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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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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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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增强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总结要言简意赅,言之有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名人名言,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发。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一

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甲方)。

报考人:(乙方)。

根据《关于我校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和在职教师进修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根据我校新进人员聘用合同和在职研究生学习结束后在学校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的规定,乙方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在甲方服务至年月。其间乙方应自觉履行合同。

二.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但是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额暂定为博士研究生每月833元,硕士研究生每月666元。每服务一年,减免其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在乙方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甲方)。

报考人:(乙方)。

根据《关于我校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和在职教师进修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根据我校新进人员聘用合同和在职研究生学习结束后在学校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的规定,乙方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在甲方服务至年月。其间乙方应自觉履行合同。

二.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但是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额暂定为博士研究生每月833元,硕士研究生每月666元。每服务一年,减免其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在乙方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二

委托方: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小区的清洁卫生服务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物业位置: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

公共面积:平方米。(指道路、楼道等需进行保洁的区域)。

二、委托事宜:

乙方为甲方所属的小区的公共区域提供保洁服务,乙方直接对甲方负责。

保洁区域包括:

1、小区内的道路和人行道;。

2、楼道和消防通道;。

3、公共区域的垃圾箱和小区内的垃圾中转站;。

4、公共区域的固定宣传栏、标识牌等;。

5、地面停车场;。

6、绿化带。

服务项目:

2、保洁区域的保洁;。

4、业主的垃圾的收集;。

5、公共区域的垃圾箱的清理;。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

(2)针对环境清洁卫生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细则,监督业主遵守;。

(4)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衔接和协调;。

(5)检查督促乙方的保洁工作和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6)在小区内开展卫生宣传工作,提高业主维护小区环境卫生意识;。

(7)向乙方提供三个人员的住宿,并按员工伙食标准有偿提供三个人员的伙食;。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保洁服务方案;。

(2)乙方负责配备保洁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并承担垃圾袋的费用;。

(3)对小区内违反环境卫生制度的行为,乙方有权督促甲方进行妥当处理;。

(4)接受甲方的工作检查和工作改进的建议;。

(5)乙方不介入甲方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不承担物业管理责任;。

(6)乙方派驻的保洁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能_____熟练的承担保洁工作;。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年清洁服务费3万元(叁万元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时间以每月最后一日为准。即每月最后一日支付当月的清洁服务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六、工作协调及检查。

七、违约责任。

3、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合同附件中的《保洁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一个月不能达到《保洁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附则。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进驻手续。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6、双方执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三

特点是菜食的量大、油性大,服务操作不如法式细致。

俄式服务由一名服务员完成整套服务程序。服务员从厨房里取出由厨师烹制并加以装饰后放入银制菜盘的餐品和热的空盘,将菜盘置于西餐厅服务边桌之上,用右手将热的空盘按顺时针方向从客位的右侧依次派给顾客,然后将盛菜银盘端上桌子让顾客观赏,再用左手垫餐巾托着银盘,右手持服务叉勺,从客位的侧按逆时针方向绕台给顾客派菜。

上餐次序为面包—黄油—冷盘—汤类—鱼类—旁碟—主菜—点心—水果—咖啡或者红茶。

酒水与饮料服务与法式相同,比较高雅、细致。

美式服务。

特点是比较自由、快速、简单、大众化。

客人人座后,先将水杯翻过来,斟一杯冰水。上菜一律用左手从客人左侧上,撤盘时由用右手从客人右侧撤走。主菜上完后上甜菜,要先撤盘,整理台面,然后再上,其他餐具一般不动。

服务操作动作快,客人用餐也比较自由。

特点是典雅、庄重,周到细致,用餐费用昂贵。法式服务是一种十分讲究礼节的服务方式,流行于西方上层社会。法式西餐服务的宗旨在于让顾客享受到精制的餐品,尽善尽美的服务和优雅、浪漫的情调。

1.每一桌配一名服务员和一名服务助手,配合为客人服务。

2.客人点菜后,菜食的制作在客人面前完成,半成品请客人过目,然后在带加热炉的小推车上完成制作,装盘后请客人品尝。

3.每上一道菜都撤掉餐具。

4.菜点与酒类相匹配。

5.每上一道菜都必须清理台面。

法式服务是一种非常豪华的服务,最能吸引顾客的注意力,给顾客的个人照顾较多。但是,法式服务要使用许多贵重餐具,需用餐车、旁桌,故西餐厅的空间利用率很低,同时还需要较多经过培训的专业服务人员。

英式服务。

特点是上菜程序与法式、俄式相同,其操作实务与法式、俄式又有所区别。

1、英式西餐不用餐盘,铺台时不摆餐盘,除汤盘和冷盘外,其余都是事先摆到桌面上的。

2、客人所点的菜食,都是直接将菜盘放到客人面前,让客人享用。服务过程中一般不派菜。

英式服务也称家庭式服务,主要适用于私人宴席。英式服务的气氛很活跃,也省人力,但节奏较慢,主要适用于宴会,很少在大众化的西餐厅里使用。

法式西餐的禁忌。

1、使用餐具最基本的原则是由外至内,完成一道菜后侍奉收去该份餐具,按需要或会补上另一套刀叉。

2、吃肉类时(如牛扒)应从角落开始切,吃完一块再切下一块。遇到不吃的部分或配菜,只需将它移到碟边。

3、如嘴里有东西要吐出来,应将叉子递到嘴边接出,或以手指取出,再移到碟子边沿。整个过程要尽量不要引别人注意,之后自然地用餐便可。

4、遇到豆类或饭一类的配菜,可以左手握叉平放碟上,叉尖向上,再以刀子将豆类或饭轻拨到叉子上便可。若需要调味料但伸手又取不到,可要求对方递给你,千万不要站起来俯前去取。

5、吃完抹手抹嘴切忌用餐巾大力擦,注意仪态用餐巾的一角轻轻印去嘴上或手指上的油渍便可。

6、就算凳子多舒服,坐姿都应该保持正直,不要靠在椅背上面。进食时身体可略向前靠,两臂应紧贴身体,以免撞到隔壁。

7、吃完每碟菜之后,如将刀叉四边放,又或者打交叉乱放,非常难看。正确方法是将刀叉并排放在碟上,叉齿朝上。

用餐方式。

正式用餐。

1、为餐桌上的每一位就餐者提供食物。

2、服务员将盘子和碗放在就餐者的左侧,或者在厨房中预先准备好盘子,然后再拿出来放于就餐者面前。

非正式用餐。

主人绕着餐桌将食物依次盛放在客人的盘子上,或者直接让就餐者自己取用,需要的时候再将食物递给其他就餐者。

不管是正式用餐,还是非正式用餐,餐桌上除了摆放着各类让人垂涎欲滴的美味佳肴外,还放置着不少餐具。下面简介餐具使用的一些通用技巧:

1、餐具一般放置于盛放餐具器皿的右边;。

2、当公用汤匙和公用叉子同时提供时,汤匙置于右手边以备使用,而叉子则置于左手边。

3、餐具用完后应该放回到盘子和公用碗上。

4、当使用公用汤匙时,汤匙会先放在汤匙底座上,第一位就餐者使用后会将汤匙放在碗里,以便下一位就餐者使用。

5、为了防止手被划伤,应该把切肉用的餐刀刀锋朝里放置。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四

甲方: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一、合同项目与定义。

1、服务器租用是指将属于乙方所有的服务器置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_____er_____?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负责服务器的硬件配置,甲方拥有此服务器的使用权,负责软件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和故障的排除,并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

2、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务器租用以下统称“服务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_____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__________等_____er_____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甲方在标准范围内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服务器占用资源超过该等资源标准的,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并要求甲方补缴资源占用费,甲方不补缴资源占用费的视为甲方自动解除本合同,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依据电信市场的变化随时变更该等网络资源标准,乙方一旦变动该等标准将在网站._____上发布变更公告,甲方如不同意变更内容可在公告发布后十五日内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甲方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甲方接受该变动。

4、对于服务器租用,甲方承担服务器的运输等费用。

(1)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利用服务器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等为其放置于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者招揽业务。

(2)涉及国家秘密或安全的信息;封建_____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及_____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6、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

9、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一条高速数据端口用以接入_____er_____,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

2、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该等日常维护不包括对服务器上数据的备份工作,数据备份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

3、为甲方提供放置信息服务器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防静电地板等。

4、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5、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7、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月费为基数向甲方赔偿。但以当月的月费为中断赔偿的最高限。

8、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9、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

三、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为按季度支付费用,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本合同涉及的费用共计_________元。

3、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第一笔费用共计_______元支付乙方。以后每季度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累计支付_______次。

4、乙方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甲方开通服务器。

5、合同期满,服务器的所有权归甲方拥有。如甲方未累计支付满_______次,则无权得到服务器产权。

四、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文尾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个月,即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请甲方提前_______个工作日和乙方商讨服务器托管事宜。

2、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3、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五、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1)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4)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双方认同本合同执行终止。乙方届时将关闭服务器。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拖延付款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乙方可以关闭服务器。

5、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责任限制。

1、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_____er_____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_____、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2、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者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3、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4、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

七、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_____等。

九、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或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4、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6、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行重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通知另一方。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五

单?位:?_______?大学?(甲方)。

报考人: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关于我校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和在职教师进修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根据我校新进人员聘用合同和在职研究生学习结束后在学校最低服务期为____年的规定,乙方在学习结束后,必须在甲方服务至____年____月。其间乙方应自觉履行合同。

二.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但是乙方应该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额暂定为博士研究生每月____元,硕士研究生每月____元。每服务一年,减免其总数的____分之____。

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在乙方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六

甲方:(建设单位):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x项目(小区)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坐落位置: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承接查验。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设备设施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具体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屋面、大堂、公共门厅、各出入口、走廊、过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清洁间、电表房、化粪池、应急发电机房、消防给水系统泵房、消防设备控制室、储水箱(池)、电梯房(含电梯井)及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任何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开发商保留地方除外。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中央空调系统、共用照明、光彩照明、水泵、发电机、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卫生间设备、电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巡更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通讯系统、电线、电缆、公用通告板及其它卫生设备等。以上所列的各类设备,不论是设置于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均属公共设施的一部分,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或租户使用的设施则不包括在内。

3、物业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路灯。

4、共有绿地、花木、建筑小品、休闲设施、健身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共用排污管道及设施的疏浚。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公共秩序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保险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8、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火灾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开展日常消防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开展日常公共区域及经营办公场所内的消防巡检,处置消防突发事件和违章事件。

前款不包含专有区域内业主及使用人应承担的消防管理责任。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装修管理。

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原则上应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委托物业公司清运的,高层(含小高层)由业主或使用人按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一费制)向物业公司支付清运费(除渣费),业主或使用人应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清扫)收堆于室内,物业公司负责入户清运(除渣)。其他业态(洋房、别墅、商业)的建筑垃圾弃土如需委托物业公司清运的,清运方式及清运费(除渣费)标准由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物业公司应明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的清运方式(除渣方式),业主在装修时自行选择除渣方式并在与业主签订的装修协议中予以明确。

建筑垃圾弃土清(转)运费(除渣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缴纳。

若业主实施违规装修、不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装修协议)约定或危及房屋结构安全行为及重庆市市政府282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可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及装修保证金退还和业主在申报开通水电气网络等手续方面不配合。以保障整栋房屋安全,维护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的(仅可改为办公),业主应当在征得相邻业主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相邻业主同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商业收费标准执行。

3、业主或使用人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业主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

上午:时至时。

下午:时至时。

周末静音施工。其他时间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以免噪音扰民。

4、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2.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3.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4.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

5.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6.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7.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10.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11.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12.损毁树木、园林绿化;。

13.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本项目临时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报告。对违章装修情况制止无效的,基于小区物业服务系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公共服务行为,就业主或使用人单一侵权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区域;。

2、禁止施工材料进入物业区域;。

3、禁止施工工具进入物业区域;。

4、在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和确保房屋安全前提下,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整栋房屋安全,维护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五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包括但不限于:

(1)户内有偿维修服务;。

(2)根据业主需求提供有偿户内服务、待办服务、特约服务;。

2、适时开展以下服务项目,合理收费,包括但不限于:

(1)房屋代管、代租、代售;。

(2)传真、打字、复印、电信服务;。

(3)商务会谈、会议安排,会议设备出租服务;。

(4)邮件、邮包、快递及报刊、杂志订阅等邮政服务;。

(5)电话、宽带等电信设备代办、代装服务;。

(6)代订机票、酒店服务(市内三星级和三星级以上各大酒店);。

(7)秘书服务,包括各种文件处理等。

第六条。

一、本物业服务为政府指导价。乙方服务标准为《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的级服务。

二、本物业服务为市场调节价。乙方服务标准以《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的四级标准内容为基础,增加《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服务标准(试行)》规定的超等级服务。

(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

第七条。

小区物业服务系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实施的市场化运作有偿服务行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方式,实行一费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合理的利润)。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中的约定标准缴纳。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序号费项名称物业服务费标准起计时间缴费时间备注。

1洋房/平方米/月;通知接房之日起(含电梯和公摊水电费)。

2高层元/平方米/月;通知接房之日起(含电梯和公摊水电费)。

3底商元/平方米/月;通知接房之日起(含公摊水电费)。

4车库元/月/个。通知接房之日起(含公摊水电费)。

3通知接房之日起。

说明:

1、上述费用标准不含业主财产保险费用、设备设施大中修等费用。

2、本物业区域业主或使用人自开发建设单位交(接)房通知之日起缴纳物业服务费(接房本月按实际天数收取物业服务费)。接房时业主预交三个月物业服务费(其他情形除外),超出预交期后物业服务费用按月缴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10日前履行缴纳当月物业服务费义务。业主不得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或质量问题无法解决以及未接房等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业主未在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书面交(接)房通知时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发出书面交(接)房通知之日起计缴。

业主、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超过三个月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按约定申请仲裁。逾期的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标准按日加收违约金。

3、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综合竣工验收后,业主应在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书面交(接)房通知时限内接房,交付物业(房屋)涉及整改的由业主、物业企业确认登记,并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进行整改,整改期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整改后由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查验,物业公司验收后书面通知业主查验并接房,业主应自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接房,物业服务费自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计缴。未在小区物业公司书面通知时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计缴。经整改后若业主或使用人接房仍存异议未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计缴。业主或使用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期的物业服务费。

4.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综合验收竣工交付的房屋涉及整改的,不属于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延期交房范畴。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6.本物业区域内业主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于通知接房之日的次日进行计缴。

7、业主装修需停工的应到物业客户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停工期产生的物业服费按全额缴纳。

8、商品房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经建设单位(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承接查验手续,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按照《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或《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程》的规定承担保修维修责任。未涉及《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规定内容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与业主另行约定;若《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保修内容有调整则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

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3、管理费分摊;。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管理费;。

5、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

6、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7、办公费;。

8、物业服务企业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9、法定税费;。

10、合理利润。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前,若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多种经营的(经营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涉及能耗费用的由租(使)用人承担)应单独记账入册,列出经营明细,定期予以公示,其经营所得收益扣除税金后由物业企业与全体业主按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业主分成收益部分应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若用于其他合理用途的,在使用时应征求业主意见。账目收益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在街道或居委会的参与下与业委会进行移交。期间,若小区业委会未成立,根据管理需要或特殊情形,亦可在有业主的参与下与辖区街道(居委会)进行移交。

第九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小区室内(车库车位)由乙方(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小区室内(车库车位)规划停车位个,小区内室外(露天)规划停车位个。为维护有车业主和无车业主的共同权益,业主使用停车场地(室内、室外),应缴纳停车使费用及停车管理服务费。

2、为保障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及休闲娱乐安全,在小区停车库(室内停车位)能满足本小区业主车辆停放时,小区内室外(露天)规划停车位(场地)暂不启用,仅用于小区消防、应急、出警、医疗急救及其他公益性工作车辆临时停放,待小区停车库(室内停车位)车位不能满足本小区业主车辆停放需求时,则有偿启用小区内室外(露天)停车位(场地),其经营采取室外停车位服务费元/个/月标准(最终以物价备案为准)或按车位经营收益分成管理方式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征求业主意见后进行单独建账管理。

4.业主自行购置室内停车位的,无论是否空置均按元/个/月的标准(最终以物价备案为准)于车库(室内停车场)手续办理完善启用之日起向管理者(物业服务企业)缴纳停车场物业服务费。

5、由物业企业收取的停车管理服务费主要包括车场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清扫保洁、照明及车场管理服务等费用,所收费用构成中不含车辆的盗损保险费和保管费用。无论是室外(露天)车位及车库(室内),管理者负责提供停车位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清洁服务,故入库或室外停放车辆,车主须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若有损坏或丢失,由公安机关勘察出具证明。管理者不承担车辆丢失、损坏的赔偿责任。

上述停车场(车库)、室外停车的临时停车车位使用费(次票)按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其他约定。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2、甲方在销售物业时,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应当对遵守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且本合同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随之转移。

3、建设单位(开发商)在满足《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的移交条件后,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并移交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资料,甲方应保证本物业服务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并签订确认书,同时明确解决方案,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若成立业主委员会,甲方应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街道的指导下,协助成立筹备组,报送物业管理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建筑规划总平图、交付使用共用共有设备的证明(说明书、合格证、维护保修协议)、物管用房证明等。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10、不得在处理物业服务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2、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服务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街道或居委会代管。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6、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因意外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或刑事案件而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已经尽到相应的项目巡视义务但任然未能避免的。

7、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管理、使用、续筹,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物业服务用房。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分别位于(以有关部门明确位置及测绘面积为准)。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代表全体业主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或自治时为止。期间,若经业主大会表决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辖区街道居委会移交。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物业未能达到本合同及法律法规约定的交付条件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物业服务内容(即乙方的义务)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物业服务内容(即乙方的义务),并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因此导致乙方、物业买受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物业交接后,因隐蔽部位、隐蔽工程、结构安全等存在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使用的,不视为乙方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存在过错,由甲方负责修复,由此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服务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服务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业主、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按时如数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超过三个月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本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按约定申请仲裁。逾期缴纳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委托服务事项,自房屋竣工验收后分项目、分阶段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本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甲方:(建设单位):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x项目(小区)实施前期物业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

坐落位置: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承接查验。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设备设施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具体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屋面、大堂、公共门厅、各出入口、走廊、过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清洁间、电表房、化粪池、应急发电机房、消防给水系统泵房、消防设备控制室、储水箱(池)、电梯房(含电梯井)及其它地方或范围,但任何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开发商保留地方除外。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中央空调系统、共用照明、光彩照明、水泵、发电机、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卫生间设备、电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巡更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通讯系统、电线、电缆、公用通告板及其它卫生设备等。以上所列的各类设备,不论是设置于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均属公共设施的一部分,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或租户使用的设施则不包括在内。

3、物业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路灯。

4、共有绿地、花木、建筑小品、休闲设施、健身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5、房屋共用部位、共用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共用排污管道及设施的疏浚。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公共秩序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保险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8、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包括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火灾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开展日常消防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开展日常公共区域及经营办公场所内的消防巡检,处置消防突发事件和违章事件。

前款不包含专有区域内业主及使用人应承担的消防管理责任。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装修管理。

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原则上应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委托物业公司清运的,高层(含小高层)由业主或使用人按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一费制)向物业公司支付清运费(除渣费),业主或使用人应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清理(清扫)收堆于室内,物业公司负责入户清运(除渣)。其他业态(洋房、别墅、商业)的建筑垃圾弃土如需委托物业公司清运的,清运方式及清运费(除渣费)标准由业主或使用人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物业公司应明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的清运方式(除渣方式),业主在装修时自行选择除渣方式并在与业主签订的装修协议中予以明确。

建筑垃圾弃土清(转)运费(除渣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缴纳。

若业主实施违规装修、不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装修协议)约定或危及房屋结构安全行为及重庆市市政府282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可对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及装修保证金退还和业主在申报开通水电气网络等手续方面不配合。以保障整栋房屋安全,维护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确需改变房屋用途的(仅可改为办公),业主应当在征得相邻业主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相邻业主同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商业收费标准执行。

3、业主或使用人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业主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

上午:时至时。

下午:时至时。

周末静音施工。其他时间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以免噪音扰民。

4、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2.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3.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4.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

5.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6.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7.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10.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11.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12.损毁树木、园林绿化;。

13.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本项目临时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报告。对违章装修情况制止无效的,基于小区物业服务系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公共服务行为,就业主或使用人单一侵权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区域;。

2、禁止施工材料进入物业区域;。

3、禁止施工工具进入物业区域;。

4、在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和确保房屋安全前提下,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整栋房屋安全,维护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五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包括但不限于:

(1)户内有偿维修服务;。

(2)根据业主需求提供有偿户内服务、待办服务、特约服务;。

2、适时开展以下服务项目,合理收费,包括但不限于:

(1)房屋代管、代租、代售;。

(2)传真、打字、复印、电信服务;。

(3)商务会谈、会议安排,会议设备出租服务;。

(4)邮件、邮包、快递及报刊、杂志订阅等邮政服务;。

(5)电话、宽带等电信设备代办、代装服务;。

(6)代订机票、酒店服务(市内三星级和三星级以上各大酒店);。

(7)秘书服务,包括各种文件处理等。

第六条。

一、本物业服务为政府指导价。乙方服务标准为《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的级服务。

二、本物业服务为市场调节价。乙方服务标准以《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的四级标准内容为基础,增加《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服务标准(试行)》规定的超等级服务。

(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

第七条。

小区物业服务系以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实施的市场化运作有偿服务行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方式,实行一费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合理的利润)。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中的约定标准缴纳。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序号费项名称物业服务费标准起计时间缴费时间备注。

1洋房/平方米/月;通知接房之日起(含电梯和公摊水电费)。

2高层元/平方米/月;通知接房之日起(含电梯和公摊水电费)。

3底商元/平方米/月;通知接房之日起(含公摊水电费)。

4车库元/月/个。通知接房之日起(含公摊水电费)。

3通知接房之日起。

说明:

1、上述费用标准不含业主财产保险费用、设备设施大中修等费用。

2、本物业区域业主或使用人自开发建设单位交(接)房通知之日起缴纳物业服务费(接房本月按实际天数收取物业服务费)。接房时业主预交三个月物业服务费(其他情形除外),超出预交期后物业服务费用按月缴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10日前履行缴纳当月物业服务费义务。业主不得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或质量问题无法解决以及未接房等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业主未在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书面交(接)房通知时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发出书面交(接)房通知之日起计缴。

业主、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超过三个月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按约定申请仲裁。逾期的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标准按日加收违约金。

3、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综合竣工验收后,业主应在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书面交(接)房通知时限内接房,交付物业(房屋)涉及整改的由业主、物业企业确认登记,并通知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进行整改,整改期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整改后由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查验,物业公司验收后书面通知业主查验并接房,业主应自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接房,物业服务费自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计缴。未在小区物业公司书面通知时限内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计缴。经整改后若业主或使用人接房仍存异议未接房的,物业服务费自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计缴。业主或使用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期的物业服务费。

4.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综合验收竣工交付的房屋涉及整改的,不属于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延期交房范畴。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6.本物业区域内业主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于通知接房之日的次日进行计缴。

7、业主装修需停工的应到物业客户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停工期产生的物业服费按全额缴纳。

8、商品房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经建设单位(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完成承接查验手续,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按照《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或《重庆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程》的规定承担保修维修责任。未涉及《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规定内容的,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与业主另行约定;若《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保修内容有调整则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

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小修)及保养费;。

3、管理费分摊;。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管理费;。

5、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

6、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7、办公费;。

8、物业服务企业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9、法定税费;。

10、合理利润。

第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前,若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多种经营的(经营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涉及能耗费用的由租(使)用人承担)应单独记账入册,列出经营明细,定期予以公示,其经营所得收益扣除税金后由物业企业与全体业主按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业主分成收益部分应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若用于其他合理用途的,在使用时应征求业主意见。账目收益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在街道或居委会的参与下与业委会进行移交。期间,若小区业委会未成立,根据管理需要或特殊情形,亦可在有业主的参与下与辖区街道(居委会)进行移交。

第九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小区室内(车库车位)由乙方(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小区室内(车库车位)规划停车位个,小区内室外(露天)规划停车位个。为维护有车业主和无车业主的共同权益,业主使用停车场地(室内、室外),应缴纳停车使费用及停车管理服务费。

2、为保障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及休闲娱乐安全,在小区停车库(室内停车位)能满足本小区业主车辆停放时,小区内室外(露天)规划停车位(场地)暂不启用,仅用于小区消防、应急、出警、医疗急救及其他公益性工作车辆临时停放,待小区停车库(室内停车位)车位不能满足本小区业主车辆停放需求时,则有偿启用小区内室外(露天)停车位(场地),其经营采取室外停车位服务费元/个/月标准(最终以物价备案为准)或按车位经营收益分成管理方式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征求业主意见后进行单独建账管理。

4.业主自行购置室内停车位的,无论是否空置均按元/个/月的标准(最终以物价备案为准)于车库(室内停车场)手续办理完善启用之日起向管理者(物业服务企业)缴纳停车场物业服务费。

5、由物业企业收取的停车管理服务费主要包括车场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清扫保洁、照明及车场管理服务等费用,所收费用构成中不含车辆的盗损保险费和保管费用。无论是室外(露天)车位及车库(室内),管理者负责提供停车位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清洁服务,故入库或室外停放车辆,车主须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若有损坏或丢失,由公安机关勘察出具证明。管理者不承担车辆丢失、损坏的赔偿责任。

上述停车场(车库)、室外停车的临时停车车位使用费(次票)按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其他约定。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2、甲方在销售物业时,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应当对遵守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且本合同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随之转移。

3、建设单位(开发商)在满足《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等有关规定的移交条件后,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并移交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资料,甲方应保证本物业服务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并签订确认书,同时明确解决方案,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7、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若成立业主委员会,甲方应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街道的指导下,协助成立筹备组,报送物业管理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建筑规划总平图、交付使用共用共有设备的证明(说明书、合格证、维护保修协议)、物管用房证明等。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10、不得在处理物业服务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2、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服务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街道或居委会代管。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6、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因意外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或刑事案件而受到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已经尽到相应的项目巡视义务但任然未能避免的。

7、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管理、使用、续筹,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物业服务用房。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分别位于(以有关部门明确位置及测绘面积为准)。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代表全体业主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或自治时为止。期间,若经业主大会表决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辖区街道居委会移交。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物业未能达到本合同及法律法规约定的交付条件导致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物业服务内容(即乙方的义务)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物业服务内容(即乙方的义务),并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因此导致乙方、物业买受人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物业交接后,因隐蔽部位、隐蔽工程、结构安全等存在质量问题而影响正常使用的,不视为乙方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存在过错,由甲方负责修复,由此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服务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服务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业主、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按时如数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超过三个月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本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按约定申请仲裁。逾期缴纳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后,根据甲方委托服务事项,自房屋竣工验收后分项目、分阶段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本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构成明细。

甲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人: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方为确保单位内外整洁清新、以及高标准的卫生环境,特将内外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协议如下: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2、保洁费暂定每月____元。

3、甲方按月支付保洁费用,承包协议生效后,甲方于次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

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可提前或延顺。

但时间必须在7日之内。

二、保洁的形式的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春冬夏秋。

2、保洁范围按甲方规定区域保洁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洁标准按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

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保洁人员随时进行整改。

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保洁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无偿为乙方保洁人员提供用水、用电、提供存放保洁工具和更换工作衣的房屋。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须的设备和工具,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保洁。

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保洁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档为doc格式。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八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_________提供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1、保洁服务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3、支付方式:自合同生效后每半个服务期限甲方向乙方支付保洁费用的50%,如发现保洁质量问题,甲方按照保洁费的10%先行扣款,然后双方协商解决。

二、保洁的形式和范围。

1、保洁形式为日常保洁;。

2、保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环境和公共区域的卫生;。

3、保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用;。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保洁正常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存放清洁工具的房屋。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和甲方的保洁要求自行安排工作程序;。

6、乙方负责保洁工的培训,保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8、乙方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9、因乙方在保洁工作中给甲方设施、物品等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服务费用的5%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解除。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保洁标准完成保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卫生保洁标准》、《处罚标准》及其他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提供it服务协议书通用篇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改变必须服务期限;

三、必须服务期起算日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乙方在必须服务期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按以下计算方法返还甲方签约奖励:

签约奖金总额*协议未满服务月数。

注:服务每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不计当月服务时间;

四、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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