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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车申请书 巡逻车手续(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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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车申请书 巡逻车手续(5篇)
2023-01-17 06:26:5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巡逻车申请书(推荐)一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从2018年9月19日开始至2018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1、积极开展街面特别是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维护街面及重点场所治安秩序;

2、依法盘查嫌疑人员,检查可疑物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发现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3、接受群众咨询及口头报警、举报、控告并提供求助服务,调处治安纠纷,制止群体性闹事苗头,维护公共秩序;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5、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巡察和发现巡段单位、门店、住户中的安全隐患,组织发动群防群治,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六、注意事项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推荐巡逻车申请书(推荐)二

鲁网济宁11月29日讯(通讯员段仰峰臧蓓)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全警走访全力冲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活动,强化巡逻巡防,实现公安机关在动态环境下对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巡逻防控在社会面治安管控中的作用,切实提高见警率、发现率、管事率和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抓获率。分局决定,自即日(11月28日)起至12月3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创满”巡逻巡防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主动防御、巡控并举、精确指挥、快速反应”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城区“打、防、管、控”一体化巡防格局,完善辖区“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作战,打防合一”的动态巡防机制,实现点、线、面交叉立体巡防,提高辖区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防范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有效打压街面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创满”巡逻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黄伦成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巡警大队,王贵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创满”专项巡逻巡防警力由派出所8个专职巡防中队、特巡警大队1个巡防小队和分局机关5个巡防组构成。分局机关5个巡组和特巡警1个巡逻小队组成3个联合巡逻组(附件1),每组2辆专用巡防警车(安装北斗定位),每车组巡防警力2人以上,按规定配齐巡防装备(必须佩带单警装备、巡防专用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

巡防勤务执行规定时段(每天晚7:30至晚11:00)联合巡防勤务机制(见附件2)。分局三个联合巡逻组每天固定时间分赴三个派出所,由三个派出所各自带领联合巡组在各自辖区内开展联合巡逻。巡防方式以车巡为主,守点步巡为辅,重点围绕重要路段、人员密集场所、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发案区域、黑色、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区域等开展巡逻。巡防期间始终保持警灯闪烁状态。

(一)统一思想。分局此次“创满”专项巡逻巡防工作既是当前形势下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推进“深化全警走访全力冲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活动”的有效手段。每个参加巡防活动的民警都要以高度的热情、高昂的斗志投入工作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恪尽职守、一心为民,在辖区群众面前展示分局民警的优良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强化巡防实效。各派出所要根据辖区实际和发案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巡逻计划和巡逻路线,切实提高见警率和降发案率,确保联合巡防实效。

(三)落实装备保障。为确保巡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巡防人员安全,各巡防组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着装,佩带单警装备和相应巡防装备。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本巡防片区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每天由一名所领导带队开展联合巡逻。每天联合巡逻结束后,各派出所值班所领导要向当天分局值班局领导汇报当天联合巡逻工作情况。分局机关巡组和特巡警巡逻队每天晚上7:30之前要按时到达指定巡逻派出所集合,并向分局特巡警指挥室进行报备。联合巡逻组要严格执行巡逻时间,每天晚上11:00后方可结束巡逻,并向分局特巡警指挥室进行报备。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参加巡防单位在上岗巡逻期间必须全部开启350兆对讲机,分局特巡警指挥室将通过对讲机进行点名。分局每天值班局领导、值班长、纪委督察等有关人员,将适时对巡防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对巡逻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

推荐巡逻车申请书(推荐)三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项目秩序员着装行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公司规范管理,依据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安制式服装是指本公司秩序员按照规定统一穿着的服装。包括常服、训练服、制式衬衣及保安大檐帽、棉帽、训练帽、贝雷帽、领带、腰带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是指本公司秩序员穿着制式服装时佩带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等。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秩序员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着装:

一、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值勤时着春秋服、冬服、棉大衣;着夏服,必须将短袖、衬衫扎于皮带里。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应当穿深色鞋子。

二、秩序员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者其它不宜带帽的情形外,应当按规定戴秩序员专用帽。

1、着常服(春秋服、冬服)或者外着制式衬衫时,带大檐帽(棉帽);着训练服时,戴训练帽。

2、戴大檐帽、训练帽时,帽檐前缘应当与眉齐高;戴棉帽时,棉帽下缘距眉1至1.5公分。

3、大檐帽、训练帽的饰带并拢整齐,并保持水平。

4、进入室内时,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帽徽朝下);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帽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5、在宿舍内,帽子统一放置在床铺的指定位置,具体位置以执勤点为单位统一规定。

三、保安着装时应按照规定配戴帽徽、胸徽、臂章、肩章、级别标志、公司标识等,不得配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四、 在下列情形下,保安在工作时间内可以不着制式服装:

1、执行特殊(种)任务不宜着装的;

2、从事非着装保安服务的;

3、按照公司和客户单位的约定,不着制式服装的;

4、其他不宜着装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保安不得着制式服装;

1、 非工作时间外出的;按照规定休假、探家的;

a)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 保安着装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爱护并妥善保管配发的保安制式制服、标志,保持清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或者赠送、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b) 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行走姿式。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c) 随身携带由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证。

d) 两名以上保安人员着装徒步巡逻值勤或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五、 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着制服时内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不得外露。

六、 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七、 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染彩发;男保安不得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外,帽沿以下发长不超过1.5厘米)、大鬓角、剃光头、留胡须,女保安不得烫发、发辫不得过肩。

八、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睛。

九、 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和高声喧哗,不得在室外席地而卧。

十、 除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或工作需要外,不得到酒店、饭店就餐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保安季节性换装,由公司统一规定。参加会议、培训或外出学习、值勤人员,由公司临时规定着装要求。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巡逻车申请书(推荐)四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巡逻防控网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暴恐案件及其他恶性案(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从9月19日开始,在赫山中心城区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对党政首脑机关、人员聚集区等重点部位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切实加大巡逻密度、提升防控效能,完善“1、3、5”快反机制,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果断处置、迅速平息。通过全警巡逻,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面防控能力,为圆满完成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分局成立中心城区巡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颜建波任组长,政委龙日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副局长孙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室、指挥中心、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巡逻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巡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保障、督察等方面工作。

从20xx年9月19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具体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步巡巡逻时段为每天晚上7时至晚上10时。平台车巡逻为全天候巡逻,巡逻大队与武警联合机动巡逻时段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城区六所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在辖区人员密集区域及治安复杂地段进行巡逻,巡逻时间为每天晚上7时至10时(巡逻方案由各派出所自行制定并报分局巡逻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农村派出所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本辖区开展联合巡逻。

1、积极开展街面特别是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维护街面及重点场所治安秩序;

2、依法盘查嫌疑人员,检查可疑物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发现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3、接受群众咨询及口头报警、举报、控告并提供求助服务,调处治安纠纷,制止群体性闹事苗头,维护公共秩序;

4、按分局“1、3、5”快速反应机制要求,做好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的各项工作;

5、搞好安全防范工作,巡察和发现巡段单位、门店、住户中的安全隐患,组织发动群防群治,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机动巡逻

1、分局巡逻大队负责赫山中心城区主干道的全天候巡逻,并做好“1、3、5”快速反应准备。

2、巡逻大队巡逻备勤警力与武警联合巡逻。每天一台警车开展车巡。巡段:桃花仑路、龙洲路、康富路、金山北路。

(机动巡逻具体实施方案由巡逻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步巡

由分局各实战大队、机关综合科室民警负责,每班次巡逻时间为3个小时,每个巡逻地段每一班次巡逻民警4人(其中至少2名民警),巡逻时段为每晚19:00至22:00。

巡逻地点:

1、以秀峰公园西门广场为中心,从桥南十字路口至市人大门口

2、以沃尔玛凯德广场为中心,从市一中路口至桃花仑路长坡路路口

3、以赫山步行街广场为中心,从交警三大队路口至赫山万木春购物中心

4、以汽车东站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东转盘至公交公司进站口

5、以万达广场为中心,从益阳大道教育路口至益阳大道罗溪路口

6、以龙洲广场为中心,辐射东西沿江风光带

六、注意事项

1、有巡逻任务的单位按照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发的巡逻警力部署表提前两天上报后8天的巡逻人员名单,其中各单位正职和副职必须参与巡逻,每巡逻班次如有人员变动提前与联合作战指挥中心沟通。

2、巡逻民警必须准时到达巡逻地点,每个巡逻小组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分局每天将由值班局领导率纪监督察部门民警对巡逻民警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2、参与巡逻的民警自备雨具、着装统一、戴大盖帽,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对讲机和单警装备,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

3、步巡民警巡逻期间公休两次,公休时间为7:50—8:00、8:50—9:00。

4、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需取消步巡以分局联合作战指挥中心通知为准。

5、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应注意自身安全。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心城区巡防工作是确保安保维稳“百日会战”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提高下半年综治民调推出的一项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全局民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巡防工作作为维护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扎实工作。

2、科学安排,强化调度。各单位要按照分局要求,科学安排,强化调度,灵活用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到案件高发地段、部位,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放到群众需要的地方,确保巡防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全体巡逻民警要做到精神饱满,警容严整,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要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纪监督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防止巡逻流于形式,走过场,警务保障室要搞好车辆、单警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政工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巡防工作既轰轰烈烈又卓有成效。

5、领导带头,明确责任。局领导及各实战大队、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巡逻,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巡逻民警及其单位领导责任。 

推荐巡逻车申请书(推荐)五

乡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内容及要求

1、加强以公安派出所24小时值班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专兼职治保人员、治安巡逻队伍及其工作制度,将村镇规划、工商、文化、卫生等行政执法队伍纳入整体联动防范体系,明确和落实各自在维护治安稳定的责任、任务。综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街面犯罪。

2、建立动态防控网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以公安派出所和群防群治组织为依托,健全警民联动的快速反应体系,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

3、以南北公路、东西公路、进村主公路为线,以村为面,重点要害部位为点,开展治安巡逻。形成步巡与车巡相交叉,点、线、面结合的治安巡逻防控网络。

1、根据省州和公安系统规定,准确界定重点部位单位、区段、设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实现重点部位、派出所、警务区、门卫值班室相互联网。

2、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储蓄网点等钱、财、物集中的重要部位,都要安装防盗门、防护栏等防范设施。有条件的要安装技术报警设施。

3、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维护好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员和义务治安员。健全防范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从严管理。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发生重

大治安事故,努力减少刑事和治安案件。

1、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建立社区警务室。派出所要根据社区规模、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因素合理调整警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民警深入到社区、警务贴近群众。

2、加强社区防范队伍建设。设在派出所的治安联防队,要在公安派出所的组织领导下,按社区(村委会)划分责任区,实行昼夜巡逻看护。村镇规划所应视情况参与村镇治安巡逻。

3、加强外来人员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外来人员管理工作;派出所抓好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抓好外来职工劳动就业管理和服务;工商二分局要严把工商执照申领关,坚持各证齐全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制度。

4、加强对暂住人口和租房户的管理。对用工单位的外来人员,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对租住房屋的外来人员,坚持“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主的治安责任;对散居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内的外来人员,要在登记发证的基础上,由社区民警和专职户口协管员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5、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青少年和其他治安危险分子的教育、监督、管理和控制,同时逐一建立帮教小组,做到人员、制度、措施三落实,帮教率要达到100%,避免漏管失控,减少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要逐年下降。

6、全面推行商业店铺、柜台联户联防活动。

1、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承担起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

2、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门要确定综合治理联络员。结合行业管理,要将综合治理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3、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自觉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接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要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建立门卫和夜间值班制度,落实财会室、仓库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1、提高对全镇社会面的控制能力。公安派出所要把治安联防队的主要力量放在全镇的治安防控上,增加街面的巡逻密度。镇城管监察人员要实行“一岗双责”,参与街面的治安巡逻。

2、扎实开展基层创安活动。镇创安工作覆盖面要达到100%,创安达标率不低于总户数的85%。

3、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综治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强化对治安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综治委组织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指导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4、配齐配强村治保主任和调解主任。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治保会、调委会具体负责本村的治安防范、民事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治保会、调委会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

5、建立健全村级治安联防网络。农村村民小组要建立义务治安联防队或季节性义务联防队。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要广泛开展义务治安巡逻值勤活动,根据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实际情况,采取“排班轮值”、“自愿组合”等多种形式进行看护自防。

1、在镇整体联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在行政区域和边际协作治安防范体系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建立毗邻县乡(镇)治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签订边际治安共防协议,实现资源共享、情报信息互通,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分析、研究毗邻区域治安工作,采取协作共防行动,促进边际地区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不留死角。

3、对结合部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协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4、对边际、交界间发生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双方要加强情报信息反馈,根据需要可协商设立临时性检查站点,及时参与共同打击。

5、建立纠纷联排联调机制,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司法所间要紧密配合,维护好地区间的稳定和团结。

6、加强周边相邻县乡(镇)的合作与交流,带动多方面深层次的睦邻友好,全面推进社会稳定,共同发展。

1、在镇整体联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小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以乡镇司法所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保卫组织为依托,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制度。

3、严格执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落实各村委会、各单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责任,使各种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调处在萌芽状态。

4、充分发挥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处复杂矛盾纠纷,指导村、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5、司法所和镇调处中心切实发挥指导作用,使基层调委会的调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使调解制度和诉讼制度相衔接。

六、司法所切实担当主力军的作用,并将调处工作与行政区域边际协作体系建设相结合,负责好联排联调工作。

八、信息反馈体系

1、在镇整体联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在信息反馈体系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加强维稳情报信息网络体系建设。镇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维稳办主任或副主任及村民委员会治安员为特定的维稳情报信息员。并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汇报的原则反馈维稳情报作息,定期汇报维稳工作情况,及时反映重要情况和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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