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追加项目预算申请书简短 追加项目预算的请示(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7 08:09:42 页码:14
追加项目预算申请书简短 追加项目预算的请示(四篇)
2023-01-17 08:09:42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追加项目预算申请书简短一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就本工程测量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

二、测绘开工时间和提交测绘成果资料时间、费用计算标准、总费用及付费方式:

1. 本工程测绘定于提交成果资料,如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 费用标准:/平方公里;

3. 工程量:

4. 总费用:)。

5.支付方式:

(1)协议签订后5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

(2)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7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测绘费用。

(3)乙方有义务对审查评定的报告中涉及测量的问题进行补充和修改,并在甲方支付上述价款时提供正规的合法的当年度票据。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报告编制的权利,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2、甲方保证各地方政府支持该项目的野外实验工作,做好农民、村屯与乡镇各级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水通、电通、路通”,甲方保证乙方野外工作占用土地不予赔偿;

3、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测量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

2、乙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支付设计文件,并对协议范围内的设计的完整性、标准型负责;

3、乙方按照协议规定的有关质量方面的要求进行设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设计质量;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四、违约

(一)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测量图件低劣引起审查不能通过,由乙方继续负责完善测量工作,并按损失大小减收协议价格,同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双方协商确定;如报告由于测量原因经完善后仍未通过审查,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索赔(乙方须在第一次审查未通过后半个月内将报告书予以完善并提交审查)。

(三)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未能按本协议第3条约定交付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每超过一个月,减收该项目应收协议价的百分之十;如果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进行索赔,乙方应退回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四)甲方违约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未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错误及对所提供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活增加工作量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或追加工作量的费用。

(五)在协议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乙方未开展编制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报告书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

(六)协议生效后,因自身原因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应返还协议已付款,并在赔偿所造成损失的同时按协议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索赔

守约方可按以下规定向违约方索赔:

(一)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二)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违约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三) 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守约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违约方在28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除与诉讼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各自的义务。

七、其他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审查评审通过后,且甲方把所有协议价款付给乙方后自行失效。

(四)本协议正本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最新追加项目预算申请书简短二

借款合同

借 款 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贷 款 行: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借款人因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向贷款行申请贷款。贷款行经审查,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 贷款用途

第一条 经双方协商确定: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未经贷款行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 贷款币种、金额、期限和划付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先决条件完全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贷款行应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金使用计划,按照下列第____款规定的方式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处开立的账户:

1.分次划付,具体划付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五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六次划付:

(1)划付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划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不定日分次划付:

在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划付,具体的次数、金额、期限以划

付时的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为准。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一经划出贷款行,即视为贷款已经放款,该笔贷款从划出之日起开始计息。

第四章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第五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贷款行在本合同项下所发放的贷款向贷款行支付贷款利息,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年利率采取___________(固定/浮动)利率。

1、若采取固定利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

(1)利率基础:

a: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

b:执行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______%

c: 执行由中国光大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__ _%。

(2)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比率 (上/下)浮 %,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3)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数值 (上/下)浮 bps,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在贷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2、若采取浮动利率,贷款实际执行利率的定价采用下述方式:

(1)利率基础:

a: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

b:执行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lpr):______%

c: 执行由中国光大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ceblpr):__ _%。

(2)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比率 (上/下)浮 %,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3) 在a / b/ c 利率 % 基础上, 按数值 (上/下)浮 bps,实际执行年利率为 %

利率调整周期为

具体调整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本合同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实施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政策,则借款人应与贷款行进行协商以确定利率标准,如在协商开始后的五(5)个银行营业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应在无法达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个银行营业日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2)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础利率的,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如人民银行宣布取消(或不再更新)对应档次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采用届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档次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作为定价基础利率,并由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或按照届时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统一意见执行;如届时全国间同业拆借中心取消(或不再更新)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则采用届时乙方发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作为定价基础利率,并由双方协商重新明确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利率调整方式,或按照届时人民银行等有权机关统一意见执行; 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合同贷款币种为外币: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后,如果在相关利息期的报价日上午11点整(伦敦时间),没有一家相关银行向伦敦同业银行拆放市场的主要银行就美元存款利率报价,则借款人应与贷款行进行协商以确定替代利率;如在协商开始后的五(5)个银行营业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借款人应在无法达成一致之日起的三十(30)个银行营业日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计息方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款行有权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或计息方法,按上述相同的上/下浮比率/数值,确定本合同新的贷款利率。贷款行做出调整前无需征得借款人同意,并有权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调整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或计息方法计收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_____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贷款划出贷款行之日起,按照实际划出贷款行账户的贷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九条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贷款行有权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_(30%-50%)。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行有权自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照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____(50%-100%)。

第十条 对于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行有权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 贷款资金发放、支付和使用

第十一条 除非满足下列提款先决条件,否则贷款行无义务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1.贷款行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付计划,或者《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及交易合同等与贷款支付相关的交易背景资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载明的情况没有变化,并且该等文件持续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发生的变化作出令贷款行满意的解释和说明;

2.借款人已填妥与本次提款有关的借据/贷款凭证。借据/贷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等具体贷款条件如与借据/贷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据/贷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借款人须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办妥与本贷款及贷款项目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若贷款行要求,还应办妥本合同的公证手续等;

4.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与贷款同比例的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项目实际进度与已投资额相匹配;

5.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担保,借款人应确保根据贷款行要求办妥担保合同及担保物的公证、登记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未发生本合同所列之任一违约事件;

在满足上述提款条件的前提下,贷款行可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安排划付贷款至借款人在贷款行处开立的账户。

第十二条 贷款资金的支付应接受贷款行的管理和控制。借款人应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在贷款行处开立账户并同意由贷款行实施监控,本借款合同项下的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使用。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总投资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币种为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分为贷款行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两种方式。

1、支付条件

(1)受托支付条件:借款人同意,对于单笔金额超过贷款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以较低金额为限)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取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有权调低该单笔支付金额起算点。

(2)自主支付条件:对于上述受托支付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形,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2、具体支付要求

(1)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即借款人同意委托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及用款依据将贷款资金发放并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实行实贷实付原则,即贷款发放后立即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

借款人应按贷款行的要求提供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的贷款用途及提款条件的相关交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出具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关于项目进度的共同签证单)、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账户信息,贷款行经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发放并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因借款人提供的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支付不成功或错误而引起一切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在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行在必要时有权要求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共同检查项目进度,并出具共同签证单。

对于应当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应当使用符合贷款行要求格式的《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作为支付款项的唯一凭证,否则导致延迟付款、拒绝付款、退票、追索、赔偿等后果的,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即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及用款依据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及与贷款项目有关的交易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在贷款行处开立以下账户作为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均通过该账户办理。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经贷款行同意,贷款发放账户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

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按照贷款行的要求提交贷款资金支付计划,贷款行审核同意后,按照该支付计划的要求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上述贷款发放账户,借款人应按照提交的贷款资金支付计划进行贷款资金支付。借款人应按每__________(月/季)向贷款行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对于因借款人变更用款计划,导致贷款资金支付不符合借款人自主支付条件的,应采用贷款行受托支付方式,借款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款计划变更证明材料。

3、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贷款行有权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1) 信用状况下降;

(2) 不按合同该约定支付贷款资金;

(3) 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4) 违反合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行受托支付。

第六章 还款

第十三条 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论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对借款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该约定均不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借款人都不得援用前款约定而拒绝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行处开立以下账户作为贷款项目收入账户,并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将项目收入及借款人收入存入该账户。借款人同意贷款行可以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直接将项目收入账户的资金划至本合同约定的还款准备金账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条下列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按本条下列分期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金。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年 月 日前 万元

若遇还款日为非贷款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贷款行工作日还款,该非贷款行工作日计入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借款人在偿还最后一期贷款本金时,应利随本清。

项目技术建成后,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

第十六条 借款人同意根据贷款行的要求在贷款行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

借款人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的,该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非经贷款行同意,还款准备金账户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业务、不预售支票。

借款人开立的还款准备金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本息。未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不得动用该账户资金。同时,该账户内的资金支付须逐笔经贷款行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 借款人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的,借款人应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现金流进入还款准备金账户的比例符合贷款行的以下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应确保还款准备金账户内的资金平均存量符合贷款行的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借款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和借据/贷款凭证上记载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应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本金或其他款项,并采取以下方式归还贷款:【 】1、授权贷款行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借款人账户中主动划收;2、自行还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如果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贷款行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行处或贷款行系统内所有分支机构的任何账户中依次扣收借款人应付费用、贷款利息及复利、贷款本金。对于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扣收还款顺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借款人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贷款利息及复利,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对于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扣收还款顺序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贷款行工作日向贷款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行的书面同意。

提前归还贷款时的利息计收标准为【 】:

1、对于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用款期限,相应折算成同期限的贷款利率计算本息。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 】个贷款行营业日正式向贷款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贷款行审查同意的,由双方另行签署《借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七章 还贷保障(担保)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__(质物/出质权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贷款行与担保人应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并办理担保合同的公证、和/或担保物的保险、登记等手续。

第二十五条 借款合同展期的,借款人、担保人应确保继续在借款展期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在借款展期内持续有效。

第八章 费用的承担和补偿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一经贷款行要求,借款人应立即向贷款行全额支付和补偿贷款行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及实现债权的其它费用。

第九章 借款人陈述、保证和承诺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第三十条 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并加盖借款人公章。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贷款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该财务报表在出具时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借款人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借款人符合该要求。

第三十五条 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第三十七条 借款人、贷款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主管部门、贷款行要求的财务指标约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 对于已足额到位的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借款人应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三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积极配合贷款行委托的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的专业服务,或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四十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签订或要求项目相关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完工担保和履约保函。

第四十一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签订长期供销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要求项目发起人提供资金缺口担保。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的要求自行或要求项目相关方为贷款项目投保商业保险并及时续展,并明确将贷款行作为所投保商业保险的第一顺位保险金请求权人。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应经贷款行认可并交由贷款行执管。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贷款行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应确保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贷款项目的保险。

第四十三条 借款人应按照贷款行的要求在签署的与贷款项目有关合同或协议等交易文件中明确约定项目付款方应将所有项目收入划入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收入账户。

第四十四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借款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第四十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前,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借款人将随时按照贷款行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 借款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第四十八条 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四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行之要求,如实并及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或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贷款行的调查和审查。借款人如属于贷款行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应依据该《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及时向贷款行报告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第五十条 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对其有关生产、经营、财务及履约情况、整体现金流以及贷款的相关调查、了解、检查、监测及监督;并有义务按月向贷款行提供最近一个月份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或其他反映借款人资信情况的资料。

第五十一条 如贷款项目发起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人,借款人应积极配合贷款行对项目发起人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检查及监督。

第五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对贷款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收入现金流的调查、了解、检查、监测及监督。

第五十三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贷款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行。

第五十四条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足以影响贷款行权益的行动等重大事项时,应提前三十个贷款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行,并经贷款行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第五十五条 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未经贷款行书面同意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债务,或提供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能力的抵押或质押。

第五十六条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等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行。

第五十七条 如贷款项目实际投资超过原定投资金额,贷款行经重新风险评价和审批决定追加贷款的,借款人应确保配套追加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投资和贷款行要求的相应担保。

第五十八条 借款人知悉并同意:本合同项下之贷款在任何时候均按贷款行的全权决定发放;该贷款接受贷款行在其全权决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查,以决定是否继续给予借款人任何形式之贷款。贷款行有权随时终止或暂停全部或部分贷款,取消借款人对贷款的任何进一步使用,而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只要贷款尚未发放,贷款行均有权随时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并取消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的全部或部分。

第十章 违约事件与风险处置

第五十九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行同意擅自改变贷款原定用途,挪用贷款或用银行贷款从事非法、违规交易。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支用贷款资金。

4.借款人提供的申贷文件信息、资料失真,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财务事实。

5.借款人向贷款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贷款行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6.借款人或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7.借款人未遵守本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担保人未遵守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8.借款人、贷款项目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权主管部门、贷款行要求的财务指标约束。

9.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10.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11.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贬值、毁损或灭失。

12.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重大兼并、收购重组、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化、贷款行认为可能影响到贷款安全时,未能做出令贷款行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方案。

13.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吊销和注销。

14.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行:

(1)其章程的任何重大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2)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3)其或其子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

15.借款人涉及将会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借款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6.借款人的财产被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或监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17.借款人作为贷款行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确定的集团客户,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合同,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银行资金或授信;或者通过关联交易,有意逃废银行债权。

18.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并未能作出令贷款行满意的补救。

19.借款人出现第十二条第3款所列情形;

20.发生任何其他事件或情况,实质性地对贷款行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第六十条 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行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风险处置措施:

1.停止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划付与支用;

2.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3.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

4.从借款人在贷款行或贷款行系统内的任何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

5.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6、对借款人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7.贷款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贷款行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及借款人账户变动情况,借款人同意并应配合贷款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及借款人账户的相关检查,并按贷款行要求向贷款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六十二条 合同双方应当对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目的而了解到的对方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借款人有关情况的除外。

第六十三条 未经贷款行事先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六十四条 无需事先征得借款人的同意,贷款行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予任何第三人,只需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十五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同贷款行所欠借款人的任何债务相抵销。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借款人对其支付给贷款行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借款人应向贷款行支付一笔额外的款项,以保证贷款行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

第六十六条 贷款行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贷款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贷款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六十八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双方有效签署。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对本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处手写内容与本合同印刷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十一条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二章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贷款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四章 附件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________份、贷款行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签订。

第七十八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借款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贷款行实现债权的情形时,贷款行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对贷款行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贷款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 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传 真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

时 间:

最新追加项目预算申请书简短三

外汇是一个新兴的投资理念,外汇交易就是根据一些国外的货币的汇率波动,赚取他们的汇率差价。每个货币都有自己的价值,而这个价值在外汇市场中都是相对美元来说的。例如:现在1欧元=1.2300美元,这个1.2300就是欧元的汇率。我们如果用5万美金入市买欧元升值(就等于买美元贬值),当欧元的汇率升到1.2400时,我们就赚了一百个汇率点了(1.2400-1.2300=0.0100,看后三位),这一百个点就是汇率差价。欧元的一点价值是10美金,100点的价值相当于挣到了5万美金(5万美元可买50手,1手只需1000美元),也就是我们的盈利。在外汇市场上,100个点的盈利机会几乎天天都有。外汇跟股票、基金一样,是做为一个金融投资的工具.但是它对比其它投资工具来说有十分多的优势(详见附件中:外汇简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它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所以每天在外汇市场赚取一百个点是正常的事。而在亏损方面,相对来说也是正常的。任何一个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没有风险怎么有机会呢?外汇的潜力是无限的,很多汇民自己在汇市操作,尚有50%的机会输赢,因为汇率不是涨就是跌,而您有专业的投资顾问跟分析师为您做投资分析,您不觉得盈利的机会大很多吗?而且,我们将根据每个不同的客户所能承受的亏损点为您设置风险管理资金和亏损位(即平仓结束交易的汇率点位,详见投资策略)。以便让您的亏损降到最低位,盈利达到位.保证金我们现在用保证金的形式来做外汇,比银行做外汇宝的业务来说利润更高、灵活度更强。国际上规定交易一手欧元需要125000欧元,也就是如果您在银行做实盘,想操作一手欧元就必须有125000欧元才可以入市,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保证金的形式来做,只需要1000美金(当天交易完毕)就可以操控125000欧元,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投机性极强相当有利的投资。

保证金交易介绍

保证金交易又称合约现货外汇交易、按金交易,是指个人或公司在银行或外汇公司设立保证金交易帐户并存入一定的保证金后进行的金额可放大若干倍的外汇交易。它现为世界第一大交易市场,每日全球交易额高达2万亿美元。并具如下优点:

1、双边买卖,可买升亦可买跌

2、投资成本低,以小博大

3、成交量巨大,不易被大户操控

4、买卖及开户程序简单

5、基本上24小时全球交易,网上下单,方便快捷,买卖可随时随地进行

6、风险大小完全由投资者自己控制,不会使亏损超过投资者所能承受的范围

7、可以自主设置获利和止损价位,自动交易省时省心

8、公平、公正、公开、信息全球即时发布

投资策略

一、投资金额:100,000usd

二、投资方向:

a:30,000usd(即美元)短线沽(即卖出)欧元

b:40,000usd长线揸(即买进)新西兰元;

c:30,000usd作后备资金。

三、投资分析:

a:30,000usd短线揸欧元1手=125,000欧元(合约单位),保证金=1,000usd/手,则30,000usd可买30手

给我留言

1、入市策略:在1.2450位置沽出,平仓(即买入)目标价位:1.2320,风险管理价位(止损):1.2470

2、盈利计算:盈利=(1.2450—1.2320)×10usd×30手=39,000usd(每盈0.0001按10美元计算,再乘以手数)投资回报率:39,000/30,000=130%若止损:(1.2450—1.2470)×10usd×30手=-6,000usd亏损率:-6,000/30,000=-20%

b:40,000usd长线沽英镑1手=625,000英镑(合约单位),保证金=1,000usd/手,则40,000usd可买40手

1、入市策略:在英镑价格1.8100usd时买进40手

2、赚汇价差价:我们对英镑的中长线目标价位看到1.7400附近盈利=(1.8100-1.7400)×10usd(合约单位)×40手=280,000usd

c:30,000usd作为流动资金当汇市出现难得机遇时,可以追加资金获得更大的获利;或当出现需补仓时可以灵活高度,保证合约持有。

最新追加项目预算申请书简短四

外汇是一个新兴的投资理念,外汇交易就是根据一些国外的货币的汇率波动,赚取他们的汇率差价。每个货币都有自己的价值,而这个价值在外汇市场中都是相对美元来说的。例如:现在1欧元=1.2300美元,这个1.2300就是欧元的汇率。我们如果用5万美金入市买欧元升值(就等于买美元贬值),当欧元的汇率升到1.2400时,我们就赚了一百个汇率点了(1.2400-1.2300=0.0100,看后三位),这一百个点就是汇率差价。欧元的一点价值是10美金,100点的价值相当于挣到了5万美金(5万美元可买50手,1手只需1000美元),也就是我们的盈利。在外汇市场上,100个点的盈利机会几乎天天都有。外汇跟股票、基金一样,是做为一个金融投资的工具.但是它对比其它投资工具来说有十分多的优势(详见附件中:外汇简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它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所以每天在外汇市场赚取一百个点是正常的事。而在亏损方面,相对来说也是正常的。任何一个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没有风险怎么有机会呢?外汇的潜力是无限的,很多汇民自己在汇市操作,尚有50%的机会输赢,因为汇率不是涨就是跌,而您有专业的投资顾问跟分析师为您做投资分析,您不觉得盈利的机会大很多吗?而且,我们将根据每个不同的客户所能承受的亏损点为您设置风险管理资金和亏损位(即平仓结束交易的汇率点位,详见投资策略)。以便让您的亏损降到最低位,盈利达到位.保证金我们现在用保证金的形式来做外汇,比银行做外汇宝的业务来说利润更高、灵活度更强。国际上规定交易一手欧元需要125000欧元,也就是如果您在银行做实盘,想操作一手欧元就必须有125000欧元才可以入市,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保证金的形式来做,只需要1000美金(当天交易完毕)就可以操控125000欧元,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投机性极强相当有利的投资。

保证金交易介绍

保证金交易又称合约现货外汇交易、按金交易,是指个人或公司在银行或外汇公司设立保证金交易帐户并存入一定的保证金后进行的金额可放大若干倍的外汇交易。它现为世界第一大交易市场,每日全球交易额高达2万亿美元。并具如下优点:

1、双边买卖,可买升亦可买跌

2、投资成本低,以小博大

3、成交量巨大,不易被大户操控

4、买卖及开户程序简单

5、基本上24小时全球交易,网上下单,方便快捷,买卖可随时随地进行

6、风险大小完全由投资者自己控制,不会使亏损超过投资者所能承受的范围

7、可以自主设置获利和止损价位,自动交易省时省心

8、公平、公正、公开、信息全球即时发布

投资策略

一、投资金额:100,000usd

二、投资方向:

a:30,000usd(即美元)短线沽(即卖出)欧元

b:40,000usd长线揸(即买进)新西兰元;

c:30,000usd作后备资金。

三、投资分析:

a:30,000usd短线揸欧元1手=125,000欧元(合约单位),保证金=1,000usd/手,则30,000usd可买30手

给我留言

1、入市策略:在1.2450位置沽出,平仓(即买入)目标价位:1.2320,风险管理价位(止损):1.2470

2、盈利计算:盈利=(1.2450—1.2320)×10usd×30手=39,000usd(每盈0.0001按10美元计算,再乘以手数)投资回报率:39,000/30,000=130%若止损:(1.2450—1.2470)×10usd×30手=-6,000usd亏损率:-6,000/30,000=-20%

b:40,000usd长线沽英镑1手=625,000英镑(合约单位),保证金=1,000usd/手,则40,000usd可买40手

1、入市策略:在英镑价格1.8100usd时买进40手

2、赚汇价差价:我们对英镑的中长线目标价位看到1.7400附近盈利=(1.8100-1.7400)×10usd(合约单位)×40手=280,000usd

c:30,000usd作为流动资金当汇市出现难得机遇时,可以追加资金获得更大的获利;或当出现需补仓时可以灵活高度,保证合约持有。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