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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 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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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 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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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新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一

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宜居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便于管理”宗旨,根据我市新一轮商业网点规划,加大新菜市场建设力度,提升改造已建菜市场,规范菜市场管理水平。

成立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为切实加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政府办分管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商务、发改、住建、国土、财政、审计、监察、城管、公安、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开发区和各镇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各镇(区)菜市场由各镇(区)将本单位的建设改造计划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计划,以市、镇(区)两级政府为实施主体。市区建成区内的菜市场由市统筹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统筹确定年度建设改造目标和方案。

其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利于交易、方便生活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逐步实现经营管理权与市场产权相分离。菜市场是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新建菜市场补贴标准:各镇(区)负责辖区内菜市场建设投入所需资金。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的经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市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菜市场面积由市商务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会同所在地相关人员到菜市场现场测定,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前已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的菜市场,验收后酌情补贴,市菜市场建设规范出台后规划建设的菜市场,验收不符合标准不予补贴。

2.提升改造菜市场补贴标准:按照菜市场实地测算的面积。菜市场独立建筑体内的固定店面房面积按100元/平方米补贴。面积测算方式与新建菜市场测算方式相同。提升改造建设标准按照《市菜市场建设规范》执行,验收方法与新建设菜市场相同,验收合格后下拨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的下拨方式:补贴资金按照菜市场属地管理和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建设的`要求。下拨至有菜市场建设任务(列入计划)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按照各自运作方式落实补贴资金。

组织协调负有菜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辖区内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菜市场开展综合考核、评比、奖惩工作。作为新村、小区公建配套新建的菜市场,菜市场建设改造实行属地管理。菜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菜市场的综合管理。各镇(区)应当成立菜市场管理办公室。建成后交由所在地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

一方面需要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菜市场的长效管理。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菜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引入社会力量来参与,发挥行业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市政府将建立健全菜市场长效管理考核机制,对城区和各镇(区)菜市场建设和长效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菜市场经营主体落实相应的考核管理机制。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另行制定。

负责组织菜市场产权单位实施对辖区内菜市场的建设及内部提升改造;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协调菜市场改造期间的相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各镇(区)作为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确保菜市场临时过渡期间平稳有序。有规划新建项目的单位,按要求组织好新建工作,菜市场建成后,要按菜市场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对建设改造项目的监管。施工监理要全过程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因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浪费和耗时现象。同时,要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应安排在市场供应淡季进行。抓紧工程进度,缩短施工周期,供应旺季前完成所有建设改造项目。每月25日前,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底前报市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最新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约 960 平方米

资金来源:自筹、集资建户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地皮面积270㎡)的土建、主体工程、外墙普通涂料装饰、内墙粉刷粗到、室内排污排水系统、化粪池、出檐、公共过道、楼梯间白灰、底层地面砼层垫层。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保证房顶不渗水。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约 壹佰肆拾贰万零捌佰元整 (¥:1420800元),按 1480 元/㎡计算。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给乙方,即不再支付任何补助费用。

六、合同付款方式:乙方第贰层封顶后(含基础),甲方按造价70%支付前两层工程款,以后每现浇一层按造价80%付款。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支付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九、相关合同条款(未用条款):

(一)甲方将水、电在开工前接入施工现场,包括路道,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提代承担人搭建施工人员办公、临时住房的场地,积极配合内助分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甲方负责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以及邻近建筑物、建筑物的保护工作,乙方不承担一切税费。

(四)乙方承担所有施工使用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所需缴纳的建筑营业税及其他各种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任。其他的所有报建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保卫、安全工作责任,并对其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各种工伤情况负全部责任,甲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七)工程如中途因甲方报建等原因停工,甲方应按完成进度进行结算,并承担与工程直接相关的经济损失。

(八)相关施工要求及计算方法、违约责任:

l、出檐、走廊、阳台折半计算面积,屋顶如有斜屋面折半计算。

2、工程所需的所有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如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全责,甲方还可要求返工。

3、排污排水系统必须布局合理,总管、水沟、化粪池要完全能够满足总栋房屋排污、散水要求。

4、甲方必须按期按要求竣工,若延期按每天伍佰元处罚。

十、1、如果甲方按进度无法支付工程款,按3%月息计算。

2、钢材品牌鸿泰或白露锰钢,水泥标号325#。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20__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项目期号楼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合同的组成

1、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效力优先顺序和解释顺序为:

(1)本补充协议及附件;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预算书。

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与合同文件所显示的全部建筑、结构及配套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土石方工程及回填土工程、基础(桩基础部分除外)及防水工程、地上及地下主体工程、内外墙砌筑工程、抹灰、湿作业及粗装修工程、墙面及楼地面装饰类块料材料的供应安装、室内外给排水工程、动力、照明、防雷接地工程、其它各机电、水系统配管、箱体孔洞等的预埋预留、外铺装工程以及上述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协调和进度控制。

其中甲方外委工程详见附件一。

2、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和指定外委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及总承包管理。

3、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相应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排渣、噪声超标、施工安全设防、施工合同鉴证等所有与所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及全部费用及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必要的结构检验、检测、试验(包括必要的破坏性实验)以及室内环境检测等全部费用及达到本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全部经济支出。

4、整体工程档案资料收集、竣工图纸整理。

5、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6、甲方有权按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已确定工程范围及项目或材料。

第三条工期

1、(天)、主体封顶(、全部竣工(天),要求乙方按期或提前完成各节点工期任务。

2、乙方制定施工总体计划,确保所承包工程按期完工,乙方的进度计划中应包括各阶段工期并经甲方确认。

由乙方申报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视为双方对工期的约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3、各节点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4、各节点工期自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5、任何一阶段工期的竣工日明显将延误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

6、不影响关键线路或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

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有权要求相应延长工期;但甲方要求赶上工期的,乙方应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确保工期,相应的赶工费用经甲方审核确认由甲方承担,但如该可能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7、出现《通用条款》规定顺延工期的情形,但甲方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包括调整工序等,并未实际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8、乙方未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及时就延误的工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第四条工地代表及有关人员

1、乙方须派遣具有国家认证资格的工程项目经理和高级技术人员,常驻工程现场,全面负责工程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各工种及各外委施工单位间的纠纷,并负责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所有甲方向项目经理发出的书面通知均应被确认为已发给了乙方,项目经理与甲方签署的相关如会议纪要、限价单等工程文件,视同乙方签署。

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主要组成人员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如需更换需经甲方审批同意。

2、甲方的签证手续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详见附件二)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并经甲方预算部门审核盖章后生效,缺一不可。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甲方报呈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

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不免除乙方作为专业性公司应负的责任。

2、乙方所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须有针对性、能指导施工现场、可操作,施工组织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3、施工组织设计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工程质量目标、工程工期目标(包括阶段性工期目标)、进度计划、人力、机械设备、材料计划、资金需求量计划、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以及保证质量安全、降低成本等技术措施、防火、防盗、安全、成品保护和环保卫生等管理措施。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须由横道进度计划图分别表示。

其中:横道图进度计划须包括整体进度计划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的规定,做出其承包工程中相应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在总工期的控制下,分列出各阶段的节点工期,并须有关键线路的显示。

第六条施工报告在整个协议期间,乙方每天须整理完整的施工日志一式二份并每周向甲方提交,经甲方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代表和甲方派驻工地的工程监理审阅和签字。

另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度情况及要求延长的工期等,并附工程进度照片。

施工日志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当日日期、气象情况记录;

2、当日施工管理人员在岗及工人工种分布情况;

3、现场施工环境情况记录,包括场地、空间、交通运输、照明、水、电等情况,停水、停电等事件的原因、责任方以及造成当日损失的工作时间和费用,周围建筑物及工程本身的沉降及位移变动情况等内容;

4、工地材料、设备进场及检验情况,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检验审核结果等内容;

5、当日工程质量情况记录,包括施工部位、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责任分析、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及限期整改时间、复查时间等

;6、当日隐蔽工程施工部位,验收情况描述记录;7、当日试验情况记录,包括机电设备调试、试运行记录和上水、暖气打压、有水房间防水、试水等;

8、当日施工进度概述,并分析进度计划超前或滞后的原因,改进方案等;

9、当日有关协调问题记录,当天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情况记录;

10、信息反馈情况,包括当日收到的计划变更、合理化建议、主要文件等,并核实变化的工程数量。

第七条材料、设备

1、甲供材料: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除甲供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时的卸货、归类、码放、清理等均由乙方负责。

2、甲限材料:甲限材料种类详见附件四,由甲方指定规格、材质、品牌、厂家、式样、工艺、限价,由乙方采购安装。

施工过程中,甲方亦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限价或补充限价内容。

乙方应当在甲限材料采购前45日向甲方提交采购计划,说明欲购的材料的名称,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等内容,甲方在15日内向乙方提交限价单,乙方按价单采购。

3、材料、设备等验收、贮藏责任:

(1)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须向甲方呈交有关进场设备、材料计划表,并需在进场7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监理。

(2)若设备、材料等未按计划时间,提早或延迟运至施工场地而施工场地还未有周转空间,乙方须在施工场地以外安排适当的贮藏地,因此种安排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仓储及保险等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只可以利用其施工场地作为其设备、材料的周转场地,不得占用甲方其他场地,有关周转场地的范围需甲方批准,乙方负责周转场地上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之安全、保护、防火、防盗、防潮、防水,并承担遗失,损毁等责任。

(4)所有运送至施工场地之设备、材料,均需附有制造商的标记及其他相关材料。

(5)乙方在需要情况下须用防风雨的包装运送所有设备、材料。

4、材料、设备价格:材料、设备按下述方法确定的价格,均为已含材料设备款、采购费、保管费、运输及现场内的二次运输费、装卸费等在内的价格,该费用不再另行计算、支付。

(1)甲方限价的材料按限价结算。

(2)钢筋、砼、砂子、石子、水泥、红砖、空心砖、电线电缆乙方提前45日报计划,甲方审核、限价,材料价格以甲方与供应商所签承诺函为准,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供货,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其他土建材料以施工当期《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哈尔滨专刊》中相应沈阳市信息价格下浮5%结算。

(3)甲方每次对钢筋、电线电缆限价仅适用于甲方当次指定的单位工程。

钢筋、电线电缆甲方限价与市场价格浮动不超过±3%,甲乙双方各担风险,限价不予调整;超过±3%,调整超过部分。

(4)甲方限价之外由乙方自行决定采购的水暖、电气材料,其价格以施工当期《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哈尔滨专刊》中相应沈阳市信息价格下浮20%结算。

(5)若施工当期《黑龙江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哈尔滨专刊》中无此材料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另行确定。

5、合同解除后,已订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订货方承担。

6、除甲限材料之外,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其质量、样式、规格、品牌,乙方提前45日报经甲方、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监理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乙方逾期上报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乙方须负责提供甲方要求的任何材料的样品,并注明其型号、规格、产地、计量单价等内容,提交甲方审定。

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以作规范标准。

7、送抵或置于工程现场及周转场地的所有尚未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货物,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运。

乙方负责保管该等材料或货物并承担风险。

第八条施工

1、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起卸限制,确定工程范围和现有工地条件,了解场内供水供电等状况,以及作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临时设施范围、施工人员、材料等进出方位,了解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所述的各种情况、要求及其他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

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

乙方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乙方进驻场地之日,即视为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符合合同要求,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或忽视、误解上述情况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期限的要求。

2、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出现漏项及不合理、错误等,乙方应当及时提供书面报告及合理的修改建议。

由于乙方未及时提出上述问题或未及时执行甲方指令造成施工错误、施工不合理、工程质量问题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在进行各分项施工前(如室内抹灰、外墙装饰、室内大白、卫生间布管等),要先作一个样板,提请甲方、监理验收,如甲方同意按此样板执行,方可大规模的进行,该样板制作工艺标准即为乙方应达到的相关工艺标准;若甲方不同意,乙方还需重新做样板,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5、乙方施工中遇到的所有政府行政阻碍,均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

6、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劳动保障、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甲方免受由此引起的索赔。

7、乙方所有现场人员(包括其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应当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

乙方施工现场悬挂的各种标识和广告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维护工程项目整体形象。

8、乙方负责单体工程地基开挖的技术管理,并负责基槽维护和防汛、排洪工作及费用。

9、乙方负责安排门卫及相关保安人员,保护现场财物安全。

10、如发生零星修改和变更,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先行施工,不应等到做出预算后再施工。

零星修改和变更在竣工后结算支付。

第九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达到辽宁省“世纪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双方约定不计取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2、如本工程质量仅达到合格而未达到省部优良,且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指定获得“世纪杯”的单体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元(20元/2)承担质量违约金。

第十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后,在甲方验收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6套、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

2、工程经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15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一条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并应当在提交每月工程量报告时一并提交。

2、乙方为工程档案的总包单位,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汇编。

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监督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甲方外委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的编制。

3、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沈阳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

乙方交付甲方的档案份数为四份,须满足沈阳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乙方交付的档案经甲方、监理方审阅后,由乙方负责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验、存档。

4、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第十二条结算

1、本合同总价按施工图根据本条规定的计价方式由双方共同确定,除合同及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不作任何调整。

2、工程量计算依据:工程结算中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均为原件)是加盖甲方印章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按照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办理的有效签证,此外其它均不作为计算依据。

3、计价方式:定额计价方式,执行20__年《黑龙江省消耗量定额》及20__年估价表。

4、取费标准:工程取费不因具体单位工程类别而划分,统一执行20__年《黑龙江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中的二类工程取费标准(土建工程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综合费率10.25%;水、电、暖工程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综合费率43%;另计税金3.445%)冬雨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定额测定费及规费等费率不予计取。

5、其它约定:

(1)施工用水:甲方仅在现场提供合格水源,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用电:由施工单位自行挂表计量,甲方按1.2元/度与定额预算价格找差。结算时按

1.2元/度与实际表数在工程总价中扣除,甲方代缴。

(2)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按相应标准的70%计取;檐高超过20(不含20)的单位工程脚手架费用按相应标准70%计取。

(3)砼外加剂只列入其它费用并只计取税金。

外加剂的使用部位需由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签字确认,否则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中梁、板、柱、墙接触部位所产生的高低标号砼流量差,结算时甲方不予计取。

(5)穿墙螺栓执行模板项目中定额含量,与实际用量不同不再另行调整。

(6)室内刮大白工程量的计算不计门窗及各种洞口面积,但计入侧壁面积。

(7)施工中以签证形式发生的零星用工均执行上述专业定额中综合工日单价。

(8)大型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电渣压力焊等及其它定额项目中不包含的分项工程价格均执行甲方限价(但不仅限于上述项目)。

(9)配合费:甲方外委的施工单位与乙方发生交叉作业,则按外委工程造价(不含电梯设备费、大型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等造价)的1.5%计取。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外委单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10)桩基础及主体工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6、配合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对于乙方在配合范围内未提供配合的,甲方有权扣除该项费用;影响工程进度的,双倍扣除该项费用。

(1)提供临时供水、供电系统的接驳口

;(2)提供固定在工地现场的垂直运输(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在合同工期内保证甲方外委施工单位的有效使用

;(3)提供现场水准点、线,保证其准确性,直至竣工;(4)协助甲方外委施工单位在指定位置上预埋埋件或套管等;

(5)甲方外委单位可免费使用已搭设的各脚手架围护等;

(6)对甲方外委工程有关正常工序堵补工作;(7)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防止火灾的危险及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设施,协助甲方执行有关防火管理办法。

7、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由甲方扣除后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

8、乙方负责所承包的工程项目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费用(含桩基础及主体工程检测费)的支付。

9、合同项目外需增加的工程款、费用(如签证部分、设计变更和工程内容变更),均在双方竣工后结算支付。

第十三条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合同所称的完工,均指乙方完成相应的工程形象进度、质量经初检符合本合同要求。

乙方应当在相应形象进度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及形象进度报告和所有必需的试验、复试、检测报告等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按本合同支付进度款。

3、付款时间及数额(1)主体结构工程:每完工五层,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自土建工程±0.00完工、且地上五层的主体结构完工后开始计算;主体结构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65%的工程进度款。

(2)砌筑、防水、安装、初装修和其他工程:进度至50%后,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

砌筑、防水、安装、初装修和其他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

(3)6层及6层以下的建筑全部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经主管部门验收竣工移交甲方后,甲方付至已完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甲方在取得城建档案合格证明且双方结算完成后10个月内,付至决算款的95%。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核算确认,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的认定。

5、除甲方原因造成的以外,因任何其它原因需增加的工程款、费用,均在双方竣工结算后支付。

6、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任何款项,包括甲方应付而未付的款项,直至质量问题解决。

7、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以本项目商品房冲抵工程总价款的%,其余价款以货币方式支付。

(2)待工程经主管部门验收竣工移交甲方且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分批与乙方签订《抵房协议》。

具体商品房由双方协商确定,商品房按抵付之时甲方公开售价计算价款,若工程总价款的%与商品房的总价款不一致时,商品房总价款多退少补。

(3)乙方如委托甲方出售抵顶的商品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按公开售价出售,出售后按实际收款额扣除相关税费,余款在收到乙方工程发票后支付;乙方如自行出售,房屋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公开售价的97%。

(4)除乙方另有通知外,乙方授权甲方以甲方名义直接与其书面指定的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乙方保证购房人完全履行其与甲方签订的所有购房、交屋、物业管理文件。

如甲乙双方就开具购房发票、办理产权等事宜另有约定,乙方保证提前告知购房者,并避免甲方因此而受诉或受损。

第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下列情况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

2、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合法解除合同的,不受此款限制。

3、安全违约乙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处理、赔付并消除影响,给项目造成影响或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损失(含名誉损失)追究乙方事故违约金,但事故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8%。

4、工程质量违约(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每发现一个分部分项不合格,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限时完成整改,每拖延一天支付1万元违约金,直到验收合格。

(2)乙方延迟交付竣工图及建设工程技术档案等资料,每拖延一天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5、工期违约(1)每工程节点逾期完工,乙方按日承担该工程节点总价%的违约金,工程节点逾期完工达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该工程节点总价%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暂停施工均须有甲方的书面指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单方面暂停施工均按照违约处理,乙方擅自暂停施工7天以内,每日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在7天以上(含7天)的,除要求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自合同解除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乙方应当在7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

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1、工程师行使《通用条款》规定的权利时,需出示甲方的《授权委托书》方可视为已取得甲方批准。

2、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外委项目清单;

(2)甲方签证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组织设计;

(4)甲供及甲限材料清单

;(5)甲供、甲限材料管理规定;

(6)甲方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3、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4、本《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最新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四

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需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社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民政部门,对经委托的申请或已救助的家庭,通过户籍、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车船和银行、保险、证券等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

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的,责令退回救助资金、物资,并处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最新临时建设移交协议书汇总五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用于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元;二季____元;

三季____元;四季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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