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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碎石采购合同协议书通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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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碎石采购合同协议书通用(六篇)
2023-01-17 06:29:30    小编:ZTFB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市政碎石采购合同协议书通用一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建筑规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预算书内容进行承包,甲方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实际开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协议

2、20__~20__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项目(gxzc20__-g3-10140-cgzx)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条款)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南宁市安吉大道13号怡和园小区14-4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安吉路支行

帐 号: 账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04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它语言文字。

1.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等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行业标准或施工企业标准

2.图纸

2.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订立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

4.发包人工作

4.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完成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无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完成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3天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无 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3天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3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4.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无 。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无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开工后7日内完成并承担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时应探明并负责保护且承担费用,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地上高压线、电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文明卫生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交工前免费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洁,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5.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领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3)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 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关费用。

5)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7)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6.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6.1.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不可抗力的原因。

6.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6.3 因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的工期予以顺延,即工期相应变化,质量要求不变。

6.4 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三、质量与验收

7. 工程质量

7.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合格 。

7.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8.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8.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待定。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9.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确定。承包人让利10%,工程款按扣除让利10%后支付。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浮动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单价采用甲方编制的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作为固定单价,风险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单价中。

本工程约定的材料价格风险:本工程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砂、砖、碎石、商品砼、铝合金制品、给排水管材及电缆、电线等在施工期间,如果《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价格调整幅度超过发包方所公布的预算控制价采用的当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价格的±15%的,则超过部分按施工过程中《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调整,其他材料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土石方工程除外),并乘以下浮系数,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甲方审定方可施工。

(2)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10.工程量确认:

10.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

10.1.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0.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值,承包人应得到该价值扣除保留金后的价款。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0.3 计量方法

工程的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20__)和《广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计算的净值为准,如有不明之处,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的计量方法为准。

计价依据:(gb50500-20__)《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参考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__]61号),以及现行配套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弹性区间的费率按中限值计取;无风险系数。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南宁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计取。

10.4 计量单位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1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1.1工程进度款原则上随进度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工程变更部份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其余3%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在保证期限届满后,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后无息退还。

承包人应在每个月的2日前将上个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同意付款的金额答复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答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同意的金额开具足额的税票,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开具的税票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款。承包人不按要求开具税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进度款。

五、材料设备供应

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2.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l)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立即补救改正。

(7)甲供材料:施工用水、电。

1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政府集中采购的除外),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或其授权人认可同意。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4、竣工验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14.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_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5、违约

1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_

1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四),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延误工期达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承包人不退场的,每天向发包人赔偿损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返工维修直至验收合格,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经发包人发出两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经两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承包人不得以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等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只要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继续施工,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否则对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承包人应严格依照发包人已同意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调换。承包人擅自调换设备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被调换材料设备价格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这些材料设备。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导致终止合同的,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审核的单价或投标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以合同价的5%为限赔偿承包人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双方另行协商

16、争议

1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八、其他

17.工程分包

17.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7.2 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7.2.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3 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承包人。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7.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挂勾单位,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18. 不可抗力

1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有关部门发布的文告或文件为准。

19. 保险

29.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自行负责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0. 担保

2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无

20.2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21 合同份数

21.1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陆份。

22、补充条款

(1)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议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广西景丽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3个月,自竣工并通过验收时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精心养护,及时清理更换死苗,使本工程随时保持最佳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5、装修工程为 2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8、其他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6个月,在保质期内保证苗木的成活率为100%。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 3%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无息)。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市政碎石采购合同协议书通用二

市委、市政府:

20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以对标赶超为手段,按照争创“两个一流”目标,对内以标准化实施细化管理,对外以改革创新释放活力,进一步巩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全省领先位置。市中心全年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08万件,比上年增加43.9%,日均办理4300余件,其中即办件81万件,占75%,集中收取税费逾90亿元;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7万条,其中重点信息12.84万条,占41.2%,涉及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8.22万条。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6例。省中心领导充分肯定市中心工作,认为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在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内发展氛围最浓,改革力度最大,创新意识最强,体系建设最全,班子配备最优,已成为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及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集大成者。并表示要省市一心,把滁州中心作为全省的品牌,推向全国。

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规定动作做足做到位,自选动作有效有特色”的总体思路,确立了“打造一流干部队伍、建设一流服务平台、提供一流政务服务、开创一流工作业绩”的目标,通过开展作风整顿行动、优质服务提升行动、改革成果巩固行动、审批项目集中清理行动、基层政务服务提升行动等六个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联系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作用,把中心建设成为“感知群众冷暖的晴雨表,满足群众需求的服务台,支持群众参政议政的助推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头堡”,实现活动与工作两结合,两促进。

活动过程中,中心积极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窗口,窗口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发现问题倒逼改革,以解决问题推进发展,先后召开企业与群众代表座谈会、窗口负责人座谈会,在服务大厅现场开展“误您一分钟,求您一良策”活动,随机征集办事人员意见,并在窗口开展“金点子”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共征求意见建议400余条,通过认真梳理归纳出共性意见建议146条,归入“四库”并进行分解,明确各窗口、科室落实整改任务。

对于意见建议,中心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先后4次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和作风整治专题会议,现场播放窗口探访及处理情况的视频资料,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防止效能疲劳,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服务意识和创优意识,明确设置窗口服务“五条红线”(即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不得违规使用计算机,不得对服务对象使用文明忌语,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和礼品),推行双屏服务,其中一块屏幕对内,另一块屏幕对外,让行政服务过程全面公开。在房产、国税、地税等较大窗口单独设置导询台或咨询导办岗,受理办事咨询,初审申报材料,解答法规政策,为群众提供服务导引。深入开展“马上办”作风建设活动,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科室、窗口,并深入推进落实,以“马上办”活动,打造高效服务品牌、亲切服务品牌、优质服务品牌、便民服务品牌、创新服务品牌、标准化服务品牌等六大服务品牌。

同时中心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建成一个150平米的车棚,解决窗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日晒雨淋问题。为办事群众提供茶水及纸杯,解决群众喝水困难。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成空调增容改造,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场所。协调公安交警部门,解决出租车和群众办事车辆停车难问题。

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3月14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滁州、淮南督导组第一组长朱成林视察中心,对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给予充分肯定;省电视台《共产党人》栏目予以报道。

二、深化审批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抓简政放权,无缝对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20xx年下半年以来,省政府陆续取消省级审批项目49项,向市县两级下放了32个审批项目。为做好衔接落实工作,中心会同市法制办、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对照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主动与省直部门对接,拿出衔接落实措施,并要求相关部门对承接的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市政府于6月5日印发《关于衔接落实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滁政秘〔20xx〕83号),取消49项中,我市没有对应的28项,其余21项全部取消;下放32项中,市级承接办理25个,市县两级共同承接办理7个;对应调整1项;转变管理方式1项。目前,全部承接落实到位。在承接的基础上,我市也同步推进项目清理下放,已有2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或下放县区级办理。其中市教育《利用互联网从事教育信息服务的网站和非学历教育网校的审批》下放县级办理,工商部门将公司登记下放两区办理。

(二)抓对标赶超,促进窗口建设全面提质。

1、落实“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审批快”。围绕面向企业群众办理的项目全进中心、项目办理的环节全进中心、承接下放的项目全进中心等原则,突出涉企、涉建、涉及民生等重点项目,并参照外地项目进驻情况,制定了项目进中心方案,并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经市政府办协调,与相关部门一一对接。一年来,市直13个部门新增29个项目进中心办理,增设司法局窗口和基建联合测绘服务岗3个窗口。

2、开展对标赶超提升行动。各窗口在去年对标赶超的基础上,进一步拉升标杆,主动走出去学习,请进来交流,建立联系密切沟通,瞄准业界最优窗口、最好经验,再学习,再提升,再赶超。先后有气象、质监、民政等20多个窗口赴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学习,5个窗口重新修定了对标赶超目标,27个窗口在对标赶超过程中新出台改革创新举措95条。5月,中心将各窗口对标、赶超及创新举措汇总并展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倒逼窗口认识改革紧迫性、重要性,加快落实赶超、创新举措,确保目标顺利实现。建委窗口全部40个审批服务项目办事平均承诺时限由11.7个工作日压缩至4.95个工作日,压缩率58%。平均审批环节由原来的7.9个压缩至5.4个,压缩率31%。房产窗口设置总服务台,接受办事群众咨询,新增测绘受理岗,成立测绘成果审核办公室,实行“一张图”管理;环保窗口成立市环保局项目帮办领导小组和环保技术服务小组,实行环评工作联系单制度;安监窗口将两项审批项目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并将县安监窗口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药监窗口将食品生产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食品委托生产备案事项等三项审批项目由原来的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消防窗口进一步整合窗口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台帐管理,形成完善的日常工作体制。

(三)抓运行管理,提高联合审批服务效率。

1、提高涉企涉建两个平台服务效率。今年以来,紧抓六轮流程再造创新成果,印制了第六轮流程再造资料汇编,不断固化流程再造成果,实现审批服务效率的再提升。同时重点加强涉企涉建两大领域七大联合审批平台规范运行。在企业注册“一表通”上,以工商企业注册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简化手续,实施注册资金认缴制,强化出入口及节点管理,最大限度的提高申报资料在各办件窗口间的传递效率。在基建联合审批平台管理上,修订基建收费“一表制”,取消2项收费,降低7项收费标准,结构性取消12项收费。20xx年全年,通过企业注册“一表通”平台,登记注册公司1332户,注册资金63亿元,均实现即办。通过基建联合审批平台,联合图审1413项,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办理施工许可证192件,452.66万平方米,基建“一表制”集中统一收取建设规费15919.61万元;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受理355项,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273项,一次性验收合格率77%;土地房产登记办理房产登记10.58万件。规划阶段联合审批35项,办结35项。

2、试行工程建设联合测绘。8月底,中心联合市国土局、房产局、规划局联合出台《滁州市建设工程联合测绘实施办法》,实行工程测绘服务市场化。联合测绘实施后,国土、房产、规划等部门破除部门壁垒,相互开放测绘业务,不再只认可本部门下属的测绘机构的测绘成果,只要是合法的测绘成果均一视同仁,促进测绘市场有序竞争。

3、探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今年8月由中心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并实施《滁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滁政务〔20xx〕67号),依托中心多部门集约式办理的联合审批平台,将政府投资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核准制适用于政府核准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以及备案制适用于企业其他投资项目的审批全部纳入联合办理范畴。新的运行模式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由市发改委牵头实行发改委窗口一窗受理,申报材料窗口间内部流转,各部门同步审查,审批结果统一送达,变部门间体外循环为窗口间体内循环,变各部门多头办理为窗口内集中办理,最大限度的压缩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材料,减少了办理时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审批阶段企业不用再逐个部门的“跑门路”,在服务中心即可“一站式”办结,审批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保证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四)抓流程再造,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

8月份,我市启动了以清理规范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为重点的第七轮流程再造活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中有关中介服务。一是清理并规范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全市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全市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中介服务成果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二是清理规范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对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物价部门对其收费进行审核,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分别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其收费标准。本轮再造活动已经过法制办和物价局审查,共有26个部门和单位梳理上报131个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相关工作已基本结束,待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五)抓服务拓展,推进服务向基层及园区延伸。

1、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意见》(滁办发〔20xx〕7号),同时,市效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的意见》(滁效办〔20xx〕14号),两个文件重点对乡、村两级服务中心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设置、面积标识、软硬件配备、服务项目、办事流程、工作纪律等进行规范。11月初,中心和市效能办对各县、市、区“两个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从现场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政府对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把基层为民服务中心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建章立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机制逐步理顺,总体运行水平不断提高。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积极作为,细化规范,强化督查,对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力度不断增强。全市11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或正在改建为民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大厅平均面积160㎡,常驻工作人员平均9名,进驻项目平均30余项,计生、低保、涉农补贴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均进驻乡镇中心大厅办理。全市1188村(社区)全部建成为民服务代理点,其中279个村(社区)在代理点基础上通过大厅升级改造建成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使用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平均面积60平方米,代办事项平均23项,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络不断完善。

2、全面优化苏滁现代产业园项目“绿色通道”建设。一方面帮助筹建“一站式服务中心”,积极推进苏滁现代产业园行政审批“二号章”管理制度。经多方努力,该中心于9月份正式运行,市国土局和市规划局等项目通过与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签订协议委托办理,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商务局通过授权协议将园区项目审批权授权窗口办理。另一方面,对于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服务项目,由中心协调相关窗口启动“绿色通道”,实行全程帮办代办。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所有承诺时限由工作日改为日历天,不再区分节假日和工作日,确保所有项目最快、最便捷办完。

(六)抓标准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中心与市质监局联合印发了《滁州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滁政务〔20xx〕62号),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年多来,中心上下全员全程参与,共同修定标准文本,共同推进标准实施,建成覆盖全面、突出重点、具有滁州特色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突出高标准和实用性,逐一梳理窗口审批服务项目,逐一梳理每个审批项目的服务依据和流程,逐一梳理项目办理的环节和时限,逐一梳理项目收费和标准,突出滁州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并特别单独编制了服务满意度评价标准,从评议形式、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规范,并将客户满意情况与投诉改进情况上升为与服务提供同等重要地位,更加强调了“群众满意是检验政务服务成效第一标准”的理念。在标准贯彻落实中,一日一巡查,一周一通报,确保任一岗位、任何人员都能在一言一行中体现标准,每一办件、每次服务执行标准,以亲民利民为民的规范窗口形象展示中心标准化建设风貌。今年10月,省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综合评分96.5分(全省最高分)通过省级验收,并达到省级示范水平。

八个县(市、区)中心,凤阳中心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已先期通过验收,明光作为第二批服务标准试点单位,今年6月以96分高分通过验收。琅琊中心并入市中心同时接受省专家组评估验收。今年12月,受省政务服务中心委托,市中心会同市质监局组成考核组,对天长、来安、定远、全椒、南谯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随机调查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方式,进行评估打分。从评估情况来看,各中心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已阶段性完成,五个县(市、区)中心全部顺利通过验收。其中,天长、全椒、定远、南谯等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工作力度大,水平高,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我市超额完成省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的县级中心60%通过验收的任务,得到省中心高度肯定。

三、突出重点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拓展公开渠道,建立完善多项公开机制。

1、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3号)精神,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106号),要求各部门提请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或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在市政府的网站进行解读;各部门自行出台重要文件,也要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改革举措。政策解读机制保障了群众对政府发布的重点信息既想看又能看得懂。今年以来,我市共发布解读文件16件,尤其是民生类政策解读,为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提供了便利。

2、建立新闻发布工作机制。8月,我市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过新闻发布做好我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104号),根据文件,我市从20xx年第三季度起,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招标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求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机制建立以来,我市召开了“市环境质量状况”、“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5场新闻发布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晒”出来,让群众听得懂,同时也“看”得到。

3、充分利用其它公开渠道。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我市还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开栏及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等渠道作用,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此外,还多次在滁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中就我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与公众在线互动。

(二)突出公开重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划定公开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全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xx年滁州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滁政办秘〔20xx〕105号),明确了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即重点围绕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5个方面(共19项具体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明确公开主体与职责。根据划定的重点领域信息内容与关联性,确定了市编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药监局、市发改委及其他相关部门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或责任部门,并明确其责任。一是要分解任务,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安排;二是要细化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技术升级工程的要求,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规范;三是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五是要加强培训,加大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3、信息公开成效明显。今年,我市共发布重点信息8.22万条,部分领域信息公开迈向“深水区”。一是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上,市直87家全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8个县(市、区)也同步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二是在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上。市政务公开办与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监察局联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在过去清理的基础上,结合承接省下放的项目,再次全面梳理审核本级行政职权并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面向社会公布。三是在强化权力运行办事结果的公开上,要求各单位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办理的过程、结果全面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在公共资源监管、公共服务信息上继续发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得到常态化公开。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今年,市政务公开办以《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化建设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意见》(滁办发〔20xx〕7号)为契机,依托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代办点,建立了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场所;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广泛运用电子信息手段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村(社区)村务公开有机衔接。多个县市区“阳光村务”等信息查阅平台已投入使用,公开的政策法规、党务村务、劳动用工、民意信箱等内容,让村民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突出便捷高效,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一)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经济信息中心《关于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技术升级工程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xx〕4号)文件要求,我市政务公开办于今年8月初,开始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页面、栏目、功能和架构进行了改版和升级,现已基本完成了网站改版升级工作。改版后的网站上线运行,政务公开办时时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新网站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权限下放,市县管理权相对分离。市及8个县(市、区)分别拥有自己政府信息公开网。不仅降低了数据量,保障网站高效运行,也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二是内容与功能更加丰富。新增了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和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等链接,提升了检索、查询、信息发布与审核等功能,更加方便群众浏览、查询。三是访问更加便捷、服务更加高效。市政务公开办此次对网站的数据库、防火墙等硬件进行升级,不仅提升新版网站的访问速度,还保障了网站的安全运行。

(二)稳步推进三级联动试点建设工作。

今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我中心成为安徽省政务服务业务及电子监察三级联动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中心多次赴外地实地考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开拓思路,经过多轮研讨,最终确定了试点建设的核心内容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外网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市县联动系统、行政办公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交换系统、智慧政务大厅系统、政务公开系统、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九大系统平台,推动行政审批上下、左右、内外互联互通,促进审批服务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审批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管全程化。中心已初步形成建设方案,根据上级要求,将与行政权力运行“一库四平台”建设同步实施。

(三)优化知情评议,强化中心作风建设。

建成综合评议体系,突出短信反馈评议、评价器评议等电子评议手段,中心专人负责对窗口评价器及短信评议平台进行监测,形成检查通报常态机制,每季度针对窗口评价器、短信反馈评议以及窗口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存在问题要求相关窗口限期整改。今年共接受评价器评议71136次,其中非常满意70565次,满意563次,一般7次,无不满意评价,好评率达99.2%。同时短信平台共发送短信9213条,接收反馈信息4720条,其中满意4672条,基本满意48条,无不满意,满意率达98.9%。

五、办好一会一刊,突出宣传滁州。

(一)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

7月31日,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明光召开。省直有关部门、16个市及广德、宿松两个省直管县的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同志齐聚明光,通过实地调研明光中心、观看标准化工作宣传片、观看礼仪展示等方式,交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研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此次会议,是对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肯定,进一步巩固了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在全省排头兵的地位。

(二)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内刊的编发工作。

《政务服务》内刊是全国政务服务系统中唯一工作交流刊物,创刊于20xx年6月,由省中心主办,滁州中心承办。今年已出刊四期,在行业内引起较好反响,省内外同行对杂志给予高度肯定,纷纷来信投稿。武汉、厦门等中心还来电积极要求订阅杂志,计划将杂志分发给其所辖县、市、区,交流学习。

以工作为支撑,以杂志为媒介,今年有30多批全国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来滁考察交流,扩大了滁州市的影响力。

六、关于20xx年工作安排。

在20xx年,中心将以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对标赶超全面见效年”的定位,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化为核心,积极实施“六大行动”,助推争创“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巩固“全省一流政务公开办公室”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提升中心各项工作水平。

1、基层服务整体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水平,努力实现市县“改革同步,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一流”;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提质,按照项目进驻参考目录,实现项目进驻,人员进驻,管理集中,办事方便,杜绝“一站式服务”变成“多一站式服务”;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及便民代理点办公有场地,岗位有人员,在岗有事做,服务真心办。并着力推进市县乡村审批服务系统联网,逐步做到村(居)民网点提交资料,市县乡分级联办。

2、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动。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好“一库四平台”(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工作,参照省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结合省市县三级试点及我市审批平台建设实际,做好方案设计及认证,适时启动项目招标程序,力争行政权力运行、监察“一库四平台”系统建设破冰启动。

3、联合审批拓展行动。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三证合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服〔20xx〕25号)文件精神,试行在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中不减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审批权限、不改变原有证照管理方式、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依托现有的“一表通”系统,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先期实现一证三号,适时启动一证一号,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程序,缩短办件时限,促进市场主体登记便捷高效。

4、对标赶超深化行动。对标赶超活动自20xx年启动以来,一大批窗口通过对标先进,学习赶超,已达到或超过原先设定的目标,成为省内同行中的领先者,甚至在全国行业内具有了一定的影响。20xx年是中心对标赶超活动的全面见效年,中心将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深化对标赶超,已完成的目标要重新修订,未完成的目标要加快进度,多走出去,多实地交流,深入了解各地动态及改革创新举措,逐步实现业内领先。对于不能在省内领先的部门窗口,将在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以硬考核促进快提升。同时,依托《政务服务》内刊及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既要工作实,也要出名声。

5、政务服务标准巩固提升行动。今年,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已高分通过省级评估,这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要坚持“有标可依、有标必依、违标必究”原则,进一步加大标准实施情况督促检查,结合改革进展及对标赶超成效及时修定“提供标准”,完善督查点评制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保障标准实施,促进标准化建设水平、管理水平、运行水平再提升,确保标准化工作成为政务服务工作的不竭动力,并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国家级验收,提升滁州中心在全国政务服务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奋力实现全国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的目标。

6、政务公开提质行动。按照“抓基层,夯基础,强规范,促公开”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抓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拓展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与标准,充分发挥示范点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二是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办事公开,落实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公开制约权力行使全过程。三是强化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认真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重要政策解读制度,制定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使政务公开有规可依,违规必究,逐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关于市政碎石采购合同协议书通用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政协党组同意召开的。刚才,传达了全省政协宣传工作会议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座谈会精神,表彰了全市政协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听取了各区(市)政协分管主席的交流发言,会议开得很紧凑、富有成效。

新闻宣传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搞好这两项工作,对于反映群众愿望呼声、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宣传政协履职成果、扩大政协社会影响具有重要作用。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政协宣传信息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今年以来,宣传信息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聚焦主题主线集中发声。围绕今年政协履职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及时、准确、生动地宣传政协工作、履职成效和委员事迹,精心打造阶段性宣传精品。比如,为宣传好市政协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视察活动,我们与市级媒体密切配合,视察中认真拍摄第一手宣传资料,视察后协调各组连夜汇总情况赶写稿件、协调报社预留版面,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第一时间集中宣传,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视察情况报告;随后又在《联合日报》头版头条和《人民政协报》重要位置进行了深度报道,还在《庆祝市政协成立50周年纪念画册》中刊载了专题,取得了理想的宣传效果。再比如,我们年初制定了优秀委员宣传计划,对4名优秀委员集中采访报道,通过《联合日报》《枣庄政协》进行重点宣传,其中,李文莉委员事绩突出、宣传充分、推荐有力,在省政协组织的“政协委员履职为民故事展演”评选中脱颖而出,被省委宣传部、省政协办公厅等部门确定为50名“山东4万政协委员的最美群像”之一,赴济南参加了“履职为民、奉献齐鲁”事迹展演,荣获委员履职为民故事奖,突出展示了我市政协委员的风采,扩大了枣庄政协的影响。二是整合宣传力量寻求突破。市政协及各区(市)政协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宣传队伍、拓宽宣传领域等手段,整合各方面力量,较好发挥了政协宣传工作的整体优势。今年以来,在《人民政协报》、《联合日报》发稿110篇,其中在《联合日报》发稿量达80篇,位居全省第七位,区(市)、镇街政协发稿量达到56篇,形成了市、区(市)、镇街三级共同推进新闻宣传工作的良好局面。市政协还与枣庄广播电视台联办了《议政时空》节目,各区(市)政协也都与当地媒体联办了专题、专栏节目。三是推动宣传触角向基层延伸。基层政协鲜活的履职做法和经验,催生了基层政协宣传工作的内生力量。64个镇街政协联络室成立以来,作为政协工作向基层拓展的有效载体,探索出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镇街政协联络室的同志们积极撰稿投稿,涌现出一批优秀通讯员,这次表彰的滕州市界河镇李长英、薛城区陶庄镇甄再斌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四是完善社情民意机制提升水平。市政协强基础、抓关键,完善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今年共收集社情民意信息210条,编发《社情民意》信息42期,被省政协采用10条,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19件,比如,今年市政协报送的“招募社会志愿者参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的建议”、“关于适应公车改革进一步优化公交资源配置的建议”等专题信息,李峰市长作出批示后,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推动落实,充分发挥了政协社情民意信息的民主监督功能。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政协组织的积极主动,得益于宣传信息工作者的辛勤付出,也得益于全体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党组,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从事政协宣传信息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向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

二、深刻认识政协宣传信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习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时代背景下新闻宣传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习宣传思想的精髓,深刻认识和把握政协新闻宣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递政协好声音。习在今年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讲话精神,立足政协实际,突出政协特色,发出政协声音,让全社会了解政协工作、支持政协工作。一要突出政协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党派合作性和民主协商性等特点和优势,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落实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政治高度,着力做好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二要突出政协履职特色,着力做好政协经常性工作的宣传。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政协会议、提案、视察、调研、协商等经常性工作的宣传,努力使各级政协生动的履职实践和丰富的履职成果成为媒体报道的亮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形成以工作促进宣传、以宣传推动工作的良性互动。三要突出人才荟萃特色,着力搞好政协委员的宣传。政协工作的主体在委员,优势在委员,活力也在委员。要深入委员工作实际,走到委员身边,依托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深度挖掘委员履职奉献的先进事迹,不断深化和创新对政协委员的宣传报道。

(二)注重宣传策划,讲好政协故事。策划反映理念、代表思路、体现能力。要进一步增强策划意识,坚持把政协的履职成果同年度宣传重点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宣传策划落实到选题、内容、方式等各个环节。每年一次的政协全体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活动,也是政协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多研究多尝试新的报道形式,尽可能使会议报道更加新颖活泼、生动精彩。政协宣传工作要善于挖掘政协丰富的协商监督、参政议政、社情民意、人物文史等新闻资源,注重弘扬“重和谐、讲协商、尚兼容、谋创新、求实效”的政协文化,把握好时、度、效,把政协的履职实绩、委员事迹和政协文化所倡导的思想理念、价值追求、思维方式和工作实践以故事的形式讲述出去,宣扬开来,树立维护好政协形象。

(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社情民意工作针对性。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政协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理所应当纳入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大局,为提高协商民主有效性提供重要保障。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党委、政府通过政协观察人心向背这一最大政治的重要抓手,是党和国家赋予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能够使群众中分散的、个别的意见得到系统、综合的表达,可以把基层的真实情况直接畅通地反映给高层决策部门,可以较少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和部门地区的局限,可以比较客观准确地反映意见建议,特别是批评性监督性的意见建议,具有其他信息渠道和政协其他经常性工作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做好政协信息工作有利于增强协商选题的针对性,有利于提高调研工作水平,有利于推动协商成果转化落实。

三、不断提升宣传信息工作新境界

(一)凝聚工作合力,树好政协形象。政协宣传信息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需要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新闻媒体、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共同配合。要增强合作意识,在寻找新闻素材、发掘新闻线索、撰写新闻稿件等各个环节,不分份内份外,互相推动、守望相助,由以往的“单兵出击”变成“集团作战”,形成“人人都是宣传信息员”的强大合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撰写出媒体需求、群众期盼的精品良作,才能登大报上头条。要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积极探索和发展更加广泛、有效的合作机制,在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方向、原则、规律等重要问题上增进共识,就政协重点工作的报道共同策划方案,增强宣传信息工作的实效性。

(二)把握规律特点,提高信息质量。各区(市)政协要强化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席和秘书长要真正重视起来,亲自督导、靠上推动,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夯实信息工作基础,树立“精品意识”,把有限的力量用在重点工作环节、打造精品信息上。各级要鼓励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积极主动反映高质量信息,邀请特邀信息员代表列席政协全会、会及各类协商会议。各级可经常开展重点信息联合调研,或委托社会专业调查机构开展调研,进一步增强信息工作整体活力,提升信息调研水平。要密切与党政督查部门的联系,推动政协信息进入党政决策程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宣传通讯员和信息员队伍,是做好政协宣传信息工作的基础。各级政协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出思路、压担子,把握好方向,树立好目标。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定期研究政协宣传信息工作,理顺宣传工作体制。通过组织培训、考察学习、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协宣传信息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定期联系交流制度,加强与党委宣传、督查部门、新闻媒体和各级政协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宣传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全市各级政协宣传信息资源整合,形成宣传信息资源优势;畅通政协日常宣传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经常性工作沟通;完善修订表彰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宣传信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抓好报刊征订,巩固宣传阵地。《人民政协报》、《联合日报》、《春秋》杂志是政协系统的专业报刊,是各级政协重要的舆论阵地。抓好“两报一刊”的征订工作,对于巩固政协宣传阵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政协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省政协宣传工作会议上,雷建国副主席对明年的报刊征订,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我市的报刊征订情况整体很好,各区(市)基本完成了任务。希望大家回去后,把这次会议精神和报刊征订任务向主要领导汇报好,确保把20xx年度政协报刊的征订任务圆满完成。

同志们,政协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宣传信息工作的推动。希望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宣传信息员继续努力,不断创新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市政协宣传工作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市政碎石采购合同协议书通用四

20xx年,县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的服务宗旨,秉承“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理念,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效率,搭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有利推进“两化互动”和“三个富顺”建设。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主要工作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 抓清理,编制项目清单

一是完成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编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xx〕80号)要求,我县以省政府编制的《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为基础,结合富顺县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编制确定了《富顺县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我县县级行政许可项目,共有182项,3月11日,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进行公布。9月28日,我县以省政府编制的《县(市、区)行政权力指导清单》为基础,结合富顺县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形成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进行公布,包括富顺县行政处罚事项5490项;行政征收事项59项;行政强制事项235项;行政确认事项69项;行政裁决事项5项;行政给付事项31项;行政检查事项224项;行政奖励事项49项;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27项。20xx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36项,对小微企业免征20项,对非盈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免征7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8项、下放28项、保留182项、取消22项。

二是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县政务中心与县编办协调配合,已完成县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建议取消参保人员逐级转院审批等9项县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审批等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按《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及其前置条件(含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富政发[20xx]19号)要求,与县中介办一起,采取与部门面对面的方式,对各部门目前正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含前置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经清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38项,初步核定县级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191项(其中,前置中介服务事项98项)。经请示市政务服务中心,待上级明确统一部署后,编制目录向社会公布。

四是全面实行目录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作出的实行“五个一律”要求,今后,对依法清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将编制并公布项目清单,实行常态化管理。

2.抓承接,确保项目落实

一是及时对下放项目进行梳理,整理出我县承接的项目清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等载体宣传承接项目的信息,引导公众到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承接事项;三是督促各部门与上级放权部门联系,掌握审批项目信息,再造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及时、规范办理;四是要求各审批部门将承接项目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指导各部门窗口将承接项目受理条件、应交材料、审批流程等信息录入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使承接项目的受理办理情况全部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接受省、市、县监督。

3.抓服务,规范项目运行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取得新进展。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政务服务质量,10月,代县政府起草,以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进驻富顺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行政许可项目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富府办函[20xx]33号),要求各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室),行政审批股(室)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及面向企业、个人的公共服务事项,除保密和场地限制外,均按要求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部门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富顺县行政审批授权书》,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使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理,使现场办结率提高,“体外循环”现象得到明显改观。目前,共有35个单位和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20xx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230303件,平均办结时间0.5个工作日,办理提速97.83%,提前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100%。

二是实现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为全面做好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工作,努力营造规范、高效、廉洁的投资氛围,促进项目审批工作提速增效,加快改善我县投资环境,按照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级纵向联动审批工作要求,政务中心牵头对民政、住建、工商、交通、林业、文广新等12个县级部门所涉及的34个联动审批大项和19个小项及时完成了基础信息录入工作。7月,完成省县和省市县联审事项的配置工作,连通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审批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窗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

三是力推“三证合一”制度改革。9月,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配合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和县公安局等部门强力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截止目前,我县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1100个。

四是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深入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平均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了50%以上。认真落实审批时限预警制,督促各部门窗口及时办理预警事项。为重大项目、特殊事项建立“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将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条件、应交材料、办事流程、审批时限及收费情况等统一标准印制成办事指南,放在窗口供办事群众取阅,并将审批流程图、申请表册、示范文本在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布,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20xx年,已为41个投资项目办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减免手续,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积极配合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为30个项目代办相关手续。其中,11个项目全程代办完了所有手续。

五是创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充分运用好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这个网络信息资源管理平台,继续全面推行网上申报、预审,努力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能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咨询、申报、预审、查询,简单事项在网上直接办理。截至目前,今年3月底开始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网上年检,已年检了400件;国、地税共有1554户纳税人在网上进行了申报。

六是进一步规范镇乡便民服务。5月,与县委组织部、共青团富顺县委两个单位联合起草了《富顺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升级达标建设实施方案》。7月,由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为有升级达标任务的镇乡、村(社区)统一制作标识、标牌,8月,组织全县26个镇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和常务副主任在富世镇召开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升级达标建设现场会。同时,联合效能监察室适时督查相关镇乡、村(社区)升级达标建设进展情况。20xx年,基本完成17个试点镇乡便民服务中心,79个村(社)便民服务室的升级达标建设工作,超额完成市下达的12个镇乡便民服务中心,2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市的验收。出台了《富顺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代办),并自觉接受省、市、县对镇乡便民服务中心的适时视频监控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拓展服务方式,继续开展逢场天送便民服务下乡、送政务服务到困难群众身边、集中办公服务等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截至目前,乡镇便民服务事项累计咨询3574件,办结114817件,特色服务39182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村(社区)便民服务咨询事项101479件,受理102205件,办结102205件。

(二)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服务效率

1.完善监督机制,抓好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

一是细化完善《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补充规定对中心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请销假、上班纪律、着装等方面做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对违规情形较多、整体表现差的单位或个人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并提醒警示。强化视频监控、电子监察网络的作用,加大行政效能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已处理各种违纪违规32人次,并对2个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和2个入驻窗口进行全县通报,确保政务服务大厅常态运行。

二是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树立政务人形象。为激励先进提升服务水平,政务服务中心在今年2月,评选出20xx年度政务服务示范窗口6个、优秀小组2个、优秀小组长1名。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踏实的工作受到群众好评,20xx年,收到办事群众感谢信18封、匾1块、锦旗1面。

2.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提升网络信息管理水平

一是更换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今年,政务大厅窗口及中心办公区更换了陈旧电脑55台,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为给办事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的办事环境,中心更换了电梯;添置完善更新了消防设施,确保办公大楼安全。

二是加强网络监管力度,提高网络服务质量。成立行权股,落实专人对行政审批软件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内的所有行政职权事项运行进行实时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估;开通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值守,及时回复网上咨询,处理群众投诉和意见建议。今年5月以来,回复处理群众投诉和意见建议11人次,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在线咨询32人次。每月及时通报行政权力部门办件情况,对办件量为零的行权部门加强了督查指导。7月以来,对于行政权力运行数量偏少的情况,政务中心书面向县监察局和县政府办进行了汇报;对12个镇乡的17个故障摄像头以及政务大厅的个别故障摄像头进行了维护。

(三)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

1.抓好制度和交易平台建设,规范交易行为

上墙张贴招投标项目工作流程、招投标工作人员“十不准”等制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报批备案制度,每个交易项目经过发改、监察、建设、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是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一律公开发布,提高了投标参与度和透明度,接受社会的评判和监督。四是交易场所面积扩大到近1000㎡,设有大小开标厅2个、评标室2个、等候区1个和监控室1个。配备电子显示屏、投影仪、音频视频监控器、电子监控系统和电子屏蔽系统等设备,并及时升级更新,确保了交易平台有序高效运转。五是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大厅等载体及时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动态,每月编发一期《月报》,全面、准确、及时的向外公布全县的公共交易资源项目情况,全方位的反映全县公共资源项目招标情况。

20xx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56宗。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类招投标预算总金额63747.54万元,实际成交金额50247.37万元,节约13500.18万元,节约率21.18%。各类产权出让总金额52813.95万元,其中项目流拍金额为31930万元,实际成交金额20883.95万元,增值213.25万元;增长率1.02%。

2.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县政府采购中心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行为,在组织实施采购项目中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采购依法合规进行。一是同业主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和告知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依法审核资格、技术、商务条件,防止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杜绝采购人和供应商的事前腐败;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财政和采购单位监督下,严格按照评审专家组成比例和抽取程序,在省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四是采购程序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的文件范本及模式进行,防范围标串标;五是注重验收工作,强化结果导向,必要时邀请县质监部门、专家等组成验收小组验收,防范供应商供货不符合采购要求,预防事后腐败;六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采购人员十不准等规章制度。七是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按照采购类别把项目落实到专人负责,科学制定出每个项目挂网公示和组织实施采购的时间安排顺序表,特事特办快速编制采购文件,按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八是快速、高效地推进我县政府投资工程等各类项目采购。20xx年,政府采购中心共计采购项目203宗,采购预算金额15986.09万元,实际成交金额12417.28万元,节约资金3569.9万元,资金节约率22.33%。其中,20xx年,采购服务项目共计48宗,采购预算金额1878.86万元,实际成交金额1469.6万元,节约资金309.26万元,资金节约率18.39%

3.惠民帮扶稳步推进,应急救助持续进行

惠民帮扶中心组织惠民帮扶相关单位开展了惠民帮扶进社区、镇乡活动,宣传了惠民帮扶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发放了1000余份宣传单,精准帮扶40人,落实帮扶资金2.5万元;应急救难救助困难群众35人,救助资金6万余元。全县各帮扶中心、站共接待群众83.1万人次,帮扶人数达79.3万人次,累计投入帮扶资金达1.05亿元。

4.加强中介清理,规范中介行为

一是清理规范涉批中介服务机构。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评估估价、工程监理、房屋拆迁、代办产权、交易、勘察、设计、测绘、检验、检测、公证、会计等中介机构纳入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征询平台,定期向社会公示。二是健全完善中介监管机制。为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中介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完善了中介服务市场监管和全流程管理机制。20xx年,中介服务办理32862件,实现收入3935.91万元,办结率100%。

(四)大力营造廉洁政务氛围,增强服务合力

1.抓党建提效能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和每月末中心党支部学习,组织了支部生活会12次,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更新充实党建力量。召开了支部换届选举,发展了1名新党员,充实了中心党员队伍力量。

2.抓好帮扶工作

截至目前,中心领导带队先后到对口帮扶的和西湖社区和彭庙镇柏林村开展了2次“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4次三联三服务活动和3次“送温暖”活动,先后为26户困难党员(群众)、5名刑满释放人员送去慰问金共计9800元。利用六一儿童节,慰问彭庙镇九年制学校、白桂九年制学校、柏林村小的计生女孩和结对帮扶学生,送去慰问金共计4800元。为彭庙镇柏林村计生“三结合”户技术培训2次,送去帮扶资金6100元。10月,通过对彭庙镇新房村走访、调研,制定了五年帮扶规划和精准扶贫实施方案。11月,精准扶贫10户困难群众,送去5000元现金和20xx元的棉被。

3.其他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大楼搬迁前期调研、论证、选址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一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从上到下的清理标准不统一,缺乏相对专业的工作经验和上级的指导。二是行政审批行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尽管县上一直以来是按照省市要求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撑,加之部门职能整合不到位以及涉及利益调整等因素,减缓了行政审批改革进程。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未能开展。

(二)行权监管效果不理想。由于中心职能所限,无法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导致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仍然不理想,需要多部门的配合,持续加大督查力度。

(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升级达标建设进展不一。因场地受限,个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升级达标建设工作进度迟缓。

(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不够完善。招标人的主体意识、投标人的诚信意识、招标代理机构的职业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资质挂靠、围标串标、肢解、转包等问题时有发生;监管职责不清,管办不分。

(五)政府采购市场调研少,信息把握不够全面,电子化采购进程缓慢。中心电子化采购仅停留在发布采购信息和公告上,还未开展网上报名和网上招标,电子化采购水平较低。

(六)惠民帮扶阵地建设、宣传力度不够,资源筹措、帮扶方式、帮扶格局比较局限。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政务中心大楼搬迁准备工作。

(二)继续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一步抓好流程再造,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批行为。

(三)积极开展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投资软环境。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网上服务。

(五)加大对行政审批软件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内的所有行政职权事项运行的实时监督、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力度。

(六)继续加强督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规范化运行。

(七)继续加大对社会中介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

(八)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推行管理新机制、拓展交易业务、规范进场项目、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稳步推进电子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工作。

(九)继续督促乡镇加强所属惠民帮扶阵地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竭力完成帮扶户的脱贫任务。

关于市政碎石采购合同协议书通用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考评组成员: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今年5月18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升格为市政府工作部分。此前,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回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对内作为市政府办公室的一内设科室,负责全市外事和侨务工作。20x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外侨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市外侨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中心外事工作会议和全省外事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立足服务于“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回侨侨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我代表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领导班子述职以下:

一、真抓实干,牢牢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外事重点,外事工作取得新进展。

牢牢围绕贯彻落实中心外事工作会议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外事回口管理规范有序。20xx年2月27日在xx召开了全省外事工作会议,会议全面传达了中心外事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我省外事工作经验,明确了新情势下我省外事工作的整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会议结束后,我办立即在三个层面抓好贯彻落实:迅行将会议主要精神和贯彻意见向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了书面汇报;迅即向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专门汇报;迅即召开了全市外侨办主任会,传达了会议精神,布置了工作,并就贯彻落实赣办发[20xx]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情势下外事工作意见》进行调研,提出了我市外事工作在新情势下的整体要求和任务。

往年以来,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心外办和外交部就外事回口管理因公出国(境)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果断制止***出国(境)旅游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工作管理的通知》等一系例文件。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根据领导批示精神,我办及时草拟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实施意见》,印发十三个部分征求意见。通过采取一系罗列措,我市外事回口管理工作健康有序:一、因公出(进)境审核工作规范有序。我办加强计划,控制总量,严格审核,认真把关,20xx年以来,审核办理了因公出国(境)团组117批239人次,拒批了5批5人次的分歧规定的出访团组。出访团组成员在国(境)外都能遵守外事纪律,没有发生滞留不回和非法移民的现象。办理了外国来鹰进境申请6批21人次。

二、接待工作规范有序。

在接待中,我办始终坚持“外事无小事”原则,坚持情势服务内容,强化礼宾礼节,完善接待细节,重视接待实效。20xx年以来,我办直接邀请和接待了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53批359人次,来访的重要团组有以色列高科技代表团,华侨华人高科技代表团和澳、日等国的参赞。通过接待和交换,积极对外宣传鹰潭,扩大了鹰潭的着名度,建立了鹰潭的良好形象。三、涉外管理规范有序。我办积极加强同市公安局、市***局等部分的联系,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鹰活动、来鹰外国记者的严格管理,完善涉外应急机制,互通情况,调和配合,积极处理好涉外突发事件。加强了对出国(境)团组和职员外事纪律教育。

三、牢牢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外事服务经济工作成绩卓有成效。一年来,我办积极贯彻外事服务经济工作的原则,着力做好三篇服务文章:

一、着力做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相干外事服务工作。

积极做好20xx、2008年我市赴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总计90人次的赴港通行证的办理工作。全力做好了龙虎山申办世界地质公园代表团等我市重要的出访团组工作。20xx年11月龙虎山申请地质公园的评审工作会在马来西亚举行,在签证进程中,由于马来西亚驻广州总领馆签证时间比较长,有可能延误龙虎山世界地质公园的评审工作。我办克服重重困难,通过与广州外办和马来西亚领馆积极有效的沟通,及时把签证办好,保证我市代表团按时出席评审会议,确保龙虎山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

二是着力做好为民营企业“走出往”的服务工作。

利用信息灵、渠道宽,朋友多的上风,我办每年组织7、8批市民营眼镜企业走出国(境)外,开辟市场,目前这些企业已在俄罗斯、吉尔吉斯、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眼镜销售网点,每年为我市出口创汇达数百万美元。在服务于“走出往”企业的同时,把我市出口创汇企业,把诚信好、范围大、效益好的企业列进计划,为他们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方便他们出国(境)从事商务活动。三是着力做好涉外企业服务工作。建立了涉外重点企业审批办证绿色通道,对进进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乌尔巴兴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我市引进的一家大型铜加工企业,我们主动上门服务,为其外方代表办理邀请签证函电,并协助市有关部分为外方代表办好外国专家证,并为他们提供屡次进出境往返的便利。通过我办努力展开涉外企业服务工作,我市“走进来”的企业聘请的外国专家在我市工作顺利、生活安心,有力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

三是牢牢围绕民间交换工作,友城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6年,贵溪市同日本和歌山县有田町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实现了我市友城工作零的突破。我们协助贵溪市与友好城市展开交换,积极参加了江西省首届国际友城交换大会。在省外侨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物色结好对象,重点展开与有实力、互补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的城市交换。20xx年10月3日至8日,江西省副省长熊盛文和省地勘局同道组成江西省矿业勘查开发考察团赴墨西哥的托雷翁市访问,与墨西哥城市友好协会会长和托雷翁市政府官员进行会谈,达成了托雷翁市与鹰潭市结成友好城的初步意向,日前,我办已屡次给墨西哥城市友好协会和托雷翁市发往邮电,寄送鹰潭市的简介,并以市友协的名义发往传真,现正等对方回复,以实现高层互访。

四、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回侨侨眷的正当权益,侨务工作有声有色

在侨务工作中,我办始终做好宣传政策,维护回侨侨眷侨正当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回侨侨眷侨属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

始终把宣传侨法、进步依法护侨水平作为基础工作来抓。20xx年以来,我办在全市展开一系列情势多样的侨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侨务法制观念。及时传达全国和全省侨务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转发了省外侨办侨务信访的文件,制定了《鹰潭市侨务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应急处理办法》,一年以来我办共接到来访来信10件,我们将信访件及时转到相干单位处理,并及时跟踪每宗信访件的处理进程,基本上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覆信,避免了侨务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始终把“知侨心”、“懂侨心”、“热侨心”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积极帮助解决散居社会回侨侨眷生产生活困难,我办克服职员少、经费少的困难,展开了散居社会贫困回侨侨眷的调查摸底工作,全市散居农村的贫困回侨侨眷40户260人(回侨2户10人,侨眷38户250人)。经积极调和,市扶贫办将符合条件的纳进市扶贫开发计划,进行兼顾规划,一并实施,在整村推动,贫困户劳动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工作中,对他们实行同等优先政策,优生列进规划,对符合条件贫困回侨侨眷纳进当地最低生活保障。一年以来利用春节和中秋节日深进县(市、区)走访和慰问68户贫困回侨侨眷,送往慰问金和慰问品,以体现党和政府对回侨侨眷的关心。

今年我市的回侨侨眷也遭受冰冻灾难,生产和生活遭到极大影响,我办深进受灾严重的回侨侨眷家中了解情况,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恢复生产。通过我办的努力,争取到海外捐款5万元,我办会同市红十字会及时将捐赠款发放到受灾的贫困回侨侨眷手中。余江县潢溪乡有位1946年从文莱回国的老回侨,家境十分贫困,我办同市侨联、余江外侨办一起解决她看病难的题目,出钱修整破旧的屋子,借助海外的气力,帮助其支属解决读书的学费,还把老回侨纳进当地的低保。

一年来我办不断加强同美、英、法、日等国海外侨领和侨团的联系工作,每年向海外寄送100多份贺年卡,联络了感情,增进了了解。始终把服务好侨资企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全市现有侨资企业45家,我办定期走访,定点联系,解决企业存在的题目,为侨资企业排难解纷。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维护侨资企业的正当权益,努力修建“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江西罗曼·罗兰光学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眼镜生产的外向型企业,在聘请外国专家和“走出往”碰到了一些题目,我们同市外专局同道一起深进企业了解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帮助解决外专聘请和邀请外专来鹰题目。我办还同省外侨办进行积极调和和沟通,为该企业老总进出香港倾销产品,办理了屡次往返赴港手续,赢得该公司的好评。

五、加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增入党风廉政建设

狠抓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进步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20xx年以来,我办深进学习了“十八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结合我市外侨工作实际,深进领会和全面落实中心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了全办工作职员为外事、侨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展开树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干部活动,认真学习外事、侨务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学外语、经济、法律、科技等知识,进步干部的综合素质。

狠抓党风、作风建设,进步办事效力,树清正廉洁形象。20xx年,根据市政府、省外侨办同一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我办顺利完成了全市外事侨务系统20xx年***评议政盛行风活动。在活动基础上,健全了规章制度,制作了政务公然公示栏,全面实施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有力推动力了办公室工作作风的转变。我办是全省外侨办中唯一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没有收取任何用度的单位,我们并没有因免收用度而下降服务质量,反而克服办公室职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取得了因公出国(境)团组和职员的好评。积极展开了党风廉政教育,20xx年以来,未发生一起涉外违纪违规事件。

六、、目前存在的主要题目

作为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分,由于目前正常工作职员唯一一人,工作气力极其薄弱,固然我们全力以赴,但工作还存在一些题目:1、工作展开不够深进。如基层展开外侨调研工作不够,为涉外企业服务的深度不够;2、工作展开面较窄。如对贫困回侨侨眷的扶贫手段还比较少;3、20xx年我办***评议政盛行风工作成绩不尽如人意。

七、下一步推动的工作

进一步深进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加强外事回口管理,牢牢围绕“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展开工作。依照外侨干部的要求,选调职员充实队伍,理顺好县(市、区)外侨办机构,制定好市外侨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侨法宣传力度,做好侨务扶贫工作,展开侨资企业调研工作,进步为侨资企业服务水平。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出台我市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2008年***评议政风工作,优化政务环境,并结合评议工作,展开两创四服务,(创新发展理念、创优发展环境、服务基层、服务回侨侨眷、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进步办事效力。

在全市上下围绕“四大一新”、打造经济“小伟人”发展战略团结一心、奋勇拼搏的情势下,我们将更加努力,以更优的成绩,更好的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超凡发展。以上述职,敬请各位领导、考评组成员批评指正。


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

办公室主任述职报告

关于市政碎石采购合同协议书通用六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维护海安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城区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治理整治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为海安城区范围。重点整治:南至黄海大道(两侧),西至如海河,北至新通洋河,东至老204国道(两侧)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含道路改造工程、临时挖掘道路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编制扬尘防控专项方案,落实扬尘防控责任人。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确保坚固、整洁、美观。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可采取固定式围挡或移动式围挡,减少粉尘外溢。

四、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操作场地必须按规定作硬面化处理,并满足安全通行的需要。

五、建筑工地、待建工地及房屋(建构造物)拆除工程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围挡、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安装监控设施,并联网至执法部门监控平台。

六、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应整洁有序,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放置,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堆放要采取有效的覆盖、封闭等措施。

七、现场裸露土方要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进行易产生粉尘作业时,要采取围护、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遇到风速五级及以上天气时,需停止相关作业。

八、建筑工地及市政道路工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处置合乎规范,运输必须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不得存在抛洒滴漏、乱倾倒等行为。

九、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十、整治由环保、城管、住建、建管等部门联合开展。

十一、违反本通告的,将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2319。

十二、本通告自20xx年5月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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