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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 学生会初中申请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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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 学生会初中申请书(八篇)
2023-01-17 14:29:4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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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一

总则

第一条本学校的名称

【学校的名称应当准确反映

其办学特征。未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风俗习惯,不得使用已由审批机关明令撤消或取缔的民办学校的名称】。第二条本学校举办者【此处载明举办者名称。举办者是

公民个人的要载明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工作简历等自然情况。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除要载明该组织详细名称外,还要说明该组织的法定性质、注册地址、经济状况、经营业绩等情况】。第三条本学校的办学宗旨:【主要在三个方面

进行表述:

1、学校形成和存在的基本目的,主要是阐述学校的价值观念及学校的基本社会责任和期望在某方面对社会的贡献;

2、为实现基本目的应从事的活动的范围;

3、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基本行为规则和原则,主要是阐明学校的教育思想】。第四条本学校的注册地址第五条第五条。

本学校具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非学历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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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可省略此条】第六条本学校的业务领导机关是第六条。

第七条教师培训工作的指第七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关于教育教学、导。第八条办学水平评估和年检第八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的教学督导、评估。第九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委派的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第九条

第二章

办学规模、层次、形式、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招生范围和对象

第十条本校占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分别建有、、、【载明建筑物名称】。,【民办学校办学层次分为学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本学校办学层次为

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层次】。【说明:招生对象为在读小学生或适龄小学生的学校,应当视为小学生的学校,为在读小学或适龄小学生的学校初等教育层次;招生对象为在读初中生或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应当视为在读初中生或小学毕业生初中为初级中等教育层次;招生对象为在读高中生或初中毕业生的学校,为在读高中生初中毕业生高中应当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层次。教育层次即含有初等教育层次又含有初级中等教育层次的学校,应当视为初级中等教育层次;初等教育层次、初级中等教育层次、高级中等教育层次都有的学校,应当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层次,举办者应根据受教育者的对象或受教育者毕业时应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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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育水平确定办学层次】,办学类型为

【实施学历教育的学

校其办学类型分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中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学校办学类型为:文化辅导学校、文化培训学校和其他类型学校】学制,

学历学校不需载明学制】第十二第十二条本学校办学形式为第十三条第十三本学校面向___【载明合资或独资】。【载明招生地域范围】,招年。【非

收___【此处要载明与教育层次相适应的招生对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第十四

本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会【此处载明最此处载明最此处载明

高决策机构名称。最高决策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理事会,高决策机构名称。最高决策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理事会,还构名称构可以是董事会可以是学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委会,举办者根据实际需要任选其可以是学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委会)举办者根据实际需要任选其简称校委会,一】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由人员组成。【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应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其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除以上三类人员参加决策机构以外,其他如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有丰富经验的社会知名人士或者家长代表等也可以参加】第十五条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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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第十六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每年至少召开

__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会议。第十七第十七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讨论的重大事项,

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八第十八条学校首届___生的【载明产生办法】,首届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是产

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任

期___【载明决策机构的任职期限】,___会【载明最高决策机构名称】设长(或主任)人,副长(或副主任)人,

懂事(或理事或委员)

人【以上五个空格处要载明最高决策机构以上五个空格处要以上五个空格处

各职务名称和数额。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的,一般设董事长一人,职务名称和数额。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的,一般设董事长一人,和数额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5人;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的一般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两人,理事5人;最高决策机构为校委会的一般设主任副理事长两人,一人,副主任两人,,一人,副主任两人,委员5人】长(载明董事长或理事长或主

任)产生办法___。首届最高决策机构届满时下一届最高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___【载明由举办者任命还是由最高决策机构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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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职责。董事长(或理事长或主任)的职责:副董事长(或副理事长或副主任)职责:董事(或理事或委员)职责:其他组成人员职责: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签字

人。本学校法定代表人为___【载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或理事长、校委会主任、校长担任】,其产法定代表人生办法___【载明由举办者任命还是由最高决策机构选举产生】。本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本学校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合、投资入股的学校兼任,并由本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和学校审批机关从严审核。本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学校的法律文书。第二十一条在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闭会期间,校

长执行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的决策,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职权。第二十二第二十二条校长的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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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七)(八)学校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教师和受教育者

第二十三第二十三条

本学校聘任的教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本学校保证与聘任的教师、职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上福利待遇由学校和受聘教职工协商确定】第二十五第二十五条本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

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必要条件。第二十六第二十六条本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并确保逐年增长。第二十七第二十七条本学校的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

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本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权依照《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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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建立工会组织。【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本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建立

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三十条第三十条本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

先进评选、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同等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本学校对受教育者,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

业成绩,按照国家和审批机关的规定颁发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办学层次、类型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撰写。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

第五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第三十二条本学校注册资本总额资本万元人民币,来源

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

,【载明是举办者投入,还是国万元人民币,

家支持、接受捐赠等其他形式的来源】非货币资本来源

,【载明是举办者投入,还是国家支持、接受捐赠等其

他形式的来源】说明:举办者为多人的,要载明每个人的姓名、投【说明:入资本名称、数额或价值】】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本学校被批准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后,举办者

即刻将验资账户转为基本账户,并与学校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将注册总资本转为学校法人独立财产,学校对其享有法人独立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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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须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法人独立财产。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根据法人独立财产制,本学校对法人独立财产权

具有以下法律涵义: 

1、举办者投入的财产、国家投入的财产、社会捐赠的财产等不同部分财产所有权属于原投入者所有。 

2、本学校对财产拥有独立的支配权。即学校可根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对校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举办者个人资产与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相分离。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本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

法人资格后,可依法接受其他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家投入的

资产、社会捐赠的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侵占或者撤回。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学校存续期间校办产业收益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

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固定资产为学校财产,学校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九条善办学条件。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本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本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本学校学生缴纳的各种费用为学校财产,由学校

业单位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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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工资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发展基金管理制度: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经费收支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第四十一按不低于年度净资第四十一条本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十二【载明要求或不需要】取得办载明

学收益。说明: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说明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说明: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须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在学校章程但须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在学校章程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中载明具体取得回报的方法和比例】明具体取得回报的方法和比例【说明:公益金说明:公益金,是指企业计提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

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公益金提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公积金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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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第四十三条

本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

决策机构根据办学成本制定,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物价部门批准并公示。第四十四第四十四条本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相关

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

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变更与终止

本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办学,在进行财务清算

后,由学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本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

财务清算后,经学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四十七第四十七条本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别的变更,由学

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列顺序清偿财产:(一)清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清偿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偿还其他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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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校终止办学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并按照下

本学校经审批机关吊销办学许可证后即为终止办

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对本学校章程的修改,须有1/3以上

会【载明

决策机构名称】组成人员联名提议,经校长同意后,报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审议。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本学校修改后的章程,须在___会【载明决策

机构名称】上通过,由举办者和最高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签字,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第五十二条本学校章程经_年_月_日___会讨论通过。第五十三第五十三条决策机构名称】。举办者签字:最高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签字::;;;。;;;;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______会【载明

审批机关核准(签章):

关于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二

新空通讯社章程

新空通讯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丰城中学新空通讯社是在丰城中学团委领导下,由学生会成员发起,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丰城中学新空通讯社的各项活动,都应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各种相关的法律制度。新空通讯社的活动范围是:组织新空通讯社成员完成校报编辑部布置的工作,包括全校新闻采访、校 报编辑与宣传;负责学校新闻相关的各项工作。新空通讯社活动方式是:校报编辑,写通讯稿,制作社刊,新闻采访,网站管理,以及指导老师对社 员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丰城中学新空通讯社的宗旨是:记录丰中发展,展 现校园风采。丰城中学新空通讯社的口号是:丰中的发展 新闻的视角 青春的激情。新空通讯社一切活动依照本章程,加入新空通讯社者必须服从本章程。新空通讯社接受丰城中学团委的领导和监督。新空通讯社社歌

1文字我习惯大声念

采访我从不会疲倦

新闻才是我最在意

新空不是天马行空

跑新闻忙采访写稿子拍相片

有时忙有点累可心里好愉快

这生命藏着太多的惊喜

我不要假装冷漠不在意

不要一个人取着火一个人暖和

这世界本来就太过拥挤

我也想保持沉默不在意

专心找生活的缝隙

专心我自己

相机拍下最美瞬间

摄影记录精彩校园

新闻才是我最在意

新空不是天马行空

他们说我是一个不爱学习的不良青年

大声说、大胆做可惜你们都不了解我因为生命藏着太多的惊喜

我不要假装冷漠不在意

不要一个人玩着火一个人着魔

这世界本来就太过拥挤

我也想保持沉默不在意

专心找生活的意义

专心我自己

他们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

他们说我是个文艺青年

他们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

他们说我是个文艺青年

(说明:该歌曲是由新空通讯社第五届成员熊诗锦、刘婷等人对“草莓救星”-瘟疫青年进行改编而成的,这反映了新空通讯社成员的生活,以及现代青年对文

艺的一份热爱之情,一种希望被别人理解的渴望之情)。

第十条新空通讯社社标

注:该社标由2014届学生郭熊敏(2013年高二(13班))2013年受丁振宇邀请特地设计,黑体的x体现了新空通讯社的迅、新等特点,中间由通讯社的小写字母组成。

第二章组织

第一条新空通讯社社长由前社长提名,团委书记、新空通讯社

指导老师同意后直接任命。

第二条新空通讯社现设社长一名,副社长2—3名,记者团长一名,摄影部长一名,信息部长一名,名誉顾问若干(主要由历任社长或曾经为新空通讯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担任)。

社长:组织规划新空通讯社总体工作,统筹全局,科学

管理,做好通讯社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提出

问题的处理方案,并及时解决问题,负责通讯社各项工

作的具体落实以及对工作的总结;负责社团招新工作;

有权裁撤不称职的干部和开除不合格社员。

副社长:配合、协助社长工作,安排、调整、协调各部

门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活动方案,及时与社长、各部长

进行工作沟通与联系,解决问题。

一监管初中部的一切事务;维护我社对外的关系,提高社团的信誉度,维护社团的形象;负责校订刊物,审理稿件。

二组织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监察社团的财务收支;监察社团干部及成员的行为。

三完成每月工作总结、归纳,收集通讯社材料档案;

负责《丰中启梦》、《政教之声》、《新空时刊》的相关制

作与监督;监管信息部、摄影部工作。

记者团长:负责我社的宣传工作,主要带领我社成员进

行采访,与我校的领导、老师、同学建议良好的关系。

在必要时走出学校,与丰城电视台、教育局等单位建立

外交关系,努力提高我社的信誉度。监管记者团、编辑

工作。

信息部长:负责社团微博、社团贴吧的管理;制作《新

空时刊》;打印社团文件、稿件;负责丰城中学网站相

关板块的制作、更新等工作。

摄影部长:负责学校相关活动的拍照、摄影;负责学校、社团的摄影展出等工作。

第二条丰城中学新空通讯社工作室设置在丰城中学行政楼一楼109室,每月或每周召开社团例会。

第三条新空通讯社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接受奖励或赠与以及社会企业的赞助等,社团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一切收入及支出定期对社员进行公示及报明团委。

第四条新空通讯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通讯社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团委批准、备案。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相关干部;

2.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4.修改社团章程;

5.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三章社规

(1)新空通讯社各社员必须维持内部团结,不得搞分裂及个人主义,否则直接开除。

(2)《新空时刊》内容及形式不得改变。

(3)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者予以开除处理(请假除外)。

(4)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不准利用职权招收道德素质差的学生进入,否则此人一起退社。

(5)社团成员随意使用记者证,必须予以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报请政教处、团委。

(6)任何社员都不得带非社团学生参加我社活动(经过社长同意除外),一经发现,对此社员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开除。

(7)每一届成员必须在每年的元旦前后一个月完成社团干部交接工作。

(8)退社人员必须经由社长决定,并递交退社申请书(说明正当理由)。

(9)新空通讯社成员参加会议不得使用手机,一经发现,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开除。

(10)新空通讯社全体成员一经被发现有利用社团活动名义来玩者、谈恋爱者直接开除处理。

(11)新空通讯社每学期由团委拨一定经费进行小聚会,每一至两月对优秀社员进行物质奖励,每学期末进行表彰。

(12)新空通讯社为加强自身建设,决定建立老师、学生回访制,要求其帮助新空通讯社对社员进行管理。

关于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三

一、本会全称为商丘市一中86届初中同学会,本会是由同学自愿组成的。

二、本会以联络同学,加强友情,互通信息并以母校的昌盛为目的。

三、本会的宗旨是:为同学联络感情搭桥,为同学事业发展助力。

一、加强同学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每个季度有一次主题交流,每年组织一次活动。

二、加强本地同学与外地同学的联系与交流。

三、会员积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活动;对于同学提出的力所能及的事情,供给必要的方便。

四、以同学会作为一个平台,加强同学的联系,为同学的事业发展供给支持与帮忙。

商丘市一中1986年初中毕业的同学。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提议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理解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三) 维护同学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四) 按期交纳会费

为了实现本会的目的,本会将实施以下工作。

一、发行同学会的会员簿。

二、在搜狐网站的同学录建立班级联系的窗口。

三、其它必需的工作。

一、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平时同学之间可不定期举行各种联谊、商务、交流等活动。

二、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组织开展本会日常工作,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每届1年。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

(六)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纪守法;

(二) 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

(三) 身体健康,为人正派

四、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本会组织设置人数如下:

(1)会长 1名(同学会的负责人)

(2)副会长 4名(会长助理)

(3)秘书长 1名

(4) 理事 4名(同学会分管)

(5)财务总监 1名(会计事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标准为100元年;

二、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一、本章程经2006 年4 月 2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经过。

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同学会理事会。

关于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礼貌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经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资料。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资料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资料充分发表意见提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提议方案。讨论经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资料、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能够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提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经过,方能有效。未获经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提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400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

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金每度0.2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

第十三条: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至60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至55岁的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能够以资代劳,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景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进取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礼貌人,争创礼貌户。

第十九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供给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

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200—xx元;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忙。

第二十四条: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供给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团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贴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委会交纳公益事业费每层每间50元。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1)凡企业建设征用土地,各企业单位凭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文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和立项报告,同时村委会按照建设需要提出安排方案和规划许可,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办理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妥一切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村委会按照村规划统一安排用地。

(2)处理好与承包户的关系、企业征地补偿费及其它一切规费等,然后方可按图施工,严禁未批先用。

第二十八条:团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

第二十九条:承包者自觉交纳国家农业税,履行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承包费,河道、土地在承包前首先预交好土地承包款,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九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条: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进取协助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三十一条: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理解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三条: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分布在全村的垃圾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本村财务工作由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村财务工作理解市、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理解村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村向农户、企事业单位(包括外来务工、居住人员)收取款项做到手续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十七条: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并由经济合作社社长一支笔审批,再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须经“两委会”成员团体讨论决定,对不贴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应及时纠正,理解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加强团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九条: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员代表会议产生的社务监督小组,对本村财务管理情景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四十一条:团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四十二条:村级财务管理实行镇会计代理制,村级财务要理解镇会计代理站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为了加强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见和提议,建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资料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的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发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村“三委会”能够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度单项的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xx年xx月xx日经过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需经村民代表会议经过。

村民自治章程(七):

第一条:根据《宪法》和有关村民委员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村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自觉遵守本章程。村民代表要以身作则,尤其是党员和干部代表要带头执章,起模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和其它村级组织分工负责,共同抓好本章程的落实。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4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妇女成员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成员中有一名以上女性成员。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言行上和上级党委、政府坚持一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发展经济意识强、思路清,有开拓创新、艰苦创业精神,善于开辟致富门路,能带头并进取带领群众致富。(3)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愿意为村民服务,热心公益,乐于奉献。(4)能团结带领村民群众,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掌握农村政策法规,有较高的协调处理问题本事和公共服务本事。(5)自律意识强,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

(6)新进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应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年富力强。

第六条: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本人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且处理未满5年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

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等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拘留未满3年的;三是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或者贿选,并经龙海市级有关部门调查认定的;四是受开除党籍处分、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除法律异常规定外),或者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五是担任村“两委”成员期间连续6个月以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的,或长期外出不在村里工作和生活的;六是道德品质差,不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生活作风不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贴合资格条件的不能列为候选人,属于以上“六不能”的人员,当选无效。

第七条: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作为村“两委”候选人:一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党纪处分未满4年的(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二是近3个年度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或两次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现任村干部;三是任期内被镇党委停职、免职处理的或被依法罢免的村“两委”成员;四是近3年内本村各项工作综合考评有两年度在本镇排行末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五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未发展党员的;六是任期内履行纪律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严重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的;七是离任审计中发现以权谋私、存在经济问题的;八是拖欠或拒交村团体承包款1年以上;九是存在“两违”现象拒不整改,侵占团体土地、团体资源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十是子女在选举日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多生育或婚外生育处理未满3年的。

第八条:村换届选举期间要做到“八不准”:一是不准向选民赠送现金、购物卡、实物等进行拉票;二是不准进行与选举有关的大吃大喝、大操大办等消费活动;三是不准以慰问、帮扶、优惠等名义变

相赠送财物或公开施以小恩小惠进行拉票;四是不准以交保证金、赞助费、过度承诺、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为村民缴交医保社保等好处进行拉票;五是不准以分发村组团体资产或承诺不切实际的事项进行拉票;六是不准在当选后向群众普遍发放各种财物或举办各种宴请、庆祝活动;七是不准以造谣声势、张贴字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诬陷候选人;八是不准以非法组织、宗族势力等形式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职务: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村委会工作,不履行自我的职责的;二是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职责追究的;不贴合计划生育法定条件多生的;三是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决策不民主,严重损害村团体经济或村民利益的;四是村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村民反映强烈的;五是侵吞村团体资金拒不退还或擅自外借村团体资金无法收回的。

第十条:村团体财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在坚持村团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前提下,将村团体会计业务委托镇代理机构代理记账,统一管理会计资料。

第十一条: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团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违反制度行为的,应当提来源理意见,并责成有关人员及时纠正。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财务原始凭证,镇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结算与入账。

第十二条:村团体财务收支情景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村民对公布的财务资料有异议的,能够直接向村委会提出意见,也能够经过村

务监督委员会要求村委会作出解答。对有违反财务制度的,村民有权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也能够向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反映;并有权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镇镇经管站或者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每年村委会应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确定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料可涉及农、林、水、教育、道路、环卫等方面,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办好村卫生所,实行合作医疗,开展医疗保险。做好优抚、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关心支持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

第十五条:为确保本村兴办村民直理解益的团体生产生活等公共事业投入,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按《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筹资筹劳。程序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表决签字后构成筹资筹劳方案,报镇镇政府初审,再报上级政府负责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第十六条:宅基地和土地使用规定。1、全村所有土地均属团体所有,由团体统一规划使用。2、村民应按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凡未经批准私自建筑、搭盖者,一律按“两违”处理。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护村队,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治安调解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报告治安调解情景及信息,协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八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

犯罪分子,进取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交通、供电、邮电、电视、生产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

第二十条:外来流动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报告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供给违法犯罪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处罚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涉及征地、承包、贷款、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的,村民委员会应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讨论同意并经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换届选举期间,村民委员会的印章统一收归镇民政办代管,并于选举后十日内做好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办公用具、财务账册、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村章程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学校的名称

【学校的名称应当准确反映

其办学特征。未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风俗习惯,不得使用已由审批机关明令撤消或取缔的民办学校的名称】。第二条本学校举办者【此处载明举办者名称。举办者是

公民个人的要载明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工作简历等自然情况。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除要载明该组织详细名称外,还要说明该组织的法定性质、注册地址、经济状况、经营业绩等情况】。第三条本学校的办学宗旨:【主要在三个方面

进行表述:

1、学校形成和存在的基本目的,主要是阐述学校的价值观念及学校的基本社会责任和期望在某方面对社会的贡献;

2、为实现基本目的应从事的活动的范围;

3、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基本行为规则和原则,主要是阐明学校的教育思想】。第四条本学校的注册地址第五条第五条。

本学校具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非学历教育学

2

校可省略此条】第六条本学校的业务领导机关是第六条。

第七条教师培训工作的指第七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关于教育教学、导。第八条办学水平评估和年检第八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的教学督导、评估。第九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委派的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第九条

第二章

办学规模、层次、形式、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招生范围和对象

第十条本校占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分别建有、、、【载明建筑物名称】。,【民办学校办学层次分为学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本学校办学层次为

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层次】。【说明:招生对象为在读小学生或适龄小学生的学校,应当视为小学生的学校,为在读小学或适龄小学生的学校初等教育层次;招生对象为在读初中生或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应当视为在读初中生或小学毕业生初中为初级中等教育层次;招生对象为在读高中生或初中毕业生的学校,为在读高中生初中毕业生高中应当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层次。教育层次即含有初等教育层次又含有初级中等教育层次的学校,应当视为初级中等教育层次;初等教育层次、初级中等教育层次、高级中等教育层次都有的学校,应当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层次,举办者应根据受教育者的对象或受教育者毕业时应达到

3

的教育水平确定办学层次】,办学类型为

【实施学历教育的学

校其办学类型分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中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学校办学类型为:文化辅导学校、文化培训学校和其他类型学校】学制,

学历学校不需载明学制】第十二第十二条本学校办学形式为第十三条第十三本学校面向___【载明合资或独资】。【载明招生地域范围】,招年。【非

收___【此处要载明与教育层次相适应的招生对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第十四

本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会【此处载明最此处载明最此处载明

高决策机构名称。最高决策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理事会,高决策机构名称。最高决策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理事会,还构名称构可以是董事会可以是学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委会,举办者根据实际需要任选其可以是学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委会)举办者根据实际需要任选其简称校委会,一】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由人员组成。【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应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其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除以上三类人员参加决策机构以外,其他如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有丰富经验的社会知名人士或者家长代表等也可以参加】第十五条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4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第十六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每年至少召开

__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会议。第十七第十七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讨论的重大事项,

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八第十八条学校首届___生的【载明产生办法】,首届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是产

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任

期___【载明决策机构的任职期限】,___会【载明最高决策机构名称】设长(或主任)人,副长(或副主任)人,

懂事(或理事或委员)

人【以上五个空格处要载明最高决策机构以上五个空格处要以上五个空格处

各职务名称和数额。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的,一般设董事长一人,职务名称和数额。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的,一般设董事长一人,和数额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5人;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的一般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两人,理事5人;最高决策机构为校委会的一般设主任副理事长两人,一人,副主任两人,,一人,副主任两人,委员5人】长(载明董事长或理事长或主

任)产生办法___。首届最高决策机构届满时下一届最高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___【载明由举办者任命还是由最高决策机构选举产生】。

5

第十九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职责。董事长(或理事长或主任)的职责:副董事长(或副理事长或副主任)职责:董事(或理事或委员)职责:其他组成人员职责: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签字

人。本学校法定代表人为___【载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或理事长、校委会主任、校长担任】,其产法定代表人生办法___【载明由举办者任命还是由最高决策机构选举产生】。本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本学校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合、投资入股的学校兼任,并由本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和学校审批机关从严审核。本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学校的法律文书。第二十一条在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闭会期间,校

长执行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的决策,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职权。第二十二第二十二条校长的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

6

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七)(八)学校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教师和受教育者

第二十三第二十三条

本学校聘任的教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本学校保证与聘任的教师、职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上福利待遇由学校和受聘教职工协商确定】第二十五第二十五条本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

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必要条件。第二十六第二十六条本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并确保逐年增长。第二十七第二十七条本学校的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

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本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权依照《工会

7

法》,建立工会组织。【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本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建立

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三十条第三十条本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

先进评选、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同等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本学校对受教育者,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

业成绩,按照国家和审批机关的规定颁发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办学层次、类型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撰写。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

第五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第三十二条本学校注册资本总额资本万元人民币,来源

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

,【载明是举办者投入,还是国万元人民币,

家支持、接受捐赠等其他形式的来源】非货币资本来源

,【载明是举办者投入,还是国家支持、接受捐赠等其

他形式的来源】说明:举办者为多人的,要载明每个人的姓名、投【说明:入资本名称、数额或价值】】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本学校被批准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后,举办者

即刻将验资账户转为基本账户,并与学校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将注册总资本转为学校法人独立财产,学校对其享有法人独立财产权。

8

学校须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法人独立财产。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根据法人独立财产制,本学校对法人独立财产权

具有以下法律涵义: 

1、举办者投入的财产、国家投入的财产、社会捐赠的财产等不同部分财产所有权属于原投入者所有。 

2、本学校对财产拥有独立的支配权。即学校可根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对校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举办者个人资产与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相分离。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本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

法人资格后,可依法接受其他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家投入的

资产、社会捐赠的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侵占或者撤回。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学校存续期间校办产业收益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

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固定资产为学校财产,学校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九条善办学条件。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本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本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本学校学生缴纳的各种费用为学校财产,由学校

业单位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

9

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工资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发展基金管理制度: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经费收支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第四十一按不低于年度净资第四十一条本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十二【载明要求或不需要】取得办载明

学收益。说明: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说明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说明: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须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在学校章程但须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在学校章程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中载明具体取得回报的方法和比例】明具体取得回报的方法和比例【说明:公益金说明:公益金,是指企业计提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

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公益金提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公积金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10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第四十三条

本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

决策机构根据办学成本制定,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物价部门批准并公示。第四十四第四十四条本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相关

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

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变更与终止

本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办学,在进行财务清算

后,由学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本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

财务清算后,经学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四十七第四十七条本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别的变更,由学

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列顺序清偿财产:(一)清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清偿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偿还其他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学。

11

本学校终止办学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并按照下

本学校经审批机关吊销办学许可证后即为终止办

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对本学校章程的修改,须有1/3以上

会【载明

决策机构名称】组成人员联名提议,经校长同意后,报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审议。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本学校修改后的章程,须在___会【载明决策

机构名称】上通过,由举办者和最高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签字,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第五十二条本学校章程经_年_月_日___会讨论通过。第五十三第五十三条决策机构名称】。举办者签字:最高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签字::;;;。;;;;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______会【载明

审批机关核准(签章):

关于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学校的名称

【学校的名称应当准确反映

其办学特征。未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风俗习惯,不得使用已由审批机关明令撤消或取缔的民办学校的名称】。第二条本学校举办者【此处载明举办者名称。举办者是

公民个人的要载明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工作简历等自然情况。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除要载明该组织详细名称外,还要说明该组织的法定性质、注册地址、经济状况、经营业绩等情况】。第三条本学校的办学宗旨:【主要在三个方面

进行表述:

1、学校形成和存在的基本目的,主要是阐述学校的价值观念及学校的基本社会责任和期望在某方面对社会的贡献;

2、为实现基本目的应从事的活动的范围;

3、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基本行为规则和原则,主要是阐明学校的教育思想】。第四条本学校的注册地址第五条第五条。

本学校具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非学历教育学

2

校可省略此条】第六条本学校的业务领导机关是第六条。

第七条教师培训工作的指第七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关于教育教学、导。第八条办学水平评估和年检第八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的教学督导、评估。第九条本学校接受审批机关委派的社会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第九条

第二章

办学规模、层次、形式、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招生范围和对象

第十条本校占地面积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分别建有、、、【载明建筑物名称】。,【民办学校办学层次分为学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本学校办学层次为

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层次】。【说明:招生对象为在读小学生或适龄小学生的学校,应当视为小学生的学校,为在读小学或适龄小学生的学校初等教育层次;招生对象为在读初中生或小学毕业生的学校,应当视为在读初中生或小学毕业生初中为初级中等教育层次;招生对象为在读高中生或初中毕业生的学校,为在读高中生初中毕业生高中应当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层次。教育层次即含有初等教育层次又含有初级中等教育层次的学校,应当视为初级中等教育层次;初等教育层次、初级中等教育层次、高级中等教育层次都有的学校,应当视为高级中等教育层次,举办者应根据受教育者的对象或受教育者毕业时应达到

3

的教育水平确定办学层次】,办学类型为

【实施学历教育的学

校其办学类型分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中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学校办学类型为:文化辅导学校、文化培训学校和其他类型学校】学制,

学历学校不需载明学制】第十二第十二条本学校办学形式为第十三条第十三本学校面向___【载明合资或独资】。【载明招生地域范围】,招年。【非

收___【此处要载明与教育层次相适应的招生对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第十四

本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是

会【此处载明最此处载明最此处载明

高决策机构名称。最高决策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理事会,高决策机构名称。最高决策机构可以是董事会,也可以是理事会,还构名称构可以是董事会可以是学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委会,举办者根据实际需要任选其可以是学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委会)举办者根据实际需要任选其简称校委会,一】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由人员组成。【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应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其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除以上三类人员参加决策机构以外,其他如热爱教育事业、对教育事业有丰富经验的社会知名人士或者家长代表等也可以参加】第十五条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4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第十六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每年至少召开

__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会议。第十七第十七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讨论的重大事项,

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八第十八条学校首届___生的【载明产生办法】,首届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是产

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任

期___【载明决策机构的任职期限】,___会【载明最高决策机构名称】设长(或主任)人,副长(或副主任)人,

懂事(或理事或委员)

人【以上五个空格处要载明最高决策机构以上五个空格处要以上五个空格处

各职务名称和数额。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的,一般设董事长一人,职务名称和数额。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的,一般设董事长一人,和数额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5人;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的一般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两人,理事5人;最高决策机构为校委会的一般设主任副理事长两人,一人,副主任两人,,一人,副主任两人,委员5人】长(载明董事长或理事长或主

任)产生办法___。首届最高决策机构届满时下一届最高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___【载明由举办者任命还是由最高决策机构选举产生】。

5

第十九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职责。董事长(或理事长或主任)的职责:副董事长(或副理事长或副主任)职责:董事(或理事或委员)职责:其他组成人员职责: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签字

人。本学校法定代表人为___【载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由董事长或理事长、校委会主任、校长担任】,其产法定代表人生办法___【载明由举办者任命还是由最高决策机构选举产生】。本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本学校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合、投资入股的学校兼任,并由本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和学校审批机关从严审核。本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学校的法律文书。第二十一条在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闭会期间,校

长执行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的决策,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职权。第二十二第二十二条校长的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

6

章制度;(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七)(八)学校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

教师和受教育者

第二十三第二十三条

本学校聘任的教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本学校保证与聘任的教师、职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上福利待遇由学校和受聘教职工协商确定】第二十五第二十五条本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

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必要条件。第二十六第二十六条本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并确保逐年增长。第二十七第二十七条本学校的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

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本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权依照《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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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建立工会组织。【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本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建立

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三十条第三十条本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

先进评选、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同等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本学校对受教育者,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

业成绩,按照国家和审批机关的规定颁发学历证书、结业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办学层次、类型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撰写。非学历学校可不选此条】

第五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第三十二条本学校注册资本总额资本万元人民币,来源

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

,【载明是举办者投入,还是国万元人民币,

家支持、接受捐赠等其他形式的来源】非货币资本来源

,【载明是举办者投入,还是国家支持、接受捐赠等其

他形式的来源】说明:举办者为多人的,要载明每个人的姓名、投【说明:入资本名称、数额或价值】】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本学校被批准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后,举办者

即刻将验资账户转为基本账户,并与学校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将注册总资本转为学校法人独立财产,学校对其享有法人独立财产权。

8

学校须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法人独立财产。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根据法人独立财产制,本学校对法人独立财产权

具有以下法律涵义: 

1、举办者投入的财产、国家投入的财产、社会捐赠的财产等不同部分财产所有权属于原投入者所有。 

2、本学校对财产拥有独立的支配权。即学校可根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对校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3、举办者个人资产与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相分离。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本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

法人资格后,可依法接受其他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家投入的

资产、社会捐赠的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侵占或者撤回。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学校存续期间校办产业收益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取

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固定资产为学校财产,学校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管理和使用。第三十九条善办学条件。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本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本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本学校学生缴纳的各种费用为学校财产,由学校

业单位会计准则》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

9

财务计划和财务决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工资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发展基金管理制度: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经费收支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第四十一按不低于年度净资第四十一条本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产增加额或者净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十二【载明要求或不需要】取得办载明

学收益。说明: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说明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说明: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公益金公积金和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须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在学校章程但须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在学校章程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中载明具体取得回报的方法和比例】明具体取得回报的方法和比例【说明:公益金说明:公益金,是指企业计提的专门用于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

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公益金提取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公积金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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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三第四十三条

本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

决策机构根据办学成本制定,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物价部门批准并公示。第四十四第四十四条本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相关

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

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变更与终止

本学校分立、合并、终止办学,在进行财务清算

后,由学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本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

财务清算后,经学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四十七第四十七条本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类别的变更,由学

校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报审批机关批准。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列顺序清偿财产:(一)清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清偿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偿还其他债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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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校终止办学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并按照下

本学校经审批机关吊销办学许可证后即为终止办

第七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对本学校章程的修改,须有1/3以上

会【载明

决策机构名称】组成人员联名提议,经校长同意后,报___会【载明决策机构名称】审议。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本学校修改后的章程,须在___会【载明决策

机构名称】上通过,由举办者和最高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签字,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第五十二条本学校章程经_年_月_日___会讨论通过。第五十三第五十三条决策机构名称】。举办者签字:最高决策机构组成人员签字::;;;。;;;;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______会【载明

审批机关核准(签章):

关于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七

一、总则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梅雁水电公司总工会的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二、基本任务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三、工会组织建设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校工会设工会主席1名,委员7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会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5.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6.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

1.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纪律。

(2)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五、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1.校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3.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委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校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校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经费

1.经费来源于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工会筹集的赞助费。

2.校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工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

附1:工会组织结构

工会主席:谢育标

工会委员:7人

生活财务小组:傅新华高中工会小组:葛成石初中工会小组:郭奕芳

女工组:谢小明邹春霞文体组:廖伟远张雨亮

七、工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党总支和梅雁水电公司总工会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工会工作。

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落实决议,服从安排,当好党总组织的助手和参谋。

3、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和协作,定期召开委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研究部署工会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状况,积极维护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并配合学校帮助解决。

5、加强工会队伍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6、协调党、政、群、团各部门关系,定期向上级党政和工会组织报告工作,争取他们的指导和支持。

7、完成校工会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文体委员职责

1、按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原则,制定学期的文体工作计划。

2、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多种类型有意义的文体活动,从促进群众性文体活动发展的目的出发,不定期的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和各种球类比赛活动。

3、负责各项文体活动的赛前、赛后的组织与宣传,重点组织好重大节假日的文体活动,并拟定奖励办法。

4、负责工会文体娱乐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日常养护工作。

5、抓好典型,推广工会各项文体活动好的做法及经验。

九、女工委员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制订女教职工工作计划。

2、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帮助女教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调处女职工劳动纠纷和家庭纠纷,探望伤病和产育期的女职工。

3、帮助教育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精神,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宣传尊老扶幼的好人好事,开展创建“文明新风家庭”活动。

4、鼓励支持女教职工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水平,积极参与学校改革,为学校发展多做贡献。

5、依靠广大女工工作积极分子,组织动员女教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女教职工参政能力。

十、生活委员职责

1、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参与有关教职工权益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好特困职工情况调查,协助做好教工慰问工作。

2、保障教职工福利,协助做好教职工福利、奖品的采购、发放等工作。

3、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和工会财产。

4、监督各项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的执行。

5、审查工会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通报工会经费审查情况。

十一、高、初中工会小组职责

1、做好小组会员的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小组会员参加政治、文化、技术、管理知识的学习,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2、动员会员以主人翁态度,积极参加单位的管理和改革,保证小组的教学、工作计划的完成。组织开展传帮带和互学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3、热心为会员办实事,经常进行家访、谈心,对病伤同志进行慰问,开展小组的教学、工作、经济、生活互助活动。

4、加强小组自身建设。定期召开工会小组生活会或小组会,讨论贯彻上级工会精神,讨论研究争做文明教工、创建先进小家活动计划、进行工作总结等。进行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及时发展新会员。

十二、工会日常工作草案(试行)

1、筹集工会会费,保证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每月在每位会员工资中扣除10元作工会会费,2元上交总工会,8元留校工会使用(每年约1480×12=17760元)。

2、工会会费使用必修经工会主席同意并签字,主要用于:组织教职工开展有意义的活动,慰问本人或其配偶有直系亲属逝世的教职工,慰问患病住院的教职工,慰问孕育期的教职工,慰问留在学校过年的外省籍教职工,帮助家庭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帮助本人或其配偶的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的教职工,工会委员一致认为必要的合理的其他开支。

3、教职工或其配偶的直系亲属逝世,慰问金标准为800元;教职工因病住院,或教职工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生育,慰问金标准为300元;外省籍教职工留在学校过年的,可组织他们聚餐,或上门赠送价值100元以内的慰问品;教职工的未成年子女有残疾的,或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支付小孩上大学费用的,工会可在其小孩成年之前或上大学期间,每年定期进行慰问,慰问金视具体情况定,可在500—1000元之间;教职工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的,视病情、灾情及带来的经济困难程度,慰问金可在1000—10000元之间。

4、文体部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文体活动,活动项目应多样,让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能够有适合自己参加的项目。每次活动视参加人数多少,奖金总额或纪念品总值可在1500—3000元之间。组织活动前,相关部委应提前报告活动计划和奖励计划。

5、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教代会。对于关系到大部分教职工利益的事,对于教职工中有代表性的意见,应通过合法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并寻求解决办法。

6、深入群众,团结群众,定期向上级组织、教代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会员意见,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7、工会委员应明确职责,分工合作。遇大型活动,应提请工会委员会共同讨论研究。

如有争议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工会委员会

关于初中章程公开申请书八

第一条 为了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名称为x小学校。属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学,是法人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本校接受xx乡人民政府的领导,隶属于xx县教育局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本校的办学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和学会审美,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奠定基础。

第五条 本校的校训是:诚信守纪,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立志成才(简称为“诚”“奋”“拓”“志”)。

校风是:尊师、爱生、合作、自强。

教风是:敬业、奉献、求是、创新。

学风是:励志、惜时、勤学、善思。

第六条 本章程是本校师生员工进行教育、教学、学习、工作和行为的依据,本校师生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 校长由县教育局任命德才兼备、有较丰富办学经验和较好业绩的人才担任。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和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决定权和最高指挥权。

第八条 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任免。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正副职按主管部门制订的聘任条件、程序,竞聘上岗,报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第九条 年级主任、班主任由政教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教研组长由教务处提名,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教师由教务处会同教研组长协调和平衡,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其他行政、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分别由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提名、考核,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第十条 逐步改革内部组织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和负责制度。主要包括: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校内结构工资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等五项内容。做到办事有规范,工作有职责,考核有指标,功过有奖罚,使各部门、各层次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准确而协调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决策机构

1、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人员参加,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2、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校长领导学校工作的审议机构。由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由学校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及工会、团委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审议校长提交的重大事项,以集思广益,确保决策的正确性。校长在校务委员会中居于主导和最后的决断地位,有最后决定权。

第十二条 执行机构

1、学校办公室。学校安排一名行政具体抓。负责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及协调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意图,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

2、政教处。学校安排一名行政具体抓。负责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年级组和教学班执行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关于学生德育工作方面的工作决策。

3、教务处。由学校教导主任具体抓。负责学校的教务工作,通过教研组执行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关于教学方面的工作决策,落实教学常规,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

4、总务处。由学校选任一名教师具体抓。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和勤工俭学工作,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理好财,管好用好校产。搞好校舍建设,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第十三条 监督机构

1、学校党组织。学校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起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长充分、正确履行职权,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计划在学校得以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2、教职工代表会。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过信息反馈和民主监督来实现民主管理职能。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由全体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和审议学校的工作报告,参与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审查学校财务收支,依法监督校长和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政教代会职权。学校建立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教师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教学目标,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根据教学原则和教材特点组织教学,选择恰当的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教学常规要求,按时上课,适量作业并认真批改、评讲,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指导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测试和评定学生成绩。

第十五条 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要文道结合,德育渗透,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在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同时,必须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后进生和学困生要耐心细致,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严禁体罚学生。做到严格而不粗暴、宽容而不放任、耐心教育、长善救失,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要模范地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熏陶学生,做到言传、身教。努力学习理论,自觉进修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在思想品德、学识造诣、文化修养、生活作风、言谈举止、求知精神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学生表率。

第十七条 教师的调出与调入。调入本校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根据需要,由教务处组织考核、试教、评议,报校长审定,呈县教育局审批调入。需调出本校的教师,由教务处和政教处通过调查、测评、考核、评议,属不称职或不适宜的富余人员报校长审定,由县教育局调出。县教育局不调的待岗跟班学习,只发财政工资。

第十八条 教师职务的评聘。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工作岗位。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小组根据校教师晋级条件的规定,从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对各级职务的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和对申报晋升职务的教师进行评审,呈上级评审委员会审批。教师职务实行聘任制,由学校根据教师的职称资格、实际能力和岗位需要聘任,呈县教育局批准备案。

第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教改科研中有突出贡献者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给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校将给予应有的处罚以至辞退。

第二十条 职员和工作统称非教学人员,是学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不可缺少的人员。学校根据需要和编制,设岗定员,对现有职员和工作按照其专业和能力特长,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岗位人员的余缺额,由学校提出,报请县教育局调入或调出。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非教学人员要服从安排,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章办事,热情服务,严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学生的表率。

第二十二条 非教学人员工作负责、积极、主动、有突出贡献或显著成绩的,学校给予评优、表彰奖励。工作不胜任或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学校将给予处罚以至辞退。

第二十三条 小学、初中属义务教育范畴,本校服务对象是xx县xx乡的初中和小学的儿童。

第二十四条 小学、初中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学生,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领回治疗。在一个月内治愈,并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其符合继续学习条件的,准予回校继续学习;若超过一个月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不能回校继续学习又不办理休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要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向上,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使自己在本学习阶段学有所得,学有所成,各方面的素质都得到提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二十六条 学生要认真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创造性地学好每一门课程。要尊重教师的劳动和人格,在老师的指导下,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敢于质疑,关于质疑,探究真理,服从真理,认真、主动、积极地学习。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好各门课程的前提下,应积极参加有兴趣的课外活动,努力发展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争取成为既全面发展,又有特长、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第二十八条 初中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即按中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学生个人学籍档案,跟踪记录学年评语、操行等级、各科学期成绩和补考情况、体验和体育锻炼情况、家庭情况、奖励和处分情况及毕业鉴定等。操行评语和毕业鉴定根据国家教委1988年发布的《关于中学生品德评定的几点意见(试行稿)》的要求,由班主任负责,学校审定。学生个人学籍档案,是学生以自己的行动书写个人历史的开始,每个同学都应努力写好自己的历史。

第二十九条 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1、由值周行政、值日教师、政教处、轮值学生干部对各班每天执行纪律的情况,清洁卫生情况和好人好事等进行考核和检查,量化评分。政教处对每一周的情况进行汇总、公布,并评出流动红旗文明班级,由行政颁发流动红旗予以表彰。期末由政教处组织评选先进班级,学校对先进班级给予奖励。

2、班主任对该班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记录,作为评定操行等级和评选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期末给每位学生按甲、乙、丙、丁四级评定操行等级,学年度评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给予奖励。

3、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达一周以内,由班主任通过家访,与家长配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故旷课累计达四周的,高中生报请学校给予饬令退学的处分,初中生经家访动员,仍不愿回校学习的,学校呈请有关部门,强制监护人送学生回校学习或让监护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对严重违犯纪律的学生,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材料,年级主任签署意见,报政教处,政教处视情节轻重提出处分意见,经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初中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及时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5、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应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切实改正错误。在处分期间没有重大违纪行为的,记过处分一个学期后、留校察看一年后,可申请撤销处分,经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审查,行政会议批准撤销处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三十条 本校属县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是县财政拨款。学校的财务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本校的财务活动负总责。负责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审批一切财务收支,并对本校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所报送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所管辖的活动项目涉及的经费开支,先提出申请,由校长授权指定人员办理或委托总务处办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审批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设立财务室,内设会计、出纳岗位,会计由县教育局会计管理安排会计负责。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行月报表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楚,依法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三十五条 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损坏、遗失按规定赔偿。

第三十六条 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定期予以校务、财务公开。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长提出意见,交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同意,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 校内各处室、科组、班级的管理规则由有关处室、科组、班级依照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颁发的政策法规相抵触,则以上级颁发的政策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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