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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 成果转化模式协议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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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 成果转化模式协议书(9篇)
2023-01-17 11:01:14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推荐)一

2021年春季,全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共326人:学前40人、义教192人(小学110人、初中78人、特教4人),高中29人,中职39人,大学26

2021年秋季,全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共313人:学前30人、义教170人(小学103人、初中62人、特教5人),高中29人,中职48人,大学36。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局党委多次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并印发了《2021年月湖区教育帮扶工作重点》(鹰月教体字〔2021〕2号)、《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鹰月教体字〔2021〕71号)落实省、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严格落实乡镇、学校双负责机制,通过开展乡镇、学校双负责,全面掌握了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的就读信息,为实现教育帮扶资助政策全覆盖夯实了基础。

(二)精准比对,持续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加强数据比对工作,不遗漏一名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做到所有适龄儿童去向明确。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把各项资助精准到人,确保了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从根本上消除失学辍学现象。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实现了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每人每学期发放资助金750元。2021年春季,我区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子女40人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3万元;2021秋,我区学前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0人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2.25万元。全年补助金合计5.25万元。

2.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认真做好脱贫户(监测对象)学生生活补助工作,小学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250元;初中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312.5元。2021年春季,我区义务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192享受生活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6万元;2021秋,我区义务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170人享受生活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5.01万元。全年补助金合计11.01万元。

3.普通高中资助。2021年春季,我区就读高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27人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资助金额共计3.375万元;2021秋,我区就读高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26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共计3.05万元;13名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参加高考并录取了高校,均享受了每人5000元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全年资助金合计12.975万元。

4.中职资助。2021年春季,我区就读中职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1人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资助金额共计3.1万元;2021秋,我区就读中职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9人可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资助金共计3.9万元。全年资助金合计7万元。

(三)常态化监管,抓好控辍保学。

对因身体残疾在家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我们按照“一人一案”原则,采取送教上门形式予以受教育保障。2021年春季对1名因身体残疾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脱贫户适龄子女采取了送教上门方式;秋季对3名因身体残疾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适龄子女采取了送教上门方式,保障了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没有辍学现象。

(四)精准对接,确保异地就学教育资助落实。

为确保区域外就读学生能够精准享受资助政策,一是加强与市内兄弟区、市的数据沟通;二是为所有市域外就读学生向其所在学校寄送学生身份告知函;三是压实镇(办)主体责任,督促镇(办)在摸底调查过程中必须对摸底信息进行核对,与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告知对方学生身份,确认资助政策享受情况,确保资助精准落实。

(五)分校推进,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

优先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将农村学校全部纳入“全面改薄”规划,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分项、分校推进”的原则,确农村学校校舍、教育装备、运动场地、生活设施等逐步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农村学校改薄工程已全部完成,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编制完成《月湖区2019-2021年义务教育规划》,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及相关数据的填写、上报;市七中学生宿舍楼已竣工使用;市一小新城校区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童家中心幼儿园综合楼主体工程已竣工;市八中已如期开学;市一小老校区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正在完善中。

稳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13个城镇配套幼儿园治理全面实施,全区8个2000人以上行政村,已完成了公办园建设任务,新增幼儿园学位2250个,公办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0.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5%。全面完成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新时代教师专业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2021年面向社会择优招聘了87名教师、从区外选调了30名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型岗位向社会聘用教师,进一步优化了教师结构,有效缓解了月湖区农村教师队伍年龄偏大、农村薄弱学校师资不足、学科结构欠优等瓶颈问题。二是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贴、边远山区教师特殊津贴和教师绩效奖,实现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标准,2019年、2020年,教师绩效奖按人均7.3个月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略高于公务员。从2020年1月开始,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会福利、防暑降温费均由财政统筹安排发放,班主任津贴由财政补足。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教师减负十八条》,转发了省市实施意见,组织专题学习,着手起草月湖区教师减负具体实施意见。四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严格落实人社部门核定中小学机构编制、岗位总量,实行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统筹调整交流各学校教师,从内部挖掘潜力,促进师资科学、均衡配置。“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推进。

(七)实施家校互动,关爱留守儿童。

建立健全家校联系,班主任老师期初、期中、期末能与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或电话家访,了解留守儿童的在家情况。每学期会指导留守儿童给父母写信或通话一次,增强他们与父母的情感交流。各校制定了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全方位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在校园里做到对“留守儿童”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参加,为留守儿童创设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做好各类学生的资助工作,常态化抓牢控辍保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教育事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将财政资金安排的各项教育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月湖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有关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推荐)二

亲爱的家长朋友、可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xxx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对各位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欢迎大家。感谢大家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xxx幼儿园所举办的成果展示。

很高兴也很荣幸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我是主持人xxx,希望我的主持能够给大家带来快乐和美好的回忆。那么我相信今天所到来的各位一定会不虚此行,满载而归。

有一位成功人士经常给我说这样一句话,成功一定有方法,失败一定有原因,只要方法正确,就一定会成功。那么大家要不要这种方法呢?要的话请举手,让我看下,好,谢谢请放下。那么这种方法就是:1、在我们会议期间不可以来回走动,不可高声喧哗。2、不可接打私人电话。3、会议未结束不可以接孩子。谢谢大家的配合,我相信大家都能够做到,因为你们都是高素质,高品质的家长。

接下来,请允许我介绍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项xxx,

第二项xxx,

第三项xxx等等。

那么我相信通过今天的会议让大家一饱眼福,将会给大家带来无限的价值和收获。

好,接下进行会议的第一项xxx,掌声有请xxx为大家带来xxx节目。

以此类推

第二项:有xxx班级为大家带来的识字展示,xxx班孩子在xx时间掌握了多少字,接下掌声有请这些可爱的孩子。(可与家长互动)

以此类推

第三项:xxx

第四项:最后园长做总结。(可说对本学期的内容做下总结,可说下学期计划)

第五项:结束会议(我们的会议已接近尾声,谢谢大家的认真聆听和良好的配合,xxx幼儿园就像一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必有优秀的人才,那么这些优秀的人才就是我们的老师,那么优秀的老师必教出优秀的孩子,让孩子在这个温馨的大家庭里健康快乐的成长。最后祝大家家庭和睦,幸福一生,祝xxx幼儿园的明天会更加美好!下次再会!)

有关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推荐)三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致贫返贫,切实提升脱贫质量,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01万某某79.91万人,已脱贫24.27万某某76.57万人,剩余1.74万某某3.34万人。99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镇坪县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剩余9个贫困县区全部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当前,全市脱贫攻坚已到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工作重心已由注重脱贫向脱贫和巩固提升并重转变,巩固脱贫退出户、出列村、摘帽县成果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做到责任不变、政策不变、力量不减、力度不减,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实现全面稳定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生态脱贫、安全住房、基础设施、驻村帮扶、扶贫扶志、项目资金管理、扶贫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一)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配合,重点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健全带贫益贫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二)巩固提升就业扶贫成果。由市人社局牵头,重点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公益专岗开发、劳务扶贫协作、新社区工厂提质升级、创业就业体系拓展等工作,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能、实现1人稳定就业。

(三)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成果。由市教体局牵头,重点抓好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控辍保某某措施、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等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有学上、上得起学。

(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医保局、市税务局配合,重点抓好贫困人口参加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医技人才队伍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大病集中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确保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

(五)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残联配合,重点抓好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社会组织助力等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实现兜底保障全覆盖。

(六)巩固提升住房安全成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搬迁办配合,重点抓好农村住房安全质量监督、动态管理、政策保障、及时帮扶,确保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贫困群众应搬尽搬,应改尽改,稳定实现安全住房有保障。

(七)巩固提升生态脱贫成果。由市林业局牵头,重点抓好林业产业培育、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聘用贫困劳动力担任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举措,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八)巩固提升基础设施成果。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交通、水利、电力、网络扶贫工作,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基础设施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任务。

(九)巩固提升驻村帮扶成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重点抓好优化帮扶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管理考核、强化激励保障等工作,确保驻村帮扶队伍不撤、力度不减、工作不断。

(十)巩固提升扶贫扶志成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重点抓好“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典型示范,持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内生动力。

(十一)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成果。由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牵头,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扶贫项目大排查、扶贫审计监督全覆盖等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精准、发挥效益。

(十二)巩固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成果。由市脱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运行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长期受益。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强化产业就业支撑、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综合治理等工作,制定并落实系列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贫困村人居环境是脱贫成果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并落实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一)全面查漏补缺。3月底前,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重点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建立排查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二)完善长效机制。4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对已经建立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制度更加稳定、系统、全面,形成纵向层级推进、横向目标协同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格局。

(三)加强统筹衔接。各级各部门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规划、政策、措施对接,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改善。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层层明确任务,级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帮扶力量不减、扶持政策不减、资金投入不减。要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地,扛起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返贫监测、动态帮扶、风险防范等有效机制,细化实化巩固提升具体举措。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接中省部署,统筹各方资源,保障政策供给。市、县区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加大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政策帮扶,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逐户排查帮扶缺项,精准落实政策措施。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督促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落实。要聚焦重点难点,加大对挂牌督战县区、镇村工作指导,确保补齐短板弱项。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列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和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通报问责。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着力营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浓厚工作氛围。

有关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推荐)四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有关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推荐)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1年以来,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最紧迫的任务,着力在巩固、拓展、衔接上下功夫、见实效,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守住底线,防返贫致贫机制有效健全。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靶向施策。抓好预警监测,建立农村低收入人群信息比对工作联动机制,分类设定“红黄”监测标准,强化数据采集和分析应用,每月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排查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xx户xx人符合监测标准的突发严重困难户。同时,对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开展督导排查,实现动态清零。抓好重点帮扶,对患大病和无发展能力的,强化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兜底保障措施。目前,全县xx名已脱贫人口中,xx人获低保保障,xx人获特困供养保障;xx名边缘易致贫人口中,xx人纳入低保保障,xx人纳入特困供养保障。

二是深化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稳定。坚持以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为主要途径,拓展提升收入水平。抓好产业帮扶,xx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xx户,xx户脱贫户发展xx个自种自养项目且达标,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抓好稳岗就业,大力实施“春风行动”,全县脱贫劳动力已务工就业xx人,占比去年xx%,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xx个,和去年基本持平。抓好资金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见效。全县共安排各级各类资金xx万元,全部匹配到位。截至8月31日,全县共匹配衔接资金项目数90个。项目已开工数xx个,开工率xx%,其中已完工xx个;已拨付资金xx万元,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xx%。

三是健全机制,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有序推进。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县扶贫办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6月xx日与市里同步挂牌。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政策,谋划制定“2+n”政策体系,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及时调整充实帮扶力量,在原有xx个驻村工作队基础上增加xx个队,第八批选派干部驻村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

虽然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从7月份省乡村振兴局组织的暗访调研以及平时我们督查暗访情况来看,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村干部认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有撤摊子、松口气的想法,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新形势新要求理解不深,思路不清,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办法不多。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力度减弱,对乡村基层的督导指导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二是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联系群众较少,甚至没有走访和电话询问;集中排查流于形式,网格化管理不完善,监测对象排查不彻底,台账资料不规范,问题整改没有针对性。三是“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不到位。部分拆迁农户现有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甚至是危房,部分脱贫户前几年搬入新居后原有老房至今未拆除。部分农户因农村建设出现供水管网损坏导致供水不足等。四是精准帮扶不到位。制定的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帮扶措施不及时,更多停留在纸面上或口头上,长时间都没有落地。五是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衔接资金项目不愿谋划、不会谋划,有的乡村进度滞后,长时间没有进展;动态监测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不愿报,又没有跟进帮扶措施,甚至不管不顾;有的村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未按时签订协议,无纸质考勤记录、管理办法;部分乡镇今年以来的发放的小额贷款为0,进度缓慢;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手册未及时更新,户档资料更多停滞在去年的内容。六是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够,村里未规范建立台账。七是乡村建设不到位。部分村存在改厕建后管护不到位,有的村组不通水泥路,一下雨泥烂路滑。部分农户家中杂物乱放,人居环境较差,没有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作为乡村振兴部门来说,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然是首位的工作,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我们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用足用好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好机制、好措施,高质量推动衔接期内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网格化动态监测,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履行程序纳入监测对象并分层分类做好常态化帮扶。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保持常态化联系帮扶,继续填写帮扶手册,确保在10底前所有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抓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加强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排查力度,全面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是进一步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卫健、医保、人社、教体、信访委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实行信息月报送制度,做好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对发现的困难人群,要及时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共享突发性大额医疗支出、自然灾害、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信息,分层分类实施帮扶措施,实现对农户易返贫致贫风险点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帮扶、早清零。

四是进一步抓好产业发展。科学合理谋划产业布局,因地制宜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依托xx等特色主导产品,大力发展生态、绿色、有机高品质农产品,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持续做实乡村特色产业,深化消费帮扶,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不断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稳定增收,让农民富起来。

五是进一步抓好稳岗就业。认真落实稳岗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两个不低于”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摸清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相关信息,确保系统录入数据与相关人员务工就业实际保持一致。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不断提高就业技能,确保“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人岗匹配”。

六是进一步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全面摸清扶贫资金项目底数,严格执行扶贫资产“运行、维护、处置”管理制度,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定期对扶贫资产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做到账实相符。建立经营性扶贫资产经营主体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核查经营状况,消除经营性扶贫资产风险漏洞,严防资产流失和侵占,确保长期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七是进一步抓好金融帮扶。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继续推广“一自三合”信贷模式,对有资金需求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监测对象开展小额信贷新增、续贷、展期工作,确保应贷尽贷。

八是进一步抓好社会帮扶。全力做好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驻村工作队履行好职责。深化县域结对帮扶,与xx县共同谋划中长期帮扶规划,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干部挂职和人才交流。开展定点帮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救助帮扶,凝聚全社会帮扶力量。

九是认真做好迎接后评估工作。今年11月-12月之间国家和省将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是把前几年的第三方评估和交际考核结合起来,在总体要求、结果运用等方面与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差别不大,是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硬性考核。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像对待脱贫攻坚考核一样来对待此次后评估工作,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果巩固4个方面10项指标(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底后评估工作不出问题。

有关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推荐)六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有关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推荐)七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就甲方商业秘密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技术成果归属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守则》之规定。

二、乙方在公司工作存续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将公司开发或其参与开发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亦不得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

(二)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将公司产品中的软件产品(包括软件的源程序、相关分析、设计资料、图象、照片、动画、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及相关使用资料、宣传资料)进行复制、演示、编辑、注释、翻译、出租及出售;

(三)在工作存续期间,不擅自与其他公司合作研制开发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之软件产品,损害公司利益;

(四)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甲方产品及相关使用、宣传资料;

(五)不得泄露公司其他重要商业情报。

若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可视其情节给予乙方警告、严重警告或解除除劳动合同及相应经济处罚的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情节恶劣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著作权及技术成果权归属

(一)乙方在公司工作关系存续期间研制开发取得的一切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其所有权均归公司所有。

(二)甲方取得的软件产品许可权归甲方公司所有。非经公司授权,乙方不得将软件产品及相关使用、宣传资料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四、乙方调出或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提交使用的开发资料、开发工具及工作成果完好无损地全部交回公司,待公司核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有关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协议书(推荐)八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一、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以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整。

转让给乙方。

2.乙方完全同意此价格转让费,并在本合同签订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甲方______万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制作技术及流程教会乙方所委派厨师。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向乙方供应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每斤价格为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不保证乙方经营成果,不对乙方的经营后的盈利性做出任何承诺。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厨师不得超过两名,学习期间不得更换。

2.乙方在学习期间不得私下挖甲方厨师,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技术转让费不予退还。

3.乙方的经营权限仅限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区内,如乙方违约经查实合同终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4.乙方所经营店铺不得使用含有””字样的字号。

5.乙方对鹅掌汤锅、干锅鸭翅的制作流程及配方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传授他人,否则甲方有追诉的权利。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合同经由各方代表人签字、手印后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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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

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

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

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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