件中,并加盖甲乙方单位合同章。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名称规格牌号暂定数量单位单价(元)生产厂家及品牌合同总价:,大写:

2、合同确定的钢筋牌号、生产厂家、定尺长度,若无甲方书面变更文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更改。

3、合同单价为固定价,不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签认均不作更改。

4、合同中钢筋计量单位采用吨,乙方保证钢筋送货单与合同计量单位一致。

第三条钢筋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以下标准: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符合标准;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符合标准。

(3)其他约定:。

2、乙方交货须附按本条第1款相关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凡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甲方经复验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钢筋,均为不合格钢筋。

3、本合同如涉及进口钢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海关出具的该钢筋的商检证明和进口完税证明。

4、如乙方供应的钢筋在甲方验收、试验、加工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甲方应在发现不合格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钢筋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四条钢筋交货地点、方式

1、乙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电话:,接货人:,乙方按甲方要求卸货、码放。

2、乙方在发货前通知甲方接货人员,明确到货品种、数量,并派专人到甲方交货。

3、双方在钢筋交接的同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盖章或签字作为交接凭证。

第五条钢筋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钢筋运输由乙方负责,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已计入本合同第二条产品单价内,乙方不得以变更运输方式和路线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2、乙方自备装卸钢筋所必需的装卸人员及机械,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关于运输、车辆、交通、环保等方面的法令法规,并承担钢筋运输所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包括各种违章、肇事、罚款等)。

第六条钢筋的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如国家对钢筋交货有合理损耗的具体规定,乙方要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甲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本合同产品的合理磅差为‰以内。

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按国标“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2101—89执行,费用由乙方自负。

2、钢筋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乙方不回收包装物。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钢筋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三条第款规定执行。

2、数量检验采取下面两种方式,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1)乙方带电子磅,在交货地点过磅检验。

(2)甲方检尺,按理论重量计算检验。

3、乙方交货须附钢筋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等指标必须符合本条第1款验收标准之规定。

4、钢筋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牌号、定尺长度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

5、如甲方在验收后的理化试验、加工以及试件试验等过程出现钢筋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时,甲方应在第三条第4款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于通知发出日内给甲方书面答复,逾期则被认为已同意甲方通知中的处理意见。

6、如甲方在第三条第4款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被认为乙方所交钢筋符合合同规定。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除甲乙双方另有商定外,合同价款结算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将钢筋全部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检验后证明(含钢筋质量证明书)均符合合同要求后日内进行。

甲方工地人员所签“收料单据”不作为甲方的付款凭证,乙方在供应后须将“收料单据”转到甲方公司物资部,甲乙双方核对并办理结算单据(对账单),“对账单”作为甲方的付款凭证。

2、合同结算后在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货款,其余货款甲方在日内付清。

3、特殊情况下,如甲方的建设单位未按时给付甲方工程款,影响到甲方未及时给乙方支付钢筋货款时,乙方将以充分理解的态度与甲方协商货款支付问题。

4、对结算及付款方式另有约定时,在本合同“其它约定事项”条款内明确列出。

5、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合同中规定单价为银行个月承兑汇票支付的价格,付款以转账支票支付时,每吨钢筋的价格在合同单价基础上降低人民币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钢筋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甲方不能使用的及质量不合格的钢筋,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费用及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钢筋退货,因退货发生的运输、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钢筋总价值%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已交付的钢筋。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内容,货款结算后;或合同主体一方违约或不能再继续履约时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方可生效,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均为无效。

第十四条合同专属权

本合同权利专属于合同双方,任何情况下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按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环保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执行。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地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环保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六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__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__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__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七

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加工事宜: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____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01-69-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g107-9

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16-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____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____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01-51-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____xx公司、xx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

(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____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十

一、争议: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十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十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八

成型钢筋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第号

甲方:

乙方: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应当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精选型钢采购合同加价协议书范本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年月日。

二、加工事宜: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

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

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吨,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日至本月日。

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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