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优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20:13:39 页码:8
最新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优质9篇)
2023-11-20 20:13:39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目标和计划。掌握正确的写作结构是写好文章的基础,下面介绍一下常用的结构类型。这是一些别人的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从中获得灵感和启发。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一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年 月日,甲方驾驶出租车(川yt0593)在巴州区回风大道广电中心新天地广场路段处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之子(张月严)受伤。由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快处中心认定:甲方负全责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赔偿给乙方一切后续治疗费用计人民币2000。00元,另人保财险公司赔偿给乙方各项费用6000。00元人民币,两项共计金额8000。00元人民币(捌仟元整人民币)。

二、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以后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三、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二

甲方(保险人):

乙方(被保险人):

先行赔付制度为确保万客乐超市海天店规范合理的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超市的良好声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在本超市内出售的商品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一、消费者须提供超市的购物小票及购物清单,且商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家具、小家电等商品在产品的“三包”期内(“三包”期限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一年执行),经超市认定或国家权威质检部门鉴定,确认超市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后,由超市先行赔付。

二、当消费者认为在超市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时,可直接找超市客服部门投诉。超市接到投诉后,立刻派人进行质量认证,分清质量责任。对于重大疑难的投诉,征得双方同意后可委托国家有关权威质检部门进行鉴定,鉴定前双方将鉴定费用保证金暂交由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暂时保管,鉴定费用由最后确定的责任方承担,第三方退还无责任方保证金。

三、当确定质量或服务责任由超市承担时,由超市调解,供货商和消费者之间应充分友好协商解决,赔偿消费者相关的损失:

1、当消费者和供货商双方都接受调解达成一致时,由供货商向消费者赔付。

2、当消费者接受调解,但供货商不接受时,由超市出具《质量投诉处理决定》,通知供货商限期执行。当供货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时,由超市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3、当供货商接受调解,但消费者不接受,消费者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供货商对仲裁决定或法院判决拖延、拒绝或无力履行时,由超市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4、当确定应承担质量或服务责任的供货商已经退场联系不上时,由超市直接与消费者协商。当双方意见一致时,由超市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当消费者不接受时,消费者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超市依据仲裁决定或法院判决先向消费者进行赔付。

四、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行赔付以直接损失为主,兼顾考虑间接损失(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五、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行赔付主要是无条件修复、更换,当确实无法修复或更换时,才进行现金补偿。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先行赔付范围:

1、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

2、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处理的。

3、消费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质保期限的。

4、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5、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的纠纷。

6、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甲方(保险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被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三

劳动法(labour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四

甲方(保险人):

乙方(被保险人):

呦呦车生活先行赔付保障计划目的在于为呦呦用户营造一个安全、可信的生活服务网络环境,让用户放心的使用呦呦车生活达成各种生活服务需求。

呦呦客户在接受服务或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与相关商家产生纠纷并受到直接经济损失,通过在线申诉并充分举证,,用户可以依据相关仲裁流程向呦呦车生活申请先行赔付。

1、用户应为呦呦车生活注册用户。

2、用户使用相关呦呦车生活信息服务,的信息时均应为登录状态。

3、用户点击的信息后与发布信息的相关商家发生了交易或接受了其服务。注:如果用户点击浏览的信息是呦呦车生活提供了线上登记预约功能的信息,用户必须先行完成在线登记预约并最终与相关商家进行交易或接受服务,方可申请先行赔付。如果用户点击浏览的信息,呦呦车生活未提供线上登记预约功能,则用户点击浏览信息并完成交易或服务即可申请先行赔付。

4、用户在与相关商家进行交易或接受其服务时,或在交易或服务结束后的质保期/保修期/服务保障期等期限(上述统称“保障期”)内发生以下情况可及时发起维权,申请先行赔付:

a.用户交付定金、订金、保证金、押金等而没有得到商品或服务且相关商家拒不退还的,或交易、服务结束后在用户未违约的情况下相关商家预付押金无故拒不退还押金、订金等的。

b.进行交易或接受服务过程中相关商家不履行约定、违反约定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或损害用户的消费者利益的。

c.交易或服务结束后,在相关商家承诺的保障期内出现问题商家拒不负责,用户因此遭受直接损失的。

5、用户应在以下期限内提起先行赔付申请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a.一般情况下,应在完成在线预约/点击浏览信息后的30天内;

b.特殊情况下:

ii如相关商家承诺有保障期,且用户在保障期内遭受损失的,如果用户可提交有效完整的商家承诺保障期证明,则可在保障期内提起申请。注:如不满足b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要求的,均适用a款赔付时效的规定。

6、赔付额度:全额赔付用户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先行赔付中心-申请赔付-举证-仲裁-赔付基于以上维权申请流程,呦呦车生活依照以下细则进行赔付执行:

1、用户需提交的举证材料:

a.主张赔付定金、订金、押金等的,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已支付定金、订金或押金等(如定金合同、押金条、收据等)。

b.主张交易/服务过程中相关商家不履行约定、违约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需提供双方签订的协议及商家违约、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相关证据。

c.主张交易/服务结束后在相关商家承诺的服务保障期内出现问题相关商家拒不负责的,需提供相关商家承诺的保障期证明,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售后问题的证据,以及用户进行维修、维护或为减小损失支付的其他费用等所受直接损失的证明。

d.维权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收据、押金条、监控录像、通话记录、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等任何有效证据。

2、相关商家举证时限:用户提供证据后,商家如3天不提供举证,则认为相关商家对用户证据无异议,同意呦呦车生活根据已掌握证据进行判断并作出处理。

3、呦呦车生活仲裁/判定:呦呦车生活将在双方充分举证或商家3天举证期结束后的3天内进行仲裁。

4、呦呦车生活赔付:仲裁判定为符合赔付条件的,呦呦车生活将在结束仲裁后的15天内向用户支付先行赔付款项。

满足以下任一情况的,呦呦车生活将不提供先行赔付服务,不负责先行赔付:

1、用户非为个人消费目的而进行的购物或支付行为。

2、用户与相关商家共同骗取赔付,将不予赔付。在不予赔付的同时,呦呦车生活将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3、用户点击信息时未处于登录状态的。

4、呦呦车生活提供了线上登记预约功能的信息,用户未先行完成线上登记预约的,不属于呦呦车生活先行赔付范围。

5、用户提供证据不充分,无法证明相关商家责任的,呦呦车生活将不予赔付。

6、用户超出赔付发起时限提交赔付申请。

8、用户已获相关商家卖家或第三方赔付或补偿的,呦呦车生活不予赔付。

7、因用户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行为、违法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呦呦车生活不予赔付。10、其他呦呦车生活认为不应承担赔付的情形。

1、呦呦车生活有权向相关商家对赔付金额进行追偿。

2、呦呦车生活有权对被执行维权、存在欺诈行为的相关商家进行关停账户、拨付其账户内余额优先作为赔付金额等处理。

1、呦呦车生活仅有义务根据先行赔付规则向用户索要相关证据,但并无义务对用户证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及交易的实际情况做进一步调查。

2、由于用户过错导致的仲裁错误,呦呦车生活不对用户承担补偿责任。并且一旦发现用户存在骗取赔付的行为,呦呦车生活保留追索权。

3、用户未在有效赔付时效内发起先行赔付申请并及时提交完整证据的,视为用户主动放弃先行赔付申请的权利。

1、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3、呦呦车生活对本协议及相关先行赔付保障计划的所有内容享有法律范围内的最终解释权。

4、本协议是《呦呦车生活先行赔付保障协议》(简称“总协议”)的有效必要组成部分,本协议中未约定的条款,以总协议中的规定为准并按总协议处理。

甲方(保险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被保险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五

乙方为甲方水龙头生产中心组员工,从事工作,年月日,在工作过程中疏忽造成工伤事故,导致,受伤后,甲方及时将乙方送至顺德和平创伤外科医院治疗,经医院证明现已康复,医疗终结。通过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人伤为十级伤残。

1、通过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人伤为十级伤残。

2、乙方医疗终结前医疗费用______元(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由甲方承担。

3、甲方处于人道主义,根据劳动法规定,十级伤残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______个月工资(已由社保局支付)、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______个月工资及一次性医疗补助:______个月工资,按人工伤事故前的平均工资______元/月核计。共支付______个月工资:5×1800=9000元。

4、另支付调养期间的补贴7天×20元/天=140元。

5、总赔付金额为:9000+140=9140元(玖仟壹佰肆拾元正)。

6、乙方从收到甲方上述款日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不再以此事来追究任何责任,此事终结。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证明人签收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______乙方:______

甲方见证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交通事故相关理赔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013年_月__日晚_时许,甲方车辆(车型:起亚牌____车牌号:鄂_____)与乙方车辆(车型:北京现代__车牌号:鄂_____)在__公路岳口段发生碰撞交通事故,双方车辆严重受损,甲方车辆上有一位乘客受伤(女性,70岁,额头冲击受伤),已送_____中心医院救治,目前正在住院观察治疗。事故发生后,__交警中队已现场勘查,事故结果正在处理中,初步判定乙方负完全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于20___年_月__日__时前预付甲方受伤人员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陆仟元,20___年_月__日__时前再付肆仟元,共计壹万元。

2、甲方车辆由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4s店保修完好,达到甲方要求,并补偿甲方车主壹仟元精神损失费。修车期间发生的.拖车费用及其它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若出现因本次交通事故引起的后遗症,甲方有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若乙方不履行上述理赔条款之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交警部门将事故调查意见书诉至法院判决,并追究乙方车主的责任。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七

用人单位:。

劳动者:。

根据xxx劳动法、xxx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xx年月xx日,在工作时发生,导致。

第二条:经双方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放弃申请工伤伤残评定的权利,由用人单位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劳动者相应的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充分协商,劳动者同意由用人单位给予其如下工伤待遇:。

(3)以上费用计人民币:xx万元。

对于前款约定的赔偿款,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全额支付给劳动者;。

第四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即行终止解除,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也同时终止,双方之间也无其他任何其他债权、债务关系。

第五条:劳动者在本协议生效后,同意不再就此事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单位主张任何赔偿请求。

第六条:本协议约定的前述赔偿为一次性赔偿,劳动者在取得赔偿款后,同意不再以此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补偿,也不再以此为由妨碍用人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当补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执二份,劳动者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字):。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乙方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

1、乙方于今年进入甲方维修队任职杂工员工。于20______年5月19日在深圳市______工程施工时,由于乙方擅自操作抽水机并导致其右手被严重挤伤(第2-5指毁损伤)。后甲方及时送往深圳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甲方派专人对乙方进行护理,并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愈合出院。

2、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并提出离职。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赔偿款之日搬离甲方维修队。

4、本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按手模)。

20______年8月19日20______年8月19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赔付协议书汇总篇九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以及“因工外出期间”等问题,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还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5类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做了明确的规定。工伤新规将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规亮点。

一.四种情形属“上下班途中”

《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规定》第六条规定中多处提到“合理”一词,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表示,理解这一条规定,要抓住的关键词就是“合理”。因为法律不可能规定那么具体,所以要本着同情保护受伤群体、弱势群体的前提,在合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赵大光表示,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一句话说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

合理路线包括的范围也很广泛,比如下班的途中顺路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这也属于合理的路线,也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活动。赵大光还举例称,比如下班了以后,你可以去父母家、自己家也可以去看看自己的孩子,这都属于合理的路线。

二.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四种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四种情况是: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从第四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认定上,《规定》确定了三个思路:一是对“工作原因”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履行工作职责、是否受用人单位指派、是否与工作职责有关、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等因素;二是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三是对“工作场所”的认定则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涉及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

三.“因工外出期间”属“工作时间”

对于“因工外出期间”,《规定》第五条则明确“因工外出期间”属于“工作时间”的一种特殊情形,下列情形,法院应予支持: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而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派遣工工伤由派遣单位承担保险责任。

《规定》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5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规定还指出,在上述非法转包和挂靠情形中,“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五.第三人造成工伤由工伤保险先支付再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该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分别按照《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要求侵权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

按照这一立法精神,新《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一)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