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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怎么写(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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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怎么写(7篇)
2023-01-17 07:28:2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一

你分公司《x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支援云南旱灾的请示》(公司发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云南分公司支援云南灾区15万瓶纯净水。 特此批复。

x集团有限公司

x年二月二十八日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批——表态,复——回复。上级批准不批准都得批复。批复依据下级的请示而写。(被动行文)

特点

1.行文的被动性

批复是用来答复下级请求事项的,下级有请示,上级才会有批复。下级有多少份请示呈报上来,上级就有多少份批复回转下去。批复不是主动的行文,是公文中惟一的纯粹被动性文种。另有两种公文也可以是被动性的,就是报告和函。不过,报告只有在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才是被动的,函只有复函才是被动的,所以说,纯粹的被动性公文只有批复。 2.内容的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极强,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或问题,决不能答非所问,也无需旁牵他涉。 3.集中性和明确性

由于下级的请示是一事一报,请示内容十分集中,相应的批复也是一文一批,答复的内容也十分集中。因此批复的篇幅一般都不长。

批复的态度和观点必须十分明确。对于请求指示的请示,批复要给以明确的指示;对于请求但对某些个别环节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充许的,不违背态度明确的原则。但如果观点不明,态度含混,令下级机关无所适从,就不合基本要求了。

4.政策性和依据性

对于撰写批复的上级机关而言,不管是发出指示还是批准事项,都必须有政策依据,不能随意为之。对于发出请示的下级机关而言,批复一旦到达,就是行动的依据,不得违背。在这些方面,批复和指示的特点是一致的。

1.按态度:肯定性批复、否定性批复

2.按请示内容:无权——批准性批复;困难——帮助性批复;不明——指示性批复 三、批复的写作

1、标题

批复往往在标题中,明确表示对请示事件的意见和态度,而一般公文标题中的主要内容部分往往只点明文件指向的中心事件或问题,多数不明确表示态度和意见。

较为简明、常用的标题是:发文机关+表态词(同意或不同意)+请求事项+文种 也有的只写事项和文种,例如:《关于调整动物防疫网络建设年度计划的批复》

2、正文 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批复依据、批复事项、执行要求。 思路: 引据同意(+要求) 理由+不同意 结语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1)引语(批复依据)批复的开头通常要引述来文作为批复的依据,引述的方法有四种: 第一种是结合请示的日期引述,如“×年×月×日来文收悉”;

第二种是结合来文的日期和文号引述,如“×年×月×日×号文收悉”;

第三种是引来文日期和来文名称,如“×年×月×日《关于的请示》收悉”, 第四种是引述来文日期和请示事项,如“×年×月×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

(2)主文(批复主体)

这部分应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表示同意与否的态度,有时还要阐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答复请示事项针对性要强,答复要明确具体,简明扼要,表达要准确无误。

(3)结尾 是批复正文的最后部分。 它的写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提行写“此复”或“特此批复”;

第二种是写希望和要求,给执行请求事项的答复指明方向;

第三种是秃尾,就是请示事项答复完毕就告结束,此种结尾方法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要写好批复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 有核实请示缘由的真实性,研究请示所注意所提意见或建议的可行性,有些情况应先作调查研究;

第二, 凡请示事项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的问题,批复前都要与其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第三, 及时批复,以免贻误工作。对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办理或一文多头的请示,应予以纠正,以免误事。)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二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阳安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交通肇事者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辩护人,为其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交通肇事罪嫌疑人陈某某,男,51岁,汉族,1963年12月11日出生,住简阳市某镇某村。于20xx年9月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简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简阳市看守所。

现向贵局简明扼要阐述不批准逮捕理由如下,请参考:

一、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存在自首及坦白情节,对其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再危害社会。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等待警察现场处置、勘察,事后积极配合公安机构调查,每次均是随传随到,态度较好。以上行为表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初犯、偶犯且为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据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非诉讼羁押、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条件。。

1、交通肇事罪属于典型的过失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陈某某以前从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社会评价及当地群众口碑较好。通过本次案件,陈某某已经充分认识到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本案中,陈某某驾驶的机动车保险曾经是购买了的,但由于其粗心大意及风险意识差,未能及时续保,但陈某某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所有受害人损失,截止被采取强制措施日前,嫌疑人陈某某已经向亲戚朋友借款支付了死者家属6万元,伤者家属9.5万元,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已经尽到了努力。

3、嫌疑人陈某某表示愿意继续尽到最大努力赔偿受害人,如果能够取保,陈某某之弟愿意代陈某某向死者家属支付12万元。本案死者为农村户籍人口,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规定,陈某某所支付费用已经超过农村人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这充分说明了陈某某积极的赔偿态度。

4、如继续羁押嫌疑人陈某某,势必会影响到陈某某的赔偿能力和赔偿积极性。陈某某本身并无积蓄,由于其年幼丧父丧母,作为长兄,拉扯弟、妹长大成人,如果能采取取保候审,陈某某必定能够争取到亲人、朋友的支持,更好的履行赔偿义务。

陈某某本人还从事农副产品中介工作,如能取保,或多或少能够增加其收入,并保证不会因为羁押而导致客户流失。否则有可能会因羁押导致其中介工作断接,影响其生产生活能力。

5、犯罪嫌疑人亲友、所在村民委员会具有监管、帮教条件,对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险。

6、如果嫌疑人陈某某被羁押的时间过久,有可能造成其心理发生变化,而不予再积极赔偿受害者亲属,而其亲友也有可能在心理上发生变故,最终不利于本案的和谐解决。

三、家属愿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并严格遵守《刑诉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且不影响案件继续侦查。

综上所述,结合本案案发前后犯罪嫌疑人的综合表现,全面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国倡导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正确实践。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请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批准逮捕。

特此申请,请审查。

申请人:四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

九月九日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三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阳安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交通肇事者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辩护人,为其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交通肇事罪嫌疑人陈某某,男,51岁,汉族,1963年12月11日出生,住简阳市某镇某村。于20xx年9月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简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简阳市看守所。

现向贵局简明扼要阐述不批准逮捕理由如下,请参考:

一、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存在自首及坦白情节,对其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再危害社会。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等待警察现场处置、勘察,事后积极配合公安机构调查,每次均是随传随到,态度较好。以上行为表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初犯、偶犯且为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据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非诉讼羁押、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条件。。

1、交通肇事罪属于典型的过失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陈某某以前从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社会评价及当地群众口碑较好。通过本次案件,陈某某已经充分认识到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本案中,陈某某驾驶的机动车保险曾经是购买了的,但由于其粗心大意及风险意识差,未能及时续保,但陈某某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所有受害人损失,截止被采取强制措施日前,嫌疑人陈某某已经向亲戚朋友借款支付了死者家属6万元,伤者家属9.5万元,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已经尽到了努力。

3、嫌疑人陈某某表示愿意继续尽到最大努力赔偿受害人,如果能够取保,陈某某之弟愿意代陈某某向死者家属支付12万元。本案死者为农村户籍人口,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规定,陈某某所支付费用已经超过农村人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这充分说明了陈某某积极的赔偿态度。

4、如继续羁押嫌疑人陈某某,势必会影响到陈某某的赔偿能力和赔偿积极性。陈某某本身并无积蓄,由于其年幼丧父丧母,作为长兄,拉扯弟、妹长大成人,如果能采取取保候审,陈某某必定能够争取到亲人、朋友的支持,更好的履行赔偿义务。

陈某某本人还从事农副产品中介工作,如能取保,或多或少能够增加其收入,并保证不会因为羁押而导致客户流失。否则有可能会因羁押导致其中介工作断接,影响其生产生活能力。

5、犯罪嫌疑人亲友、所在村民委员会具有监管、帮教条件,对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险。

6、如果嫌疑人陈某某被羁押的时间过久,有可能造成其心理发生变化,而不予再积极赔偿受害者亲属,而其亲友也有可能在心理上发生变故,最终不利于本案的和谐解决。

三、家属愿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并严格遵守《刑诉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且不影响案件继续侦查。

综上所述,结合本案案发前后犯罪嫌疑人的综合表现,全面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国倡导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正确实践。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请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批准逮捕。

特此申请,请审查。

申请人:四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

九月九日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四

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事务所受吴妻子宋委托,分别指派李律师和律师担任吴淦在侦查期间的辩护人。20xx年6月27日,律师接到你院电话通知,称厦门市公安局分局已向你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辩护人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现辩护人对吴淦涉嫌寻衅滋事、诽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的批捕事宜,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试图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但侦查机关以此案中吴淦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并未做任何介绍。故辩护人的意见所指向的案情,只能以等媒体报道中所涉内容以及与吴本人会见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情况作为参考,但辩护人认为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所反映的事实并非客观真相,所做出的评价更是极尽诬蔑,且媒体审判本身已经妨害了司法独立与公正。

一、吴其人

吴x本是复员军人,在这个急剧变革的时代,他目睹社会的种种不公与不义,在邓玉娇案中挺身而出进行公民调查,从此走上自动自发的公益维权之路。面对肆虐的官权和官威,他不畏烦难,无惧艰险,在各种公共事件中,他始终坚持为弱势群体鼓与呼,并对违法公权力勇敢说“不”。吴淦及吴淦式维权行动的出现、存在和彰显,客观上有利于促进对真相的追寻、对公权的监督和制约、对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毫不夸张的说,他是现代版的侠客,是中国版的“罗宾汉”。

二、寻衅滋事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共有四种形态:(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很明显,本案中,吴淦的任何行为均与(一)(三)两种形态无关。那么吴淦是否实施过(二)(四)两种形态的行为呢?辩护人根据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所涉内容逐一梳理后即可充分证明,吴淦的任何行为,均不构成寻衅滋事行为的第(二)或第(四)种形态。无论是所谓的侮辱女干部,还是“三头肥猪”、滑县维权中的“腿枪”、“戏犬”以及江西高院声援律师阅卷等,均属于以“行为艺术”的方式表达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抗议,是一种正当的言论表达行为,并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辱骂”行为,当然更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节恶劣”的情形。且上述行为多数未在公共场所发生,个别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也不属于“起哄闹事”,更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在庆安事件中,吴淦也只是将自己所获取的有关事实做完整呈现,并未编造虚假信息,因此其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

辩护人认为,公职人员属于公众人物的范畴,而公众人物尤其是掌握公共权力的政治人物,很容易利用司法公器对公民监督者、维权者进行所谓的“合法”报复。正是基于此,世界各国对公众人物尤其是政治人物名誉权的保护即便在民事领域都是审慎和节制的,更不会出现由国家司法机关直接利用侦查、公诉等方式予以刑事追究的情形。

三、诽谤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属于公诉案件。

根据《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侮辱、诽谤行为,应当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以侮辱罪、诽谤罪立案侦查,作为公诉案件办理:(一)以侮辱、诽谤行为导致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二)因侮辱、诽谤外交使节、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人员,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三)因侮辱、诽谤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吴淦并未实施任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更显然没有任何“诽谤”行为导致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也未诽谤外交使节、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人员,明显不存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不属于公诉案件的管辖范围。在没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越权进行侦查,显然已突破了自诉和公诉的边界,属于滥用国家公器。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20xx年8月发布的《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诽谤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诽谤案件,受理的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的,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应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也即,在本案中,即便你院经审查认为属于公诉情形并有逮捕必要,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前也应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审批。

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之所以在向你院提请批准逮捕时增加这一在最初刑拘时没有的罪名,纯粹是为了恶意使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以达到阻挠律师会见的目的。吴淦并未实施任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其一些与政治制度有关的言论表达,是其个人政治观点和思想理念的正常流露,并未超出一个公民言论自由的边界,根本不构成犯罪。

五、郑重建议

辩护人认为,对吴淦的刑拘和报捕,是一些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个人和组织,企图通过对维权群体中的典型代表的打压,以期阻遏维权运动、压制公民社会发育、震慑权利意识已苏醒并开始向当权者主张权利的广大民众。这样的用心,完全是“刀俎”对“鱼肉”的迫害和屠戮,根本置民众利益、社会公义和国家前途于不顾,无疑将受到所有正直公民的指责和唾弃。

在这样是非善恶的历史关头,辩护人希望你院及具体负责人员能谨持司法正义、善尽权力职责、恪守道德良知,慎思慎处、迎难克艰、勇担大义,最终本着对法治敬虔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先贤孟子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同为法律人,希望我们到晚年都能俯仰无愧,笑对天地与子孙。

此致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李方平律师

燕薪律师

6月30日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五

云南分公司:

你分公司《x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支援云南旱灾的请示》(公司发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云南分公司支援云南灾区15万瓶纯净水。 特此批复。

x集团有限公司

x年二月二十八日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批——表态,复——回复。上级批准不批准都得批复。批复依据下级的请示而写。(被动行文)

特点

1.行文的被动性

批复是用来答复下级请求事项的,下级有请示,上级才会有批复。下级有多少份请示呈报上来,上级就有多少份批复回转下去。批复不是主动的行文,是公文中惟一的纯粹被动性文种。另有两种公文也可以是被动性的,就是报告和函。不过,报告只有在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才是被动的,函只有复函才是被动的,所以说,纯粹的被动性公文只有批复。 2.内容的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极强,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或问题,决不能答非所问,也无需旁牵他涉。 3.集中性和明确性

由于下级的请示是一事一报,请示内容十分集中,相应的批复也是一文一批,答复的内容也十分集中。因此批复的篇幅一般都不长。

批复的态度和观点必须十分明确。对于请求指示的请示,批复要给以明确的指示;对于请求但对某些个别环节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充许的,不违背态度明确的原则。但如果观点不明,态度含混,令下级机关无所适从,就不合基本要求了。

4.政策性和依据性

对于撰写批复的上级机关而言,不管是发出指示还是批准事项,都必须有政策依据,不能随意为之。对于发出请示的下级机关而言,批复一旦到达,就是行动的依据,不得违背。在这些方面,批复和指示的特点是一致的。

1.按态度:肯定性批复、否定性批复

2.按请示内容:无权——批准性批复;困难——帮助性批复;不明——指示性批复 三、批复的写作

1、标题

批复往往在标题中,明确表示对请示事件的意见和态度,而一般公文标题中的主要内容部分往往只点明文件指向的中心事件或问题,多数不明确表示态度和意见。

较为简明、常用的标题是:发文机关+表态词(同意或不同意)+请求事项+文种 也有的只写事项和文种,例如:《关于调整动物防疫网络建设年度计划的批复》

2、正文 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批复依据、批复事项、执行要求。 思路: 引据同意(+要求) 理由+不同意 结语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1)引语(批复依据)批复的开头通常要引述来文作为批复的依据,引述的方法有四种: 第一种是结合请示的日期引述,如“×年×月×日来文收悉”;

第二种是结合来文的日期和文号引述,如“×年×月×日×号文收悉”;

第三种是引来文日期和来文名称,如“×年×月×日《关于的请示》收悉”, 第四种是引述来文日期和请示事项,如“×年×月×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

(2)主文(批复主体)

这部分应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表示同意与否的态度,有时还要阐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答复请示事项针对性要强,答复要明确具体,简明扼要,表达要准确无误。

(3)结尾 是批复正文的最后部分。 它的写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提行写“此复”或“特此批复”;

第二种是写希望和要求,给执行请求事项的答复指明方向;

第三种是秃尾,就是请示事项答复完毕就告结束,此种结尾方法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要写好批复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 有核实请示缘由的真实性,研究请示所注意所提意见或建议的可行性,有些情况应先作调查研究;

第二, 凡请示事项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的问题,批复前都要与其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第三, 及时批复,以免贻误工作。对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办理或一文多头的请示,应予以纠正,以免误事。)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六

您好!

经人社局核实,关于您申请正高级教师职称一事,因不符合相关条件,不予受理。理由如下:

1.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无教师资格证书;

3.无外语职称过级证书;

4.无计算机等级证书(三个模块);

5.无继续教育证书;

6.无学术专著(作品均为弟子整理);

7.未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8.无国家级或省级课题;

9.任教学科学段不明确;

10.经常外出游学,教学工作量达不到有关要求;

11.没有教学工作总结,教案不够齐全;

12.虽有弟子三千,但贤人才七十二人,优秀率仅为2.4%;

13.传播不健康言论,如“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有歧视妇女,看不起农民倾向。

鉴于以上十三点,不批准您正高级教师职称的申请。望您努力提高教学业务水平与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再报评审。

特此回复!

高级职称评审办公室

x年9月10日

不批捕复议申请书简短七

云南分公司:

你分公司《x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支援云南旱灾的请示》(公司发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云南分公司支援云南灾区15万瓶纯净水。 特此批复。

x集团有限公司

x年二月二十八日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批——表态,复——回复。上级批准不批准都得批复。批复依据下级的请示而写。(被动行文)

特点

1.行文的被动性

批复是用来答复下级请求事项的,下级有请示,上级才会有批复。下级有多少份请示呈报上来,上级就有多少份批复回转下去。批复不是主动的行文,是公文中惟一的纯粹被动性文种。另有两种公文也可以是被动性的,就是报告和函。不过,报告只有在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才是被动的,函只有复函才是被动的,所以说,纯粹的被动性公文只有批复。 2.内容的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极强,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或问题,决不能答非所问,也无需旁牵他涉。 3.集中性和明确性

由于下级的请示是一事一报,请示内容十分集中,相应的批复也是一文一批,答复的内容也十分集中。因此批复的篇幅一般都不长。

批复的态度和观点必须十分明确。对于请求指示的请示,批复要给以明确的指示;对于请求但对某些个别环节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充许的,不违背态度明确的原则。但如果观点不明,态度含混,令下级机关无所适从,就不合基本要求了。

4.政策性和依据性

对于撰写批复的上级机关而言,不管是发出指示还是批准事项,都必须有政策依据,不能随意为之。对于发出请示的下级机关而言,批复一旦到达,就是行动的依据,不得违背。在这些方面,批复和指示的特点是一致的。

1.按态度:肯定性批复、否定性批复

2.按请示内容:无权——批准性批复;困难——帮助性批复;不明——指示性批复 三、批复的写作

1、标题

批复往往在标题中,明确表示对请示事件的意见和态度,而一般公文标题中的主要内容部分往往只点明文件指向的中心事件或问题,多数不明确表示态度和意见。

较为简明、常用的标题是:发文机关+表态词(同意或不同意)+请求事项+文种 也有的只写事项和文种,例如:《关于调整动物防疫网络建设年度计划的批复》

2、正文 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批复依据、批复事项、执行要求。 思路: 引据同意(+要求) 理由+不同意 结语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1)引语(批复依据)批复的开头通常要引述来文作为批复的依据,引述的方法有四种: 第一种是结合请示的日期引述,如“×年×月×日来文收悉”;

第二种是结合来文的日期和文号引述,如“×年×月×日×号文收悉”;

第三种是引来文日期和来文名称,如“×年×月×日《关于的请示》收悉”, 第四种是引述来文日期和请示事项,如“×年×月×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

(2)主文(批复主体)

这部分应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事项,表示同意与否的态度,有时还要阐述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答复请示事项针对性要强,答复要明确具体,简明扼要,表达要准确无误。

(3)结尾 是批复正文的最后部分。 它的写法有三种:

第一种是提行写“此复”或“特此批复”;

第二种是写希望和要求,给执行请求事项的答复指明方向;

第三种是秃尾,就是请示事项答复完毕就告结束,此种结尾方法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

要写好批复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 有核实请示缘由的真实性,研究请示所注意所提意见或建议的可行性,有些情况应先作调查研究;

第二, 凡请示事项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的问题,批复前都要与其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第三, 及时批复,以免贻误工作。对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办理或一文多头的请示,应予以纠正,以免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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