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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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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实用14篇)
2023-11-21 09:20:5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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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一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养犬管理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蔡桥执法中队立即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落实市犬管办的工作要求。现将蔡桥执法中队犬只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建立台账。针对无证养犬和狂犬、无主犬、流浪犬问题,我中队对辖区内办公场所、公共绿地、城市绿道、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城市主干道、步行街等公共场所,组织集中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针对问题台账积极监管处置。

二、加强日常宣传。定期开展养犬宣传工作,宣传《x市养犬管理条例》、《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法律意识,并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重点管理区禁止一户养多犬和饲养大型犬只等养犬法规的宣传,宣传教育养犬人提高“依法、文明、科学”的养犬意识。

三、加强日常巡查。我中队针对辖区内办公场所、公共绿地、城市绿道、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城市主干道、步行街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巡查,重点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此次整治工作中,蔡桥街道执法中队共出动执法人数约xx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xx余辆次,组织集中巡查x次,检查重点点位xx余处,组织集中宣传x次,宣传商家xx余家。

经中队积极巡查,暂未发现犬只管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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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四

根据区爱卫办《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爱卫办【xx】3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以环境治理、除病防害、健康教育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为“五一”节和“5.12”地震三周年纪念活动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好宣传,做好健康教育。

一是采用宣传栏、简报、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等形式,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生活中的健康知识,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向办事群众宣传卫生法规、卫生常识、卫生保健、环境保护、除害防病等知识。告诫广大群众爱护环境卫生,尽量减少疾病传播,以增强大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要求干部职工随时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整洁卫生,使大家进一步明确爱卫与健康、爱卫与集体荣誉的关系,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大力开展防病保健“除四害”活动。

为了提高干部职工“除四害”的意识,进一步加大除“四害”的工作力度,我局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科学除害措施,认真按照区爱卫办的统一部署,落实了经费,购置了药物,做到化学防治与生物防治、定期消杀与长期消杀相结合,广泛发动职工群防群治,不留“四害”孳生环境,将“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

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我们组织了多次卫生突击活动。在各次突击活动中以机关单位楼院卫生、房前屋后垃圾及杂草作为重点,彻底清除淤泥、污物,消除不卫生死角、减少病菌的孳生繁殖,并要求各股室做到突击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经常打扫与长期保持相结合。同时我们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同爱国卫生、保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密切联系,从根本上改善机关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

四、采取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对上级有关爱卫、防疫、创卫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各股室职工进行学习、领会、贯彻。针对本局实际情况,完善了制度,落实了人员,确保爱卫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是强化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的卫生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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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五

为确保文物消防安全,及时排查文物火灾事故发生的各种隐患,防患于未然。根据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经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县辖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古遗址22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4处、石窟寺及石刻1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0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1个,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文物消防安全排查情况。

此次消防安全排查工作,我局抽掉了3名具有消防安全排查经验的同志组成检查小组,对我县1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4处古建筑的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消防安全安全意识淡薄。

2、文物建筑未按规定敷设电路,存在私拉乱接,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

3、部分文物单位内或周边存在堆放可燃物品现象。

4、一些文物建筑内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

三、采取的整改措施。

1、针对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检查小组现场给文物管理单位或使用人及周围群众讲解了消防知识,并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

2、对文物建筑中存在违规用电和堆放可燃物品情况的,限期整改,我局定期复查。

3、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置消防器材老化、过期的重新配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对文物消防工作常抓不懈,确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落实责任,配置设施,全面提高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县安委会:

为了加强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产三年整治执法行动工作的组织领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黄文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大队、文物股、旅游股等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安全产三年整治执法行动领导工作小组。印发了关于《×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安全产三年整治执法行动方案》,每月局党组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安排落实全系统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我局与县消防大队于×年×月×日,召开了×年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组织举办了文物旅游、文化娱乐场所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对全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讲解了防火器材的使用知识和日常巡查要点等知识,认真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积极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开展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期,制作展出安全生产展板×余面,发放消防安全法规宣传页×余份。在×旅游微信公众号、汉中旅游微信公众号、省文物局汉唐网上报刊发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条。

为切实做好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执法工作,我局结合文化文物旅游行业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到位。

建立完善安全保障障体系。要求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各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大对文化文物旅游景点隐患排查力度,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文物旅游行业安全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了农家乐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个,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销号。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一是与文化文物旅游经营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经营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采取加强日常检查的不定期抽查的办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和自律意识。到目前,共计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家,宾馆×家,旅行社代办点×家,印刷厂×家,书店×家,文物旅游景点×家;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台次。除需现场整改外,未发现重大隐患情况。

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监管。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从×月×日开始,暂停了全县所有的文化文物旅游经营单位的营业活动,暂停了各类人员聚集性演出活动的举办,每日安排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暂停单位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各下属单位落实了疫情防控责任片区,严格排查武汉返略人员,每日对各责任片区进行消杀。×月×日后,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经营单位有序恢复生产和经营,在有序复工复产期间后,我局安排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办要求制定措施,落实防控责任,确保了复工复产企业和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制”。局安全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的领导和监督,做到检查和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时刻畅通,确保我县文物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关于集中开展文物收藏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总结]检查情况总结根据陕文物发(20xx)8号《关于集中开展文物收藏单位大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所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了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所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所长贺阿龙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同时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度,对文物管理所的安全工作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建立了行政值日――24小时值班――门卫值勤三维一体的值班制度,实现了安全工作的全方位设防。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文物管理所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严重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为了能够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所长与副所长,副所长与值班值勤人员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值班制度。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文物工作安全工作的要求,文物管理所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制度,要求值班值勤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主管领导随时抽查,对于不在岗和不负责的值班值勤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确保文物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抓好安全教育是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我所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让工作人员时刻树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思想观念,使我所工作人员必须要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积极地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三、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为了排除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由文管所牵头,警察局、消防队、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的对文物库房、展厅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进行整改。坚决克服麻痹心理、松懈心理、侥幸心理、厌倦心理,做到排查隐患常抓不懈,隐患整改不除不止。同时结合我所文物工作的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盗窃事故应急预案、爆炸事故预案等,为我所文物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文物安全无小事,我所将从保卫国家文物安全的高度,保障全县的文物安全,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以“防护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为主和相关部门配合的形式,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提高文物安全管理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护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文化遗产安全。

当然我所文物安全工作也存在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我所文物安全工作水平,同时希望上级及相关部门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确保我所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六

为有效治理噪声扰民问题,维护市民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蔡桥街道执法中队开展噪音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今年以来的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街道中队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商业活动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问题的巡查力度,并针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治。街道噪音扰民投诉案件多来源于在建工地施工噪音,因辖区在建工地较多,工地噪音产生方式多样,部分群众要求工地停工的述求无法得到完全满足。

1.街道中队继续加强巡查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在建工地采取隔音降噪防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违规施工。

2.对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后仍有市民投诉举报的,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与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同时函告住建主管部门加强证后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屡查不改的,联合住建主管部门将施工单位录入信用管理平台。

3.搭建群众沟通平台,深入了解群众述求,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向投诉群众进行回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妥善做好群众的解释和保障工作。

自专项行动开展至今,蔡桥街道中队共出动人员xxxxx人次、车辆xxx台次,对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立案处罚x起,处罚金额合计xxxxx元。

下一步街道中队将继续对三类噪音问题进行巡查整治,及时查处噪音扰民行为,切实维护好周边居民群众安静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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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七

针对农村农事活动增多,野外用火增加的情况,我县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员、电视、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共发送手机短信

5000。

余条,出动宣传车。

200。

人次,公益性森林防火标语。

500。

条,散发森林防火宣传单。

100000。

份,所有驻村干部、村干部和乡村专职护林员上门上户送达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紧急通告》和《致全省林农朋友的一封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山头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每一个重点地段,每一重点区域,每一个重点山头都有责任人,重点时段实行严防死守。

为了充分发挥专职护林防火员的宣传员、战斗员、协查员

“三员”作用,我县统一举办了全县聘请专职护林防火员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共有。

500。

余人,完善乡村护林防火员巡查制度,明确其职责,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村级防火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并统一配备红袖章,铜锣或喇叭等一些必备工具,在高火险等级下不间断地野外巡查,鸣锣示警,并充分授权其根据乡规民约对违规野外用火进行处罚,做到见烟见罚,违规就惩。做到积极预防,严控野外用火行为。

各地已经制订了扑火应急预案,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实行

24。

15000。

余套和其他的一些专业扑火工具。另外,对县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

140。

人进行了必要的装备和训练,共装备二号扑火工具。

160。

把、砍刀。

60。

把、油锯。

4

个、风力灭火机。

2

台等,大幅度提高其战斗力。我县被列为井冈山地区重点炎险区域治理项目县第二期实施项目县,我县防火办基础设施建设已先行启动,对防火办一些过时设施进行更新,按照防火办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一些必需设备,提高县防火办的对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到遇有火情“派得出、用得上”,充分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

“院头山”于。

2010。

2

14。

日发生森林火灾。

过火面积。

269。

亩;镇村委会“铁门山”

2010。

2

13。

日发生森林火灾。

过火面积。

221。

亩;镇村委会。

2010。

8

13。

日发生森林火灾。

过火面积。

102。

亩。以上森林火灾经县、镇、村几级组织人员全力扑救,都已及时扑灭。

根据吉府发。

[2004]34。

号《市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责成镇人民政府追究相关村委会干部的森林防火责任。他们分别是:镇村党支部书记;镇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镇村党支部书记。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八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为了迎接亚洲艺术节八方宾朋的到来,市、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将市容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全身心投入各项城市美化、亮化工作中。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执法局及时制定、印发《佛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保障亚洲艺术节和亚洲文化部长论坛工作方案》,各区执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具体整治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执法系统内成立了由市及五区执法局领导组成的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专项整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在整治基础上致力巩固对城市“脏、乱、差”的整治成果。在十月份的“迎亚艺、治‘八乱’”(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乱拉挂、乱停放、乱堆放、乱挖占、乱洒漏)的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区执法局认真履行职责,高标准、严要求、高效率,出动执法队员13000多人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000多宗,教育、纠正、整治“八乱”行为1.5万多宗,整治成效显著,为亚艺节的顺利举办保驾护航。

根据工作部署,执法局在开展迎接亚洲艺术节专项整治活动前期,积极与爱卫办和第七届亚洲艺术节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研究对策。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沟心通气、齐心协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八乱”行为。10月中旬,由禅城区执法局联合团区委组织了一次名为“迎亚艺促和谐展风采”的义务清理“牛皮癣”活动。活动中,由市、禅城区两级城管执法人员、佛山“魅力大使”和学生共同组成170人的义务清癣队,在禅城区主要马路、广场进行“清癣”行动和街头宣传,市局局长关天安、禅城区团区委书记都红、执法局局长陈和平一同走上街头,加入清癣队伍,为禅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重点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区执法局成立的若干个专责小组,将在举办两项盛事期间实施24小时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破坏城市环境卫生、影响市容市貌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上阶段整治成果的同时,重点整治各主要场馆所在路段和景点路段的乱停放和乱摆卖行为,并对参加两大盛事活动宾客下榻的酒店及周边噪声污染进行重点整治,为宾客提供宁静的休息环境。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九

20xx年,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x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努力做到教育矫正精益求精,监督管理万无一失,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55人,解除社区矫正339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16人(男性203人、女性13人,其中被宣告**的207人、被裁定假释的6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3人),社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重新犯罪率低于1%,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创新规范化管理,全面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监管措施,着力创新社会治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一是配齐配强专职社工。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今年5月,公开招聘8名司法协理员充实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目前,已聘用司法协理员18人,其中,社区矫正协理员7人。注重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突出培训的分类性和专业性需求,并于今年8月,组织全区司法协理员进行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竞赛。对新聘用的司法协理员进行考评,择优续聘,对优秀协理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管理措施。加强工作衔接。在收到有关监狱、劳教所以及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及执行通知后,对新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建立了工作档案,并指定相关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帮扶教育工作。强化日常监管。根据矫正人员所犯罪刑和现实表现,将其分为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实行分类管理,突出对严管对象的管控工作。规范矫正执行。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和时限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对不服从管理和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矫正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已依法对违反监管规定的21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罚。

2、创新项目化管理,着力优化社区矫正服务水平。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特点,探索富有区域特色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提升日常服务水平。一是创新教育服务项目。在社区矫正人员中组建阳光志愿者服务队,积极组织矫正人员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例如:组织“阳光志愿服务队”到河市中学路口协助民警指挥交通,确保学生安全出行;组织矫正人员参加植树造林,美化环境;联合团区委等部门在北斗星自闭症儿童培训中心举办“蓝色行动-关爱自闭症儿童公益活动”,区社区矫正人员共捐赠爱心款近1、5万元,为培训中心购买电视机、打印机、投影仪等设备,改善了培训中心的教学设备。二是创新心理矫正项目。与x蓝天心理咨询中心合作,组建区级曙光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通过聘请心理咨询师协助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工作,指导社区矫正人员做好心理测评试卷,开展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特征和犯罪倾向。三是创新分类帮教项目。通过深化管理体制,开展分类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如:今年上半年在中途之家开展了两期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分别针对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罪、开设赌场罪的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四是创新宣传项目。在全市率先开通并运行“法治洛江”微信普法公众平台,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主动加入微信群,每天通过微信平台学习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五是创新安置帮扶项目。紧抓就业救助政策,切实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自主创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政策,如:积极发挥安置帮教基地作用,主动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为社区矫正人员协调银行综合授信8000万元扶持创业,勉励他们积极改造,早日回归并融入社会。

3、创新机制化管理,稳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近年来,我区不断建立完善多项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工作网络机制。全面推行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分类管理制度,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限制出境报备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有效监管;建立检查通报制度,每日对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动态信息,依法对违规人员给予处理。二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定针对性工作预案,并下发《洛江区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健全了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社区矫正尚无专门立法,所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行政法规,强制力不够。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4、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

20xx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一要狠抓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培训交流学习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每半年培训1至2次,必要时可以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学习其他城市和地区的先进经验,开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思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培训时互相交流经验和讨论社区矫正工作过程所遇到的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做法,以确保社区矫正各项措施得以更好的执行。二是加强考核管理力度。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司法所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矫正专职社工的调资、奖惩、续聘的重要依据,做到以制度促进工作规范、以制度推动工作发展。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年部署、周督查、月分析、季盘点及半年总结、全年考核奖惩的方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通过人订制度,制度管人,勤于管理、严格考核,公正奖惩,及时调整不称职的矫正人员,不断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开展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竞赛。采取举办各项业务比赛的形式,以练促学。结合岗位职责需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专项业务竞赛,主要包括:执法文书书写比赛、制定矫正方案比赛、装订矫正工作台帐比赛、矫正业务综合知识比赛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要规范日常管理。

要规范社区矫正内业资料。制定社区矫正内业资料规范版本并不断完善,在全区内统一使用,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要继续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继续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织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三要继续创新管理模式。

一是要继续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二是继续加强心理矫正项目。指导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做心理测评试卷,以便心理咨询师根据数据对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心理是否存在问题和缺陷进行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测试对象的心理情况,并制作个人信息登记表,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团体心理行为训练,引导帮助他们调节情绪、扭转认知、完善人格、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加强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沟通配合,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对矫正人员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努力解决矫正人员的就业问题。

四要完善工作制度。

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五是要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会制度,按照省厅要求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十

自今年×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同步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安排,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职能职责,支持政法机关推进教育整顿工作,突出四个聚焦,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助推了政法机关队伍教育整顿走实走深走稳。

一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开展政治监督。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持续督促提醒、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等方式,向教育整顿的25个主责部门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反馈信息,进行中肯、客观、全面评价,督促其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

二是盯住关键少数,突出以上率下。全市纪委监委紧紧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一级抓一级与一竿子插到底有机结合,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在压实责任方面,纪检监察系统推动构建起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我们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明确了政法队伍建设的责任体系,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政法单位直接责任和条线指导责任、成员单位协同责任、督导指导责任以及社会监督责任等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各级党委书记不仅挂帅,而且出征,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调研指导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委一把手不仅挂帅,更要出征。教育整顿期间,各省(区、市)委书记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到市县调研指导,对抓好教育整顿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突出查纠问题,强化政治担当。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补记笔记问题,有的党委将近半年的时间,没有召开一次党委会,还有的党委一年不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这次教育整顿中紧急补记笔记。再比如,还存在组织观念淡化、整体合力不强,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形同虚设问题。无论是经济问题还是人事问题,无论是领导问题还是纪律问题,归根到底是政治问题,根源就在于政治意识不牢、政治立场出现偏差、政治责任没有上肩、党的领导作用弱化。所以抓整改,我们紧盯党组织政治担当薄弱这一根本问题,从政治站位、政治视角、政治立场、政治意识上分析问题本质,督促引导教育整顿单位自觉对照从严的政治要求,重点查看两个维护是否入脑入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上级组织决策部署的立场和态度是否坚决,自觉做到站稳立场、强化担当,说党言党、在党为党,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敷衍了事、整改不力的情况。

二、聚焦四风监督,持续纠治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

一是聚焦四风问题,扎实开展自查督查。我们针对前期干警自查自纠情况,少数干警在主动报告问题上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仍抱有以普通问题代替违规问题的侥幸心理。对此,我们督促政法各单位在查找顽疾上做实做细,加大组织查处力度,全覆盖开展警情核查、万案大评查、干警及家属信息排查、减假暂案件筛查等专项行动,新增六大顽瘴痼疾问题23个,其他类问题10个。

二是畅通渠道,认真开展线索排查。教育整顿期间,各地突出线索处置精准性,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完善问题线索会商、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线索高效处置。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减假暂案件集中排查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个别单位还存在发现问题不深入、结果运用点到即止的现象,我们督促各地紧紧盯住评查出的瑕疵、不合格、劣质案件,以及排查出的问题案件,围绕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图索骥,做到由案及人、由事及人,精准锁定责任人员,依法依纪分类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真正用案件撕开口子、打开局面,严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是盯紧突出问题,切实坚持五见。从这次教育整顿25个部门来看,当前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担当落实不力、作风建设抓而不紧、抓而不实,从严治党治警压力传导不够、回应人民新期盼不够等几个方面,由此导致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纪律等重点领域问题仍然严重,我们紧紧扭住四风突出问题,紧紧扭住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紧紧扭住小圈子、小码头等不良政治文化,以铁的手腕、铁的作风、铁的纪律,坚决督导把问题改彻底、改到位。重点问题整改坚持了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的五见原则,督促整改单位和个人认真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结果。

一是建立预防机制。各级纪委监委建立常态联络机制,每周召开碰头会,在教育整顿的自查自纠环节,我们营造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氛围,对××名民警主动交代问题,相关部门综合考量案件性质、情节、态度和影响,经专题研究,集体会商、监检协作,决定对其适用第三种形态,落实自查从宽政策,这也打消了不少干警心中的顾虑。自查工作中,我们集中指导全面梳理研判线索、案件。聚焦四类查处重点集中发力,并持续跟踪督促。教育整顿期间,全市共处理处分市县两级政法单位一把手×人、班子成员×人。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教育整顿的作用能否充分体现,关键在于成果运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涵养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比如,在学习教育环节,检查并推广了某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的经验,部署开展了纪律教育月活动,通过举办党的纪律建设图文展、开展漫画肃纪活动、制作教育整顿手册等活动,强化纪律教育。这些都有效地保持了高压态势,推动了教育整顿工作的开展。

三是零容忍惩治腐败。在教育整顿前期,先后有13起案件已经查处,一批干警受到严肃处理,但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有的部门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整顿教育反思还没有充分展开。我们坚持把整顿教育成果的运用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五个一批:整顿并推动解决一批党的领导弱化的突出问题,整顿并推动解决一批四风突出问题,整顿并推动解决一批从严治党治警不力的突出问题,整顿并推动解决一批制度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整顿并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期盼的突出问题。解决问题从追责入手,其中追究×个班子责任,追究个人责任×人次。

一是整顿教育成果实现有效转化。在教育整顿中,我们紧盯成果转化督好为民办实事,始终坚持推进政法工作以人民为中心,开门搞教育整顿,让群众感受到实效是教育整顿的初衷。教育整顿让政法队伍面貌一新,如,教育整顿前,某县公安分局,自助报警系统存在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缺乏监督等问题,作为教育整顿重大问题后,该局认真整改、全力更新,系统将全部刑事、行政警情详实同步推送至省警综平台,生成电子版接处警登记表,集中解决了警情流失、监管缺失难题,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实现了纪法的情理融合。

二是干警素质得到综合提高。教育整顿给政法队伍面貌带来变化的同时,也明显提升了政法干警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自觉性。广大群众在电信诈骗犯罪打击防范、司法救助、信访包案等方面切身感受到了教育整顿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在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政法系统主动为民办实事1万余件,在强化民生领域执法司法方面为民办实事超1万件。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各方协调配合,加大办案打击力度和群众防骗宣传力度,破获案件数量等相关统计同比均大幅提升。

从规范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入手,正在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在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素质能力提升、政法干部交流轮岗等方面建立了一批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教育整顿成果长效化。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十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虽然刑法中有妨害公务罪的规定,但尚不足以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单独规定袭警罪,为严惩袭警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长远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公安,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使命任务,维护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十二

按照省、市委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市紧扣“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牢牢把握“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建强战斗堡垒”这个根本,以标准化为抓手,以做成事为标准,采取“八字推进法”,扎实推进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催生了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

1.领导联系“抓”。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精心制定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和推进计划,建立市级领导联系乡镇指导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制度,落实组工干部每人蹲点包抓1个乡镇、2-3个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铁人精神”主题教育、“三会一课”,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辅导、流程复述、现场答疑等方式,引导农村基层党支部对标学标、对标整改、对标争创,确保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有力。

2.跟踪指导“推”。精心选取党建基础比较好、发展业绩比较突出的4个乡镇,布设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监控点8个,选定18个农村党建示范点,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流程图、推进表,细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全市成立8个工作组,重点深入农村监控点、示范点抓培训、抓指导。联系乡镇的组工干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第一书记,点对点指导抓推进,实打实全程跟进抓提升。

3.查漏补缺“改”。坚持问题导向、实用导向,组织部牵头成立调研组,查清摸准农村党组织战斗力,重点对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10个移民村班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优化调整设置村级党组织36个,专项部署研究解决农村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较大党支部6个。全市59个行政村党组织以标准化为标尺,对照7个方面42个具体规范,逐项对标查漏补缺,逐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集中解决了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不规范、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务干部业务不精、党建与乡村振兴“两张皮”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4.对标规范“做”。各乡镇党委采取“一周一学、一学一做、一做一规范”的办法,明确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严格按照各项具体规范对标立标,对已经规范的制度标准、活动标准、程序标准,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常态化抓好规范落实;对暂时未达到标准的具体规范,建立工作台账,一项一项盯上补齐工作短板,有力推动了“三会一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展党员等工作创标达标。

5.模拟演练“考”。精心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模拟演练剧本,对暂时没有涉及到的党支部换届、党支部处分党员、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等规范,采取派员指导、模拟演练、业务测试、现场点评等方式,组织集中演练和业务测试126场次,帮助包村干部、党建办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党务干事熟练掌握规定动作,熟练掌握工作程序步骤,为深入对标达标和不断改进提升打好基础,推动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工作不断深入人心。

6.倒排进度“逼”。按照“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过、一个支部一个支部评”的要求,采取“周安排、月督查、季汇报”的倒逼措施,督促每个村抓细抓实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由乡镇党委牵头,跟踪落实党支部按月制定对标自查、对标争创具体任务,按月细化提升措施,按月倒排时间进度,压茬倒逼抓对标、促争创。市委建立常态化述职制度,市委常委会每次听取1个乡镇党委和1个党组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情况汇报,督促任务落实。各党组、乡镇党委每月上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周报卡,常态化倒逼抓推进、提质量。

7.常态督查“促”。市委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纳入巡视巡查工作内容,结合日常督查考核一体化,加大督查力度,提醒约谈农村党组织负责人8人。市委组织部建立常态化调研督查制度,以监控点、示范点为重点,全覆盖开展督导检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促每个支部规范对标创标。紧盯省委组织部明查暗访、酒泉市委组织部季度“互查互学互鉴”反馈的问题,确定专人负责督促抓好整改提升。开辟“互联网+党建”新领域,全市开发建立“铁人社区”论坛智慧党建云平台,在线监控各级党组织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和标准化指标落实质量。

8.逐项考评“验”。按照“对标自查一项、规范提升一项、考核验收一项、推动一项工作”的要求,从对标自查一开始就统筹考虑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考评办法,整理从11月开始安排各乡镇开展对标自查验收,采取支部自评、乡镇党委考评、组织部门抽查复验的办法,逐村逐支部进行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已有26个农村党组织基本达到了标准工作要求,带动其他支部评标达标,形成了“党建好不好标准说了算”“工作好不好发展说了算”生动实践。

1.党建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通过以上率下靠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强化督查考核,坚持不懈抓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农村党组织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党建工作由“要我抓”向“我要抓”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通过建立市级领导、基层党工委书记联系点制度和组工干部蹲点指导制度,久久为功抓标准、强基础,推动了“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

2.基本制度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通过组织农村党组织学标立标、对标整改、对标争创,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落实由粗放抓向精细抓转变。通过推行“两学一做”融入“三会一课”“铁人精神”融入党员教育,推动了政治建设标准精细化。通过建立《**市村级权力清单37条》,推动了民主议事决策的精细化制度化,群众对村干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建立“铁人社区”论坛党建云平台、推行日常督查考核一体化,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了农村党建质量。

3.支部组织力由“抓住人”向“做成事”转变。通过大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训强村干部、选派第一书记、储备后备干部,抓住带头人,提升组织力。通过实施农村党建“造血”工程,深化“三链”建设,大力培树“富民铁人先锋”,落实“党支部+合作社+产业+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突出做成事,在农村建成45个党员创业示范园、82个党员服务区,培育先锋富民示范户800多户,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环境综合整治的效果明显增强。通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清零行动”,投资2400万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消除空壳村薄弱村39个。通过对标整改、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了组织建设标准化,提升了支部组织力。

4.乡村振兴由“单打一”向“组合拳”转变。通过制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弘扬“铁人精神”打造“铁人先锋”党建品牌,组建党员突击队、先锋服务队、巾帼小分队,打好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组合拳”,创新“三变”改革、打造特色小镇、建设田园综合体,赤金镇万亩韭菜基地、柳湖镇戈壁农业扶贫产业园、六墩镇拱棚蔬菜、独山子乡特色养殖基地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实施强基工程、创新“活力网格”,将“一处跑跑一次”服务终端向下延伸,打响了“富民铁人先锋”党建品牌,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1.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突出作用导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是一套目标、制度、流程、载体、方法。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既是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也是检验党建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尺。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聚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旗帜鲜明树立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导向,以做事为标准抓标准化建设,杜绝就标准抓标准。

2.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融入中心工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抓手和总载体。抓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重点查找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短板和突出问题,防止与中心工作相互脱节、空对空。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必须将标准化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抓标准与抓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标准化党建才有支撑力生命力。

3.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注重质量效果。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抓不实、落不细的有效路径。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整理必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效果为上,紧盯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注重激发内生动力,重在看实干实绩,看农村发展成效。

4.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是一个立足实践、把握规律、深化认识的过程,既要遵循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的原则,也是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体现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体现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要求。实践证明,抓好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标准,正确处理好标准与质量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动态创标与验收达标的关系,处理好简单留痕与评判工作好坏的关系,避免在标准固化、僵化中脱离农村实际的问题,不断彰显党建标准化引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生机活力。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2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3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4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5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6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7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10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

“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10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10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1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

11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10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2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举措,也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主要抓手。今年来,市直机关工委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抓住关键少数、注重督促指导、创新活动形式为突破口,统筹推进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是抓领导示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宣讲上级重大决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席指导支委工作,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今年以来,市级领导带头到所在支部或联系点上党课,均已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工委及时组织宣传反映,引导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严”字当头、模范带头的共识。

二是抓责任明晰。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代拟《xx市部门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划分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面,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分别制定责任清单,全面构建了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三是抓述职评议。组织召开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首次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单独组织会议进行述职,由市委书记亲自对各党组(党委)书记的履责情况进行点评。结合实地核查、现场测评和平时情况,分“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对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15个评定为“较好”及以下等次的各党组(党委)书记由市委进行约谈,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责任的普遍落实。

一是重督导机制健全。建立了市直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组联系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实行“工委领导联系片组促进重视、工委部室联系单位促进提升、工委干部联系支部促进落实”的“三联系三促进”督导工作机制,采取常态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直插1222个基层支部的“季初提示、季中督导、季末讲评”,坚持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对点”帮带、“面对面”研究、“实打实”整改,真正建立了一张全覆盖、无死角的党建工作部署、督导、整改一体化网络。

二是重督导流程规范。年初统一下发“一要点一细则一办法”,对督导要求、督导内容、督导方式等向各单位进行统一说明和预告。举办“市直机关党建督导专题实务培训班”,就每项工作如何看、如何查、如何导等进行详细讲解。改变过去以听汇报为主的做法,督导人员根据分工看记录、看资料、看台账、看氛围,并抽选部分党员干部了解情况,然后向被督导单位负责同志和机关党组织当面反馈督导情况,为促进后续工作开展找准了症结、拓宽了思路。

三是重督导结果运用。季度督导结束后,集中研究督导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以季度讲评等形式通报季度情况。制定“销号管理”办法,每季度将所有督导单位的反馈意见清单整理存档,在下一季度督导时核查上季度问题整改情况,对督导问题较多的单位,组织约谈其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对因部门党组(党委)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和部门党组(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反馈,达到了以问责敲警钟促履责、以压力增动力促落实的良好效果。

一是搭建服务载体,增强渗透力。持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直接深入基层,直接接触群众,直接面对矛盾,不断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探索建立在职党员双岗履职、双方建档、双重管理、双向反馈机制,积极推动在职党员“8小时以内履职尽责在单位、8小时以外服务奉献在社区”。两项活动分别获评全国机关党建“最佳案例”和“十佳案例银奖”。

二是发挥主体作用,增强吸引力。注重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主观能动性,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涌现出了“换位体验日”、“重温入党志愿书”、“三十分钟课堂”、“互动式、情景式、体验式”组织生活、“寻找入党介绍人”、“微理论·微宣讲”等组织生活的生动案例,形成了创新组织生活的集群效应和发散效应。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增强影响力。以“一部门一品牌”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讲述‘我身边的共产党员,我所在的党支部’”活动,大力推介基层党支部在服务中心、推动发展、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品牌。举办“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分批在新华社、湖南红网等媒体对10个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强化典型引路的辐射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创新活力。

**党支部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建设有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市委和区委全会精神,创新思路和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支部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了基层战斗堡垒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党支部成立于****年**月,隶属于***委员会。截止2020年年底,有正式党员**名,入党积极分子**名,支委由**人组成,设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名。支部配备了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电教设备,设置了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及时公开党务相关工作。

(一)“五个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支部现有党员**名,支委班子齐全,配齐了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支委班子,在区委组织部以及党委的统筹指导下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同时,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支部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新的思路和有力的举措,不断提高机关支部建设水平,2020年以来,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安排,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

2.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支部按照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年轻党员,2020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名。同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等学习教育和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利用两学一做、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做到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

3.基本制度执行规范化。支部不断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断提升党员的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述职述廉等各项党的制度。加强对支部事项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凡涉及党费使用、党员发展等重要工作,必须通过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表决通过方能执行,及时将支部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组织管理、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情况及时公开。

4.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机关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始终抓好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抓好党员干部的集中学习,抓好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发挥政治功能。通过利用支部宣传栏、微信等开展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会议精神、文件的学习,积极开展党员“两学一做”、“学习强国”app在线学习,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余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建引领,切实抓好全域旅游、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充分展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功。

5.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党工委内设有党政办办公室,具体承担党工委党的建设和下级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并按要求比例配置了**名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全力保障党建工作经费;支部明确专人收取、管理党员党费,按规定使用党费,确保支部各项建设和相关活动的开展。同时,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办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自身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

1.强化部署,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支部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区及党委有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并对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确保了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对标对表,推进各项任务有力落实。支部按照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基本组织设置规范化、基本队伍建设规范化、基本制度执行规范化、基本任务落实规范化、基本保障配套规范化5个规范化建设内容进行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了组织、队伍、制度、配套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紧扣主题,促进党员素养全面提升。支部制定了年度主题党日学习活动计划,并紧扣主题党日主题,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两学一做”、“学习强国”app等媒介资源,扎实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廉政教育、先进典型教育等专题教育,有力促进了支部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全面提升。

4.创新形式,不断丰富党员学习内容。支部除了按照年度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开展工作外,与自身特点相结合、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将旅游管理、革命传统教育、大数据建设等融入到主题党日活动中,从而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内容。

**党支部通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配套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离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不够。个别党员对党的规范化建设认识不够,认为都是日常工作,积极参与创建意识不强。二是创新性不够。在党建工作中,循规蹈矩多、按部就班推进党建工作多,主动创新性不够。

下一步,支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支部将按照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多形式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并严格执行学习纪律,加强对党员学习教育的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将“两学一做”学习等情况纳入党员考核内容,狠抓学习制度落实。在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将具体业务工作创新性结合起来,同步抓好全域旅游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党员的知识面。

二是进一步深化组织建设,不断提振党员精气神。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深化党内监督和党务公开。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及时对党员思想工作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充分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三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党员工作作风。坚持从严从实着手,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积极营造学先进、找差距、争优秀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全面改进党员工作作风,树立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干部形象。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十三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要求,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关于司法活动规范化建设,特别是“罪行法定、疑罪从无、无罪推定、证据裁判”执法理念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将我局近年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依据。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以《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为基础,先后制定了《执法民警行为规范》、《执法资料汇编》等10余项规章制度,对案件办理流程依法进行规范,确保从接处警、案件受理到查处、办结,都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二是建立受案、立案登记管理制度。各办案单位从接处警到受、立案都有登记和警务信息平台录入记录,通过季度考评定期对各部门接处警登记进行检查,发现受、立案不实的,除扣绩效考核分值外,给予通报批评,坚决杜绝立案不实情况发生;三是建立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了办案部门扣押、法制部门审核、督察部门备案、警务保障部门管理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只有扣押决定权,对涉案财物实行专人管账、专户管钱、专室管物、专场管车,实现扣管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四是初步建立办理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为切实解决办案部门办理刑事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初步建立了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刑事执法办案监督管理,规范与检察院、法院的对口衔接配合,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二)注重执法主体培养,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一是强化规范执法理念建设。结合公安部“四项建设”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组织民警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开门评警”等思想大讨论和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理念;二是大力加强执法培训。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警务实战训练11期680余人次,点对点法制业务培训16批次240余人次,集中理论学习14批次,500余人次,选派业务骨干到浙江、深圳等地跟班学习8批次,65人次。组织民警参加在线司法培训19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取c本3人,初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81人,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9人;三是强化“以案说理”、“以案明纪”、“以案育人”的教育。在指导业务办案部门培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典型案例专项讨论。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案例讨论9次,180余人次,今年4月份,组织民警对“呼格吉勒图”案件进行了大讨论活动,以此案为反面教材,警示民警严格执法。

(三)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夯实执法硬件基础。

一是完成了执法功能区改造。刑侦综合楼技术用房、巡警大队和4个派出所功能区新建、改造工程全部完成,基层所队办公环境普遍改善,实现了办案、办公场所物理分割,办案区集侯问、询(讯)问、辨认、信息采集、涉案财物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化办案模式。基层派出所执法场所实行“四区划分”,即办案区、办公区、服务区、生活区,区域分布更科学;二是执法装备全面提升。2014年以来,为各执法场所配备人员信息综合采集系统5台,高清执法记录仪49台,普通执法仪104台,执法记录仪终端系统5台,手持pda终端41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5套。从民警接触当事人开始留有完整、持续的音视频资料,做到执法活动全程记录,起到了规范民警执法和保护民警、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三是以公安厅“四个一律”要求规范办案区使用。按照公安厅“四个一律”规范使用办案区专项检查要求,“违法嫌疑人被带至办案部门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进行讯问询问,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一律专人负责看管,一律要有视频监控记录”。2014年,我局投入48.2万余元对各办案区悬挂支点、硬棱角、视频监控覆盖率等进行了彻底整改,办案场所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在办案区的执法活动。

(四)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助推规范执法养成。

一是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常态化。我局实行执法质量周通报、月小结、季考评、年汇总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工作,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以及民警办案情况、个案测评、教育培训等归档记录,准确记录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情况,倒逼民警规范执法;二是建立法制监督员执法监督机制。我局各办案部门教导员兼任部门法制监督员,实行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双重管理,政委分管执法监督工作,办案单位办理的行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先由法制监督员进行审核,再由分局审核,实现了执法办案审核关口前移,严把案件审核关;三是开展经常性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日常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每年组织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立案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执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加强了刑事案件侦办及诉讼中的执法交流,提高刑事执法办案质量。及时整改“12345”市长热线和“行风热线”反馈的执法问题,积极采纳、听取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民警执法理念的升华和执法方式的转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公正执法自觉性都有了明显提高,执法不规范行为、违法违纪问题显著减少。2011年以来,我局涉警投诉和信访案件同比大幅下降;二是公安机关履职能力显著增强。规范执法不仅约束了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而且提高了民警的办案效率和质量,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打防管控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4年,海南区刑事警情同比下降7.8%,严重暴力、侵财类犯罪分别下降35%、13.6%,2015年1-5月份,刑警警情又同比下降20.1%;三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步提升。在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中,用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规范执法提高群众守法意识,提升执法公信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公安工作目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在不断提升。

通过近年来对基层办案部门执法工作的调研总结,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民警规范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提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公安机关作为联系群众最紧密的执法部门,不仅要发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能,而且要体现执法部门惩罚和教育的作用,目前个别民警的工作思维依旧停留在“打击违法犯罪”重口供轻证据的状态,缺乏依法行政的思维和能力;二是民警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非公安院校毕业民警占36.5%,40岁以下年轻民警占54.3%,虽然入岗前经过岗位培训,但培训时间紧、课程设置单一,公安业务基础不扎实,民警个人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执法办案质量差异较大,执法能力培养仍需加强;三是执法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有的执法制度实用性、操作性不强,有的缺少统一标准,有的规章制度脱离实际、难以操作。如,对某些群众缠访、闹访,甚至是极端访,单纯依靠治安处罚效果不大,震慑力不够等;四是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当前警务工作任务重,非警务活动增多、维稳压力增大,许多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造成工作不深、不细,部分案件调查取证不扎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不全面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下一步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执法理念培养。经常性组织民警学习依法治国系列理论知识,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大讨论活动,让民警切实感受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增强执法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监督服务态度,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协作、规范执法、勇于拼搏的执法队伍;二是常态化开展执法能力培训。我局将2015年定为民警业务能力提质年,围绕提高民警“六项能力”建设目标,针对不同警种和岗位职责,分批次开展执法岗位练兵和信息化应用培训。加强警务协作交流,定期组织民警参加法院旁听庭审,与检察院召开刑事执法联席会议,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建设。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细化所队领导、法制员、民警的职责范围,明确工作职责,实现民警工作职责规范化。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民警、法制员、所队领导、局领导四级案件审核把关制度”、“案件办理跟踪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用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强化执法规范化监督。目前,我局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已全面铺开,以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提高民警依法办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增强民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从事执法活动的素质养成。

开展文物执法工作总结范文简短篇十四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2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3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4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5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6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7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10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

“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10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10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1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

11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10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2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篇二】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xxxx年以来,区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全省市公安局长会议和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根本,以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为切入点,以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为着力点,以执法信息化深度建设应用为支撑,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努力将x打造成和谐、稳定的平安x。

1、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2、强化广大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剖析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把执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各项警务工作特别是执法服务活动中去。大力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民警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法纪意识,严格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和谐的警营氛围。

1、深化执法问题治理。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群众能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优化执法源头管理。扎实开展公安机关执法主体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执法民警日常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安民警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年初制订学法制培训实施方案,采用网上法制学习、法制讲座、旁听庭审、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了民警执法素质。

3、严格执法安全管理。完善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和探索建立健康体检中心,创建一站式执法办案服务,加强分类指导落实。制定了《x区公安局办案区安全管理使用规定》、《x区公安局办案区安全管理制度》等办案区相关工作规范。并且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执法安全事故发生。

1、深化关爱民生活动。针对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常常出现拥堵的实际,着力破解上放学高峰时段“车辆不好停、交通不畅通、学生不安全、家长不放心”的难题。整合资源,做大“社会化”护学队伍。发动教师、保安、交通志愿者、学校周边住户等力量加入“护学”队伍,每日投入“护学”警力。积极引导,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创新开展“上学路上”文明交通宣教活动。

2、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日、如“”报警宣传日、“”禁毒日、“xx.x”国家宪法日及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分局充分发挥警务工作触角广、覆盖广的优势,突出氛围营造、重点预警、合成联动等三个环节,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性好的防范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分局共出动警力xxx余人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xxxx千余份,普法受众上万人,极大的提高了普法效率。

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紧紧围绕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和环节,开展了执法检查“四个一律”、“刑事案件专项检查”“行政案件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专项活动,制定实际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集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结果予以网上通报。

1、规范场所设置。为达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标准、新要求,着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创新建立“一站式”办案模式。目前,执法办案中心统一安装了安全防范设施和报警、监控设备,桌椅固化,所有的功能区均通过了考核验收,今年以来进入执法办案中心进行执法活动共计xxx余人次。为了提高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分局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全局执法办案录音录像通过不定期视频巡查、实地核查和倒查等,对整个执法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堵塞漏洞,在有力地强化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以及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的同时,引导民警转变观念,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提高执法质量。

2、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行政、刑事案件自纠、检查,进一步规范细化下行案件逐件过堂检查建章立制。规范案件办理过程,严堵问题隐患,严格责任追究。每月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梳理执法办案、管理服务等易出问题环节和群众不满意问题,明确回访工作的对象和具体事项,对警情当事人开展定期电话回访,建立回访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同时加大回访工作考核和结果运用。

【篇三】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在公安局党委正确领导下,我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团结同志,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下面从以下几方面汇报自已工作。

一、德,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能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二、能,在目前工作岗位上,不断地抽出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积累经验.通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善于发现问题,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

三、勤,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按照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精神灵活地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认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事,不以事小而马虎,不以事多而敷衍,真正做到仔细,敬业完成各项任务.

四、绩,虽然我担任的是治安支队综合大队内勤,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承办刑事案件。在2011年我本人承办的2起刑事案件中起诉3人、劳动教养1人、侦破倒卖有价票证案件10起,治安拘留5人,收缴票款2000余元。

五、廉,平时坚持按点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要求规范着装。严格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从没做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是不多,这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努力从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为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篇四】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

【篇五】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全局共受理行政案件xxxx起,共处罚xxxx人。法制大队共审核行政案件xxxx起,审核裁决行政案件xxx起,其中行政拘留xxx人(单处拘留xxx人,拘留并罚款xxx人),单处罚款xxx人,警告xx人。

全局共受理刑事案件xxxx起,立案xxxx起。我局审核采取强制措施xxx人,其中刑事拘留xxx人,取保候审xxx人,提请逮捕xxx人,执行逮捕xxx人,监视居住x人。移送起诉xxx人,转治安处罚xxx人。

xxxx年我局在案件审核把关上未发生任何执法过错。

本年度我局参与审核行政复议案件xx起,维持xx起,重新裁决x起。参与行政诉讼案件x起,驳回申请x起,正在审理阶段x起。参与审核刑事复议复核案件x起,x起驳回申请,x起撤销。申请国家赔偿案件x起,驳回申请。

本年度我局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及时征订学习材料并下发组织学习,并于x月xx日、xx月x日分两次共组织xx名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报考基本级考试xx人,通过率xxx%;报考高级考试xx人)。

为贯彻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提高一线执勤人员执法办案水平,每季度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活动,共培训民辅警xxx余人次。

我局xxxx年度共网上审核各类法律文书xxxx份,网上日常考评各类案件xxxx余件次。通过网上审核和每月执法质量考评,发现各类执法问题共计xxx余处,逐一通报并及时督促一线执法单位整改,确保我局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我局xxxx年度网上办理刑事案件xxxx起,行政案件xxxx起,我局共网上审核各类法律文书xxxx余份,网上日常考评各类案件xxxx余件次。通过网上日常审核和考评,发现各类执法问题共计xxx余处,及时督促一线执法单位整改,并在县局主页进行晾晒。

x月xx日我局召开“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部署工作会,班子成员和中层单位负责同志等xx余人参会,经梳理xxxx年至今警情,审查单位已接报警情xxxxx条,审查已受理行政案件xxxx起,已受理刑事案件xxxx起,存在对xxx指令反馈不规范、未上传接处警视频、上传不及时和不规范等问题,不存在隐瞒案情、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等情况,各办案单位均能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做到当场受案登记、接受提供证据资料、向报案人出具受案回执。

通过受立案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对发现问题及时全面整改,解决各办案单位对瑕疵问题的认知情况,将整改问题落到实处,切实有效提升基层所队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民警对受立案重视程度,强化所队领导对受立案进行时时监督,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确保不发生因执法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案件。

xxxx年x月xx日,我局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警情、案件“两清一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根据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制定《x县公安局警情“日清零、周点评、月清仓”工作方案》。并确定三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专人负责、专人对接,推动执行机制稳定运行。

对xxxx年x月x日x时至xxxx年xx月xx日xx时全县公安机关共xxxx起警情进行监督,受理行政案件xxx起,受理刑事案件xxx起,其他警情xxxx起。督察部门对xx起警情进行了督办。

积极落实县局《x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每月考核xx个办案单位,月抽取xx余起案件,逐案考核,查阅六必录视频,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切实有效提高办案单位的业务水平。综合考核情况看,各单位均能对月执法质量考评活动重视起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打造集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及合成作战、智能辅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提升执法效能,根据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行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局及时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汇同警保部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预计xxxx年x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开始施工建设,力争xxxx年x月底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篇六】2021年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国务院报告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解决事关公安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李克强总理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据统计,自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年均查办治安案件940余万起、刑事案件540余万起。刑事立案数连年下降,2019年较2016年下降24.3%;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数持续明显下降,2019年比2016年下降34.9%;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破案率逐年上升,2019年命案的现案破案率达99.8%;盗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数2019年比2016年下降48.5%,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和稳定。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在疫情发生早期,公安机关配合相关部门设立环鄂省际检疫站点,派出警力62万余人次,实行全天勤务,协助转移体温异常人员5万余人,有效切断疫情蔓延通道。在疫情高峰平台期,积极协助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每天部署10万余名警力按照“一院一专班”原则对全国2800余家定点医院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防,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和隔离秩序。面对境外疫情蔓延趋势,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出入境环节管控,完善入境人员核查机制,严密防范境外输入风险。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护物资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为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分昼夜、冲锋在前,持续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截至今年6月底,先后有169名民警、86名辅警因超负荷工作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突出贡献,有力保障了这一特殊时期社会的稳定安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也向世界展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模式。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执法的核心要求。为切实提升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用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执法规范体系。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针对执法办案实践需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执法办案操作标准,使广大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一是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和参与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配合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执法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订情况和执法实践需要,公安部修订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针对基层执法实践所需,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印发关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工作规范,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引,规制执法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细化类案指引。本着明确管用、服务实战的要求,围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办理毒品案件、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惩治暴力袭警等重点工作,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罪名适用条件和证据要求,为依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指引。

(二)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全国公安机关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即时高效、系统全面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时限,建立接报案、受案立案信息系统,实行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受案立案巡查回访等制度。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有效减少了受案立案环节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问题。二是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为解决各警种、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多头对接检察机关,导致办案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公安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对刑事案件重点环节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形成侦查部门侦办案件、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的新工作机制,有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实施文件,19个省级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就建立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联合出台了文件。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逮捕社会危险性认定、补充侦查等工作出台专门文件,并就不捕不诉案件、逮捕适用等联合开展调研检查,积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指导。改革后,各地刑事案件退补侦查率明显下降,因办案问题引发的新发信访大幅减少,改革成效显现。三是完善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出台排除非法证据、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等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刑事复核、国家赔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坚持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做到有错必究。不断完善律师会见程序,推行网络、电话预约,会同司法部积极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7.7%的在用看守所建立了值班律师工作站。此外,公安部依托公安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执法巡查制度,于2016年、2018年两次对各地执法办案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并通报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执法办案问题。四是深化执法公开工作。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规定执法依据和流程对全社会公开,个案进展对当事人及亲属公开,并大力推行网上预约、办理行政许可。各地据此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整合公开载体、强化网上办事,构建起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截至目前,25个省区市建立了统一的执法公开平台,22个省区市实现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网上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科学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打造安全规范的执法环境。全国公安机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硬件倒逼软件、环境塑造行为的理念,为规范执法打造了安全、集约、高效的环境空间。一是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公安部推动各地公安机关对办公办案场所进行四区分设改造,重点将办案区与办公区、群众接待区实行物理隔离,按照规定的办案流程,“流水线式”设置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证据保管、讯问询问和候问等功能区室,并提出“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使办案民警按照规范执法的要求,习惯于在摄像头下讯问办案。目前,各地执法办案场所已全部完成规范化改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更为高效、智能、安全的办案基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一站式”集约办案,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刑事案件;建立案件监管机制,对案件进行全流程、全要素的监督管控;建立合成作战快速响应机制,调用各部门力量资源,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为破案攻坚提供实时、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全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274个。三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建设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实行管办分离机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涉案财物,办案人员不得自行保管;建立运行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对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一些地方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和工作机制。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普遍建成使用涉案财物专门管理场所。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创新驱动执法流程规范。近年来,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打造网上执法办案流水线,有效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公安部部署省级公安机关建设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行网上办案新机制。目前,各地普遍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网上进行、执法问题网上预警、法律文书网上生成、案件卷宗网上管理、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目标,网上办案已成常态。执法信息一旦网上生成不可擅自更改,上一个程序未完成则后续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形成了执法办案的“单行道”和“快速路”,执法办案更加透明规范,执法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公安部出台专门文件,建立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全面配备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网上与网下记录相结合、文字与视音频记录相补充,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各地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普遍设置办案超期、执法数据异常等预警提示功能,一些地方还研发了智能取证指引、自动筛选法律依据和裁量幅度等模块,初步实现执法风险及时预警、执法问题自动发现、执法办案智能辅助。三是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执法办案海量信息数据资源,总结执法状况、分析执法数据、发现执法问题、掌握执法规律,定期推出执法办案白皮书,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多维度分析研判,成为执法办案工作的“晴雨表”,为辅助决策、服务实战、工作考评提供重要依据。

(五)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管理服务。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一是自觉简政放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审批管理便民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优化公共服务。围绕治安、交通管理、出入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尽可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只跑一次”。2019年7月,公安部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经报党中央批准,出台《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今年1月以来,先后在治安、交通管理、食药环、出入境等领域出台41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公安部整合网络安全、交通管理等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部分省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户互认、入口统一和事项汇聚,有效提升了服务效能。特别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业务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六)强化全警实战实用执法培训,着力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全国公安机关深刻认识到民警执法能力是决定公安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的根本性因素,进而下大力气培养、提升民警的法治意识和能力素养。一是持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各级公安机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广大一线民警这一主要主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大讲堂、正反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培养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护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法培训工作。推动执法培训日常化、机制化、实战化,将执法培训列入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内容,持续举办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帮助广大民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会,对规范执法进行实战化、场景式直观演示,切实提升执法培训针对性。2019年,为全面提升民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公安部在全警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岗位比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锤炼民警能力素质,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安执法队伍。三是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自2011年起,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确要求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并将考试结果与民警任职、奖惩挂钩,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全国在职民警约有180.5万人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7万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广大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

坚持不懈地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公安机关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力的能力支撑和机制保障,使民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能够充分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武器,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一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网上网下两个战场,下先手棋,打主动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手段,深入开展反颠覆、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严厉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反恐防恐各项措施落实,形成我国反恐怖斗争稳中向好的态势。同时,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控社会风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依法铲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治安乱点,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310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947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万余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三是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清除枪爆祸患。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保持大幅下降势头,达到历史低值。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命案坚持破现案、防发案、攻积案多管齐下,2019年全国现行命案发案量较2018年下降10.4%,并成功破获了一批历时久远、影响恶劣的命案积案,抓获了一批潜逃多年的命案逃犯,伸张了社会正义。四是有效遏制民生领域犯罪多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9年,在公安部部署的“昆仑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侦破此类案件3.9万起,捣毁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5万个,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热切期盼。五是依法防范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涉众型犯罪。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紧急止付、快速冻结返还以及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9万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功侦破了“e租宝”、“泛亚有色”、“钱宝系”等一批重大案件,有效化解一批重大涉稳风险,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经过全国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国家社会发展步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越来越高,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一)国际国内形势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些传统犯罪向网上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民生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各类不稳定因素交织叠加,公安执法的形势和任务艰巨复杂。

(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位的特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已不仅满足于保障安全这一层次,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公安队伍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习惯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导致案件定性不准、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有的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存在粗暴执法、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保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仍然是老大难问题,“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矛盾尚未得到较好解决,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影响了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发挥,民警职业保障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五)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尚需加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平衡、成效不巩固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基础性、长期性认识不够;一些地方受经济条件制约,基础薄弱,欠账较多,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措施不实不细,导致部分改革举措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为公安机关新时代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积极适应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推动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进步,提出以下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队伍建设是规范执法的根本、基础和保障,必须坚持抓执法与抓队伍相结合,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铁军。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开刀,深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强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招聘、待遇保障等制度,切实用好这支队伍。各级政府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在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实用的操作指引。全面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及时出台法规、规章,分门别类地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操作标准,切实解决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操作性的制度指引。同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检法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打击违法犯罪制度体系。提高科学建章立制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安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

(三)强化组织督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受案立案和“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计划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办案环境改造和科技力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效能。要动员全警力量,全面压实责任,持续跟踪督导,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目前人民警察法中关于公安机关组织管理、职责任务、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合理界定警察职责权力,完善警务管理体制,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此外,建议根据当前社会治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修改、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看守所法等法律,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地方立法的调研和指导,为完善社会治理、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在刑法中单独增设袭警罪。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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