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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树苗售卖协议书模板 绿化树苗合同书范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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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树苗售卖协议书模板 绿化树苗合同书范本(四篇)
2023-01-17 14:48:4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绿化树苗售卖协议书模板(精)一

乙方(养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地点及内容

1、工程地点:

2、2、施工内容:小区绿化带、行道树以及边坡固滑苗木的种植和管护

二、施工时间:

年月日至月至延后两年。

三、承包方式

该工程采取苗木由甲方采购,人工、机械、黄土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乙方进行施工管理以及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组织施工。绿化施工费为进苗总价的5%,养护费为进苗总价的2% 。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种植季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十天内付清上季度养护经费。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苗木施工技术要求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2、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应付费用。

(二)、乙方职责

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

1、按甲方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按规定须保证成活率达到90%。

3、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4、因不可抗力(特大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5、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6、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不包括建筑与业主装修垃圾)。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小区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除甲方自行及业主破坏的)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遵守发包人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置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1、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和定期工作项目。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补植及零星病虫害防治、处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2、检查验收标准

苗木发芽后过一个夏天或一个冬天后发芽苗成活方可视为成活苗。

① 浇水:以草坪、灌木为主,具体视天气情况确定,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②施肥:平均2-3次/年,做到施肥均匀充足,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③修剪整形:草地:6-8次/年,灌木:3-5次/年,乔木:冬季修剪一遍。

④修剪要求:草地:要求草的高度大致一致,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乔、灌木: 植物主枝分部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

⑤病虫害防治:草地、灌木、乔木及时防治,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

⑥除杂草:草坪上不允许开花杂草,花木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花丛下 无杂草,树盘内无严重杂草。

⑦补植: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应及时补植回复,满足植物生长 风长的条件下无黄土裸露。

⑧防汛: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清理扶植,尽快 恢复原状。

⑨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出现人为损坏要及时恢复。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时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绿化树苗售卖协议书模板(精)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工程办公楼区域广场及停车场铺装

1.2 分包工作内容:绿化工程办公楼区域广场及停车场铺装 范围包括:场地的平整、混泥土垫层、广场砖的铺设、停车场铺设、配合现场放线打点。

第二条 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一定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条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为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浇灌混泥土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负责提供材料及现场协调。

5.2 本场地现有混泥土破损之处,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免费处理;

5.3 本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5.4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材料清单;

5.6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的相关资料;

5.7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5.8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5.9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应立即整改并不增加工时费。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乙方代表字:日期

最新绿化树苗售卖协议书模板(精)三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电传话: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

乙方: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电传话: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

甲方系万达广场(下称“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乙方为绿化养护服务专业机构。

为做好本项目绿化工作,创造优美环境,树立本项目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约定区域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下称“绿化养护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经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服务期限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服务期限为【起,至【为准。服务起始日起60日为考察期。

考察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说明任何理由。

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终止,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结算绿化养护服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年月个月,暂定自年月日】日止,服务起始日最终以甲方“进场通知书”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乙方绿化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公共区域的草坪、灌木、乔木、盆栽、花坛、水景植物等(具体详见附件一《绿化移交清单》)的日常养护。

2.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绿化养护标准》列明标准提供绿化养护服务。

如有附件未明确事项,应按不低于通常绿化养护要求的标准执行。

三、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圆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担保。

2.如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或违约金,该等扣除金额将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或违约金。

乙方应在甲方扣款后2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3.服务期限届满,甲方在与乙方结算付清绿化养护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计息);乙方应同时退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

四、绿化养护服务费

1.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提供绿化养护服务。

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服务费为人民币圆整月(¥月),服务期限内绿化养护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圆整(¥。)

2.前述绿化养护服务费固定包干,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约定作业面积误差、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交费基数上调、人员配置增加、设备配置调整等)调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费、绿化养护材料费、绿化设备使用与折旧费、人员成本、服装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服务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五、绿化养护服务费支付

1.绿化养护服务费按月结算支付。

乙方完成每月绿化养护服务,经甲方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上月的绿化养护服务费。

2.乙方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开户行:帐甲方向以上帐户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服务区域内绿植的安全保护。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绿化养护服务涉及水、电接驳点及水电供应。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库房及绿化垃圾堆放点,其面积及位置由甲方视情况决定。

物料库房只能作为暂时存放乙方服务作业所必须使用的绿化养护用品的仓库及乙方人员临时休息室,不得作为乙方人员住宿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等危险品,不得改作他用。

绿化垃圾堆放点的日常维护与卫生清洁由乙方负责。

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执行甲方修改意见。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驻场人员签到簿,核查乙方绿化服务人员数量。

甲方有权对乙方绿化服务人员进行检查考评。

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予以调换。

5.甲方应要求甲方员工自觉维护乙方劳动成果,并应对有损乙方劳动成果之不当行为予以制止或纠正。

6.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甲方不因签署、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人员实施现场监管而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也不因此代乙方对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派驻本项目现场的绿化服务人员,每日不少于名,其中专业园艺师每日不少于名。

若前述人数不能保证乙方服务达到附件四标准,乙方应及时自行增补人员,但绿化养护服务费不因此调整。

2.乙方派驻本项目的绿化服务人员年龄应在30~40岁之间,具备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服务丰富经验。

3.乙方应确保合法用工,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劳保福利、各项保险(含社保等)等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案。

乙方处理与其人员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

4.乙方不得雇佣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如未成年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人员等,否则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5.乙方保证自己具备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合法资格,并负责办理绿化服务人员上岗涉及的全部审批手续,否则因此遭致部门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期限内,乙方应确保上述资格的持续有效性,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为绿化服务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并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作业过程中人身安全。

如绿化服务人员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7.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次日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绿化服务方案。

该等服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乙方应按经甲方确认的服务方案进行提供绿化养护服务。

8.乙方确保其绿化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

9.乙方应要求其绿化服务人员节约使用甲方提供资源,不得浪费。

10.乙方应维护本项目设施设备完好。

如因乙方或其人员原因造成本项目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或经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绿化服务人员不得使用本项目内非乙方所有的任何设施、设备。

11.乙方绿化养护作业所需的一切设施、物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购买并承担费用。

乙方使用的绿化养护设施、物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安全产品且适合于本项目内绿植。

因乙方使用的绿化养护设施、物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乙方使用物料可能影响周围环境质量或者造成人员感觉不适,则乙方应当在施用前后的合理时间内于施用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12.乙方应将绿化垃圾及时清理运送到甲方指定的绿化垃圾堆放点,不得影响本项目保洁工作。

13.乙方绿化服务人员应每日巡视树木支撑情况,对倾斜树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本项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处承接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业务。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评定一次。

如评分低于90分,则每低一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绿化养护服务费3%的违约金。

2.服务期限内,发生移交乙方时长势良好的乔木死亡,乙方应全额赔偿损失,并按照长势良好乔木人民币元棵、长势不好乔木人民币元棵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在甲方移交时提出长势不好的乔木明细,并与甲方确认。

未经书面确认状况的乔木,视为长势良好。

3.如发生绿化浇水水管严重泄漏(以甲方合理认定为准),乙方应按照人民币100元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服务遭到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应就每次属实投诉向甲方支付月绿化养护服务费3%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承揽本项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绿化工程或绿化养护业务,乙方应按照其承揽上述业务所得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绿化养护服务费1%的违约金。

7.若乙方派驻本项目现场的绿化服务人员不足合同约定人数,甲方有权按人民币200元人·日的标准扣付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费;派驻人数不足约定人数85%的,甲方有权按照人民币400元人·日的标准扣付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最新绿化树苗售卖协议书模板(精)四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分包等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该劳务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华润凤凰城三期a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及二期c区绿化工程的养护。

第二条、工程劳务施工承包范围:

长沙华润凤凰城项目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的劳务施工及竣工后一年的绿化养护和二期c区绿化工程竣工后的一年绿化养护。本工程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的施工人工费。含:土表300mm人工平整土方、绿化植物进场后的人工卸货和场地内短途运输、人工挖树坑、栽植(乔灌木、绿篱、花卉、绿地等)、竣工前的养护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量。

1. 华润凤凰城三期北区一标段绿化工程劳务施工按:绿地面积(面积按现场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壹拾陆元 计算。

2. 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养护期和凤凰城二期c区一年期养护为总价包干,符合质量要求后按总价 壹拾陆万 元计。

3.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宿舍居住,宿舍内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施工用的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承担、大型机械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内工期、质量、安全

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自总承包单位外脚手架落地后180天竣工验收。乙方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施工总工期计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延误工期,如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按每天人民币1000元处罚并补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赔偿。

2.乙方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绿化工程施工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返工、苗木死亡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法: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施工场地,使之具备施工条件。

2. 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源接驳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进场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3. 向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组织本工程相关图纸会审,审核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实施计划,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 负责现场施工综合管理,监督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安全。

6. 在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并在乙方整改完毕提出报告后进行审核和批准复工。整改时间仍记载工期内。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按照现行的各项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承担因乙方质量缺陷、工期延误因素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 本工程严禁再次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双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 现场施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议

进场施工后,按每人每月支付不少于1000元生活费; 春节前,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 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有效合同价款的80%; 竣工决算后余款在本年度春节前付清。

1.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发生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乙方原因超过五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计划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场施工。

3.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应协商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除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工程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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