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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同居协议书有效么简短 同居约定协议(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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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同居协议书有效么简短 同居约定协议(四篇)
2023-01-17 11:41:3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国内同居协议书有效么简短一

关键词moodle;开放型课堂;高阶能力

【中图分类号】g443【文献标识码】b

【论文编号】1671-7384(2014)06-0094-03

笔者一直认为,信息技术课堂应该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能力主要指的是学生能根据问题要求,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根据方案内容运用技术的手段解决问题。在这个活动的过程中能体现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团队协作的能力、自我管理的能力;通过主题活动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这个观点与钟志贤教授在《高阶能力意味着什么》(2005)一文中提出的高阶能力是一致的,他提出的高阶能力包括创新、决策、批判性思维、信息素养、团队协作、兼容、获取隐性知识、自我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培养学生的高阶能力,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很难实现的——即注重操作与知识技能的课堂。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开放型的课堂指的是——注重活动体验与能力培养的课堂。主题选择是自由的,课堂学习的操作技能是开放的,获取素材的方式是开放的,评价是多样的,学习时间可以延展到课堂外;总的来说,学生高度自主的课堂。

教学平台的选择

课程开展依赖于教学环境的架设,moodle是基于“建构主义理论”开发的开源教学平台,包括了各类型课堂活动模块,对于课程开展有足够的支撑。钟志贤教授在《促进学习者高阶思维发展的教学设计假设》(2004)中提出:“高阶学习是一种需要学习者运用高阶思维的学习活动。在教学模式属性上,属于建构主义学习模式。”

开放型的课堂模式

1.开放型的主题开启课堂美国建构主义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布鲁纳认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提供一个现实世界的模式,学生可以借此解决生活中的一切问题。技术的发展本源就是服务于生活的。信息技术课堂应以学生感兴趣的主题入手,由教师引领对其感兴趣的主题进行探究,在这个探究的过程中引导其运用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在教学的开展初期建立小组,小组的成员一般有3~5人,每一个小组通过讨论设定小组主题,填写主题表,并在同一主题下分好版面(栏目)。

在主题的设定过程中,学生小组之间有可能讨论甚至争论,每一位学生都有可能经历提出自己的想法,说服别的同学,或者被说服的过程;甚至有可能经历从每位学生都有一个主题到一个小组统一一个主题的过程。

讨论主题下如何分板块的过程,其实就是将一个大的问题如何细化的过程,或者学生会把一个问题分几个方面进行考虑,每位学生对这个主题都有自己的看法,在讨论与冲突中最终完成主题的确定。

学生选择其学习与生活中感兴趣的主题,带着对主题的浓厚兴趣进入学习,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对课堂的期待。

2.多样性资源支撑课堂

《2012年度北京市中小学生网络生活方式蓝皮书》(下文简称《蓝皮书》)中调查了中学生的学习方式,其中初中二年级中有32.9%的学生喜欢在教室听讲,38.7%的学生喜欢小组讨论,8.6%的学生喜欢自学,19.8%的学生喜欢一对一的辅导。学生的学习风格不同,可能造成其学习效果各异。学生现在需要的可能是版面设置信息,可能排版布局技能,或者文字处理技能等信息。有的学生喜欢先操作,有问题再寻求帮助;也有的学生喜欢先了解操作再进行自己操作……开放的主题,意味着学生的选择是自主而多样的,其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建构主义认为,教师的教学是“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采用多样的资源可以为每一位学生的需求提供帮助。

利用moodle平台中的图书功能形成文字资源

【知识链接】——在这里详细地描述操作并且很好解析相关操作或理念;利用其中的文件功能形成【操作帮助】——教师把相关的操作制作成微视频;学生可以像查阅字典般寻找操作技能信息——通过书本、知识链接、操作帮助等(如图1)。利用论坛功能形成【讨论区】——学生在讨论区中相互解决疑惑(如图2)。

学生在多种资源中寻求适合自己的资料进行学习,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将需要根据其自身或小组的需要进行资源的判断、选择,自主地学习相关的操作技巧。在运用网络搜索、下载的过程中,需要学生具有非常好的自我管理能力,筛选素材的过程考验着学生对主题的整体把握能力。多样性的资源配置能很好地支撑开放型课堂。

3.信息获取过程激发学生活力

在传统的课堂中往往忽略了对学生获取信息的“质”的关注,很多一线教师或许留意过,学生获取素材只会运用网络,致使素材单一,内容乏味。信息获取的过程应该是多样的,教师引导学生对身边的信息关注,引起学生探究的兴趣,指引其评估素材“质量”,为其探究提供支持。

例如,某个小组完成的主题是“硬件知多少。”这个主题除了可以在网络上获得最新的硬件信息,也可以在身边的计算机中直接获取信息——硬件的认知、理解其功能、拆装硬件等。运用照相机、录像机等设备直接获取学生探究该主题的照片,让学生在相应的照片中添加文字。

学生在信息获取的过程不仅仅限于网络,或许他们愿意将其班上的照片、活动介绍、学科知识等运用到信息技术课堂上。多样的信息获取过程能激发学生的活力,让学生更深层次地体验技术与学习、生活的关系。

4.多样的评价引领学生发展在《蓝皮书》中有一项调查是关于“学生的网络参与意识、参与程度与网络表达”,其中,“是否参与网络热点事件讨论”一题的调查数据显示,参与讨论、表达自己意见的学生仅为16.2%。课堂上应创设情境让学生得以表达自己,养成善于、乐于、敢于表达自己的习惯。

课堂中通过moodle平台上的互评环节,根据教师设定的量规进行评价,每个学生评价4~5位学生,这样的评价方式会让学生学会客观地评价作品,反过来促进学生反思。

互评环节过后,请学生推荐其评价的最优秀的作品,并说出该作品的优点与改进点。学生在互评环节过后,可以选择修改自己的作品,然后提交给教师重新修改(师评)。

学生通过对单个作品的修改并与小组内的作品整合。每一个小组需要在班上进行作品的推荐会,每一位学生必须说明该处理部分的优点(自评);并采用投票的形式,选取班内的优秀作品(他评);最后将优秀作品贴在布告栏上进行展示。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满足论——自我实现的需求,学生通过一系列的评价活动,能感觉到作品的价值,促使其反思与优化自身的操作技能。学生通过对照量规进行自评,知不足而改正;对别人的作品进行评价,可以看到他人的学习成果,激发学习激情。引入评价量规,学生评判作品时就减少由于主观意识随意评判的争论;学生树立了客观、量化、公平的意识,提升学生客观评判作品的能力。评价的最终结果是为了让学生得到肯定,以评促学。在开放型的课堂中,学生不仅仅是学的主体,还是评的主体,真正让学生主导课堂。

5.课外延伸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开放型的课堂不仅仅关注课内或校内的学习。

根据不同的学习需求,学生应能在校外自由地选择时间进行自学,重新提交作业,或者补充评论等,利用moodle构建的课堂让学生在运用网络的时间都能获取课程信息,都能登录到教学平台进行学习。

从课堂开展模式中可以看出,教师的主要活动在于组织课堂、引导学生在课堂上展现各方面的能力,获取各方面的信息。

学生获取知识是多方面的,得到能力是多方面的,开放型的课堂模式更有利于学生高阶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各种真实、有意义的活动中学习,这是建构主义理论所提倡的,也是开放型课堂模式的核心所在。通过moodle教学平台,利用网络环境支撑,开展各项教学活动,是构建开放型课堂的重要条件。

笔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构建开放型课堂对学生自主探究、自我管理、批判性评价、问题解决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都有较好效果,学生作品从数量到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

谢幼如,尹睿.网络教学设计与评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俞显.国内外高阶思维能力研究综述——基于期刊数据库论文的分析[j].中小学电教,2012(7).

钟志贤.促进学习者高阶思维发展的教学设计假设[j].电化教育研究,2004(12).

钟志贤.高阶能力意味着什么[j].远程教育杂志,2005(3).

最新国内同居协议书有效么简短二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派海员 (海员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外派乙方到 国的 公司所属的 轮任 (职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甲方与乙方的合同期限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期限确定,为 个月。根据航行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个月不超过14个月,聘用期满,若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则甲方有权延长本合同于该航次结束时止。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增长 %。

二、工资及支付

乙方工资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约定确定,分基本工资、固定加班费(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从乙方离开中国之日起)三部分,从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国之日止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具体标准为 美元/月,其中,家汇部分为 美元,实际船付现金为 美元。

三、工作时间及加班费

乙方的工作时间根据《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雇佣合同》的约定确定,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超过56小时之外的工作为额外加班。

乙方如系持证高级海员则只有固定加班费,如系普通海员,除固定加班费外,额外加班时间应按小时支付费用,费用标准为 。乙方在国内法定节日工作的工资按双倍日基薪计算。

四、劳动保护用品

乙方在船工作时,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乙方离船回国时,根据海外雇主规定将部分劳动保护用具留船。

五、医疗及伤亡保险

合同期内,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为乙方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事故等险种的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疾病死亡事故时,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督促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与外派海员合同》规定的赔偿条款履行合同,并将从海外雇主处索回的保险金额全数交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

六、服务费的收取

甲方每月从乙方家汇工资中提供美元作为服务费。

七、担保金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超过合同工资总额的20%)。乙方因违反本合同规定或在外滞留不归,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若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保证金的金额,乙方应赔偿超额部分的经济损失。乙方履行完与海外雇主的合同并按期回国,甲方应一次性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本息。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了解海外雇主的资信情况,向乙方解释海外雇主的各项要求和管理规定,指导乙方与海外雇主签定合同。

2. 为乙方办理外派所必需的有关证件和相关出国手续。

3.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海外雇主的要求派出前对乙方进行集中培训。

4. 安排乙方登船的有关事宜,并负担乙方由居住地到集结地的国内人民币差旅费、派前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地点到国内上船地点的交通旅费。

5. 监督海外雇主履行合同条款,敦促海外雇主为乙方投保,维护乙方在船的合法权益。

6. 听取乙方对在船情况的反映,会同海外雇主及船舶领导妥善解决乙方提出的问题。

7. 乙方合同期满离船回国时,负责做好旅途安排和接机工作,在国内离船时,协助乙方办理离船手续。

(二)乙方责任

1. 向甲方提供海员服务簿、本职务海员必备的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海员),以及有效的海员健康证书和预防接种证书。饮水、加油应提供当值证书。

2. 向甲方提供办理出国手续所需的各种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照片等。

3. 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集中,接受派前培训教育并做好登船准备。

4. 在船期间严格履行合同,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及船舶领导安排的工作,执行船长及海外雇主的指令。

5. 严格遵守我国的外事纪律、国家对对外劳务合作的各种管理规定、船舶所到国法律以及港口海关规定。

6. 及时向甲方反映船舶情况,通过甲方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

7. 乙方在国外港口未经船长同意离船或漏船而被解雇,应承担甲方替换海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办证等各种费用。

8. 除乙方因病(不含潜在性疾病和慢性病)、工伤、工作需要或海外雇主可以理解的原因外,凡因个人过失被中途遣返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其费用从乙方航贴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双方规定的一切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结束。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

(公司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国内同居协议书有效么简短三

编号:____

我处下列货物拟向你处投保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

│被保险人

├────────┬──────┬───┬────────┬─────┤

│标记或发票号码│保险货物名称│件数│提单或通知单号次│保险金额│

├────────┼──────┼───┼────────┼─────┤

├──────┬─┴──────┴┬──┴────────┼───┬─┤

│运输工具

│约

│赔款偿││

│年月日

││

│(及转载工具)│

│于

│付地点││

├──────┼─────────┼──┬────────┴───┴─┤

│运输路线

│转载│

│自

│地点│

├──────┴─────────┴──┴──────────────┤

│要保险别:基本险

附加险别

基本险费率

‰附加险费率‰

├─────────────────────┬────────────┤

│投保单位签章

年月日│

└─────────────────────┴────────────┘

最新国内同居协议书有效么简短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6、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7、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9、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0、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2、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3、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旅游行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横县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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