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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 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版(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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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 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版(六篇)
2023-01-17 06:38:5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深圳世纪婚庆文化有限公司

住 所: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2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

出资比例:60 %

出资形式:货币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

2、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40万元

出资比例:40 %

出资形式:货币

首期出资额:人民币20万元

第十三条 股东分期出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 依照前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名。

第二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

第三十条 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及总经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董事、总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总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 董事、总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和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八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 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

第九章 监事

第四十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第四十一条 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3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六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四十七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九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五十二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五十七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

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 股东。

第五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公司主管

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股东会通过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关于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 公司承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大悟县*学校房屋维修改造

二、工程地点:

大悟县 学校校园内。

三、承包范围及工程承包形式:

甲方提供的房屋维修改造图纸或指定的房屋维修改造全部内容以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形式交由乙方承包。大悟县*学校房屋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窗户更新为铝合金窗或所塑钢窗、门更新、楼梯栏杆扶手、厕所改造、内外墙涂料、水电、安装防盗网等。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共计 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以上。

六、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为(要大写)元(要小写元)。房屋维修改造项目,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工程决算由大悟县造价站核算后,经中介组织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作为双方结算工程价款的最终依据。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开工前做好“三通”工作;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指定房屋维修改造内容;

(3)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

(4)对施工图或工程量进行变更;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6)检查验收乙方完成的工程;

(7)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此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责任及义务:

(1)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2)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3)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好地面杂物,并达到甲方要求;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的有关规定;

(5)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6)乙方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投保有关的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

(7)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8)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垃圾,不得随意乱倒;

(9)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10)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按计量表向甲方定期交纳,或由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1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14)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者,工程竣工后,除乙方存稿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15)乙方负责协调施工区村民、村组及周边关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由甲方对设计图纸及工程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核实后签字认可(以下称计量)。签字认可的已完工工程量作为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工程量须经甲方、勘探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对乙方擅自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甲方指定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不予计量。

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变更的,由甲方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并由设计院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变更通知施工。施工过程中,因下列因素导致工程量变更或甲方无需继续施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工程量变更确认书,双方依据乙方实际履行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1、工程设计图纸变更;

2、因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古墓或文物致使工程停工;

3、甲方撤销了对该工程的投资;

4、行政机关责令停止该工程的施工;

5、其他致使甲方无法或无需继续施工的情形;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和甲方的要求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十、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不可抗力;

5、其他经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十一、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照国家的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如需整改,乙方应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竣工日期(不需整改的合格工程)为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整改后方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和审计。工程竣工时,双方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甲方签证的变更单进行工程量验收;施工完毕后,工地现场应当干净整洁。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执行20xx年《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或湖北省房屋维修改造定额及相关文件精神,并按5%比例下浮。

十二、付款办法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和决算书。工程经甲方组织验收后,组织工程审计,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在确认审计结论结果后10天内,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清80%工程款,预留20%的保修金;

2、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批付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累计付至该工程合同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使用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乙方应于甲方付清90%工程款前,向甲方开具所有工程款的发票;乙方未开具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竣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元,直接从工程总价中扣除,每提前一天奖金200元;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施工资格;

(3)甲方在付款条件成熟时,逾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工程质量维修

(1)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质量检修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乙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竣工决算审计后预留工程决算审计价款的20% 的保修金);

(2)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保修期间乙方应接到维修通知10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方为解决争议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

2、本合同书;

3、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4、工程变更签证单;

5、工程建设标准;

6、工程预决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

甲乙双方各自委派的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和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工程师和驻工地代表:

驻工地工程师和工地代表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代表人,其签署的有效文件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十八、其它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本合同一式陆份,具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参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三

漆某演艺合同修改意见

一、 甲方代理、经纪业务权限

2.2应修改为:在知会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授权甲方在本合同1.0条款中约定的演艺经纪范围内,……。

二、关于合同期限

3.1款建议建议修改为5年

一、 酬金及支付方式

4.1修改为:……第三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一个月内按附表一的比例进行分成并支付给乙方。删除:扣除服装、化妆、造型、交通、住宿等成本和应缴纳的各项税收。

附表一:艺员酬金支付表应修改为

艺员酬金支付表

货币:人民币元

演艺总收入

提成比例第一二年 甲方30%乙方70%

第三四年 甲方25%乙方75%

第五年甲方20%乙方80%

4.3条款应改为:因乙方全部演艺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即“总收入”,(总收入为税后),由甲方负责收取到帐,甲方缴付各项经营性税金后按比例予以分配。乙方如需向其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不得从乙方个人收入中扣付。

4.4条款应修改为:乙方提成部分,按第三方支付任何属“总收入”内的酬金当日计算五天内支付予乙方。乙方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均为税后款。如第三方需甲方出具税务票据,应由甲方出具,所需税务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得从乙方收入中扣除。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条款修改为:乙方在本合约期内的全部演艺事宜及报酬,均由甲方负责洽谈,安排和决定。甲方给乙方安排的工作如果有损乙方的形象和名誉,乙方有权拒绝。

5.9条款修改为: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协议有关的乙方心理,状态、社会关系等,并可提出各种建议和安排,但涉及乙方隐私及人格尊严的事项除外。

5.11…否则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赔偿金及违约金。

5.13修改为:…如维权收益不足以支付维权成本,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

增加5.18条款: 为保障乙方基本生活,在合同期内,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每月5号发放基本生活费20__元给乙方,甲方保证乙方的收入每年不低于十万人民币(含基本生活费)。

增加5.19条款:乙方在服从和遵照甲方为乙方安排和决定的工作中,甲方应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每年为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至少包括: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删除6.3条款

6.6条款,在原有的内容上加上: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以下要求或安排:(1)色情的、违法的及违背社会公德等性质的活动。(2)潜在危险性较高,可能会对乙方造成身体伤害,乙方无法承担的活动。但甲方协调剧组、拍摄方采用替身演员时,乙方不得拒绝。(3)违背行业惯例,有损乙方声誉、信誉及人格的活动。

6.16删除“若需由甲方暂代支付的款项,由财务部直接从酬金中扣除”

6.20条款,30岁改为合同期内,“对外发布感情相关信息”后面加上:乙方在合约期内结婚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并依甲方要求严格保守秘密。

增加6.21条款:乙方继续深造(如读研、进修、参加培训等),甲方无权干涉,在深造过程中乙方在不耽误深造的前提下可以配合甲方从事各项演艺事业。

增加6.22条款:乙方个人创作出的小说著作权及相关利益和甲方无关,若有其他形式的,再签署附加协议。

五、违约责任和赔偿

8.1条款:同时,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2条款:损失金的计算修改为:除按合同期限内,甲方实际为乙方支付“培养、培训、塑造、包装、推广、宣传”等各种投资及费用合计(这些费用扣除公司因为培养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具体收益可以参照合同4.0条款收益分配计算)外,加上甲方已代乙方签订(乙方已签字认可)的影视、演艺、音乐、广告等未履行合同的总额及违约金赔偿额。

第2款:改为:违约金计算方式为现阶段市值的30%收益(以合同签订的实际数值为准)

第3款: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承担赔付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培养实际支付成本(实际支付成本计算按本条第2款计算)以及违约金。

8.12删除:需承担违约金,并且支付甲方所有的支付成本。(理由:乙方已经承诺不涉足演艺事业了,再要乙方承担违约金显失公平)

8.13甲方存在下列行为,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承担甲方任何损失及违约金,甲方需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赔偿金不少于5年的演艺报酬50万。

8.13.2改为:要求乙方从事非法活动或者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身体健康、有损人格尊严的活动;

增加8.13.4条款:甲方未尽职在演艺等方面培养乙方,未尽职包括:没有规划或者没有按照规划内容实施等等。

增加8.13.5条款:本合同签订第二年末,乙方片酬没达到二万/集、本合约5.18条款没有实现。

六、休假安排

10.1乙方的休假申请,应提前3个月提交甲方,甲方应依据乙方休假申请调整乙方的工作日程,乙方在休假期应与甲方保持联络(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增加10.4条款:甲方应尽量保证乙方每年1个月的休假期,如果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保证乙方每年1个月的休假期,应按实际侵占休假期天数支付额外的补偿金(补偿金不包括在年演艺收入中)。

七、著作权

11.1删除原有条款,修改为:在合同期内,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收益中按本合同4.0条款中提成。

11.1.1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其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11.1.2非甲方自己创作和制作而享有的所有著作权,乙方享有署名权并取得约定的报酬。

11.1.3乙方表演权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11.1.4乙方因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可由甲方全权代理。

11.1.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11.3条款后加: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收益,甲方应按本合同4.0条约定予以分配。

11.4修改为:如甲方将乙方的有声或视听出版品、写真集、图书及电子出版物之全部版权转让或许可于第三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方可,版权归属以乙方许可为准。

11.5:修改为:甲方在区域内享有本条约定的著作权利,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报酬权,乙方作为表演者,在保证乙方权益的前提下,许可甲方以任何方式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所得收益按本合同4.0予以分配。

11.7修改为:甲方以本条享有之权利仅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效,合同到期后,甲方如对著作权或其他衍生权利提出异议,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注:黑体和红字部分是新修改内容和应坚持的条款。

附:如今,随着国内娱乐业的发展,演艺合同问题必须要引起我们的关注。许多民星天价赔偿案,提醒演艺人员在签订演艺合同前千万要小心谨慎。从目前大多数演艺公司提供的合同范本来看,无异于就是一张卖身契。这份对演艺合同的修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借鉴。

关于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四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保险〔〕50号)及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x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零三亿五千一百三十七万元整。

二、第十二条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投资设立保险企业;

(二)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

(五)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根据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公司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可依法变更经营范围。

三、第十八条修改为:

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一百零三亿五千一百三十七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四、第二十五条修改为:

根据中国保监会要求,股东向其他投资人转让股份或者股东之间进行股份转让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报中国保监会核准。未经中国保监会核准或备案前,受让方所受让股份不具有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五、第九十条修改为:

(1)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稳定之目的,董事会换届时,更换或替补进入新一届董事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最多不得超过上一届董事会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3)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首任董事长由全体发起人股东认可、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人选担任,继任董事长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在征求股东意见和中国保监会意见后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为公司执行董事。

(4)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六、股权结构表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监会

x年5月19日

关于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五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投资者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七章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税务、外汇管理

第九章职工及工会

第十章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成立威力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投资者名称、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投资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是_________________(注:投资者名称)投资经营的企业,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南京市登记注册,为中国企业法人,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并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本着加强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并获取满意的利润回报。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涉及的用地、规划、建设、环保方案、消防安全措施等应取得政府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国家鼓励公司出口在国内生产的产品。

第十条公司有权自行决定购买本公司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物资。公司在中国购买物资,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与中国企业同等的待遇。

(非生产型企业可以省略第八、九、十条)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注:或其他外币,下同)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注:币别同投资总额)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及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_________________

现金: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实物: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知识产权: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分_________________期投入。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投入;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分期而一次缴付出资的,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分期出资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全部缴齐出资的期限为:第一期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九十天内投入;其余部分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投资者缴付出资后三十天内,应当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后,公司应当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以及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机关批准方可实施的事项,经公司投资者决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外汇、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公司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担保、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章投资者决议

第十七条公司投资者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通过投资者决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减少或者转让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延期、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应由投资者决议的重大事宜。

第五章董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并向投资者负责。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_____名成员组成(注:3-13名),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人。董事长及董事由投资者委派。董事长和董事每届任期3年,经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人选的更换,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公司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

签字人。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依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处理公司的重大问题,负责检查、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长临时不能履行职责的,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履行,但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董事长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公司投资者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投资者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投资方案,审批经理或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股权转让、延期、中止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和表决。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提前……天(多于10天)送达开会通知,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地点。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需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归档保存。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外文同时使用。会议记录及决议文件,经与会代表签字后,由公司抄送全体董事,并连同委托书一并存档,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公司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休会期间需经董事会决定的事宜,也可通过电讯及书面表决方式作出。董事书面表决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其住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经理1人,副经理…人。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经理协商。

第二十八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基本制度和具体规章;

(四)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六)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经理、副经理每届任期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经理、副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务。

第三十一条经理、副经理必须是常驻公司住所的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经理或副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或按公司的管理规定,予以解聘;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触犯刑律的,要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天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经董事会决议批准,方可离任。

第七章监事

第三十四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是公司的监督管理机构。

第三十五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在董事会不提议投资者对公司事项进行决议时提议投资者进行决议;

5、向投资者提出提案;

6、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其他职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监事由投资者委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七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续委派可连任。第三十八条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三十九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监事的决定应当作成记录并签名。

第四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财务会计、税务、外汇管理

第四十二条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并可按有关规定依法申请享受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四十三条公司职工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员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境外。

第四十四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扣除其他款项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可以汇往境外。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复式记账法记账。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独立的会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即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八条公司的财会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审查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外商投资统计制度》等中国利用外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提供统计资料,报送统计。

第五十条公司的外汇事宜,按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及外

汇账户。

第五十二条对于公司按中国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并扣除、支付或拨出任何其它款项后所余利润,董事会应编制它认为需要的利润积累、分配或投资计划,报投资者批准决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五十四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九章职工及工会

第五十五条公司职工的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和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方案,拟定劳动合同文本后,由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招聘职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职工进入公司要有试用期进行考查,试用期间要订立试用合同,试用期满转为正式雇佣,应订立劳动合同,合同上应包括工资待遇、应遵守的事项和雇佣双方签名等内容。

第五十七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制度、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中规定事宜的职工给警告、记过和降薪等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可给予辞退、开除、对开除的职工应报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八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五十九条公司待遇,原则上参照公司住所地现工资制度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六十条公司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六十一条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有权代表职工同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二条工会依照中国

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企业合理安排和使用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企业的各项经济任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

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公司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第六十三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照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工会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15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五条公司的投资者若同意延长经营期限,经投资者决议,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的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六条公司可以提前终止经营。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由投资者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公司投资者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列明提前终止经营情形)

第六十七条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投资者通过后执行清算,清算期间如有必要,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

第六十九条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的酬劳应从公司的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条清算原则。

1、对公司的资产应根据账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2、对公司的债务(包括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国家税款;其他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全部归属投资者所有)。

第七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委员会提交清算报告,经董事会和投资者确认后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手续,缴交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的制订、生效、解释、变更和争议的裁决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依据。如有抵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准。

第七十三条公司应当主动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海关、工商行政管

理、财政、税务、审计、劳动管理、环保等部门的依法检查和监督。

第七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经投资者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经修改补充的条款,作为章程的有效附件。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另一种文字书写,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中文为准。)

第七十六条本章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于二○○年月日由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签署。

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关于保险修改资料申请书简短六

融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马上金融发〔20xx〕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经银监局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对《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条修改为:公司股东:

(一)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市渝中区民权路28号(英利国际金融中心)第30、31、32层。

(二)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小口路20号南楼1067号。

(三)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市通州区通朝大街323号顺华集团商务楼三层。

(五)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

(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实兴大厦4159室。

二、第二十条修改为:发起人名称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发起人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

股份比例

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9000万股

30%

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

6000万股

20%

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00万股

18%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600万股

1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万股

10%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万股

10%

三、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发起人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发起人名称

缴纳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9000

货币

20xx年4月23日

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

6000

货币

20xx年5月4 日

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400

货币

20xx年4月23日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600

货币

20xx年4月27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货币

20xx年4月30日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

货币

20xx年4月23日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尽快完成工商登记等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将正式的公司章程文本及时报银监局备案。

20xx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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