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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汇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流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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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汇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流程(4篇)
2023-01-17 10:49:38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转移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汇总一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产业升级转型为导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个性化”服务和“网格化”就业实名制服务,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特色产业工人培训、订单定向培训、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技术能人创业培训、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五大”创业就业培训,大力推行就业援助巡回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等工作,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和体面就业。截止4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7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03%;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17%。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1.99%;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36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6.32%;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开展创业培训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展就业培训187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57%;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9.12%;劳务转移输出953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82%;实现劳务收入34107.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0.60%;成功向富士康项目输送647名人员,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1%;落实社保、岗位、培训等各项补贴94.028万元。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加强宣传、执行和征缴基金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采用新账不欠、旧账尽快了断的方式,对欠费及时进行清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支持,力争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社保基金监督和两定机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最大化;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全力配合做好医保关系转移宣传工作,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和手工办理转移工作,积极完善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谈判定价机制、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截止4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2万人,参保率达79.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53万人,参保率达98.3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新增93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增1931人;生育保险参保新增1007人;工伤保险参保新增1064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727人;为31571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金额合计675.63万元,人均月调整金额214元;有964人次享受“可选择”门诊统筹报销2.40万元,报销比例达48.58%;办理医保关系转移137人,其中转入79人,转出58人。

(三)人力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围绕我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将高校毕业生作为主要储备对象,借助鼓励政策和招聘手段,有组织、有目的地将我区经济发展所需的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配置到各企事业单位,并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着力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截止4月底,共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15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25.5%;保持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大学生志愿者,“支教”大学生志愿者5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75.32%;“支医”大学生志愿者2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15%;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40%;新增副高级职称技术人才46名,完成目标任务的92%;正式启动了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加强宣传并积极开展了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及时启动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加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落实力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深化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年初施行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第17号令)。截止4月底,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5起,结案65件,投诉举报结案率达10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7户;排查各类用人单位359户,未发现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80.41万元,涉及劳动者28人;签订集体合同31份,涉及企业830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份,涉及企业5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4件,已结案110件,结案率达96.49%。

虽然今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均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亟待解决。由于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数量庞大,且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历史遗留欠账太多,被征地农民信访问题日趋严重,为确保我区社会稳定,恳请市委、市政府在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政策上给予倾斜,以便我区尽快解决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近年来,由于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先后引入了大批项目,征用了一大批土地,致使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而这部分人员在被征地后,均由征地部门按相关政策为其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导致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减少,为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在下达扩面目标任务时,予以充分考虑,确保我区年度目标能顺利完成。

(三)圈城待遇差距较大。青白江区地处成都市二圈层,各项工作、政策均按照二圈层予以执行,但在工资待遇上却一直处于二圈层最低,与三圈层持平的状况,这导致了我区引进的各类人才大量流失。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能在制定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即:在各类资金补贴政策上享受三圈层待遇),切实解决人员待遇问题,以推动我区各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青白江”发展目标,区人社局将充分发挥民生后勤保障部门的作用,坚持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以“创先争优、改革创新”为工作动力,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取向,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一)突出公平就业,努力促进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一是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大力开发新的更多就业岗位,以稳增长保就业。二是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依托,优化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继续规范和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部门联动、政策支持、服务多样的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四是积极深化“订单、定向、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严把培训质量关,逐步实现就业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确保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新增就业3900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7500人以上;开展就业培训5100人以上;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二)突出人人享有,努力促进社保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继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保,并稳妥解决因历史原因而未参保的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社保功能的服务作用,力争在促进购买服务和业务外包方面取得新进展。三是充分发挥耕保基金帮助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的作用,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扩大社会保险制度受益面。四是巩固和深化基金监管工作成果,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的力度,并继续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健康平稳运,确保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新增人数1.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9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9.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7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三)突出人才优先,努力促进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一是积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二是开展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增加高级人才总量。三是抓紧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四是积极引进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五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大学生创业产业园、人才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培养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急需的紧缺人才。确保全年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600名;为我区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性事业人员230名以上;选派78名城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支援农村基层建设;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志愿者75名,“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20名。

(四)突出柔性协调,努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一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灵活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巩固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成果,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三是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和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及时灵活处理案件争议,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四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100%;处置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率达100%;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5%和85%;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规模以下小企业的覆盖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5%以上。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精选转移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汇总二

根据县委办、县府办《20xx年xx县镇街和县级部门(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关于下达20xx年城乡创业就业工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荣委办发200949号)及《关于实施全民创业行动建设创业xx的决定》(荣委发200923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及社保所及时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开展工作自查,现将我镇20xx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我镇社保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务及时到位,建立健全了社保机构,配备完善了办公设备,配置了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及工作六到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建立和完善了就业服务体系,实行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培训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关系“一站式”就业服务。加强了基础工作管理力度,对下岗失业职工实施分类管理,定期上门调查,建立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形势分析及预测。全年共建立健全就业再就业基础台帐9个,并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台帐,台帐做到数据准确、全面,并录入微机。

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镇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8人,超额完成18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18人,完成任 1

务数的180﹪,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6人,完成任务数的120﹪;就业再就业培训3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9人,为城镇从业人员的2.3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3.6﹪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68人,完成任务数的142﹪.

创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我镇今年新增民营71户,完成任务数的178﹪;新增个体工商户224户,完成任务数的112﹪;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208人,完成任务数的104﹪;创业企业吸纳就业人员456人,完成任务数的114﹪.

我镇认真落实好再就业政策,为下岗失业职工、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办理小额贷款14人,贷款金额70万元;落实“4050”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共计12人,共补贴28974元。通过落实好这些优惠政策,也鼓励了用人单位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和吸纳就业,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下岗人员和无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1、城乡居民医保工作:20xx年全镇共有城乡居民43492人,应参保占总人口的92﹪,目前此项任务紧张进行中。

2、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工作。超龄人员养老保险目前已受理6人,已办理完结的5人,1人不符合条件,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3、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工作。原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目前已受理87人,已办理完结的87人。

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xx镇创业xx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并在县委县府的大量支持下镇政府先后投入资金520多万元创建了xx镇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并对创业园内进行了土地平整、水电汽安装、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广大群众和返乡农民工顺利进入创业园创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镇结合统筹城乡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式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对部分农村居民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了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

20xx年我镇全面完成了就业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暨创业xx建设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大胆创新,务求实效,为创业xx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1、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将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工作触角延伸到所有村和社区;

2、加强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力度;

3、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学习,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于民;

4、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资金和用工信息支持,增加就业机会;

5、改变劳动力转移中的盲目性,增加透明度,实现有序、有计划、有组织的转移;

6、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办企业的力度,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

精选转移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汇总三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精选转移就业人员就业协议书汇总四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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