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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申请书样板 商标续展证明(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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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申请书样板 商标续展证明(六篇)
2023-01-17 08:57:20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商标续展申请书样板一

鉴于许可人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许可人”是指________国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人取得,许可人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人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许可人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许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

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人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许可人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人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人: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

5.1许可人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人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许可人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 商品质量

6.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人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寄给许可人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人的同意。向许可人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人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人的要求,将向许可人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 侵权和保证

7.1许可人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人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人免受损失。

7.3接受方同意向许可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人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人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 促销资料

8.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人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人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人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人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 分销

9.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 破产、违约

10.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人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10.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人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10.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 最后报告

11.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人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许可人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 存货处理

12.1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人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 税费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人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负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商标续展申请书样板二

下面是小编特意准备的,供各位浏览,希望能对你有帮助。详细内容介绍请看下文。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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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商标续展申请书样板三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人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许可人”是指________国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人取得,许可人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人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许可人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许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

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人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许可人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人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人: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

5.1许可人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人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许可人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 商品质量

6.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人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寄给许可人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人的同意。向许可人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人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人的要求,将向许可人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 侵权和保证

7.1许可人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人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人免受损失。

7.3接受方同意向许可人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人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人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 促销资料

8.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人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人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人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人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 分销

9.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人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 破产、违约

10.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人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10.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人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10.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 最后报告

11.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人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许可人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 存货处理

12.1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人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 税费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人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负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商标续展申请书样板四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国别: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_________。

六、转让方的保证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_________(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_________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年月日

推荐商标续展申请书样板五

一、

我/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委托xxx代理机构出售以下商标(详见明细),并自愿将这些商标在“xxx(代理机构)”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出售。转让代理佣金为商标转让成交额的10%(成交后由转让方支付)。

待转让商标明细: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____类 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协商价:_______

委托人(商标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qq号码:________________

网站/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商标所有人(签字/盖章):

委托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1、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综合上述,商标转让委托代理合同中应该明确代理的权限,并且要对待转让的专利进行详细的介绍,还要约定代理的费用,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代理人要对商标权人办理相关的手续直至商标转让行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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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标志设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公司标志设计或公司产品商标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 为其公司设计标志 个,公司产品商标 个。

第二条 委托设计费用

2.1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公司产品商标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2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 %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到乙方公司账户(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划账凭据后作为标志设计的开始时间)。

3.2标志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 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标志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3.3如有相关设计,设计费用需另计,标志通过即付总项目费用的 %,余款在相关设计完成后支付。如只有标志设计,标志通过即付所有余款。

第四条 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4.1乙方需在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公司的标志初稿。单个标志设计完成的时间为 个工作日;

4.2乙方以电子稿交付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具体的交付方式为: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结清后的有关凭据后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或邮寄的方式把电子稿交予甲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约定

5.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5.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5.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6.1.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6.1.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6.2甲方义务

6.2.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2.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6.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6.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3.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6.4乙方义务

6.4.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6.4.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 %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7.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8.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7其他: 。

第九条 保密

9.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相关商标、标志设计、制作的细节。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相关商标、标志公开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商标、标志设计制作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9.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条 通知

10.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0.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10.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3.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3.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14.1不可抗力:

14.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4.1.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4.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4.1.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4.2意外事件:

14.2.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相关商标、标志的主要设计人员、技术人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标志设计迟延,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因此而未能按原计划完成相关商标、标志设计制作,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4.2.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相关商标、标志的设计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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