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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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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精选18篇)
2023-11-23 00:08:36    小编:ZTFB

通过不断地评估和调整方案,我们可以不断改进和优化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案的制定也需要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和挑战,提前做好预案和对策。方案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在实施任何方案之前,我们必须仔细制定并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方案实施需要充足的资源和支持,包括人员、资金、设备等。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一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工业企业将陆续进入复工期,为做好我市企业的防控,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三)优化上下班方式。

提倡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手液洗手。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员工排摸、登记,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

严格执行员工摸排、登记,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对于来自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阴性后,方可正常上班。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二)加强消毒、安保人员防疫。

大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人员,需注意自身防护安全,佩戴一次性用品包括口罩、手套、帽子、隔离衣,防止交叉感染,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三)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行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

确保员工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工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职工开展协作工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员工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工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口罩或面罩。

(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

员工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工作区域入口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人员询问、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尚不满14天的,禁止其入内;对其他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后方可入内。

四、加强公共区域防护。

(一)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每日开始工作前,安排人员对门厅、通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更衣室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区、扶手、会议室的话筒、桌面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每日至少1次,可根据人流量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个人办公工位区域内,对办公桌椅、电脑等每日进行消毒清洗作业,保持工位整洁干净。

(二)空调系统定期消毒,加强工作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办公区域空调温度建议控制在18-20度。建议加大过滤网更换频率,每2小时对所有空调滤网、热回收机组滤网、空调机房地漏等区域用酒精消毒一次。2-4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20-30分钟。

(三)大幅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

大幅精简大型会议、集中培训、大型活动和大型外部接待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必须的会议,应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保持会场通风,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会议时保持间隔,尽量不使用公共杯具。会后用0.5%的84消毒液抹擦物体表面及地面。

(四)规范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垃圾的分类管理。

规范垃圾处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加强垃圾桶等垃圾容器清洁,定期消毒处理。放置废弃口罩专用箱,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对废弃口罩专用箱及周边进行清洗、消毒。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二

(一)班级工作人员做到:

1、班级保教人员在思想上必须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工作到位,时刻注意孩子活动情况,不离开幼儿,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有要收回。严格幼儿安全制度,预防烫伤、外伤、药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

3、保证教室的通风、干净,保证区角材料的安全、卫生,玩具定期消毒玩具。

安全教育周的计划。

4、及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一人一巾一杯。

5、加强幼儿点名工作,并做好记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打电话进行家访了解原因。

6、户外活动时,教师认真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活动后不遗忘幼儿物品。

7、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家长密切配合,加强防范意识,让幼儿在有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时时提醒自己或他人注意安全。

8、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规章制度。把孩子交到其父母的手中。有特殊情况须拿来接人字条或有效证件。

9、午休时,组织幼儿安静入寝,提醒幼儿不蒙头、不俯卧、不吮吸手指头、不带玩具进寝室等。教师加强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0、通过家长会及家园联系栏等向家长介绍对幼儿自我保护培养的重要性和培养方法,做到日常生活或带幼儿外出随机进行教育,并采取正面引导。

(二)在幼儿方面做到:

1、在加强常规方面,做到井然有序,要求幼儿自觉的排队洗手、喝水、小便等。

2、确保上下楼的安全。幼儿能做到不推拉、不跳台阶。

3、幼儿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大人或集体。

4、幼儿知道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受伤。

5、户外活动玩大型玩具时,不推不挤,幼儿互相监督,拿器械时互相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6、知道不能碰电插座等电器,玩剪刀时注意安全,知道正确的使用剪刀。

7、知道不把纸团、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能把异物放到嘴里。

8、教幼儿一些必要的消防知识,如:起火时,如何逃生,火警电话是“119”等。

以上是本班在安全方面的计划,各种活动将在在幼儿园一日生活、教育教学活动、游戏的各个环节中自然地进行,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幼儿懂得自我保护的简单知识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证幼儿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更会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患于未然。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教育环境。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三

什么是项目清欠工作方案?小编为您推荐两篇有关项目清欠工作方案的文章让您了解下。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承包人可能主张多种清欠方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是法官进行审判的最原始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

同一类型的案件,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亦可主张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的诉讼请求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内容、风险,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极大。

因此,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全面、具体并具有可执行性。

一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主张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然,对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时间,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中都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除了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认定合同无效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工解释》)第一、四条规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必须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违法分包或转包合同,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低于成本价签订的中标合同等。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当合同无效时,对于承包人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利。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等约定明显对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规避合同中不利的约定。

三主张给付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调增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条规定就是学理上所称的“情势变更制度”。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对较长,不确定性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发生超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而价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标的重要指标,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额为基础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后确定投标报价。

通常情况下,承包人报价是不会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非正常波动、社会突发事件的影响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事件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明显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制度而主张调增合同价款。

2、工程增项款项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条件的影响,超出施工图或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工程增项在所难免。

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存在工程增项以及增项的工程量的情况下,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增项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赔款项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实践中,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项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和延误、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断或效率降低、物价超越正常幅度上涨、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张措施费增加的损失、窝工损失、材料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相应的款项。

4、工程款利息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给付违约金的约定时,承包人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发包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笔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原则上仅得主张一种责任,如同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张变更或撤销结算协议

结算协议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工程款争议在内的所有争议的一揽子解决的协议。

一般认为,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的,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法院不应支持其主张。

在结算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法院均不应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又或者是发包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结算协议。

当然,撤销权应当在承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向发包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该规定,当发包人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但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请求发包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承包人自身的债权为限。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动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其较好的诉讼策略是以业主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总承包人、转包人等人。

一、指导思想

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确保清欠目标按期完成。

二、**年清欠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年清欠工作目标

1.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确保实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清欠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

其中,县级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在**年8月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政府拨款投资项目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

以上清欠目标按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填报汇总的拖欠工程款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

2.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的清欠工作,突出抓好结算工作,落实拖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2006年全面完成清欠工作打好基础。

3.完善农民工工资日常支付制度,同时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劳务用工行为为重点,加强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建设。

4.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抓紧出台《大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

(二)明确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标准

1.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已经偿还拖欠工程款。

2.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

4.有明确政策规定可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还款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项目的资金渠道,积极按期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带动清欠工作全面开展。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由县计经委和县财政局牵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办负责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支付;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产生的拖欠,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于**年底前基本解决。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治本之策,运用行政管理、市场制约、企业自律等综合治理的手段,加强工程建设、工程担保、信用体系、风险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和施工企业的责任,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年清欠工作措施

(一)认真解决好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四

想要清收清欠工作方案写的好吗?今天小编就为您推荐几天相关的清收清欠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您。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维护企业利益,盘活企业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清欠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

清欠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乃至企业的生存。

因此,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重视,决不可掉以轻心。

要树立“清欠就是效益,减负就是增效”的观念。

第三条 有限公司成立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总会计师为副组长,公安、纪委、法律事务室、财务等组成的清欠收款领导小组,财务部下设清欠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欠的日常工作,业务上受财务部的直接领导。

第四条 新开工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应设立项目清欠小组。

清欠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成员由项目计划主管、财务主管参加,共同完成清欠收款中有关工程计价、竣工决算、收回欠款等工作事项,直至项目各种应收款的回收完毕。

第五条 对于历年遗留的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各单位应进行全面清理,分清欠款单位、欠款账龄及实际欠款数额,列出明细及预计可收回时间,以便分清责任,便于清收。

第六条 历年遗留的应收款项,由有限公司指定相关责任人负责清收,并实行清收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办法进行考核;签订清欠包保责任状,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责任状确定的时间内清收完毕,对责任人发放工资并按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兑发奖金。

已完工已决算应收账款,账龄1至2年的按1%兑奖,3年的按2%兑奖,4年的按3%兑奖,5年及以上的按4%兑奖;已完工待决算的项目均按5‰计提兑奖。

第七条 处罚。

新开工项目在项目终结后,应做到工完账清,本项目存在有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对项目经理、书记、计划主管、财务主管处以当年工资收入的20%、10%、5%、5%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收回。

欠款收回后,原罚款予以退还。

对历年遗留欠款的清欠责任人,在责任状期限内无法完成的,从超过规定时间的当月起,停发本人全部工资,直至收回欠款为止才予以补发,并取消前款第五条中规定的按账龄提取的兑现奖。

第八条 清欠人员外出清欠,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方可成行,否则有关费用由个人自理。

清欠人员在清欠中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清欠办财务审核,有关领导审批报销,其他有关开支费用提请报告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九条 清欠回笼的资金应及时入账。

资金的使用纳入企业资金管理范畴,任何人不得擅自支付。

对于支付外欠款,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提供付款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 自2013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

组员:

第三章 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 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 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 清欠原则

第六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 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 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 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 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三条 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第十四条 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

第十八条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

第十九条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 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 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

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

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

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二条 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

1、分类清缴。

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

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

缴;对暂时困难的,要引导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并制定清欠计划,逐步清缴欠费;对完全或基本丧失缴费能力的,要量身制定清欠方案,跟踪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 强化监控。

在加强清欠催缴的同时,要对欠费大户实施重点监控,对累计欠费50万元以上的欠费人,要作为重点欠费监控对象,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专人包户等措施,加大监控力度;推动清欠催缴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清欠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近年来,随着xxx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断提高,资金流量需求逐年扩大,处于结算过程中和被拖欠的资金不断增加,公司资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坏账风险,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满足资金需求,增加资金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全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对清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全体清欠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克服外部种种困难,挖空心思开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工程款回收战果,全面推动工程欠款清收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公司下达的清欠任务指标,现将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任务指标下达情况: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聚财,理财,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清理欠款作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

巨额工程款被拖欠,使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辛勤汗水换来的微薄利润在慢慢耗费,令人心疼。

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经形成呆帐、坏帐,造成了无法清收的事实。

面对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减少资金沉积,缓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经济发展。

清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与企业发展建设,经营管理,规范运行,资金回转,使用效率密切相关。

所以只有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清理债权、建立基础资料

为了完成年内任务指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两级清欠组织要根据清欠项目的实际现状,分项目制定清欠计划、对清欠指标进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务指标落实到责任人头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资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交竣工资料,各种单据凭证,弄清每一笔债权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现状,进一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和拖欠的金额,分项目建立清欠资料档案。

在此基础上,按照施工合同(协议)约定,将上年度已

竣工决算、竣工未决算、已验工计价但未按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类保证金进行逐项统计,准确界定清欠范围。

确有清收难度,需交由清欠办清收的项目移交时必须附上述清欠资料档案移交。

(三)、量化指标、规范管理

结合清欠工作实际,公司将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办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两级清欠单位兼专职清欠员的职责,为任务指标的完成,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让每个清欠人员身上有压力,要实行“四定”工作原则,即定人员,定指标,定任务,定奖惩。

把任务指标分解到每个清欠人员身上,用制度和实效来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债权形成的时间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专职清欠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补助全部通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计发,以此督促清欠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也充分调动清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制定清欠回访记录,清欠人员在每一次清欠过程中把对方说过的话、作出的承诺作简要的记录后,请求债务单位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这样做,一方面是得到债务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对清欠人员作到动态管理,三是从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上始终得到延续。

要定期召开清欠例会制度、各级领导要对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听取汇报,因事应时做出研究调整。

各单位每月要将收回欠款的笔数、项数、金额和清欠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财务科和清欠办公室,把债权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债权形成的原因以及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对每项债权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清收对象。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五

拖欠工程款确实是不好的行为,那么如何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下面推荐介绍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承包人可能主张多种清欠方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是法官进行审判的最原始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

同一类型的案件,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亦可主张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的诉讼请求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内容、风险,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极大。

因此,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全面、具体并具有可执行性。

一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主张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然,对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时间,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中都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除了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认定合同无效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工解释》)第一、四条规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必须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违法分包或转包合同,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低于成本价签订的中标合同等。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当合同无效时,对于承包人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利。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等约定明显对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规避合同中不利的约定。

三主张给付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调增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条规定就是学理上所称的“情势变更制度”。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对较长,不确定性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发生超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而价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标的重要指标,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额为基础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后确定投标报价。

通常情况下,承包人报价是不会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非正常波动、社会突发事件的影响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事件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明显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制度而主张调增合同价款。

2、工程增项款项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条件的影响,超出施工图或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工程增项在所难免。

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存在工程增项以及增项的工程量的情况下,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增项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赔款项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实践中,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项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和延误、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断或效率降低、物价超越正常幅度上涨、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张措施费增加的损失、窝工损失、材料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相应的款项。

4、工程款利息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给付违约金的约定时,承包人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发包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笔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原则上仅得主张一种责任,如同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张变更或撤销结算协议

结算协议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工程款争议在内的所有争议的一揽子解决的协议。

一般认为,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的,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法院不应支持其主张。

在结算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法院均不应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又或者是发包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结算协议。

当然,撤销权应当在承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向发包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该规定,当发包人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但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请求发包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承包人自身的债权为限。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动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其较好的诉讼策略是以业主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总承包人、转包人等人参加诉讼。

一、指导思想

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确保清欠目标按期完成。

二、**年清欠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年清欠工作目标

1.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确保实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清欠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

其中,县级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在**年8月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政府拨款投资项目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

以上清欠目标按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填报汇总的拖欠工程款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

2.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的清欠工作,突出抓好结算工作,落实拖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2006年全面完成清欠工作打好基础。

3.完善农民工工资日常支付制度,同时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劳务用工行为为重点,加强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建设。

4.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抓紧出台《大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

(二)明确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标准

1.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已经偿还拖欠工程款。

2.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

4.有明确政策规定可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还款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项目的资金渠道,积极按期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带动清欠工作全面开展。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由县计经委和县财政局牵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办负责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支付;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产生的拖欠,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于**年底前基本解决。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治本之策,运用行政管理、市场制约、企业自律等综合治理的手段,加强工程建设、工程担保、信用体系、风险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和施工企业的责任,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年清欠工作措施

(一)认真解决好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

1.对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全额投资项目的拖欠,县财政部门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加快资金拨付,必要时可采取资金调度的方式;属于政府参与投资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属于超概算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解决。

属于部门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由该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资金偿还;属于地方用财政性资金配套不落实的项目,责成地方政府从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或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划拨专项用于偿还,难以偿还的应与施工企业协商,以政策补偿的方式偿还;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以通过资产变现等渠道筹措还款资金。

2.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财政部关于“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继续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以及县财政局“整合资金,加快‘普九’债务清偿”和“加大对街镇乡的转移支付力度,确定适当比例用于街镇乡债务的消化”的工作思路。

各相关主管部门、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制定相应的清欠措施,确保我县清欠工作如期完成。

3.对因项目竣工未结算产生的拖欠工程款,承发包双方应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尽快完成结算,如逾期仍未完成结算且承发包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提出处理意见,仍未解决的要抓紧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

4.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抓紧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烂尾楼”、“死账”等项目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和措施。

对“四久工程”要按有关规定,尽快进入处置程序。

(二)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清理房地产开发等社会项目拖欠的工程款

县国土房管局和县开发办要积极配合,充分运用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机制。

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且又不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偿还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恶意或严重拖欠工程款的企业要记入“不良业主名单”,向社会曝光并向有关部门特别是银行进行通报,不准再新开工项目,联合工商部门加强监管,防止采用异地注册企业的方式逃避还款责任。

鼓励施工企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三)积极支持、配合法院清理拖欠工程款,加快判决案件的执行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对已判决案件的执行。

请县人大督促人民法院加快对已受理拖欠工程款或工资等案件的审结速度,加大对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力度。

(四)继续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我县目前已基本解决2003年底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后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由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筑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契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产生。

(五)建立拖欠名单公示制度

将目前尚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清单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足周刊》上进行公示。

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这些业主新开工项目,在项目立项、规划、征地、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限制,贷款银行要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清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今年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对于完成三年清欠工作总目标关系重大。

清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将按项目完成情况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目标考核。

县级财政资金已拨付到位的,有关部门应按要求立即支付,对不及时支付的,县计经委、县财政局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裁;对逾期未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行业,一律对其新建县级财政投资、地方配套的项目,暂停或减少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对其当年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数量等进行限制。

对违规审批项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对拖欠数额较多和还款滞后的重点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督查和监管,定期通报。

县国资办要对县属国有企业建立清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做好防止发生新欠工程款的工作。

(七)做好网上填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清欠情况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足清欠办发〔**〕1号、〔**〕3号文件要求,加强检查督办,做好网上填报工作。

从本月起,每月月底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将每月解决拖欠项目的完成情况报县清欠办。

(八)加快建立和完善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国办发〔**〕78号)和市建委等11个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渝建发〔**〕69号),抓好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

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实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建筑市场活动的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全方位探索建立了预防新欠工程款工作的长效机制。

我县有关部门要立即转发,并组织专项检查,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五、**年清欠工作总体安排

(一)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报送的属于县级财政拨款的拖欠项目清单要进行逐一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反馈县政府,县政府据此落实各项目责任部门。

(二)根据上述责任划分,将目标考核落实到项目上。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属县政府授权的融资主体负责还款的项目,7月底还款比例应达到70%以上,8月底应基本完成;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解决的政府投资项目,8月底还款比例应达到60%以上,10月底应达到80%以上,12月底要基本完成。

(三)从7月份起,县清欠协调小组应对县政府分解落实由各街镇乡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完成的拖欠工程款项目中,影响面较大的典型项目进行认真剖析、重点跟踪、专项督办,以点带面,积极推进清欠工作。

(四)县清欠办分别于8月份及10月份公布一批“不良业主和不良企业”名单,加大对不良名单的通报力度,促进清欠工作的开展和长效机制的运行。

(五)县政府分别于9月和11月对偿还工程款工作滞后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

**年是国务院提出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第二年,也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关键年。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是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农民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毫不松懈、再接再厉地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他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随时纳入。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综合组(__部负责)、系统指导组(__部负责)、宣传舆情组(__部负责)3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__部,办公室主任由某某同志担任。

二、职责。

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

(1)接受上级领导,做好上情下达和本单位疫情通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防控规划、复工方案、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

(2)加强公司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评估,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2、应对疫情防控办公室职责。

(1)开展各种类型的疫情防控宣传和教育,普及员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知识。

(2)建立企业应对疫情防控联系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准备和筹集应对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如75%医用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喷壶和一次性防护口罩(普通外科一次性口罩和n95/kn95型防护口罩)。

(4)统计复工人员情况,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3、疫情防控期间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工作,落实上级单位和政府部门的疫情管控要求的上传下达,疫情防控期间数据数据的统一扎口和汇报;负责公司物业保洁的联络和任务落实;负责公司应急保障车辆的统一准备和调配;负责员工复工培训、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负责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与引导工作;负责动员和监督在疫情防控时刻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负责发挥基层工会在员工关怀和帮扶方面的作用。

(2)市场部:负责保障和维护营销系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运作,确保合同的正常评审、录入和归档等正常业务流程的有效执行。

(3)经营&供应管理部:负责保障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系统和采购系统的正常运作,合理安排相关人员轮班,确保生产链条不中断,确保2月_月期间的订单的及时交付。同时负责外协、物流和配套采购供应商的“两外”人员疫情期间出入的日常管理。负责仓库和装卸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

(4)安全质量控制部:负责保障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厂和出厂产品的检验工作,同时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准备和统一发放管理,负责监督落实各部门疫情防控期间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情况。

(5)车间: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对产线人员调配及技能培训等工作。做好本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的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和物资配发。

(6)其他各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轮班制的安排和远程办公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同时负责好本部门内的每日防控任务。

4、疫情防控期间的总体管理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必须在岗,关键岗位必须落实到位(包括远程办公);公司每天安排至少1名同志值班负责防控措施的执行实施;各部门必须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轮班制和远程办公的具体排班表和相应管理制度,建立每天打卡、汇报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业务流程的有效运作。轮班制和远程办公不等于放假,等同与在岗上班,保证工作效率和相应的及时性是第一位。各部门必须建立内部制度或规定,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

三、防控责任分解落实。

任务内容。

消毒方法和频次。

1、办公区通风和消毒。

办公室每隔2小时通风一次,早晚个消毒一次;。

行政部统筹,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2、车间通风和消毒。

车间每隔2小时通风一次,早晚消毒1次。

车间主任指定专人负责。

3、公共区域。

每隔1小时消毒一次。

行政部统筹负责。

4、库房。

每隔2小时通风一次,早晚消毒一次;。

计划部主任指定专人负责。

消毒采用75%酒精或84消毒液对地面和门窗把手、手持工具和进货物品表面进行喷洒。

四、复工前管理人员疫情防控准备事项。

准备事项。

责任人。

完成时间。

完成情况。

1、复工人员情况统计。

3、复工前防护用品采购(口罩、酒精、84消毒液)。

4、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发布和假日延长期间领导带班/值班排班安排。

5、防控疫情宣传。

6、员工复工前培训教育。

7、2月1日至2月9日员工每天打卡。

各部门。

负责人。

8、复工前工厂条件检查。

领导小组。

9、完成复工前报批准备。

10、防控期间“两外”人员管理(外协和送货人员)。

11、来访人员管理,进出门岗严格执行测体温和登记制,对于来自武汉地区的重点关注。

谁接待。

谁负责。

五、复工复产前的防疫准备。

1、广泛开展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宣传,发放预防手册。

2、准备口罩,应急订购的___只三层无纺布防尘口罩到位。确保可以应对2月~4月左右的需求。

3、公共区域的消毒,行政部每天负责对公共区域、电梯、卫生间和开水房进行消毒。洗手间配置洗手液和84消毒液。

4、进入管理,行政部负责每天对进入公司人员做体温检测和登记。疫情期间所有进入公司人员(含物业公司、相关方等外单位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不接受测温或不佩戴口罩均不得进入。利用公共交通通勤、自驾通勤的员工在公司门口测温;乘坐班车的员工在乘车处测温。

5、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六、复工的防疫工作安排。

(一)必须全面排查职工状况,安排居家医学观察计划。

1、_月_日完成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重点统计员工的返回时间、乘坐的交通工具、是否途径(或到过)武汉地区、是否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状况。

2、自_月_日起_月_日,各部门员工开始每天打卡,时刻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如有感冒、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的症状必须马上汇报,同时安排居家医学观察(每天联络打卡),等身体恢复健康再来复工。

3、根据《复工人员情况统计表》,对由武汉返回的员工,自返回之日起按规定接受14日的居家医学观察并向所在社区报备;有过武汉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自接触结束之日起按规定接受14日的居家医学观察;国内其他地区员工,按14天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执行。所有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记录后向所属单位报备;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要立即向所属单位报告,由所属单位向公司及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返程人员管理工作,为接受居家医学观察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必须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防疫消杀措施。

1、严格执行测温合格后进入的管理措施,所有进入公司员工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检测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按照有关规定自我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严格访客管理,原则上不接受访客进入公司,各部门尽量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联系工作。确实工作需要的,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并登记个人、单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所有来访人员应在原登记内容中增加体温记录。物业公司每日将来访人员登记表复印报行政部备查。

3、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大厅、楼道、电梯、会议室、卫生间、生产设施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减少电梯使用,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有人在公共区域应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交流尽量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可能少去电梯间、餐厅等密闭区域。设置单独废弃一次性口罩回收箱,废弃口罩和手套必须折叠封闭后放入指定垃圾桶,不得随便丢弃。

4、加强“两外”人员的管理,计划部在_月_日联系相关外协单位,了解对方防疫状况和员工健康状态,要求外协厂家做好防范措施和复工教育,进场人员必须以身体状况良好的员工,进场必须提前报备和做好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和手套。进场货物卸货前必须消毒处理(表面喷洒75%的医用酒精或84消毒液)。供应商来访或送货进场前必须提前报备,慎重接待来自武汉地区的供应商来访,送货进场前必须在门岗接受测温和登记,如有发热症状拒绝接待和收货。

5、疫情防控期间,快递业务员不得进入取件、送件。因私快递业务一律在公司外交接。因公快递业务,快递业务员在指定收发室进行交接。

6、货车辆及人员,原则上禁止进入,尽量在公司外交接。如有大件货物交接确需进入的,履行相关手续,人员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经过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

7、疫情防控期间,行政部负责执行全面消毒制度。消杀记录表中记录消杀时间及消杀人员,按规定比例兑制消毒水。

8、重点部位(办公人员密集区域、会议室、报告厅)每日3次消毒;。

10、行政部负责在每栋楼首层设置“废弃口罩集中回收点”。统一贴回收标识,封闭管理。每日2次消毒,对接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11、行政部负责对中央空调系统出风口滤网深度清洁和消毒并做好消杀记录。对分体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消毒。

12、行政部负责对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外部消毒。

(三)必须加强餐饮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出行交通方式。

1、在疫情解除前,所有人员实施分散就餐制。供餐方式改为由个人到餐厅刷卡后领用单份餐食,避免人员集中用餐,鼓励员工自带碗筷,自带午饭或到食堂打饭后带回办公室就餐,自带餐具自行开水消毒,饭后食物残渣必须清理干净,不得随手丢弃在水池。

2、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复工员工优先采用自驾、乘坐班车、搭乘其他员工自驾车、骑电动自行车的方式,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班车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同志必须全程戴口罩和手套,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公共区域到公司及时洗手后再进入办公室。

3、食堂每天向行政部报备从业人员体温测量数据。发热症状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餐饮制作及服务。打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

4、行政部负责对餐厅后场每日深度消毒1次,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做好消杀记录。安全质量控制部不定期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

5、疫情期间执行先测体温再乘车制度。在自有班车前门上车处张贴乘坐班车须知。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现异常情况禁止乘车,立即上报。

6、全面落实公司班车和工作用车卫生管理工作,强化通风、消毒等措施。行政部负责对公司班车内部每日消毒1次。配备专人对所管辖车辆进行“日消毒”和“车辆通风”的检查。

(四)必须减少会议次数规模,做好开窗通风、消毒工作。

1、加强对会议等大型活动管控,减少会议次数。确需召开的会议,控制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鼓励采用视频或电话会议方式。

2、_月_日,上班到岗后,不开空调,办公区域和车间必须通风状态,员工不要串岗,不要楼层间走动,工作事宜尽量电话或qq联系,减少面对面接触机会。

3、_月_日复工后,员工返岗不得带小孩,确有困难的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远程在线办公。

(五)采用灵活复工模式减少聚集,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1、_月_日前计划部负责落实_月必须交付的合同和生产计划,评估保障生产所需要的的在公司工作的最低人员配置(合同录入、设计、生产、采购、库房、调试、检验),采取轮班制,保证正常流程能够运作。

2、营销人员建议在家办公,如无必要也不必全部到公司上班,每天在qq群里汇报和安排工作。

3、研发各课题组,合理安排每天来单位人员,保证项目进度,能远程办公或在家做的课题就不来公司。

4、充分动员和发挥党员团员干部带头作用,党员干部带头顶上,党员团员骨干关键时刻顶上去,确保_月份的公司有效运行和订单及时交付。

5、每天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的同志,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合理安排错峰上班,躲避交通早晚高峰聚集危险。

七、差旅和现场服务的防范措施。

_月期间暂停一切现场服务、公务出差和商务接待;特殊情况严格执行批准和报备制度。

_月视疫情控制程度和政府统一安排再定,原则上武汉及周边地区不出差,远程解决。必须出差的执行批准报备制度,派出部门必须做好派出员工的防控预防措施培训和配发必备的防护措施。

八、突发事件管理。

1、责任部门(责任人):

2、进入公司时处置:进入公司时,在测量体温环节发现异常,填写《体温异常通知书》(附表2),经测温人签字交员工,请其离开公司。班车测温异常的员工不得乘车。班车测温人员每日汇报体温异常情况。

在公司内工作时处置:在工作中发生不适,经测体温为异常的,填写《体温异常通知书》(附表2)立刻通知安全质量控制部及行政部门派人送其离开园区。并对其工位进行全面消毒。

行政部每日汇总上报体温异常台账(附表8)。同时将体温异常员工向员工所属单位通报,由所属单位跟踪员工动态。

行政部加强对各部门的消毒防控工作指导,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有效消毒防控。

行政部负责建立与对应疾控部门的联系渠道,及时处置异常事件。

3、加强落实防控制资采购工作。加强防控物资发放管理,确保物资有效发放。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七

从实际情况看,由于一些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应收账款的数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金,若距发生应收账款三年时间该款还未能收回,或因债务人破产、死亡,发生确实无法清偿的事由,符合有关规定,企业在财务处理上就作为坏账处理,予以冲销,虽然作此账务处理并不等于债权的消灭,但这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催债意识。

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回的欠款不能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收回了一部份,其结果不是很理想。

究期原因,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着“七多、七少”:

一是欠款数额较大的关注得多,而数额较小的关注得少;。

二是重表面催债的多,而对债务人深层的经营状况关注的少;。

三是催债时要求债务人作出口头还款承诺的多,而要求对方作出书面还款承诺的少;。

四是在催债中稍遇困难便退却的多,而一追到底的少;。

五是催债次数多,而有效催债的次数较少;。

六是私下协商解决的多,而采取法律手段的少;。

七是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的多,而对相关法律了解的少。

每个企业尽管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方法各不一样,但对相关法律缺乏了解这一点却带有很大的普遍性,企业如果能有效地从法律角度加强对应收欠款的管理,则可防患于未然,即使产生欠款纠纷不可避免,也可将企业应收欠款的风险降到最小,现仅就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应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

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企业在应收欠款的管理中也不例外。

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作为债权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

二是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

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

五是审查债务人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密切关注债务人经营状况。

债权人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人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人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

债权人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

三、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债权。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八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九

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全乡防汛工作,确保我乡安全渡汛,保持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早动手,扎实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成立乡防汛领导小组。二是成立村级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副组长:村主任,成员:村两委干部,各村小组组长。三是成立乡村两级防汛抢险队。四是畅通信息。各村小组确定信息员,出现汛情及时向村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由村上向乡防汛领导小组上报。五是加强防汛值班。汛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全盘负责,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乡防汛领导小组在本辖区组织各村委、各单位积极开展汛前准备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三是民兵抢险小分队要对库存防汛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按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防洪防汛物资。

(二)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大力宣传防汛工作,提高全民防汛意识,走群防群策之路,深入开展全乡防汛工作。

(三)做好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工作。乡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责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开展汛期危房排查登记工作。对辖区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房,在有较大雨情时坚决予以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本辖区内的水库、淤地坝、滑坡体等进行巡查监测,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乡防汛领导小组并组织群众撤离险区。

三、抢险措施。

(一)大雨或暴雨持续2小时以上,全体乡镇干部在政府集中待命,村干部必须在自己的辖区内待命,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参加防洪抢险工作。

(二)大雨或暴雨持续3小时以上,全体乡村干部听从乡防汛指挥部命令,到各负责的区域防洪。

(三)防汛期间要求乡村干部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接到命令无条件迅速赶到要求现场,如因监控不力,措施不到位,不服从安全未及时到岗到位造成重灾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发生洪灾时一切服从抢险工作,防汛所需物资和相关材料必须及时得到调配,以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

(五)各村抢险队要听从指挥,统一调派。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

为控制各项指标,降低生产成本及各种消耗,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严格遵照公司整体部署和要求,使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20__年工作做以下计划:

1、落实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管理。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安全生产是一个公司常抓不懈的工作,不定期检查车间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尤其对浸出车间进出管理制度方面,要严格控制,对外来人员严禁入内,确需进车间参观,须专人陪同,讲明应遵守的各项制度及注意事项。要定期举例安全消防培训和消防演习,使职工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要教育引导职工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劳动纪律,促进管理工作。

要稳定正常生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发生,首先要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求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及生产部各项规章制度,减少违章违纪现象发生。对于个别违反制度,不服从管理者,都要及时给予处罚,并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情节严重者要坚决辞退,绝不手软。让班组长以上管理者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使员工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从而保证车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保证设备维修质量,提高运转率。

为保证设备维修质量,要加强维修工及操作工的责任心,把车间设备维修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巡回检查制度,做好检修记录,对于维修不及时或达不到要求而耽误生产者,要给予经济处罚,从而督促员工维修好每一台设备,提高设备运转率。

4、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消耗。

由于茶叶市场竞争激烈,在生产内部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价格在市场中占有优势,因此要杜绝车间内部浪费现象,减少配件更换次数,节约利用废旧材料,节省各种原辅料消耗,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5、稳定产品质量,提高合格率。

“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生命”等理念都深深的扎根于每个企业,任何产品都要经受市场无情的考验。“今天的质量”就是“明天的市场”,只有用合格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才有可能不断的扩大市份额,创造出更好的效益。产品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市场销路、产品价格及公司的声誉,因此,要把产品质量作为今年生产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根据生产数据调整操作,针对生产具体情况加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调整,努力提高产品合格率。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一

时间飞逝,转眼20__年年关已至,这是一个紧张而充实的一年。年初由于新领导的加入,对于招聘部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招聘部各项业务指标稳步增长。目前招聘部主要职责是保证各业务部补员招聘的前提下,适时择机进行其他招聘业务产品的宣传拓展。接下来我将从招聘业务,招聘渠道,招聘流程梳理,招聘产品等方面将20__年主要工作内容做汇报:

招聘业务:

招聘渠道费用及录用人数招聘流程梳理及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基于公司运营管理的完善,oa系统的上线,补员招聘也进行前期流程调查,规划,整合,梳理等工作,在oa上也实现了业务转接,使得招聘流程更加规范,各业务部门也能通力合作,实现业务之间良好的转接,服务客户。

问题总结:

另外对招聘的流程工作不能很好的把控,造成应聘人员的流失。

2.招聘效果与预期期望存在差距,招聘执行力度上仍需提高。统观全年招聘情况,客服和操作工仍然是招聘的主流人员,占70%。操作工和客服岗位人员流动性大,市场供不应求,又因单位招聘需求定位不准确,薪资福利不具有吸引力,加剧了招聘难度。

3.招聘的计划性不够和招聘力量较弱,许多客户单位对员工的需求缺少科学的规划,对各阶段的人力需求计划性不够,往往出现因业务量扩大,或者阶段性工作需要,而急促提报招聘需求情况,致使招聘工作不断进行救火工作,临时配置。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二

是否对公司清欠工作方案怎么写无从下手,小编今天就为您整理两篇公司清欠工作方案的范文,供您参考。

20xx年**公司抓住扩大内需机遇,加快公路建设的步伐的关键时期,年底,3条公路建设项目同时开工,大多数公路建设项目接近尾声。

因前期公路建设项目较为集中,历史欠账较多等原因,致使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正常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突显出越来越多的矛盾,清欠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

清欠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必须积极探索解决清欠问题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

对此,公司综治办积极开展专题调查工作,深入**、思小指挥部这两个基层单位,通过座谈的方式对20xx年清欠工作进行了调查。

通过此次调查工作,公司综治办认识到,**指挥部在成立之初便树立"干优质工程、建和谐公路"的理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面对当前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仍然为公司演奏出一曲催人奋进的和谐主题曲。

一、**高速公路20xx年清欠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2月通车后近一年的工作中,**公路指挥部共受理来访11起、45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7%(其中集体访9起、41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1%;个人访2起、4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6%)。

来访反映的问题中,欠工程款的有10起、41人次,占来访总量的90%,清欠金额为2.3亿元,已支付1.47亿元,清欠率为64%;欠付民工工资1起、4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0%,清欠金额为1.2亿元,已支付0.88亿元,清欠率为73%。

二、处理清欠问题的具体做法

**指挥部按照省、厅、公司清欠工作的要求,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方向,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早在招投标阶段便积极采取许多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做好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超前制定预案

1、在招投标阶段明确施工单位责任

**指挥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1)承包人雇用民工和购买地方材料,必须按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按期支付民工工资和地方材料款,若不按合同或约定支付,引发的工资纠纷或供需纠纷,承包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业主保留停止对承包人支付的权利,直至承包人妥善处理好纠纷为止。

必要时,业主将按承包人与其雇用民工和购买材料的合同代为扣款,用于直接支付承包人的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2)承包人在得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资金后,要及时支付劳务承包人、民工等工程施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承包人要保证其使用的劳务人员的基本生活费能及时足额得到支付。

如随意克扣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业主将采取适当的方式代承包人支付,代付金额由业主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并由承包人承担5~10万元的违约金。

(3)承包人必须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项目资金的正常运转,严禁将工程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在工程完工之前项目部上交的管理费不得超过工程所支付的8%。

2、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提高施工单位的认识

**指挥部组织承包人专题学习了《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通知,引导承包人从法律的高度、讲政治的高度和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及其与企业声誉、社会形象、市场拓展的关系,从而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社会责任感。

3、在工程开工后及时制定预案

承包人全部进场后,指挥部在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同时,由领导带队、各部门参加共同对全线12个土建合同段农民工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工程特点和以往经验,对民工总人数、工费总额、民工工资支付高峰期进行了认真研究,预估全线最高用工量约8000人,民工工资大约占工程计量款的15%左右。

根据调查结果,指挥部要求各合同段分别制定民工工资管理预案,从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方式、保证措施、纠纷处理各方面作出承诺,经指挥部审核后执行,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随着xxx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断提高,资金流量需求逐年扩大,处于结算过程中和被拖欠的资金不断增加,公司资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坏账风险,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满足资金需求,增加资金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全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对清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全体清欠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克服外部种种困难,挖空心思开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工程款回收战果,全面推动工程欠款清收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公司下达的清欠任务指标,现将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任务指标下达情况: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聚财,理财,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清理欠款作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

巨额工程款被拖欠,使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辛勤汗水换来的微薄利润在慢慢耗费,令人心疼。

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经形成呆帐、坏帐,造成了无法清收的事实。

面对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减少资金沉积,缓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经济发展。

清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与企业发展建设,经营管理,规范运行,资金回转,使用效率密切相关。

所以只有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清理债权、建立基础资料

为了完成年内任务指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两级清欠组织要根据清欠项目的实际现状,分项目制定清欠计划、对清欠指标进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务指标落实到责任人头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资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交竣工资料,各种单据凭证,弄清每一笔债权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现状,进一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和拖欠的金额,分项目建立清欠资料档案。

在此基础上,按照施工合同(协议)约定,将上年度已竣工决算、竣工未决算、已验工计价但未按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类保证金进行逐项统计,准确界定清欠范围。

确有清收难度,需交由清欠办清收的项目移交时必须附上述清欠资料档案移交。

(三)、量化指标、规范管理

结合清欠工作实际,公司将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办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两级清欠单位兼专职清欠员的职责,为任务指标的完成,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让每个清欠人员身上有压力,要实行“四定”工作原则,即定人员,定指标,定任务,定奖惩。

把任务指标分解到每个清欠人员身上,用制度和实效来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债权形成的时间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专职清欠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补助全部通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计发,以此督促清欠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也充分调动清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制定清欠回访记录,清欠人员在每一次清欠过程中把对方说过的话、作出的承诺作简要的记录后,请求债务单位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这样做,一方面是得到债务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对清欠人员作到动态管理,三是从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上始终得到延续。

要定期召开清欠例会制度、各级领导要对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听取汇报,因事应时做出研究调整。

各单位每月要将收回欠款的笔数、项数、金额和清欠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财务科和清欠办公室,把债权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债权形成的原因以及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对每项债权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清收对象。

债权项目作为清欠的重点;三、是我们把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作为工作重点。

对重点、难点项目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和措施,专人负责,充分运用多手段、多渠道千方百计达到清欠目的。

(五)具体措施。

健全制度,摸清项目,完善资料,建立档案,制定计划,划出重点,量化任务指标,才能使年内的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采取的主要清欠措施有:

1、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清欠,对有钱不还,故意拖欠且态度蛮横的债务方,在完善债权手续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欠,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上网清欠。

以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为契机,在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申报清欠项目,利用网络公开的优势进行清欠。

我们清欠办全体人员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面对债务方的种种刁难和推诿,冒严寒顶酷暑奋战在清欠一线,年内,平均每个清欠点催讨次数均在二、三百次之多,他们从不叫苦叫累,硬是凭借两条腿一张嘴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单位都或多或少的拿回了钱,没有一家空白。

我们的清欠人员为了要钱,给人打扫办公室卫生,沏茶倒水。

有的清欠人员被骂哭后,委屈的搽干眼泪再次走进债务人的办公室,所作所为让人感动,就是这样一个个早出晚归的身影打开了清欠工作的局面。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借助公司大力治理拖欠工程款的机遇期,催收清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任重道远,当前公司欠款还很大,相关矛盾和问题还在持续、前清后欠矛盾突出、问题合约依然普遍,竣工工程拖欠突出,工程项目结算难、久拖不办的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问题。

清欠人员整体综合能力还较弱,有待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有待在以后的培训活动中加强学习。

还要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清欠工作做好。

四、下一步清欠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今后,清欠工作仍将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所必须解决好的大事之一。

针对今后的工作要继续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要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保持强力推进势头,持续抓好催收清欠工作,战略上做好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战术上抓好组织策划和深入推进工作。

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思想意识不放松、组织措施不削弱、催收清欠不松劲,以强化催收清欠为己任,深入实践,进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继续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三

近年来,随着xxx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断提高,资金流量需求逐年扩大,处于结算过程中和被拖欠的资金不断增加,公司资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坏账风险,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满足资金需求,增加资金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全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对清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全体清欠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克服外部种种困难,挖空心思开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工程款回收战果,全面推动工程欠款清收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公司下达的清欠任务指标,现将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聚财,理财,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清理欠款作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

巨额工程款被拖欠,使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辛勤汗水换来的微薄利润在慢慢耗费,令人心疼。

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经形成呆帐、坏帐,造成了无法清收的事实。

面对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减少资金沉积,缓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经济发展。

清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与企业发展建设,经营管理,规范运行,资金回转,使用效率密切相关。

所以只有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因此,公司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清理债权、建立基础资料。

为了完成年内任务指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两级清欠组织要根据清欠项目的实际现状,分项目制定清欠计划、对清欠指标进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务指标落实到责任人头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资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交竣工资料,各种单据凭证,弄清每一笔债权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现状,进一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和拖欠的金额,分项目建立清欠资料档案。

在此基础上,按照施工合同(协议)约定,将上年度已竣工决算、竣工未决算、已验工计价但未按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类保证金进行逐项统计,准确界定清欠范围。

确有清收难度,需交由清欠办清收的项目移交时必须附上述清欠资料档案移交。

(三)、量化指标、规范管理。

结合清欠工作实际,公司将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办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两级清欠单位兼专职清欠员的职责,为任务指标的完成,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让每个清欠人员身上有压力,要实行“四定”工作原则,即定人员,定指标,定任务,定奖惩。

把任务指标分解到每个清欠人员身上,用制度和实效来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债权形成的时间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专职清欠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补助全部通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计发,以此督促清欠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也充分调动清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制定清欠回访记录,清欠人员在每一次清欠过程中把对方说过的话、作出的承诺作简要的记录后,请求债务单位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这样做,一方面是得到债务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对清欠人员作到动态管理,三是从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上始终得到延续。

要定期召开清欠例会制度、各级领导要对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听取汇报,因事应时做出研究调整。

各单位每月要将收回欠款的笔数、项数、金额和清欠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财务科和清欠办公室,把债权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债权形成的原因以及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对每项债权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清收对象。

一、是把债权构成情况复杂、债权底数不清的项目作为清理重点;。

二、是把拖欠时间长、数额大、风险大的债权项目作为清欠的重点;。

三、是我们把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作为工作重点。

对重点、难点项目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和措施,专人负责,充分运用多手段、多渠道千方百计达到清欠目的。

(五)具体措施。

健全制度,摸清项目,完善资料,建立档案,制定计划,划出重点,量化任务指标,才能使年内的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采取的主要清欠措施有:

1、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清欠,对有钱不还,故意拖欠且态度非常蛮横的债务方,在完善债权手续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欠,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上网清欠。

以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为契机,在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申报清欠项目,利用网络公开的优势进行清欠。

我们清欠办全体人员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面对债务方的种种刁难和推诿,冒严寒顶酷暑奋战在清欠一线,年内,平均每个清欠点催讨次数均在二、三百次之多,他们从不叫苦叫累,硬是凭借两条腿一张嘴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有的清欠人员顾不上照顾病重住院的老人,连续几个月在外奔波讨债,看惯了债务方的“冷眼”,坐暖了债务方的“冷板凳”;有的被不讲理的债务方谩骂,依然毫不畏缩,债务人走到哪里,跟到那里,钱收不回人不走,表现出了强烈的责任感和忘我的敬业精神,就是这种精神,今年在所有被清欠单位都或多或少的拿回了钱,没有一家空白。

我们的清欠人员为了要钱,给人打扫办公室卫生,沏茶倒水。

有的清欠人员被骂哭后,委屈的搽干眼泪再次走进债务人的办公室,所作所为让人感动,就是这样一个个早出晚归的身影打开了清欠工作的局面。

一年来,借助公司大力治理拖欠工程款的机遇期,催收清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任重道远,当前公司欠款还很大,相关矛盾和问题还在持续、前清后欠矛盾突出、问题合约依然普遍,竣工工程拖欠突出,工程项目结算难、久拖不办的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问题。

清欠人员整体综合能力还较弱,有待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有待在以后的培训活动中加强学习。

还要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清欠工作做好。

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今后,清欠工作仍将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所必须解决好的大事之一。

针对今后的工作要继续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要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保持强力推进势头,持续抓好催收清欠工作,战略上做好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战术上抓好组织策划和深入推进工作。

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思想意识不放松、组织措施不削弱、催收清欠不松劲,以强化催收清欠为己任,深入实践,进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继续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四

应收款项有利也有弊,在扩大企业规模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社会在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想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提高商品价格和质量,还要强化信用销售方面的工作。

这就需要给客户提供信用的服务,应收账款就是这样产生的,但是应收款项不断增加沉积之后给企业也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企业的拖欠风险、坏账风险、经营风险都在不断增加,而且还造成应收账款坏账成本、机会成本以及管理成本的增加。

如果企业不能找到一个平衡点就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后果,所以,怎样管理应收账款风险一直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研究问题,是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者迫切需要处理的问题。

一、应收账款目前状况。

企业在步入市场之初是不成熟的,对于一些市场规则以及内部的有效控制都比较匮乏,大量的不良债权开始形成,企业之间多年形成的一些债务积重难返,有些企业的内外部欠款都比较严重,坏账现象致使不良资产形成,企业中58.4%的欠债额都是三年以上的中外部单位,有些项目的业主已经在法律上宣布破产所以根本无法偿还账款,这样企业的应收款项不良资产形成,另外,还有一些是内部单位的拖欠账款,41.5%的账款已经拖欠三年以上,账龄结构日益严重,经营中现金流量不断增长,而销售上的增长给企业带来的只是账目上的利润,没有带来可以维持企业生产经营的现金流量,资金上面形成了内忧外患的局面,导致企业很难再继续扩大生产,企业资本的累积和运营都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导致应收账款形成主要原因。

(一)业务信息情况不了解,轻信承诺。

在目前激烈的不规范的市场竞争中,就房产企业而言,企业都想承揽更多的业务,很多工程在投标过程中垫付资金、压低标价获取投标。

但是在工程开工时业主的资金却无法到位,只能采用先赊后付的办法,这期间无法对业主的资金、信用状况方面进行深入了解,最后业主经济不断恶化,严重的导致破产无力偿还账款。

(二)信用得不到保障。

如,房产企业业主不守信用,用各种理由推脱,对最后施工的决算不予办理。

比如说,资料不全、质量问题等作为理由无限期的拖欠款项,导致有的工程最后决算要等到工程竣工后的两三年才给予处理。

(三)管理不规范。

在房产企业中有的分包单位和业务关于比较好,直接把工程款项提走,导致应收的款项没有办法清算,对齐企业正常的工程结算程序带来不利影响和破坏。

另一方面企业过于注重销售业务的考核,没有对收现指标进行考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款项清欠。

(四)企业人员调动影响。

企业负责人员的调动,没有交接好工作,造成相关人员走后,应收款项不规范没有相对应的人负责,长期处于挂账状态。

三、应收账款无法清欠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目前,企业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企业的应收款项过高问题。

(一)资金成本快速上升。

一些高额款项不能及时回收导致企业损失这部分资金带来的利润价值,使得企业现金短缺出现支付困难的现象。

企业为了能够正常的运转就必须用采取一些办法,如付出高额利息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样致使企业财务费用不断增加。

(二)企业利润受到冲击。

应收款项不断形成,不但会冲减企业的坏账准备还会增加企业的管理费用,对企业利润造成冲击,致使利润下降。

(三)企业成本增加。

在清理追讨款项过程中,企业需要担负催款人员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工资等各方面的费用,从而致使企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

(四)增大企业隐性损失。

不良应收款项造成坏账产生,让企业的损失超出应收款项的额度,这样会给企业带来多重经济上的损失。

(五)企业失去再投资机会。

因为企业不能够如期回收资金,就无法对这部分资金进行再投资循环利用产生收益。

四、如何做好应收账款清欠工作。

从上面的分析让我们对应收款项有了一定的了解,应收款项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起到了一定的影响,增加销售的同时产生利润,要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就必须加强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工作,从而加快资金回笼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怎样做好应收账款清欠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全程监控流程规范化。

企业应收款项管理的目的是让企业责任化、规范化、制度化。

可分为以下几点:

首先是销售方面的工作,做好企业的信用管理和风险识别工作,制定一些可靠的信用销售制度,从源头上阻止销售人员盲目赊账来完成销售任务。

在销售的前期就开始对信用风险进行防范,所以销售部门要制定专业的客户信用管理员工,在对客户的各方面进行综合了解后建立可信的客户档案。

是否对客户进行销售的最基本依据就是档案的评估结果,而且要不断对档案进行更新,以免客户出现经济状况。

这样可以确保客户档案的实用性以及准确性,让企业管理层有效对销售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监控。

其次是收款方面的工作。

这环节的中心内容是保障如期全额回款。

企业可以建立账龄分类管理以及紫光广告管理系统对应收款项进行管理,一是,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根据企业的情况定制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对整个企业的部门进行分布管理,使得企业员工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用这种办法来考核、检查、监督企业的应收款情况。

整个环节由企业的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共同完成,把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

这个系统可以改变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

对传统的财务和业务之间的划分作出改变,使得财务工作比较开放,一些会计方面的工作可以由业务来核算,让企业的管理模式由传统走向职能化,是企业内控管理的新平台和工具。

而且还要根据账龄对款项进行归类,财务部门按期和业务部门对账,第一时间把握应收款项动态。

及时把销售和应收款项进行变动,对于超期限的应收款项及时汇总统计、研究分析最后通报,做一个非常详细的账单。

每个月对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研究,对一些超出期限却又没超过18个月的应收款做风险管理评估,那种3~9个月的款项对相关负责人给予预警,要求尽快催回账款,还有一些已经超过18个月的必须进行法律、商账追收等方式,让相关负责人整理资料,正式进入催账环节。

最后是一些没有超过信用期限的款项,企业也不能放松,要及时提醒,以免发生故障。

最后是追缴欠款方面的工作。

财务要加强追欠工作的开展,对一些已经进入催账模式的客户要在系统中进行公布,加入问题客户名单,要求进行新业务的前提是必须全额回款。

财务对于风险款项要及时找出原因,落实责任。

在保护客户的前提下及时收回款项,采用不同的催款方式对待不同原因的客户,随时跟新客户的经营状态,经济状况,如果发现问题,马上采取措施,把风险降在最低。

同时,应该制定应收账款的终身制度,企业员工不管是离职还是换岗位都要对款项进行处理,办理好手续,保障账款及时安全的收回。

财务还要建立坏账的准备,及时核算坏账的损失,超出18个月的由财务进行核定,降低应收款的坏账风险再进行处理,除此之外,也要考虑自身特点,对坏账损失和收款费用之间做出权衡,坚持成本最低化的原则来处理。

(二)健全内部机制。

一方面,健立完善的销售回款制度。

每一笔订单的相关销售人员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也就是从订单的签订到回款的整个过程。

另一方面,健全催收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在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中纳入回款率和销售额,让其与销售人员的奖金、工资等方面直接挂钩。

从应收款项的回款难易度以及账龄制定一系列的奖惩考核,用这种方式去促使企业销售人员的催款积极性的增长,作为企业应该奖惩分明,从而增大企业账款的回款率。

五、总结。

作为一个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应收账款,因此企业必须提升和强化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加强学习探索出对企业实用的、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方式,在工作完成后尽快回收企业的应收账款,提升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控制、减少应收账款资金占用的风险以及成本,让企业的现金流量增加,从而最大限度提高企业资金的循环利用,给企业带来更多效益。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五

为解决公司业务活动中面临的经销商及客户迟付、拖欠、拒付款项,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法律纠纷不断,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难题,加强对催收货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防拖防欠,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根据各类供货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应收取买方的各类款项。其中包括主机货款、保兑仓垫款、融资造成公司回购及垫付款项、代垫运输费、配件款等款项。

第三条拖欠账款是指超出合同规定期限应收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应补偿的利息。

第四条公司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依据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履约情况,通过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催收应收账款,处理因拖欠货款引起的经济纠纷、解决历史遗留拖欠货款的事项以及为预防发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为本办法涉及的业务范围。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清欠小组”),公司清欠工作有总经理领导下指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的清欠领导工作。

第六条。

清欠小组在公司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清欠工作实施专业性管理和业务性指导,参与大额货款清收工作,并协调解决清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由总经理指派主要领导负责主抓清欠工作,并设立专门的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清欠机构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应收账款所在部门账目并独立负责,又有财务、1销售、法务和下属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体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经销商信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清欠小组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要重视清欠小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养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系统内外的各类与清欠工作有关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责任制度。

第十条发生欠款的负责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发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组协助。对于拖欠货款额度大、账龄长、难度高的经销商与客户,涉及公司主要部门的要亲自参加策划、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协助清欠工作,根据分工职责承担相应的清欠工作责任,并将清欠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的经营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总监对清欠工作涉及财务数据负有专业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按照合约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监督货款回收,控制拖欠货款发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协助处理呆账坏账。

第十三条部门责任。

1、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和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客户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2、营销部和下属子公司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担连续责任。负责协调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根据供货合同和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对清欠经销商及客户所在区域,驻外办事处必须协助清欠工小组进行对应。

3、财务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强货款结算回收工作,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供有关拖欠款的准确数据,收集客户资金动态信息,及时与公司清欠小组沟通。参与实施清欠工作中的债转股、实物抵债以及实物变现、资产评估等工作。

4、技术中心及客户服务部和公司下属子公司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协调处理,解决。

2好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

5、欠款业务所在下属子公司要提供相关结算凭据,以便财务、法务部和清欠小组掌握货款结算的数额,保证货款及时结算。

6、营销部要及时提供业务合作中的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务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资料交付法务部。

7、法务部应加强法律事务服务及合同审核管理,做到合同签定前签署意见、合同签定后内容交底,履约过程中进行检查等。及时准确的收集各种证据资料,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依案情与诉讼审批程序对案件进行评估、立案、诉讼。

8、公司其它相关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要根据本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工作职能,担负清欠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公司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十四条在公司及其它部门未同意下,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业务及签署合同的经办人是清欠的直接责任人,也是货款清收的终身责任人。各下属公司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客户开发、关系维护和货款清收结合起来,视货款实收情况维护经销商及客户关系。

第四章清欠原则。

第十五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与还贷、抵税、清偿债务、处理不良资产结合起来。要处理好清欠与市场开拓、客户维护的关系。

第十六条对拖欠货款的经销商、客户及相关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根据客户的资金、信用状况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标。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经销商及客户和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

对于经销商及客户和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但项目市场前景看好的,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担保的办法清欠,并报备财务部、法务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后,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对于资金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的经销商与客户和债务人,可考虑以实物抵债的办法,并做好资产鉴定、评估、保全、资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等工作。

对于资金状况恶劣、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客户和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

3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许的方式维护企业权益。

第十七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理正在供货合作业务和历史遗留拖欠货款业务的资料。建立应收账款台帐,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权债务转移,减轻企业拖欠款和债务的双重压力。

第十九条本着内部协商,内部仲裁,共同对债务人结算,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事的原则,妥善解决公司内部与下属子公司及部门之间的所牵扯债权债务问题。

第二十条。

《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担保法》等司法解释是解决拖欠问题的法律依据。对不按合同付款的债务人,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司权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条注重市场调研、客户信用调查、项目前景分析,强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销售合同评审制度,制订详细的合同内容条款,审慎签订供货合同,从源头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风险,提高采购及销售业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坚持采用经公司评审的示范合同文本,强化供货合同中关于结算支付的约束条款。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二十三条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作为供货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产品质量。对客户提出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热情答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客户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条强化各级、各类、各有关岗位人员的证据意识,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在履约过程中重视业务进度结算和收款,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随时记录,做好信函往来登记、签证确认、变更洽商文件的归档,密切注视债务人信用信息,及时收集证据资料、随时为索赔和清欠做好诉前基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在履约过程中,一经发现经销商及客户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货款回收低于约定比例,各有关部门应依照职责立即采取行动,直至停止供货或相关措施,及时化解拖欠风险。

第二十六条。

供货按照合同履约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约定足收供货款或对供货拖欠款的债权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再次进行供货。

第二十七条大力加强综合smis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公司客户信用信息库,包括公司与经销商、经销商与客户终端合同、客户服务报告等信用资料和档案,要及时上传smis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利用现代化手段防范风险。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对任何一笔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讨不利情况都要作出具体分析,划清个人责任和单位责任。依责追究,决不姑息迁就。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贻误清欠工作造成企业法人财产并造成公司国有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1、对拖欠款严重、清收不力的经销商与客户,应直追究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的个人责任,追究处理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免除职务、追究经济责任等。

2、对已分清责任确因拖欠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在未追回或减少损失前,不得晋级提升、不得同意调离本公司。

3、对财务人员在清欠工作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依《会计法》及财务管理制度追究其责任。

4、对合同签订部门前期工作失误、客户信用失实等造成货款严重拖欠和损失的,应视情节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5、对发生严重拖欠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同意办理离职手续,取消其参加评优的资格。对未完成当年回收货款和清欠指标的,不得兑现提成奖励和享受年终奖。

6、不得以应收款或拖欠款额作为实际收入,对下属子公司及各部门经营团队或销售业务人员兑现提成、年终奖等奖励。凡是不主动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将拖欠款、应收款作为“小金库”用于“少数人”或“小团队”消费或以此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对任何部门和个人怠于清偿欠款的行为将予以严肃惩处,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8、对虚报、瞒报清欠成果或统计数据的,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六

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4号)及晋城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的通知》(晋市农民工治欠组办函〔2021〕10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农民工欠薪行为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方案:

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大箕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开展根治欠薪工作。组长由镇长任艺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张晋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闫鹏兵同志兼任。

由镇政府牵头,定期召开根治欠薪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根治欠薪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劳保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负责对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一时间协调项目负责人妥善处理,做到预见早、处置快、影响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拖欠工资纠纷。

3.信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站所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涉访、涉稳事件,防止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负责农民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分流、转送、交办、督办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条块管理责任,妥善处置群体上访事件。

4.财政所:督促项目业主做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还款计划;负责对已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规范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行为;对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应依法及时审查;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时查明犯罪事实,依法处置;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司法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每年开展2次以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欠薪隐患。对出现工资支付困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涉及化解过剩产能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积极完善欠薪预警系统。一旦发生劳资纠纷突发性事件,镇、村(社区)责任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共同介入处理。

镇政府对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欠薪处理不力的引发极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和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七

拖欠工程款确实是不好的行为,那么如何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下面小编就推荐介绍清欠工作方案的范文给您,欢迎阅读!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承包人可能主张多种清欠方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是法官进行审判的最原始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

同一类型的案件,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亦可主张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的诉讼请求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内容、风险,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极大。

因此,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全面、具体并具有可执行性。

一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主张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然,对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时间,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中都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除了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认定合同无效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工解释》)第一、四条规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必须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违法分包或转包合同,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低于成本价签订的中标合同等。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当合同无效时,对于承包人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利。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等约定明显对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规避合同中不利的约定。

三主张给付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调增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条规定就是学理上所称的“情势变更制度”。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对较长,不确定性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发生超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而价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标的重要指标,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额为基础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后确定投标报价。

通常情况下,承包人报价是不会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非正常波动、社会突发事件的影响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事件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明显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制度而主张调增合同价款。

2、工程增项款项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条件的影响,超出施工图或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工程增项在所难免。

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存在工程增项以及增项的工程量的情况下,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增项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赔款项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实践中,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项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和延误、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断或效率降低、物价超越正常幅度上涨、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张措施费增加的损失、窝工损失、材料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相应的款项。

4、工程款利息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给付违约金的约定时,承包人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发包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笔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原则上仅得主张一种责任,如同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张变更或撤销结算协议

结算协议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工程款争议在内的所有争议的一揽子解决的协议。

一般认为,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的,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法院不应支持其主张。

在结算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法院均不应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又或者是发包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结算协议。

当然,撤销权应当在承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向发包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该规定,当发包人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但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请求发包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承包人自身的债权为限。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动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其较好的诉讼策略是以业主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总承包人、转包人等人参加诉讼。

一、指导思想

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确保清欠目标按期完成。

二、**年清欠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年清欠工作目标

1.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确保实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清欠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

其中,县级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在**年8月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政府拨款投资项目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

以上清欠目标按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填报汇总的拖欠工程款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

2.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的清欠工作,突出抓好结算工作,落实拖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2006年全面完成清欠工作打好基础。

3.完善农民工工资日常支付制度,同时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劳务用工行为为重点,加强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建设。

4.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抓紧出台《大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

(二)明确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标准

1.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已经偿还拖欠工程款。

2.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

4.有明确政策规定可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还款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项目的资金渠道,积极按期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带动清欠工作全面开展。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由县计经委和县财政局牵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办负责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支付;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产生的拖欠,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于**年底前基本解决。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治本之策,运用行政管理、市场制约、企业自律等综合治理的手段,加强工程建设、工程担保、信用体系、风险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和施工企业的责任,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年清欠工作措施

(一)认真解决好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

物资部清欠工作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八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承包人可能主张多种清欠方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是法官进行审判的最原始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

同一类型的案件,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亦可主张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的诉讼请求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内容、风险,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极大。

因此,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全面、具体并具有可执行性。

一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主张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然,对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时间,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中都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除了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认定合同无效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工解释》)第一、四条规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必须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违法分包或转包合同,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低于成本价签订的中标合同等。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当合同无效时,对于承包人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利。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等约定明显对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规避合同中不利的约定。

三主张给付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调增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条规定就是学理上所称的“情势变更制度”。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对较长,不确定性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发生超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而价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标的重要指标,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额为基础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后确定投标报价。

通常情况下,承包人报价是不会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非正常波动、社会突发事件的影响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事件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明显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制度而主张调增合同价款。

2、工程增项款项。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条件的影响,超出施工图或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工程增项在所难免。

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存在工程增项以及增项的工程量的情况下,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增项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赔款项。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实践中,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项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和延误、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断或效率降低、物价超越正常幅度上涨、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张措施费增加的损失、窝工损失、材料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相应的款项。

4、工程款利息。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给付违约金的约定时,承包人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发包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笔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原则上仅得主张一种责任,如同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张变更或撤销结算协议。

结算协议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工程款争议在内的所有争议的一揽子解决的协议。

一般认为,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的,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法院不应支持其主张。

在结算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法院均不应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又或者是发包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结算协议。

当然,撤销权应当在承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向发包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该规定,当发包人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但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请求发包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承包人自身的债权为限。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动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其较好的诉讼策略是以业主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总承包人、转包人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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