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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补课机构申请书 成立补课机构需要的手续(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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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补课机构申请书 成立补课机构需要的手续(3篇)
2023-01-17 14:20:3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民办补课机构申请书(推荐)一

为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水平,近期,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苏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苏委教〔2020〕1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地方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民办学校党建纳入基层党建重要任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根据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有序开展好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建立归口管理、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落实牵头抓总作用,教育工作部门要把民办学校纳入学校党建总体布局,加强对民办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职业技能等民办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民政部门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工作中协同做好有关工作。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配合做好属地内其他民办学校党的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定期会商制,每年由各级组织部门会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部门牵头,听取教育、人社、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以及属地党组织抓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民办学校党建提质增效。

3.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民办学校要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实行双重上报,要于2020年12月20日前,分别报本单位党组织关系所属地方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

4.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各民办学校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要求逐条对照,务实抓好各项任务,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未建党组织的民办学校,要主动与主管部门党组织、属地党组织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指导,确保党的工作在本校有充分体现,并争取早日设立党组织,加强党建引领学校建设工作。

5.强化职能监管。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党建主管部门要对照《江苏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抓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督促各民办学校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的修改与建立,并于2021年7月15日前向主管部门及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核准(高校同时报主管部门核准)。

6.开展自查整改。要对党组织设置、组织关系隶属等工作进行自查并整改,各民办高校于2020年12月10日前自查并调整到位,民办中小学校于2021年6月30日前自查并调整到位。

7.及时做好总结。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党建主管部门及市直学校,要于2021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江苏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报送至市教育局组宣处,联系人:陆静;联系电话:87361662。高校要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和市教育局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处,市委组织部联系人:xxxxxxxx。

2023年民办补课机构申请书(推荐)二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第三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四、工作报酬、与福利待遇、工资机构、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月。正式聘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月,甲方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100元作为保证金,时间为10个月,合同期满后返还。

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第七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个学期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带薪假期。寒暑假只发基本工资? ?元/月。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该寒暑假工资。

第八条 工资构成:基础工资+奖金+工龄工资+年终奖励

基础工资:有经验者1500元/月,没有经验者1200元/月。

(二)奖金:

a、职业道德奖:20元。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杜绝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教师不得与家长无故发生争吵,或有难以解决的问题争执可移交幼儿园或学校负责人处理,否则扣除职业道德奖金20元,并扣除工资20元。若因此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辞退。

(b)出勤奖 30元。

月全勤奖30元,迟到或早退、请假、旷工一次没有月勤奖,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请事假或病假一天扣30元工资,两天以上扣除当天工资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c)安全奖、30元。

班级中出现缝针、骨折、烫伤、摔伤、变相体罚学生等事故。没有安全奖。并且是出现缝针、骨折、烫伤、摔伤、变相体罚学生严重时扣除当月工资50元。班中没有发生以上事故的奖励30元。 ( d ) 半托费:每月每位幼儿3元,发给当班老师。

第九条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园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财物的;

(二)私下将生源介绍到其他单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识,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给甲方幼儿造成损害的;

(四)乙方因违反工作纪律或财务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其他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使甲方单位利益受损的。 第十一条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胜任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 甲方符合裁员条件裁减人员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七、其他

第十九条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二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民办补课机构申请书(推荐)三

透过加强宣传、落实职责、强化监督、考核指标顺利进行,使为民办实事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我中心为民办实事工作主要围绕农机购置补贴来进行。截至2018年10月19日为止,共办理机具3306台,受益农户2886户,其中国补使用资金401。96万,占国补分配资金408万的98。52%,省补使用资金22。93万,占省补分配资金29万的79。07%。

(一)加强宣传。我中心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充分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详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印制了2500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流程和《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二是在下乡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摸底调查统计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二)落实职责。为有力推进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我中心做到“四到位”(领导精力到位、项目分解到位、资

金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促进工作落实。一是目标职责明确。二是任务分解迅速。三是激励措施过硬。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监督。为民办实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务必加强该项工作的监督。为此,我中心与纪委、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联合起来,成立了专门的农机购置补贴督查小组,建立督查方案,加强对辖区内补贴实施状况的督导检查。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以及委托经销商办理购机补贴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监督检查状况。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信访、举报或投诉,认真办理上级部门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和监督措施落实到位。

(一)农机补贴政策、补贴目录发布时间迟。对于购买春耕生产夏收机具时间较紧张,不利于农民朋友筹措资金和选取适宜机具;

(二)经费不足。我县农机推广站共有2人。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中,缺乏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培训、示范、演示难开展工作,因经费不足,下乡督促检查难度大;乡镇不配备农机专干,农业服务中心不用心配合做工作,难以将购机状况在该申请人村委进行公示,给购置补贴工作带来必须困难。

(三)操作程序复杂,手续繁琐。现行的农机购置补贴

操作程序过于复杂,涉及部门过多,协调困难,可操作性差。也不适应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农民难以理解现行的补贴方式,一句话不想办理。

(一)更为提前确定补贴指标。下达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指标应在春节前确定,尽量早部署、早行动。

(二)增加各镇经销商数额。在乡镇多设经销商,并要分布均衡,以便更有效地把上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三)简化程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到各镇进行不一样程度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和了解购置补贴政策,并用心引导他们按程序到规定的地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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