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范文(优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06:55:29 页码:13
最新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范文(优质15篇)
2023-11-21 06:55:29    小编:ZTFB

在各种汇报与评估中,总结都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态度,相信自己能够写出一篇优秀的总结。总结范文的收集是通过调研和整理发现的,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和可信度。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一

申请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事项:

2、依法认定赵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赵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x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赵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赵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赵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赵x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

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赵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赵x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a-xx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xx年第5期和20xx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白xx。

xx年二月十六日。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张要伟。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二

申请人:闫某宾,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乡史庄6号院,身份证号:410482x1553x。

被申请人: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某宾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某宾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某宾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平顶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李律师。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需要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申请书的话,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还是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一起来完成,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律师的帮助,欢迎找寻我们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们帮助您。

文档为doc格式。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三

申请人xx,男,xx岁,汉族,xx镇人,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根据1995年6月20日xxx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xxx。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四

申请人:_______,性别:_______,民族: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_____。

复核请求:

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

综上,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的_______认字【_______】第______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故请求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复核请求!

______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五

车主(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搭车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搭车的事宜上达成协议如下:

1、搭车路程。

出发地点:_____目的地点:_____。

2、搭车费用:_____元。

1、甲乙双方都承诺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故意影响和阻碍车辆的正常行驶和车内的正常秩序。乙方在车上不得发生吸烟、吐痰等非文明行为,因乙方过失或过错使人员伤害、车辆发生事故及车辆、产生违章罚款以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甲方提供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的车辆。双方约定,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构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除与车辆有关的保险公司赔偿外,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

3、出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导致的责任事故以及损失,本车驾乘人员之间互不承担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

4、双方约定,不得携带危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由于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车内污染或车辆附属设施损害,由乙方负责清洁、修复或赔偿。

5、在搭车期间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或者中断协议的,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后解决。

6、双方承诺无传染病、心脏病、严重晕车以及不适宜乘坐车辆出行的疾病与缺陷,若发生上述情况,需终止或者中止本协议的,应第一时间中止或终止。

7、拼车是朋友结伴而行,非赢利行为,双发不得引发商业行为,如:过分强调按时乘坐与到达、向他方提出投诉、索要发票等;参与者是在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

8、乙方下车时应注意携带自己的物品,如遗失在甲方车上,无论协议终止与否,甲方均有义务归还物品,并由乙方自行领取。

1、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和补充条款及附件共有贰页,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六

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写作上,申请书也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写申请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依法认定赵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赵俊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赵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赵x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赵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赵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赵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赵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赵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赵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赵x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

(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赵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赵x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a-xx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七

申请人:李__,男,汉族,__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

被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__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__年9月29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xxx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xxx门要依法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xxx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定要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四)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序。

《xxx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粤发改__788号《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xxx行政复议法》《xxx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xxx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八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xxx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x月x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x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x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x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x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x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x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二、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x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三、未正确认定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x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四、适用法律错误。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五、告知事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xx年第x期和20xx年第x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

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xxx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xxx。

20xx年x月x日。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九

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村。

被申请人xx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转送xx县公安局对肇事人xxxx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年xx月xx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属于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并且在经过路口时未按规定减速行驶,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x未经过培训从而未取得驾驶证,因而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技术,不熟悉道路交通规则,这样一个人上路驾驶机动车辆,是一个典型的“公路杀手”!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上路行驶,是发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xx遵守无证不得上路驾驶的规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因此xx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果xx熟知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在行经路口时减速行驶,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违反此条规定,其起源还在于xx未取得驾驶资格,不熟悉交通规则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xx不是积极提供费用治疗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见,致使事故中受伤的申请人之妻、之女以及邻居因经济困难,继续治疗难以维持!这也是被申请人责任认定应当参考的情节!

被申请人仅以申请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为由,就认定申请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按照申请人前述分析,xx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果肇事人xx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强行无证上路行驶,即使申请人有前述违章行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请人违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与此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依法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豫a-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xx驾驶,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关系。可以说,如果车辆不交给xx驾驶,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认定豫xx号桑塔纳轿车的所有人及驾驶员在本次事故应负的责任。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责任问题,因此被申请人仅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作出责任认定不当,还应当同时引用该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应当引用而未引用相关法律根据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xx年第xx期和xx年第xx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案》和《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以及相关高级、中级法院的判例很明确的说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被申请人应当依法告知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被申请人未告知起诉权利的行为是错误的。在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相应地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因此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即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也应该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请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是错误的。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无证驾驶人员,特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十

申请人: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区口口街46号,负责人:口口,职务:行长。

委托代理人:口口, 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组织人事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

被申请人:口口市口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口口区口口处江城大道236号,负责人:口口,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二00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

[2015]803号),向口口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15]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口口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计划财会部员工口口受申请人指派于2015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参加口口农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当日晚饭后8时许口口与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楼(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被申请人在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15]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中认为: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任何条款,故认定口口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转载自中国教育文摘http://,请保留此标记。),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受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的立法目的,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起返回住宿楼,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统一行动的具体表现,应为工作原因。被申请人将“口口因工外出期间与同事外出散步返回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上楼时不慎摔伤右膝”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意外受伤”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显然模糊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适用条件,是不恰当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即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口口的受伤不属于这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口口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申请书副本壹份。

证据材料( )份。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女,土家族,xx岁,身份证号:xxxxx。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 年 月 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劳社伤险认决字

[ ] 号),向xx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 劳社伤险认决字[ ] 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 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 人劳社字[ ] 号关于 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田明会的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xxx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申请人在xxxx工作,因工作需要(xxx年x月x日有晚自习),须xx年x月xx日回xxx, 乘车至xxxxx,在横过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造成xxx受伤。xxx的受伤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xxxx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综上所述, xxx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的条件, ,被申请人 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x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x

二o一二 年 月 日

申请人: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地址:口口区口口街46号,负责人:口口,职务:行长。

委托代理人:口口, 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组织人事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口口,中国口口银行口口市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

被申请人:口口市口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口口区口口处江城大道236号,负责人:口口,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二00七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15]803号),向口口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15]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口口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计划财会部员工口口受申请人指派于 2015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参加口口农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当日晚饭后8时许口口与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楼(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被申请人在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15]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中认为:口口是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任何条款,故认定口口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受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的立法目的,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口口受申请人指派于2015年3月2日前往口口市参加口口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按要求,为执行检查任务做准备,包括口口在内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于3月2日集中在口口分行报到并接受统一培训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当日晚饭后8时许口口与同事(检查组成员)上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胫骨髁间后棘骨折。上述事实已经被申请人调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无疑,在因工外出期间,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申请人认为,是否“工作原因”要结合因工外出期间的具体情况分析。执行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必然要为该任务做许多必要的准备工作,为此口口分行要求检查人员接受统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这些活动和真正的检查工作构成整个外出工作期间的工作行为,在这些行为中受到伤害,应当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应该排除在工作范围之外。口口与同事散步并一起返回住宿楼,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统一行动的具体表现,应为工作原因。被申请人将“口口因工外出期间与同事外出散步返回口口行口口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上楼时不慎摔伤右膝”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意外受伤”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显然模糊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适用条件,是不恰当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即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口口的受伤不属于这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综上,口口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及《行政复议法》规定,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口口劳社伤险认决字[2015]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口口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此致

口口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

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申请书副本壹份。

证据材料( )份。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应双方共同尊守:

1、出借方将所借的车型为用方,借车时间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1、出借车方自___月___日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收回。

1、不承担出借车辆在出借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出借车辆于出借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1、借车期间拥有所借车车辆的使用权。

2、借车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酒驾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借的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借用期间的油料费用。在借用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因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借方指定维修厂,借用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借用方承担。

5、如需续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借方办理续借手续。

6、依照借车协议的规定借用方应有全权责任。

1、出借方为出借的车辆办理了车辆全险。

2、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借用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3、车辆在借用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借用方应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及时应协助借用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及协助出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借用方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4、借用方在借用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借用方应向出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借用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以及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

1、未经出借方许可借用方多用时间内,出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解除合同,并不负一切法律责任。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借用方承担:

(1)、借用方利用所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2)、借用方将所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等。

(3)、从事其他有损出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本合同自出借方、借用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共两页一式两份,由出借方、借用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方(签字盖章):_____

出借方电话号码:_____

借用方(签字盖章):_____

借用方电话号码:_____

出借方身份证号码:_____

借用方驾驶证号码:_____

签订时间:_____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十二

乙方(借车人):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借用一辆车牌为:_____货车,借车时间从20__年1月13日时分开始借车,还车日期20__年6月1日还车。

二、甲乙双方现场确认车况完好后,即办理移交手续,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

2、乙方使用借车期间,负责对该车的保养和维修并进行常规检查。

3、乙方不得将借用车辆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借用辆转借、转让、典当、抵押或改装,不得将该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该借用车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及时发生事故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以及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并要承担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及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如保险公司不受理此案则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并承担与本案相关所产生的费用。

5、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如被盗、丢失、被骗,乙方应赔偿该车现有的价值,和其它损失以及证件的补办费用。

6、乙方借车期满超过两天,经甲方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方催告还车,乙方在2天内未作相应回复的,甲方有权以车辆受骗损失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诉讼。

7、乙方借车期间如果对本车辆有不妥当的使用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乙方签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十三

当事人基本情况:

________,男,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持________型驾驶证驾驶________号小轿车。车主: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男,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人,骑____________号两轮电动自行车。

________驾驶____________号小轿车沿中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________庄村口;后逢________骑____________号两轮电动自行车,沿中华路由南向北的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此处,________在由东北方向向西南方向横穿道路的过程中,两车发生碰撞,造成________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________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具有同等过错。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________负该事故同等责任。

李x骑两轮电动自行车在东北方向向西南方向横过道路的过程中,未确保安全,未按照正确的行驶路线下车推行,是造成该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具有同等过错。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李x负该事故同等责任。

交通警察(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警大队印章。

接到此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协调申请。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十四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被告陕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损害赔偿一案,经双方协商,已同意和解,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经原、被告双方协商确认,本案各项损害赔偿项目和费用为:死亡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原告__________生活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原告___________生活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原告__________生活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丧葬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误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交通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住宿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和货物运费损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现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原告方同意在上述所列损害赔偿费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核减,双方最终确定本案实际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上述损害赔偿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结。如被告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损害赔偿费,则原定核减部分将不予核减,仍须按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原告方赔偿费用。

三、本案法院诉讼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因诉讼费已由原告方在本案起诉时即已预交,被告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将所需承担的诉讼费支付给原告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或其代理人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提交受诉人民法院备案一份。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故认定行政复议书篇十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时间: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2)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