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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戒毒协议书汇总 四川省成都市戒毒管理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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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戒毒协议书汇总 四川省成都市戒毒管理局(4篇)
2023-01-17 08:33:57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成都市戒毒协议书汇总一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性别:住所: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

成都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印

签约须知

1、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

合同中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涉及货币数字应填写“¥0000.00”式样或大写金额。

合同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或填“无”。

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甲方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

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到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

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五、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试用期间的月工资¥元。

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资按执行。

第八条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第二十五条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双方约定: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内容:

十四、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

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

签订日期:年月日编号:

最新成都市戒毒协议书汇总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乙、丙方共同为甲方提供保姆(钟点工)服务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三方共同遵

守执行。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基本信息表。甲方为本合同中的消费者;乙方

为本合同的具体服务人员;丙方为服务机构。

合同主体

基 本 信 息

甲 方

姓 名

房屋面积

花园面积

服务地址

就餐人数

身份证号

特护人员

□ 有 □ 无

电 话

需求形式

□全日制 □上午钟点 □下午钟点

乙 方

姓 名

登记地址

电 话

身份证号

姓 名

登记地址

电 话

身份证号

姓 名

登记地址

电 话

身份证号

丙 方

机构名称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经营地址

第二条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到甲方的适应期共计 天,从乙方到甲方的第一天起算。适应期过后如三方均无异议,此合同将自动转为正式合同。

第三条 服务时间为每周 天,每天工作 小时,自 点至 点。

第四条 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签定本合同书时,甲方须向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每月向丙方支付管理费 元,服务费的支付时间定为每月的 日前。适应期服务费标准按月服务费÷30的标准进行支付;

(二)服务费用全部采用预付制,首次付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合同期

内甲方须在每月 日前将下月服务费(乙方工资)及丙方管理费转至丙方银行

帐上;并保管好转帐凭证,通知丙方财务,以便核实。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个人素质和服务情况选用、辞退乙方;

2、甲方有了解乙方个人及家庭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对乙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

3、甲方可以拒绝并阻止乙方在其住宅小区内从事与保姆(钟点工)服务无关的活动;

4、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因乙方服务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物或采取殴打、威逼等侵犯乙方人权的方式进行处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乙方有盗窃甲方财物行为或被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拘留。②在甲、乙、丙三方约定的时期内,乙方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③乙方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的行为。④合同期满;⑤合同期内乙方感染传染病或产生其它疾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向乙、丙方如实告知家庭详细情况的义务。需如实填写本方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说明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病人等。本方基本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丙方;

2、 甲方有义务在选定、更换和辞退乙方时将乙方接送到丙方;

3、甲方须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及劳动成果,不得歧视、虐待乙方。对全日制服务形式的乙方应提供与本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标准和适当、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4、 甲方对乙方负有监督指导责任。甲方应详细介绍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安全隐患等情况,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重要工作甲方要予以示范;

5、 甲方有妥善保管本方现金、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的义务。如有物品遗失应主动报警并通知丙方,在没有确凿证据和公安机关明确定性的情况下,不得猜忌、怀疑乙方;

6、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向其它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或非约定服务场所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增加合同外的服务项目。不得让乙方从事与本合同服务内容不相符的其它工作;

7、甲方有义务承担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不得让其从事危险工作。乙方外出未按约定时间回到甲方或在外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丙方;

8、 甲方须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服务费和约定的管理费用,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应最少提前7日与乙、丙方续签合同;

9、甲方有协助丙方管理乙方的义务,不得私下为乙方介绍工作、引诱乙方离开丙方机构和私自与乙方建立劳务、合作、服务关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以按时足额得到劳动报酬。可以得到约定(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时间,超出约定时间服务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乙方有保护自己人身及财产安全和名誉不受侵犯。有追究因甲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可以与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解除合同;可以因工作不适应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7天告知甲、丙方,待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4、乙方可以拒绝从事与本合同服务内容不符的其它工作。拒绝对除甲方以外的其它方进行服务;拒绝被带往外省(市)或非约定地址服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守合同的义务,应努力工作、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服务内容,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如实向甲、丙方提供个人详细资料和保守甲方家庭信息的义务;

3、乙方有尊重甲方家庭成员和甲方生活习俗的义务。服务中需勤俭节约,经手的钱(物)账目清楚。因本方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主动酌情进行赔偿;

4、乙方不得擅自将他人及亲友带入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拿用甲方物品。不得擅自动用高档电器和贵重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事务及邻里纠纷;

5、乙方外出应向甲方请假。放假外出应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甲方,应提前告知甲方或者丙方(钟点工除外);

6、乙方有义务向甲、丙方提供本人1年内的身体健康证明材料。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的权利:

1、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详细情况,特别是服务对象的个人喜好、家庭成员

健康状况等情况;

2、丙方有权了解乙方的个人喜好、乙方本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3、丙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按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标准收取甲方

管理费;

(二)丙方的义务:

1、丙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服务心态、交往礼仪和其它注意事项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乙方服务技能达到合格水平;服务地点在成都主城区(三环)范围之内的,丙方 月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在职培训一次;

2、丙方有义务协调甲、乙方的服务关系,及时掌握乙方的服务情况。严格开展客户回访工作,并承担回访情况记录责任。有保守甲方家庭信息的义务;

3、丙方或甲方须按时向乙方发放薪资,并承担乙方的社会保障责任;

4、丙方有义务向甲、乙方告知本方经营地址、服务电话、资质条件、法人代表等事项的变更情况;

5、丙方有义务为甲方再次推荐或调换服务员,但1月内丙方为甲方调换服务员最高不超过3次。

第八条 服务内容约定。

□家庭清洁服务;

□洗衣/烫衣服务;

□餐务制作服务;

□食品采购服务;

□小孩接送及陪护服务;

□老人或病人陪护服务;

□夜间单独带幼儿同寝;

□ ;□ 。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正常情况下(甲方家庭结构无重大变故、乙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丙方机构正常)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均须征得其他两方的同意,以便另两方提前进行工作准备,否则视为违约;

(二)甲方对乙方身体健康状况提出异议时,乙方有义务配合进行体检。经查乙方确实存在健康问题(传染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乙方的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每月应为乙方安排4天休息时间和保证每天累计8小时的睡眠时间。遇国家法定大假(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不能安排乙方休息或休假时,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此费用由丙方或甲方进行核算后支付给乙方;

(四)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受到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五)本合同正常履行结束,丙方收取的管理费是丙方应得的服务报酬,此费用不退还,本合同非正常终止,丙方收取的管理费按实际服务天数进行结算。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正常履行结束后,丙方需无条件退还给甲方;

(六)乙、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仅为辅助性帮扶服务,旨在减轻甲方家庭成员的劳动量,因此乙、丙方不承担服务对象的意外伤害、疾病等同类型责任;

(七)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或非正常解除本合同,乙方在离开服务地时有义务提醒甲方清点本方物品,并请甲方安排与乙方同性别的家庭成员检查乙方行李,经甲方签字确认无误后,乙方方能离开;

(八)丙方为甲方调换服务员期间,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本合同若需变更,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进行签字(盖章)确定,变更内容方为有效;

(九)其它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三方均应遵守本合同之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两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赔偿标准为本合同总服务金额的 %。

2、若甲方或丙方违约,违约方以履约保证金为限额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果发生争议, 应本着三方自行协商解决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和丙方盖章(公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家政服务人员变更情况表》(附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公章):

乙方(签字): 开 户 行:

乙方(签字): 支付卡号: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部门:成都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

附件

家政服务人员变更情况表

姓 名

服务起止时间

月费用标准确认情况

甲方乙方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最新成都市戒毒协议书汇总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 市 路 号 大厦内,房号为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 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 15 元/平方米计算。

2、上述费用以每 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

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

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人民币。

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

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最新成都市戒毒协议书汇总四

买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____区

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结构________楼层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

3.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总计房价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拾_______元整。

二、乙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后,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计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预付款,其余________%,计________元价款则交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存,代办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乙方将房屋腾空并连同该房屋有关图纸、资料、房屋钥匙等交给甲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由乙方凭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领取售房余款。

五、甲、乙双方互相监督,不得隐瞒买卖成交价额。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税费按规定各自交纳。

六、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并由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

双方均不得违约。

如甲签章违约,乙方不退还定金;乙方违约,则双倍退还甲方定金;违约方还应承担产权转回已缴和应缴纳的税费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乙方卖给甲方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进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时,乙方应当同意,并如数退还甲方定金。

八、其他决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存________份,乙方执存________份,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存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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