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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会见申请书 申请会见理由(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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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会见申请书 申请会见理由(六篇)
2023-01-17 08:06:11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许可会见申请书(精)一

许可人: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可人)。

_________(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_(许可人)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_(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_(许可人)使用,且_________(被许可人)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许可人

本合同许可人是_________(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_(许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_(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_(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许可

3.1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期限

4.1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b)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许可人的义务:

(a)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被许可人的权利: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

6.4被许可人的义务:

(a)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关于许可会见申请书(精)二

说明:这个合同适用于直接从外国*版社购买翻译版权,由被许可方负责制作的情形。付款按约定的印数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中国出*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为出版者)与(外国*版社名称、地址)(以下简称版权所有者)双方签订。

版权所有者享有(作者姓名))(以下简称作者)所著(书名)第×版的版权(以下简称作品),现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本协议,版权所有者授予出版者独家许可,准许其以该出版社的名义,以图书形式(简/精装)翻译、制作、出版该作品中文(简体) 版×册(以下简称翻译本),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发行,不包括香港和澳门。未经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复制版权所有者对该作品的封面设计,也 不能使用版权所有者的标识、商标或版权页。本协议授予的权利不及于该作品的其他后续版本。

2.对于出版×册翻译本的权利,出版者应按照第18条的规定一次性支付版权所有者费用,版税按翻译本定价的百分之×计算,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时支付美元;

(2)翻译本出版时或××日期之前支付美元,以时间早者为准;

如果在该协议履行期间,出版者有任何过错,此款项不予退还。

如果出版的翻译本实际价格高于原估价,版权所有者将按一定比例提高收费,相当于翻译本定价增加的部分,该费用于出版时支付。

3.直至版权所有者收到第2条所列款项,本协议生效。

4.出版者将负责安排一位合格的翻译者,保证准确无误翻译该作品,并将译者的名字和资历报告给版权所有者。未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对作品进行省略、修改或增加。版权所有者保留要求出版者提交译稿样本的权利,在其同意后,出版者方可印刷。

5.如需要,翻译本出版者应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并应当为这些许可或权利支付费用。直到版权所有者收到出版者书面确认--出版者获得了许可,版权所有者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6.出版者就确保翻译本的印刷、纸张和装帧质量,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

可供选择的表述:

如需要,版权所有者负责取得原作品中第三方控制的版权资料的使用许可。对于获得这些许可而支付的费用,由版权所有者再向出版者收取额外的行政管理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直到版权所有者获得许可,他才会向出版者提供生产资料用于复制该作品中包含的插图。

7.出版者所有翻译本的封面、书脊、护封(如果有的话)和扉页上都必须醒目的印上作者的姓名,并在扉页背面注明下列版权声明:“(原书版权 详细信息)”以及下列声明:“此(书名)的翻译版由(外国*版社名称)许可出版”。出版者也将对翻译文本进行版权声明。

8.翻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向版权所有者提供本免费样书,并说明该翻译本的实际出版日期和定价。

9.如果出版者未能在××日期前出版该翻译本,该合同中的所有授权将由版权所有者收回,而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受影响。

10.未事先征得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出版者不能处分该翻译本的任何附属权利。

11.如果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款项逾期3个月仍未支付,授予予的许可将立刻失效,转让的任何权利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无需进一步通知。

12.版权所有者应向出版者保证其有权利和能力签订本合同,根据英国法律该作品决不会侵害任何现存版权,或违背任何现存协议,该作品中不含有任何内容会引起刑事或民事纠纷造成损失,否则因此而给出版者造成的损失、伤害或开支,版权所有者应给予赔偿。

13.未得到版权所有者书面同意之前,出版者不得将所获得的版权许可转让或惠及他人,也不能以出版者以外的任何名义出版该翻译本。

14.除本合同中明确授予出版者的权利外,该作品的其他所有权利由版权所有者保留。

15.出版者应将翻译本的详细情况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登记以得到正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依相应法规尽一切努力保护翻译本的版权。出版者还同意对侵犯该翻译本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提起诉讼,费用自理。

16.当翻译本已绝版或市场上已脱销,出版者应当通知版权所有者,则所有权收归版权所有者,除非双方达成协议,出版者则享有优先权对该翻译本进行重-印;但在得到版权所有者的书面同意或达成协议前,出版者不得自行重-印。

17.如果出版者宣布破产,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规定,且在接到版权所有者书面通知(用挂号信寄到本合同第一段所写的地址)后的一个月内仍不纠正,本合同即自动失效,授予出版者的版权许可将收归版权所有者,而不影响出版者向版权所有者支付的或应付的任何款项。

18.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给版权所有者的款项都应按支付当天汇率以英镑/美元支付,不得以兑换或代办费为由扣除。付款可以支票或银行汇票 支付,寄至 (外国*版社财务部门的名称和地址),或直接通过银行转达账,汇至版权所有者的账号(外国*版社银行的名称与地址)。如果出版社依法应扣税,他们应 声明并提供相应代扣税凭证。

1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裁决是 最终决定,双方必须遵守。但本合同任何条款不限制版权所有者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提起诉讼,以防止该翻译本在本合同第1条所限定的市场范围外发行。

20.(1)如果版权所有者全部或部分业务被收购,版权所有者可以不经出版者的同意转让本合同。

(2)本合同包含了双方充分而完全的共识和理解,取代了之前就本合同有关事宜达成的所有的口头的、书面的协议与承诺,除经双方书面协商,不得改变。

(3)只有出版者在本合同制定之日×星期之内签字,本合同才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出版者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权所有者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注解

序言

这部分给出了合同双方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翻译作品的详细资料。对于一部很快会被修订的非小说作品,西*出版社通常会将版权许可仅限于当前版本。

第1条

这一条说明了被授予的专有权在语言、地域和印数等方面的规定;以图书形式出版该作品的权利,从技术上这就排除了外 国出版社单独授予其他出版社中文图书俱乐部版权(参见第5章“附加权利”中对中国图书俱乐部现状的描述)。如果权利限定以精装或平装、二者之一的图书形式 出版,这就使版权所有者可以自由将另一种装帧形式许可另一家出版社,尽管该另一家出版社要面临使用中文译本的问题。如果市场可以保证两种版本的出版,那更 可取的做法是,首要的被许可方获得图书出版权,并通过修改第10条的规定,要求有权将另一种装帧形式的出版权再许可另一家中国出*社。然而,本书写作之 时,中国图书市场的低定价大概不能保证两种不同定价版本的存在。

本条的表述限制了中国出*社未经许可使用原书的封面设计,这是因为封面图像可能来自外部版权资料。如果不存在这个问题,且被许可方希望使用原书同样的设计,本条表述可以修改。

被许可方是否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版或与原出版社联合出版,这个问题很重要。实践中有多种情况:一些出版社非常看重自己的名称(如:美*微软对其计算机软 件),可能会明确要求被许可方使用其标识;另一些可能不希望其标识被使用,因为翻译版本可能被认为是某种形式的合资。一些出版社为使用其名称收取一定费用 或额外的版税。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澄清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如果许可方明确要求以联合名义出版,则本条的表述将被修正。

第2条

这一条说的是付款;一次性付款是根据约定即数和中文版定价基础上的版税百分比;中国目前有一个固定的图书定价体 制。以本合同为例,付款一般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在合同签订时,第二次是在出版之

日或约定的“最后日期”。这个日期一般是翻译本的预计出版日期,这意味着款项应当在该日期支付,即使翻译本还没有出版;这是对快速出版的刺激。

像付款货币种类一样(见第18条),付款的时间和比例当然可以协商。如果中国出*社认为所有付款数额以美元表示比较容易支付,而如果美元又不是该国流通货币,就必须与外国*版社协商。

如果中国出*社违约,付款就被没收。还有一条规定,如果图书最终定价高于谈判时的估价,应按比例提高一次性付款,如果价格上涨,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第3条

只有首笔款项被支付,本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第4条

本条旨在确保翻译应由一名合格的译者准确的翻译。未经许可不得修改,这样使外国*版社能够控制修改情况;为使本书 更符合中国市场,作者对省略或增加资料没有异议。这种修改应当在谈判之初尽早提出,以便许可方与作者就这些修改商议。这条还规定外国出版商可以要求一份译 稿以审查批准。必须提到的是,中国出*社提出的任何政治性的修改都可能危及此次交易--如果作者认为这些审查是无法接受的。

第5条

许多西方图书包含插图或其他外部资料的引文。中国出*社应与国*出版社认真核对,根据本合同整体许可,这些资料是 否可以自动再次使用,或者再次使用必须获得同意并另外付费。在提供复制软片前,“再次清理”外部版权所有者(如商业图片代理商和博物馆等)对这些资料版权 的许可,遵守合同,这是非常重要的。

本条规定“再次清理”版权的责任和付款义务由中国出*社承担,外国*版社则必须清楚地提供外部版权所有 者的名单和地址及其所控制的版权资料;然而他们无法为中国出*社提供“再次清理”版权费用的具体信息,因为这曲单个版权所有者确定。有些外国*版社也许会 代表被许可方进行版权的“再次清理”,但可能会收取许可费及一定手续费。合同样本中提供了另一种规定的表述,以供选择。

第6条

这条要求根据当地条件,翻译本的制作质量要尽可能达到最高标准。

第7条

原作者的姓名必须得到适当的认可;原版图书的版权信息必须印在扉页背面并对原出版社予以承认。这是有必要的,因为 版权行也许是作者的名字。由于目前根据英国法律对作者主张其精神权利的规定,一些英国出*社可能要求被许可方做下列声明:“根据1988年版权、设计和专 利法案,

(作者)在此声明其享有精神权利。”中国出*社还需要注明其对中文文本的版权所有声明。

第8条

这条规定翻译本出版后应免费送给外国*版社的样书的数量,并

提供出版日期和最终定价等具体信息;万一定价提高而需补付版税,这

是有必要的(见第2条)。

第9条

本条规定了一个现实的出版时间。实践中,如果中国出*社确有原因延误了出版,并适当提前通知,大多数出版社会考虑延长期限;但是,定期更新版本的图书(如教材)出版社很可能会担心中文版的出版是否耽误,原书新版本是否即将出版,所以他们希望协商将许可转到新版本。

第10条

第1条已将授权限定为图书形式;转让中文版的附属权利被自动排除。如果像平装本或俱乐部图书出版权等附加权利被授予,它们必须在谈判最初阶段讨论,任何版权收入以何种比例与外国*版社分配都应达成协议。

第11条

合同可以因为逾期不付款而被取消。一些西*出版社和代理商也许会对逾期未付金额收取利息作为对逾期付款的处罚。

第12条

这一条是对中国出*社的保证和损失补偿条款。这项保证是根据英国法律而作出,因为我们不能指望英国出*社了解中国立法的具体情况。关于立法的表述要根据不同的版权许可国家而调整,如美国、德国等。

第13条

未经国*出版社的事先同意,本许可不得转让。

第14条

许可仅限于第1条中列出的权利。

第15条

中国法规要求被许可方到中国国家版权局登记许可合同,此程序至少需7个工作日向那些不熟悉中国版权许可的外国出 版社解释这一点,是明智的。版权登记使中国被许可方能够对在中国市场同一选题的任何未获授权版本提起诉讼,并得到中国国家版权局的帮助(更多信息见第7章 “版权登记程序”)。

第16条

因为许可仅限定出版一定数量的版本,该条规定了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果一本书成功且要重-印,许可方可能希望就下一次印刷商谈新一轮的付款,版税才会比第一次印刷高。

第17条

这条说明了合同取消的几种情况:被许可方破产或违约。很少有西*出版社会自动提供一条相应的适用于他们自己的条款--如果许可方破产或违约,该合同取消;但这可以被要求。

第18条

本条规定了汇款的实际操作;付款货币种类应与国*出版社约定。一些出版社可能希望在本条中插入收款部门的准确信 息;大型出版社有专门版税部门,可能位于总公司之外的不同地址。如果是通过文字作品代理商获得版权并付款,那么有必要插入此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等信息,并 说明该代理商的委托费已被扣除。需要提供银行扣税文件,以便外国*版社能在自己国家要求归还已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是否应对版税付款扣税取决于中国与该许可 方国家适用的税收协定,如果有必要的话在本书写作之时,对英国出*社授予中国出*社版权的版税收入,中国先扣除5%的营业税,然后再就此余额扣除10%的 所得税。支付公司税的英国出*社可以通过从他们每年缴纳的公司税中抵扣所扣所得税,但无法重新获得营业税。

第19条

这一条说明本合同在中国法律下执行,适用中国仲裁程序。这种规定是与众不问的,因为在世界版权许可中的惯例是适用版权输出方国家法律,也可能遭到不熟悉中国市场的西*出版社的反对。尤其是美国出版社经常要求合同应当受他们公司所在国家的法律约束。

第20条

当许可方的全部或部分业务被收购时,本条允许许可方转让许可合同,这在西方是经常发生的。本条还规定该合同必须在指定期限内签订--西*出版社之间一般为6个星期,但对中国的许可也许12个星期更合适,因为中国被许可方要办理许多登记手续。

关于许可会见申请书(精)三

甲方:山西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许可乙方使用技术秘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许可使用技术秘密内容:

甲醇燃料及其添加剂与变性醇配制技术,甲醇燃料产业化应用系统工艺集成,以及品牌授权。

第三条 许可使用技术秘密及产品销售地域范围:

省全境(行政区划)。

第八条 许可使用技术秘密的前提条件:

甲方正式成为乙方法律认可的股东(甲方成为乙方正式股东相关情况另以协议规定)。

第九条 许可使用技术秘密的主体范围和保密期限:

9.2乙方需严格保守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保密期限为 10 年,自甲方交付全部交付乙方技术资料之日起算。

第十条 技术培训指导的内容、地点、方式及费用承担:

技术资料交付后,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负责在技术许可的范围内(包括在生产、调配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在甲方法人住所地指导培训乙方的业务和技术人员。如果乙方需甲方技术人员去其现场指导培训时,甲方人员所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证:

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的技术秘密专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并承诺可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2甲方将不负责乙方因使用本技术秘密生产的甲醇燃料在销售中引发的信誉或商业利润的损失,也不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由于甲醇燃料在销售中造成乙方损害或损失的,甲方对乙方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是指导培训乙方,使甲醇燃料的性能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 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双方均有权在协议签约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另立附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乙方首付甲方伍拾万元即行生效。许可使用期满或本协议中间解约,不影响保密条款效力,保密期限依然有效。

附:许可使用技术秘密文件资料目录

甲方:山西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于20xx年十二月十八日在山西太原市签订

关于许可会见申请书(精)四

本协议由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人)____________ (以下称为被许可人)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人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人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人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人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人授与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被许可人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 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 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始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人同意向许可人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人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人同意如向其他许可人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人同意向许可人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 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人。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人应立即向许可人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人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人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人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人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人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 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人接受被许可人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人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人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人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人有1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人在1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人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人向被许可人支付的高时,被许可人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人保证在未得到许可人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人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人,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人的所有权及许可人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人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人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人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人保护被许可人,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人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人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人同意向许可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人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人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人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人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人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被许可人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人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人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人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人免受损失。被许可人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 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人(同时也为被许可人)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人将向许可人提交以许可人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人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人的同意。许可人有权要求被许可人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人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人、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人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寄给许可人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人的同意。向许可人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人在未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人除非提前天书面通知被许可人,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人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人的要求,将向许可人提供不超过 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人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 公司 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人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人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人的同意。许可人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人权力和被许可人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人同意与许可人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人(或许可人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人应许可人的要求,由许可人承担费用,以许可人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人的要求,以被许可人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人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人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人保留。被许可人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人。被许可人将采取一切许可人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人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人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人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人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人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人发明或使用,而许可人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人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人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人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人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人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人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人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人在没有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人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人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人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人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人的要求,被许可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人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人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人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人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人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人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人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人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人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人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人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人、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人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人在提前1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人在1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人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人对被许可人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人有权终止协议。许可人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后3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人在协议终止后有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人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人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人。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天以内,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人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人拒绝许可人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人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人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人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人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人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人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人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人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人。许可人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人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人的补偿

1.被许可人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人的损失。

2.被许可人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人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人的权利。被许可人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人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人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人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人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人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人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人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人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人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人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人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人和许可人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__________

许可人:__________被许可人: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签字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关于许可会见申请书(精)五

目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条 合同价格

第四条 支付条件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第六条 技术资料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第八条 技术改进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第十条 保密

第十一条 侵权

第十二条 税费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仲裁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 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和申请情况 附件二 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 附件三 提成费的起算时间和计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让方查账的内容和方法 附件五 对甲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附件六 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计划 附件七 产品考核验收办法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订立。合同一方为________公司,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注册地址为:中国(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此证: 鉴于乙方拥有合同所述专利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并且同意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合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甲方;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并销售合同的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的含义:

1.1 “专利技术”,系指乙方目前拥有的或未来获得的和或有权或可能有权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世界任何国家许可转让的,适用于或可能适于制造本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

1.2 “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规定的产品及其改进发展的产品。

1.3 “甲方”,系指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4 “乙方”,系指________,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财产继承者;

1.5 “合同工厂”,系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即________;

1.6 “备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产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备用件;

1.7 “部件”,系指乙方随时书面允许甲方生产和销售的合同产品的构件及零配件;

1.8 “技术资料”,系指列于附件一与制造和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资料,包括与制造设备、工具和装置有关的图纸、蓝本、设计图表、材料规格、照片、影印资料和一般资料、设计及其说明书等。但上述资料仅限于乙方拥有的资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业务活动的资料;

1.9 “净销售价”,是指在扣除合同产品的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商业和数量折扣、佣金、保险费和税费之后的发票金额;

1.1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双方管理机构和有关权力机关中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条 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获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这种技术应与乙方产品的技术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独占方式许可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销售和出口产品的权利。

2.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专利技术资料和样机所需的配件,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产品不包括乙方外购件的专利技术,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外购件的样本和技术说明资料与制造厂商的名称。

2.5 乙方有责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训的技术人员,乙方应设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产品专利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体内容双方另行协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使用其商标,在合同产品上亦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售证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第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 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 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________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据本合同的专利许可,销售的合同产品一经付款则视为货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专利权使用费后,已售合同产品被退回或折价,甲方有权在以后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

3.7 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时,应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

3.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甲方,其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

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

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5.1 技术服务

5.

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一名技术专家到甲方,对合同产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解释,并就产品设计、制造、调试和检验,以及维修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以使甲方在保证合同产品性能的情况下,能尽快采用国产的材料的元器件,实现合同产品的生产。

5.

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分两次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共30人日。

5.

1.3

第一次技术服务在合同生效后

第六个月,乙方派遣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术指导12人日。

5.

1.4

第二次技术服务在合同产品验收期间,乙方派技术人员1人赴甲方工厂,提供技术服务,时间为18人日。

5.

1.5 乙方负担其人员的旅差费。甲方负担由驻地到工厂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费。

5.2 技术培训

5.

2.1 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受训人员掌握合同产品设计、性能测试、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质量检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专门知识,在合同工厂制造出与乙方产品质量相同的产品。乙方应设法安排甲方受训人员参观制造合同产品外购件的生产过程和合同产品的主要用户。

5.

2.2 甲方受训人员在协议期间分两批,320人日以内(翻译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训。

5.

2.3 首批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

第三至

第四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艺。

5.

2.4

第二批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为合同生效后的

第八至

第九个月,甲方派技术人员4人,翻译1人到乙方工厂接受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合同产品的设计、加工工艺、装配工艺和机器的调试。

5.

2.5 甲方负担受训人员的旅差费。在乙方受训期间的膳宿费及驻地和工厂之间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六条 技术资料

6.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在____________交付技术资料。

6.2 ____________的邮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给乙方。

6.3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目、件数、重量、航班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2份寄给甲方。

6.4 若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在甲方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如果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资料不全或增补要求,则视为甲方验收。

6.5 技术资料采用英文,计量单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7.1 合同产品的

第一台样机,由甲、乙双方组成的联合考核小组,按附件七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验收,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4份,双方各执两份。

7.2 如果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

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7.3 如果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责任,乙方应自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进行

第二次考核。

7.4 经过

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若责任在于乙方,则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进行

第三次考核。

7.5 经过

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

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若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第八条 技术改进

8.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原材料、外购配件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情况下,应采用中国产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设备。

8.2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创新,都将改进或创新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

8.3 改进或创新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或创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对其申请专利或将其转让给

第三者。

第九条 保证和索赔

9.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经过实际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明的技术资料。

9.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

第六条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则须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1)迟交1至4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2)迟交5至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3)迟交超过8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条规定被罚款时,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9.6 如果乙方迟交技术资料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将甲方已经交付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9.7 由于乙方责任,验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产而终止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产品部分性能指标没能达到合同产品的规定时,视具体情况,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予以赔偿,但是,若因甲方原因产品没能达到性能指标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金额。

第十条 保密

10.1 乙方根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一切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他技术资料,甲方均须严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或泄露给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为生产合同产品而使用技术资料的雇员。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部件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分包人须书面保证对其所得到生产技术资料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 若上述技术资料由乙方或任何

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的技术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利,即甲方可以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一条 侵权 1

1.1 乙方保证,它是依本合同条款转让给甲方的专利权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若发生侵犯任何

第三者权利的事件,则乙方应对侵权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

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关于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2份专利证书和专利申请的影印本。

第十二条 税费 1

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

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

3.1 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按期执行合同时,则可延长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3.2 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此后14天内以航空挂号邮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

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四条 仲裁 1

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达不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

4.2 仲裁将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章程进行仲裁。 1

4.3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

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

4.5 若仲裁的内容是合同的部分条款,合同的其他条款在仲裁期间应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

第十六条 合同有效期 1

6.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签订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公司管理机构或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邮件确认。若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

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满时自动失效。 1

6.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支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有中、英两种文本。当对其中条款的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关于许可会见申请书(精)六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类_______商品上第_____号_________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

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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