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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精选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18:09:52 页码:14
2023年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精选12篇)
2023-11-23 18:09:52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找到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一个好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总结有所帮助。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我厂前以商标申请注册,经商标局于年月日以第号通知书驳回。依照《商标法》第21条规定,现申请复审,请你会予以决定。

理由如下: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评审费: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注: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1份,商标局的商标核驳通知1份,原商标图样10份,黑白墨稿1份,有关证明材料份。

附: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因汪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复审的一种商标注册文书。这种文书样式由国家商标局统一制定。填写的要点是针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理由,以确凿的`事实和有关法律为依据,详细陈述应当注册的理由。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存款和其名下的房屋一套。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离婚一案,为了保障离婚财产的.合理分割,也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足额的资金担保,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提供同产担保为自己名下的婚前财产,商品房屋一套价值________万元(见房产证)。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三

尊敬的校领导:

我们是信息工程学院09级和08级学生,由于课余时间十分充裕,想利用闲暇时间做点事,决定不再虚度大好青春,因此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在生活区开一家叫现磨五谷(暂定名)的饮料店。

小店拟在生活区8号一楼原书库,租下其中的场地,简单装修即可,不离开学校以便导师随叫随到,也靠近同学,为其实时实地提供便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店以锻炼充实自己,增加社会阅历实干经验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盈利性商店。我们决定放手做点事情,还可以为其他同学提供兼职的岗位。

现特将我们申请开店的理由和设想陈述如下,万望领导考虑我们至诚至真的青春梦想和亲身体验做点事的心情,予以批准为盼。

一、本人自幼帮忙家里打理生意,略知经营之道,现磨五谷(暂定名)的开设,将会让英雄有用武之地,让满怀青春梦想的我们施展拳脚,撑起一片小小的天空。

二、考虑到我们学生的本职是学习,从内外两个方面来考虑,本店不以盈利为根本目的,秉着自力更生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为目标。试想自己20几岁的人生里还要不断向日渐年老的爸妈索要每月花销费用,心理委实难安过意不去。为此,恳请校领导批准,甚谢。

三、经过我们在学校的各类商铺中调查过后,我们所经营的五谷现磨饮料和学校的其他商铺所经营的.饮料没有相类似的物品,并不会造成学校里其他店铺里同型产品的销售上不好的影响。

五、鉴于身为在校学生,尚无经济来源,希望校领导能给予适当的减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建军叶丽娜。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四

申请人国籍/地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中文):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接收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商标申请声明:_________________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申请/展出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章戳(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章戳: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五

河北省某某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办/站):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某某,男,何民族,现年某岁,家住河北省某某地,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0000。

本人之妻子某某,女,何民族,现年某岁,家住北京某某地,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0000。本人之妻与前夫于某年某月某日在何处生一男孩,本人与(女方姓名)于某年某月某日依法登记结婚,本人为初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本人符合生育第二胎的规定条件。现特向河北省某某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办/站)申请办理生育第二胎的准生证,望批准为谢!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注:_________________先到社区或是村委会批字情况属实并盖章)。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六

初审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复核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复核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审批日期: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___

2、申请人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国(地区)/国籍: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住所地(省/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

6、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人为自然人的不填):_________________

7、姓名:_________________

8、注册地/住所地(省/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_

9、联系人单位及部门:_________________

10、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11、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区号)--(分机)

12、联系人传真:_________________(区号)--(分机)

13、联系人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14、联系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

15、备注:_________________

16、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7、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

19、专利申请日:________________

20、专利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_______

21、专利权终止日:________________

22、专利公告号:_________________

23、备注:_________________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我厂前以商标申请注册,经商标局于年月日以第号通知书驳回。依照《商标法》第21条规定,现申请复审,请你会予以决定。

理由如下: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评审费: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注: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1份,商标局的商标核驳通知1份,原商标图样10份,黑白墨稿1份,有关证明材料份。

附: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因汪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复审的一种商标注册文书。这种文书样式由国家商标局统一制定。填写的要点是针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理由,以确凿的事实和有关法律为依据,详细陈述应当注册的理由。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八

代理组织名称:

被异议商标:

初步审定号:

类别:

异议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国内申请人不需要填写英文。

3、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初步审定号为国际注册号,填写时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九

尊敬的领导:

本人从20xx年1月开始与管理处签订租赁合同获得康城国际xxx号的经营权。在管理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小店已顺利开业。在开业以来小店所处位置较为偏僻以及人流量不大。因此小店生意惨淡经营成本逐月增加,每月亏损较大,无法负担铺租,面临着难以维持下去的危机和困境。为了使小店得以继续维持下去,展望未来和本着互利共赢原则,本人恳请得到领导的支持减免半年的租金(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你局核准注册的第________号使用于商品分类表第________类商品上________商标,现申请注销。

理由如下:

申请人:___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________。

附送:______________。

附:原注册证一份。

或遗失。

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份,

其他______________。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

(章戳)。

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

(章戳)。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十一

商标认定申请书的书写首先要注意写清认定商标,其次是商品名称,申请人以及申请日期。其他具体情况要大致参照商标认定书书写规范。个人申请要亲自跑北京,比较麻烦,建议委托商标代理公司操作。 商标申请书式,可以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找到。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一是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期满三年;二是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具有较高知名度;三是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和市场占有率等名列前茅;四是有健全的商标使用、保护和管理措施。

从我国商标法规定来看,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过错为要件。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的认定申请书的填写是商标注册必须经历的过程,应该按照规范进行填写,如果填写的不符合规范,可能会影响到最终是否能够注册商标的结果,侵犯商标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商标分割申请书通用篇十二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范文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范文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范文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

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1、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范文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范文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范文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一、申请撤销商标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申请后,商标局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在上述三年时间内的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对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不服,商标注册人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上述所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时间的审查,是从商标局收到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二、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第一、《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二、《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范文》: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第三、被提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7616564复印件;以及对被撤销商标使用情况的说明。

二、法律对商标撤销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又规定: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供该商标使用的证明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近两年,商标局依法撤销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占撤销申请文的50%以上,说明提出申请的一方,大多是有充分依据的,证明被提商标注册人三年中确实没有使用其商标。但也有一些申请方是另有原因的:

1.提出撤销三年未使用商标的申请方,想拥有一商标的专用权,但别人已注册使用,申请方先向对方提出转让该注册商标,协议不成又不肯放弃该注册商标的名称,于是想出此招撤销商标注册人的专用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实际上,注册人一直在使用其商标,申请人是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书信一文,以此碰碰运气。

应该说,申请人的这种动意,是有违商标法立法宗旨的,但《细则》中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指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这其中的"说明有关情况"应该是有所指的。

2.当自己的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还对该注册商标提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曾有几个企业把商标局发的商标驳回通知单,作为提出申请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的理由。这种申请理由,显然对商标注册人是不公平的。曾有一外方企业,提重庆一企业的商标未使用,商标注册人在接到商标局通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3393664知提供商标使用证明后,立即来函一方面出具了商标使用的证据,另一方面措词激烈地强调,外企为什么凭空说我们的商标三年未使用,实际上我们一直在使用,他们是在诬陷。

企业的话虽然重了些,却也反应了一个客观事实。在这一点上,《细则》中"说明有关情况"应当有严格的限定,以防有人借此钻空子。任何人提出撤销申请的同时,应另附有书面报告,其内容应是被提撤销商标的市场调查结果,或该商标注册人三年内的经营状况调查等有关的文件,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申请人确实是依法办事。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范文填写说明:

1.办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范文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申请撤销共有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处应当填写该共有商标的代表人名称。

6.一份撤销申请应填写一个类别。

7.申请撤销部分商品/服务项目,应在“撤销商品/服务项目”处填写申请撤销的部分商品/服务项目,且应与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相同(可再加附页);申请撤销全部商品/服务项目,此处应填写“全部”字样。

8.申请人应在撤销理由中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有关情况(可再加附页)。

9.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撤销商标费为1000元人民币。

11.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范文样式:

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的优质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册。

那么关于商标撤三的技巧与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企盈小编就带您一起来看看吧。一、申请撤三的技巧:以谁的名义申请。

一般不将实际需求者作为撤销申请人,也就是说,他的商标妨碍你家商标申请了,你不要亲自出马。而是找一个跟你方没有关联的第三者作为申请人。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标,有利于提升撤销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如果撤销失败了,还可以谈转让和收购的问题;申请撤销的商品项目。如果争议商标的申请人在申请的时候,是针对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了申请注册,那我们在撤销申请时,必须撤得干净全面,如果在后续的复审程序中,注册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证据,那你的胜算就又大了一点;撤三申请的时间。

巧妙地安排好“撤三”和“新申请”的时间节点,把商标争取过来,最少是先争取到你的名下,成为商标的新申请人。目前相对稳妥的做法是:提交撤三的同时提交注册申请。

正常情况下,商标会被驳回,驳回复审过程中撤三结果不能审结的,可以向商标评委书面请求中止审理,等待撤三结果确定后再做出审理。二、申请撤三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范文》,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第二步: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第三步: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

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第四步:提出撤销复审申请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需要怎么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呢”?其实,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商标所有人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范文、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范文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范文件:包括异议申请书范文、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范文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因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的差异,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

1、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1)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

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限。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义务,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所有人怠于使用注册商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使用不当。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d、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注册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构成的禁用规定,或者以欺骗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而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不当的撤销,又具体分为以下两类:(1)注册商标不附期限的撤销,即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不论注册后经过多长时间,均得以撤销。注册商标的不附期限撤销,其事由主要有:a、注册商标使用禁用商标标志的。

凡与《商标法》第十条所规定的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关的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均为禁用标志。 b、注册商标使用欠缺显著性的标志的。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凡与商品本身的性质、特征、质量或者数量不可区分的标志,除经过使用已经取得显著特征而便于识别的以外,均为欠缺显著性的标志。 c、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

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直接损害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为社会公益所不许,应当予以撤销。(2)注册商标附期限的撤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得因注册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而撤销。但有以上附期限撤销的事由存在时,若商标所有人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撤销恶意注册的商标,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注册商标的附期限撤销,其事由主要有:a、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的。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为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的,应当予以撤销。

b、代理人滥用其地位取得商标注册的。"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c、注册商标含有地理标志的。注册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应当予以撤销,但商标所有人善意取得注册的,不在此限。

d、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的。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享有的肖像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知名的未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利益等。

3、争议撤销,是指注册保护在先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对在后注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争议,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撤销注册商标程序中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当事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因注册不当而提出的撤销申请、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因商标局作出的撤销注册商标决定而提出的复审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法进行评审。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评审程序如下:(1)、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范文,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副本。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范文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3)、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应当及时将申请书范文副本送交对方当事人,限其自收到申请书范文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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