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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 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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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 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模板(9篇)
2023-01-17 09:59:5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李洪来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电力电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电缆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电缆,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电缆,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3 日内将该电缆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电缆价格一次性确定,不随市场价格变动。价格、规格如下:

180m㎡高压电缆450米,单价90元/米。

240m㎡低压电缆6000米,单价60元/米。

50m㎡低压电缆8000米,单价17元/米。

4.电缆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电缆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电缆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 日内换送合格电缆。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电缆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支付给甲方50万元的货款,甲方按乙方申报的计划发送电缆给乙方,超过80万元的货款后,乙方将超过部分的款项支付给甲方。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电梯使用单位(甲方):

施 工 电 梯单位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电梯吊使用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 工 电 梯 单 位(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租用施工电梯,由乙方负责安装、维护、服务、拆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在双方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 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地点:

1、名称: 施工电梯

2、型号: sc(d)200/200

3、数量: 贰台

四、安装时间:甲方暂定于 20xx 年 月日安装施工电梯,具体时间以甲方向乙方协商好的时间为准。

五、施工电梯使用时间:自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开始,到实际停止使用为止。在实际使用时间段内结算台班费用,以24小时为壹个台班。

六、台班费及附属费用:

1、施工电梯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提供可行的基础施工方案,甲方负责施工及接地制作,费用归甲方负责。

2、施工电梯进出场费用:每台施工电梯¥20000.00 元。

3、施工电梯的标准扶墙臂(3200-3800mm)、锚固、预埋件及其相应的机械、主材、辅材、人工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电梯专用箱及专用箱以后的所有电线电缆由乙方自行承担。

5、施工电梯台班费按月租形式,每台月租费用:

¥18000.00 元整/台。

6、施工电梯机组人员的工资、奖金、生活费已在月租赁台班费内。

7、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机,免收台班费:例如八级以上大风、地震,乙方不收施工电梯台班费用;春节放假期一个月乙方免收施工电梯台班费用,如果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乙方按正常台班费用的50%计算台班费用,另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按租赁费的50%计算台班费用。

七、付款形式:

1、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开始使用,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用的50%计。

2、施工电梯台班费用,甲方每二个月结算一次,次月15日支付50%给乙方。

3、施工电梯结束使用后设备拆除前支付至租金的80%,施工电梯拆除后陆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八、甲方责任: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制作。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入设备电源箱。

3、积极配合升降机安装,拆除工作,保证进出场道路畅通,负责夜间施工照明。

4、提供设备料具用房。

5、承租过程中,确保机械辅件免遭丢失或损坏。

6、提供操作人员食宿条件,伙食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内的各项费用,不拖欠,如不能及时支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不能停机影响生产进度。

8、乙方机组人员如无理刁难,甲方可通过乙方部门无条件辞退机组人员,如造成误工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责任:

1、 向甲方提供市建委、市劳动安全部门检验合格的技术性能良好的施工电梯。

2、机械操作人员由乙方配备,保证持证随机上岗,密切配合工程施工,搞好优质服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3、每台施工电梯配备三名以上操作人员,实行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机长负责制,确保施工电梯24小时/日有人服务;因乙方司机迟到早退月累计6小时按租赁费日台班扣除,扣除依据按甲方现场主管部门记录为准,且无需乙方机组人员签字确认;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后勤管理,认真做好入场的各项登记,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者按甲方的各项罚款标准执行,罚款项在当月租赁费中扣除。

4、积极努力配合甲方施工,对工作不认真或服务态度差的操作人员,对不服从调度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更换机组人员。

5、向甲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与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乙方制定各施工电梯基础施工方案,制定各施工电梯安装方案;制定各施工电梯的拆除方案。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拆除,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出具一切技术安全验收合格资料,甲方现场配合。

6、乙方安、拆机组人员,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及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

8、乙方必须常驻现场一名机械主管,协调所有施工电梯,否则按每月每台500元扣除台班费用。

9、护墙臂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安装、加固,甲方配合,由于预埋件移位引起的责任在乙方。

十、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负责。

十一、争议的解决事项: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在工地所在辖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施工电梯费用结算依据施工机械台班签认单,以工地施工负责人签字为准。

2、故障维修时间由施工电梯机组组长上报,甲方核实。以核定时间为准。

3、例行保养及维修,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4、机械月租签认单每月底签认。

5、最后施工电梯月租台班费不足一个月,按天结算。

计算方法:(实际使用天数/30)×月租台班费用。

6、施工电梯护墙及顶升必须提前3天与甲方生产部门沟通,正常情况下,护墙顶升时间不超一天。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十四、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施工电梯出场并付清款项后自动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 期: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范围:

2、 工作地点:裕华路与工业街交口路北

二、 供货日期:

以甲方通知之日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 合同价款:

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表)(单价不含税金),总价以实际用量为准。

2、 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按合同要求的供货日期、质量完成其供货内容并保证供电部门验收通过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检验、验收、备案、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均乙方承担。

3、 单价一次性包死(如遇材料跌、涨价甲方不调整原单价),总价暂定215万,实际供货数量甲、乙方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为基准,(不包括进场复检所需数量)以甲、乙方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 合同价款的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30%定金。乙方将货全部运到工地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款的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五、 交货、包装与验收:

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由于包装不当造成成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详细的生产日期和合格证。每批产品到场必须由甲方、乙方、监理单、总承包单位对数量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并作为结算依据)。

2、 出厂前检查:执行国标。电缆轴由乙方回收。

六、 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场时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正式材质单(原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2、 乙方供应产品必须以纯国标电线、电缆。并附有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满足国家石家庄市供电部门的要求。如不能检验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无条件退货和接受甲方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产品符合正常使用条件及排除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损坏的情况下,乙方对本批产品提供的品质保障服务如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三包服务,免费保修12个月(自综合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终身维护。

4、 质保期内所有电线电缆送电运行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更换。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三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电线电缆送达现场后安排产品进场交接。

2、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厂内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乙方提供方便条件、并免费提供检验和了解产品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等。

3、乙方产品到场后积极配合甲方、监理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配合施工单位现场实测需加工制作电缆尺寸,并对认可后的尺寸偏差负责。

八、技术资料:

1、必须有国家认证、并符合石家庄市供电部门要求。

2、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有关证件齐全。

3、各种材料应遵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退货、调换、并对此给甲方产生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逾期交货时,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0.5%/日向甲方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时,按照交货部分货款的0.5%/日向乙方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单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工程报价资料及其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质保期满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四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运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__千伏安,其中__千伏安__台,__千伏安__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供电方审核提出书意见后,退还用电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工后,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经供电方检查,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停电时,35千伏以上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内容包括: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完成节约用电任务;供电方应督促、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民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_____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信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用电方自备的分表,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_____。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并征违约金,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__%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电力定量装置、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__等单位各留存1份。

供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五

购买单位: 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所购电缆是供甲方兴建的 省 市 项目工程使用的电缆,因此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甲方如特殊规定除外)。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及颜色

1、 甲方确定乙方供给的 产品名称、规格: 。

2、 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

3、 产品外表颜色均为色。

第二条 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数量: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3、产品交货量计算方法: 。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供应按国家标准包装

第四条 产品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交货单位: 。

2、交货方式: 。

3、运输方式: 。

4、交货地点: 。

5、收货单位: 。

第五条 产品交(提)货期限

1、按甲方分批采购计划传真通知上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乙方须在收到传真后

第一时间回传 真确认收件情况。

2、 交货时间为收到传真之日起7天内将货物送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六条 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价格:产品单价按本合同附件一《电缆报价表》上的价格确定;合同总价按甲方实际用量和附表一产品单价计算。

2、货款结算:

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 元)作预付款,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计划进行供货;货到工地一星期之内甲方向乙方付足每批货款的75%(含预付款贰万元人民币);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____日付足总货款的95%;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________年),质保期满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第七条 验收标准

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收货且经验收与合同规定一致后,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付款。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

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附件一属于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xx公司 乙方: 集团公司 市 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 址: 省 市 区(县) 地 址: 省 市 区(县)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 省 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电缆报价表

公司 市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六

甲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乙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以下称乙方)于年 月在

(以下称甲方)委托 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 中中标。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就设备的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设备名称:。

1.2 标的、设备材料采购表(可按此表格式另附采购清单替代)

备注: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发货的货物规格、型号、数量以甲方提供物资需求清单为准,发货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所中包的实际需求总额。

1.3 质量标准:乙方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同等行业标准进行生产。

上述设备适用下列技术和质量标准:

1.3.1按同类产品国家标准(标准代号);

1.3.2按同类产品部颁标准(标准代号);

1.3.3按同类产品行业标准;

1.3.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所约定的标准执行。

1.4 电杆使用使命年限为30年。

1.5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3年。

1.5 乙方应承担设备的运输、培训、售后服务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总价格(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2 上述合同总价款可按实际交货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价格进行更改。

2.3 合同总价款已包含设备的软硬件价款、税费、专利费、版权费、进出口关税及乙方的利润等,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设备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各项有关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条 合同价款支付、银行账户信息及发票信息

3.1 合同价款支付

第一次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次付款: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设备质量保修期届满,乙方的违约责任和保修责任全部履行完毕且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的个日历日内付清。

3.2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向上述账户付款即视为已完成付款义务。乙方应对该账户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变更上述收款账户信息的,应在甲方付款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3 发票信息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出具的与合同总价等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后个日历日内支付款项。发票的出具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 设备包装、运输

4.1 乙方应将设备安全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2 设备包装要求:乙方对设备的包装应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根据设备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防止合同设备在运输和装卸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3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所需的运输、装卸、吊装、保险等费用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4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4.5甲方有权不接收未按上述规定包装的设备,且视为乙方未交付设备。

4.6乙方从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工地无论电杆需求量多少,乙方必须无条件包运到施工工地,运费按(元/吨?公里)另行结算。

第五条 货物交货要求

5.1 甲方以发货通知单方式通知乙方分批交货的,乙方需在调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货。

5.2 如乙方在发货通 知单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供货,须在收到调拨通知单后2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确定延期交货时间。

第六条 到货表面签收

6.1 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乙方提请甲方、监理到货表面签收,甲方、监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监理共同进行到货表面签收,检查设备的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型号及数量与要求是否一致。设备经过双方验货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6.2 如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有错漏或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不符时,甲乙双方应在现场联合作记录,签署备忘录。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退换货、限期补齐。

第七条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7.1 设备在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所有权从乙方开始转移至甲方且不以是否付清合同价款为必要条件。

7.2 设备之毁损、偷盗、灭失、短缺等风险,自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未通过到货表面签收合格之前,甲方不负合同设备保管责任及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八条 安装调试

8.1 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由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完成。

8.2 乙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技术资料,并提供技术服务。

第九条 抽查

9.1 钢芯铝绞线、裸铝线、铝塑线、电缆等线材类物资必须保质保量,单件货物(指一盘或一卷)的实际数量须与供货的标称、数量相符,有抽查发现不相符,则按抽查单件货物的数量短缺比例,对乙方的标称数量全部进行扣减来确定该批供货的实收数量。

9.2 甲方可不定期对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进行抽检,亦可直接至乙方生产现场对待发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委托买卖双方共同认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产品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检测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交货期限(以开具发货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日历日)

10.1 110kv主变正常交货期限为70天以内,35kv主变交货期限为45天以内,10kv配变交货期限为20天以内;

10.2 110kv断路器、互感器、隔离开关、电容器、成套设备等正常交货期限为30天内;

10.3 综合自动化设备、直流电源等正常交货期限为45天内;

10.4 熔断器、避雷器等正常交货期限为20天内;

10.5 35kv及110kv铁件正常交货期限为:接到复测材料10天内完成地脚螺丝交货,其他材料45天内陆续供完;

10.6 10kv铁件(确认图纸后)、电力电缆、光缆、钢芯铝绞线、铝塑线、钢绞线、配电箱、计量箱、电表箱、金具、绝缘子以及其它材料等正常交货期限为30天以内;

10.7 电能表正常交货期限为45天以内。

第十一条 验收

11.1 验收过程中,如甲方发现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退换货,直至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此种情况下,如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超过本合同第8.2款规定的期间的,视为乙方逾期交付设备,乙方应按合同第20.2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技术文档以及设备接线、安装图、设备使用手册、设备维修保养手册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2.1 产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质量认证书、产品备品备件(如有)及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 投产供货计划

13.1 乙方接到甲方开具发货通知单后,应定期向甲方如实汇报生产情况及供货日期计划。

第十四条产品标志牌显示要求

14.1 乙方提供的货物标牌须有安装在明显位置、牌示清晰、耐久、耐防腐蚀的铭牌标志。有存在糢湖不清及质量易腐蚀料子可暂停不验收入库。

14.2 水泥电杆、铁件、金具、绝缘子、电表箱五大类产品上须有经乙方审核备案持永久性标识,存在无铭牌或永久性标识可视为三无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第十五条 质量保证

15.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或生产的,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合同设备不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15.2 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行业标准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三者有冲突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税费

1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16.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软件、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索赔、处罚及其他经济和信誉损失。

第十八条 保密责任

18.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8.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18.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

18.3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9.1 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及义务。

19.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19.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适用。

19.4 合同解除

19.4.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甲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货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日以内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

19.4.2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依据合同第二十二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经验收,由于乙方责任,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要求,甲方有权退货、更换或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甲方选择更换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周期应满足工期要求,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第20.4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2 甲方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未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甲方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退货、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20.3 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货物未满足合同约定的保证值,且乙方在发现不合格之日起2个月内未能使合同货物满足保证值,甲方有权要求重新生产、更换、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或解除合同。

20.4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第五条与第十条的约定按时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按以下约定向乙方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

(1)迟交1-4天,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6‰/天;

(2)迟交5-8天,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2‰/天;

(3)迟交9天以上,违约金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4‰/天。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价格的10%或者迟交合同货物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供货,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可替代的货物,由此发生的差价、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20.5 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1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1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6 由于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存在错误或疏忽,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期1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批次合同货物价格0.5%的违约金。不满1周的按比例计算。

20.7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20.8 在质量保证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未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严重缺陷的处置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危急缺陷的处置每推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0.9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货物不能按期投运的,每延误1天,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合同价格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20.10 乙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无法供货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或部分标的物解除。全部解除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按照合同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部分解除的,乙方按照未履行合同部分价格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11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价格的20%时,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运离现场。甲方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另行采购合同货物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0.12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20.13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费用。

20.14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签字确认供货单,每延迟1日,应向甲方支付该供货单价格1%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达到该供货单价格的10%或者迟延签字确认供货单超过5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次供货,并在合同总量中予以核减,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合同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及甲方因此需对外支付的窝工费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上述行为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0.15 合同质量保证期届满30日内(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合同货物使用单位签署的合同货物质保单,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交的,每迟交1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合同货物价格0.1%且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

20.16 当乙方为生产商委托的代理商时,其与甲方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时,因非甲方原因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供货的或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生产商和代理商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0.17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第三方采购可替代货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非甲方同意,更换应在30日以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照本合同第20.4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更换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向第三方采购或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执行。

20.18乙方存在货物质量不合格、迟延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等不良履约行为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10%,核减量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量的30%;情节严重的(擅自更换原材料、组部件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质量问题拒不整改2次及以上的,或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但拒不进行召回的;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换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非主要技术参数多次不合格的;因延期交货、售后服务不到位被2个及以上最终用户投诉等),首次出现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30%,今后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核减合同总量的10%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量的50%;达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的终止合同。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系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对本合同履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意外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21.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迟延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2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

21.4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1.5 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1.6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7 日,各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履行问题。如果各方在相应顺延的 7 日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可由专人送交或通过信件或快递、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信件或快递方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 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到达时间;对方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对方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到达时间。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双方联络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致使通知未被签收或未正常接收的,并不影响已送达的效力。

22.3 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检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活动。

22.4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 3 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如属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充抵。

22.5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

22.5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附件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与主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

22.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七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

1、所订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______b/q标准生产、检验和验收。

2、超出相应国标以外的特殊产品订货,需方应在附件中注明具体要求,由供方试制和开发生产。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由承担运输方负责,货物在交付需方后到敷设安装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需方负责。

4、需方在安装敷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操作安装规程进行安装敷设,违章敷设责任自负。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条款进行验收。

2、交货后五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需方已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包装物种类及回收

1、电缆或超长橡、塑线用铁木盘包装。铁木包装盘依据不同规格收取需方押金,使用完后依据其损伤程度给予50-100%的退盘金。

2、其它特殊要求的包装及包装费用应在附表中规定详细。

第六条:合理情况(含下列情况的产品):每一规格的交货长度不得超过或小于订货长度2米。

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 ________万元,作为订金,供方收到订金后合同生效。交(提)货的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预付30%的货款,货到工地现场后付清全部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向供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优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供方名称(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供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需方名称(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需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八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1.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1.3 本合同的价格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调整。

二、标的物质量要求

2.1 质量必须符合电线电缆国家标准:

2.

1.1电线、双绞线、护套线标准: gb502

3.1- 5-

(450750)、 gb502

3.6- gb502

3.7- (450750) 、b8734-1998、ec227

2.

1.2电缆标准: gb5013-、b8735-1998 (c0.6

1)gb12706-、ec502-1994 (0.6

1)gb9330-、ec227 (450750)

2.

1.3阻燃、耐火标准:gb12666-、gb19666-、ec331

2.

1.4低烟无卤电缆标准:gb18380-、gb19216-、gb17651-98gb17650-98、 ec6052

2.2 产品数量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_______年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2.3 质量保证期限为:每一工程自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或需方提出的更长的期限,如质量保证期大于________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3.2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两种交货方式中第 种作为本合同交货方式:

(

1) 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2) 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乙方负责装车。

3.3 乙方应于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应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文件随货同行,并保证标的物为本合同中约定品牌及生产厂家生产。

3.4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四、标的物风险转移

4.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标的物风险责任始转移至甲方。

五、标的物验收

5.1 标的物交付时,应当由甲方指定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

5.2 按照本合同条款二中规定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于电线电缆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5.3 双方如对电线电缆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5.4 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

3.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 按以下方式 结算。

6.

1.1方式一:一次结算

货物合格并交甲方使用后,乙方凭甲乙双方签认的有效单据(含确认的送货清单)、申请结算价款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

如何写电缆敷设安全协议书汇总九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厂家品牌、数量、单价及金额;(见附件)

第三条 质量标准:所供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3c 认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方单位公章。

第四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时完好无损。电缆盘由供方及时回收,若有丢失需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七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2、供方供应的货物按需方指定的地点进场并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开发票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供方供应的货物须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每超过一天按所供产品金额的万分之四赔偿给需方;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赔偿给需方,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实际所欠货款每天赔偿万分之四给供方。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壹式 贰 份,供方 壹 份,需方 壹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并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3、供方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要求分色,其分色符合国家标准。

4、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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