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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四长联动协议书范本 公安四长联动协议书范本下载(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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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四长联动协议书范本 公安四长联动协议书范本下载(四篇)
2023-01-17 07:34:1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公安四长联动协议书范本一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党委班子“坚持政治高于一切”,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的基本方针不动摇,切实铸牢忠诚警魂,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集中学习存在提纲式领学现象,个人自学存在针对性选学情况,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对新思想、新理念领悟不够深刻。二是从严治警责任仍需压实。队伍中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市局党委对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管警的责任还没有完全压紧压实。

(二)在精神状态方面。党委班子坚持“固本强基求突破、实战能力求提升、警务创新求实效、公安事业谋发展”,公安在全省公安机关绩效考核中实现了从三等奖到二等奖、再到连续三年一等奖的赶超跨越。但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要求,仍然存在三个差距:一是推动落实有差距。对一些重点工作,没有以“钉钉子”的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比如,在落实市委出台的警员职务晋升“退一补一”政策上,虽然反复研究、多次督导,但仍有3个县级公安机关没有落实。二是改革创新有差距。“双十大改革项目”虽取得明显成效,但没有形成服务监督中心这样有影响力、成为全省标准的品牌,公安改革整体排名由全省第一名下滑至全省第六名。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党委班子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但仔细对照中纪委指出的“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虽然“大调研”活动取得明显成效、荣获全省重点课题调研二等奖,但围绕公安转型发展广泛调研、深入调研上还需加强,对如何推进“三大转型”“四个方面转变”还没有系统完善的理论成果。二是全面厉行节约不够。举办一些大型活动,为追求最佳效果,在成本控制上没有精打细算,有一定浪费现象。

(四)在为民情怀方面。党委班子坚持“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执法公信力为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但与新时代人民群体的新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三个短板:一是脱贫攻坚有短板。虽然联系帮扶的xx区xx村成功摘帽,但在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文化水平等方面做得不够,对个别贫困群众依赖组织帮扶、生产技术缺乏等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二是打击防范有短板。虽然取得了“打击翻番、发案减半”的整体成效,但电信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逐年上升,给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三是服务群众有短板。虽然“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公安机关前列,但“网上办”整体水平不高,“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没有实现全覆盖。

针对查摆出来的上述问题和表现,党委班子坚持从灵魂深处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剖析原因:

一是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锤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党性锻炼应是伴随一生的必修课。结合全面彻底肃清xx流毒影响、xx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反思,我们有的班子成员没有经常对照《党章》、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标准、对照先进人物找差距,有的在落实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上,没有按规定做到位,没有把党内政治生活这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有力武器”用好。

二是放松了宗旨意识的强化。公安机关的最大工作是群众工作,最大基础是群众基础。党委班子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但是班子成员大都长期在机关工作,主动深入群众较少,主动公开、主动沟通不够,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展为民服务的领域和渠道上不够深入。这说明,我们在为民服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还需持续加力,久久为功。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将立说立行,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力整改:

(一)坚定政治担当,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上抓整改。

一是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带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确保全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决打造最强信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忠诚、宗旨、法治、纪律“四项教育”活动,切实打牢全警对党忠诚的政治信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坚守纪律规矩红线。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学习践行党章和《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增强纪律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纪法规、警纪警规,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决不逾底线、不触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坚定责任担当,在强化严以律己、建设过硬队伍上抓整改。

一是加强自我约束净化。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强堤坝,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带头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二是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市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列出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明确任务时间表,完善工作机制,一项一项抓落实,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是加强锻造四讲铁军。坚持把“带出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作为工作的最高追求”,以“强能力、强作风、强执行,创满意”为内容的“三强一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狠抓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作风塑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工作,全力锻造讲政治、讲规矩、讲担当、讲自觉的公安铁军。

有关公安四长联动协议书范本二

同志们:

十九大报告开篇提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其中“初心”是为人民谋幸福,使命是民族复兴,展现了党的人民性,这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本质体现。党的十八以来,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肩扛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领航今日之中国、凝聚奋斗之伟力,书写了伟大复兴的时代画卷。在才几天才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到我们党成立100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的宏伟目标,对坚持和完善13个方面的制度体系作出了重大部署。今天,我就围绕“坚守初心,坚定使命,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这一主题,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2015年7月1日,xxxxx在给国家测绘局一老党员回信中第一次提到“不忘初心”,他说“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2013年3月17日,xxxxx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第一次提到“牢记使命”,他讲到“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牢记使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xxxxx首次完整提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党的奋斗主题。

(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苦难、梦想、信仰铸造的。来自苦难,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在民族危难、国家危亡的时代背景下孕育产生的,我们党是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剧烈运动中,在中国人民反抗封建统治和外来侵略的激烈斗争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结合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来自梦想,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在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历史进程中升华出来的,我们党一经成立,就义无反顾地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自己的梦想,肩负起历史使命,在一系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谱写了气吞山河的壮丽史诗;来自信仰,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在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中确立起来的,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先后提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道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践的“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历史深重的轨迹清晰表明,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昭示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坚定政治自信、强烈忧患意识、真挚人民情怀和无畏担当精神!

(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国家、民族、人民凝聚的。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回应了时代的声音、人民的期盼、民族的希望,体现着党性宗旨、反映着人民意愿、代表着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逻辑起点。回顾党的历程,各个历史时期的环境、方位、目标、任务虽各不相同,但“人民”二字的主题始终未曾改变,从翻身做主的期盼,到物质文化的需要,到美好生活的向往,再到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变,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却从未改变。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梦凝聚着几代中国人的夙愿,这个梦体现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个梦是共产党人在新时代坚守“初心”的外在体现和实践要求。xxxxx明确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把“四个伟大”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提出来,体现了奋斗目标、实现路径、前进动力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历史传承、现实任务、未来方向的高度统一,体现了党、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的高度统一,使我们党对肩负的历史使命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三)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担当、责任、情怀决定的。在5月31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xxxxx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的根本任务,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这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共产党执政70周年之际,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庄严宣誓和新标识,是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发出的时代号召。在这一关键节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既彰显着我们党坚守初心、继往开来的强烈担当,彰显着风雨兼程、砥砺前行的责任意识,彰显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深厚情怀,又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政治品格、坚守赤诚初心、担负历史重任,正如党中央从西柏坡动身前往北京时告诫全党做好“赶考”的准备一样,这也是告诫我们要做好迎接新时代的充分准备。

在即将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节点,我们党正肩负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前进道路并不平坦,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各种因素具有很强的危险性和破坏性,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是尖锐的、严峻的,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对初心和使命寻根问本,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化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强大力量和具体行动。

(四)我们公安民警的初心和使命,是我们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决定的。作为公安民警,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和拥护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作为公安民警,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带头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真正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抓紧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县公安局严格对标对表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扎实推动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上不断取得新突破,建立了一大批立足实际、成效明显的新规范、新制度,研究和深化了县公安局“最多跑一次”、“乡情警务”等系列重要警务改革,解决了一大批困扰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总体形势是积极的、向好的,但是我们检视自身、检视队伍,在很多方面仍然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对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够精细、全面,特别是在自我学习方面,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持续性,学风不实、热情不高。有的同志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维稳压力大任务重、没时间学为由,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学习存在“实用主义”倾向,知识有“偏科”现象。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有的措施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显著,有的缺少体现公安特色的创新性招法和举措。比如在推进县公安局系列警务改革过程重中,个别同志和少数单位还存在“思路不够、办法不多、把脉不准”的现象,停留在“口号上”居多,落实在行动上不够。

(二)思想认识上有差距。主要体现在对政治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民警思想流毒的后遗症还未得到彻底根治,队伍内部撕裂的伤口还未完全愈合,彻底肃清思想流毒,全面纠正被颠倒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绝非朝夕之功,弥补流毒影响造成的历史欠账还需要自我加压、积极作为。全局在树立法治的权威和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即便是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如火如荼的时候,仍有极个别通知因为办事态度不佳、解释不到位等等原因被投诉。队伍执勤执法不规范,被群众投诉不作为、态度差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党性锻炼有差距。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锻炼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是党员干部的终生必修课。有的民警党性锻炼不够经常,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党员意识弱化,道德修养松懈,思想意识滑坡,不能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利益,个别民警面对诱惑时把持不住,甚至迷失方向,深陷“围猎”陷阱竟浑然不觉,艰苦奋斗、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淡化,党性修养、党员意识与新时代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为民情怀有差距。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能忘。有的民警践行群众路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还不够,没有真正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没有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个别民警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仍然存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本质要求还没有落到实处。

(五)担当作为有差距。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有的民警责任意识减退,敬业精神不足,“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的韧劲不足,敢于直面矛盾、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不足,一些能破解的难题未及时破解,一些应制止的消极现象未及时纠正,导致矛盾积累、问题拖延。有的党支部和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和形成“头雁效应”,没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的决心和勇气,以致一些作风上的顽疾没有及时彻底根治。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xxxxx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开展这次主题教育,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奔着问题去,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坚忍不拔的韧劲坚决予以整治,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作为公安机关,我们更要坚定信心决心、正视问题不足,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持之以恒地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具体目标。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习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主心骨,纪律规矩是顶梁柱,没有这两样,必然背离党的宗旨,这深刻揭示了理想信念的重要地位。公安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我们要突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党对公安工作的全方位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和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要坚持不懈地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要践行宗旨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把民生疾苦放在心头,把护航发展责任抗在肩上,多办民生之事、多谋民生之利、多兴民生之举,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实做牢“乡情警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履行光荣职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体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党和国家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体现了我们党的历史担当和使命追求。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公安机关必须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的山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统一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给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的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四)要强化使命担当。要强化能力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邪教反恐怖斗争,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面落实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源头稳控和依法处置等措施,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努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扎实抓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

(五)要坚决正风肃纪。要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带动全警上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增强监督效果,坚持执纪从严、有责必问,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查快办、严肃处理;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稳定事故或重大违法违纪的单位,逐级倒查、严格追责,以驰而不息的正风肃纪推动各项纪律规矩全面落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处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历史时期。新时代赋予我们新使命。让我们深刻学习领会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思想重视与行动带头的结合,抓好落实责任与强化执行的结合,抓好改进作风与推动工作的结合,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丰硕成果转变为推动垫江公安飞速发展的实际成效,以新的更大的成绩奋力开创垫江公安工作新局面!

有关公安四长联动协议书范本三

7月19日上午, 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暨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我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对“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是宗旨意识不强。表现在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二是开拓创新不够。表现在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多,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没有很好地为做好全队工作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很多情况下,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三是业务钻研不深。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没有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努力做一个称职的人民警察。

有关公安四长联动协议书范本四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120号令)、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21号令)以及《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将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和场所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联合治安、综治、民政、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所领导具体分管消防监督工作。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和各县乡镇派出所应当至少明确一名民警,负责安排本单位的消防执法工作,同时负责收集、整理消防工作的各种数据、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上报消防监督执法情况。

第六条辖区内符合以下标准的单位或场所,应当列为公安派出所监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集贸市场;

(二)客房数在15间以上50间以下,或客房数在15间以下但设有商场、歌舞娱乐、餐饮场所等的宾馆、饭店;

(三)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放映厅、礼堂、舞厅、ktv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娱乐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的足浴、美容院、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面积除外)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和游艺、游乐场所;

(五)住院床位1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医疗保健机构,住宿床位5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养老院、福利院,住宿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六)生产车间员工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纺织、食品、电子通信设备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七)总储量在5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粮库,总储量在100吨以上500吨以下的棉库,总储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1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八)除市、县(区)两级公安消防机构列管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其他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对其列管的三级重点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检查。每个警务室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30个。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至少每季度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时要做到检查与宣传教育同步,做到以下内容:

(一)宣传培训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要点,教会单位和场所人员如何扑救初期火灾;

(二)确保单位和场所人员真正会实地操作使用灭火器,且人人过关;

(三)教会如何报告火警;

(四)教会如何疏散逃生及逃生时的注意要点;

(五)讲解存在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每年应当提请辖区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单位日常消防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技术服务;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提高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并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一)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第十三条检查沿街门店、商铺以及生产加工作坊发现其生产、经营、储存部分与住宿部分未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住宿超过2人的,必须责令立即搬出,并拆除多余住宿设施,暂时不能搬出的,必须停止经营;发现其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铁栅栏的,必须责令限期拆除。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共同督促其整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场无法整改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隐患较大,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第十五条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存在以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一)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未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的重点是:

(一)所列管的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沿街门店、歌厅、网吧、洗浴、旅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敬老院、小作坊、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午托部、各类培训中心等人员聚集、危险场所;

(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第十七条市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直属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各县公安局消防工作指导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考评。

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负责消防执法工作的民警500元、300元、200元;每月派出所消防工作考评结果前两名的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分别奖励其分管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负责人500元、300元。

第十八条市公安局每年通报表彰一批消防监督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其中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直属派出所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和3000元;综合成绩排名在各县公安局前三名的乡镇派出所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所属受到奖励的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民警每人奖励1000元。

第十九条凡辖区发生一般亡人火灾的扣除辖区派出所当月绩效考评成绩1分;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在扣除当月绩效考评成绩的基础上,扣除全年绩效考评成绩1分。

凡辖区发生亡人火灾的,一律取消辖区派出所和派出所负责消防执法工作民警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市公安局纪委及时介入调查民警的履职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组织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五)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六)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乱收各种费用,吃拿卡要的;

(九)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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